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姓亲属相殴
207字 下载全书
凡同姓亲属相殴¹,虽五服已尽而尊卑名分犹存者²,尊长减凡斗一等,卑幼加一等。至死者,并以凡人论。
【译文】
凡是本宗同样姓氏的亲属相互殴打的,虽然五服的亲等已经结束但尊卑的名分还存在的,对尊长的处刑比照一般人之间的斗殴减一等,卑幼的处刑比照普通人之间的斗殴加一等。造成死亡的,都依照普通人之间的斗殴论罪。
【注释】
¹同姓亲属:本宗有相同姓氏的亲属。
²五服已尽:五等服制形成的亲属范围已经结束,不再是本宗亲属。尊卑名分:虽然超出了五服亲属的范围,但是仍然存在血缘关系的尊卑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