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封信 郁斯贝克寄前人
欧洲各国人民对其君主并不都一样顺从。例如,英国人性急气躁,不让英王有充分时间加强其权威。英国人根本不认为恭顺服从是可以引以为荣的品德。在这方面,他们说过一些奇谈怪论。他们认为,能够把人们联系在一起的只有一个纽带,那就是感激之情:丈夫、妻子、父亲、儿子之间,只是靠相亲相爱或是互相帮助才结合在一起;感激的动机,各有不同,但所有王国和一切社会的存在,就源于此。
但是,如果一个君主,不让其臣民生活幸福,相反却压迫和摧残其臣民,那么臣民服从的基础便不存在:两者之间别无任何联系,也没有任何东西使臣民必须依附于君主,于是臣民便恢复了天赋的自由地位。英国人认为,任何无限的权力都不可能是合法的,因为这种权力不可能有合法的根源。他们说:“因为我们不可能把我们自己都没有的权力授予他人,让他人对我们行使这种权力;而我们对自己,也没有无限的权力,例如我们不能自行结果自己的生命。”所以他们的结论是:“世上任何人都没有这种权力。”
在他们看来,所谓大逆不道罪,无非是最弱者不服从最强者,而不问不服从的方式是什么。英国人民在反对他的一个国王 [139] 时是最强者,所以他们宣称,这个国王向其臣民作战,是犯了大逆不道罪。他们说他们的《古兰经》命令他们服从强权,这个戒律并不难遵守,他们这种说法很有道理,因为他们不可能不遵守,况且并不是强迫他们服从最有德者,而是服从最强者。
英国人说,他们的一个国王在打败并俘虏了一个跟他争位的亲王后,责备这个亲王不忠不信。这个倒霉的亲王说:“咱们两人到底谁是王,谁是寇,只不过刚刚决定的,还不到多大工夫呢!”
窃国大盗把所有不像他那样压迫祖国的人宣布为乱臣贼子,同时,由于他相信只要没有臣民的地方,就无法律可言,他使人们把偶然的际遇和无常的命运尊奉为上天的律令。
1717年赖比儿·尼勒·阿赫鲁月20日于巴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