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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官宗伯第三
五〇 小祝
1.小祝掌小祭祀¹,将事侯、禳、祷、祠之祝号²,以祈福祥,顺丰年,逆时雨,宁风旱,弥灾兵³,远罪疾。
【注释】
¹小祭祀:即指下文侯、禳、祷、祠等祭。
²侯、禳、祷、祠:侯,祈求福祥之祭。内容即下文“祈福祥,顺丰年,逆时雨”。禳,禳除灾害之祭。禳的内容即下文“宁风旱,弥灾兵,远罪疾”。祷、祠,参见《大祝》注。
³弥:停息,防止。郑《注》曰:“读曰‘敉’(mǐ),敉,安也。”孙诒让曰:“经凡云弥者,并取安息御止之义。”
【译文】
小祝掌管在举行小祭祀时,来负责侯祭、禳祭、祈祷和报福之祭时的祝辞、祭祀的名号,来祈求福祥,祈求年成丰收,迎接时雨,消除风旱,消弭灾祸兵乱,远离罪戾和疾病。
2.大祭祀,逆粢盛¹,送逆尸,沃尸盥,赞隋,赞彻,赞奠。
【注释】
¹逆粢盛:迎取祭祀用的黍稷。孙诒让曰:“逆粢盛当有两次,一在祭日之晨,所逆者未炊之米也;一在六献后,尸将入室时,所逆者已炊之食。”
【译文】
举行大祭祀时,协助小宗伯迎取盛在祭器中的谷物,迎尸、送尸,浇水为尸洗手,协助尸行隋祭,协助大祝下令撤除祭器,协助安放祭祀用的酒爵。
3.凡事佐大祝。
【译文】
凡事都要协助大祝来做。
4.大丧,赞渳,设熬¹,置铭²。及葬设道赍之奠³,分祷五祀⁴。
【注释】
¹设熬:熬,炒熟的谷物。参见《地官·舍人》注。
²铭:郑司农曰:“书死者名于旌。”按,旌即死者生前的旗,死后书名其上,以作为棺柩的标志。
³道赍之奠:在送葬道中陈牲体以祷告五方之神。赍,赍送也。郑《注》曰:“赍犹送也。送道之奠,谓遣奠也。”按,遣奠,即大遣奠,谓临出葬前为死者所设奠祭礼。
⁴分祷五祀:五祀,谓中霤(主堂室之神)、国门(主城门之神)、国行(主行路之神)、户(门神)、灶(灶神)等小神。郑《注》曰:“分其牲体以祭五祀,告王去此宫(指殡宫)中,不复反,故兴祭祀也。王七祀,祀五者,司命、大厉,平生出入不以告。”按,据《礼记·祭法》,王七祀指祭祀司命(宫中小神)、中霤、国门、国行、泰厉(古代帝王无后者之鬼)、户、灶等七神。此谓分出设遣奠的牲体,以祭五祀。
【译文】
有大丧,要协助大祝沐浴尸体,殡棺时在棺柩旁边放置炒熟的谷物,设置铭旌。等到将出葬时置遣奠,并分出牲体以祭祀五祀。
5.大师,掌衅、祈、号、祝¹。有寇戎之事,则保郊祀于社²。
【注释】
¹衅:即以牲血涂鼓。郑司农曰:“谓衅鼓也。”
²保郊祀于社:贾《疏》曰:“保、祀互文,……郊社皆守而祀之。”孙诒让曰:“于社,犹言及社。”
【译文】
王率领大军亲征,则掌管衅鼓、祈祷、祭祀的名号和宣读祝告辞。如果有寇贼或外敌入侵的事,就要负责进行祭祀和守护四郊的群祀坛域及社坛。
6.凡外内小祭祀、小丧纪、小会同、小军旅¹,掌事焉。
【注释】
¹“凡外内”至“小军旅”:据贾《疏》,外小祭祀,谓祭祀林泽、四方百物;内小祭祀,谓宫中祭祀七祀等;小丧纪,孙诒让说,谓王之夫人、子弟及公卿大夫之丧礼;小会同,谓王不亲往,而使卿大夫与诸侯会同;小军旅,谓王不亲征,而派遣卿大夫率军出征。
【译文】
凡外内小祭祀、小丧祭、小会同、小征伐,皆由小祝掌管有关祈祷祝号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