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将第十九
武王问太公曰:“论将之道奈何?”
太公曰:“将有五材十过[26]。”
武王曰:“敢问其目?”
太公曰:“所谓五材者:勇、智、仁、信、忠也[27]。勇则不可犯,智则不可乱[28],仁则爱人[29],信则不欺[30],忠则无二心[31]。
【注释】
[26]将有五材十过:意谓将领应具备五种才能,警惕十种缺点。材,才能。施子美曰:“任官惟贤才为国之要也。官之所任,必欲得人,况将之为职,社稷安危之所系,万民死生之所托,讵可妄爱之耶?必得其人而后可以专其任。人不能皆贤,而有不肖者焉,此所以在所论也。其孙子之论将,有所谓智、信、仁、勇、严,……即太公之五材也。又有所谓将有五危。孙子之五危,即太公之十过也。材则必胜,过则必败,可不论之乎?是以晋谋元帅,则必曰郤縠可。此以材论之,而知其可也。赵将赵括,其母力言其不可,此以非其材论之,而知其不可也。”“必备是才而后可以居是职。五材既备,斯可以将矣。五者其与孙子之五者亦一律矣。而孙子易‘忠’以‘严’者,盖人谁不忠?而严者又治军之所先也。先之以智者,盖孙子言之始计,非智不可也。”朱墉引邓伯莹曰:“总是用将要慎知其长,又要知其短。不可见其长,便忽其短。”又引彭孺熙曰:“大旨要明于知人,慎于用将,见得将是社稷人民所系,若我不知其材与过而委任之,至事败而悔无及矣。又云有五材十过,盖谓不可尽以为材,又有过者在;不可尽以为过,又有材者在,不可不察也。”“有材而不善用之,则过即伏于材之中;有材而善用之,而过即迁于善之内。”“练其材,使之务全其德;惩其过,使之无一敢蹈。”又引黄氏曰:“在衡品者,于醇之中而有以察其疵。在量才者,于优之中而有以观其劣。”“乐于见材之心,即易于致过之地。乌得以将之有材,而遂遽信其无过?讳过之念,皆足以害材之端。安得以将之无过而即轻许其有材?”“不以材忽其过,亦不以过掩其材。不以全材而贷其一过,亦不以一过而累其全材。”又引鲁氏曰:“十项皆从好处见出病来,此亦不学之过。若加之以学问,裁之以适于中,则成其材而化其过矣。”“过而知矫即获其用。过而自用,未有不为人所乘者矣。”又,材,《群书治要》本作“才”,下同。
[27]勇、智、仁、信、忠也:刘寅曰:“太公论将,以勇为首;孙子论将,以智为先;太公终之以忠,孙子终之以严;何也?夫为将之道虽有五,而其要则在智勇二者而已。勇而无智,则轻死,是斗将也;智而无勇,则心怯,特谋将也。孙子论计,故以智为先,谋定而与人战,则勇有所施。太公论材,故以勇为首,勇决而谋于成,则智有所用。故勇必以智而后成,智必以勇而后行;然无仁,则失之残忍而士众之心离;无信,则失之欺蔽而上下之情隐;故智勇必以仁信辅之也。《中庸》论三达德:曰智、曰仁、曰勇,而行之以诚。诚者,信之极也。太公终之以忠,恐为将者不能尽乎己,而有二心也。二其心,则事不成矣。孙子终之以严,恐为将者失于姑息,而爱克厥威也。爱克厥威,则允罔功矣。太公、孙武之言,各有攸当,宜参互考之,不可执一论也。”国英曰:“王者选将录其长,必戒其短。学者当知诚意正心,则忠信得主。持志养气则智仁自生,不言勇而勇寓焉,此乃临事而惧、好谋而成功夫。故由忠信智仁而发,则是大勇,刚柔缓急默运于中,是为不可犯。若心气浮躁,忿怒决裂,则是匹夫之勇,敌一人者也。但临敌用人,宜知权变,取其长,勿忽其短,可耳。”刘庆在《〈六韬〉与齐国兵学》一文中说:“《六韬》论‘五材’,以勇为首,与《孙子》书中‘智信仁勇严’以智为首大相异趣。对此,《吴子·论将》斥之为:‘凡人论将,常观于勇。勇之于将,乃数分之一尔。夫勇者必轻合,轻合而不知利,未可也。’其实以勇敢为军事首领美德源于军事民主制时期的英雄崇拜习俗。武王伐纣时,刚刚脱离原始社会不久,尚勇精神依然根深蒂固,这在《诗经》有关篇章中都有生动的反映。流传至今的《大武》乐章就是模拟武王伐纣时的战斗行为编成的。孔子曾对之评价说:‘夫乐者象成者也,揔干而山立,武王之事也;发扬蹈厉,太公之志也。’(《礼记·乐记》)周朝建立以后,奉行仁义、礼让的兵学原则,讲求堂堂之阵,正正之兵,作战时仅凭个人勇力犯难涉险,也就不会对将帅的智谋权变能力提出过高的要求。直到春秋,一向崇尚西周礼乐文明的孔子仍然强调‘战阵有队矣,而勇为本’(《说苑·建本》),大概是由于对太公一脉相传下来的‘发扬蹈厉’尚勇精神仍景慕不已的缘故吧。”又,忠,《太平御览》卷二七三引《六韬》作“必”。
[28]智则不可乱:吴如嵩等著的《中国军事通史》第三卷《战国军事史》说:“所谓‘智’,一是会指挥,认为‘不知战攻之策,不可以语敌’(《奇兵》)。二是会训练,懂得‘练士之道’。即从一人学战到十人、百人、千人、万人学战,教成之后,能‘合之百万之众’,‘成其大兵,立威于天下’(《教战》)。”
[29]仁则爱人:吴如嵩等著的《中国军事通史》第三卷《战国军事史》说:“所谓‘仁’,就是要爱兵、爱民。爱兵,则将帅应与士卒同劳苦。对此,《励军》篇有精彩的论述,如说:‘将,冬不服裘,夏不操扇,雨不张盖’,‘军皆定次,将乃就舍。炊者皆熟,将乃就食。军不举火,将亦不举’。‘仁’的另一种表现是爱民。如《略地》篇强调:‘无燔人积聚,无坏人宫室,冢树社丛勿伐,降者勿杀,得而勿戮,示之以仁义,施之以厚德。’这种不烧杀抢掠,不杀俘、不屠城的主张,无疑是值得肯定的。”
[30]信则不欺:施子美曰:“信则以诚相待,故不欺人。羊祜亦信矣,当时吴将且有‘安有鸩人羊叔子’之言,则其不欺也可知。”又,《群书治要》本“欺”下有“人”字。
[31]忠则无二心:施子美曰:“忠者必一心事君而无疑贰,故无二心。裴晋公讨贼,誓不与俱存,非无二心乎?”又,忠,《太平御览》卷二七三引《六韬》“必”。
【译文】
武王问太公道:“评论将领的原则是怎样的呢?”
太公曰:“将领应具备五种才能,警惕十种缺点。”
武王曰:“我要冒昧地询问一下这方面的具体内容。”
太公曰:“我所说的五种美德是:勇敢、智慧、仁慈、诚信、忠诚。勇敢就不会被侵犯,智慧就不会思虑惑乱,仁慈就懂得爱人,诚信就不会欺诈,忠诚就会对君主没有贰心。
“所谓十过者:有勇而轻死者,有急而心速者[32],有贪而好利者,有仁而不忍人者[33],有智而心怯者,有信而喜信人者[34],有廉洁而不爱人者[35],有智而心缓者[36],有刚毅而自用者,有懦而喜任人者[37]。勇而轻死者,可暴也[38];急而心速者,可久也[39];贪而好利者,可遗也[40];仁而不忍人者,可劳也[41];智而心怯者,可窘也[42];信而喜信人者,可诳也[43];廉洁而不爱人者,可侮也[44];智而心缓者,可袭也[45];刚毅而自用者,可事也[46];懦而喜任人者,可欺也[47]。
【注释】
[32]心速:这里是匆忙决策的意思。
[33]有仁而不忍人者:不忍,这里是心慈手软的意思。又,不忍人,《群书治要》本与《太平御览》卷二七三引《六韬》皆作“不忍于人”,下同。
[34]信人:《群书治要》本作“信于人”,下同。
[35]有廉洁而不爱人者:《太平御览》卷二七三引《六韬》无“洁”字;《群书治要》本“人”作“民”。
[36]心缓:这里是内心怯懦的意思。
[37]有懦而喜任人者:意即有的怯懦胆小,喜欢依赖别人。任人,这里是依赖他人的意思。刘寅曰:“古人多犯此病,如性急喑哑叱咤,项羽之类。贪而好利,如张鲁之类。性刚而自用其能,如袁绍之类。懦弱而任人,如刘表之类。”
[38]勇而轻死者,可暴也:意谓作战勇敢却愿轻易赴死的,可以突然攻击他。暴,突然,这里是突然攻击的意思。施子美曰:“勇而轻死则必无持重之心,故可暴以激之。如楚子玉刚而无礼,是勇而轻死者也,故可暴。”
[39]急而心速者,可久也:意谓秉性急躁而匆忙决策的,可以用长久的时间拖垮他。施子美曰:“急而心速者,必不能持久,故可以久縻之。若赵括之出锐搏战,可谓急而心速者也,故可久。”朱墉引鲁氏曰:“急而速者,其性躁,持久不战则锐挫,故可久。”
[40]贪而好利者,可遗(wèi)也:意谓心地贪婪而喜好财货的,可以贿赂他。遗,给予,赠送,这里是贿赂的意思。施子美曰:“贪而好利,此则好货者也,故可遗之以赂。若秦之崤关之将,可谓贪而好利者也,故可遗。”又,遗,《武经七书直解》本作“贵”。
[41]仁而不忍人者,可劳也:意谓讲究仁爱却心慈手软的,可以劳碌烦扰他。施子美曰:“仁而不忍人,则不欲劳其民,故可得而劳之。若夫忍于人,而如张巡之杀人而食,则不可劳矣。”
[42]智而心怯者,可窘也:意谓聪明智慧却内心怯懦的,可以让他困窘不安。施子美曰:“智而心怯,则必不能断,故可窘。孔明虽知天下大计,然谋多决少,亦可窘也。”朱墉引鲁氏曰:“智而心怯者,迫之则促而不及用,故可窘。”
[43]信而喜信人者,可诳也:意谓对人诚信却喜欢轻信别人的,可以用言语欺骗他。诳,用言语欺骗。施子美曰:“信而喜任人,则内无所主而轻信人者也,故可诳。骑劫信齐人之言,喜信人者也。”朱墉引鲁氏曰:“信而喜信人者,行反间以诳之则轻信,故可诳。”
[44]廉洁而不爱人者,可侮也:意谓品行廉洁却不会尊重人的,可以侮辱他。施子美曰:“廉洁而不爱人,则其心懦,故可侮。苟贪而爱人,若吴起,则不可侮矣。”朱墉引鲁氏曰:“廉洁不爱人者,清而近刻,士卒不乐为用,故可侮。”
[45]智而心缓者,可袭也:意谓聪明智慧却优柔寡断的,可以偷袭他。施子美曰:“智而心缓,则必不能速战,故可袭。荀攸谓陈宫有智而迟,此智而心缓者也。”朱墉引鲁氏曰:“智而心缓者,迟则识见已定,当急速其不意,故可袭也。”
[46]刚毅而自用者,可事也:意谓坚强勇猛却刚愎自用的,可以奉承迷惑他。事,侍奉,这里是奉承的意思。施子美曰:“刚毅而好自用,则必无谋,故可事之。若项羽之剽悍,则刚毅而好自用者也。”朱墉引鲁氏曰:“刚毅而自用者,敌卑词屈己以事奉之,则轻而不设备,故可事。”
[47]懦而喜任人者,可欺也:意谓怯懦胆小而喜欢依赖别人的,可以设计欺骗他。施子美曰:“懦而喜任人,则必不明于事,故可欺。虽任人而不懦,如赵奢辈,则不可欺矣。”朱墉引鲁氏曰:“懦而喜任人者,敌设计绐之,令猜疑所任之人,则失其倚仗,故可欺。”按,以上《六韬》对将领“十过”的论述,发展并深化了《孙子兵法》的“将有五危”说。《孙子兵法·九变篇》曰:“故将有五危:必死,可杀也;必生,可虏也;忿速,可侮也;廉洁,可辱也;爱民,可烦也。凡此五者,将之过也,用兵之灾也。”陈亚如在《〈六韬〉论》一文(载《上海师范大学学报》1992年第2期)中说:“‘十过’中最常见的如勇而轻死、急而心速、刚毅自用等,为兵家之最大忌,军事史上因此而覆军杀将者可谓屡见不鲜。如晋、楚城濮之战的楚方主帅子玉,楚、汉成皋之战的楚方大司马曹咎,都因本身的这种重大缺陷导致兵败身死。其余数种也多为历史事实所证实。因此《六韬》‘十过’之说,是具有重大的告诫意义的。它还有一层教科书的意义,那就是针对敌方将领品质上的某种缺陷,可能采取怎样的对应措施来击败他。散见于《通典》、《御览》后经清人辑录的《李卫公兵法》,其中‘帅有十过’之说,即是袭用《六韬》这一节文字的,可见这些原则为论兵家所接受,竟至附会为名将的述作,它的普遍指导意义也就十分显然了。”又,任,《群书治要》本与《太平御览》卷二七三引《六韬》皆作“用”。
【译文】
“我所说的十种缺点是:有的作战勇敢却愿轻易赴死;有的秉性急躁,匆忙决策;有的心地贪婪,喜好财货;有的讲究仁爱却心慈手软;有的聪明智慧却内心怯懦;有的对人诚信却喜欢轻信别人;有的廉洁守法却不能施慧于人;有的聪明智慧却优柔寡断;有的坚强勇猛却刚愎自用;有的怯懦胆小,喜欢依赖别人。作战勇敢却愿轻易赴死的,可以突然攻击他;秉性急躁而匆忙决策的,可以用长久的时间拖垮他;心地贪婪而喜好财货的,可以贿赂他;讲究仁爱却心慈手软的,可以劳碌烦扰他;聪明智慧却内心怯懦的,可以让他困窘不安;对人诚信却喜欢轻信别人的,可以用言语欺骗他;品行廉洁却不会尊重人的,可以侮辱他;聪明智慧却优柔寡断的,可以偷袭他;坚强勇猛却刚愎自用的,可以奉承迷惑他;怯懦胆小而喜欢依赖别人的,可以设计欺骗他。
“故兵者,国之大事,存亡之道,命在于将[48]。将者,国之辅,先王之所重也。故置将不可不察也[49]。故曰:兵不两胜,亦不两败[50]。兵出逾境,期不十日,不有亡国,必有破军杀将[51]。”
武王曰:“善哉[52]!”
【注释】
[48]“故兵者”四句:按,《六韬》这里对于将帅重要作用的论述,亦见于《奇兵》篇,即:“故将者,人之司命,三军与之俱治,与之俱乱。得贤将者,兵强国昌,不得贤将者,兵弱国亡。”这是对《孙子兵法》“将帅论”思想的沿袭。《孙子兵法·作战篇》曰:“故知兵之将,民之司命,国家安危之主也。”《孙子兵法·谋攻篇》曰:“夫将者国之辅也,辅周则国必强,辅隙则国必弱。”施子美曰:“将之为任,难乎其人也若是。是故太公复言所以置将之道不可轻。盖兵者,国之大事。兵之所为大事者,以其存亡之所系也。存亡之道,命在于将,实统是兵也。兵有成败,则国有存亡,故其命属之于将。”朱墉引《新宗》曰:“国之大事系于兵,而兵之事系于将,则是将者从古所重,非自今日为然。”吴如嵩等著的《中国军事通史》第三卷《战国军事史》说:“在军队建设上,《六韬》也如同其他兵书一样,是将帅中心论者。而且,它比其他兵书更加强调将帅的作用。它不仅有《论将》、《选将》、《立将》、《将威》等专篇,而且在其他篇也一再提到这一主题。……但它过分夸大将帅的作用,无疑是不可取的。”又,《太平御览》卷二七三引《六韬》“大事”作“大器”,“存亡之道”作“存亡之所由也”。
[49]故置将不可不察也:施子美曰:“其察之者,欲其得人也。其在孙子亦云‘兵者,国之大事,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而太公亦云者,孙子之意,为举兵者言也,太公之意,为择将者设也。此太公所以置将不可不察为言。”
[50]兵不两胜,亦不两败:意谓战争不会让双方都获胜,也不会让双方都失败。施子美曰:“盖天下之势不两立也久矣,此盛则彼衰,彼强则此弱,不胜则败,二者必有一于此。不胜不败者,必若河曲之战,秦晋交绥而后可也。若泜水之役,阳处父退舍,子尚亦退舍,而后可也,不然必有胜败。”
[51]“兵出逾境”四句:意谓大军出发越过国境,为期不到十天,如果不是灭掉敌国,就必定是己方军队战败,将领被杀。施子美曰:“有奇兵出逾境,无十日之期,必有胜负。此言一举之间成败系焉,奚待于久耶?十日之间,不能亡彼之国,则必破军杀将,盖以胜负成败可以一见决也。”朱墉《全旨》曰:“此章论将极细。他处只言将之才有可用,此独于才中指出一端之偏,恐用人者因爱才而有失也。材者美质也。有美质须加以学问,斯不至流于偏而成过。若不知裁抑之,而任一己之性情,则敌人窥其私,而思有以中之矣。故说出可暴可久一节,戒人当药其病。若敌将犯此病,则可败也。末节又反复叮咛,深加省察,用将当察其材,即察其材中之过,乌有自取败亡之事哉?”
[52]善哉:朱墉引《开宗》曰:“此言国系命于兵,兵系命于将。亡国破军,兵家之常,论将者何可不察?”钮先钟说:“这一篇的主题非常明显,并且也有其特殊的见解,即所谓‘五材十过’之说……所论与孙子的意见只小有出入,但似乎还更为精密。其最显著的差异为《六韬》把‘忠’列为必要条件之一,这是《孙子》所不曾列入者。此种差异可以显示时代的不同。孙子是春秋末期的人,在那个时代为将者多为各国贵族,其效忠本国大致是毫无疑问的。但到了战国后期,各国都竞用客卿,所以‘忠’当然也就成为一个必要的条件。”孔德骐说:“《论将》引述了孙子‘兵者,国之大事……存亡之道’的观点,进而指出‘命在于将’,‘将者,国之辅,先王之所重也,故置将不可不察也’,说明选将是关系用兵成败和国家安危的大事。选将的标准是‘五材十过’。‘五材’,即勇、智、仁、信、忠。将有‘勇’,不畏强敌,才能使敌人不敢进犯。将有‘智’,才不会因疑惑而受外来扰乱。将有‘仁’,才能得到士卒的拥护。将有‘信’,才能不受骗,上下贯通一致。将有‘忠’,才不至离心离德,故可授以重任。这是选将必须具备的五个基本条件。在《奇兵》一篇中,作者又进一步阐述了仁、智、勇三个条件,并且增加了‘明’、‘精微’、‘常戒’、‘强力’四个条件,指出将选得准不准,是关系到军队的治与乱、强与弱,关系到国家兴亡的大事。‘十过’,即‘勇而轻死’、‘急而心速’、‘贪而好利’、‘仁而不忍人’、‘智而心怯’、‘信而喜信人’、‘廉洁而不爱人’、‘智而心缓’、‘刚毅而用’、‘懦而喜任人’。将如果有这些缺点,对治军、作战、军民关系等都会造成不良影响。这样势必削弱部队的战斗力。《六韬》论将与《孙子兵法》论将,有同有不同。孙武说:‘将者,智、信、仁、勇、严也。’(《孙子兵法·计篇》)相同的是都有计、勇、信、仁。不同的是,孙武以智为首,以严为殿,《六韬》以勇为首,以忠为殿;孙武多了一个‘严’字,《六韬》多了一个‘忠’字。这是有其历史原因的。《孙子兵法》产生于春秋时期,当时的战争与以往相比,具有部队数量增多、武器装备改进、战场地域扩大、战争持续时间延长、作战方式复杂化等特点。所以,要使战争取胜,最重要的是智,以计取胜。《孙子兵法》十三篇,也是以‘计篇’为第一,表现了孙子对指挥才能的重视。作为将领的主要职责,首先也应当是斗智。齐鲁长勺之战,鲁国取胜,是鲁、齐两军的指挥者斗智的结果。所以,古代军事家有孙武尚智的美称。同时,孙武强调‘严’,即明法审令,严明军纪。历史上有关孙武吴宫教战,斩吴王美姬的故事,就是以‘严’治军、以‘法’治军的典范。”
【译文】
“战争是国家的大事,关乎国家的生死存亡,而军队的命运由将领掌握。将领是国家的辅佐,为先王所重视。任命使用将领不可不慎重考察。所以说:战争不会让双方都获胜,也不会让双方都失败。大军出发越过国境,为期不到十天,如果不是灭掉敌国,就必定是己方军队战败,将领被杀。”
武王说:“您讲得真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