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不觉被盗
287字 下载全书
凡有人从仓库中出¹,守把之人不搜检者,笞二十;因不搜检以致盗物出仓库而不觉者,减盗罪二等;若夜直更之人不觉盗者²,减三等;仓库直宿官攒、斗级、库子不觉盗者,减五等,并罪止杖一百;故纵者,各与盗同罪;若被强盗者,勿论。
【译文】
凡是有人从仓库中出来,看守把门的人不搜查检验的,笞二十;因为不搜检而导致出库的人偷盗了东西而没有察觉的,减盗窃罪二等论罪;如果是夜晚值守的人没有察觉盗窃的,减盗窃罪三等论罪;仓库里当时值宿的官员攒头、斗级、库子没有察觉盗窃的,减盗窃罪五等论罪,都最高处杖一百;故意放纵的,各种情形都与盗窃同罪;如果是被强盗的,上述值守人员不论罪。
【注释】
¹人:此指一般的人,如果是有职务的人或者负责管理看守的人不用本条。
²直更:被盗当时正在值夜班看守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