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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 大司乐
1.大司乐掌成均之法¹,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²。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则以为乐祖³,祭于瞽宗⁴。
【注释】
¹成均:据黄以周《礼书通故·学礼通故一》说,是周代大学之通称。
²国之子弟:即国子,贵族子弟。
³乐祖:音乐的祖师。乐官才艺出众、道德高尚者,死后尊为乐祖。郑《注》曰:“死则以为乐之祖,神而祭之。”
⁴瞽宗:据郑司农说,泛指学校。
【译文】
大司乐掌管大学的教学法规,建立并掌理王国有关学校教育的政令,于是聚集国子们到大学里学习。凡是有道艺、有德行的人,就请他们来大学执教,死后就尊奉他们为乐祖,并在学校里祭祀他们。
2.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祗、庸、孝、友¹,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²,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³。
【注释】
¹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祗、庸:乐德,据柯尚迁说,是“以乐涵养而成”之德,即指下文中、和、祗、庸、孝、友六者。中,通“忠”。和,刚柔适中。祗,恭敬。庸,有常,有原则。孝,孝顺,善事父母。友,和睦兄弟。郑《注》曰:“中,犹忠也。和,刚柔适也。祗,敬。庸,有常也。”
²以乐语教国子兴:乐语,即指下文兴、道、讽、诵、言、语六种说话应答的技巧。兴,郑《注》曰:“以善物喻善事。”借用乙物来比喻甲物。道,通“导”,引导。谓称引古语以论今。讽,背诵诗文。诵,吟咏诗文。言,主动发言。语,回答叙述。道、讽、诵、言、语:郑《注》曰:“道,读曰‘导’。导者,言古以剀(kǎi,摩也)今也。”孙诒让曰:“导引远古之言语,以摩切今所行之事。”郑《注》又曰:“倍(背诵)文曰讽。以声节之曰诵。”据孙诒让说,讽是直言,诵是吟咏而有声调。郑《注》又曰:“发端曰言。答述曰语。”
³“以乐舞”至“《大武》”:乐舞,即下文的七种舞,郑《注》说,是周所存六代之舞:《云门》、《大卷》是黄帝之舞。据贾《疏》说,二者是同一乐曲。《大咸》(又名《咸池》)是唐尧之舞。咸,皆也,池,施也。言尧德之无所不施也。《大韶》是虞舜之舞。韶者,绍也,言舜能继承帝尧之德。《大夏》是夏禹之舞。夏,大也,言夏禹平治水土,其德大。《大濩》是商汤之舞。濩,护,救,言汤能救民之急。《大武》是周武王之舞。武王伐纣而以武功救民于水火。
【译文】
用乐德教育国子具备六种德行:忠诚、刚柔适中、恭敬、有原则、孝顺父母、友爱兄弟,用乐语教育国子掌握六种语言技巧:比喻、称引古语、背诵诗文、吟咏诗文、主动发言、回答叙述,用乐舞教育国子学会六代舞蹈:《云门》、《大卷》、《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等舞蹈。
3.以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¹,以致鬼、神、示,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安宾客,以说远人,以作动物²。
【注释】
¹六律、六同:合起来即十二律,十二个声高不同的标准音。各有其特定名称:1.黄钟,2.大吕,3.大蔟,4.夹钟,5.姑洗,6.中吕,7.蕤宾,8.林钟,9.夷则,10.南吕,11.无射,12.应钟。十二律分为阴阳两类:奇数六律为阳律,称六律;偶数六律为阴律,称六吕、六同。参见《大师》。五声:即宫、商、角、徵、羽五等音阶。八音:指金、石、土、革、丝、木、匏、竹八类乐器。据《大师》郑《注》说,金指钟镈,石指磬,土指埙,革指鼓鼗,丝指琴瑟,木指柷敔,匏指笙,竹指箫。六舞大合乐:六舞即六代之舞。大合乐,谓合奏六大乐舞,乐器演奏、歌唱配合进行,使音律谐和,舞蹈应节。孙诒让曰:“李氏(李光坡)以大合乐为肄习之事,最为允当。盖‘合’之云者,亦谓讲肄其器调,谐协其音节。”
²动物:生物之一类,与植物相对。包括毛物、鳞物、羽物、介物、臝物等。郑《注》曰:“羽、臝之属。”
【译文】
用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和六代的舞一起进行大规模的联合演奏,以招致人鬼、天神和地祇而祭祀,以使得各邦国亲睦,以和谐民众,以安定宾客,以使边远的少数民族悦服归附,以使动物繁盛兴旺。
4.乃分乐而序之¹,以祭,以享,以祀。乃奏黄钟,歌大吕²,舞《云门》,以祀天神;乃奏大蔟,歌应钟,舞《咸池》³,以祭地示;乃奏姑洗,歌南吕,舞《大韶》,以祀四望;乃奏蕤宾,歌函钟⁴,舞《大夏》,以祭山川;乃奏夷则,歌小吕⁵,舞《大濩》,以享先妣⁶;乃奏无射,歌夹钟,舞《大武》,以享先祖⁷。凡六乐者,文之以五声,播之以八音⁸。
【注释】
¹分乐而序之:贾《疏》曰:“上总云六舞,今分此六代之舞,尊者用前代,卑者用后代,使尊卑有序,故云序。”
²奏黄钟,歌大吕:孙诒让曰:“经凡以‘奏’与‘歌’对文者,奏,并谓金奏;歌,并谓升歌。奏以《九夏》,歌则以三百篇之《诗》。”“奏黄钟者,击钟磬等以黄钟宫起调毕曲;歌大吕者,歌《诗》等以大吕宫起调毕曲。”按:凡言奏,并在堂下;凡言歌,并在堂上。崔灵恩曰:“奏黄钟者,用黄钟为调;歌大吕者,用大吕为调。奏者谓堂下四悬,歌者谓堂上所歌。”徐养原曰:“六歌六奏,盖皆宫调也。”此谓奏,谓演奏堂下庭中四面所悬的钟磬等,其调式则是黄钟宫(即用黄钟律来定宫音的音高);所谓歌,即升歌,即乐人升堂而歌,歌的调式则是大吕宫(即用大吕律来定宫音的音高)。下文奏某、歌某,义皆放此。
³《咸池》:即《大咸》。
⁴函钟:即林钟。
⁵小吕:即中吕。
⁶先妣:郑《注》曰:“姜嫄也。姜嫄履大人迹,感神灵而生后稷,是周之先母也。”按,姜嫄是周人祖先后稷之母,其传说见《诗·大雅·生民》。
⁷先祖:祖先。郑《注》曰:“先王、先公。”
⁸“凡六乐者”三句:郑《注》曰:“六者,言其均,皆待五声、八音乃成也。播之言被也。”按,均谓调式。文、播(被),皆调和、协调、配合义。
【译文】
于是分别演奏六代的乐舞而依尊卑顺序排列先后,用以祭地祇,享人鬼,祀天神。钟磬演奏黄钟宫调式的乐曲,用大吕宫调式歌唱,跳起《云门》舞,用来祭祀天神;钟磬演奏大蔟宫调式的乐曲,用应钟宫的调式歌唱,跳起《咸池》舞,用来祭祀地神;钟磬演奏姑洗宫调式的乐曲,用南吕宫的调式歌唱,跳起《大韶》舞,用来祭祀四方名山大川;钟磬演奏蕤宾宫调式的乐曲,用函钟宫的调式歌唱,跳起《大夏》舞,用来祭祀山川;钟磬演奏夷则宫调式的乐曲,用中吕宫的调式歌唱,跳起《大濩》舞,用来祭祀国母姜嫄;钟磬演奏无射宫调式的乐曲,用夹钟宫的调式歌唱,跳起《大武》舞,用来祭祀先王、先公。所有六种调式的舞乐,在表演时都要用五声、八音来相协调。
5.凡六乐者,一变而致羽物¹,及川泽之示;再变而致臝物,及山林之示;三变而致鳞物²,及丘陵之示;四变而致毛物,及坟衍之示³;五变而致介物,及土示;六变而致象物⁴,及天神。
【注释】
¹一变而致羽物:变,郑《注》曰:“犹更也,乐成则更奏也。”意谓演奏一遍后从头再来。致,谓感召而使之来。羽物,及下文臝物、鳞物、毛物、介物等五类动物,参见《地官·大司徒》。
²致:《注疏》本误刻作“示”。
³坟衍:指水边高地及低下平坦之地。贾《疏》曰:“水涯曰坟,下平曰衍。”
⁴象物:指龙、凤、龟、麟等四灵。郑《注》曰:“象物,有象在天,所谓四灵者。天地之神,四灵之知,非德至和则不至。《礼运》曰:何谓四灵?麟凤龟龙,谓之四灵。”按,有象在天,谓龙、风、龟分别像二十八宿中的青龙、朱崔、玄武;孙诒让曰:“惟麟无所属。”一说,白虎七宿盖为麟。(《十三经辞典·周礼卷》,页308)
【译文】
上述六种舞乐,演奏一遍就招致有羽毛的动物,以及川泽之神;演奏两遍就招致毛短浅的兽类动物,以及山林之神;演奏三遍就招致有鳞甲的鱼类动物,以及丘陵之神;演奏四遍就招致毛细密的动物,以及坟衍之神;演奏五遍就招致有甲壳的动物,以及土神;演奏六遍就招致龙凤龟麟,以及天神。
6.凡乐,圜钟为宫¹,黄钟为角,大蔟为徵,姑洗为羽,雷鼓、雷鼗²,孤竹之管³,云和之琴瑟⁴,《云门》之舞,冬日至,于地上之圜丘奏之⁵,若乐六变,则天神皆降,可得而礼矣⁶。凡乐,函钟为宫,大蔟为角,姑洗为徵,南吕为羽,灵鼓、灵鼗⁷,孙竹之管⁸,空桑之琴瑟,《咸池》之舞。夏日至,于泽中之方丘奏之⁹,若乐八变,则地示皆出,可得而礼矣。凡乐,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大蔟为徵,应钟为羽,路鼓、路鼗¹⁰,阴竹之管¹¹,龙门之琴瑟¹²,《九德》之歌,《九韶》之舞¹³,于宗庙之中奏之,若乐九变,则人鬼可得而礼矣。
【注释】
¹圜钟为宫:谓以圜钟律来定宫音的音高。圜钟,即夹钟也。孙诒让曰:“首用圜钟宫调,则中吕商,林钟角,无射徵,黄钟半律羽也。”下三句义放此。
²雷鼓、雷鼗(táo):雷鼓,是一种八面鼓。鼗,一种长柄手摇的小鼓,两旁缀灵活小耳,执柄摇动时,两耳双面击鼓作响。俗称“拨浪鼓”。郑《注》曰:“雷鼓雷鼗,八面;灵鼓灵鼗,六面;路鼓路鼗,四面。”孙诒让曰:“胡彦升谓三鼓并止二面,未知是否。”
³孤竹之管:孤竹,据郑《注》,一种独生的竹。管,古乐器名,像笛,六孔,双管并吹。
⁴云和:郑《注》说是山名。
⁵圜丘:国都南郊祭天的圆形高丘。圆象征天。
⁶礼:谓向神进献玉。郑《注》曰:“先奏是乐以致其神,礼之以玉而祼焉。”
⁷灵鼓、灵鼗:据郑《注》,都是六面鼓。
⁸孙竹:段玉裁《周礼汉读考·春官》:“枝根谓根之横生者,《韩非·解老》所谓曼根,今俗所谓竹鞭是也。鞭所行之末生竹,曰孙竹。”据段氏说,是横生的竹根生出的小竹。
⁹泽中之方丘:前文“空桑”,郑《注》曰是山名。方丘,国都北郊祭地的方形高丘。方象地。贾《疏》曰:“言泽中方丘者,……因下以事地,故于泽中。……不可以水中设祭,故亦取自然之方丘,象地方故也。”
¹⁰路鼓、路鼗:据郑《注》,都是四面鼓。
¹¹阴竹:郑《注》曰:“生于山北者。”
¹²龙门:郑《注》说是山名。在今陕西韩城和山西河津之间,黄河穿越其间。
¹³“《九德》之歌”两句:《九德》之歌,是歌颂六府三事功德的乐歌。郑司农曰:“《春秋传》所谓水、火、金、木、土、谷谓之六府,正德、利用、厚生谓之三事。六府三事谓之九功,九功之德皆可歌也,谓之九歌也。”古人或以为是禹时乐歌,用于宗庙大祭祀颂扬祖德。《九韶》,郑《注》曰:“当读为‘大韶’,字之误也。”
【译文】
凡是舞乐,用圜钟律定宫音的音高,用黄钟律定角音的音高,用大蔟律定徵音的音高,用姑洗律定羽音的音高,为演奏定基调,敲响雷鼓、雷鼗,吹奏孤竹制成的管乐器,弹奏云和山上的木材制成的琴瑟,表演《云门》舞,冬至那天,在国都南郊的圜丘上演奏起来,如果舞乐演奏六遍,天神就会纷纷下降,这时候就可以向神进献玉,而行祭祀之礼了。凡是舞乐,用函钟律定宫音的音高,用大蔟律定角音的音高,用姑洗律定徵音的音高,用南宫律定羽音的音高,为演奏定基调,敲响灵鼓、灵鼗,吹奏孙竹制成的管乐器,弹奏空桑山上的木材制成的琴瑟,表演《咸池》舞,夏至那天,在国都北郊泽中的方丘上演奏起来,如果舞乐演奏八遍,地神就都会纷纷出来,这时候就可以向神进献玉,而行祭祀之礼了。凡是舞乐,用黄钟律定宫音的音高,用大吕律定角音的音高,用大蔟律定徵音的音高,用应钟律定羽音的音高,为演奏定基调,敲响路鼓、路鼗,吹奏阴竹制成的管乐器,弹奏龙门山的木材制成的琴瑟,唱起《九德》歌,表演《大韶》舞,在宗庙中演奏起来,如果舞乐演奏九遍,就会吸引祖先的神灵纷纷降临,这时候就可以向神灵进献玉,而行祭祀之礼了。
7.凡乐事大祭祀宿县¹,遂以声展之²。王出入则令奏《王夏》³;尸出入则令奏《肆夏》;牲出入则令奏《昭夏》。帅国子而舞。大飨不入牲,其他皆如祭祀⁴。大射⁵,王出入令奏《王夏》⁶,及射,令奏《驺虞》⁷;诏诸侯以弓矢舞⁸。王大食,三宥⁹,皆令奏钟鼓。王师大献¹⁰,则令奏恺乐¹¹。
【注释】
¹宿县:宿,谓祭之前夕。县,同“悬”。指悬挂钟磬等敲击乐器于簨虡(乐器支架)之上。
²以声展之:郑《注》曰:“叩听其声,具陈次之,以知完不。”
³王出入则令奏《王夏》:王出入,以及下言尸、牲出入,据贾《疏》,皆谓出入庙门。《王夏》,及下《肆夏》、《昭夏》,郑《注》曰:“三《夏》皆乐章名。”
⁴其他:谓天子出入则令奏《王夏》,宾客出入则令奏《肆夏》。郑《注》曰:“谓王出入、宾客出入,亦奏《王夏》、《肆夏》。”
⁵大射:王为选择助祭者而举行的射礼。
⁶出入:据孙诒让说,此大射是在辟雍(即大学)中举行的,故亦出入于此。
⁷《驺虞》:《诗经·召南》之一篇。天子射箭时,以《驺虞》为节拍。
⁸诸侯:谓参加大射者。
⁹王大食,三宥:郑《注》曰:“大食,朔月、月半以乐侑食时也。侑犹劝也。”谓王每月初一、十五加牲盛馔,其礼胜于常日,需三次奏钟鼓以劝食。
¹⁰大献:出师得胜,告捷于祖庙。郑《注》曰:“献捷于祖。”
¹¹恺乐:即凯旋之乐。恺,《说文》作“岂”,今通作“凯”。郑《注》曰:“献功之乐。”
【译文】
凡是演奏音乐的事,大祭祀时,就在祭祀前夕把乐器悬挂起来,依次陈列并试奏检查乐器有无缺损。祭祀时王出入庙门就下令演奏《王夏》;尸出入庙门就下令演奏《肆夏》;牲出入时就下令演奏《昭夏》。率领国子表演舞蹈。招待宾客举行大飨礼时没有牵牲入庙的礼节,其他都和祭祀时一样。举行大射礼时,王出入辟雍就下令演奏《王夏》,等到王射箭时,就下令演奏《驺虞》;告知诸侯手持弓矢舞蹈。每逢初一、十五王大食时,要三次奏乐以劝王进食,都下令演奏钟鼓。王出征凯旋向宗庙列祖列宗大献战功,就下令演奏凯旋的乐曲。
8.凡日月食,四镇、五岳崩¹,大傀异灾²,诸侯薨,令去乐。
【注释】
¹四镇、五岳:郑《注》曰:“四镇,山之重大者,谓扬州之会稽,青州之沂山,幽州之医无闾,冀州之霍山。五岳,岱在兖州,衡在荆州,华在豫州,岳在雍州,恒在并州。”按,此《注》并据《夏官·职方氏》为文。
²大傀异灾:令人心惊胆战的灾异。如星陨如雨、地震等。傀,奇怪。郑《注》曰:“傀犹怪也。大怪异灾,谓天地奇变,若星辰奔霣(陨)及震裂为害者。”
【译文】
凡是遇见日食、月食,四镇、五岳发生崩裂,以及天地奇变等大怪异的灾害,或有诸侯去世,就下令撤去舞乐并收藏起来。
9.大札、大凶、大灾、大臣死,凡国之大忧,令弛县。
【译文】
大瘟疫、大饥馑、大水灾或火灾、大臣死,凡是遇到此类国家的大忧患,就下令暂时解下悬挂的乐器。
10.凡建国,禁其淫声、过声、凶声、慢声¹。
【注释】
¹“禁其”句:淫声,淫乱之声。凶声,郑《注》曰:“亡国之声,若桑间、濮上。”过声,郑《注》曰:“失哀乐之节。”按,谓当哀不哀,当乐不乐,或哀乐过度。
【译文】
凡是建立诸侯国,要一律禁止该国制作、演奏淫乱的乐曲、哀乐失节的乐曲、不祥的亡国乐曲、惰慢不恭的乐曲。
11.大丧,莅廞乐器¹。及葬,藏乐器,亦如之。
【注释】
¹廞(xīn):陈列。
【译文】
遇有大丧,要亲临督察陈列随葬的乐器。等到下棺入圹,要把乐器藏于椁中时,也是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