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囚诬指平人
凡囚在禁,诬指平人者¹,以诬告人论。其本犯罪重者,从重论²。若官吏鞫问狱囚³,非法拷讯,故行教令诬指平人者⁴,以故入人罪论。若追征钱粮,逼令诬指平人代纳者⁵,计所枉征财物,坐赃论,其物给主。其被诬之人,无故稽留三日不放回者,笞二十,每三日加一等,罪止杖六十。若鞫囚而证佐之人不言实情⁶,故行诬证,及化外人有罪,通事传译番语不以实对⁷,致罪有出入者,证佐人减罪人罪二等。谓证佐人不说实情,出脱犯人全罪者⁸,证佐人减犯人全罪二等。若增减其罪者,亦减犯人所得增减之罪二等之类。通事与同罪。谓化外人本有罪,通事符同传说出脱全罪者⁹,通事与犯人同得全罪¹⁰。若将化外人罪名增减传说者,以所增减之罪坐通事。谓如化外本招承杖六十,通事传译增作杖一百¹¹,即坐通事杖四十;又如化外人本招承杖一百,通事传译减作笞五十,即坐通事杖五十之类。
【译文】
凡是囚犯在监禁场所,诬陷没有犯罪的人,以诬告他人论罪。如果犯罪人本身的罪名较重的,按照量刑重的罪名定罪量刑。如果官吏在审理被监禁的囚犯时,非法刑讯,故意教唆囚犯诬告无罪的平民,按照故意入罪论罪。如果是需要追缴作为税收的钱粮,逼迫囚犯诬告平民让他们代缴纳的,依据被冤枉的平民被征缴的财物的价值,按照坐赃论罪,被征收的财物还给原主。被诬告的人,无故被稽留三天不放回家的,处刑笞二十,每三天处刑加一等,最高处刑杖六十。如果审理囚犯而提供证据的人没有交代实情,故意为了诬陷做假证,以及化外人有罪,翻译的通事官翻译外语时没有按照实情转达,导致犯罪的认定和量刑有出入的,佐证的人比照犯罪的罪名减二等处刑。指证人没有说出实情,让犯人完全脱罪的,证人比照犯人的全部罪行减二等定罪量刑。如果证人提供证据的时候故意增加或者减轻罪行的,也按照犯人可能增加或者减轻的罪名应得的刑罚减二等处刑之类。通事官与诬陷的人同罪。指化外人本来有罪,通事官伙同证人一起转译出来让犯人完全脱罪的,通事官和证人与犯人都按照犯人的完整罪名论罪。如果在翻译的时候对化外人罪行进行了增加或者减轻的,按照所增加或者减轻的罪名给通事官论罪。指如果化外人本来招认的是杖六十的罪名,通事官翻译的时候增加为处刑杖一百的罪名,即把通事官处以杖四十的刑罚;又如化外人本来招认处刑杖一百的罪名,通事官翻译的时候减为笞五十的罪名,即把通事官处以杖五十的罪名之类。
【注释】
¹诬指:诬陷指证他人犯罪。平人:没有犯罪记录的普通人。
²从重论:犯罪本身的罪名和诬告他人的罪名比较,哪个罪名的罪责重,按照哪个罪名定罪量刑。
³鞫问狱囚:审问被监禁的囚犯。囚犯可能犯罪,也可能是嫌疑人。
⁴教令:教唆。
⁵代纳:代替自己缴纳钱粮税款。
⁶证佐:提供证人证言以佐证案情。
⁷通事:官方负责翻译外语的官员。
⁸出脱:把犯人从犯罪中逃脱出去。
⁹符同:参与共同犯罪的行为。传说:翻译外语之后表达出来,即转达外语表达的意思。全罪:全部的犯罪按照法律规定按罪行定罪量刑,不考虑自首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可能减刑的情况,也包括犯人前后所犯的所有罪行。
¹⁰通事与犯人同得全罪:通是全部的意思,通事官和做假证的人全部考虑在内,即通事官、做假证的人、犯人都按照犯人的全部罪行论罪。
¹¹传译:把一种外语的意思转换为另一种语言表达,即翻译并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