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犯罪
528字 下载全书
凡妇人犯罪,除犯奸及死罪收禁外¹,其余杂犯²,责付本夫收管。如无夫者,责付有服亲属、邻里保管,随衙听候,不许一概监禁。违者,笞四十。若妇人怀孕,犯罪应拷决者,依上保管,皆待产后一百日拷决。若未产而拷决因而堕胎者,官吏减凡斗伤罪三等;致死者,杖一百,徒三年;产限未满而拷决者³,减一等。若犯死罪,听令稳婆入禁看视⁴,亦听产后百日乃行刑。未产而决者,杖八十;产讫限未满而决者,杖七十;其过限不决者,杖六十。失者,各减三等。
【译文】
凡是妇女犯罪,除了犯奸淫罪以及死罪需要收监关押外,其余的杂犯轻罪,交给妇女的丈夫接收管理。如果没有丈夫的,要求五服之内的亲属、邻居取保接受管理,随时听候衙门传唤,不许一律收到监狱中关押。违反法律规定的,处以笞四十的刑罚。如果妇女怀孕了,犯罪人应当使用刑讯的,依照上述规定取保接管,都需要等到产后一百天再刑讯。如果孕妇的孩子还没有出生就刑讯因此导致堕胎的,参与刑讯的官吏比照一般人之间的斗殴伤减三等处刑;导致孕妇死亡的,处刑杖一百,徒三年;产后未满一百天而使用刑讯的,减一等处刑。如果妇女犯了死罪,允许稳婆到监狱中查看,也是允许产后百日后才能行刑。没有生孩子而使用刑讯的,处刑杖八十;如果已经生了孩子期限未满而使用刑讯的,处刑杖七十;如果超过期限没有刑讯的,处刑杖六十。过失导致的,各自减三等处刑。
【注释】
¹收禁:把犯罪嫌疑人抓捕到监狱中关押。
²杂犯:其他轻罪。
³产限:产后一百天的期限。
⁴稳婆:接生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