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令人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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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死罪囚已招服罪¹,而囚使令亲戚故旧自杀²,或令雇倩人杀之者,亲故及下手之人,各依本杀罪,减二等。若囚虽已招服罪³,不曾令亲故自杀,及虽曾令自杀,而未招服罪,辄杀讫⁴,或雇倩人杀之者,亲故及下手之人,各以斗杀、伤论,若虽已招服罪,而囚之子孙,为祖父母、父母,及奴婢、雇工人为家长者,皆斩。
【译文】
凡是犯罪应当被判处死刑的囚犯已经供述犯罪事实认罪伏法,而囚犯让亲戚、朋友、部下等之前熟识的人杀死自己,或者雇请人杀死自己的,亲戚、朋友以及实施杀人行为的人,各自依据法律规定的杀人罪条文的规定,减二等处刑。如果囚犯虽然已经招供认罪,但是没有让亲戚朋友杀自己,以及虽然命令别人杀自己,但是没有招供认罪,就已经被杀死,或者雇人杀死自己的,亲戚、朋友以及实施杀人行为的人,各自按照斗殴杀、伤罪定罪量刑,如果是虽然已经招供认罪,但是囚犯的子孙为自己的祖父母、父母,以及奴婢、雇工人为家长提供自杀帮助的,都处斩刑。
【注释】
¹死罪囚:所犯罪行会被判处死刑的囚犯。
²故旧:故人旧交,老朋友。
³招服罪:招供服罪。
⁴辄杀讫:很快就完成杀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