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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余庆
留余庆,留余庆,忽遇恩人;幸娘亲,幸娘亲,积得阴功[65]。劝人生,济困扶穷。休似俺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66]!正是乘除加减[67],上有苍穹[68]。
说明
这首曲子是写贾巧姐的。曲名“留余庆”,是说贾巧姐的娘王熙凤曾接济过刘姥姥,做了好事,因而得到好报——由刘姥姥救巧姐出火坑。前代为后代所遗留下来的福泽叫余庆。《易经·坤卦·文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留余庆,与“积得阴功”义相似,都是一种因果报应的说法。
评解
贾府丑事败露后,王熙凤获罪,自身难保,女儿贾巧姐为狠舅奸兄欺骗出卖,流落在烟花巷。贾琏夫妻、父女,“家亡人散各奔腾”。后来,巧姐幸遇恩人刘姥姥救助,使她死里逃生。这些佚稿中的情节,前“判词”注中已有提及。那么,这样描写巧姐的命运,在小说之中,究竟有什么特殊的意义没有呢?我们认为它很有可能表现出作者曹雪芹在经历过长期的贫困生活后,思想上所出现的某些接近人民的新因素。
作者描写刘姥姥形象的真正用意,并不像小说所声称的那样是因为贾府大小事多,理不出头绪来,所以借她为引线;也不是为了让她进大观园闹出许多笑话来,供太太小姐们取乐,借以使文字生色。作者安排这个人物是胸有成竹的。脂批指出,小说在介绍刘姥姥一家时所说“‘略有些瓜葛’,是数十回后之正脉也”(第六回)。这就是说,刘姥姥一家在后半部中因巧姐为板儿媳妇,真的成了贾家的亲戚,而且是正派亲戚。“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在“树倒猢狲散”的情况下,贾府主子们之间的勾心斗角已发展为骨肉相残。到那时,肯伸手相援的都是一些曾被人瞧不起的小人物,如贾芸、小红、茜雪等,而曾被当作贾府上下嘲弄对象的刘姥姥,不但是贾府兴衰的见证者,反过来,她也成了真正能出大力救助贾府的人。要把已被卖作妓女的巧姐从火坑里救出来,就不外乎出钱和向人求情,这对刘姥姥说,是不容易的。接着,招烟花女子为媳妇(此外,也别无出路),则更要承受封建道德观念的巨大压力。在脂批看来,“老妪有忍耻之心,故后有招大姐之事”。其实,这正是在考验关头表现一个农村劳动妇女的思想品质,大大高出于表面上维护着虚伪的封建道德的上层统治阶级的地方。
贾巧姐终于从一个出身于公侯之门的千金,变成了一个在“荒村野店”里“纺绩”的劳动妇女了,就像秦氏出殡途中,宝玉所见的那个二丫头那样。与前半部十二钗所过的那种吟风弄月的寄生生活相反,巧姐走上了一条全新的自食其力的生活道路。于是,刘姥姥为巧姐取名时所说的“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得到了验证。曹雪芹思想的深度是一般封建时代的小说家所难以企及的。在这个问题上,脂批者的思想也有很大的距离,脂批说:“应了这话固好,批书人焉能不心伤!狱庙相逢之日,始知‘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实伏线于千里。哀哉伤哉!此后文字,不忍卒读。”(靖藏本第四十二回批)看来,他对这样的“成祥”“化吉”还有保留,所以仍不免“哀哉伤哉”。续书者就更不用说了,在他看来,女子失节,不如一死;既沦为烟花女,便无“余庆”可言;招巧姐而使她成为靠“两亩薄田度日”的卑贱的农妇,刘氏也算不得“恩人”。所以,续书让巧姐幸免于难,并且最后非让她嫁到“家资巨万”的大地主家不可(这应入“厚命司”才是),还让“刘姥姥见了王夫人等,便说起来将来怎么升官,怎么起家,怎么子孙昌盛”。这与曹雪芹的原意,真有天壤之别!
当然,曹雪芹笔下的刘姥姥,身上也戴着封建阶级精神奴役的沉重枷锁;说王熙凤能“留余庆”,“积得阴功”,也可说是一种阶级偏见;曲子宣扬“乘除加减,上有苍穹”的冥冥报应的迷信思想,更明显地属封建糟粕。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使作者产生“劝人生,济困扶穷”思想的实际生活基础,把它与封建剥削阶级惯于进行的虚伪的、廉价的慈善说教区别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