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第一百
公移
州縣官牒
恭惟朝廷設官分職,等級分明,大小相維,各有承屬。蓋以一人之智不能遍周衆事,所以建立司存,使相總攝。然事有統紀,雖繁而不亂。今覩本州官屬雖具,而從來分職未明,文書散漫,殊無條理。財賦獄訟盡出吏手,而參佐以下官受其成。詳考舊案,亦有不經通判書押處。大綱一紊,衆目立隳。若不更張,積成深弊。今來須至别行措置,如前所陳。又仰諸案呈覆,已得判押,並須以次經由通判職官簽押,方得行遣文字。並須先經職官,次詣通判,方得呈知州,取押用印行下。又準淳熙令,諸縣丞簿尉並日赴長官廳或都廳簽書當日文書。red謂應行出者。 竊詳立法之意,蓋欲一縣之官同管一縣之事,庶得商量詳審,與决公事,不至留滯,民無冤枉。而比年以來,此法不舉,所謂過廳者,不過茶湯相揖而退。其於縣之財賦獄訟,知縣既不謀之佐官,佐官亦不請於知縣,大率一出於知縣一人、十數胥吏之手而已。設使知縣才術過人,力能獨任,亦非爲治之體,而况爲知縣者有不得人,或見事有不明處,事有不公,則賕賂囑託,變亂是非,淹延囚係,違法害民,其弊又有不可勝言者。今請諸縣知佐詳照條法, 逐日聚廳議事。應受接詞訴,理斷公事,催督財賦,並要公共商量,簽押圓備,然後施行。庶幾上合法意,下慰民情,稍革舊弊,都吏具檢,牒通判廳遍下簽廳及諸曹官,自五月一日爲始,依此施行。更有未盡事理,委自逐官比類推究,申請施行。最後一項,仍貼諸縣。請各關牒佐司,同共遵守,先具各知禀狀申。
漳州曉諭詞訟牓
權發遣軍州事:
契勘本州近準提刑行司判下詞狀,計二百四十三道。其間官吏違法擾民事理彰著者,即已遵依送獄根治。其有關繫一方百姓公共利害,而非一旦所能遽革者,亦已廣行咨詢,别行措置訖。其餘詞狀,亦有只是一時争競些少錢米田宅,以致互相誣賴,結成仇讐,遂失鄰里之驩,且虧廉耻之節。甚則忘骨肉之恩,又甚則犯尊卑之分。細民如此,已足傷嗟。間有自稱進士學生、宦族子弟,而其所訴亦不免此。此邦之俗舊稱醇厚,一旦下衰至於如此,長民者安得不任其責?又何忍一切徒以柱後惠文爲事,而不深求所以感發其善心者哉?又况所論或人數衆多,或地里遥遠,或事非干己,而出於把持告訐之私,@或詞涉虚妄而肆爲詭名匿迹之計。前此未知情由,便行追對。及至得實,善良被擾,已不勝言。慮之不深,徒自悔咎。今已刷出所承判狀,委官置籍,先索案祖,逐旋看詳。然後逐人引問供對,庶幾深審,得見實情,予奪之間,不至差 誤。若有姦僞,先將詞人重行斷遣。務以上奉公法,下全私恩,不擾良民,不長姦惡。此病守區區深憂吾民、追懷舊俗之本志也。將來斷訖,各給斷由,回申照會,然後逐件勾銷元籍。如未允當,即仰人户自從次第官司翻論。今恐詞人等候日久,未有施行,妄有疑惑,復生詞訴,除已具申提刑司外,須至曉諭者。
右今榜州門張掛曉諭,各令知悉。更請深自思惟,所訴事理或涉虚僞,或無大段利害,可以平和,即仰早生悔悟,降心相從,兩下商量,出官對定。庶幾有以復此邦忠厚醇朴之俗,革比年頑嚚偷薄之風,少安病守閔惻慚懼之心,仰副明使者循行荒遠、宣布詔條之意。如未聽信,别聽指揮,儻觸憲章,决無輕恕。故牓。紹熙元年五月日。
曉諭居喪持服遵禮律事
使州:
今月初九日,有進士吕渭夫狀陳理差役公事,狀有稱見居母喪,而身著襴幞皂紗巾持。@即已開陳禮法,當廳告戒。尚慮遠近未能遍知,須至曉諭。
右當職竊聞先聖有言:「孝子之喪親,服美不安,聞樂不樂,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又曰:「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故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是以昔者先王制爲喪禮,因人之情而節文之,其居處、衣服、飲食之間皆有定制。降及中世,乃有墨衰之 文,則已不能無失於先王之意矣。然准律文,諸喪制未終,釋服從吉,若忘哀作樂,red自作、遣人等。 徒三年,雜戲徒一年。即遇樂而聽及參預吉席者,各杖一百。則是世無古今,俗無厚薄,而有國家者所以防範品節之意尚未泯也。又况頃年至尊壽皇聖帝躬服高宗皇帝之喪,素衣素冠,皆用麤布。當職嘗因奏事,親得瞻仰。恭惟天子之孝所以感神明而刑四海者如此其盛,而此邦僻遠,聲教未洽,乃有居父母之喪而全釋衰裳,盡用吉服者。見之駭然,良用悲歎。自惟凉薄,無以瘉人。然幸身際盛時,目覩聖孝,今又得蒙誤恩,使以承流宣化爲職,敢不明布,以喻士民?自今以來,有居父母之喪者,雖或未能盡遵古制全不出入,亦須服麤布黯衫、麤布黲巾,繫麻絰,著布鞋,不飲酒,不食肉,不入房室。如是三年,庶幾少報劬勞,勉遵禮律,仰承聖化。如其不然,國有常憲。今榜曉諭,各令知悉。故榜。紹熙元年六月日。
勸女道還俗牓
使州:
契勘本州日前官司失於覺察,民間多有違法私創庵舍,又多是女道住持。昨來當職到任之初,爲見事有非便,即已坐條出榜禁止,今後不得私創庵舍居住,丁寧告戒,非不嚴切。近日因引詞狀,見得尚有女道住庵,又有被人論訴與人姦通者,顯是不遵當職約束,故違國家條制,誣上行私,敗亂風俗,須至再行勸諭者。
右今榜勸諭本州軍民男女等:蓋聞人之大倫,夫婦居一,三綱之首,理不可廢。 是以先王之世,男各有分,女各有歸,有媒有娉,以相配偶,是以男正乎外,女正乎内,身脩家齊,風俗嚴整,嗣續分明,人心和平,百物順治。降及後世,禮教不明,佛法魔宗,乘間竊發,唱爲邪説,惑亂人心,使人男大不婚,女長不嫁,謂之出家脩道,妄希來生福報。若使舉世之人,盡從其説,則不過百年,便無人種,天地之間,莽爲禽獸之區;而父子之親,君臣之義,有國家者所以維持綱紀之具,皆無所施矣。幸而從之者少,彝倫得不殄滅。其從之者,又皆庸下之流,雖惑其言,而不能通其意;雖悦其名,而不能踐其實。血氣既盛,情竇日開,中雖悔於出家,外又慚於還俗,於是不昏之男無不盗人之妻,不嫁之女無不肆爲淫行。官司縱而不問,則風俗日敗;悉繩以法,則犯者已多。是雖其人不能自謀,輕信邪説,以至於此,亦其父母不能爲其兒女計慮久遠之罪。究觀本末,情實可哀。此當職前日之榜所以不憚於丁寧也。然昨來告戒未行,只緣區處未廣。今復詳思,與其使之存女道之名以歸父母兄弟之家,亦是未爲了當,終久未免悔吝,豈若使其年齒尚少、容貌未衰者各歸本家,聽從尊長之命,公行媒娉,從便昏嫁,以復先王禮義之教,以遵人道性情之常,息魔佛之妖言,革淫亂之污俗,豈不美哉!如云昏嫁必有聘定賫送之費,則脩道亦有庵舍衣鉢之資。爲父母者隨家豐儉,移此爲彼,亦何不可?豈可私憂過計,苟徇目前,而使其男女孤單愁苦,無所依託,以陷邪僻之行、鞭撻之刑哉!凡我長幼,悉聽此言,反復深思,無貽後悔。故榜。紹熙元年八月日。
揭示古靈先生勸諭文
古靈先生陳公勸諭:爲吾民者,父義,red能正其家。 兄友,red能養其弟。 弟敬,red能敬其兄。 子孝,red能事父母。 夫婦有恩,red貧窮相守爲恩。若棄妻不養,夫喪改嫁,皆是無恩也。 男女有别,red男有婦,女有夫,分别不亂。 子弟有學,red能知禮義廉耻。 鄉閭有禮,red歲時寒暄,皆以恩意,往來燕飲,序老少坐立拜起。 貧窮患難,親戚相救;red借貸財穀。 昏姻死喪,隣保相助。無墮農桑,無作盗賊,無學賭博,無好争訟,無以惡凌善,無以富吞貧。行者遜路,red少避長,賤避貴,輕避重,去避來。 耕者遜畔,red地有畔,不相争奪。 班白者不負戴於道路。red子弟負重執役,不令老者擔擎。 則爲禮義之俗矣。
以上同保之人今仰互相勸戒:孝順父母,恭敬長上;和睦宗姻,周恤鄰里;各依本分,脩本業,莫作姦盗,莫縱飲博,莫相鬭打,莫相論訴,莫相侵奪,莫相瞞昧;愛身忍事,畏懼王法。保内如有孝子順孫、義夫節婦,事跡顯著,即仰具申,當依條旌賞。其不率教者,亦仰申舉,依法究治。自餘禁約事件,仍已别作施行。各宜遵守,毋至違犯。
勸諭榜
今具節次施行勸諭事目如後:
一、勸諭保伍互相勸戒事件:仰同保人互相勸戒,孝順父母,恭敬長上;和睦宗姻,周恤鄰里;各依本分,各修本業,莫作姦盗,莫縱飲博,莫相鬭打,莫相論訴。孝子順孫、義夫節婦,事跡顯著,即仰具申,當 依條格旌賞。其不率教者,亦仰申舉,依法究治。
一、禁約保伍互相糾察事件:常切停水防火,常切覺察盗賊,常切禁止鬭争。不得販賣私鹽,不得宰殺耕牛,不得賭博財物,不得傳習魔教。保内之人互相覺察,知而不糾,併行坐罪。
一、勸諭士民,當知此身本出於父母,而兄弟同出於父母,是以父母兄弟天性之恩至深至重。而人之所以愛親敬長者,皆生於本心之自然,不是强爲,無有窮盡。今乃有人不孝不弟,於父母則輒違教命,敢闕供承;於兄弟則輕肆忿争,忍相拒絶,逆天悖理,良可歎傷。宜亟自新,毋速大戾。
一、勸諭士民,當知夫婦婚姻,人倫之首,媒妁聘問,禮律甚嚴。而此邦之俗有所謂管顧者,則本非妻妾,而公然同室。有所謂逃叛者,則不待媒娉,而潛相奔誘。犯禮違法,莫甚於斯。宜亟自新,毋陷刑辟。
一、勸諭士民,鄉黨族姻,所宜親睦。或有小忿,宜各深思,更且委曲調和,未可容易論訴。蓋得理亦須傷財廢業,况無理不免坐罪遭刑,終必有凶,切當痛戒。
一、勸諭官户,既稱仕宦之家,即與凡民有異。尤當安分循理,務在克己利人。又况鄉鄰無非親舊,豈可恃强凌弱,以富吞貧?盛衰循環,所宜深念。
一、勸諭遭喪之家,及時安葬,不得停喪在家及𣪁寄寺院。其有日前停寄棺柩灰函,並限一月安葬。切不須齋僧供佛,廣設威儀,但只隨家豐儉,早令亡人入土。如違,依條科杖一百。官員不得注官,士人不得應舉。鄉里親知來相弔送,但可協力資助,不當責其供備飲食。
一、勸諭男女,不得以修道爲名,私創庵宇。若有如此之人,各仰及時婚嫁。
一、約束寺院,民間不得以禮佛傳經爲名,聚集男女,晝夜混雜。
一、約束城市鄉村,不得以禳災祈福爲名,斂掠錢物,裝弄傀儡。
前件勸諭,只願民間各識道理,自做好人。自知不犯,有司刑憲無緣相及。切須遵守,用保平和。如不聽從,尚敢干犯,國有明法,吏不敢私。宜各深思,無貽後悔。
曉示經界差甲頭榜
漳州:
契勘本州日前經界未及均税,@遽行住罷,後來一向不復舉行。是以豪家大姓有力之家,包併民田而不受産,則其産虚樁在無業之家;冒占官地而紐租,則其租俵寄於不佃之户。姦胥猾吏寅夜作弊,走弄出入,不可稽考。貧民下户枉被追呼,監繫箠楚,無所告訴。至於官司財計因此失陷,則又巧爲名色,以取於民。雖有慈惠之長,明察之官,欲革舊弊而一新之,亦復無所措手。如是者蓋已有年矣。乃者聖明灼知其弊,深加憐憫,特詔守臣相度經界利害。蓋欲仰遵紹興已行之故典,加惠此邦重困之痍民,務使田税均平,貧富得實,免致貧民下户困於兼并豪猾之手。雖知應役之人不無少擾,然欲革百年深錮之弊,爲斯民久遠之計,勢有不得已者。本州謹已仰體聖意,條具奏聞去訖。竊恐旦夕或蒙行下,便當舉行。而遠近士民傳聞不審,過有疑慮,合 行曉諭。及有預行撥置事件,亦須先次遍行告報,曉示下項:
一、今來經界乃是紹興年中已行之法,當時諸路州縣並皆舉行。始初傳聞,人亦驚恐,扇摇眩惑,怨謗紛然。及至打量田土,攢造圖帳,一都不過二十餘人,遠者不過數月之久,即便結局。應役之户雖不免有勞費,然結局之後,田土狹闊、産錢重輕條理粲然,各有歸著,在民無業去産存之弊,在官無逃亡倚閣之欠,豪家大姓不容僥倖隱瞞,貧民下户不至偏受苦楚,至今四五十年,人無智愚,皆知經界之爲利而不以爲害。只是本州推行未畢,遽行住罷,所以民間但知其害而未及知其利之如此。姦民猾吏又皆知其利於貧民而不利於己,往往互相驚恐,妄説事端,欲使聖朝仁政實惠不得下流,而千里之内,貧弱之民依前受弊,無有窮極,實可憐悼。今仰人户詳此事理,仰體聖朝寬恤之意,莫聽浮言,妄有驚擾。
一、經界之法,當依紹興年例,别差大小正副甲頭專一打量,每都大約不過二三十户。本州諸縣從來本都不曾分十大保,無以得見都分闊狹,合差小甲頭之數。今且行下諸縣,仰各告報見役保正副等,先納逐都四至之内圍徑幾里,red東至西幾里,南至北幾里。 約計田園大概頃畝,red大概約度,未要的實細數。 具狀申縣,以憑分畫方界,定差大小甲頭。將來定差之後,打量攢造,並委甲頭管幹。其見役保正,若非合充甲頭之人,即依舊只管煙火,不預經界事務。
一、打量紐算,置立土封,樁標界至,分方造帳,畫魚鱗圖,砧基簿及供報官司文字應干式樣,見已講究見得次第,旦夕當行鏤版,散下諸縣。庶幾將來經界大小甲頭等 人各通曉,免至臨時雇募他人,重有所費。
右今榜先次曉諭本州人户,各仰知悉。如將來所奏事理得蒙聖恩即賜開允,即當别行措置,子細曉諭。務要不擾而辦,以副朝廷綏靖遠方、蠲除民瘼之意。如所措置有未穩便,亦仰及早前來陳説,切待别行講究,改正施行。紹熙元年八月日。
勸農文
契勘生民之本,足食爲先。是以國家務農重穀,使凡州縣守倅皆以勸農爲職,每歲二月,載酒出郊,延見父老,喻以課督子弟、竭力耕田之意。蓋欲吾民衣食足而知榮辱,倉廪實而知禮節,以共趨於富庶仁壽之域,德至渥也。當職幸此承攝,敢墜彝章?今有勸諭事件,開具如後:
一、今來春氣已中,土膏脉起,正是耕農時節,不可遲緩。仰諸父老教訓子弟,遞相勸率,浸種下秧,深耕淺種。趨時早者所得亦早,用力多者所收亦多,無致因循,自取飢餓。
一、陂塘水利,農事之本。今仰同用水人叶力興修,取令多蓄水泉,準備將來灌溉。如事干衆,即時聞官,糾率人功,借貸錢本,日下修築,不管誤事。
一、耘犂之功,全藉牛力,切須照管,及時餧飼,不得輒行宰殺,致妨農務。如有違戾,準敕科决脊杖二十,每頭追償五十貫文,@錮身監納,的無輕恕。今仰人户遞相告戒,毋致違犯。
一、種田固是本業,然粟豆麻麥、菜蔬 茄芋之屬,亦是可食之物。若能種植,青黄未交得以接濟,不爲無補。今仰人户更以餘力廣行栽種。
一、蠶桑之務,亦是本業。而本州從來不宜桑柘,蓋緣民間種不得法。今仰人户常於冬月多往外路買置桑栽,相地之宜,逐根相去一二丈間,深開窠窟,多用糞壤,試行栽種。待其稍長,即與削去細碎拳曲枝條,數年之後,必見其利。如未能然,更加多種吉貝麻苧,@亦可供備衣著,免被寒凍。
一、鄉村小民,其間多是無田之家,須就田主討田耕作。每至耕種耘田時節,又就田主生借穀米。及至秋冬成熟,@方始一併填還。佃户既賴田主給佃生借以養活家口,田主亦藉佃客耕田納租以供贍家計,二者相須,方能存立。今仰人户遞相告戒,佃户不可侵犯田主,田主不可撓虐佃户。如當耕牛車水之時,仰田主依常年例應副穀米;秋冬收成之後,仰佃户各備所借本息填還。其間若有負頑不還之人,仰田主經官陳論,當爲監納,以警頑慢。
一、本州管内荒田頗多,蓋緣官司有俵寄之擾,象獸有踏食之患,是致人户不敢開墾。今來朝廷推行經界,向去産錢官米各有歸著,自無俵寄之擾。本州又已出榜勸諭人户陷殺象獸,約束官司,不得追取牙齒蹄角。今更别立賞錢三十貫,如有人户殺得象者,前來請賞,即時支給,庶幾去除災害,民樂耕耘。有欲陳請荒田之人,即仰前來陳狀,切待勘會給付,永爲己業。仍依條制,與免三年租税。
一、今來朝廷推行經界,本爲富家多置田業,不受租産,貧民業去産存,枉被追擾,所以打量步畝,從實均攤,即無增添分文升合。雖是應役人户日下不免小勞,然實爲子孫永遠無窮之利。其打量紐算之法亦甚簡易,昨來已印行曉示。今日又躬親按試,要使民户人人習熟。秋成之後,依此打量,不過一兩月間,即便了畢。想見貧民無不歡喜,只恐豪富作弊之家見其不利於己,必須撰造語言,妄有扇摇。今仰深思彼此一等,皆是王民,豈可自家買田收穀,却令他人空頭納税?非惟官法不容,亦恐别招陰譴。不須如此計較生事,沮撓良法。
一、本州節次行下諸縣,不得差人下鄉乞覓搔擾,科敷抑配,强買物色,及以補發經總制錢、發納上供銀、罷科茶等爲名,科罰人户錢物。所以上體朝廷寬恤之意,欲使民得安居,不廢農業。今恐諸縣奉行違戾,仰被擾人指定實迹,前來陳訴。切待追究,重作行遣。
一、本州節次印給牓文,勸諭人户,莫非孝弟忠信、禮義廉耻之意。今恐人户未能遍知,别具節畧,連粘在前。請諸父老常爲解説,使後生子弟知所遵守,去惡從善,取是舍非,愛惜體膚,保守家業。子孫或有美質,即遣上學讀書,學道修身,興起門户。
右今出牓散行曉諭外,更請父老各以此意勸率鄉閭,教戒子弟,務令通曉,毋致違犯。紹熙三年二月日牓。
龍巖縣勸諭牓
具官:
當職恭奉敕命,來守此邦。見本州四 縣龍谿諸邑風俗醇厚,少有公事干撓州府,獨有龍巖一縣地僻山深,無海鄉魚鹽之利,其民生理貧薄,作業辛苦。州府既遠,情意不通,縣道公吏又不究心拊摩,躬行教化,往往多差公人下鄉搔擾,及縱吏人因事乞覓,不遵朝制,不恤刑獄,不能分别是非曲直,致使其民不見禮義,惟務兇狠,强者欺弱,壯者凌衰,内則不知有親戚骨肉之恩,外則不知有閭里往來之好,習俗薄惡,已足歎傷。至其甚者,則又輕侮官司,公肆咆哮,把持告訐,無所不至。始則詭名下狀,終則將身藏閃。及至州縣察其欺詐,追捕緊急,則便閉門聚衆,持杖鬭敵。殊不思量既爲王民,便當遵守王法。州縣之官皆是奉行朝廷政令,今既不然,抗拒州縣,便是不遵王法,不畏朝廷。如此所爲,何異盗賊?縱使一時抵敵得過,不知終久作何收殺?雖説本因官吏養成此惡,然却終須自己出頭受罪,小者徒配决罰,大者殺身破家。赤子無知,抵冒至此,良可悲閔。當職既忝父母之官,豈忍坐視,不思有以救其未然?除已行下龍巖縣約束官吏務宣教化,恪守條法,不得似前容縱搔擾外,須至曉諭。
右今榜龍巖縣管下,遍行曉諭上户豪民,各仰知悉。其有細民不識文字,未能通曉,即請鄉曲長上詳此曲折,常切訓誨。要使闔縣之人常切思念,既爲王民,當守王法,自今以後,各脩本業,莫作姦盗,莫恣飲博,莫相鬭打,莫相論訴,莫相侵奪,莫相瞞昧,愛身忍事,畏懼官司,不可似前咆哮告訐,抵拒追呼,倚靠兇狠,@冒犯刑憲。庶幾 一變獷悍之俗,復爲禮義之鄉,子子孫孫,永陶聖化。如更不改,尚習前非,州郡雖欲曲法相容,亦不可得。决當會合巡尉,圍掩搜捉,依條斷罪,的無輕恕。今榜曉諭,各請詳思,趁早革心,無貽後悔。
潭州委教授措置嶽麓書院牒
契勘本州州學之外復置嶽麓書院,本爲有志之士不遠千里求師取友,至於是邦者,無所棲泊,以爲優游肄業之地,故前帥樞密忠肅劉公特因舊基復創新館,延請故左司侍講張公先生往來其間,@使四方來學之士得以傳道授業解惑焉。此意甚遠,非世俗常見所到也。而比年以來,師道陵夷,講論廢息,士氣不振,議者惜之。當職叨冒假守,蒙被訓詞,深以講學教人之務爲寄。顧恨庸鄙,弗克奉承,到官兩月,又困簿書,未能一往謁殿升堂,延見諸生,詢考所合罷行事件,庶革流弊,以還舊規。除已請到醴陵黎君貢士充講書職事,與學録鄭貢士同行措置外,今議别置額外學生十員,以處四方遊學之士。依州學則例,日破米一升四合,錢六十文,更不補試,聽候當職考察搜訪,徑行撥入者。庶幾有以上廣聖朝教育人才之意,凡使爲學者知所當務不專在於區區課試之間,實非小補。牒教授及帖書院照會施行,仍請一面指揮合干人排備齋舍、几案、床榻之屬,并帖錢糧官於本州贍學料次錢及書院學糧内通融支給,須至行遣。
約束榜
一、契勘諸縣民訟人户自合從條次第經陳,其公事各有條限,民户越訴,亦有斷罪刑名。往往縣道不能結絶,遂至留滯,引惹詞訴。兼又有人不候本縣照限追會圓備予决,便即先行經州,紊煩官府。今立限約束,自截日爲始,應諸縣有人户已訴未獲,盗賊限一月,鬭歐折傷連保辜通五十日,婚田之類限兩月,須管結絶。行下諸縣遵從外,如尚有似此民訟,亦照今來日限予决。若縣道違期不行結絶,方許人户赴州陳訴。切待先追承行人勘斷,再立限驅催。其縣道又不了絶,致人户再有詞訴,定追押録科斷外。今仰民户經由書鋪依式書狀,仍於狀内分明聲説的於某年月日經縣陳訴,已經幾日,本縣不結絶,以憑行遣。如不明注經縣月日,或不候限滿,妄稱已過所立日限陳述,致追承行人到州,見得元經月日未及,其人户連書鋪並行收坐,仍毁劈書鋪名印。若經本州一月未滿,狀詞亦不許再行。
一、官人、進士、僧道、公人red謂訴己事無以次人,聽自陳。 聽親書狀,自餘民户並各就書鋪寫狀投陳。如書鋪不寫本情,或非理邀阻,許當廳執覆。red一本云:「或非理飾説及當廳執覆不同所詞,定行根究書鋪。」
一、狀詞並直述事情,不得繁詞帶論二事,仍言詞不得過二百字。一名不得聽兩狀,並大字依式真謹書寫。如有干照契據并未盡因依,聽録白連粘狀前。
一、如告論不干己事,寫狀書鋪與民户一等科罪。
一、民户詞訴不應爲狀首人,自不當出 名。其應爲狀首人,並要正身。如實有事故,得用以次人,仍聲説因依,年月若干,有無疾蔭,婦人有無疾蔭娠孕,於前從實開具。或有罪應科决,臨時妄行供説,先契勘元寫狀書鋪。
一、書鋪如敢違犯本州約束,或與人户寫狀不用印子,便令經陳,紊煩官司,除科罪外,並追毁所給印子。
一、人户陳狀,本州給印子,面付茶食人開雕,並經茶食人保識,方聽下狀,以備追呼。若人户理涉虚妄,其犯人并書鋪茶食人一例科罪。
一、契勘人户多有不問事節緊慢,不候行押詞狀日分,輒行攔轎下狀,或投白紙。今立約束,攔轎狀詞並不受接。并所投白紙,止是理訴婚田債負,即非緊切利害事件,亦非貧窶、鰥寡、孤獨無告之人,顯無忌憚,紊煩官府。自今後,除貧窶、老病、幼小、寡婦或被劫盗并鬭歐殺傷,事干人命,初詞許於放詞狀日投白紙外,自餘理訴婚田債負或一時互争等事,人户須管經由書鋪依式書狀,聽引狀日分陳理。如有似此違約束之人,定當重行斷罪。
一、引押狀詞日分預批曆請台判輪委職官一員或兩員,就大廳側畔用硃劃號數,監用朱批事因。
一、引押詞狀,除初經州狀外,其有事祖狀並各令案吏貼擇出案祖,用硃批出緊要情由,元詞月日,作如何施行,某處已未結絶事因,請判。
一、本州鼓角樓所有牌二面,内東畔一面係軍州官下馬牌,西面係人户詞訟牌。蒙安撫到任,移西畔詞訟牌於東,自新開雕屈牌一面,安在詞訟牌之上,差使臣一員監 當。并置曆一道,付監管官。如有投牌之人,抄上姓名,押赴使府出頭,取候台旨施行。其牌黑漆雕字,具説有實負屈緊急事件之人仰於此牌下跂立,仰監牌使臣即時收領出頭,切待施行。如敢將閑慢事件,不候引狀日分,妄作緊急坐牌,定行勘斷。
一、有日逐諸雜申并省符公牒文字,並置簿子,劃隔眼拘管,遇夜銷。逐旬委官點號。
一、照得日逐所受入匣追索人案文字,置外引開排時刻,@責鋪兵依限走傳。如違限,委官先追押録重斷。
一、類狀名色:官吏受財枉法,將吏侵尅役使殺人行劫、殺略姦盗,聚衆鬭打或抵拒官司,豪家大姓侵擾占奪細民田業,姦污婦女,鬭打見血,官員、士人、公人、軍人、僧道執狀,已上當使廳引押。訴婚田地,訴分析,訴債負,鬭打不見血,差役陂塘,已上都廳引押。
一、引押詞狀,元係雙日,引押公事,元係隻日。蒙安撫到任,以隻日引押詞狀,雙日引押公事。
一、狀式:某縣某鄉某里姓名;一,年幾歲,有無疾蔭,合爲狀首,堪任杖責,係第幾狀;一,所訴某事,合經潭州;一,即不是代名虚妄,無理越訴,或隱匿前狀,如違,甘伏斷罪號令。右某red入事。明注年月,指涉某人某事盡實,限二百字。 須至具狀披陳,伏候判府安撫修撰特賜台旨。
一、照對每月長沙等一十二縣合解有無定額月樁等錢,從本司印格目書填錢物,監轄典吏樁辦。限次日各分日限申解,赴 州交納。近準安撫殿撰侍講到任措置,逐月輪委佐官坐押。内長沙、善化縣輪縣丞、主簿、縣尉,并外十縣輪縣丞、主簿、監當官一員,監轄典押、承行人各一名拘樁,並限次月初十日到州。其錢須要所委官同典吏躬親坐押赴州。如解足,典押免行。到州不足,斷訖,典吏就州監催。或錢違限不到,即追本縣樁錢典吏及拘押錢官下承行廳子,併行勘斷施行。
一項,照應州場日逐受納紹熙五年夏税錢將入中限,未據人户賫納,竊恐有悮裝綱支用。檢準令節文諸税租入中限,聽追户頭或以次家人科較,品官之家追幹人。今曉示人户,@及早盡數赴州送納。如違,定當從條點追,赴州科較,監納施行。
一項,照應湘潭、衡山、湘鄉、瀏陽、攸縣五縣拖欠紹熙四年秋税,遂將錢差官下縣受納。近緣天時亢旱,祈禱未應,恐人户艱於送納,已自七月初五日帖所委官回州取禀,候小熟日,却去開場受納去訖。竊慮鄉民未能遍知,仍前追擾,合行曉諭。今印小榜下縣鄉村曉諭人户,各宜安心車水,灌溉田畝,準備合納税錢。候得雨水熟日,依舊差官到彼開場,即行送納。各令知委。
一項,照對税務日逐收到牙客人合納河市税錢,並不盡數拘解。竊慮本務合干人作弊,收錢隱瞞入己,合行約束。使司今置板榜務門粘貼,本務日逐申收到牙客人錢數,曉示通知。如本務收税錢多,申到數少不同,隱瞞官錢入己,許牙客人具狀告首。若客人税物多,供申少,亦許同伴人陳首。切待追人送獄根勘,依條斷罪,追賞錢 五十貫文。各令知委。
一、訪聞諸司案及倉場、庫務、諸官廳下擅自存留曾經斷罷及私名之人在逐處抄寫文字,合行約束。今立賞錢一百貫文府衙門,許人指實陳告。切待追究,將犯人重斷。每名追賞錢一百貫文。其本處存留人,一例斷罪施行。
一、照對諸縣弓手、土軍係專一教閲,以備彈壓捕盗,本州已節次督責巡尉,依時教閲,務要武藝精熟。仍月具所教人數、姓名、陞加武藝帳狀申州,以憑逐月三分點一,赴州按教。行下諸縣併各縣巡尉,各仰速便先行聲説弓手土軍姓名、年甲、所習武藝文籍供申,仍於籍内便將弓兵分作三番,自今年七月十九日爲始,先要第一番所發弓手齊集到州按教。須是向後月十九日以前解發到州,應期諸縣合教。
一、契勘諸軍武藝最是弓弩可用,近下諸縣點唤弓手土軍赴州按教,@據各處具到帳籍,多是將不會武藝之人裝作鎗牌手名色解發,委是有悮緩急使唤。行下諸縣巡尉,各日下盡將所管弓手、土軍並令專習弓弩,務要捉親,射射精絶,@聽候點唤,赴州按教。仍令兼習叉鎗、小牌諸般武藝,不得私役弓兵,妨廢教閲。
一、據客人趙堅等狀,竊見民間行使砂毛錢、鐵錢。朝廷累降指揮,明立法禁,非不嚴切。今牙鋪户不遵約束,依前夾雜砂錢行使,致得客人墜敗財本。乞降賞榜於管下瀏陽、湘潭、醴陵、衡山并下攝櫧州等處約束。使司已立賞錢五十貫文,印給小 榜,發下長沙等一十二縣下張掛曉示外,仍出榜都市并瀏陽、湘潭、醴陵、衡山縣及下攝櫧州等處,@張掛曉諭。如有前項違犯之人,許諸色人告捉赴官,將犯人送獄,從條勘斷,追給上件賞錢施行。
一、契勘諸廂收領公事多是在廂經日不行申解,却令兩辭和對,更不申官,委是有違條法。遂符行下諸廂兵官,自今後應有公事,即時具狀申解,赴府出頭,不得隔宿及妄作休和申州。如違,將當行人重斷,廂官别有施行。
一、契勘本州累次出榜,立賞錢三十貫文,禁止百姓及軍人賭博,仍拆毁櫃坊,并告報諸營寨廂官,及遍牒在城諸官廳常切覺察,鈐束非不嚴切。今來尚有不畏公法之人,依前開櫃坊停止軍兵百姓,公然賭博,全無忌憚。廂巡容縱,兵官亦不鈐束,深屬不便。出榜都市曉示,如有前項違犯之人,諸色人告捉,押赴使府出頭,切待將犯人斷罪,軍人次第問當,各追上件賞錢與告人充賞。若諸廂、諸廳、諸營寨合干人依前容縱,定一例追斷施行。
一、照應近來委送官員看詳審覆公事文字,其間多有引用繁文。除看詳公案文狀已有狀式曉諭外,今再立委官審覆申到公事式樣,請只就元狀内用小帖子節畧事意,看詳所斷,指定當否,今欲如何施行。大抵直説事理,不須繁文。其狀内緊切事理,别用小貼子摽説。
小貼子式:節略狀内緊切事理red云云。 某官red云云。 某今竊詳red云云。 某官所斷,已得允當,red或云未得允當。 已開具出 榜客位訖。
一、訪聞街市逐時有不逞之徒,與軍兵欺壓善良,毁打百姓,生事作閙。出榜都市,張掛曉示,如有前項違犯之人,斷罪監納,先下拳錢五貫文,每五日一限,納錢三百文入官。内軍兵押下所屬,次第問當。
一、今後遍下諸縣諸官用符,簽廳請判押,檢職官連銜書押行下。專下逐縣逐官用帖,如常式。仍先行下諸縣照會。
一、詞狀當日職官分類呈押。red具式呈。
一、詞狀、帖牒下外諸縣者,索案除程一日,追人除程兩日。五人以上,去縣百里以上者,除程三日。案官鑿定日限,案吏朱批某月某日限滿。申展者,都廳先次類聚呈押。一日者不展,兩日者許一展,三日者許再展。再展而不到者,都廳指定帖某巡尉差人追呼,呈押行下。
一、在城差人監追公事,各置印齪。緊限不展,次緊限許一展。再展而不到者,訊承差人。長限日展並簽廳批鑿,不再呈押。内長限每三展一押。red長限如監醫之類。
一、當限文字並午牌以前到,午後即是違限,不得收接,如違申舉。
一、符牌申狀到事,有常式事,如盗賊發露當催捕,判回申當催申,抄劄口詞、檢驗屍首當差官,及官員陳乞批書之類,並即時押訖,送所屬案分行遣,請判行下。如無施行事,類聚判照有祖,及施行未到者,@即簽廳擬呈。
一、簽廳告報諸縣諸官廳,大字書寫文狀,須如中指面大。即擬貼述大概,却於狀内抹出緊要情節,便見曲折。不然,又須書 寫一過,枉費工夫。
一、三獄直日,開拆司先次呈押,餘案抽牌押文字訖退,不得再上。如有未了文字,都吏次早揀牌入筒,取覆抽押。red内户刑案事繁,許次早呈押。
一、都簽廳申四項奉台判,後三項修入見行約束。
一、照對日逐諸案銷生事號簿,蒙約束,遇九日銷對,竊慮積壓。今乞次日委官點對,逐一批銷,書絶乞候九日呈點。
一、照對人户投白紙,@止爲有緊切事干人命劫盗等。今來受狀,不問事理輕重,有白紙三四十紙。訪聞皆是書鋪邀求,致令投陳,紊煩官司。今乞告示書鋪,如是準前邀阻人户,致使府問得投白紙人曾經書鋪,不爲寫狀之人,乞賜唤上斷治施行。不應受理,即行擇退。
一、準台判索案除程一節,追人除程兩日,五人以上,在縣百里以上者,除程三日,不到,帖巡尉追人。一日者不展,今欲乞再展一限。兩日者許一展,今欲再展一限,通三限。三日者許再展,亦通三限。
一、照應近據諸縣申到人户理訴婚田債負,皆稱目今正是青黄不接之際,告示候務開日施行。使司契勘人户互訴婚田争地,多是有力上户之家,占據他人物業,或是遷延,不肯交錢退贖,或是抗拒,不伏赴官理對,只要拖延,衮入務限,使下户被苦,@無能結絶。檢準律令,諸婚田入務,若先有文案,交相侵奪者,不在此例。况今本州多是禺田,只有早稻,收成之後,農家便 自無事,可以出入理對。在田亦少施工未穫之利,自可退業,以還有理之家。諸縣争論田地詞訴,可以承行理對,不必須候十月。使司已於六月十八日符長沙等一十二縣遵守施行訖。
一、照應本州近於七月十七日準登寳位赦書,内一項應官司房廊白地賃錢並放至紹熙四年終。已出榜都市,曉示去訖。今訪聞得街市有賃屋居民,却有妄稱合從赦書到日之後納起,@致有争競。州司契勘前項赦書,即無放至紹熙五年正月以後房錢之文。或有屋主自願饒潤,即從其便。若屋主不願饒潤,即其賃屋人自合遵從大赦指揮印還,不得妄有抵負,扇惑生事。使司已於七月二十六日出榜都市曉示訖。
一、契勘本州州學之外復置嶽麓書院red云云。並同前委教授牒。
一、照對本州所管上丁釋奠及祭祀社稷三獻官祭服,緣製造年深,各並不如法式,今欲别行製造。初獻六旒冕,亞獻四旒冕,終獻無旒冕,及本等衣裳、大帶、中單、綬佩、蔽膝、革帶、履韈各一副。竊恐只依印本製造,未必盡合禮制,申行在太常寺關借上祭服,每事一件,付進奏官楊思恭,同本州差去客司楊暹就臨安府製造,@回州行用。
一、伏覩紹熙五年七月七日赦書,内一項:五嶽四瀆、名山大川、歷代帝王、忠臣烈士,載於祀典者,委所在長吏精潔致祭,近祀廟處並禁樵採。如祠廟損壞,令本州 支係省錢修葺。@謹按《晉書》,南中郎將、湘州刺史、譙國司馬王諱承,當王厚作亂之際,興兵唱義,爲國討賊,功雖不就,志節可嘉。今數百年未有廟貌。又按《長沙圖誌》,故通判州軍事贈直龍圖閣孟公、red諱彦卿。 通判州事贈直龍圖閣趙公、red諱民彦。 將官贈武節大夫劉公、red諱玠。 兵官贈右監門衛將軍趙公,red諱聿之。@ 皆以紹興初年,金虜侵犯,或提兵出戰,或率衆守城,徇國捐軀,忠節顯著。本州從來只於南岳行宫設位祭享,祠象不立,無以慰答忠魂,表勸節義。今準前項赦書,合於城隍廟别置一堂,塑像奉安,永遠崇奉。其譙王,長史虞理,司馬虞望,參軍韓階,主簿周崎、鄧騫,並是當時協謀起義之人,亦各合行塑像,配神從食。牒州委官討論,計度塑造。
一、準紹熙五年七月七日赦書,内一項五岳四瀆、名山大川、歷代帝王、忠臣烈士載於祀典者,委所在長吏精潔致祭,近祠廟處並禁樵牧。如祠廟損壞,令本州支係省錢修葺。州司契勘東晉王厚之亂,湘州刺史譙閔王承起兵討賊,不克而死。及紹興初年,金賊犯順、潭州通判孟彦卿、趙民彦、將官劉玠、兵官趙聿之,皆以忠節没於王事,從前未有廟貌。州司今來遵奉赦書指揮,見行相度創立祠堂,塑造神像。除晉朝冠服别行討論外,所有孟、趙兩通判係贈直龍圖閣,劉將官係贈武節大夫,趙兵官係贈右監門衛將軍,未委本品朝服合作是何法制?申行在太常寺,仍已差人 前去望塑小様,照詳典禮,給降制度,以憑製造施行。
一、照應本州管内南嶽衡山係國家火德興隆之地,崇奉之禮,極於嚴肅,合行封植,以壯形勢。近來官司失於守護,致得諸色等人妄行斫伐,林木摧殘,土石破碎,無以保國威靈,停滀雲氣,慰一方瞻仰歸依之望,事屬不便。契勘其地並屬寺觀所管,即與民間無相干涉,理宜措置。今帖合同李修職躬親前去體究相度,勒本縣巡尉責本寺觀主首標識簽押,除深山人所不見之處,許令依舊開墾種植外,其山面瞻望所及,即不得似前更行斫伐開墾。向後逐年深冬,即令寺觀各隨界分,多取小木,連本栽培,以時澆灌,務令青活,庶幾數年之後,山勢崇深,永爲福地。并帖巡尉,仰詳前項事理,須管同合同李修職前去體究相度,逐一準此施行。及出榜嶽山寺張掛,約束諸色等人,不得依前於山内瞻望所及之處斫伐林木,穿毁土石。如有前項違犯之人,許諸色人於所屬陳告根究,從條斷罪施行。
一、契勘目今久闕雨澤,竊慮陂澤湖塘池濼濼正副長專意放養魚鰱之類,不肯泄水注蔭,致田禾乾槁,深屬未便。今曉諭陂塘湖長等人,@如合承水之田闕水,即仰日下量分數放水注蔭。如占吝不放之人,仰食水人户指實陳論,追犯人重斷施行。
看定文案申狀式
具位:
準使帖,據某人狀red或判狀,即云「使判某人狀」。 訴事,red備録全文。 委某看定,red或云看詳之類,並依本文。 須至供申者。
一、某年月日某人狀。
一、某人執到某年月日契字,或分開干照。遇多項,須似此開,以年月先後爲次序。
一、檢準敕。red令格並同。
右某竊詳上件事,red云云, 合準某敕,如何定斷,謹具申某處,伏乞照會,詳酌施行。年月日具位某狀。
報建陽縣審會船狀
右熹承建陽縣公文,取會本家有無占破船户姓名。尋行契勘,日前雖有顧到船隻,日久不曾使用,今來自合祗應官司差使,私家即無執占之理。謹具申建陽縣,伏乞照會。謹狀。
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第一百
侯官縣儒學訓導劉簪校
校記
共21項
「訐」,原作「計」,據閩本、浙本、天順本改。
「襴」,原作「欄」,據《正訛》改。「持」,《正訛》作「背」。
「州」,原作「縣」,據《正訛》改。
「償」,原作「賞」,據《正訛補遺》改。
「貝」,原作「具」,據浙本改。
「秋」,原作「終」,據閩本、浙本改。
「狠」,原作「狼」,據閩本、浙本、天順本改。
「左」,原作「本」,據閩本、浙本、天順本改。
「排」,浙本作「牌」。
「今」,原作「令」,據浙本、天順本改。
「土」,原作「上」,據浙本、萬曆本改。
上「射」字,《正訛》據徐樹銘新本改作「較」。
「櫧」,原作「儲」,據浙本改。
「者」字,原脱,據浙本、天順本補。
「投」,原作「役」,據浙本改。
「被」,原作「彼」,據浙本、天順本改。
「却」,原作「都」,據閩本、浙本補版改。
「客」,《正訛》據徐樹銘新本改作「官」。
「令」,原作「今」,據浙本、天順本改。
「聿」,原作「津」,據浙本、天順本及《宋史》卷四五二改。下同。
「塘」,原作「 」,據浙本、天順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