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曾次亮《曹雪芹卒年问题的商讨》(摘录)
上巳是夏历三月初三,其前三日是二月末的一天,这是敦敏约曹雪芹“小苑赏春”的日子,其写此诗当然又在其前数日。照诗中的景色描写看,当时正是“落花时节近清明”,至少是杏花盛开之际。但夏历各年的交节时期是早晚不齐的;北京又气候较寒,花事相当的迟。因此我们就需要参考一下当年的“时宪历”,看诗中所述的景物适合于壬午、癸未二年中的哪一年。兹将该二年春季三个月的历谱抄录于后:
乾隆二十七年壬午(是年闰五月),正月大:初十日立春,二十五日雨水;二月小:初十日惊蛰,二十五日春分;三月大:十二日清明,二十七日谷雨。
乾隆二十八年癸未,正月大:初七日雨水,二十一日惊蛰;二月小:初七日春分,二十二日清明;三月大:初八日谷雨,二十四日立夏。
以夏历月份论,癸未年春季的交节比壬午年早十八天。假定敦敏写此诗是在壬午年二月二十五日(当阳历三月二十日),则该日刚交春分。假定是在癸未年二月二十五日(当阳历四月八日),则该日为清明后三日。前者方在春寒料峭,有时冰雪还未尽融化;后者也不定已到落花时节,但杏花可能已经盛开,赏春是相当适宜的。由此可证敦敏写此诗的年份是癸未而不是壬午。
(《光明日报》“文学遗产”第5期,1954年4月26日)
[1]乾隆二十八年癸未(1763)旧历二月末,敦敏曾用这首诗代替书信请雪芹由西郊进城,到自己家的槐园吃酒赏春。因为三月初一(阳历4月12日)是敦诚三十岁生日。然而,曹雪芹竟没有赴约。曹雪芹的卒年,有壬午、癸未、甲申三说,以甲申说最近理(详见拙文《西山文字在,焉得葬通州》,见《蔡义江论红楼梦》第232—249页,宁波出版社;又拙文亦曾刊于《文学遗产》1994年第1期)。只要此诗作于癸未年不误的话,便是否定“壬午说”的硬证(主“壬午说”者,认为此诗原是庚辰年作的,被贴改。见美国威斯康星大学赵冈教授《红楼梦新探》)。兹附权威的历算专家曾次亮同志有关文字于后,供参考。简:书信。
[2]杏雨:杏花谢时,飘落似雨。
[3]好:希望。枉故人驾:故人屈尊前来。故人,旧友,指曹雪芹。
[4]曹植:建安诗人。曹操次子,字子建。旧说他才思敏捷,七步成诗,天下之才若有一石,曹植独得八斗。这里借以比喻曹雪芹多才多艺。
[5]陈遵:汉人,喜饮酒,热情好客,有“投辖”故事(参见第三十七回探春结社帖注[16)。这里敦敏说自己待客不如陈遵。
[6]“上巳”二句:此两句是说敦敏定期约雪芹前来饮酒。上巳,阴历三月初三。“前三日”正合敦诚初一生日。碧茵,春草碧绿如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