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移出纳
凡各衙门收支钱粮等物,已有文案勘合¹,若监临主守不正收、正支,那移出纳还充官用者²,并计赃准监守自盗论,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免刺。若不给半印勘合³,擅出权帖⁴,或给勘合不立文案放支,及仓库不候勘合或已奉勘合不附簿放支者,罪亦如之。其出征镇守军马经过去处,行粮、草料明立文案⁵,即时应付,具数开申,合干上司准除⁶,不在擅支之限⁷,违者,杖六十。
【译文】
凡是各衙门收支钱粮等物品,已经有文书和勘合,如果监临主守不按照规定进行正常收、支,把某项收支挪移到别的项目下官物充作官用但是不符合收支程序的,按物品价值计赃依照监守自盗论罪,最高处刑杖一百,流放三千里,免刺字。如果不给出作为收支凭证的半块符印勘合,擅自发出没有盖印的票据文书,或者给了勘合而不写立文书支出,以及仓库不等查验勘合或已经查验勘合却没有附记在账簿册籍中就支出的,同样论罪。军事活动中出征、镇守的军马经过的地方,军队行粮、草料的支付写明文书记录,实时支付,写明具体支付的数量种类报告上级,所有负责该事务的上司批准开销,不在擅支的限制性规定中,违反的,杖六十。
【注释】
¹文案勘合:政府机构将应收支各项钱粮写在文件中保存以便备案待查,把关键信息填写在用来核验的凭据表格中,给仓库监守的人,照表格核验所列各项收支,皆符合的,即是正收正支。勘合,用来作为凭证的文书或符印之类的凭据,在文书中间盖骑缝章,或写有特殊标记的字句,或在符印内部制作标记符号,把文书或符印剖为两半,一半给掌管者,一半给接受者。物品或者权力、军队之类交接时,接受者凭借手中的一半文书或符印与另一半合起来,能够对得上,即可支付,对不上标记,即不予支付。是古代一种交付安全保障技术。
²那移出纳:收入和支出没有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而是把规定收入和支出另外安排,比如,夏税挪作秋粮,秋粮挪移作为夏税的。充官用:抵充官府其他公用项目。
³半印勘合:作为凭证的一半文书、符印。
⁴权帖:临时给出的没有加盖公章的票据文书之类。
⁵行粮、草料:军队行军发给士兵的粮饷为行粮,发给的马匹为草料。
⁶合干上司:所有经手负责处理该事务的上司。准除:准许拨付支给粮草。
⁷擅支:没有文书和勘合擅自决定给予支付的行为。行军打仗事出紧急,可以不用正常收支程序、文书、勘合,直接给予拨付开销。法律特别做出规定,事急从权的处理方式不属于擅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