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战第四十一
武王问太公曰:“引兵深入诸侯之地,遇深草蓊秽[162],周吾军前后左右,三军行数百里,人马疲倦休止。敌人因天燥疾风之利,燔吾上风,车骑锐士坚伏吾后。吾三军恐怖,散乱而走,为之奈何?”
太公曰:“若此者,则以云梯、飞楼远望左右,谨察前后。见火起,即燔吾前而广延之[163],又燔吾后。敌人若至,即引军而却,按黑地而坚处。敌人之来,犹在吾后,见火起,必还走。吾按黑地而处,强弩材士卫吾左右,又燔吾前后。若此,则敌不能害我[164]。”
【注释】
[162]蓊(wěng)秽:草木茂盛。蓊,茂盛貌。秽,杂草多,荒芜。
[163]即燔吾前而广延之:意即在我军军营的前方放火,清理出一个开阔的防火带。朱墉引《大全》曰:“深草蓊秽之地,必不得已而欲舍止,即先于营外斩除三五丈地,使之光洁。若敌以火焚我,我亦于斩除净地之前纵火焚之。”《武经七书注译》曰:“意思是敌人在我前方放火,我也在前方适当地点放火。由于我事先在前面斩除了三五丈的净地,这火就烧不到我军,而敌人前来攻我时,却被火势所阻。所以下文说:‘敌人之来,犹在吾后,见火起,必还走。’”
[164]若此,则敌不能害我:朱墉引《开宗》曰:“此言以火御火之法。”国英曰:“自前明尚火器,于是火攻之法既精且备,三代以来未之有也。而毒虐士卒亦三代所未有者。王者行军或攻或守,皆在知己知彼,即是胜算,不忍用残杀之器。孟子曰善阵善战大罪也,可绎思矣。”
【译文】
武王问太公道:“率领军队深入敌国作战,进入深草灌木地带,我军前后左右都被荒草围绕,全军行进数百里,人马疲惫,宿营休息。敌人乘天干风急之便,在上风处放火,他们的战车、骑兵以及精锐战士顽强地埋伏在我军的后面。我军官兵陷入恐慌,秩序散乱,四下逃跑,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呢?”
太公答道:“遇到这种情况,要利用云梯、飞楼登高瞭望,严密观察左右前后的情况。发现敌人放火烧草,就在我军军营的前方放火,清理出一个开阔的防火带,接着又在军营的后方放火。敌人如果来攻,就领兵退却,将部队带到黑地坚守。敌人来攻,此时他们还位于我军后面,看见大火烧起来必定转身逃走。我军占据黑地坚守着,作战本领高强的士卒拿着强弩护卫在大军的左右,又按照上述办法在前后放火。这样,敌人就不能加害我军了。”
武王曰:“敌人燔吾左右,又燔吾前后,烟覆吾军,其大兵按黑地而起[165],为之奈何?”
太公曰:“若此者,为四武冲陈,强弩翼吾左右,其法无胜亦无负[166]。”
【注释】
[165]黑地:草木焚烧后地面呈黑色,故称。
[166]其法无胜亦无负:意谓使用这种战术虽然无法取胜,但也不会失败。朱墉引《新宗》曰:“言敌人燔吾四面,及大兵按黑地而起,当为四武冲阵,宜有备,不宜荒乱,虽无胜亦无负也。”又引《大全》曰:“四面俱燔,敌人意吾军必在火中矣。乃吾军反冲阵而出,是又其智之所不及料者也,所以无害。”又引《开宗》曰:“此言备四面燔火之法。”朱墉《全旨》曰:“此章见御火必察前后左右,以火先燔之,而自卫黑地坚处,惟赖强弩材勇,则不至于散乱而保全。若我不能先燔前后左右而被敌人燔之,非四武冲阵、强弩为翼不为功,然亦仅足以相持而已。究之深草蓊秽之地,当速去之而不宜处也。”孔德骐说:“本卷所谈‘火战’,与孙子所言‘火攻’是在不同条件下的不同战法。前者是处在被围状态,即‘周吾军前后左右’的情况下进行的;后者是在采取攻势的情况下进行的,其目的是‘以火佐攻’。因此,《六韬》说的‘火战’战法,是在营阵前后烧成‘黑地’,在战术上具有防御性质;而《孙子》说的‘火攻’,则是具有积极的进攻性质,‘火人’、‘火积’、‘火辎’、‘火库’、‘火队’,都是用以辅助进攻的。在实践意义方面,‘火攻’比‘火战’要大,因此文献记载的有关战例也较多。”
【译文】
武王问道:“敌人不仅在我军的左右放火,还在我军的前后放火,烟雾笼罩住了我军,敌人大军占据了黑地并向我进攻,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
太公答道:“如果是这种情况,我军就布下四武冲阵,让士卒拿着强弩护卫在我军的左右,使用这种战术虽然无法取胜,但也不会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