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辜限期
凡保辜者¹,责令犯人医治²,辜限内皆须因伤死者³,以斗殴杀人论。谓殴及伤各依限保辜,然伤人皆须因殴乃是,若打人头伤,风从头疮而入,因风致死之类⁴,以斗殴杀人科罪。其在辜限外,及虽在辜限内,伤已平复⁵,官司文案明白⁶,别因他故死者,各从本殴伤法。谓打人头伤,不因头疮得风,别因他病而死,是为他故,各依本殴伤科罪。若折伤以上,辜内医治平复者,各减二等。堕胎子死者,不减。辜内虽平复,而成残、废、笃疾,及辜限满日不平复者,各依律全科⁷。手足及以他物殴伤人者,限二十日。以刃及汤、火伤人者,限三十日。折跌肢体及破骨、堕胎者,无问手足、他物,皆限五十日。
【译文】
凡是因伤需要保养的,责令加害人给受害人医治,在保辜时限内必须是因为受伤而死亡的,依照斗殴杀人论罪。指殴打和受伤都依照法律规定的各自保辜期限进行保辜,伤必须是因为殴打而造成的才是保辜所规定的范围,如果打人导致头部受伤,头部的伤口受到破伤风感染,因感染导致死亡之类,依照斗殴杀人论罪。在保辜期限外,以及虽然在保辜期限内,伤情已经恢复,官方的文书清楚明白地勘验记录,因为其他原因而致死的,根据伤情的不同情形依照斗殴伤人的规定论罪。指打人导致头部受伤,不是因为头部伤口感染而死亡,是因为其他疾病导致死亡的,是本条所说的其他原因,即他故,各种伤情依照斗殴伤的规定论罪。如果是打断肢体以上的伤,保辜期限内经过医治伤情已经恢复,各种情形都可以减二等论罪。堕胎致胎儿死亡的,不减等。保辜期限内虽然伤情已经恢复,但是结果出现了伤残、废疾、笃疾,以及保辜期限已满而伤情没有恢复的,各种情况都完全依照法律规定论罪不考虑减等之类。用手脚和他物打伤人的,保辜期限二十日。用有利刃的锐器以及热水、火伤人的,保辜期限三十日。打断肢体以及伤及骨骼的,堕胎的,不考虑致伤的是手脚、他物,都是五十日的保辜期限。
【注释】
¹保辜:法律规定的致人损伤后一定期限内,加害人对受害人进行保养医治,根据医治后伤情的情况确定犯罪的伤害后果,并据此定罪量刑。
²犯人:加害人。
³皆须因伤死:都必须是因为加害人造成的伤而导致的死亡,其他原因或者伤情造成的死亡不属于本条规定的范围。
⁴因风致死:因为感染而死亡。风,古人没有病毒感染的认识,此处指创伤暴露在空气中接触风吹来的各种可见或者不可见的致病因素,导致病情加重或者死亡,类似现代感染病毒导致伤情严重因而致死。
⁵伤已平复:伤口已经脱离病态,恢复健康或者进入伤情痊愈的状态。
⁶官司文案明白:受理案件的官府在文书案牍中清楚明白地记录受伤及恢复的情况,包括勘验并记录在案。
⁷各依律全科:本条规定保辜内伤情没有改善,仍然有严重的后果的情况,依照受伤时和保辜结束后的实际状况,按法律规定全面考虑定罪量刑的各因素进行论罪,排除前文所规定的各种减等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