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四章
【题解】
本章提醒人们三件事情:第一,生命健康比名利更为重要;第二,对于财富不可过于吝啬,否则会造成更大损失;第三,只有懂得知足和适可而止的人,才能够平安度过自己的一生。
【原文】
名与身孰亲①?身与货孰多②?得与亡孰病③?是故甚爱必大费④,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⑤,可以长久。
【注释】
①名与身孰亲:美名和生命,哪个更值得亲近?孰,谁,哪个。
②身与货孰多:生命与财富,哪个更值得重视?货,财富。多,重要,重视。
③得与亡孰病:获得名利与丧失生命哪个更有害处?得,指得到名利。亡,失去。指失去生命。病,害处。以上三句都是用反问的口气,提醒人们不要为了名利而损害自己的生命与健康。人们对名利贪求的例子,见“解读一”。
④甚爱:过分吝惜。爱,吝啬。费:破费,损失。关于“甚爱必大费”的实例见“解读二”。
⑤知止不殆(dài):知道适可而止就不会遇到危险。殆,危险。
【译文】
美名和生命哪个更值得亲近?生命和财富哪个更值得重视?获得名利与丧失生命哪个更有害处?所以说过分的吝啬反而会招致更大的破费,过多的聚财反而会招致严重的损失。知道满足,不会遭到困辱;知道适可而止,不会遇到危险,可以长久平安。
【解读】
一
王弼《老子道德经注》说:“尚名好高,其身必疏;贪货无厌,其身必少。”求名、贪财就是“得”的内容,人们本想通过获得更多的名利使自己过得更舒适一些,然而往往事与愿违,名利的获得反而给自己招来灾难,使自己失去健康和生命。
自古以来,人们对名利的热情一直未减。关于古人对名利的贪求,我们各举两例。
假托名人为祖先以求得高名,是古今人们常用的一种手法。唐朝的李氏皇帝以老子李耳为先祖,宋代赵氏皇帝没有唐皇室那样幸运,找不到一位有大名大德的赵姓祖先,于是就虚构了一个神仙赵玄朗为先祖。皇帝尚且如此,更何况一般的布衣草民呢!《玉堂丛语》卷八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情:
陈太史嗣初家居,有求见者称林逋十世孙,以诗为贽。嗣初留之坐,自入内手一编,令其人读之,则《和靖传》也,读至“终身不娶,无子”,客默然。公大笑,口占一绝以赠云:“和靖先生不娶妻,如何后代有孙儿。想君别是闲花草,未必孤山梅树枝。”
林逋是宋代大隐士,品行高洁,名声极大,但一生未婚,被赞为“梅妻鹤子”,去世后被谥为“和靖先生”。然而竟然有人自称是他的十代孙。自称为名人之后,是博取名利的一个捷径,至今还有人在四处寻觅这一捷径。有些人得不到真名声,对假名声也是一往情深。《古今谈概》第三《痴艳部》就记载了这样一件事:
山人某姓者,自负其才,傍无一人。途中闻乞儿化钱,声甚凄惋,问曰:“如此哀求,能得几何?若叫一声太史公爷爷,当以百钱赏汝。”乞儿连唤三声,某倾囊中钱与之,一笑而去。乞儿问人:“太史公是何物,值钱乃尔?”
当不上太史公爷爷,能听到别人虚叫一声也是很舒心的事情。
“名”,特别是稍大一点的“名”,并非每个人都有资格谋取,而“利”,或大或小,人人都能得到。对于利,有的人抢得到就抢,抢不到就骗,骗不到就耍无赖。我们不妨举一个最为典型的例子:
一翁好施,天大雪,见一人避雪于门,怜而延入,暖酒与敌寒,遂留一宿。次日雪又大下,不可行,又留之。如是三日。
天晴,此人将别去,因向翁借刀一用。翁取刀出,持以谓翁曰:“素不相识,承此厚款,无可以答,唯有杀此身以报耳。”遂欲自刃。翁惊,止之曰:“如此则害我矣!”其人曰:“何也?”翁曰:“家中死了一个人,零碎吃官司不必说,一些无事,烧埋钱也要十二两。”其人曰:“承翁好意,不好算得许多零碎,竟拿烧埋钱十二两与我去罢。”翁大怒,遂喧嚷惊动邻里,为之劝解,减其半,以六两与之。
临去,翁叹息曰:“谁想遇此凶人!”其人曰:“不说你凶,倒说我凶。”翁曰:“如何是我凶处?”其人曰:“即不凶,如何留得我三夜,就扣除我二两一夜?”(陈皋谟《笑倒》)
这可能只是一个笑话,但它却包含了无庸置疑的真实性,社会上的无赖用来赚钱的无赖手段不知要比这龌龊多少倍。这个无赖想讹诈一点银子,就要用刀自杀,这自然是假装的,但历史上的确有人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换银子:
元祐末,宇文昌龄聘契丹,皇城使张璪价焉。张颓龄,枢府难其行,璪哀请。故事,死于虏庭,恩数甚渥,北虏棺银装校三百两。既行,璪饮冷食生无忌,昌龄戒之不听。既至虏境,益甚,昌龄颇患之,禁从者无供。璪怒骂,果病噤,不纳药粥,至十许日。既而三病三愈,复命登对。上面哂之,退语近臣者:“张璪生还,奈何诣政事堂?”诸公大笑。(《宋人轶事汇编》卷十一)
张璪不是一个普通百姓,家里也不会太缺钱,然而他竟然愿意拿自己的老命去换取一点抚恤金,那么金钱在他心目中的位置之高也就可想而知了。然而出其意料的是,这位一心寻死想换取金钱的张璪虽然一路上生冷不忌、拒绝药粥,受尽自我折磨,竟然“三病三愈”,不得不又活着回来了。张璪这次出使的唯一收获是:自己为皇上、同僚平添了一份笑料。
关于名利与个人的关系,元代道士姬志真曾写过一首《名利》诗:
仆马车舟历险艰,区区名利两相关。细思本欲图安稳,却使身心不暂闲。
博取名利的目的本来是为了过上安稳日子,结果反而被名利闹得一刻也不得清闲。诗中所讲的道理是值得人深思的。
二
范蠡功成身退之后,几经迁徙,最后定居于陶(在今山东定陶)。他在那里率领全家发家致富,史称“朱公”或“陶朱公”。有一件“甚爱必大费”的悲剧就发生在他的晚年。这一故事虽然出自正史,但其曲折、生动之程度绝不亚于“小说家言”。《史记·越王句践世家》记载:
朱公居陶,生少子。少子及壮,而朱公中男杀人,囚于楚。朱公曰:“杀人而死,职也。然吾闻千金之子不死于市。”告其少子往视之。乃装黄金千溢,置褐器中,载以一牛车。且遣其少子,朱公长男固请欲行,朱公不听。长男曰:“家有长子曰家督,今弟有罪,大人不遣,乃遣少弟,是吾不肖。”欲自杀。其母为言曰:“今遣少子,未必能生中子也,而先空亡长男,奈何?”朱公不得已而遣长子,为一封书遗故所善庄生。曰:“至则进千金于庄生所,听其所为,慎无与争事。”长男既行,亦自私赍数百金。
至楚,庄生家负郭,披藜藋到门,居甚贫。然长男发书进千金,如其父言。庄生曰:“可疾去矣,慎毋留!即弟出,勿问所以然。”长男既去,不过庄生而私留,以其私赍献遗楚国贵人用事者。
庄生虽居穷阎,然以廉直闻于国,自楚王以下皆师尊之。及朱公进金,非有意受也,欲以成事后复归之以为信耳。故金至,谓其妇曰:“此朱公之金。有如病不宿诫,后复归,勿动。”而朱公长男不知其意,以为殊无短长也。
庄生间时入见楚王,言:“某星宿某,此则害于楚。”楚王素信庄生,曰:“今为奈何?”庄生曰:“独以德为可以除之。”楚王曰:“生休矣,寡人将行之。”王乃使使者封三钱之府。楚贵人惊告朱公长男曰:“王且赦。”曰:“何以也?”曰:“每王且赦,常封三钱之府。昨暮王使使封之。”朱公长男以为赦,弟固当出也,重千金虚弃庄生,无所为也,乃复见庄生。庄生惊曰:“若不去邪?”长男曰:“固未也。初为事弟,弟今议自赦,故辞生去。”庄生知其意欲复得其金,曰:“若自入室取金。”长男即自入室取金持去,独自欢幸。
庄生羞为儿子所卖,乃入见楚王曰:“臣前言某星事,王言欲以修德报之。今臣出,道路皆言陶之富人朱公之子杀人囚楚,其家多持金钱赂王左右,故王非能恤楚国而赦,乃以朱公子故也。”楚王大怒曰:“寡人虽不德耳,奈何以朱公之子故而施惠乎!”令论杀朱公子,明日遂下赦令。朱公长男竟持其弟丧归。
至,其母及邑人尽哀之,唯朱公独笑,曰:“吾固知必杀其弟也。彼非不爱其弟,顾有所不能忍者也。是少与我俱,见苦,为生难,故重弃财。至如少弟者,生而见我富,乘坚驱良逐狡兔,岂知财所从来,故轻弃之,非所惜吝。前日吾所为欲遣少子,固为其能弃财故也。而长者不能,故卒以杀其弟,事之理也,无足悲者。吾日夜固以望其丧之来也。”
陶朱公成为巨富之后,其中子在楚国杀人被囚,陶朱公便派自己的少子前去营救,而长子认为自己身为老大,家中发生如此大事,本应自己出面。长子以死相求,陶朱公只好让长子前去。营救本来已经成功,却功亏一篑。陶朱公总结失败原因说:“长子不是不爱自己的弟弟,只是因为长子从小与我一起艰苦创业,知道财富来之不易,所以他在花钱方面比较吝啬。而少子不同,少子生而富贵,花钱大手大脚,根本不知道爱惜钱财。我就是看重他舍得花钱这一点,才派他前去营救。而长子做不到这一点,最终害了弟弟。”可以说,长子救弟失败是“甚爱必大费”的典型例子,因为“甚爱”钱财,结果“大费”掉了弟弟的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