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八章
【题解】
本章首先用水的强大力量,说明柔弱胜刚强的道理;接着指出只有那些能够为国家忍受屈辱、承担灾难的君主,才能够成为国家的真正主人。
【原文】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①,其无以易之②。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
是以圣人云:“受国之垢③,是谓社稷主④;受国不祥⑤,是为天下王。”正言若反。
【注释】
①攻:攻击,摧毁。坚强者:指坚固的物体。莫之能胜:即“莫能胜之”。没有什么事物能够超过水。之,代指水。
②其无以易之:大概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代替水。其,表示推测的语气词。无以,没有什么。易,代替。
③受国之垢(gòu):能够为国家忍受屈辱。垢,屈辱。“受国之垢”的典型例子是勾践。勾践失败后,“其身亲为夫差前马”(《国语·越语上》),受尽屈辱,卧薪尝胆,最后灭吴兴越。
④社稷(jì):国家。社是土神,稷是谷神,由于历代新王朝建立时,都要重新立社坛、稷庙以祭祀土神和谷神,因此社稷也就成了国家的代称。
⑤受国不祥:为国家承担灾难。不祥,灾难。“受国不祥,是为天下王”的例子见“解读”。
【译文】
天下最柔弱的事物是水,然而摧毁坚固物体的力量没有能够超过它的,也没有能够代替它的。弱胜强、柔胜刚的道理,天下没有人不懂,然而却没有人能够做到。
因此圣人说:“能够为国家忍受屈辱,这才算是天下的君主;能够为国家承担灾难,这才算是天下的君王。”这些正面的话听起来就好像反话一样。
【解读】
上古不少帝王在灾难面前,都能够挺身而出,比如大禹为了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身执耒臿以为民先,股无胈,胫不生毛”(《韩非子·五蠹》),以至于最后导致半身不遂,为后人留下“禹步”这一典故。商汤王为了“救旱也,乘素车白马,著布䒫,身婴白茅,以身为牲,祷于桑林之野”(《尸子·卷下》)。商汤王乘坐素车白马,穿着粗布麻衣,身上缠绕着白茅,把自身当作祭品献给神灵,以祈求上天降雨。春秋时期也有一位能够为国家承担灾难的君主,他就是宋景公:
荧惑守心。心,宋之分野也。景公忧之。司星子韦曰:“可移于相。”景公曰:“相,吾之股肱。”曰:“可移于民。”景公曰:“君者待民。”曰:“可移于岁。”景公曰:“岁饥民困,吾谁为君!”子韦曰:“天高听卑。君有君人之言三,荧惑宜有动。”于是候之,果徙三度。(《史记·宋微子世家》)
天象预示灾难将要落在宋君宋景公的身上,主管占候星象的大夫子韦表示可以通过祈祷的方式,把灾难转嫁到相国或者百姓头上,甚至还可以转嫁给收成。作为一国之君的宋景公对子韦的建议一概拒绝,甘愿自己承担这场灾难。由于宋景公敢于“受国不祥”,感动了上天,上天便改变了不利于景公的天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