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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官宗伯第三
四五 占人
1.占人掌占龟¹,以八筮占八颂²,以八卦占筮之八故³,以视吉凶。
【注释】
¹占人掌占龟:掌占龟,占人既掌管占龟,又掌管占筮。郑《注》说,因“筮短龟长”,此处主其长者而言。
²以八筮占八颂:郑《注》曰:“将卜八事,先以筮筮之。言颂者,同于龟占也。”按,所谓八事,即《大卜》所载“以邦事作龟之八命”,即八方面大事。因是大事,故卜前当先筮。颂,本指龟占的繇辞,此谓筮辞,因繇辞为韵语,筮辞亦为韵语,都可名之为颂。
³以八卦占筮之八故:故,事也。郑《注》曰:“谓八事不卜而徒筮之也。”孙诒让说,占八事若王不参与,就可“徒筮”,即只用筮。
【译文】
占人掌管用龟甲占卜和用蓍草占筮。占卜之前先据筮辞用蓍草占筮八事,如果只占筮而不占卜,就依八卦占筮的八事来进一步占问,来观察吉凶。
2.凡卜筮¹,君占体²,大夫占色³,史占墨⁴,卜人占坼⁵。
【注释】
¹卜筮:用龟甲曰卜,用蓍草曰筮,此处言卜筮,实主卜言。
²体:指占卜之兆象,即龟甲上的裂纹。贾《疏》:“(兆象)谓金木水火土五种之兆。……其兆直上向背者为木兆,直下向足者为水兆,邪向背者为火兆,邪向下者为金兆,横者为土兆。是兆象也。”
³色:谓兆气。《春官·太卜》郑《注》曰:“体有五色。五色者,《洪范》所谓曰雨、曰济、曰圛、曰蟊、曰克。”按,《史记·宋世家》集解引郑玄《书注》曰:“卜五占之用,谓雨、济、圛、雾、克也。……雨者,兆之体,气如雨然也。济者,如雨止之云气在上者也。圛者,色泽而光明也。雾者,气不释,郁冥冥也。克者,如祲气之色相犯也。”
⁴墨:郑《注》曰:“兆广也。”即较粗而明显的兆纹,如树干者。
⁵坼(chè):谓龟甲裂纹之细小纹路。郑《注》曰:“兆舋(xìn)也。”
【译文】
凡是卜筮,国君观察兆象的吉凶,大夫观察兆气的善恶,史官观察兆的粗大裂纹,卜人观察兆的细小裂纹。
3.凡卜筮既事,则系币以比其命¹。岁终,则计其占之中否。
【注释】
¹系币以比其命:郑《注》曰:“谓既卜筮,史必书其命龟之事及兆于册,系其礼神之币,而合藏焉。”按,币,帛也,荐神所用。比,并也。命,谓命龟辞。
【译文】
凡卜筮完毕,就把进献神的帛和记录在简策上的命辞及兆象,系在一起收藏起来以对照命辞是否应验。每到年终,就要统计全年卜筮的结果应验与未应验的各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