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封信 郁斯贝克寄雷迪
466字 下载全书
(寄威尼斯)
每当人们谈论公法时,总要首先认真地研究各种社会的起源是什么,这在我看来未免可笑。如果人们不结成社会,互相分离,彼此逃避,那倒应该问一问其故安在,并寻找他们互不来往的缘由。但是,人们生来便是彼此联结在一起的:儿子生下来便在父亲的身旁,而且一直与父亲相依为命,这便是社会和社会形成的原因。
欧洲人比亚洲人更了解公法为何物;然而可以说,君主的好恶,人民的忍耐,作家的溢美,把公法的一切原则都败坏了。
时至今日,这种法律乃是一门科学,它教导君主们可以在何种程度内践踏正义而不会危及他们的利益。雷迪,企图将极端不公的行为形成制度,为之制订规程,确立原则,然后从中作出结论,以使君主们有恃无恐、心如铁石,这究竟是何居心!
公理不会随他人意志而改变,而这种骗人伎俩,却要使公理向它屈服。我们历代至高无上的苏丹,权力无限,唯他是从,别无规章的制约;但比起这种可耻的伎俩,并没有产生更多乖谬的恶果。
雷迪,据说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公理:一种公理处理私人事务,民法受这一公理支配;一种公理处理民族与民族间的纠纷,公法完全由它专断,似乎公法本身不算一种民法,其实公法虽不是某一国家的民法,却是全世界的民法。
我关于这方面的想法,将另函阐述。
1716年助勒·希哲月1日于巴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