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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圣第五十八
【题解】
本篇以“诏圣”为题,“诏”意为“告”,“诏圣”就是告以圣人之道。御史指出,衣服破了要去裁制新衣,法律出了毛病就要重新制定,法令制作随时代变化而变化,因此不能以上古法令简单来否定当代法令繁多。他认为:“礼让不足禁邪,而刑法可以止暴。明君据法,故能长制群下,而久守其国也。”文学描述了成康之治“赏无所施,法无所加”的美好情景,认为“闻礼义行而刑罚中,未闻刑罚行而孝悌兴也”。针对大夫关于殷周为什么出现盛世问题,文学指出:“汤、武经礼义,明好恶,以道其民,刑罪未有所加,而民自行义,殷、周所以治也。”用礼义治民,就是文学所要讲述的圣人之道。
【原文】
御史曰:“夏后氏不倍言¹,殷誓,周盟,德信弥衰²。无文、武之人,欲修其法,此殷、周之所以失势,而见夺于诸侯也。故衣弊而革才³,法弊而更制⁴。高皇帝时,天下初定,发德音,行一切之令⁵,权也,非拨乱反正之常也⁶。其后,法稍犯⁷,不正于理⁸。故奸萌而《甫刑》作⁹,王道衰而《诗》刺彰¹⁰,诸侯暴而《春秋》讥¹¹。夫少目之网不可以得鱼¹²,三章之法不可以为治¹³。故令不得不加,法不得不多。唐、虞画衣冠非阿¹⁴,汤、武刻肌肤非故¹⁵,时世不同,轻重之务异也。”
【注释】
¹夏后氏:夏朝人。倍:原作“信”,据王利器说校改。
²弥:更加。
³衣弊:衣服破了。革才:重新裁制新衣。才,通“裁”。
⁴更制:重新制定。
⁵一切:一时权变。原作“一卒”,据王利器说校改。
⁶拨乱反正:《春秋公羊传·哀公十四年》:“拨乱世,反诸正,莫近诸《春秋》。”
⁷稍:逐渐。
⁸不正于理:不能正确处理。
⁹奸萌:作奸犯科之事萌生。《甫刑》:《尚书·周书》中的一篇,相传为周穆王时期吕侯所作,后吕侯子孙改封于甫,故称《甫刑》。
¹⁰王道衰而《诗》刺彰:《诗经》大小雅及风诗中一批作品作于王道衰微之后,其中不少作品是讽刺诗。彰,显著,彰显。
¹¹诸侯暴而《春秋》讥:儒家认为《春秋》是孔子在王道衰微之后讥刺时政的作品。
¹²目:网眼。
¹³三章之法:刘邦灭秦后与民众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¹⁴唐、虞画衣冠非阿:传说唐尧、虞舜时期民众犯罪,仅在衣服上画图象征刑罚。阿,徇私,袒护。
¹⁵刻肌肤:指肉刑。故:主观故意。
【译文】
御史说:“夏朝人不违背诺言,殷朝人立誓,周朝人会盟定约,道德信用越来越衰落。没有周文王、周武王时期的人,却想修订那个时期的法律,这就是殷、周失去权势,而被诸侯夺权的原因。因此衣服破了才去裁制新衣,法律出了毛病就要重新制定。高祖皇帝时期,天下刚刚安定,高祖皇帝发布仁德政策,推行一时的法令,这是权变,而不是拨乱反正的正常法令。后来,汉家法令逐渐被人触犯,不能正确处理。因此作奸奸犯科事件萌生而导致《尚书·甫刑》制作,王道衰微而《诗经》讽刺宗旨彰显,诸侯暴虐而孔子《春秋》讥刺。渔网的网眼少了就不能捕到鱼,高祖临时制定的三章之法不能长期用来治民。因此法令不得不增加,法律条文不得不多。唐尧、虞舜时期在犯人衣冠上画图不是出于袒护,商汤、周武王制定肉刑也不是主观故意,这是因为时世不同,治国任务的轻重也不一样。”
【原文】
文学曰:“民之仰法¹,犹鱼之仰水,水清则静,浊则扰;扰则不安其居,静则乐其业;乐其业则富,富则仁生,赡则争止²。是以成、康之世,赏无所施,法无所加。非可刑而不刑³,民莫犯禁也;非可赏而不赏,民莫不仁也。若斯,则吏何事而理?今之治民者,若拙御之御马也⁴,行则顿之⁵,止则击之⁶。身创于棰⁷,吻伤于衔⁸,求其无失,何可得乎?乾谿之役土崩⁹,梁氏内溃¹⁰,严刑不能禁¹¹,峻法不能止¹²。故罢马不畏鞭棰¹³,罢民不畏刑法。虽曾而累之¹⁴,其亡益乎¹⁵?”
【注释】
¹仰:依赖。
²赡:富足。原作“澹”,据王利器说校改。
³可刑而不刑:可以判刑而不判刑。
⁴若拙御之御马也:原作“若拙御马”,据王利器说校改。拙御,笨拙的车夫。
⁵顿:停顿。
⁶击:鞭打。
⁷创:伤。棰:鞭棰。
⁸吻:嘴角。衔:马嚼子。
⁹乾谿之役:楚灵王为修章华宫而激发民怨,公子弃疾乘机立公子比为楚王,楚灵王饿死于乾谿。土崩:土崩瓦解。
¹⁰梁氏内溃:《左传·僖公十九年》载:“初,梁伯好土功,亟城而弗处。民罢而弗堪,则曰:‘某寇将至。’乃沟公宫,曰:‘秦将袭我。’民惧而溃,秦遂灭梁。”梁,春秋时期诸侯国,在今陕西韩城市南。
¹¹严刑不能禁:“严刑”二字原无,据郭沫若说校补。
¹²峻法不能止:“能”字原无,据卢文弨说校补。
¹³罢:同“疲”。
¹⁴曾:通“增”。累:累积。
¹⁵亡:通“无”。
【译文】
文学说:“民众依赖法律,如同鱼依赖水,水清鱼就安静,水浊鱼就烦扰。民众烦扰就不能安居,清静就会乐业;乐业就会富裕,富裕就会仁义产生,丰足就会停止纷争。所以在成、康之世,想奖赏无所施行,法令也无处施加。不是可以判刑而不判刑,而是由于民众没有人犯禁;不是可以奖赏而不赏,而是民众没有人不仁义。像这样,官吏有何事需要处理?当今治民的官员,像笨拙的车夫驾驭马车,马在行走时要它停顿,马停下来又去鞭打它。马的身体被鞭棰抽伤,马的嘴角被马嚼子勒伤,在这种情形下要求马没有失误,怎么可能呢?楚灵王在乾谿土崩瓦解,梁国从内部崩溃,严刑峻法不能禁止。因此疲惫的马不怕鞭棰,疲惫的民众不怕刑法。即使是增加法律,大概是没有益处吧?”
【原文】
御史曰:“严墙三刃¹,楼季难之²;山高干云³,牧竖登之⁴。故峻则楼季难三刃,陵夷则牧竖易山巅⁵。夫烁金在炉⁶,庄蹻不顾⁷;钱刀在路⁸,匹妇掇之⁹;非匹妇贪而庄蹻廉也,轻重之制异¹⁰,而利害之分明也。故法令可仰而不可逾,可临而不可入¹¹。《诗》云:‘不可暴虎,不敢冯河。’¹²为其无益也。鲁好礼而有季、孟之难¹³,燕哙好让而有子之之乱¹⁴。礼让不足禁邪,而刑法可以止暴。明君据法,故能长制群下¹⁵,而久守其国也。”
【注释】
¹严墙:高墙。严,通“岩”。刃:通“仞”。
²楼季:善于攀登的人。“楼季”之下原无“难”字,据杨沂孙说校补。
³干云:高耸入云。干,触。
⁴牧竖:牧童。
⁵陵夷:山坡平缓。
⁶烁(shuò)金:熔化的黄金。
⁷庄蹻:大盗。顾:看。
⁸钱刀:钱币。古代钱币或铸成刀形,故称钱刀。
⁹掇:拾取。
¹⁰轻重之制异:法律处置的轻重不同。
¹¹临:面对。入:侵入,触犯。
¹²不可暴虎,不敢冯河:见于《诗经·小雅·小旻》。暴虎,空手与虎搏斗。冯河,无舟渡河。冯,通“凭”。
¹³季、孟之难:鲁国三桓季孙氏、叔孙氏、孟孙氏于公元前562年三分公室,又于公元前537年四分公室。
¹⁴燕哙好让而有子之之乱:燕王哙想模仿尧舜禅让故事,将王位让给丞相子之,结果导致燕国大乱,几乎亡国。
¹⁵长制群下:长期统治臣下。
【译文】
御史说:“高墙三仞,即使是楼季也难以攀登;山脉高耸入云,连牧童也能登上山顶。因为险峻就会使楼季难于登上三仞高墙,因为山坡平缓就使牧童轻易攀登山顶。熔化的黄金在火炉里,连庄蹻都不会看一眼;钱币在路上,普通妇女都会去捡它;这并不是普通妇女贪婪而庄蹻廉洁,而是由于法律处置的轻重不同,利害分明。因此法令可以信赖而不可逾越,可以面对而不可侵犯。《诗经·小雅·小旻》说:‘不可空手搏虎,不敢无舟渡河。’因为这样做没有益处。鲁国崇尚礼义却有季孙氏、孟孙氏的灾难,燕哙迷信禅让却导致子之之乱。礼让不足以禁止奸邪,而刑法可以防止强暴。圣明君主依靠法令,因而能够长期统治臣下,长久守住国家。”
【原文】
文学曰:“古者,明其仁义之誓,使民不逾;不教而杀,是虐民也¹。与其刑不可逾,不若义之不可逾也。闻礼义行而刑罚中,未闻刑罚行而孝悌兴也。高墙狭基²,不可立也³。严刑峻法⁴,不可久也。二世信赵高之计,渫笃责而任诛断⁵,刑者半道⁶,死者日积。杀民多者为忠,厉民悉者为能⁷。百姓不胜其求,黔首不胜其刑⁸,海内同忧而俱不聊生。故过任之事⁹,父不得于子;无已之求¹⁰,君不得于臣。死不再生,穷鼠啮狸¹¹,匹夫奔万乘¹²,舍人折弓¹³,陈胜、吴广是也。当此之时,天下俱起¹⁴,四面而攻秦¹⁵,闻不一期而社稷为墟¹⁶,恶在其能长制群下¹⁷,而久守其国也?”
御史默然不对。
【注释】
¹使民不逾;不教而杀,是虐民也:原作“使民不逾上乎刑之不教而杀是以虐也”,据王利器说校改。《论语·尧曰》:“不教而杀谓之虐。”虐,残害。
²高墙狭基:意谓在狭窄的地基上建筑高墙。
³也:原作“矣”,据王利器说校改。
⁴严刑峻法:原作“严法峻刑”,据王利器说校改。
⁵渫(xiè):繁重。笃:通“督”。任诛断:依靠刑罚。
⁶刑者半道:路上一半行人是受过刑的人。
⁷厉:残害。悉:尽,全部。
⁸黔首:秦始皇称老百姓为黔首。
⁹过任:超过自身能力。任,原作“往”,据王利器说校改。
¹⁰无已:没有止境。
¹¹穷鼠:穷途末路的老鼠。啮(niè):咬。狸:狸猫。
¹²奔:奔向。
¹³舍人折弓:《吕氏春秋·适威》载:“子阳极也,好严,有过而折弓者,恐必死,遂应猘狗而弑子阳。”舍人,贵族的门客。
¹⁴天下俱起:原作“天下期俱起”,据王利器说校删“期”字。
¹⁵四面:原作“方面”,据王利器说校改。
¹⁶期:一年。墟:废墟。
¹⁷长制群下:“长”字原脱,据王利器说校补。
【译文】
文学说:“古时候,宣明仁义的誓约,使民众不违反。不经过教育就杀头,这是残害民众。与其让刑法不可违反,不如让仁义不可违反。我听说过礼义施行而刑罚适中,没有听说过刑罚施行而孝悌之风兴起。在狭窄的地基上修筑高墙,这个高墙是修不起来的。运用严刑峻法来治国,是不能长久的。秦二世胡亥听信赵高的计谋,施行繁重的刑罚管教,路上一半行人是受过刑的人,被处死的人日益增多。官吏以多杀民众为忠,以想尽办法残害民众为能。老百姓承受不了官府的苛求,民众忍受不了朝廷的酷刑,国内民众有共同的忧患,都无法生存下去。因此超过能力的事,连父亲也得不到儿子的帮助;无穷无尽的苛求,连君主也得不到臣子的尽忠。死去的不会再生,穷途末路的老鼠也会咬狸猫,匹夫也会奔向万乘君主与他拼命,贵族门下的舍人会因为弓箭折断而杀死主人,陈胜、吴广就是这样的人啊。那个时候,天下共同起义,从四面八方围攻秦朝,听说不到一年,秦朝社稷就成为废墟,哪里能够长期统治臣下,长久守住国家呢?”
御史默不作声。
【原文】
大夫曰:“瞽师不知白黑而善闻言¹,儒者不知治世而善訾议²。夫善言天者合之人,善言古者考之今。令何为施?法何为加?汤、武全肌骨而殷、周治³,秦国用之,法弊而犯⁴。二尺四寸之律⁵,古今一也,或以治,或以乱。《春秋》原罪⁶,《甫刑》制狱⁷。今愿闻治乱之本,周秦所以然乎?⁸”
【注释】
¹瞽师:盲人乐师。
²訾(zī)议:诽谤,批评。
³全肌骨:保全肌肤骨骼,指汤、武以教化为主,少施肉刑。
⁴法弊:法制败坏。
⁵二尺四寸之律:汉朝法律写在二尺四寸的竹简之上。
⁶《春秋》原罪:《春秋》追究犯罪之源,即原心定罪,追究犯罪动机。
⁷《甫刑》制狱:《甫刑》要求按刑法断案。
⁸周秦所以然:导致周秦一治一乱的原因。
【译文】
大夫说:“盲人乐师虽然不知道白黑,但他们善于听别人说话;儒生虽然不知道如何治国,但他们善于批评。善于谈论天道的人应该符合人事,善于讨论古代的人应该考察当今。禁令为什么要施行?刑法为什么要执行?商汤、周武王少用刑罚保全肌骨,殷、周因此得到治理,秦国用刑法治国,法制败坏而受到侵犯。写在二尺四寸竹简之上的法律,古今都是一样,有的因为法律而得到治理,有的因为法律而陷入大乱。《春秋》追究犯罪动机,《甫刑》要求按照刑法断案。现在我想听一听治乱的根本,导致周秦一治一乱的原因是什么?”
【原文】
文学曰:“春夏生长¹,圣人象而为令²。秋冬杀藏³,圣人则而为法。故令者教也,所以导民人;法者刑罚也,所以禁强暴也。二者,治乱之具,存亡之效也⁴,在上所任⁵。汤、武经礼义⁶,明好恶,以道其民⁷,刑罪未有所加,而民自行义,殷、周所以治也。上无德教,下无法则,任刑必诛,劓鼻盈蔂⁸,断足盈车,举河以西,不足以受天下之徒⁹,终而以亡者,秦王也。非二尺四寸之律异,所行反古而悖民心也。”
【注释】
¹春夏生长:春生夏长。
²象:取象自然。
³秋冬杀藏:秋天肃杀冬天收藏。
⁴效:效果。
⁵任:使用。
⁶经礼义:运用礼义。
⁷道:同“導”(导)。
⁸劓(yì)鼻盈蔂(léi):割下的鼻子装满土筐。蔂,盛土的土筐。
⁹受:容纳。徒:刑徒。
【译文】
文学说:“春生夏长,圣人取象而制作政令。秋天肃杀冬天收藏,圣人效法而制定法律。因此令就是教育的意思,是用来教导民众的工具;法意味着施行刑罚,是用来禁止强暴的手段。法令二者,是治乱的工具,都有存国和亡国的不同效果,关键在于君主如何运用。商汤、周武王运用礼义,明辨好坏,来引导民众,刑罪尚未施加,而民众自己遵行礼义,这是殷、周实现大治的原因。上面没有道德教化,下面没有法则,任意施刑,坚决诛杀,割下的鼻子装满土筐,斩断的脚装满了车子,整个黄河以西地区,也不足以容纳天下刑徒,最终因此灭亡,秦王就是这样。并不二尺四寸竹简所记载的法律有什么不同,而是秦朝所做的事情违反古代传统而又违背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