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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官宗伯第三
十五 世妇
1.世妇掌女宫之宿戒¹,及祭祀,比其具²。
【注释】
¹女宫之宿戒:女宫,因罪或从坐没入宫中服役的女子。郑《注》曰:“刑女给宫中事者。”宿戒,戒是祭前十日戒百官使斋。宿是祭前三日或一日再戒百官使斋。贾《疏》曰:“祭前十日,戒之使齐(斋戒),祭前三日又宿(申)之,故宿戒并言。”
²比其具:比,检查,查对。郑《注》曰:“比,次也。具,所濯溉及粢盛之爨。”爨,谓灶具。
【译文】
世妇掌祭祀前三日重申对女宫的告诫,等到祭祀那天,依次检查应当由女宫具备的各种祭祀器物。
2.诏王后之礼事。帅六宫之人共粢盛¹。相外、内宗之礼事²。大宾客之飨、食亦如之³。
【注释】
¹六宫之人:孙诒让曰:“谓女御以下。”
²相外、内宗:据郑《注》,外宗谓异姓之女有爵者,内宗谓同姓之女有爵者,皆是被选出佐王后行祭礼者,而世妇则相助之。
³亦如之:郑《注》曰:“比帅诏相,其事同。”即招待来朝诸侯而举行飨礼、食礼时,该提醒、率领、告教的,还要随时进行。
【译文】
告教王后祭祀应行的礼仪事项。率领六宫的人供给祭祀所用的谷物。协助外宗、内宗祭祀应行的礼仪事项。为招待来朝诸侯而举行飨礼、食礼时也是这样做。
3.大丧,比外、内命妇之朝莫哭¹,不敬者而苛罚之。凡王后有拜事于妇人²,则诏相。
【注释】
¹比外、内命妇之朝莫哭:比,贾《疏》曰:“以尊卑为位而哭。”外、内命妇,参见《天官·内宰》注。朝莫(暮)哭,即朝夕哭。按,人死殡后,亲属每天早晨、傍晚都要入殡宫(殡棺之寝)去哭,叫朝夕哭。
²有拜事于妇人:据贾《疏》,此指拜谢二王后之夫人于堂上。按,周分封夏、殷二王后裔为杞、宋二国,有大丧则此二国君与其夫人前来吊丧,而由王太子(即嗣王)拜谢二君于堂下,由王后拜其夫人于堂上。
【译文】
有大丧,依尊卑次序排列外、内命妇的朝夕哭位,如发现有不恭敬的就加以呵斥责罚。凡是王后拜谢前来吊丧的夏殷二王后代国君夫人,就告教并协助行拜谢礼。
4.凡内事有达于外官者¹,世妇掌之。
【注释】
¹外官:谓宫外的百官官府。
【译文】
凡是内宫的事有需要通知宫外官府的,就由世妇负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