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患第二十八
【题解】
参患,君主了解患难,即是检验治乱之由,而谋取补救之道。本篇大致可分为四节:第一节论人主“猛毅则伐,懦弱则杀”,所论与《法法》《谋失》篇略同;第二节论述军队“外以诛暴,内以禁邪”的重要作用;第三节论述用兵须事先精心筹划,包括军费筹划的重要性;第四节论述考评用兵主要是兵器、士兵、将领和君主方面的状况。
文章还重点讨论了用兵问题,先言“兵”是尊主安国之“经”,内可禁邪,外可除暴,至为重要;次言用兵费资甚巨,一次兴师要耗十年蓄积,一次大战将尽数代之功,因而君主用兵必须严肃慎重并预为计划;最后再谈用兵之道,须兵精、士勇、将贤、主圣,方可稳操胜劵;作者特别强调“兵精士勇”和“攻心为上”策略,假若能使敌人无心于战、无心于守、无心于聚,则敌军皆能为我所用,我必战无不胜、攻无不取、战无不摧。若据二、三、四节内容看,本文又是一篇精妙的谈“兵”文字。《汉书·艺文志》记载张良、韩信校《管子》将其编入兵书权谋中,故《汉书·晁错传》引篇内数语直以“兵法曰”称之,故本文又可算是一篇军事论文。
凡人主者,猛毅则伐[1],懦弱则杀[2]。猛毅者何也?轻诛杀人之谓猛毅[3]。懦弱者何也?重诛杀人之谓懦弱[4]。此皆有失彼此。凡轻诛者杀不辜[5],而重诛者失有罪。故上杀不辜,则道正者不安;上失有罪[6],则行邪者不变。道正者不安,则才能之人去亡;行邪者不变,则群臣朋党。才能之人去亡[7],则宜有外难;群臣朋党[8],则宜有内乱。故曰:猛毅者伐,懦弱者杀也。
【注释】
[1]猛毅则伐:谓猛毅之君主将被攻伐。猛毅,指凶暴残忍。伐,此指被人攻伐。
[2]懦弱则杀:谓懦弱之君主将遭弑杀。懦弱,此指怯软姑息。
[3]轻:轻易,随便。
[4]重:难,过分慎重地对待某事。
[5]辜:罪,过错。
[6]失有罪:姑息有罪之人。
[7]去亡:指弃国逃奔。
[8]群臣朋党:指群臣拉朋结党,互相倾轧。
【译文】
大凡作为君主的,为人处事猛毅者就会遭到攻伐,而懦弱者就会被人所弑杀。猛毅的表现是什么呢?草率轻易就实施诛杀的叫作猛毅。懦弱的表现又是什么呢?慎重过分顾虑重重便难于诛杀的叫作懦弱。此二者彼此都各有所失。凡轻易杀人的,会杀了无罪或无辜之人;但凡姑息于杀人的,又会遗漏真正的罪犯或邪恶之人。国君滥杀了无辜之人,德行端直的正人君子就会心感不安;而遗漏惩处邪恶之人,行为邪僻做尽坏事的人就会屡教不改。正人君子心怀不安,人才就会向外流走;邪僻之人公然不改,群臣就会结党营私。人才外流,势必会引来外患;群臣结党,势必会形成内乱。所以说,猛毅的君主遭到他人攻伐,懦弱的君主将被人弑杀。
君之所以卑尊,国之所以安危者,莫要于兵[1]。故诛暴国必以兵[2],禁辟民必以刑[3]。然则兵者外以诛暴,内以禁邪。故兵者尊主安国之经也[4],不可废也。若夫世主则不然[5],外不以兵[6],而欲诛暴,则地必亏矣[7];内不以刑,而欲禁邪,则国必乱矣。
【注释】
[1]要:重要,关键。
[2]暴国:强暴之国,侵略之国。指暴虐而惯于侵伐之国。
[3]辟民:同“僻民”。邪僻之民,多指坏人。
[4]经:法典,法宝。《周礼·天官·大宰》:“以经邦国。”注:“经,法也。”一说经指根本。
[5]若夫:至于。世主:当世之君主。
[6]以:用。
[7]亏:缺损。
【译文】
决定君主地位的尊贵或卑微,导致国家形势的安定或危急,没有比军队的作用更为重要的了。征伐残暴的国家必须要动用军队和武力,禁止邪僻的坏人也必须施以刑罚或杀戮。于是,军队的作用就是对外用于征服强暴之君、讨伐惨虐之国,对内用于镇压凶残刁民、禁止邪僻坏人。因此,军队是保障君位尊贵、国家安定的根本基石,不可废弃或闲置。至于当世的君主就不是这样的,他们对外不动用军队武力就想要征伐强暴之国,那就必然会导致国土丧失完整;对内不施以刑罚杀戮就想要镇压恶人、禁止邪僻,那就必定会使国家陷入动荡和混乱。
故凡用兵之计[1],三惊当一至[2],三至当一军[3],三军当一战[4]。故一期之师[5],十年之蓄积殚[6];一战之费,累代之功尽[7]。今交刃接兵而后利之[8],则战之自胜者也[9]。攻城围邑,主人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爨之[10],则攻之自拔者也[11]。是以圣人小征而大匡[12],不失天时,不空地利,用日维梦[13],其数不出于计[14]。故计必先定而兵出于竟[15],计未定而兵出于竟,则战之自败,攻之自毁者也。
【注释】
[1]计:计算。此处指行动计划及军费预算。
[2]惊:震骇。犹言军事演习。一说警戒、戒备。猪饲彦博云:“惊”当作“警”,谓戒严以备。至:指出征。
[3]军:包围,围击。陶鸿庆云:《说文》:“军,圜围也。”军之本义为围,后世遂为师旅之名。
[4]三军当一战:三次驻扎围敌的费用相当于进行一次交战。
[5]期:会,会战。
[6]殚:竭尽。
[7]累代:数代。
[8]利之:本指使兵刃锋利。此指利于军队打仗的各种条件。
[9]自胜:指自己战胜自己。
[10]析骸而爨(cuàn):即用拆散的尸骨当柴火烧。析骸,指拆散尸骨。骸,指尸骨。爨,生火煮饭。此指当柴火烧。
[11]则攻之自拔者也:郭沫若云:其意为攻拔自己而非攻拔敌人。
[12]大匡:匡正,扶正。
[13]用日维梦:言白天用兵,夜间就早计划好。日,指白天。梦,指夜间。俞樾云:《说文》“梦,不明也”。然则梦之本义为夜不明,故此以梦与日对。“用日维梦”谓将于其日有事,必先其夜预为之计。
[14]其数不出于计:其道理不离于筹划。
[15]而:刘师培云:“而”下当有“后”字。竟:通“境”。国境。
【译文】
大凡军队用兵费用的筹划,三次警戒防备等于一次出境征伐,三次出境征伐等于一次围敌驻扎,三次围敌驻扎等于一次交战厮杀。所以,一次会战的军费给养,要准备消耗十年国家积蓄;一次战役的消耗费用,要准备用光几代人的财富累积。如今,如果等到两国交刃接兵后再加强军备,才去想着创造有利备战的条件,那么,只好一交战就先被敌人占尽先机、自取失败了。如果等到攻城围邑之后,才知道守城的士卒要交换孩子来食用、拆散尸骨当柴烧,誓死做顽强抵抗,那么,只好一进攻就自己先宣告要拔寨而退、自取灭亡了。所以,圣人小规模的征伐就可以得到大的匡正的结果:尽可能争取不失天时,不废地利,白天用兵作战夜间就早已谋划妥当,其各项战术和用兵方法都不会超出战前的预算或背离既定计划。所以,所有谋略筹划必须预先确定好,而后才能调兵出境,而没有筹划好就调兵出境,那么这就是交争中自致失败的原由,攻伐中自取灭亡的根据。
得众而不得其心,则与独行者同实[1];兵不完利[2],与无操者同实[3];甲不坚密,与俴者同实[4];弩不可以及远,与短兵同实;射而不能中,与无矢者同实;中而不能入,与无镞者同实;将徒人[5],与俴者同实;短兵待远矢[6],与坐而待死者同实。故凡兵有大论[7],必先论其器、论其士、论其将、论其主。故曰:器滥恶不利者,以其士予人也;士不可用者,以其将予人也;将不知兵者,以其主予人也;主不积务于兵者,以其国予人也。故一器成[8],往夫具[9],而天下无战心;二器成,惊夫具[10],而天下无守城;三器成,游夫具[11],而天下无聚众。所谓无战心者,知战必不胜,故曰无战心;所谓无守城者,知城必拔,故曰无守城;所谓无聚众者,知众必散,故曰无聚众。
【注释】
[1]同实:实质一样。
[2]兵:指兵器。完利:坚固锋利。
[3]无操:徒手,赤手空拳。
[4]俴(jiàn)者:只穿单衣不披铠甲之人。
[5]徒人:没有经过训练的士兵。
[6]待远矢:防备远处射来的箭。
[7]论:评定,考评,检验。
[8]器:指军队的武器。成:当为“盛”。极点,顶端。
[9]往夫:勇往直前的士兵。张佩纶云:当作“征夫”,即敢于出征的兵士。
[10]惊夫:智勇能惊摄敌众的兵士。
[11]游夫:才辩游说之士,即善于言辞和外交的士人。
【译文】
掌握众多士卒却不能赢得军心使之同仇敌忾,实质上就和单兵出战应付强敌一样;兵器既不齐全又不锋利,实质上就和没有兵器徒手作战一样;铠甲既不坚固又不严密,实质上就和布衣上阵无甲护身一样;弓弩射程不远,实质上就和用短兵器交战一样;箭发而不能射中目标,实质上就和手中有弓无箭一样;射中而不能穿甲而入,实质上就和箭上没有箭头一样;率领未经训练的白徒进行作战,实质上就和自相残杀一样;用短兵器抵御远射而来的箭弩,实质上就和坐以待毙一样。所以,大凡用兵之前,都有几项重大的考评检验,必须首先要考验武器,考验士兵,考验将领,考验君主。所以说,武器粗劣而不锋利坚固,就等于将士兵的生命奉送给了敌人;士兵涣散指挥不动不能发挥作战功用,就等于将主将的生命交送给了敌人;主将无能不懂得如何调兵遣将,就等于将君主的性命交送给了敌人;君主不能坚持不懈地注重学习用兵之道而积聚军事实力,就等于将整个国家奉送给了别人。所以一国之中,如果有一种武器达到了最高军事水平,而且具有敢于出征勇往直前的战士,则天下各国就没有了敢于交战的雄心;如果有两种武器达到了最高军事水平,而且具有智勇惊人的战士,则天下各国就没有了可守之城;如果有三种武器达到了最高军事水平,而且具有才辩游说之士,则天下各国就都不敢再聚集众兵出征迎战了。所谓没有了作战雄心,就是知道了战争必定不能取胜,所以说不敢有交战雄心;所谓没有可守之城,就是知道了城堡必定被其攻破,所以说没有可以守住之城;所谓不敢再聚集众兵迎战,就是知道了众兵必定闻风四处逃散,所以说没有人再敢于召集众兵迎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