二 李纨与王熙凤的月钱观差异
荣国府里人人都和月钱有关,而围绕着月钱最忙乎的则是王熙凤。别人都是每月领取一次,然后或慢慢消费,或一点点地积攒起来。可是王熙凤却得负责发放,又利用发放权挪用了去放债,还要关心利钱的回收,面对众人催发月钱的询问得设法搪塞,王夫人查问时又得想好一套说辞让她相信,在故事进展的过程中,这状况就月复一月地不断循环下去。
《红楼梦》在第十六回里就开始提到了王熙凤放债的事。当时贾琏带黛玉在苏州安葬了林如海后回府,他与王熙凤相聚时,忽听见外面有人在说话,询问平儿是怎么回事,平儿说是薛姨妈派了香菱来说事,已打发走了。等贾琏走后,平儿向王熙凤说出了实情:
平儿笑道:“那里来的香菱,是我借他暂撒个谎。奶奶说说,旺儿嫂子越发连个承算也没了。”说着,又走到凤姐身边,悄悄的说道:“奶奶的那利钱银子,迟不送来,早不送来,这会子二爷在家,他且送这个来了。幸亏我在堂屋里撞见,不然时走了来回奶奶,二爷倘或问奶奶是什么利钱,奶奶自然不肯瞒二爷的,少不得照实告诉二爷。我们二爷那脾气,油锅里的钱还要找出来花呢,听见奶奶有了这个梯己,他还不放心的花了呢。所以我赶着接了过来,叫我说了他两句,谁知奶奶偏听见了问,我就撒谎说香菱来了。”
曹雪芹在这里第一次提到王熙凤放债收利钱的事,并特地点明王熙凤是瞒着贾琏偷偷摸摸地干,知道这件事的只有她的心腹平儿与旺儿嫂子,所以即使屋内并无他人,平儿还是很小心地“走到凤姐身边,悄悄的说道”。作者没有告诉读者这是什么样的利钱,只是留下了悬念,而他在书中又设置了一条众人关心月钱发放的线索。第三回里林黛玉刚进荣国府时,王夫人就在问王熙凤:“月钱放过了不曾?”只有月钱每月发放的日期飘忽不定或发放被拖延,这样的问题才会产生。在第三十六回里,王夫人又在关心月钱的发放情况,王熙凤回答说:“如今我手里每月连日子都不错给他们呢。先时在外头关,那个月不打饥荒,何曾顺顺溜溜的得过一遭儿。”所谓“在外头关”,是指原先是二门外的帐房发,此处“关”是发给或支领薪饷之意。原先是帐房发,后来又为何改为王熙凤发呢?作品中对此未做交代,但管帐房的是林之孝,他的老婆林之孝家的是二门内的管家,又认王熙凤做干妈。这对夫妇行事有迎合王熙凤的一面,如果不是王熙凤想揽下这件事,林之孝绝无可能将原属帐房的月钱发放权硬塞给她。王熙凤曾说:“这个事我不过是接手儿,怎么来,怎么去,由不得我作主。”确实,各人的月钱数有明确的标准,帐房按总数拨出后,很难从中克扣,否则会立即引发强烈反响。王熙凤接下此事明显的好处是可借发放权而立威,同时她又可以拖延发放的方式挪用月钱去放债。
王熙凤曾理直气壮地标榜说,自从接管月钱发放权后,“如今我手里每月连日子都不错给他们呢”,这话大概只有听汇报的王夫人相信。就在她说后的没几天,在第三十九回里,曹雪芹就安排了一段情节,让大家知道王熙凤在说谎:
袭人又叫住问道:“这个月的月钱,连老太太和太太还没放呢,是为什么?”平儿见问,忙转身至袭人跟前,见方近无人,才悄悄说道:“你快别问,横竖再迟几天就放了。”袭人笑道:“这是为什么,唬得你这样?”平儿悄悄告诉他道:“这个月的月钱,我们奶奶早已支了,放给人使呢。等别处的利钱收了来,凑齐了才放呢。因为是你,我才告诉你,你可不许告诉一个人去。”袭人道:“难道他还短钱使,还没个足厌?何苦还操这心。”平儿笑道:“何曾不是呢。这几年拿着这一项银子,翻出有几百来了。他的公费月例又使不着,十两八两零碎攒了放出去,只他这梯己利钱,一年不到,上千的银子呢。”袭人笑道:“拿着我们的钱,你们主子奴才赚利钱,哄的我们呆呆的等着。”
在第五十五回里,我们又看到秋纹在问平儿:“宝玉的月钱我们的月钱多早晚才领?”曹雪芹一再用这样的情节告诉读者,王熙凤说按期发放月钱是在蒙骗王夫人。平儿向袭人透露了实情,拖延发放日期,是因为月钱已被王熙凤挪用去放债了,而众人拿到的月钱,实际上是王熙凤放债后收来的利钱。月钱发放为什么拖欠,王熙凤放债究竟是怎么回事,曹雪芹设置的这两条悬念线索至此汇合在一起,谜底完全揭开。
平儿的那段话信息量很丰富,除了众人的月钱已被挪用放债外,她还告诉袭人,大家拿到的月钱其实已不是帐房拨出的专款,而是王熙凤放债收回的利息,而且她在好几处放债,“等别处的利钱收了来,凑齐了才放呢”。由第十六回可以知道,打理放债事务的是王熙凤的心腹旺儿夫妇,此事已持续了好多年,“这几年拿着这一项银子,翻出有几百来了”。提起王熙凤的放债,现在大家都认为她是在放高利贷,相关的红学论文更是对此严加鞭挞。可是在曹雪芹所写的前八十回里,只有描写倪二借钱给贾芸时,才说他“专放重利债”,提及王熙凤放债时,却从未见“重利”“高利贷”之类的字眼,将它们安到王熙凤头上,只见于八十回后的续书中。在第一百零四回“醉金刚小鳅生大浪,痴公子余痛触前情”中,贾芸说王熙凤“拿着太爷留下的公中银钱在外放加一钱”。所谓“加一钱”,是指月息为本金的十分之一,这显然是高利贷了。接着在第一百零五回“锦衣军查抄宁国府,骢马使弹劾平安州”中,又看到从王熙凤房中查出“一箱借票,都是违例取利的”,既然是“违例取利”,锦衣府堂官赵全也就立即为之定性:“好个重利盘剥!很该全抄!”在第一百零六回里,皇上责成北静王“查核”那些借券,“如有违禁重利的,一概照例入官,其在定例生息的,同房地文书,尽行给还”。皇上的旨意原本只是“查看贾赦家产”,可是居住在贾政那儿的王熙凤房中查出了债券,贾政一房也被卷了进来,急得贾政追问:“那重利盘剥究竟是谁干的?”在前八十回里,关于王熙凤放债提到过三次,其中只有平儿对袭人的透露可算是正面描写,而在后四十回里,接连三回都紧咬着王熙凤放债事不放,并点明是“重利盘剥”,使之成为重大事件。
应该承认,后四十回的作者是尽可能地接续前八十回的线索,可是关于王熙凤放债的描写,却有两处明显对不上号。第一百零六回里贾琏声称对放债的事不知情,而且他是“一心委屈,含着眼泪”说的,可见续书者是认定贾琏对此一无所知。确实,刚开始时王熙凤放债这件事做得相当隐秘,除旺儿夫妇外,知情者也只有王熙凤从娘家带来的心腹亲信平儿,贾琏完全被蒙在鼓里。第十六回里平儿将送利钱来的旺儿媳妇支开,就是因为贾琏在家,此事说不得。不过,王熙凤放债的事还是慢慢地传开了。第三十九回里袭人追问月钱为什么还不发放时,平儿因她是信得过的好友,“见方近无人”,才悄悄地告诉她:“这个月的月钱,我们奶奶早已支了,放给人使呢。等别处的利钱收了来,凑齐了才放呢。”平儿还向袭人强调:“因为是你,我才告诉你,你可不许告诉一个人去。”可是,袭人难免也有些信得过的好友,她是否也在关照“你可不许告诉一个人去”后透露此事,那就说不准了,经手的旺儿夫妇的口风也未必严实得一丝不漏,而借贷人那里也会传出信息来。其实,同样是在第三十九回里,平儿对二门当值的小厮吩咐道:“你这一去,带个信儿给旺儿,就说奶奶的话,问着他那剩的利钱。明儿若不交了来,奶奶也不要了,就越性送他使罢。”平儿吩咐这些话时,周瑞家的也在场,王熙凤放债的事,至少又多了两人知道。第六十五回里兴儿曾向尤二姐介绍说,二门当值的小厮有几个是王熙凤的心腹,这平儿吩咐的小厮应该就是,而周瑞家的是王夫人的陪房,也是自己人,因此知道此事的还是在自己人的圈子里。不过,贾琏到了第七十二回时已知此事,王熙凤为此还当着他的面说了一大番话。首先,她关照旺儿媳妇:“说给你男人,外头所有的帐,一概赶今年年底下收了进来,少一个钱我也不依的。”王熙凤似是下决心收手不干了,从“我的名声不好,再放一年,都要生吃了我呢”一语来看,她确已受到了压力。其他主子以及管家们的嫉恨须得提防提防,面对贾母、王夫人的查问会很尴尬,顶着“放帐破落户”恶谥过日的滋味可不好受。接着她又解释说,现在“日用出的多,进的少”,放债是为了补贴家用,即贾琏也是受益者;而荣国府现金周转不灵,也是她拿钱“白填在里头”勉力维持。要言之,她为公而放债,却蒙受了天大的委屈。贾琏听了这番话后未发一言,这也是态度的表明,他熟悉各种事务,并不会轻易就相信王熙凤强词夺理的狡辩。第七十二回里的情节表明,贾琏已完全知晓王熙凤放债的事,脂砚斋在此处还有“可知放帐乃发,所谓此家儿如耻恶之事也”的批语,即原本隐秘的事现在已经传开,知晓者又何止贾琏。另外,在前八十回里,平儿明确地说放债的本金是挪用众人的月钱以及王熙凤自己的“梯己”,而且这“梯己”钱占了放债的大头,可是在第一百零四回里,却将放债的本金说成是“太爷留下的公中银钱”。查出王熙凤放债是贾府被抄中的重要情节,将其坐实为“高利贷”是故事展开的前提,可是续书者做此描写时,显然是未仔细辨析前八十回中的相关内容便轻率动笔。
续书中关于王熙凤放债的几处描写明显地与第三十九回中平儿所言“这几年拿着这一项银子,翻出有几百来了”相矛盾。根据周汝昌先生《红楼梦新证》中“红楼纪历”的排列,第三回王夫人向王熙凤查问月钱发放事为红楼纪历的第七年,第三十九回中平儿告诉袭人放债事为第十三年,即“翻出有几百来了”是六年间的事,[1]而由作品的介绍可知,王熙凤可挪用的二门内月钱发放的总数是三百两银。当然,王熙凤并不是每个月都挪用三百两月钱去放债,她收齐利钱后即发放月钱,而下个月又挪用月钱去放债,这相当于有三百两银一直在被她挪用。现在需要做的是分析这些数据并做出判断:后四十回称王熙凤放高利贷的说法是否成立。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得了解下当时国家关于放债的法律条文。《大清律·户律·钱债》中明确规定:“凡私放钱债或典当财物,每月取利并不得过三分。年月虽多,不过一本一利。违者笞四十,以余利计赃重者,坐赃论,罪止杖一百。[2]这条法律规定中有几个要点:首先,放债利率的最高上限是月息三分,即3%;其次是“年月虽多,不过一本一利”,即一旦利息积累至与本金相同,本金就不再产生利息,在随后的日子里,其性质就成了无息贷款。《大清律例会通新纂》中对此还有专门的说明:“如借银一两,按每月三分取利,积至三十三个月以外则利钱已满一两,与本相等,是谓一本一利。虽年月之多,不得复照三分算利,即五年十年亦止还一本一利,此债当取利之禁限也。”[3]由该说明还可以知道,一个月的利息产生后,不得归入下个月的本金去计算利息,即禁止利上滚利。不过,如果借给一人后到时收回,再借贷给他人,这时利息就可以归入本金,所谓“一本一利”与禁止利上滚利都可以规避了。因此,上述法律条文中最关键的一条是“每月取利并不得过三分”。续书的第一百零四回称王熙凤放债的利率是“加一钱”,即月息为10%,它是国家标准的三倍多,“违例取利”“重利盘剥”的认定均是由此而来。
或许续书者认为,既然前八十回中没有明确提到利率,就可以根据自己构思的需要而杜撰,他没想到曹雪芹在描述时,对王熙凤的放债已有性质上的框定。第三十九回平儿与袭人谈及王熙凤挪用月钱放债时说:“这几年拿着这一项银子,翻出有几百来了。”根据周汝昌先生《红楼梦新证》中的排列,第三回王夫人向王熙凤查问月钱发放事为红楼纪历的第七年,第三十九回中平儿告诉袭人放债事为第十三年,即“翻出有几百来了”是六年间的事。按挪用的二门内月钱三百两银计,如果放债的利率是“加一钱”,每月利息是30两,一年为360两,六年共计2160两,这与“翻出有几百来了”完全对不上号。若按国家标准“三分”计,每月利息是9两,一年为108两,六年共计648两,这正与“翻出有几百来了”相符。平儿还告诉袭人:“他的公费月例又使不着,十两八两零碎攒了放出去,只他这梯己利钱,一年不到,上千的银子呢。”这句话讲了两层意思,一是王熙凤自己的月钱也是“零碎攒了放出去”,一是她梯己钱的利息数量。这里需要说明,王熙凤的梯己钱并不只是月钱,她受馒头庵老尼之托拆散守备之子与金哥的婚事,就“坐享了三千两”。若以此为本金按“三分”利放债,“一年不到”就按十个月计,利息共为900两,正与“上千的银子”相符。倘若本金不止于三千两,那月息还低于国家规定的“三分”。若按续书所说的“加一钱”计,十个月的利息总计为3000两,远远超过了曹雪芹所说的“上千的银子”。两组数据的比较,证明了王熙凤只是一般的放债而非高利贷,这是性质不同的两码事。
第三十九回平儿那段话中还有两个问题需要解释。首先,王熙凤为何竟敢连贾母、王夫人的月钱都拖着不发?其实道理很简单:这两人根本无须急着等这笔钱用。贾母与王夫人都是大家必须奉承的长辈,平日里不必花什么钱,而月钱的长期积攒,已成一笔极为可观的财富。在第五十五回里,王熙凤与平儿议论到家中将会发生的几件大事时说:“宝玉和林妹妹他两个一娶一嫁,可以使不着官中的钱,老太太自有梯己拿出来。”这个“梯己”有多少?王熙凤接着盘算探春等人婚事的花费时说,“满破着每人花上一万银子”,而贾环则是“环哥娶亲有限,花上三千两银子”,宝玉或黛玉婚事的花费自然比他们的标准要高得多,贾母几十年月钱积攒的数目已大致可推测,王夫人进荣国府比贾母迟了二十余年,其月钱积蓄当然要少一些,但也相当可观。拖延一些日子,她们并不会在意,王熙凤必定也想好了,如果被问时该如何应答。第二个问题是,为何拿众人的月钱去放债,“这几年”利钱“翻出有几百来了”,可是王熙凤自己月钱“十两八两零碎攒了放出去”,一年不到,利钱竟会有“上千的银子”?王熙凤每月的月钱只有四两银,如果仅靠她个人积攒的月钱放债而获取“上千的银子”的利息,其利率将高得不可思议,她将承担的风险也相应高得难以承受。其实,平儿的这段话中,意思是指王熙凤用自己的“梯己”钱放债,而她的私房钱中,月钱只占了极小的比例,其中的主要成分是她的非法收入。上文中已提到,馒头庵的老尼在第十五回里托王熙凤干预讼事,谢礼是三千两银。于是王熙凤便让旺儿“假托贾琏所嘱,修书一封”,连夜给长安节度云光送去。那云光“久见贾府之情,这点小事,岂有不允之理”,于是立即遵命照办。结果是张金哥与守备之子双双殉情,而王熙凤“却坐享了三千两”。此事只有她的心腹旺儿知道,王夫人与贾琏等人“连一点消息也不知道”,平儿看来也不知情,即使知情也不会告诉袭人,对外宣称只能说是积攒的月钱放债。曹雪芹在写完这个故事后还加了一句:“自此凤姐胆识愈壮,以后有了这样的事,便恣意的作为起来,也不消多记。”这些钱都成了王熙凤的梯己钱,她显然不会只拿出积攒的月钱放债,而将那不法收入藏在家里不动。这里还需要说一句,王熙凤非法干预讼事是让旺儿去办,而放债的事是委托旺儿夫妇,她将这类非法事的知情人限定于极小的范围以防外泄,而旺儿是她从娘家带来的人,尽可放心差使。
将有关王熙凤与月钱、放债等事的关系梳理清楚,我们就可以明白,王熙凤究竟在妒嫉李纨什么了。在第四十五回里,宝玉等人要举办诗社,李纨便带着大家去找王熙凤索取活动经费。眼见李纨来要钱,王熙凤因此触动了心事,脱口说了一大段话:
亏你是个大嫂子呢!把姑娘们原交给你带着念书学规矩针线的,他们不好,你要劝。这会子他们起诗社,能用几个钱,你就不管了?老太太、太太罢了,原是老封君。你一个月十两银子的月钱,比我们多两倍银子。老太太、太太还说你寡妇失业的,可怜,不够用,又有个小子,足的又添了十两,和老太太、太太平等。又给你园子地,各人取租子。年终分年例,你又是上上分儿。你娘儿们,主子奴才共总没十个人,吃的穿的仍旧是官中的。一年通共算起来,也有四五百银子。这会子你就每年拿出一二百两银子来陪他们顽顽,能几年的限?他们各人出了阁,难道还要你赔不成?这会子你怕花钱,调唆他们来闹我,我乐得去吃一个河涸海干,我还通不知道呢!”
在《红楼梦》中,这是难得一见的王熙凤与李纨的正面交锋,虽然带着开玩笑的口吻,但其中对李纨不满的情绪还是相当明显,而原因就在于两人领取月钱的数量悬殊。李纨和王熙凤都是已婚的贾母孙辈的主子,月钱领取属于同一级别,可是贾母的一句话,她的月钱数就提升到二十两银,另还加十吊钱,总数约值三十两银,王熙凤每月却只有四两银子,另加二吊钱,共约值六两银。就相对比例来说,李纨所得是王熙凤的五倍,就绝对数而言,每月比王熙凤多二十四两银,一年下来,仅月钱一项就比王熙凤多获取约三百两银。李纨拿到的无论银子还是钱,都可以积攒起来,可是王熙凤拿到的那几吊钱,还得用于奉承贾母,陪她玩牌故意输钱,第四十七回里她拉着薛姨妈,指着贾母素日放钱的一个木匣子笑道:“姨妈瞧瞧,那个里头不知顽了我多少去了。”除月钱外,到过年时,荣国府里还分年例,在第四十九回里,宝玉等人在芦雪庵举办诗社,派人邀请王熙凤,王熙凤派平儿来说“为发放年例正忙”,来不了,紧接着后一回里王熙凤又与贾母谈到给寺庙发放年例银子的事。年例颇有点年终奖的意思,虽然曹雪芹对其数目多少未做交代,但肯定要比月钱多得多。年例的分配也得按各人的等级,而李纨的领取又超越自己原有的级别,第四十五回里王熙凤说她“年终分年例,你又是上上分儿”,比自己还是多了许多。最后,王熙凤还提到作品中绝无仅有的一个现象,即李纨有“园子地”,可以独立收租。试想,王熙凤靠挪用月钱放债,既担惊受怕,又得设法找出说得过去的理由应付众人的催讨,几年下来才收到几百两银子的利钱,可是李纨什么都不必干,坐享的月钱年例就比她多许多,这能让她不妒忌吗?如果王熙凤领取的月钱能和李纨一样多,那她放债所得的利息岂不就可以迅速增长?正因为平日常念想到此事,她才会脱口算出这笔帐,而且算得如此迅速、全面和准确。
王熙凤的这番话当众击中了李纨平时隐蔽的思想,李纨当然要立即反击。她抓住王熙凤生日那天正碰上贾琏与鲍二家的偷情,情急中竟打了平儿的事做文章:
你们听听,我说了一句,他就疯了,说了两车的无赖泥腿市俗专会打细算盘分斤拨两的话出来。这东西亏他托生在诗书大宦名门之家做小姐,出了嫁又是这样,他还是这么着;若是生在贫寒小户人家,作个小子,还不知怎么下作贫嘴恶舌的呢!天下人都被你算计了去!昨儿还打平儿呢,亏你伸的出手来!那黄汤难道灌丧了狗肚子里去了?气的我只要给平儿打报不平儿。忖夺了半日,好容易‘狗长尾巴尖儿’的好日子,又怕老太太心里不受用,因此没来,究竟气还未平。你今儿又招我来了。给平儿拾鞋也不要,你们两个只该换一个过子才是。
《石头记》庚辰本在这儿有段双行夹批:“心直口拙之人急了恨不得将万句话来并成一句说死那人。”脂砚斋的批语,可帮助读者理解李纨对王熙凤点破她的心思的恼怒,她的急不择言正是平日里对王熙凤不满与嫉妒思想的暴露。她半开玩笑地骂王熙凤是“下作贫嘴恶舌”“无赖泥腿市俗专会打细算盘分斤拨两”,甚至把她比作狗。李纨挑出平儿挨打这件事反击,又颇能得人心,因为荣国府里的人都为平儿抱不平,在她挨打后纷纷表示安慰,只是没人当面批评王熙凤而已。了解舆情的李纨此时趁势指责她连“给平儿拾鞋”也不配,两人“只该换一个过子”。王熙凤也立即反唇相讥:“竟不承望平儿有你这一位仗腰子的人”,言下之意是你有什么能耐给平儿撑腰。最后王熙凤使出硬软两手:她正在打点众人年下的衣裳,“她姐妹的若误,却是你的责任”。这针对李纨凡事怕落不是被王夫人责怪的反击,果然击中了要害。接着她又答应给李纨五十两银子“慢慢作会社东道”,这又迎合了李纨“怕花钱”的心理,于是李纨便体面地退却了。
通过李纨与王熙凤的这次交锋,我们可以看到这两人对于钱的态度的截然不同。王熙凤说:“你娘儿们,主子奴才共总没十个人,吃的穿的仍旧是官中的。一年通共算起来,也有四五百银子。”这句话既显示了王熙凤平时对别人用钱动向的关心,同时也让读者知道,李纨领取了月钱或年例,基本上都是积攒起来,若干年下来,这可是相当可观的一笔财富。李纨的做法是古代多少年来传统的认识,即积累财富最现实、最可靠的方法,就是将货币直接贮藏起来,这其实也是贾母与王夫人等多数人的做法。王熙凤的观念则不然。按照平儿的说法,王熙凤平时的月钱、年例是不用的,尽管其数量少于李纨,但若干年积攒下来也是比较可观的,至于她的贪赃枉法所得,更比月钱的积攒多得多,可是从要等从别处收来了利钱才能给众人发月钱来看,她身边能动用的现钱却非常少。作品中交代得很清楚,她的钱都拿出去放债赚利钱了。王熙凤的四两月钱还能积攒一部分去放债,李纨的二十两月钱更是大部分花费不了。钱在李纨那儿处于静态,但钱在王熙凤那儿却处于动态,它在流通中不断地增值。王家祖上管过洋船货物,王熙凤明了货币在流通中可以增值的观念,也许就是从这儿来的吧。
李纨与王熙凤之间的互相嫉妒,说穿了都是基于经济利益的考量,而她们观念的不同,则表明即使没有经济利益的纠葛,这两人的关系也不会很融洽,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是也。不过,她们却又有着共同的一点,即对金钱的看重。王熙凤看穿了李纨带公子小姐们前来索讨诗社活动经费的原因:“这会子你怕花钱,调唆他们来闹我。”确实,李纨就是拿出点钱供诗社活动,又能花费多少钱呢?曹雪芹通过这一情节的描写,暴露了李纨吝啬小气的一面,而若进一步探究诗社活动经费的来源与使用,便可发现小气吝啬实际上已成为李纨的性格特征之一,而作者在这一方面可没少花笔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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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周汝昌:《红楼梦新证》,人民文学出版社1976年版。
[2] 《大清律例》卷十四,天津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
[3] 姚云芗:《大清律例会通新纂》卷十,见《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二十二辑,文海出版有限公司198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