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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三 坎坷记愁
芸娘被小叔诬陷
【原文】
壬子春,余馆真州。
吾父病于邗江,余往省,亦病焉。余弟启堂时亦随侍。芸来书曰:“启堂弟曾向邻妇借贷,倩芸作保,现追索甚急。”余询启堂,启堂转以嫂氏为多事。余遂批纸尾曰:“父子皆病,无钱可偿。俟启弟归时,自行打算可也。”
未几病皆愈,余仍往真州。芸覆书来,吾父拆视之,中述启弟邻项事,且云:“令堂以老人之病,皆由姚姬而起,翁病稍痊,宜密嘱姚托言思家,妾当令其家父母到扬接取。实彼此卸责之计也。”
吾父见书怒甚,询启堂以邻项事,答言不知,遂札饬余曰:“汝妇背夫借债,谗谤小叔,且称姑曰‘令堂’,翁曰‘老人’,悖谬之甚!我已专人持札回苏斥逐。汝若稍有人心,亦当知过!”
余接此札,如闻青天霹雳,即肃书认罪,觅骑遄归,恐芸之短见也。到家述其本末,而家人乃持逐书至,历斥多过,言甚决绝。芸泣曰:“妾固不合妄言,但阿翁当恕妇女无知耳。”越数日,吾父又有手谕至,曰:“我不为己甚,汝携妇别居,勿使我见,免我生气足矣。”
乃寄芸于外家。而芸以母亡弟出,不愿往依族中,幸友人鲁半舫闻而怜之,招余夫妇往居其家萧爽楼。
越两载,吾父渐知始末。适余自岭南归,吾父自至萧爽楼,谓芸曰:“前事我已尽知,汝盍归乎?”余夫妇欣然,仍归故宅,骨肉重圆。岂料又有憨园之孽障耶!
【译文】
壬子(1792)年春天,我到真州幕府。
我父亲在邗江生了病,我前去探望,也病倒了。我弟弟启堂当时也在邗江陪侍父亲。芸来信说:“启堂弟曾经向邻居妇人借款,请我做保人。现在人家追债很急。”我问启堂,启堂反而说嫂子无事生非。于是,我在回信的最后说:“现在父子两人都生了病,没有钱可以还债。待启堂弟回去后,让他自己处理就可以了。”
没等几天,父亲和我的病就痊愈了。我仍然回到了真州幕府。芸恰好回信寄到了邗江,我父亲拆信一看,其中提及启堂弟借邻居款项一事,并且说:“你母亲觉得老人的病都是因为姚姓妾室所致,现在公公的病基本痊愈,最好暗中嘱咐姚氏借口想家,我则安排她的父母到扬州接她回来。这实在是彼此都摆脱责备的方法呀。”
我父亲看到信中所说,愤怒之极,询问启堂借邻居妇人款项一事,启堂回答不知此事,于是写信训斥我说:“你媳妇背着丈夫借债,却谗言诽谤小叔,而且称呼婆婆为令堂,公公为老人,简直荒唐至极!我已经专门安排了人,带信回苏州休掉她。你如若还稍有一点儿人心,也应当知道自己的过错!”
我收到此信,如听到晴天霹雳,即刻回信给父亲认罪。随后借了匹马,迅速赶回苏州,极为担心芸因此寻了短见。到家后刚说完事情的经过,家人也拿了父亲的休书到了,信中历述了芸的种种过错,言语甚是绝情。芸哭泣着说:“我当然不应该信口乱说话,但公公应当宽恕我一个妇人的没有见识吧。”过了几日,我父亲又有一封亲笔信寄来,说:“我不做过分的事情,你带着你媳妇搬到其他地方居住吧,不要让我看见,免得让我生气就足够了。”
于是,我便安排芸寄居到外家。而芸觉得娘家母亲不在了,弟弟又没有踪影,不愿意住在同族人的家中。幸好我的朋友鲁半舫听说了此事而心生怜悯,让我们夫妇去住在他家的萧爽楼里。
过了两年,我父亲才了解了事情的始末。恰好我从岭南回来,我父亲亲自到萧爽楼,对芸说:“上一件事我已经都知道了。你还愿意回家居住吗?”我们夫妇欣然答应,仍旧搬回了家中,和父母住在了一起。但谁能想到后面又有憨园这个孽障啊!
【注释】
壬子: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
真州:今江苏仪征市。有“风物淮南第一州”之誉
札饬:写信训斥、告诫。
遄(chuán):快,疾速。
岭南:五岭以南的区域。《晋书·地理志》将秦代所立南海、桂林、象郡称为岭南。包括了北至五岭、南抵南海及今越南北部,西连云贵,东达闽粤沿海的中国南部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