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离婚率上升
最近几年,我国一些大中城市里出现离婚率上升的现象,这现象好还是不好,不应当一概而论,须加分析。如果说离婚引起家庭不稳定,那就不好,但应当看到不和睦的夫妇所组成的家庭表面上固然稳定,实际上也不安定。离婚也是解决矛盾的一个方法。如果夫妇的关系不平等,封建社会传下来的压迫妇女的习俗没有改变,受到丈夫欺压的妇女就应有提出离婚的权利。这种离婚是对妇女权利的保障,应当说是好的。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这是近代社会在婚姻上通行的一个原则,是调整不美满的婚姻关系、巩固社会主义家庭的重要法律手段。过去离婚率低并不能说是好,现在离婚率高,也不能说坏。因为离婚自由是妇女解放、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标志。
离婚率上升的原因主要有三:
一是草率结婚。婚姻基础不好,婚后要维系夫妻关系是很困难的,问题不在离婚,而在于结婚太草率。现在许多年轻人在结婚前没有接受正确的恋爱观教育,凭一时感情冲动促成不幸的婚姻。我们应当向青年们多讲讲家庭的职能,讲讲人为什么要结婚,讲讲婚姻不是一时相爱的结合,而是成家立业、白头到老的结合,关系到人一生的生活、事业和幸福。一对感情已经破裂的夫妻要离婚,并不是错事,错就错在当初不应该结婚。
家庭需要稳定,这是无可非议的,前提是这种家庭的组合一定要男女双方具有感情上的相爱,能经营共同生活的条件。如果硬是把没有爱情的夫妻捆绑在一起,无疑是痛苦的无期徒刑。多多宣传婚姻家庭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是报刊责无旁贷的职责。
二是夫妇之间不注意培养婚后感情。结婚是爱情的结合,而不是爱情的终止。结婚后夫妻在共同生活里产生矛盾,是难免的。有矛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互不体谅,互不谦让,互不尊重,这就容易在夫妻之间横起一条感情隔阂的鸿沟,久而久之,就成为名存实亡的婚姻。而这种家庭往往最容易被“第三者”介入,由过去的不协调发展到最后解体。
因此,夫妻之间培养婚后感情,绝不是一件可有可无的事。不论婚前基础怎样好,如果忽视培养婚后感情,依然可能发生感情上的变化。婚姻基础本来就不够好的夫妻,婚后如不注意创造解决矛盾、增进感情的条件,感情破裂的系数就更大了。
婚姻不同于商业,也不同于其他事业,订个契约就了事,而是一个不断创造的过程。青年人必须从一开始谈恋爱,就树立真正过一辈子、共同生活的理想。那种不适宜于国情的“杯水主义”和朝秦暮楚的婚姻观,是和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相悖逆的。
三是曲解离婚自由。男女双方一旦结婚,其社会责任不是某一方所能担当的。社会主义家庭的主要职能包括共同经营一个经济单位,抚养未成年的家庭成员和赡养老人。它是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群体。家庭一旦解体,不仅夫妻双方蒙受损失,而且家庭中其他成员都会受害,成为社会不安定的一个因素。
我认为,不应当一概反对离婚,而要反对不负责任的草率结婚和草率离婚。从一开始,就应当注重家庭的稳定。只有家庭这个基本细胞稳定了,整个社会才能稳定。现在社会上,有些年轻人性生活比较随便,或者过早谈恋爱,都是造成家庭不稳定的因素。在家庭里、学校里和社会上都应当多进行男女之间正当关系的教育,并开拓男女青年正当社交的场合。不然,许多人就不会使用婚姻自由的权利,这对于社会、家庭、个人都是不利的。
198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