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章
【题解】
本章阐述万物发展观。老子认为万物都是不停地、呈环状地循环发展。既然循环是万物运动的规律,那么人们就不仅要公正地对待生存、富贵等正面状态,也应公正地对待死亡、贫贱等负面现象。只有懂得这一规律的人,才能够以平和的心态去接受一切,从而安然度过一生。
【原文】
致虚极①,守静笃②。万物并作③,吾以观复④。
夫物芸芸⑤,各复归其根⑥。归根曰静⑦,是谓复命⑧,复命曰常⑨,知常曰明⑩。不知常,妄作⑪,凶。
知常容⑫,容乃公⑬,公乃王⑭,王乃天⑮,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⑯。
【注释】
①致虚极:极力做到虚静寡欲。致,致力于,努力做到。虚,内心虚静寡欲。极,形容程度很深的副词。
②守静笃(dǔ):彻底坚持清静无为。笃,甚,彻底。
③并作:一起生长起来。作,产生。
④吾以观复:我就凭借着清静寡欲的心态观察万物循环往复的情况。以,凭借。后省略宾语“虚”“静”。复,循环往复。
⑤芸芸(yún):众多的样子。
⑥复归其根:回到自己的出发点,也即回归死亡。从生到死构成一个循环。一说“根”指道、虚静的心态。这种解释不确,因为并非每个人都能够复归大道。
⑦静:虚寂。指死亡状态,也即死亡。
⑧是谓复命:死亡之后会重新获得生命。是,代指“静”,死亡。关于循环论的正确与否,以及为什么说万物死亡之后会重新获得生命,详见“解读一”。
⑨常:永恒。这里指永恒不变的情况、道理。
⑩明:明智。
⑪妄作:胡乱行动。妄,胡乱。作,作为,行动。
⑫容:包容。指包容一切。懂得万物循环往复的道理后,就既能包容生、强、荣等,也能包容死、弱、辱等。
⑬公:公允,公正。指公正地对待一切。关于老子的“公”,详见“解读二”。
⑭王(wàng):称王,统治国家。这里指治国的道理。
⑮天:指天之道,也即自然规律。
⑯没(mò)身不殆(dài):终身不会遇到危险。没,通“殁”。死。这里指一直到死。殆,危险。
【译文】
极力做到虚静寡欲,彻底坚持清静无为。万物一起生长起来,我就凭借着清静寡欲的心态去观察万物循环往复的情况。
万物是那样的众多,但最终都要回到自己的出发点。回到出发点就是虚寂死亡,死亡后会重新获得生命,这种生命的获得过程是永恒不变的,懂得这个永恒不变的道理可以叫作明智。不懂得这个永恒不变的道理,胡乱行动,就会遇到凶险。
懂得这一永恒真理,就能包容一切;能够包容一切,就能够公正地对待一切;能够公正地对待一切,就能够懂得治国的道理;懂得了治国的道理,进而就能懂得自然规律;懂得了自然规律,进而就能掌握大道;掌握了大道就能长久生存,终身不会遇到危险。
【解读】
一
《道德经》认为,在大道的支配下,万物是运动的,其运动方式是呈环状的循环。万物的循环路线是“大(大道)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是“周行而不殆”(二十五章)。本章所描写的万物循环路线也基本相似,即“作——芸芸——归其根”。“作”相当于“逝”;“芸芸”指万物纷纭繁荣,达到极盛状态,相当于“远”;“复其根”相当于“反”。
循环论和递进论是一对对立的哲学范畴,一般认为递进论正确,循环论错误。而老子在认同递进论的基础上,更强调循环论。其实这两种观点并不矛盾,我们的看法是:
在一个相对短的时间内进行观察,事物的发展是递进式的;在一个相对长的时间内进行观察,事物的发展是循环式的。
比如一个人,从短时间内去观察他的前半生,他的发展可以说是波浪式前进,或者叫作螺旋形上升;如果从长时间内去观察他,他就构成了一个“不存在——存在——不存在”的循环过程。不仅每个人如此,整个人类也是如此;不仅整个人类如此,宇宙也是如此。因此,老子的循环论不能被轻易否定。
既然是环状循环,自然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因此老子认为当事物完成一轮循环归于死亡之后,会重新获得生命,以新的形态开始第二轮循环,如此周而复始,以至无穷。《孙子兵法·势篇》举例说:“终而复始,日月是也;死而复生,四时是也。”日月的落而复升,四季的循环交替,草木的秋枯春荣,社会的盛衰兴亡,是古人循环论的基础。
庄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物化”思想。所谓“物化”,类似今人讲的“物质不灭”。庄子认为,人的身体是由各种物质(如阴阳二气、五行)和合而成,这些物质聚在一起就是人的出生,这些物质散开就是人的死亡。但这些散开后的物质并不会消失,它们继续存在于天地之间这个大熔炉里,在大道的支配下,继续演变,用庄子的话说,可能会“浸假而化予之左臂以为鸡”,“浸假而化予之尻以为轮”(《庄子·大宗师》)。总之,人的这块肉体是不会消失的,它会演化为其他东西。当演化为其他某种东西之后,这种东西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也会死亡,死亡之后又再次演化为另外的东西。如此循环往返,永无休歇。
道家不仅认为生死是一种循环,富贵、贫贱也是一种循环,也即俗话说的“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懂得这一循环规律,我们不仅能够正确对待生存、富贵,也能够正确对待死亡、贫贱。当死亡与贫贱到来时,我们就能够心平气和地接受了。
二
关于老子“公”的思想,《吕氏春秋·贵公》有一个形象的阐述:
荆人有遗弓者,而不肯索,曰:“荆人遗之,荆人得之,又何索焉?”孔子闻之曰:“去其‘荆’而可矣。”老聃闻之曰:“去其‘人’而可矣。”故老聃则至公矣。
楚国又叫荆国,荆人即楚人。这位楚国人爱自己国家的人,对他们一视同仁,所以自己的弓遗失在楚国,就不愿去寻找,因为自己的弓还是会被楚国人拾到。用今天的话讲,这位楚人是一位“爱国主义者”。而孔子则要求去掉“荆”字,爱所有的人。用今天的话讲,孔子是一位“人类主义者”。至于老子,则要求去掉“人”字,认为弓来自大自然,又回归大自然,因此不用寻找。老子泛爱万物,视万物与人为一体,因此《吕氏春秋》的作者赞美他是“至公”者,老子能够公正地对待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