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姓曹[1]
永忠[2]
传神文笔足千秋[3],不是情人不泪流。
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4]。
颦颦宝玉两情痴[5],儿女闺房语笑私。
三寸柔毫能写尽[6],欲呼才鬼一中之[7]。
都来眼底复心头[8],辛苦才人用意搜[9]。
混沌一时七窍凿,争教天不赋穷愁[10]。
(《延芬室集》稿本,第十五册)
[1]这三首绝句作于乾隆三十三年戊子(1768)。诗上有乾隆的堂兄弟、永忠的堂叔瑶华道人(名弘旿,字醉迂)的手批说:“此三章诗极妙。第《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从“闻之久矣”一语,可知《红楼梦》抄本私下流传已有多年。所谓“非传世小说”,是这部小说只可以在少数知其所隐本事的亲友中私下传阅,不宜张扬开去的意思。所谓“碍语”,是指在政治上有“关碍”的话。瑶华不敢看它,是恐怕因而得祸。因为在当时,不仅写“谤书”的作者要治重罪,看“谤书”的读者也要跟着获罪。永忠的诗对解决有关《红楼梦》的两大问题,有极其重要的价值:(一)除脂评外,这是最有力的证据,它无可辩驳地证明《红楼梦》一书的作者,就是与永忠生活在同时代的曹雪芹。凡企图否定曹雪芹是小说作者的人,都竭力回避谈论永忠这三首诗。(二)可以看出《红楼梦》并非作者自传,也不仅仅是写自己一家的兴衰,作者是广泛地搜罗了许多兴衰贵族家庭及当时社会方方面面的写作素材而重新构思创作的。正因为小说作者是在“辛苦”地“用意搜”集素材的基础上加以提炼、集中和典型化的,所以它才能使“同时不相识”的永忠,读来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仿佛是自家经历的往事,“都来眼底复心头”了。此外,诗题中书名用《红楼梦》而不叫《石头记》,也引起研究《红楼梦》创作过程和版本源流的人的注意。
[2]永忠(1735—1793):爱新觉罗·永忠,字良辅,又字敬轩,号臞仙、蕖仙。清宗室诗人,康熙第十四子胤禵的孙子,多罗贝勒弘明的儿子。胤禵在与胤祯(即雍正)的政治斗争中失败,遭雍正禁锢,直到乾隆时才被释放。弘明也终身不得一实职。他给几个儿子每人一套棕衣、帽、拂,意思要他们远避名场,保全身首。永忠体会到他父亲的用意,遂自号栟榈道人。他虽曾一度做过宗学总管、满洲右翼近支第四族教长,甚至封授辅国将军,但人生观已变得十分消极,接近佛家。他能诗、工书、善画,与敦氏兄弟很熟,但未结识雪芹。他因墨香才读到《红楼梦》,时雪芹已去世。墨香(1743—1790),名额尔赫宜,是敦氏兄弟的叔父,乾隆的侍卫,雪芹死时,他二十一岁。永忠著有《延芬室集》。《燕京学报》第12期(1932年)载有侯堮《觉罗诗人永忠年谱》。
[3]“传神”句:赞扬曹雪芹文笔传神,《红楼梦》当能千秋传诵。
[4]曹侯:指曹雪芹。侯,古时士大夫之间的尊称,犹言君。如杜甫称李白:“李侯有佳句,往往似阴铿。”(《与李十二白同寻范十隐居》诗)永忠观书流泪,掩卷而哭,当因小说中所包含的大家族兴衰的真实内容,自己有切身的体会。
[5]颦颦:即黛玉,见小说第三回。情痴:表面上说的是宝黛痴于儿女之情(如前所述,小说原稿中写宝黛的命运是与贾府的命运联系在一起的),其实完全是打掩护的话。三首诗明明感慨极深,而提到小说内容,却偏偏只说“儿女闺房语笑私”,此所以瑶华赞其“妙极”也。永忠的诗若不如此写,瑶华也就不敢称妙了。
[6]三寸柔毫:毛笔。写尽:写得到家,写得透。
[7]“欲呼”句:是说想把雪芹叫来和他一醉之意。才鬼,与第三首中“才人”皆指雪芹,就其身后与生前而言。一中之:中,中酒,喝醉酒。语本《汉书·樊哙传》:“军士中酒。”张晏注:“中酒,酒酣也。”颜师古注:“饮酒之中也;不醉不醒,故谓之中。”又《三国志·魏志》:徐邈以饮清酒而醉为“中圣人”。后来,文帝曾问他:“颇中圣人否?”徐回答说:“不能自惩,时复中之。”故东坡复有“偶一中之徐邈圣,无多酌我次公狂”之句。
[8]“都来”句:谓小说引起永忠对自己家世往事的追忆,昔日的种种情景,仿佛都展现眼前,涌上心头。
[9]用意搜:指努力广泛搜取创作素材,精心构思。
[10]“混沌”两句:《庄子·应帝王》说,中央帝混沌没有七窍(眼、耳、鼻、嘴),后来给他一天凿一窍,七天凿成,变得聪明了,但混沌也就死了。两句意思说,混沌尚且要死,何况像曹雪芹这样绝顶聪明的人,怎能不穷愁而死呢?争,怎。赋,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