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芸娘回魂之期
【原文】
回煞之期,俗传是日魂必随煞而归。故房中铺设一如生前,且须铺生前旧衣于床上,置旧鞋于床下,以待魂归瞻顾,吴下相传谓之“收眼光”。
延羽士作法,先召于床而后遣之,谓之“接眚”。邗江俗例,设酒肴于死者之室。一家尽出,谓之“避眚”。以故有因避被窃者。
芸娘眚期,房东因同居而出避,邻家嘱余亦设肴远避。余冀魄归一见,姑漫应之。同乡张禹门谏余曰:“因邪入邪,宜信其有,勿尝试也。”余曰:“所以不避而待之者,正信其有也。”张曰:“回煞犯煞,不利生人。夫人即或魂归,业已阴阳有间,窃恐欲见者无形可接,应避者反犯其锋耳。”
时余痴心不昧,强对曰:“死生有命。君果关切,伴我何如?”
张曰:“我当于门外守之,君有异见,一呼即入可也。”
余乃张灯入室,见铺设宛然,而音容已杳,不禁心伤泪涌。又恐泪眼模糊失所欲见,忍泪睁目,坐床而待。抚其所遗旧服,香泽犹存,不觉柔肠寸断,冥然昏去。
转念待魂而来,何遽睡耶?开目四现,见席上双烛青焰荧荧,缩光如豆,毛骨悚然,通体寒栗。因摩两手擦额,细瞩之,双焰渐起,高至尺许,纸裱顶格几被所焚。余正得借光四顾间,光忽又缩如前。此时心舂股栗,欲呼守者进观,而转念柔魂弱魄,恐为盛阳所逼,悄呼芸名而祝之,满室寂然,一无所见。既而烛焰复明,不复腾起矣。
出告禹门,服余胆壮,不知余实一时情痴耳。
【译文】
到了回煞之日,俗传此日亡人的魂魄必定随煞回家。所以,房中的铺设和生前一样,而且需要在床上铺上亡人生前的旧衣,将旧鞋子放置床下,以等待亡人的魂魄归来观看。吴地相传把这称为“收眼光”。
请道士做法事,先把亡人魂魄收到床上,再遣送归去,称为“接眚”。邗江一带的民俗,是在亡人的生前室内摆上酒肴,然后一家人都出门,称为“避眚”。因此,有因为避眚而家中被盗的事情。
芸娘眚期,房东因之前和我们一同居住,而搬到外面回避去了。邻居嘱咐我也摆上酒肴然后避开。我则希望芸的亡魂归来之时,见上一面,姑且随口答允着。我的同乡张禹门劝导我说:“因邪入邪,宁信其有,不敢尝试呀!”我说:“正因为信其有,之所以不避开而于此等待,正因为会有此事啊。”张禹门说:“回煞之时一旦犯煞,会对活着的人不利。夫人的魂魄即便回来了,但已经阴阳两隔,我担心的是你想看到的没有形状可以接触,而你应该避开的却没有办法避开罢了。”
当时我痴心不改,坚持说:“死生有命。你果真关心我,陪伴我怎样?”
张禹门说:“我在门外守护。你如发现什么异常,呼喊一声我即刻就进来了。”
我于是点灯进入室内。见室内铺设宛如生前,而芸音容已不可见,不禁伤心泪涌。又担心泪水模糊了双眼,不能见到芸的亡魂,强忍泪水睁大眼睛,坐在床上等候。抚摸着她所遗下的旧衣服,上面依然散发着她的气息,不觉间柔肠寸断,迷糊中昏睡了过去。
转念一想,我原本在这里等她亡魂归来,怎么能睡这样快呢?睁开眼睛,四下张望,只见桌子上的两支蜡烛,荧荧地闪着青光,火焰缩小到豆粒大小;我瞬间毛骨悚然,全身颤抖,因而摩挲着双手擦着额头,仔细看着蜡烛。两支蜡烛的火焰逐渐升高,高到一尺多,上方纸裱的顶棚几乎被火焰焚烧。我借着烛光,正四下张望,火焰又忽然缩小如刚才模样。我此时心跳如舂米,双腿发抖,想呼喊门外的张禹门进来看看,又想到芸的魂魄柔弱,恐怕会被盛阳逼退,于是小声呼喊着芸的名字,并祈祷着。整个房间寂静无声,一无所见。接着,烛焰重新明亮起来,不再腾跃。
我出去告诉张禹门所见的一切,他钦佩我的胆量如此之大,不知道我其实不过是一时痴情而已。
【注释】
回煞:回魂。民间说法,人去世若干天后,魂魄会回到生前最喜欢的地方看看。一般是在头七。
羽士:道士。
接眚(shěng):回魂夜时,道士做法事迎接亡魂。
因邪入邪:遇到邪祟之事,很容易被熏染。源出佛教义理,所谓“遇圣入圣,遇邪入邪”。
遽(jù):着急,匆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