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逢李龟年
江南逢李龟年¹
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²。
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解读】
追怀开元盛世的主题,在杜甫晚年诗作中一再重现。这首诗中的李龟年,也是一位具有传奇色彩的艺术家,和曹霸、公孙大娘一样,因杰出的艺术成就名播一时,成为那个时代的代表。此诗的前两句回忆昔时得见李龟年的情景,只是平平道来,不见有何奇崛之处。但只要稍微追究一下这两句里提到的“岐王”、“崔九”其人,就可知那种场景是如何充满光彩、迥异寻常了。不是在这几位豪贵家中,怎能欣赏到这位深得皇帝赏识的艺人的歌声?诗人只用“见”、“闻”二字,“俱藏一歌字”(黄生评语)。这是符合实情的。杜甫当时只是十几岁的孩子,只能在堂前“闻”李龟年之歌,两人根本谈不上什么交情。后两句写“又逢”,语调也很平静,交待了相逢之地域、时节,但无限感慨之意,“世境之离乱,人情之聚散,皆寓于其中”(仇兆鳌评)。就是在这短短的四句诗中,诗人用这种很平静的写法,表达了丝毫不逊于《丹青引》、《剑器行》那些长篇的追昔抚今之感。杜甫此诗和李龟年的晚年经历,也因此被唐人采入小说。李龟年的事迹后来还被洪昇写进《长生殿》传奇。此诗也被誉为杜甫七绝的压卷之作。
¹ 大历五年(770)在潭州作。李龟年:唐玄宗时期著名宫廷乐人,安史之乱后流落江南。《明皇杂录》卷下:“唐开元中,乐工李龟年、彭年、鹤年兄弟三人皆有才学盛名。彭年善舞,鹤年、龟年能歌,尤妙制《渭川》。特承顾遇,于东都大起第宅,僭侈之制,逾于公侯。……其后龟年流落江南,每遇良辰胜赏,为人歌数阕,座中闻之,莫不掩泣罢酒。”
² 岐王:睿宗第四子、玄宗弟李范。宅在东都洛阳尚善坊。杜甫十四岁时曾在东都岐王宅见李龟年。《云仙杂记》卷二:“李龟年至岐王宅,闻琴声,曰:‘此秦声。’良久又曰:‘此楚声。’主人入问之,则前弹者陇西沈妍也,后弹者扬州薛满二妓,大服。”寻常:时常。崔九:原注:“即殿中监崔涤,中书令湜弟。”《旧唐书·崔仁师传》:“(涤)素与玄宗款密……用为秘书监,出入禁中,与诸王侍宴不让席,而坐或在宁王之上。”宅在东都遵化里。崔涤卒于开元十四年(726),则杜甫于其宅见李龟年亦在幼年时。
小寒食舟中作这是最后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