钞法
凡印造宝钞¹,与洪武、大中通宝及历代铜钱相兼行使²,其民间买卖诸物,及茶、盐商税诸色课程³,并听收受,违者,杖一百。若诸人将宝钞赴仓场、库务⁴,折纳诸色课程⁵,中买盐货⁶,及各衙门起解赃罚⁷,须要于钞背用使姓名私记,以凭稽考。若有不行用心辩验,收受伪钞,及挑剜描辏钞贯在内者⁸,经手之人,杖一百,倍追所纳钞贯,谓误收伪钞,并挑剜描辏钞一贯,倍追宝钞二贯。伪挑钞贯烧毁。其民间关市交易,亦许用使私记,若有不行仔细辩验,误相行使者,杖一百,倍追钞贯,止问见使之人。若知情行使者,并依本律。
【译文】
凡是国家印刷制造的纸钞,与洪武、大中通宝以及历代铜钱可以同时使用,民间买卖各种物品,以及缴纳茶、盐各种商税,都允许接受,违反的,杖一百。如果人们拿着宝钞去仓场、库务,折纳各种应该纳税的项目,投标竞买盐和货物,以及各衙门押送赃物和罚款,必须在纸币背后用姓名和私印标记,以便作为核查的凭据。如果有不用心辨别查验,接受了伪造的纸币,以及拆解描补变造纸币的,经手的人,杖一百,加倍追缴应该缴纳的纸币,指误收假币,并拆折变造纸币一贯,加倍追缴纸币二贯。伪造的纸币烧毁。民间货物运输关口和市场做交易的,也允许使用私记,如果有不仔细辨别查验,过失导致流通使用假币的,杖一百,加倍追缴纸币,只对现在使用的人论罪。如果知情而使用的,都依照本条律文规定。
【注释】
¹宝钞:明代国家印制发行的纸币。
²通宝:国家铸造的铜钱,铜钱上有铸造时皇帝的年号,以年号称某通宝,洪武年代铸造的称为洪武通宝。
³诸色课程:各种应该纳税的项目和物品,如田税、关税、契税等。
⁴仓场:官方收纳粮食和其他物资的场所。
⁵折纳:纳税时可以用别的物品代替法定交税方式,例如,用丝绸代替粮食,用货币代替粮食等。
⁶中买:到官府依照指定的方式和价格买入货物。入中制度,国家专卖物品或者国家特殊需要的物品设定招投标价格,要求购买的人提供国家需要的实物或者货币到指定场所,领取凭证,再从其他指定场所获取专卖物,到指定的区域售卖,一般用于中盐、中茶之类的大型专卖物资。
⁷起解赃罚:押送各种违法罚款或者没收的赃物。
⁸挑剜描辏钞贯:更改纸币中的文字、面额,把纸币拆折成两张之类破坏、伪造纸币的做法。挑剜,把纸币中的部分挑掉,或者挖掉,由此毁掉纸币原来的完整状态。描,在纸币原有的图案上描补其他数额和纹样,改变纸币面额,或者把图样模糊应当被销毁的纸币描补清楚使之能够继续使用。辏,把不同的纸币拼接起来,或者纸币不完整的地方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