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第六十五
雜著
尚書
漢孔安國曰:古者伏羲氏之王天下也,始畫八卦,造書契以代結繩之政,由是文籍生焉。red陸德明曰:伏羲風姓,以木德王,即太皥也。書契,刻木而書其側,以約事也。《易·繫辭》云:「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文,文字。籍,書籍。 伏羲、神農、黄帝之書,謂之「三墳」,言大道也。少昊、顓頊、高辛、唐、虞之書,謂之「五典」,言常道也。至於夏、商、周之書,雖設教不倫,雅誥奥義,其歸一揆,是故歷代寶之,以爲大訓。red陸氏曰:神農,炎帝也,姜姓,以火德王。黄帝,軒轅也,姬姓,以土德王,一號有熊氏。墳,大也。少昊,金天氏,己姓,黄帝之子,以金德王。顓頊,高陽氏,姬姓,黄帝之孫,以水德王。高辛,帝嚳也,黄帝之曾孫,姬姓,以木德王。唐,帝堯也,姓伊耆氏,帝嚳之子,初爲唐侯,後爲天子,都陶,故號陶唐氏,以火德王。虞,帝舜也,姓姚氏,國號有虞,顓頊六世孫,以土德王。夏,禹有天下之號也,以金德王。商,湯有天下之號也,亦號殷,以水德王。周,文王、武王有天下之號也,以木德王。揆,度也。 八卦之説,謂之「八索」,求其義也。九州之志,謂之「九丘」,丘,聚也,言九州所有、土地所生、風氣所宜,皆聚此書也。《春秋左氏傳》曰:楚左史倚相能讀「三墳」、「五典」、「八索」、「九丘」。即謂上世帝王遺書也。red陸氏曰:索,求也。倚相,楚靈王時 史官也。 先君孔子生於周末,覩史籍之煩文,懼覽之者不一,遂乃定禮樂,明舊章,删《詩》爲三百篇,約史記而修《春秋》,讚《易》道以黜「八索」,述職方以除「九丘」。討論《墳》《典》,斷自唐虞以下,訖於周,芟夷煩亂,剪截浮辭,舉其宏綱,撮其機要,足以垂世立教,典、謨、訓、誥、誓、命之文凡百篇,所以恢弘至道,示人主以軌範也。帝王之制,坦然明白,可舉而行。三千之徒,並受其義。red程氏曰:所謂大道,若性與天道之説,聖人豈得而去之哉。若言陰陽、四時、七政、五行之道,亦必至要之理,非如後世之繁衍末術也,固亦常道,聖人所以不去也。或者所謂羲農之書,乃後人稱述當時之事,失其義理,如許行爲神農之言,及陰陽、權變、醫方稱黄帝之説耳。此聖人所以去之也。「五典」既皆常道,又去其三,蓋上古雖已有文字,而制立法度,爲治有迹,得以紀載,有史官以識其事,自堯始耳。〇今按:《周禮》外史掌三皇、五帝之書。周公所録,必非僞妄。知春秋時「三墳」、「五典」、「八索」、「九丘」之書猶有存者。若果全備,孔子亦不應悉删去之。或其簡編脱落,不可通曉,或是孔子所見止自唐、虞以下,不可知耳。今亦不必深究其説也。 及秦始皇滅先代典籍,焚書坑儒,天下學士逃難解散。我先人用藏其家書于屋壁。red秦,國名。始皇名政,并六國,爲天子,自號始皇帝。焚《詩》、《書》在三十四年,坑儒在三十五年。顔師古曰:《家語》云孔騰字子襄,畏秦法峻急,藏《尚書》、《孝經》、《論語》於夫子舊堂壁中,而《漢記·尹敏傳》云孔鮒所藏。二説不同,未知孰是。 漢室龍興,開設學校,旁求儒雅,以闡大猷。濟南伏生年過九十,失其本經,口以傳授,裁二十餘篇。以其上古之書,謂之《尚書》。百篇之義,世莫得聞。red《漢·藝文志》云:「《尚書》經二十九篇。」注云:「伏生所授者。」《儒林傳》云:「伏生名勝,故爲秦博士,以秦時焚書,伏生壁藏之。其後大兵起,流亡。漢定,伏生求其書,亡數十篇,獨得二十九篇,即以教于齊魯 之間。孝文時求能治《尚書》者,天下無有。聞伏生治之,欲召。時伏生年九十餘,老不能行,於是詔太常使掌故晁錯往受之。」顔師古曰:「衛宏定古文《尚書》,序云:『伏生老,不能正言,言不可曉,使其女傳言教錯。齊人語多與潁川異,錯所不知凡十二三,略以其意屬讀而已。』」陸氏曰:「二十餘篇,即馬鄭所注二十九篇是也。」@孔穎達曰:《泰誓》本非伏生所傳,@武帝之世始出而得行,史因以入於伏生所傳之内,故云二十九篇也。〇今按:此《序》言「伏生失其本經,口以傳授」,《漢書》乃言初亦壁藏,而後亡數十篇,其説不同,蓋傳聞異辭爾。至於篇數亦復不同者,伏生本但有《堯典》、《臯陶謨》、《禹貢》、《甘誓》、《湯誓》、《盤庚》、《高宗肜日》、《西伯戡黎》、《微子》、《牧誓》、《洪範》、《金縢》、《大誥》、《康誥》、《酒誥》、《梓材》、《召誥》、《洛誥》、《多方》、《多士》、《立政》、《無逸》、《君奭》、《顧命》、《吕刑》、《文侯之命》、《費誓》凡二十八篇,@今加《泰誓》一篇,故爲二十九篇耳。其《泰誓》真僞之説,詳見本篇,此未暇論也。 至魯共王好治宫室,壞孔子舊宅以廣其居,於壁中得先人所藏古文虞、夏、殷、周之書及《傳》、《論語》、《孝經》,皆科斗文字。王又升孔子堂,聞金石絲竹之音,乃不壞宅,悉以書還孔氏。科斗書廢已久,時人無能知者。以所聞伏生之書考論文義,定其可知者,爲隸古定,更以竹簡寫之,增多伏生二十五篇。伏生又以《舜典》合於《堯典》,《益稷》合於《臯陶謨》,《盤庚》三篇合爲一,《康王之誥》合於《顧命》。復出此篇并《序》,凡五十九篇,爲四十六卷。其餘錯亂磨滅,弗可復知。悉上送官,藏之書府,以待能者。red陸氏曰:「共王,漢景帝之子,名餘。傳,謂《春秋》也,一云《周易·十翼》。非經謂之傳。科斗,蟲名,蝦蟇子,書形似之。爲隸古定,謂用隸書以易古文。二十五篇 者,謂《大禹謨》、《五子之歌》、《胤征》、《仲虺之誥》、《湯誥》、《伊訓》、《太甲》三篇、《咸有一德》、《説命》三篇、《武成》、《旅獒》、《微子之命》、《蔡仲之命》、《周官》、《君陳》、《畢命》、《君牙》、《冏命》也。」復出者,《舜典》、《益稷》、《盤庚》二篇、《康王之誥》,凡五篇。其百篇之序文合爲一篇,共爲五十九篇,即今所行五十八篇而以序冠篇首者也。爲四十六卷者,孔疏以爲同序者同卷,異序者異卷也。同序者,《太甲》、《盤庚》、《説命》、《泰誓》,皆三篇共序,减八卷;又《大禹》、《臯陶謨》、《益稷》、《康誥》、《酒誥》、《梓材》,亦各三篇共序,又减四卷,通前减十二卷。以五十八卷减十二卷,故但爲四十六卷也。其餘錯亂摩滅者,《汩作》、《九共》九篇、《槀飫》、《帝告》、《釐沃》、《湯征》、《汝鳩》、《汝方》、《夏社》、@《疑至》、《臣扈》、《典寶》、《明居》、《肆命》、《徂后》、《沃丁》、《咸乂》四篇、《伊陟》、《原命》、《仲丁》、《河亶甲》、《祖乙》、《高宗之訓》、《分器》、《旅巢命》、《歸禾》、《嘉禾》、《成王政》、《將蒲姑》、《賄肅慎之命》、《亳姑》,凡四十二篇也,今亡。 承詔爲五十九篇作傳。於是遂研精覃思,博考經籍,採摭群言,以立訓傳。約文申義,敷暢厥旨,庶幾有補於將來。《書序》序所以爲作者之意,昭然義見,宜相附近,故引之各冠其篇首,定五十八篇。red今按:此百篇之序出孔氏壁中,《漢書·藝文志》以爲孔子纂《書》而爲之序,言其作意。然以今考之,其於見存之篇雖頗依文立義,而亦無所發明。其間如《康誥》、《酒誥》、《梓材》之屬,則與經文又有自相戾者;其於已亡之篇,則伊阿簡略,尤無所補,其非孔子所作明甚。然相承已久,今亦未敢輕議,且據安國此序復合爲一,以附經後,而其相戾之説見本篇云。 既畢,會國有巫蠱事,經籍道息,用不復以聞,傳之子孫,以貽後代。若好古博雅君子與我同志,亦所不隱也。red陸氏曰:漢武帝末征和中,江充造蠱敗戾太子。〇今按:此序不類西漢文字,疑或後人所託,然無所據,未敢必也。以其所序本末頗詳,故備載之,讀者宜細考焉。
《漢書·藝文志》云:「書者,古之號令,號令於衆,其言不立具,則聽受施行者弗曉。古文讀應爾雅,故解古今語而可知也。」red括蒼葉夢得曰:「《尚書》文皆奇澀,非作文者故欲如此,蓋當時語自爾也。」〇今按:此説是也。大抵《書》之訓誥多奇澀,@而誓命多平易。蓋訓誥皆是記録當時號令於衆之本語,故其間多有方言及古語,在當時則人所共曉,而於今世反爲難知。誓命則是當時史官所撰,櫽括潤色,粗有體製,故在今日亦不難曉耳。 孔穎達曰:孔君作傳,值巫蠱,不行以終。前漢諸儒知孔本五十八篇,不見孔傳,遂有張霸之徒,僞作《舜典》、《汩作》、《九共》九篇、《大禹謨》、《益稷》、《五子之歌》、《胤征》、《湯誥》、《咸有一德》、《典寶》、《伊訓》、《肆命》、《原命》、《武成》、《旅獒》、《冏命》二十四篇,除《九共》九篇,共爲十六卷,蓋亦略見百篇之序,故以伏生二十八篇者《舜典》、《益稷》、《盤庚》三篇、《康王之誥》及《泰誓》三篇共爲三十四篇,并僞作二十四篇十六卷附,以求合於孔氏之五十八篇四十六卷之數也。劉向、班固、劉歆、賈逵、馬融、鄭玄之徒皆不見真古文,而誤以此爲古文之書。服虔、杜預亦不之見。至晉王肅始似竊見,而《晉書》又云鄭冲以古文授蘇愉,愉授梁柳,柳之内兄皇甫謐又從柳得之,而柳又以授臧曹,曹始授梅 ,@乃於前晉奏上其書而施行焉。red今按:《漢書》所引《泰誓》云:「誣神者殃及三世。」又云:「立功立事,惟以永年。」疑即武帝之世所得者。《律歷志》所引《伊訓》、《畢命》,字畫有與古文略同者。疑即伏生口 傳而晁錯所屬讀者。其引《武成》,則伏生無此篇,必是張霸所僞作者矣。@
今按:漢儒以伏生之書爲今文,而謂安國之書爲古文。以今考之,則今文多艱澀,而古文反平易。或者以爲今文自伏生女子口授晁錯時失之,則先秦古書所引之文皆已如此,恐其未必然也。或者以爲記録之實語難工,而潤色之雅詞易好,故訓誥、誓命有難易之不同,此爲近之。然伏生倍文暗誦,乃徧得其所難;而安國考定於科斗古書錯亂磨滅之餘,反專得其所易,則又有不可曉者。至於諸序之文,或頗與經不合,而安國之序又絶不類西京文字,亦皆可疑。獨諸序之本不先經,則賴安國之序而可見,故今别定此本,壹以諸篇本文爲經,而復合序篇於後,使覽者得見聖經之舊,而不亂乎諸儒之説。又論其所以不可知者如此,使學者姑務沈潛反復乎其所易,而不必穿鑿傅會於其難者云。
虞書red 虞,舜氏因以爲有天下之號也。書凡五篇。《堯典》雖紀唐堯之事,然本虞史所作,故曰《虞書》。其《舜典》以下夏史所作,當曰《夏書》,《春秋傳》亦多引爲《夏書》。此云《虞書》,或以爲孔子所定也。
堯典red 堯,唐帝名。《説文》曰:「典從册在几上,尊閣之也。」此篇以簡册載堯之事,故名曰《堯典》。後世以其所載之事可爲常法,故又訓爲常也。此篇古文、今文皆有。
曰若稽古帝堯,曰放勳,欽明文思安 安,允恭克讓,光被四表,格于上下。red曰、粤、越通。曰若者,發語辭,古人文字中多用之,《周書》所謂「越若來三月」,亦此例也。稽,考也,史臣將叙堯事,故先言考古之帝堯者,其德如下文所云。曰者,猶言其説如此也。放,至也。孟子言「放乎四海」是也。勳,功也。言堯之功大而無所不至也。欽,恭敬也;明,聰明也;敬爲體而明爲用也。文,文章也;思,意思也;文著見而思深遠也。安安,無所勉强之貌,言其德性之美皆出於自然,而非强勉,所謂性之者也。允,信;克,能也。常人德非性有,物欲害之,故有强爲恭而不實,欲爲讓而不能者。惟堯性之,是以信恭而能讓也。光,顯;被,及;表,外;格,至;上,天;下,地也。言其德之盛如此,故其所及之遠如此也。蓋放勳者,總言堯之德業也。欽明文思安安,本其德性而言也。允恭克讓,以其行寔而言也。至於被四表,格上下,則放其勳之所極也。孔子曰:「惟天爲大,惟堯則之。」故書帝王之德,莫盛於堯,而其贊堯之德,莫備於此。且又首以「欽」之一字爲言,此書中開卷第一義也,讀者深味而有得焉,則一經之全體不外是矣,其可忽哉! 克明俊德,以親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協和萬邦,黎民於變時雍。red明,明之也;俊,大也。堯之大德,上文所稱是也。九族,高祖至玄孫之親。舉近以該遠,五服之外、異姓之親,亦在其中也。睦,親而和也。平,均;章,明。百姓,畿内庶民也。昭明,皆能自明其德也。萬邦,天下諸侯之國也。黎,黑也。民首皆黑,故曰黎民。於,歎美辭。變,變惡爲善也。時,是;雍,和也。於是無不和也。此言堯推其德,自身及物,由近及遠,所謂放勳者也。 乃命羲和,欽若昊天,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時。red此兼命二氏四子作爲曆象以授民,欲其及時以趨事也。若,順也。昊,廣大之意也。曆,所以紀數之書也。象,所以觀天之器,如後篇璣衡之屬是也。日,陽精,一日而繞地一周。月,陰精,一月而與日一會。星,二十八宿衆星爲經,金木水火土五星爲緯,皆是也。辰,以日月所會分周天之度爲十二次也。人時,謂耕穫蠶績之候,凡民事早晚之所關也。其説詳見下文。 分命羲仲,宅嵎夷,曰暘谷,寅賓出日,平秩東作。日中星鳥,以殷仲春。厥民析,鳥獸孳尾。red此以下四節,言曆既成,而分職以頒布且考驗之,恐其推步之或差也。或曰,上文所命蓋羲 伯、和伯,此乃分命其仲、叔,未詳是否。宅,居也。嵎夷,@東表之地,蓋官在國都,而統治之方其極至此,非往居於彼也。曰暘谷者,以日之所出而名之也。寅,敬也。賓,禮接之如賓客也。出日,方出之日。蓋以春分之旦,朝方出之日,而識其初出之景也。@平,均;秩,序;作,起也。東作,春月歲功方興,所當作起之事也。蓋以曆之節氣早晚,均次其先後之宜,以授有司也。日中者,晝得其中也。蓋晝夜皆五十刻,春主陽,故以晝言也。星鳥,南方朱鳥七宿。殷,中也。仲春者,春分之氣,蓋以日晷、中星驗春之中也。析,分散也。先時冬寒,民聚於隩,至是則以民之散處而驗其氣之温也。乳化曰孳,交接曰尾。以物之生育而驗其氣之和也。 申命羲叔,宅南交,平秩南訛,敬致。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厥民因,鳥獸希革。red申,重也。南交,南方交趾之地。劉氏曰:「當云『宅南,曰交趾』。」陳氏曰:「『交』下當有『曰明都』三字。」訛,化也。謂夏月時物長盛,所當變化之事也。《史記索隱》作「南爲」,謂所當爲之事也。敬致,《周禮》所謂春夏致日,蓋以夏至之日中、祠日而識其景,如《周禮》所謂「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謂之地中」者也。永,長也。日永,晝六十刻也。星火,東方蒼龍七宿。火謂大火,夏至之中星也。因,析而又析也,以氣愈熱而民愈散也。希革,毛希而革見也。 分命和仲,宅西,曰昧谷,寅餞納日,平秩西成。宵中星虚,以殷仲秋。厥民夷,鳥獸毛毨。red西謂西極之地。曰昧谷,以日所入而名之也。餞,禮送行者之名。納日,方納之日也。蓋以秋分之暮,夕方納之日而識其景也。西成,秋月物成之時,所當成就之事也。宵,夜也。此時亦晝夜各五十刻。@秋至陰,且避春之日中,故舉宵以見日也。星虚,北方玄武七宿。虚星,秋分之中星也。夷,平也,暑退而人氣平也。毛毨,毛落更生,潤澤鮮好也。 申命和叔,宅朔方,曰幽都,平在朔易。日短星昴,以正仲冬。厥民隩,鳥獸𣰇毛。red朔方,北荒之地。謂之朔者,朔之爲言蘇也,萬物至此死而復蘇,猶月之晦而有朔也。日行至是,則淪於地中,萬象 幽暗,故曰幽都。在,察也。朔易,冬月歲事已畢,除舊更新,所當改易之事也。日短,晝四十刻也。冬亦主陰,然無所避,故直言日也。星昴,西方白虎七宿。昴星,冬至之中星也。隩,室之内也。氣寒而民聚於内也。𣰇毛,亦以寒而生細毛以自温也。蓋既命羲和造曆制器,而又分方與時,使各驗其實,以審夫推步之差。聖人之敬天勤民,其謹如是,是以術不違天而政不失時也。今按:中星或以象言,或以次言,或以星言者,蓋星適當昏中,則以星言,如星虚、星昴是也;星不當中而適當其次者,則以次言,如星火是也;次不當中而適界於兩次之間者,則以象言,如星鳥是也。聖人作曆,推考參驗,以識四時中星,其立言之法詳密如此。又按堯冬至日在虚,昏中昴,今日在斗,昏中壁,而中星古今不同者,蓋天有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歲有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天度四分之一而有餘,歲日四分之一而不足,故天度常平運而舒,日運常内轉而縮,天漸差而西,歲漸差而東,此即歲差之由。唐一行所謂「歲差者,日與黄道俱差」者是也。古曆簡易,未立差法,但隨時占候修改,以與天合。至東晉虞喜,始以天爲天,以歲爲歲,乃立差法,以追其變,約以五十年而退一度。何承天以爲大過,乃倍其年,而又反不及。至隋劉焯,取二家中數爲七十五年,蓋爲近之,而亦未爲精密也。 帝曰:「咨,汝羲暨和,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允釐百工,庶績咸熙。」red咨,嗟也。嗟歎而言之也。@暨,及也。期,猶周也。歲周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而曰三百六旬有六日者,舉成數也。釐,治;工,官;庶,衆;績,功;熙,廣也。按天體至圓,周圍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繞地左旋,常一日一周而過一度。日麗天而少遲,一日繞地一周無餘,而常不及天一度。積三百六十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而與初躔會,是一歲日行之數也。月麗天而尤遲,一日常不及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積二十九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九十九而與日會。十二會得全日三百四十八,餘分之積五千九百八十八,如日法九百四十而一,得六不盡三百四十八,通計得日三百五十四、九百四十分日之三百四十八,是一歲月行之數也。歲有十二月,月有三十日,三百六十者,歲之常數也。故日行而多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者爲氣盈,月行而少五日九 百四十分日之五百九十二者爲朔虚。合氣盈、朔虚而閏生焉。故一歲閏率則十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八百二十七,三歲一閏,則三十二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六百單一。五歲再閏,則五十四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三百七十五。十有九歲七閏,則氣朔分齊,是爲一章也。故積之三年而不置閏,則春之一月入于夏而時漸不定矣,子之一月入于丑而歲漸不成矣。積之之久,至於三失閏,則春皆入夏而時全不定矣。十二失閏則子皆入丑而歲全不成矣。蓋其名實乖戾,寒暑反易,既爲可笑,而農桑庶務皆失其時,爲害尤甚。故必以餘置閏,而後四時不差而歲功得成。以此信治百官而衆功皆廣也。 帝曰:「疇咨若時登庸?」放齊曰:「胤子朱啓明。」帝曰:「吁,嚚訟,可乎?」red此以下至鯀績弗成,皆爲禪舜張本也。疇,誰;咨,嗟;若,順;時,是;庸,用也。言堯誰何咨嗟,而問有能順此理者,將登而用之也。放齊,臣名。胤,嗣也。胤子朱,堯之嗣子丹朱。啓,開也。言其性開明,可登用也。吁者,歎其不然之辭。嚚謂不道忠信之言。訟,争辨也。朱蓋以其開明之才用之於不善,故爲嚚訟,禹所謂傲虐是也。此見堯之至公至明,深知其子之惡而不以一人病天下也。或曰:胤,國;子,爵。堯時諸侯也。蓋《書》有胤侯,《周書》有「胤之舞衣」,今亦未見其必不然,姑存於此云。 帝曰:「疇咨若予采?」驩兜曰:「都,共工方鳩僝功。」帝曰:「吁,静言庸違,象恭滔天。」red采,事也。驩兜,臣名。共工,官名,蓋古之世官族也。方,且;鳩,聚;僝,見也。言方且鳩聚而見其功也。静言庸違,静則能言,而用之則違背其言也。象恭,貌恭而心不然也。「滔天」二字未詳,@不可曉,與下文不相似,疑有舛誤。 帝曰:「咨,四岳,湯湯洪水方割,蕩蕩懷山襄陵,浩浩滔天,下民其咨。有能俾乂?」僉曰:「於,鯀哉!」帝曰:「吁,咈哉!方命圮族。」岳曰:「异哉,試可乃已。」帝曰:「往,欽哉!」九載績用厥弗成。red四岳,官名,一人而總四岳諸侯之事也。湯湯,水盛貌。洪,大也。《孟子》曰:「水逆行謂之洚水。洚水者,洪水也。」蓋水涌出而未洩,故泛濫而逆流也。 割,害也。蕩蕩,廣貌。懷,包其四面也。襄,駕出其上也。大阜曰陵。浩浩,大貌。滔,漫也。極言下民其咨,其大勢若漫天也。俾,使;乂,治也。僉,衆共之辭。鯀,崇伯名。歎其美而薦之也。咈者,甚不然之之辭。方,逆也。命,上之令也。言專任己意,不從上令也。圮,敗;族,類也。言與衆不和,傷人害物。鯀之不可用者,以此也。《楚辭》言「鯀悻直」,@是其方命敗類之證也。岳曰,則四岳之獨言也。異義未詳,疑是已廢而復强舉之意。「試可乃已」者,蓋廷臣未有賢於鯀者,不若姑試用之,取其可以治水而已矣。言無預他事,不必求其備也。堯於是遣之往治水,而戒以「欽哉」,蓋任大事不可以不敬。聖人之戒,辭約而意盡也。 帝曰:「咨,四岳,朕在位七十載,汝能庸命,巽朕位?」岳曰:「否德忝帝位。」曰:「明明揚側陋。」師錫帝曰:「有鰥在下,曰虞舜。」帝曰:「俞,予聞。如何?」岳曰:「瞽子,父頑,母嚚,象傲,克諧以孝,烝烝乂,不格姦。」帝曰:「我其試哉!女于時,觀厥刑于二女。」釐降二女于嬀汭,嬪于虞。帝曰:「欽哉!」red朕,古人自稱之通號。巽,順而入之也。言汝四岳,能用我之命,而入居我之位乎?蓋丹朱既不肖,群臣又多不稱,故欲舉以授人,而先之四岳也。否、不通;忝,辱也。明明,上明謂明顯之,下明謂已在顯位者。揚,舉也。側陋,微賤之人也。言惟德是舉,不拘貴賤也。師,衆;錫,與也。蓋四岳與群臣諸侯同辭以對也。鰥,無妻之名。虞,氏;舜,名也。俞,應許之辭。予聞者,我嘗亦聞是人也。如何者,復問其德之詳也。岳曰,又四岳獨對也。瞽,無目之名,言舜乃瞽者之子也。舜父號瞽叟。心不則德義之經爲頑。母,舜後母也。象,舜異母弟名。傲,驕慢也。諧,和也。烝,進也。言舜不幸遭此,而能和以孝,使之進進以善自治,而不至於大爲姦惡也。女,以女與人也。時,是;刑,法也。此堯言其將試舜之意也。《莊子》所謂「二女事之以觀其内」是也。蓋夫婦之間,隱微之際,正始之道,所繫尤重,故觀人者於此爲尤切也。釐,理。降,下。二女,堯二女娥皇、女英也。嬀,水名,在今河中府河東縣,出歷山 入河。汭,水北。一説亦水名。一説小水入大水也。蓋山水皆自北來,人可居處多在所交之北,故舜所居在嬀之汭也。嬪,婦也。虞,舜氏也。謂其家也。言治裝而下嫁二女于嬀水之北,使爲舜婦于虞氏之家也。帝曰「欽哉」,戒二女之辭,即禮所謂「往之女家,必敬必戒」者。况以天子之女嫁於匹夫,尤不可以不深戒也。
舜典red 古文有,今文合於《堯典》。
曰若稽古帝舜,曰重華,協于帝,濬哲文明,温恭允塞,玄德升聞,乃命以位。red華,光華也。協,合也。帝,謂堯也。濬,深也。哲,智也。温,和粹也。塞,實也。玄,幽潛也。升,上也。言堯既有光華,而舜又有光華,可合於堯。因言其目則深沉而有智,文理而光明,和粹而恭敬,信實而充塞,有此四者,幽潛之德上聞于堯,堯乃命之以官職之位也。〇今按:《孔疏》,梅頤奏上《古文尚書孔傳》之時,已失《舜典》一篇,又自此以上二十八字世所不傳,故多用王、范之注補之,而以下文「慎徽五典」以下爲《舜典》之初。至齊蕭鸞建武四年,姚方興於大航頭而獻之,議者以爲孔安國之所注也。直方興有罪,事亦隨寢。至隋開皇二年,購募遺典,乃得其篇焉。蓋伏生以《舜典》合於《堯典》,故其所傳無此二十八字。梅賾既失《孔傳》,故亦不知有此二十八字。而「慎徽五典」以下則固具於伏生之書,故傳者用王、范之注以補之。至姚方興乃得古文本經,而并及《孔傳》,於是始知有此二十八字,但未知其餘文字同異又如何耳。或者由此乃謂古文《舜典》一篇皆盡亡失,至是方全得之,遂疑其僞,蓋過論也。 慎徽五典,五典克從。納于百揆,百揆時叙。賓于四門,四門穆穆。納于大麓,烈風雷雨弗迷。red徽,美也。五典,五常也。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别、長幼有序、朋友有信是也。從,順也。《左氏》所謂「無違教」也。此蓋使爲司徒之官也。揆,度也。百揆者,揆度庶政之官,唯唐虞有之,猶周之冢宰也。時叙,以時而叙。《左氏》所謂「無廢事」也。四門,四方之門。古者以賓禮親邦國,諸侯各以方至,而使主焉,故曰賓。穆穆,和之至也。《左氏》所謂「無凶人」也。此蓋又兼四岳之官也。麓,山足也。烈,迅;迷,錯也。《史記》曰:「堯使舜入山林川澤,暴風雷雨,舜 行不迷。」蘇氏曰:「洪水爲患,堯使舜入山林,相視原隰,雷雨大至,衆懼失常,而舜不迷,其度量有絶人者,而天地鬼神亦或有以相之歟?」 帝曰:「格汝舜,詢事考言,乃言厎可績,三載,汝陟帝位。」舜讓于德,弗嗣。red格,來;詢,謀;乃,汝;厎,致;陟,升也。堯言詢舜所行之事而考其言,則見汝之言致可有功,於今三年矣,汝宜升帝位也。讓于德,讓於有德之人也。或曰:謙遜,自以其德不足爲嗣也。 正月上日,受終于文祖。red上日,朔日也。葉氏曰上旬之日,曾氏曰如上戊、上丁之類,未詳孰是。受終者,堯於是終帝位之事,而舜受之也。文祖者,堯始祖之廟,未詳所指爲何人也。@ 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red在,察也。美珠謂之璿。璣,機也。以璿飾璣,所以象天體之運轉也。衡,横也,謂衡簫也。以玉爲管,横而設之,所以窺璣而察七政之運行,猶今之渾天儀也。齊,猶審也。七政,日、月、五星也。七者運行於天,有遲有速,有順有逆,猶人君之有政事也。言舜初攝位,乃察璣衡,以審七政之所在,以起渾天儀。《晉·天文志》云:言天體者有三家,一曰周髀,二曰宣夜,三曰渾天。宣夜絶無師説,不知其狀如何。周髀之術,以爲天似覆盆,蓋以斗極爲中,中高而四邊下,日月旁行遶之。日近而見之爲晝,日遠而不見爲夜。蔡邕以爲考驗天象,多所違失。渾天説曰,天之形狀似鳥卵,地居其中,天包地外,猶卵之裏黄,圓如彈丸,故曰渾天,言其形體渾渾然也。其術以爲天半覆地上,半在地下,其天居地上,見有一百八十二度半强,地下亦然。北極去地上三十六度,南極入地亦三十六度,而嵩高正當天之中,極南五十五度當嵩高之上。又其南十二度爲夏至之日道,又其南二十四度爲春秋分之日道,又其南二十四度爲冬至之日道。南下去地三十一度而已。是夏至日北去極六十七度,春秋分去極九十一度,冬至去極一百一十五度,此其大率也。其南北極持其兩端,其天與日月星宿斜而迴轉。@此必古有其法,遭秦而滅。至漢武帝時,落下閎始經營之,鮮于妄人又量度之。@至宣帝時,耿壽昌始鑄銅而爲之象,衡長八尺,孔徑一寸,璣徑八尺,圓周二文五尺强,轉而望之,以知日月星辰之所在,即此璿璣玉衡之遺 法。蔡邕以爲近得天體之實者也。〇沈括曰:@舊法,規環一面刻周天度,一面加銀丁,蓋以夜候之,天晦,不可目察,則以手切之也。古人以璿飾璣,疑亦爲此。〇今按:此以漢法逆推古制。然歷代以來,其法漸密。本朝因之,爲儀三重。其在外者曰六合儀,平置單環,上刻十二辰、八十四隅在地之位,@以準地而面定四方。側立黑雙環,具刻去極度數,以中分天脊,直跨地平,使其半出地上,半入地下,而結於其子午,以爲天經。斜倚赤單環,具刻赤道度數,以平分天腹,横繞天經,亦使半出地上,半入地下,而結於其卯酉,以爲天緯。二環表裏相結不動,其天經之環則南北二極皆爲圓軸,虚中而内向以挈三辰、四遊之環。以其上下四方於是可考,故曰六合。次其内曰三辰儀,側立黑雙環,亦刻去極度數,外貫天經之軸,内挈黄、赤二道。其赤道則爲赤單環,外依天緯,亦刻宿度,而結於黑雙環之卯酉。其黄道則爲黄雙環,亦刻宿度,而又斜倚於赤道之腹,以交結於卯酉。而半入其内,以爲春分後之日軌;半出其外,以爲秋分後之日軌。又爲白單環以承其交,使不傾垫。下設機輪,以水激之,使其日夜隨天東西運轉,以爲象天行。以其日月星辰於是可考,故曰三辰。其最在内者曰四遊儀,亦爲黑雙環如三辰儀之制,以貫天經之軸。其環之内則兩面當中各施直距,外趾指兩軸。@而當其要中之内又爲小窾,以受玉衡要中之小軸,使衡既得隨環東而運轉,又可隨處南北低昂,以待占候者之仰窺焉。以其東西南北無不周徧,故曰四遊,此其法之大略也。曆家之説,又以北斗魁四星爲機,杓三星爲衡,今詳經文簡質,不應北斗二字乃用寓名,恐未必然,姑存其説,以廣異聞。 肆類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徧于群神。red肆,遂也。類、禋、望,皆祭名。《周禮》肆師「類造上帝」,注云:郊祀者,祭昊天之常祭;非常祀而祭告于天,其禮依郊祀爲之,故曰類。如《泰誓》武王伐商,《王制》言天子將出,皆云「類于上帝」是也。上帝,天也。禋,精意以享之謂。六宗,宗,尊也,所尊祭者,其祀有六。《祭法》曰:「理少牢於泰昭,祭時也。相近於坎壇,祭寒暑也。王宫,祭日也。夜明,祭月也。幽宗,祭星也。雩宗,祭水旱也。」山川,名山大川、五嶽四瀆之屬,望 而祭之,故曰望。徧,周徧也。群神,謂丘陵墳衍、古昔聖賢之類。言受終、觀象之後,即祭祀上下神祇,以攝位告也。 輯五瑞,既月,乃日覲四嶽、群牧,班瑞于群后。red輯,斂;瑞,信也。公執桓圭,侯執信圭,伯執躬圭,子執穀璧,男執蒲璧,五等諸侯執之以合符於天子,而驗其信否也。《周禮》「天子執冒以朝諸侯」,鄭氏注云:「名玉以冒,以德覆冒天下也。」諸侯始受命,天子錫以圭。圭頭斜鋭,其冒下斜刻,小大長短廣狹如之。諸侯來朝,天子以刻處冒其圭頭,有不同者,即辨其僞也。既,盡。覲,見。四嶽,四嶽之諸侯。群牧,九州之牧伯也。程氏曰:「輯五瑞,徵五等諸侯也。此以上皆正月事,至盡此月,則四方諸侯有至者矣。遠近不同,來有先後,故日日見之,不如他朝會之同期於一日也。蓋欲以少接之,則得盡其詢察禮意也。」班、頒同。群后,即侯牧也。既見之後,審知非僞,則又頒還其瑞,以與天下正始也。 歲二月,東巡守,至于岱宗,柴望。red絶句。 秩于山川,肆覲東后。協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修五禮、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贄。如五器,卒乃復。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嶽,如岱禮。八月西巡守,至于西嶽,如初。十有一月朔巡守,至于北嶽,如西禮。歸,格于藝祖,用特。red《孟子》曰:「天子適諸侯曰巡守。巡守,巡所守也。」歲二月,當巡守之年二月也。岱宗,泰山也。柴望,燔柴以祀天而遂望祭。東方之山川,又各以其秩次而就祭之也。秩者,其牲幣祝號之次第,如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其餘視伯子男者也。東后,東方之諸侯也。時,謂四時。月,謂月之大小。日,謂日之甲乙。其法略見上篇。諸侯之國其有不同者,則協而合之也。同,審而一之也。律,謂十二律也。六律爲陽,黄鍾、太簇、姑洗、蕤賓、夷則、無射。六吕爲陰,大吕、夾鍾、仲吕、林鍾、南吕、應鍾。凡十二管,皆徑三分有奇,空圍九分。而黄鍾之長九寸,大吕以下律吕相間,以次而短,至應鍾而極焉。以之制樂而節音聲,則長者聲下,短者聲高,下者則重濁而舒遲,上者則輕清而剽疾。以之審度長短,則九十分黄鍾之長,一爲一分,而十分爲寸,十寸爲尺,十尺爲丈,十丈爲引。以之審量而量多少,則黄鍾之管其容子穀秬黍中者一千二百以爲龠,而十龠爲合,十合爲升,十升爲斗, 十斗爲斛。以之平衡而權輕重,則黄鍾之龠所容千二百黍,其重十二銖,兩龠則二十四銖而爲兩,十六兩爲斤,三十斤爲鈞,四鈞爲石。此黄鍾所以爲萬事根本。諸侯之國所用有不同者,則審而一之也。時月之差,由積日而成,其法則先粗而後精;度、量、衡受法於律,其法則先本而後末。故言正日在協時月之後,同律在度量衡之先。立言之叙,蓋如此也。五禮,吉、凶、軍、賓、嘉也,脩之所以同天下之風俗也。五玉,五等諸侯所執者,即五瑞也。三帛,諸侯世子執纁,公之孤執玄,附庸之君執黄。二生,卿執羔,大夫執鴈。一死,士執雉。五玉、三帛、二生、一死,所以爲贄而見者。此九字當在「肆覲東后」之下,「協時月正日」之上,誤脱在此。言東后之覲皆執此贄也。如五器,劉侍講曰:@「如,同也。五器即五禮之器也。」《周禮》曰:「王之所以撫邦國諸侯者,七歲屬象胥,諭言語,協辭命。九歲屬瞽史,喻書名,聽聲音。十有一歲,達瑞節,同度量,成牢禮,同數器,修法則。十有二歲,王巡守殷國。」大略亦類此。蓋因虞夏之禮而損益之,故其先後詳略有不同耳。卒乃復者,舉祀禮、覲諸侯、一正朔、同制度、修五禮、如五器,數事皆畢,則不復東行,而遂西向,且轉而南行也。南嶽衡山,西嶽華山,北嶽恒山,二月東,五月南,八月西,十一月北,各以其時也。格,至也。至于其廟而祭告也。藝祖疑即文祖,或曰文祖,藝祖之所自出,不知何據,今未有考也。特,特牲也,謂一牛也。古者君將出,必告于祖禰,歸又至其廟而告之。孝子不忍死其親,出告反面之義也。《王制》曰「歸格于祖襧」,鄭注曰:「祖下及禰,皆一牛。」程氏以爲但言藝祖者,舉尊耳,實皆告也。但止就祖廟,共同一牛,不如時祭各設主於其廟也。二説未知孰是,今兩存之。 五載一巡守,群后四朝。敷奏以言,明試以功,車服以庸。red五載之内,天子巡守者一,諸侯來朝者四。蓋巡守之明年,則東方諸侯來朝于天子之國;又明年,則南方之諸侯來朝;又明年,則西方之諸侯來朝;又明年,則北方之諸侯來朝;又明年,則天子復巡守。是則天子、諸侯雖有尊卑,而一往一來禮無不答,是以上下交通而遠近治和也。敷,陳;奏,進也。《周禮》曰:「民功曰庸。」程氏曰:「敷奏以言者,使各陳其爲治之説。言之善則明考其功,有功則賜車服以旌其功也。其言不善,則亦有以告飭之也。」林氏 曰:「天子巡守,則有『協時月』以下等事,諸侯來朝,則有『敷奏以言』以下等事。」 肇十有二州,封十有二山,濬川。red肇,始也。十二州,冀、兖、青、徐、揚、荆、豫、梁、雍、幽、并、營也。古者中國之地,但爲九州,曰冀、兖、青、徐、揚、荆、豫、梁、雍,禹治水作貢,亦因其舊。大河以内爲冀州,@而帝都在焉。及舜即位,以冀、青地太廣,始分冀東恒山之地爲并州,又分東北醫無閭之地爲幽州,又分青之東北、遼東等處爲營州,而冀州止有河内之地,今河東一路是也。封,表也。封十二山者,每州封表一山,以爲一州之鎮,如《職方氏》言「楊州其山鎮曰會稽」之類。濬川,濬導十二州之川也。然舜既分十有二州,而至商時又但言九圍、九有,《周禮》職方氏亦止辨九州之域,@有楊、荆、豫、青、兖、雍、幽、冀、并而無徐、梁、營,則是爲十二州蓋不甚久,不知其自何時復合爲九也。 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贖刑。眚災肆赦,怙終賊刑。欽哉欽哉,惟刑之恤哉!red象,如天之垂象示人也。典,常也。示人以常刑。所謂墨、劓、剕、宫、大辟,五刑之正也。所以待夫元惡大懟,殺人、傷人,穿踰、淫邪,凡罪之不可宥者也。流,流遣之,使遠去,如下文流放竄殛之類也。宥,寬也,所以待夫罪之稍輕,雖入於五刑而情可矜、法可疑,與夫親貴、勳勞而不可加以刑者,則以此而寬之也。鞭,木末垂革。官刑,官府之刑也。扑,夏楚也。教刑,學校之刑也。皆以待夫罪之輕者也。金,罰其金也。贖,贖其罪也。所以待夫罪之極輕,雖入於鞭扑之刑,而情法猶有可議者,則罰其金以贖罪也。此五句者,寬猛輕重各有條理,法之正也。眚謂過誤,災謂不幸。若人有如此而入於刑,則又不待流、宥、金、贖而直赦之也。怙,謂再犯。若人有如此而入於刑,則雖當宥當贖,亦不許其宥,不聽其贖,而必刑之也。此二句者,或由重而即輕,或由輕而即重,猶今之律有名例,又用法之權衡,所謂法外意也。聖人立法制刑之本末,此七言者大略盡之矣。刑有輕重取舍、陽舒陰慘之不同,然「欽哉欽哉,惟刑之恤」之意,則未始不行乎其間也。蓋其輕重毫釐之間各有攸當者,乃天罰不易之定理,而欽恤之意行乎其間,則可以見聖人好生之本心也。據此經文,五刑有流宥而無金贖,《周禮》秋官 亦無其文,至《吕刑》乃有五等之罰,疑穆王始制之,非法之正也。蓋當刑而贖則失之輕,疑赦而贖則失之重,且使富者幸免而貧者受刑,既非所以爲平,而又有利之之心焉,聖人之法必不然矣。 流共工于幽洲,放驩兜于崇山,竄三苗于三危,殛鯀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red流,遣之遠去,如水之流也。放,置之於此,不得他適也。竄則驅逐禁錮之,殛則拘囚困苦之。隨其罪之輕重而異其法也。共工、驩兜、鯀事見上篇。三苗,國名,在大江之南,彭蠡之西,洞庭之東,恃險作亂者也。幽洲,北裔。水中可居曰洲。崇山,南裔之山,或云在今澧州。三危,西裔之地,即雍州之所謂「三危既宅」者。羽山,東裔之山,即徐之「蒙、羽其藝」者。服者,天下皆服其用刑之當罪也。《春秋傳》所記四凶之名與此不同。説者以窮奇爲共工,渾敦爲驩兜,饕餮爲三苗,檮杌爲鯀,不知其果然否也。 二十有八載,帝乃殂落,百姓如喪考妣,三載,四海遏密八音。red殂落,死也。死者魂氣歸于天,故曰殂;體魄歸于地,故曰落。喪,爲之服也。遏,絶;密,静也。八音,金、石、絲、竹、匏、土、革、木也,皆樂器也。古者謂畿内之民與列國諸侯爲天子服斬衰三年,海内之民則不爲服。唯堯聖德廣大,恩澤隆厚,又能讓舜,爲天下得人,故海内之民思慕之深至於如此也。按堯十六即位,在位七十載,又試舜三載,老不聽政二十八載,乃崩,在位通計一百單一年。《儀禮》,圻内之民爲天子齊衰三月,圻外之民無服。今應服三月者如喪考妣,應無服者遏密八音。 月正元日,舜格于文祖。red月正,即正月也。元日,朔日也。月正猶月朔謂之朔月,月吉謂之吉月也。孔氏曰:「舜服喪三年畢,將即政,故復至文祖廟告。」受終告攝,此告即位也。按《春秋》國君皆以遭喪之明年正月即位於廟而改元,此云喪畢之明年,不知何所據也。 詢于四岳,闢四門,明四目,達四聰。red詢,謀;闢,開也。舜既告廟即位,乃謀政治于四岳之官,開四方之門,以受天下之朝貢,廣四方之見聽,@以决天下之壅蔽也。 咨十有二牧曰:「食哉惟時,柔遠能邇,惇德允元,而難任人,蠻夷率服。」red牧,養民之官。十二牧,十二州之牧 也。王政以食爲首,農事以時爲先。舜言足食之道惟在於不違農時也。柔者寬而撫之,能者擾而習之,遠近之勢如此,先務其略而後致其詳也。惇,厚;允,信也。德,有德之人也。元,仁厚之人也。難,拒絶也。任,古文作壬,包藏凶惡之人也。言當厚信有德仁人,而拒絶姦惡也。凡此五者,處之各得其宜,則不特中國順治,雖蠻夷之國亦當相率而服從矣。 舜曰:「咨,四岳,有能奮庸熙帝之載,使宅百揆,亮采惠疇?」僉曰:「伯禹作司空。」帝曰:「俞,咨禹,汝平水土,惟時懋哉!」禹拜稽首,讓于稷、契暨臯陶,帝曰:「俞,@汝往哉!」red奮,起;熙,廣;載,事;亮,明;惠,順;疇,類也。一説亮,相也。舜言有能奮起事功以廣帝堯之事者,使居百揆之位,以時亮庶事而順成庶類者乎?僉,衆也。四岳所領四方諸侯時有在朝者也。禹,崇伯鯀之子。四岳及諸侯言伯禹見作司空,可宅百揆也。時,是;懋,勉也。平水土者,司空之職,是則指此百揆之事而言也。帝然其舉,而咨禹使仍作司空而兼行百揆之事,録其舊績而勉其新功也。以司空兼百揆,如周以六卿兼三公,後世以他官平章事、知政事之比。稽首,首至地。暨,及也。稷、契二臣皆帝嚳之子。稷名棄,姓姬氏,封於邰。契姓子氏,封於商。臯陶亦臣名也。俞者,然其舉。汝往哉者,不聽其讓也。此特稱「舜曰」,@以見自此以上稱帝者皆堯也,自此以下稱帝者乃舜也。則堯老之時,舜未嘗稱帝亦可見矣。 帝曰:「棄,黎民阻飢,汝后稷,播時百穀。」red阻,厄也。后,君也。謂有邰之君也。如所謂三后、后夔皆有爵土之稱也。稷,田正官。播,布也。穀非一種,故曰百穀。此因禹之讓而申命之,使仍舊職,以終其事也。 帝曰:「契,百姓不親,五品不遜,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寬。」red親,相親睦也。五品,父子、君臣、夫婦、長幼、朋友五者之名位等級也。遜,順也。司徒,掌教之官。敷,布也。五教,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别,長幼有序,朋友有信,以五者當然之理而爲教令也。敬,敬其事也。聖賢之於事,無所不敬,而此又事之大者,故特以敬言之。寬者,寬裕以待之也。蓋五者之理出於人心之本然,非有 强而後能者。自其拘於氣質之偏,溺於物慾之蔽,始有昧於其理而不相親愛、不相遜順者。於是因禹之讓,又申命契仍爲司徒,使之敬以敷教,而又寬裕以待之,欲其優柔浸漬,以漸而入,則其天性之真自然呈露不能自已,而無迫切虚僞、免而無恥之患矣。《孟子》所引堯言之勞、來、匡、直、輔、翼,@使自得之,又從而振德之,亦此意也。 帝曰:「臯陶,蠻夷猾夏,寇賊姦宄,汝作士,五刑有服,五服三就,五流有宅,五宅三居,惟明克允。」red猾,亂。夏,明而大也。曾氏曰:「中國文明之地,故曰華夏,四時之夏疑亦取此義也。」劫人曰寇,殺人曰賊,在外曰姦,在内曰宄。士,理官也。服,服其罪也。《吕刑》所謂上服、下服是也。三就,孔氏以爲大罪於原野,大夫於朝,士於市,不知何據。竊恐惟大辟棄之於市,宫辟則下蠶室,餘刑亦就屏處,蓋非死刑不欲使風中其瘡,誤而至死,聖人之仁也。五流,五等象刑之當宥者也。五宅三居者,流雖有五,而宅之但爲三等之居,如列爵惟五而分土惟三也。孔氏以爲大罪居於四裔,次則九州之外,次則千里之外,雖亦未見其所據,然大概當略近之。此亦因禹之讓而申命之,又戒以必當致其明察,乃能使刑當其罪而人無不服也。 帝曰:「疇若予工?」僉曰:「垂哉。」帝曰:「咨,垂,汝共工。」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帝曰:「俞,往哉,汝諧。」red若,言順其理而治之也。《曲禮》,六工有土工、金工、石工、木工、獸工、草工。《周禮》有攻木之工、攻金之工、攻皮之工、設色之工、刮摩之工、摶埴之工,皆是也。帝問誰能順治予百工之事者。垂,臣名,有巧思。《莊子》曰「攦工垂之指」,即此也。共工,官名。共,供也,言供其事也。殳斨、伯與,二臣名也。「往哉,汝諧」,言汝能和其職。不聽其讓也。 帝曰:「疇若予上下草木鳥獸?」僉曰:「益哉。」帝曰:「俞,咨,益,汝作朕虞。」益拜稽首,讓于朱虎、熊羆。帝曰:「俞,往哉,汝諧。」red上下,山林澤藪也。虞,掌山澤之官也。《周禮》分爲虞、衡,屬於夏官。益,臣名也。高辛氏之子有曰仲虎、仲熊。太史公 曰,朱虎、熊羆爲伯益之佐,@前殳斨、伯與當亦爲垂之佐也。殳,以積竹爲兵,建於兵車者。斨,方銎斧也。古者多以其所能爲名,二人豈能爲二器者與? 帝曰:「咨,四岳,有能典朕三禮?」僉曰:「伯夷。」帝曰:「咨,伯,汝作秩宗。夙夜惟寅,直哉惟清。」伯拜稽首,讓于夔、龍。帝曰:「俞,往,欽哉!」red典,主也。三禮,祀天神、享人鬼、祭地祇之禮也。伯夷,臣名,姜姓。秩,序也。宗,祖廟也。秩宗,蓋序次百神之官,而專以秩宗名之者,蓋以宗廟爲主也。《周禮》亦謂之宗伯,而都、家皆有宗人之官以掌祭祀之事,亦此意也。夙,早;寅,敬畏也。直者,心無私曲之謂。人能敬以直内,不使少有私曲,則其心絜清而無物欲之污,可以交於神明矣。夔、龍,二臣名。 帝曰:「夔,命汝典樂,教胄子。直而温,寬而栗,剛而無虐,簡而無傲。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八音克諧,無相奪倫,神人以和。」夔曰:「於,予擊石拊石,百獸率舞。」red胄,長也。自天子至卿大夫之適子也。栗,莊敬也。凡人直者必不足於温,故欲其温;寬者必不足於栗,故欲其栗。皆所以因其德性之善而輔翼之也。剛者必至於虐,故欲其無虐。簡者必至於傲,故欲其無傲。皆所以防其氣禀之過而矯揉之也。所以教胄子者,欲其如此,而所以教之之具,則又專在於樂,如《周禮》大司樂掌成均之法以教國子弟,而孔子亦曰「興於詩,成於樂」。蓋所以蕩滌邪穢,斟酌飽滿,動盪血脉,流通精神,養其中和之德,而救其氣質之偏者也。心之所之謂之志,心有所之必形於言,故曰詩言志。既形於言,則必有長短之節,故曰歌永言。既有長短,則必有高下清濁之殊,故曰聲依永。聲者,宫、商、角、徵、羽也。大抵歌聲長而濁者爲宫,以漸而清且短則爲商、爲角、爲徵、爲羽,所謂聲依永也。既有長短清濁,則又必以十二律者和之,乃能成文而不亂。假令黄鍾爲宫,則太簇爲商,姑洗爲角,林鍾爲徵,南吕爲羽。蓋以三分損益,隔八相生而得之,餘律皆然,即《禮運》所謂「五聲、六律、十二管還相爲宫」。所謂律和聲也。人聲既和,乃以其聲被之八音而爲樂,則無不諧協,而不相侵亂失其倫次,可以奏之朝廷、薦之郊廟,而神人以和矣。聖人作 樂以養情性,育人材,事神祇,和上下,其體用功效廣大深切如此,今皆不復見矣,可勝歎哉!「夔曰」以下,則蘇氏曰:「舜方命九官,@濟濟相讓,無緣夔於此獨言其功,此《益稷》之文也,簡編脱誤,復見於此。」 帝曰:「龍,朕堲讒説殄行震驚朕師,@命汝作納言,夙夜出納朕命,惟允。」red堲,疾;殄,絶也。殄行者,謂傷絶善人之事也。師,衆也。謂其言之不正,而能變亂黑白以駭衆聽也。納言,官名。命令、政教必使審之,既允而後出,則讒説不得行,而矯僞無所託矣。敷奏復逆,必使審之,既允而後入,則邪辟無自進,而功緒有所稽矣。周之内史,漢之尚書,魏晉以來所謂中書、門下者,皆此職也。 帝曰:「咨,汝二十有二人,欽哉,惟時亮天功。」red二十二人,四岳、九官、十二牧也。《周官》言「内有百揆、四岳,外有州牧、侯伯」,蓋百揆者所以統庶官,而四岳者所以統十二牧也。既分命之,又總告之,使之各敬其職以相天事也。曾氏曰:舜命九官,新命者六人。命伯禹,命伯夷,咨四岳而命之者也。命垂,命益,泛咨而命者也。命夔,命龍,因人之讓,不咨而命者也。夫知道而後可宅百揆,知禮而後可典三禮,知道知禮,非人人之所能也,故必咨於四岳。若予工,若上下草木鳥獸,則非此之比,故泛咨而已。禮樂、命令,其體雖不若百揆之大,然其事理精微,亦非百工庶物之可比。伯夷既以四岳之舉而當秩宗之任,則其所讓之人必其中於典樂、納言之選可知,故不咨而命之也。若稷、契、臯陶之不咨者,申命其舊職而已。〇又按:此平水土,若百工各爲一官,而周制同領於司空;此以士官兼兵刑之事,而《周禮》分爲夏、秋兩官。蓋帝王之法隨時制宜,所謂「損益可知」者如此。 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幽明,庶績咸熙。分北三苗。red考,核實也。三考九載也。九載則人之賢否、事之得失可見,於是陟其明而黜其幽,賞罰明信,人人力於事功,此所以庶績咸熙也。北,猶背也。其善者留,其不善者竄徙之,使分背而去也。此言舜命二十二人之後,立此考績黜陟之法,以時舉行,而卒言其效如此也。按三苗見於經者,如《典》、《謨》、《益稷》、《禹貢》、《吕刑》詳矣。蓋其負固不服,乍臣乍叛,故治水之際,三危已宅,而猶有不 即工者。及禹攝位之後,帝命徂征,而猶逆命。及禹班師而後來格,於是乃得考其善惡而分北之也。《吕刑》之言遏絶,則通其本末而言,不可以先後論也。 舜生三十徵庸,三十在位,五十載陟方乃死。red徵,召也。陟方,猶言升遐也,韓子曰:《竹書紀年》,帝王之没皆曰陟,陟,昇也。謂昇天也。《書》曰「殷禮陟配天」,言以道終,其德協天也。故《書》紀舜之没云「陟」。其下言「方乃死」者,所以釋陟爲死也。地之勢東南下,如言舜巡守南方而死,宜言下方,不得言陟方也。按此得之,但不當以「陟」字爲句絶耳。「方」,猶云「徂乎方」之「方」,陟方乃死,猶言殂落而死也。此言舜生而側微,至三十年堯乃召而用之,歷試三年,居攝二十八年,通三十一年乃即帝位,又五十年而崩。蓋於篇末總叙其始終也。
大禹謨red 林氏曰:虞史既述二典,而其所載有未盡者,於是又叙其君臣之間嘉言善政,以爲《大禹》、《臯陶謨》、《益稷》三篇,所以備二典之未備者。古文有,今文無。
曰若稽古大禹,曰文命敷于四海,祗承于帝。red謨,謀也。命,教;祗,敬也。帝,謂舜也。文命敷四海者,即《禹貢》所謂東漸西被,「朔南暨聲教,訖于四海」者是也。史臣言禹既已布其文教於四海矣,於是陳其謨以敬承于舜,如下之所云也。文命,王氏以爲禹號,蘇氏曰:非也,以文命爲禹號,則敷于四海者爲何事耶?吴氏曰:此書不專爲大禹而作,此十七字當是後世模放二典爲之,《臯陶謨》篇首九字亦類此。〇今按:此篇「稽古」之下猶贊禹德,而後便記臯陶之言,@其體亦不相類,吴氏之説恐或然也。 曰:「后克艱厥后,臣克艱厥臣,政乃乂,黎民敏德。」red「曰」以下即禹祗承于帝之言也。艱,難也。孔子曰「爲君難,爲臣不易」,即此意也。乃者,難辭也。敏,速也。曰德者,言其德化之深也。禹言君而不敢易其爲君之道,臣而不敢易其爲臣之職,@夙夜祗懼,各務盡其所常爲者,則其政事乃能修治而無邪慝,下民自然觀感,速化於善,而有不容已者矣。 帝 曰:「俞,允若兹,嘉言罔攸伏,野無遺賢,萬邦咸寧。稽于衆,舍己從人,不虐無告,不廢困窮,惟帝時克。」red嘉,善;攸,所也。無告,困窮也。帝,謂堯也。舜然禹之言,以爲信能如此,則必有以廣延衆論,悉致群賢,而天下之民皆被其澤,@無不得其所矣。然非忘私順理、愛民好士之至,無以及此,而惟堯能之,非常人所及也。蓋爲謙辭以對,而不敢自謂其必能。舜之克艱,於此亦可見矣。程氏曰:舍己從人,最爲難事。己者我之所有,雖痛舍之,猶懼守己者固而從人者輕也。 益曰:「都,帝德廣運,乃聖乃神,乃武乃文。皇天眷命,奄有四海,爲天下君。」red都,歎美之辭也。都者君子之居,鄙者野人之居,故古者謂野爲鄙,謂都爲美也。廣者,大而無外;運者,行之不息。大而能運,則變化不測,故自其大而化之而言,則謂之聖;自其聖而不可知而言,則謂之神;自其威之可畏而言,則謂之武;自其英華發外而言,則謂之文。眷,顧;奄,盡也。堯之初起,不見於經傳,稱其自唐侯特起爲帝,觀益之言,理或然也。或曰:舜之所謂帝者,堯也。群臣之言帝者,舜也。如「帝德罔愆」、「帝其念哉」之類,皆謂舜也。蓋益因舜尊堯,而遂美舜之德以勸之,言不特堯能如此,帝亦當然也。〇今按:此説所引此類固爲有理,但益之語接連上句「惟帝時克」之下,未應遽舍堯而譽舜,又徒極口以譽其美,而不見其勸勉規戒之辭,恐唐虞之際未遽有此諛佞之風也。只依舊説贊堯爲是。 禹曰:「惠迪吉,從逆凶,惟影響。」red迪,道也。字本訓由,故又以爲所當由之道也。言天道無常,隨人所行之順逆而應之以禍福,猶影響形聲,以終上文之意,見所以不可不艱者以此。 益曰:「吁,戒哉!儆戒無虞,罔失法度,罔遊于逸,罔淫于樂。任賢勿貳,去邪勿疑。疑謀勿成,百志惟熙。罔違道以干百姓之譽,罔咈百姓以從己之欲。無怠無荒,四夷來王。」red先吁後戒,欲使聽者精審。儆與警同,@古文作「敬」,開元改今文。虞,度也。言當儆戒於無虞度之時,謂戒於無形也。罔,勿也。法度,法則制度。淫,過 也。當四方無可虞度之時,法度易至廢弛,故戒其失墜;逸樂易至縱恣,故戒其遊淫。言此三者所當敬畏也。@任賢以小人間之謂之貳,去邪而不能果斷謂之疑。謀,圖爲也。成,成就也。言有所圖爲,揆之於理而未安者,則不復成就之也。百志,猶《易》所謂百慮也。咈,逆也。九州之外世一見曰王。帝於是八者朝夕戒懼,無怠於心,無荒於事,則治道益隆,四夷之遠莫不歸往,中土之民服從可知。今按益之言如此,亦有次第。蓋人君能守法度,不縱逸樂,則心正身脩,義理昭著,而於人之賢否,孰爲可任,孰爲可去,事之是非,孰爲可疑,孰爲不可疑,皆有以審其幾微,絶其蔽惑。故方寸之間光輝明白,而於天下之事,孰爲道義之正而不可違,孰爲民心之公而不可咈,皆有以處之,不失其理,而毫髮私意不入於其間。此其懲戒之深旨,所以推廣大禹克艱惠迪之謨也。苟無其本,而是非取舍决於一己之私,@乃欲斷而行之,無所疑惑,則其爲害反有不可勝言者矣,可不戒哉! 禹曰:「於,帝念哉!德惟善政,政在養民。水、火、金、木、土、穀惟修。正德、利用、厚生惟和。九功惟叙,九叙惟歌。戒之用休,董之用威,勸之以九歌,俾勿壞。」@ 於,歎美之辭也。益言儆戒之道,禹歎而美之,因謂所以如是而修其德者,將欲以善其政也。而爲政之道不在乎他,特在乎養民而已。水、火、金、木、土、穀惟修者,以水克火,以火克金,以金克木,以木克土,而生五穀。或相制以洩其過,或相助以補其不足,而六者無不修矣。正德者,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義,婦聽,所以正民之德也。利用者,工作什器、商通貨財之類,@所以利民之用也。厚生者,衣帛食肉,不飢不寒之類,所以厚民之生也。六者既脩,則民生略遂,而不可以逸居而無教,故爲之惇典敷教以正其德,通工易事以利其用,制節謹度以厚其生,使皆當其理而無所乖,則無不和矣。葛氏曰:「《洪範》五行,水、火、木、金、土。百穀本在木行之類,@以其爲民食之急,故别而附之。」九功,合六與三也。惟叙者,言九者各順其理,而不汩陳以亂其常 也。九叙惟歌者,則以九功之叙而詠之歌也。言九者既已修和,各由其理,民享其利,莫不歌詠而樂其生也。然始勤終怠者,人情之常,恐安養既久,怠心必生,則已成之功不能保其久而不廢,故當有以激勵之,如下文所云也。董,督也。威,古文作「畏」。其勤於是者則戒喻而休美之,其怠於是者則督責而懲戒之。然又以事之出於勉强者不能久,故復即其前日歌詠之言,協之律吕,播之聲音,用之鄉人,用之邦國,以勸相之,使其歡欣鼓舞,趨事赴功,不能自已,而前日之成功得以久存而不壞,此《周禮》所謂「九德」之歌、《九韶》之舞,而太史公所謂「逸能思初,安能惟始,沐浴膏澤,而歌詠勤苦」者也。 帝曰:「俞,地平天成,六府三事允治,萬世永賴,時乃功。」red水土治曰平。言水、土既平,而萬物得以成遂也。六府即水、火、金、木、土、穀也,六者財用之所自出,故曰府。三事,正德、利用、厚生也,三者人事之所當爲,故曰事。舜因禹言養民之政,而推其功以美之也。 帝曰:「格汝禹,朕宅帝位三十有三載,耄期倦于勤,汝惟不怠,總朕師。」red九十曰耄,百年曰期。舜至是年已九十三矣。總,率也。舜自言既老,血氣已衰,故倦於勤勞之事,而汝乃能不怠於其職,故命之以攝帝位而率衆臣也。堯命舜曰「陟帝位」,舜命禹曰「總朕師」者,蓋堯欲使舜真宅帝位,舜讓弗嗣,後惟居攝,總堯之衆爾,未能遽宅帝位也,故其命禹亦若是而已。 禹曰:「朕德罔克,民不依。臯陶邁種德,德乃降,黎民懷之,帝念哉!念兹在兹,釋兹在兹,名言兹在兹,允出兹在兹。惟帝念功。」red邁,勇往力行之意。種,布;降,下也。禹自言其德不能勝任,民不依歸;惟臯陶勇往力行,以布其德,其德下及於民而民懷服之,宜使攝位,帝當思念之而不忘也。兹,指臯陶也。禹遂言我念其可以率帝之衆者,惟在於臯陶。舍臯陶而求之,亦無能及之者,則是亦惟在於臯陶耳。又言名言於口者,以爲惟在於臯陶;而允出於心者,亦以爲惟在於臯陶。蓋反覆思之而卒無有以易於臯陶者,惟帝深念其功而使之攝位也。舜命禹宅百揆,而禹讓稷、契、臯陶,此不及稷、契者,《史記》載稷、契皆帝嚳之子,與堯爲兄弟,意其至是必已不復存矣。 帝曰:「臯陶,惟兹臣庶罔或干予正,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弼五教, 期于予治,刑期于無刑,民協于中,時乃功懋哉!」red干,犯;正,政;弼,輔也。聖人之治,以德爲化民之本,而刑特以輔其所不及者而已。期者,先事而取必之謂。舜言臯陶能明五刑以輔五品之教,而期我以至於治,故其始雖不免於用刑,而實所以期至於無刑之地。今乃臣庶罔干予正,而民情又皆合於中道,無有過不及之差焉,則刑果無所施矣,凡此皆汝之功。蓋不聽禹之讓而稱臯陶之美以勸勉之也。 臯陶曰:「帝德罔愆,臨下以簡,御衆以寬。罰弗及嗣,賞延于世。宥過無大,刑故無小。罪疑惟輕,功疑惟重。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好生之德洽于民心,兹用不犯于有司。」red愆,過也。簡者,不煩之謂。上煩密則下無所容,御急促則衆擾亂。嗣、世皆謂子孫,然嗣親而世疏也。延,遠及也。父子罪不相及,而賞則遠延于後,其善善長而惡惡短如此。過者,不識而誤犯也。故者,知之而故犯也。過誤所犯,雖大必宥;不忌故犯,雖小必刑,即上篇所謂「眚災肆赦,怙終賊刑」者也。罪已定矣,而於法之中有疑其或輕或重者,則從輕以治之。功已成矣,而於法之中有疑其或輕或重者,則從重以賞之。辜,罪;經,常也。謂罪之輕重未明,而可以殺、可以無殺者,欲殺之,則恐其實無可殺之罪而陷於無辜;不殺之,則恐其實有不常之罪而失於不殺,二者皆非聖人至公至平之意,而殺不辜者尤聖人之心所不忍也,故與其殺之而害彼之生,寧姑全之自受失刑之責。此其仁愛忠厚之至,皆所謂好生之德也。蓋聖人之法有盡,而心則無窮,故其用刑行賞而有所疑,則常屈法以申恩,而不使執法之意有以勝其好生之德,此其本心所以無所壅遏,而得以行於常法之外。及其流衍洋溢,漸涵浸漬,有以入于民心,則天下之人無不愛慕感悦,興起於善,而自不犯于有司也。臯陶以舜美其功,故言此以歸功於其上,蓋不敢當其褒美之意而自謂己功也。 帝曰:「俾予從欲以治,四方風動,惟乃之休。」red民不犯法而上不用刑者,舜之所欲也。汝能使我如其所願,以至于治,教化之行如風鼓動,莫不靡然,是乃汝之美也。舜又申言以重歎美之。 帝曰:「來,禹。降水儆予,成允成功,惟汝賢。克勤于邦,克儉于家,不自滿假,惟汝賢。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争能;汝 惟不伐,天下莫與汝争功。予懋乃德,嘉乃丕績。天之歷數在汝躬,汝終陟元后。red降水,洪水也,古文作洚。《孟子》曰:「水逆行謂之洚水。」蓋山崩水渾,下流淤塞,故其逝者輒復反流,而泛濫泱溢,洚洞無涯也。其災所起雖在堯時,然既舜攝位,害猶未息,故舜以爲天警懼於己,不敢以爲非己之責而自寬也。允,信也。言禹自許能任治水之責,而果能治之,是能成其信也。成功,謂水患既平而九功皆叙也。禹能如此,則既賢於人矣,而又能勤於王事,儉於私養,此又禹之賢也。有此二美,而又能不矜其能,不伐其功。然其功能之實則自有不可揜者,故舜於此復申命之,必使攝位也。懋,宜作楙,盛大之意,此作懋者,乃訓勉爾,蓋古字亦通用也。德,指其克勤儉、不矜伐而言。丕,大;績,功也。指其成允功而言。懋乃德者,彼有是德,而我以爲盛大;嘉乃績者,彼有是功,而我以爲嘉美也。歷數者,帝王相繼之次第,猶歲時氣節之先後也。言汝有此盛德大功,故知曆數當歸於汝,汝終當升此大君之位。言其不可辭也。是時舜方命禹以居攝,@未即天位,故以終陟言也。 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red心者,人之知覺主於身而應事物者也。指其生於形氣之私者而言,則謂之人心;指其發於義理之公者而言,則謂之道心。人心易動而難反,故危而不安;義理難明而易昧,故微而不顯。惟能省察於二者公私之間以致其精而不使其有毫釐之雜,持守於道心微妙之本以致其一而不使其有頃刻之離,則其日用之間思慮動作自無過不及之差,而信能執其中矣。堯之告舜但曰「允執厥中」,而舜之命禹又推其本末而詳言之,蓋古之聖人將以天下與人,未嘗不以其治之之法并而傳之。其可見於經者不過如此,後之人君其可不深畏而敬守之哉! 無稽之言勿聽,弗詢之謀勿庸。red無稽者,不考於古;弗詢者,不咨於衆。言之無據,謀之自專,是皆一人之私心,必非天下之正論,皆妨政害治之大者也。言謂泛言,勿聽可矣;謀謂謀事,故又戒其勿用也。上文既言存心出治之本,此又告之以聽言處事之方,内外相資,兩得其要,而治道備矣。 可愛非君,可畏非民。衆非元后何戴,后非衆罔與守邦。欽哉!慎乃有位,敬修其可願。四 海困窮,天禄永終。惟口出好興戎。朕言不再。」red此言可愛者君,而可畏者民也。君之所以可愛者,以衆非君則無以奉戴,而至於亂也;民之所以可畏者,以君非民則無與守邦,而爲獨夫也。故爲人君者當自警戒,以謹守其所居之位,修其所願欲之事,欲其有以常保其位,永爲下民之所愛戴,而不至於危亡也。若不恤其民,使其至於困窮,則天命去之,一絶而不復續矣,豈人君之所願欲也哉。此又極言安危存亡之戒以深警之。雖知其功德之盛必不至此,然猶欲其戰戰兢兢無敢逸豫而謹之於毫釐之間,此其所以爲聖人之心也。好,和好也;戎,兵戎也。蓋言發於口則有二者之分,故戒之。@命汝其慮已審矣,豈容復有他説乎! 禹曰:「枚卜功臣,惟吉之從。」帝曰:「禹,官占惟先蔽志,昆命于元龜。朕志先定,詢謀僉同,鬼神其依,龜筮協從,卜不習吉。」禹拜稽首固辭。帝曰:「毋,惟汝諧。」正月朔旦,受命于神宗,率百官若帝之初。red枚卜,謂歷卜之。舜之所言,人事已盡,禹不容復辭,故請歷卜有功之臣而從其吉,冀自有當之者,而己得遂其辭也。官,掌卜筮之官也。蔽,斷;昆,後也。習吉,重得吉卜也。蓋言卜筮之官占事之法,先斷其志之所向,然後合之於龜。若我之志已定,而衆謀又協,則鬼神其必依據,龜筮無不協從矣。况卜筮之法不待習吉,今又何用更待枚卜再得吉兆乃爲可乎!再辭曰固。毋,禁止之辭。正月,次年正月也。神宗,説者以爲舜祖顓頊而宗堯,因以神宗爲堯廟,未知是否。如帝之初,即上篇所記齊七政、修群祀、朝諸侯等事也。
金縢説
《金縢》此篇之作,在周公東征而歸之後,以其記武王時事,且備東征本末,故叙之於此。
「既克商二年」red止 「王翼日乃瘳」。此叙周公請命之事。
「武王既喪」,此以下記周公、成王時事。
「管叔及其群弟」red止 「不利於孺子」。此即《大誥》所謂三監及淮夷叛也。意其稱兵舉事必以誅周公爲辭,若王敦之於劉隗、刁協爾。《詩序》所謂周公遭變,陳后稷、先公風化之所由,而作《七月》之詩,以陳王業,風喻成王者,蓋此時也。
「周公乃告二公曰」red止 「告我先王」。作《大誥》,遂東征。「周公居東二年,則罪人斯得」,殺武庚,致辟管叔于商,囚蔡叔于郭鄰,降霍叔于庶人,命微子啓代殷後,@作《微子之命》,皆此時事。
「于後公乃爲詩」red止 「誚公」。公既滅武庚、管、蔡,而成王之疑未釋,故公不欲遽歸,留居東方,而周大夫爲作《破斧》、《伐柯》、《九罭》、《狼跋》之詩。
「秋大熟」red止 「弗敢言」。金縢所藏代武王之説,史之祝辭「惟爾元孫某,遘厲虐疾」至「能念于一人」是也。「既克商二年」至「乃告大王、王季、文王」及「公歸,王翼日乃瘳」,皆史與百執事之言,叙後事以始終祝册之辭也。
「王執書」red止 「歲則大熟」。《歸禾》、《嘉禾》之書皆此後作。周公自是歸,大夫美之而作《東山》之詩也。
召誥序
成王在豐,欲宅洛邑,使召公先相宅,作《召誥》。red《傳》曰:武王克商,遷九鼎於洛邑,欲以爲都,故成王居焉。 林曰:周自后稷始封於邰,夏后政衰, 稷之子不窋出奔於戎狄之間,至孫公劉始立國於豳,十世至大王避狄人之難於岐山之下,文王遷于豐,武王遷于鎬。邰在漢右扶風斄縣,豳在栒邑縣豳鄉,岐在美陽縣岐山,豐在鄠縣東豐水,鎬在長安西南昆明池,所謂鎬波也。岐在邰西北無百里,豳又在岐西北四百餘里,豐在岐山東南二百餘里,鎬在豐東二十五里。 王氏曰:成王欲宅洛者,以天事言之,則日東景朝,多陽;日西景夕,多陰;日南景短,多暑;日北景長,多寒。洛天地之中,風雨之所會,陰陽之所和也。以人事言,則四方朝聘、貢賦道里均焉。非特如此而已,懲三監之難,毖殷頑民,遷以自近。洛距妹邦爲近,則易使之;遷作王都焉,則易以鎮服也。雖然,鎬京宗廟、社稷、官府、宫室具在,不可遷也,故於洛時會諸侯而已。何以知其如此?以《詩》考之,宣王時會諸侯於東都,而《車攻》謂之復古。
召誥
惟二月既望,red林曰:《漢志》曰:周公攝政七年二月,乙亥朔,庚寅望。 越六日乙未,王朝步自周,則至于豐。red《傳》曰:於已後六日乙未,@成王自鎬京至豐,以遷都事告文王廟。 惟太保先周公相宅。red《傳》曰:太保,三公官名,召公也。 越若來三月,惟丙午朏。red《傳》曰:朏,明也,月三日明生之名。 林曰:《漢志》曰:是年三月甲辰朔,三日丙午。與上「既望」同意。 劉諫議曰:越與粤同。@粤若,發語聲也。來三月,猶言明月也。 越三日戊申,太保朝至于洛卜宅。厥既得卜,則經營。red《傳》曰:三月五日也。葉曰:《周官》太卜:「國大遷,大師則貞龜。」 《傳》曰:經營,規度其城郭、郊廟、朝市之位處。王氏曰:經其南北而四營之也。 越三日庚戌,太保乃以庶殷攻位于洛汭。越五日甲寅,位成。red洛汭,洛北之水。@ 《疏》曰:庚戌,三月七日。甲寅,三月十一日也。庶殷,言本是殷民也。@葉曰:攻位者,闢荆棘,平 高下,以定所經營之位也。 若翼日乙卯,周公朝至于洛,則達觀于新邑營。red《傳》曰:翼,明也。 《疏》曰:十二日也。@ 蘇氏曰:遍觀所營也。按:後篇是日再卜。 越三日丁巳,用牲于郊,牛二。red《傳》曰:告立郊社位於天,以后稷配,故牛二耳。《疏》又曰:十四日也。 越翼日戊午,乃社于新邑,牛一,羊一,豕一。red《傳》曰:告立社稷之位,用太牢也。社稷共牢。 《疏》曰:十五日也。禮,成廟則釁之,此其釁之禮歟?@廟有土木之工,故郊社先成而釁之。此間當有告卜事。 越七日甲子,周公乃朝用書命庶殷侯、甸、男邦伯。red《疏》曰:二十一日也。書,賦功屬役之書也。侯服、甸服、男服之邦伯,不遍舉五服者,@文略耳。邦伯,州牧也。葉曰:不及采、衛者,不以遠役衆也。 王氏曰:周公以書命邦伯,而邦伯以公命命諸侯也。 厥既命殷庶,庶殷丕作。red《傳》曰:大作,言勸事。 太保乃以庶邦冢君出取幣。乃復入,錫周公,曰:「拜手稽首,旅王若公。」red《傳》以爲王與公俱至,文不見王,無事,故諸侯公卿至覲於王。以下篇告卜事觀之,恐不然也。又云公至洛皆書其日以謹之,不應詳臣略君如此。惟陳氏以爲:旅,陳也。成王在鎬,而諸侯在洛以幣陳於王以及周公者,周公攝王事故也。此説最善。葉曰:禮,諸侯朝于廟既畢,出,復束帛加璧入享,謂之幣。既致于王,復奉束帛以請覿,大夫之私相見也,亦謂之幣。君臣不同時。今旅王及公,非常禮也。 誥告庶殷越自乃御事:red告庶殷諸侯及其御事而陳戒于王者,所謂公事公言之,王者無私也。王時在鎬,豈亦如告卜,既告而後遣使奉幣具此辭以告之與? 「嗚呼!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國殷之命,惟王受命,無疆惟休,亦無疆惟恤。嗚呼!曷其奈何弗敬!red元子者,天之元子。 陳曰:元子不可改,而天改之;大國未易亡,而天亡之,天命之無常如此。今王受天命,誠無疆之福,然亦無疆之憂也,其可不敬乎! 此數句者,一篇之大指也。 天既遐終大邦 殷之命,兹殷多先哲王在天,越厥後王後民兹服厥命。厥終知藏瘝在。夫知保抱携持厥婦子以哀籲天,徂厥亡,出執。嗚呼!天亦哀于四方民,其眷命用懋,王其疾敬德。red遐,遠也。遐終者,去而不返之辭。瘝,病也。籲,呼也。天既絶殷命矣,此殷之初多先哲王,謂湯至武丁賢聖之君六七作也,雖死而其精神在天,故能保佑及其後王後民,使之服其命而不替。其後至紂之時,賢智之人退藏,病民之人在位,其民困於虐政,痛而呼天,往而逃亡,出見拘執。天哀下民,故眷命於能勉敬者以代殷位,而周家受之。故王不可不疾敬德,恐無以承天眷命,又復如紂也。 朱子發云:人之死,各返其根,體魄陰也,故降而在下;魂氣陽也,故升而在上,則無不之矣。衆人物欲蔽之,故魄散而氣不能升;惟聖人清明在躬,志氣如神,故其死也,精神在天,與天爲一。葉曰:智藏瘝在,言至紂而愚,其智則藏,而獨病民之心存也。籲,和也,言祈和於天也。此與舊説不同。 相古先民有夏,天迪從子保,面稽天若。今時既墜厥命,今相有殷,天迪格保,面稽天若。今時既墜厥命。red此一節間有不可曉處。舊説有夏敬德,故天道亦降格以保之。面,向也。稽,考也。若,順也。嚮天所順而考其意也。皆未知是否,然亦不害大意。言既監于殷,又當遠觀有夏歷代廢興存亡之迹,不過敬德順天則天保佑之,後王不敬故墜其命也。 今冲子嗣則無遺壽耇,曰其稽我古人之德,矧曰其有能稽謀自天。red已陳夏商敬德墜命之所由,又戒王也。王氏曰:勿棄老成,又考古人之德,則善矣。况曰能考謀自天,則又善也。 陳曰:老成人多識前言往行,故考古人善德必資老成。 「稽謀自天」,言觀天之命所去就,則知敬德之不可緩矣。 嗚呼!有王雖小,元子哉,其丕能諴于小民,今休。王不敢後,用顧畏于民碞。red蘇氏曰:王雖幼,國之元子也,其大能以誠感民矣,當及今休其德。不敢後者,疾敬其德不敢遲也。@用顧畏于民碞者,碞,險也,民猶水也,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物無險於民者矣。 或曰, 元子,謂天之元子也。 王來紹上帝,自服于土中。red言王今又居洛邑,繼天爲治。服,事也。土中,洛邑爲天下中也。 林氏以此句「王來」爲王亦至洛邑之驗,恐未必然,但王命來此定邑耳。 旦曰:『其作大邑,其自時配皇天,毖祀于上下,其自時中乂。王厥有成命治民,今休。』red稱周公言常作大邑,而自此以祀上帝,以及慎祀上下神祇,又自此居中以爲治,則是王受天成命以治民矣。蓋召公述周公宅洛之意。 王先服殷御事,比介于我有周御事。節性,惟日其邁。王敬作所不可不敬德。red林曰:周王遷殷頑民于洛,蓋與洛之舊民雜居,其善惡之習不同,事非有以和一之不能相安以處,故必有以服殷御事,使之親比介助於周之御事然後可。蓋周御事習於教令,無事於服之,故以服殷御事爲先也。然服殷御事在節其性而已,@蓋人性無不善,殷人特化紂之惡,是以不義之習遂與性成而忘反耳。上之人有以節之,使之日進于善,則與周人亦何異哉。然欲節民之性,又在王之所化,故王又當敬爲其所不可不敬之德以率之,非政刑所及也。王氏以爲明政刑以節之,不知道之言也。或曰:服亦事也,猶任也,任殷人爲御事,使之佐我周之御事也。蓋欲其共事相習以成善,且使上下相通情,易以行化,然後有以節其性而日進於善,王則惟作所不可不敬德以率之而已。 我不可不監于有夏,亦不可不監于有殷,我不敢知曰,有夏服天命惟有歷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我不敢知曰,有殷受天命惟有歷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今王嗣受厥命,我亦惟兹二國命,嗣若功。red王氏曰:言夏、殷所受天命歷年長短,我皆不敢知也。我所敢知者,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也。 陳曰:召公言我王嗣二代而受命,我亦惟以此二國長短之命告於王而繼其功。蓋欲王之敬德也。 王乃初服,嗚呼,若生子,罔不在厥初生,自貽哲命。今天其命哲,命吉凶,命歷年。red王之初服,不可不慎其習,猶子之初生, 不可不慎其所教。蓋習于上則智,習于下則愚矣。故今天命正在初服之時,敬德則哲,則吉,則永年;不敬則愚,則凶,則短祚也。 知今我初服,宅新邑,肆惟王其疾敬德。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red天無一物之不體,已知我初服、宅洛矣,王其可不疾敬德哉!所以求天永命者,只在德而已矣。 其惟王勿以小民淫用非彝,亦敢殄戮用乂民。若有功,其惟王位在德元。小民乃惟刑用于天下,越王顯。red蘇氏曰:商俗靡靡,其過用非常也久矣。召公戒王勿以小民過用非常之故,亦敢於法外殄戮以治之。蓋民之有過,罪實在我;及其有功,則王亦有德。何也?王之位,民德之先倡也。如此則法行天下而王亦顯矣。 或曰:下文有「欲王以小民受天永命」,「以」字如「以其師」之「以」。此戒王勿用此小民淫用非彝,而復以殄戮治之也。言當正身率下,@不務刑罰其下,乃與蘇説同。葉曰:刑,儀刑也。 上下勤恤,其曰,我受天命。」@ 蘇氏曰:君臣一心以勤恤民,庶幾王受命歷年如夏、殷,且以人心爲天命也。@陳曰:小民之心歸,則受天永命矣。 林曰:王能敬德于上,而小民儀刑於下,則天永命之矣,所謂用小民以受天命也。 拜手稽首,曰:「予小臣,敢以王之讎民百君子,越友民,保受王威命明德,王末有成命,王亦顯。red蘇氏曰:庶殷雖已丕作,然召公憂其間尚有反側自疑者,故因其大和會而協同之。@讎民,殷之頑民與三監叛者。友民,周民也。百君子者,殷、周之賢士大夫也。自今以往,殷人、周人與百君子皆同保受王之威德,王當終受天之成命,顯于後世。林曰:讐民百君子,猶頑民而謂之多士也。 我非敢勤,惟恭奉幣,用供王能祈天永命。」red蘇氏曰:我非敢以此爲勤勞也,@奉幣以贊王祈天永命而已。 王氏 曰:奉幣以供王毖祀上下而祈永命。
洛誥red 王氏曰:此誥有不可知者,當闕之,而擇其有可知者。
召公既相宅,周公往營成周。red蘇氏曰:周人謂洛爲成周,謂鎬爲宗周。 使來告卜。red王在宗周,遣使告之。 作《洛誥》。red葉曰:此篇當與《召誥》參見。周公既定遷都之議,使召公先相宅,度其所宜爲王城者。召公既卜洛而吉,@則以商庶民略定其位於洛汭,故周公復至而再卜也。此篇非一時播告之辭,史取周公得卜至遣使告卜、相與往來告戒本末序次之,以示後世也。 《洛誥》:red蘇曰:此處有簡脱在《康誥》,曰「惟三月哉生魄」至「洪大誥治」,下屬「周公拜手」之文。 周公拜手稽首曰:「朕復子明辟,red王氏曰:復如「復逆」之「復」。成王命周公往營成周,周公得卜,復命于王。曰子者,親之也;曰明辟者,尊之也。 程氏曰:猶言告嗣子王矣。葉曰:復如《孟子》「有復於王」之「復」。 王如弗敢及天基命定命,予乃胤保,大相東土,其基作民明辟。red周公不欲斥言王幼不能,@故言王若不敢及天之初命,則我不得不嗣攝政事,保佑王躬,而相此洛邑,以爲王當於此初作民主也。 予惟乙卯朝至于洛師,我卜河朔黎水,我乃卜澗水東、瀍水西,惟洛食。我乃卜瀍水東,亦惟洛食。red乙卯,即前至洛之日。 蘇氏曰:黎水,今黎陽也。周公營洛,本以處殷餘民,民懷土重遷,故以都河朔爲近便。卜不吉,然後卜洛也。〇葉曰:卜者先墨龜爲兆而令之灼,而兆順其墨謂之食墨。求吉不過乎三,既卜黎水,又卜澗水東,又卜瀍水西,則三矣。皆曰「惟洛食」者,以召公之卜,而復以三地求吉,皆不食而食洛,是以卒從召公之卜爲定也。《傳》以澗東瀍西爲王城,宫室宗廟所在;瀍東爲成周,遷殷頑民之所,諸儒多用其説,而陳氏、姚氏之説尤詳,今見别論。 伻來以圖及獻卜。」red伻,使也。遣使 以所卜地圖及卜兆來告成王。@ 王拜手稽首,曰:「公不敢不敬天之休,來相宅,其作周匹休。red《傳》曰:作周以配天之美命。王氏曰:《武成》曰:@「天休震動。」使周有天下者,天之休也,故周公敬之而相宅,以配天休也。 〇或曰:作新邑與我周室同休。〇又或謂作洛與宗周同休。王不在洛,言來者,順公所在而言。〇或曰:王本與公同來。又曰:王得卜而來見公,遂留祭。未知孰是。 公既定宅,伻來,來示予卜休恒吉。我二人共貞。red貞,猶當也。〇葉曰:凡卜有貞其吉凶者。大卜言「國大遷,大師則貞龜」。二人皆知其吉斷而以示天下也。 公其以予萬億年敬天之休。red王氏曰:言宅洛之事定矣,公當以予永遠敬天之休以成此休,常吉之卜也。 拜手稽首誨言。」red拜受公言,猶禹之拜昌言也。 周公曰:red自此以下漸不可曉,蓋不知是何時所言。〇《傳》、《疏》以爲王與公俱在洛對問之言。〇葉氏以爲王得卜而至洛,既祭,復歸鎬,因留周公居守,而周公有此言。皆不可考。然葉氏説後數章貫穿,今從之。 「王肇稱殷禮,祀于新邑,咸秩無文。red《傳》曰:始舉殷家之禮。〇《疏》曰:雖有損益,以其從殷而來,猶前篇之庶殷也。〇王氏曰:殷,盛也。如「五年再殷祭」之「殷」。周公既制禮作樂,而成王於新邑舉盛禮以祀,凡典籍所無而於義當祀者,咸次秩而祀之也。疑即篇末十二月戊辰之祭,史述其語於前,而記其事於後也。 予齊百工伻從王于周,予惟曰庶有事。red此本其攝政時言也。齊百工,謂百官揔己以聽也。周謂宗周也。言我所揔百官,今使之從王于周,而我則未敢歸周,恐新邑之有事也。 今王即命曰:『記工宗,@以功作元祀。』red今王乃命曰:我嘗記人之功而尊之,又以此功因所邑殷祀而告之神明矣。王氏曰:記功蓋若「紀于太常,藏在盟府」之類。 惟命曰:『汝受命篤弼,丕視功載。乃汝其悉自教工,孺子其朋。』red言成王又命我曰:汝周公受先王之命而厚補我, 大視功載則可見矣。凡汝所自教之工,乃我之朋。猶言太史友、内史友、友邦冢君也。功載,記功之書也。王似欲留百工於洛以聽周公之命。成王與周公言未嘗汝之,此周公述王言,故變公稱汝也。 孺子其朋,其往。無若火始燄燄,厥攸灼叙,弗其絶。red周公言既如此,則孺子往矣。但汝所明不可不慎。燄,火始然尚微而方進之貌。灼,焚也。叙,次第也。 厥若彝及撫事如予,惟以在周工。red戒成王歸宗周,其所順之常道及撫臨衆事,當皆如我所行也。在周百工皆我所總齊者,習於事,當惟用此人,慎終之道當如此也。 往新邑,伻嚮即有僚。明作有功,惇大成裕,汝永有辭。」red言我今往新邑,所使嚮就其有僚矣。明作有功之事,務爲惇大之,以成寬裕之政,則汝亦長有歎裕之辭於後世矣。言「往」者,如云「來相宅」,順王所在而言。趨事赴功常失之急薄,故又言惇大成裕以救其失。 公曰:「已!汝惟冲子惟終。汝其敬識百辟享,亦識其有不享。享多儀,儀不及物,惟曰不享。惟不役志于享,凡民惟曰不享,惟事其爽侮。乃惟孺子頒朕不暇。red周公言:已矣乎!汝成王惟冲子,當惟其終。猶伊尹言「慎厥終」也。百辟,諸侯也。享,朝而以幣享王,誠以奉上之辭。物,幣也。幣有餘而禮不及者,往往有輕上之心,以爲可以幣交也,曰,吾幣足矣,何以禮爲?如是者,猶不享也。諸侯不役志于享上,則天下之民皆無復有享上之心矣,天下之事安得不爽亂而輕侮乎!如是則是成王實啓此亂,而遺周公以憂勤不暇也。 蘇氏曰:小人賄以説人,必簡於禮。周公戒周王責諸侯以禮不以幣,恐其役志乎物而不役志于禮,則諸侯慢而王室輕矣。此治亂之本,故周公特言之。《春秋傳》曰:晉趙文子爲政,薄諸侯之幣而重其禮,晉穆叔曰:「自今以往,兵其少弭矣。」夫以列國之卿輕幣重禮,猶足以弭兵,王而賄,則招寇也必矣。唐之衰,君相皆可以賄取,方鎮争貢羡餘,行苞苴,而天子始失其政,以至於亡。周公之戒至矣。 陳曰:予嘗以此思之,則知文帝却千里馬而漢鼎重於泰山矣。 聽朕教汝于棐民彝,汝乃是不蘉,乃時惟不求哉。red棐,輔也。蘉,勉也。周公戒成王,使聽我教汝以輔民常性之道,若汝不勉,則不能永保天命也。然則所以輔民常性者,惟在乎勉 而已。一説「乃惟孺子頒朕不暇」連此段,言成王不聽我言,是分我以不暇也。 篤叙乃正父,罔不若予,不敢廢乃命。汝往敬哉。兹予其明農哉,彼裕我民,無遠用戾。」red正父,武王也。厚叙汝武王之所行,無不如予之所以厚叙者,我不敢廢汝自教工之命。汝往歸宗周,汝其敬叙武王之事,而我留於此,修后稷、先公之業,明農事以教民,亦王業艱難之意也。我民裕矣,則彼殷民以教民爲裕,亦無有遠而不至者。戾,至也。 王若曰:「公明保予冲子,公稱丕顯德,以予小子揚文武烈,奉答天命,和恒四方民,居師,惇宗將禮,稱秩元祀,咸秩無文。red居師,營洛邑,定民居也。 蘇曰:惇宗,厚族也。將禮,秉禮也。稱秩元祀,舉大祀也。言此數事皆賴公之功而成也。 惟公德明,光于上下,勤施于四方,旁作穆穆迓衡,不迷文武勤教。red穆穆,和敬之貌,天子之容。旁作,謂周公輔成己德,以迎迓太平之治,而不迷於先王之教。 予冲子夙夜毖祀。」red蘇曰:祭則我冲子,政則周公。成王言我歸宗周毖祀而已。 王曰:「公功棐迪篤,罔不若時。」red公之功輔導我厚矣,無不若是,以上所稱也。 王曰:「公,予小子其退即辟于周,命公後。red上文「王曰」兩段周公無答辭,疑有闕文。成王言我當歸即政于宗周,而命公留于洛。猶唐節度留後之意。 四方迪亂,未定于宗禮,亦未克敉公功。red迪,順也。亂,治也。四方雖已順治,而猶未定于尊公之禮,未有以撫治公之功。〇葉曰:宗者,掌禮之官。蓋周公居洛七年乃制禮作樂,故周公在滅淮夷之後,@此時未制禮也。 此與先儒不同。 迪將其後,監我士、師、工,誕保文武受民,亂爲四輔。」red且使周公在後監我百官,士也,師也,工也。四輔,猶四鄰也。 王曰:「公定,予往已。公功肅將祗歡,公無困哉。我惟無斁其康事,公勿替刑,四方其世享。」red此正與公訣而歸之言也。公定居洛,予往歸周已。公功敬。公無困哉,言公無以事自困,猶漢所謂閔勞公以官職之事也。我則當無厭倦於安國安民之事,而公但勿 廢其所以儀刑四方者,則四方其世享矣。 周公拜手稽首,曰:red此王歸後使人來勞周公,公拜受之辭也。
《召詔》red蘇「淫用非彝」論。 《洛誥》red上「復子明辟」論。 疏red陳二家「王城成周」論。 〇惟七年red葉説在「復子明辟」解下。
《康誥》日月一段,林説與蘇説不同。 「若曰」。red史文其言而撮其要略也。陳。 「非汝封刑人殺人」,則「無或刑人殺人」矣;「非汝封又曰劓刖人」,則「無或劓刖人」矣。言其責之在己也。先儒作四句讀,「曰」故不得其説;而蘇氏破句讀之,陳、林宗之,誤矣。「惟弔兹」,惟痛閔此得罪之人也。「不于我政人得罪」,閔痛之深,恨不自我得罪也。red葉説好。 雖若此,然不罪之,則民彝泯亂矣。
「元惡大憝」,詳文意,當從王氏。「乃非德用乂」,言汝若寬縱,則小臣外正皆得爲威虐。汝之爲此,欲以德乂民,而實非德也,姑息而已。蘇、陳等説懲王氏之弊,一概以寬爲説,恐非聖人刑人正法之意也。 「文王之敬忌」,忌,惡也。「惟助成王德顯,red句。 越尹人祗辟。」red越,及也。 「顯民」,明明德於民也。
「恫瘝」。red常如疾痛之在身,則無不覺矣。
「惠不惠,懋不懋」。red順其所不當順,勉其所不當勉,亦通。當順者不順,當勉者不勉,此説長。 「不典式爾」。red古注「式」訓勉。〇蘇云「爾」是人自言法當如此。皆迂。王氏云云。予謂此不可曉,大概是宥過刑故之意。 「若有疾」。red刑人如痛在己,又恫瘝之意。 〇「蔽時忱」。red陳説陋。〇至誠爲小人所賣。 〇「殄享」、「世享」。red皆謂享于天子。
武成月日譜
一月。red以孔注推,當是辛卯朔。
壬辰旁死魄。red《孔注》云二日。 〇越翼日,癸巳,王朝步自周。red三日。 〇戊午,師度孟津。red二十八日。
二月。red若前月小盡即是庚申朔,大盡即是辛酉朔。
癸亥陳于商郊。red庚申朔即是四日,辛酉朔即是三日。 〇甲子勝商,殺紂。red或五日,或四日。《漢志》云「既死霸,越五日甲子」,即是六日或七日,日辰不相應。
閏月。red李校書説是歲閏二月,蓋以一月壬辰旁死魄推之。若不置閏,即下文四月無丁未、庚戌矣。其説是也。〇若前兩月俱小,則此月己丑朔;一大一小,則庚寅朔;俱大,則辛卯朔。
三月。red若前三月俱小,則戊午朔;一大二小,則己未朔;二大一小,則庚申朔;俱大,則辛酉朔。然閏月少大,@計必無辛酉也。
四月。red若前四月俱小,則丁亥朔;一大三小,則戊子朔;二大二小,則己丑朔;一小三大,則庚寅朔。
哉生明,@王來自商。red二日。@ 〇既生魄,諸侯受命于周。red十六日,或壬寅,或癸卯,或甲辰,或乙巳。經文在庚戌後,《漢志》在丁未前,恐經誤。 〇丁未祀周廟。red或十九日,或二十日,或二十一日,或二十二日。 〇庚戌柴望,大告武成。red或二十二日,或二十三日,或二十四日,或二十五日。
右以《孔注》、《漢志》參考,大抵多同。但《漢志》二月既死魄越五日甲子爲差速,而四月既生魄與丁未、庚戌先後小不同耳。蓋以上文「一月壬辰旁死魄」推之,則二月之死魄後五日,且當爲辛酉或壬戌,而未得爲甲子,此《漢志》之誤也。又以一月壬辰,二月甲子并閏推之,則《漢志》言「四月既生魄,越六 日庚戌」,當爲二十二日,而經以生魄居丁未、庚戌之後,則恐經文倒也。曆法雖無四月俱小之理,然亦不過先後一二日耳,不應所差如此之多也。宗廟内事日用丁巳,《漢志》乃無丁未,而以庚戌燎于周廟,則爲剛日,非所當用,而燎又非宗廟之禮。@且以翌日辛亥祀于天位,而越五日乙卯又祀馘于周廟,則六日之間三舉大祭,禮數而煩,近於不敬,抑亦經文所無有,不知劉歆何所據也。顔注以爲今文《尚書》,則伏生今文二十八篇中本無此篇。顔氏之云,@又未知其何所據也。red按:張霸僞書有《武成》篇,@劉歆誤以爲古文説,見《書序》疏中。
考定武成次序
惟一月壬辰旁死魂,越翼日癸巳,王朝步自周,于征伐商。厎商之罪,告于皇天后土、所過名山大川,曰:「惟有道曾孫周王發,將有大正于商。今商王受無道,暴殄天物,害虐烝民,@爲天下逋逃主,萃淵藪。予小子既獲仁人,敢祗承上帝,@以遏亂略。華夏蠻貊,罔不率俾。惟爾有神,尚克相予,以濟兆民,無作神羞!」既戊午,師逾孟 津。癸亥,陳于商郊,俟天休命。甲子昧爽,受率其旅若林,會于牧野。罔有敵于我師,前徒倒戈,攻于後以北,血流漂杵。一戎衣,天下大定。乃反商政,@政由舊。釋箕子囚,封比干墓,式商容閭。散鹿臺之財,發鉅橋之粟,大賚于四海,而萬姓悦服。厥四月哉生明,王來自商,至于豐。乃偃武修文,歸馬于華山之陽,放牛于桃林之野,示天下弗服。既生魄,庶邦冢君暨百工受命于周。丁未,祀于周廟,邦甸、侯、衛駿奔走,執豆籩。越三日庚戌,柴、望,大告武成。王若曰:「嗚呼,群后!惟先王建邦啓土,公劉克篤前烈,至于大王肇基王迹,王季其勤王家。我文考文王克成厥勳,誕膺天命,以撫方夏,大邦畏其力,小邦懷其德。惟九年,大統未集。予小子其承厥志,恭天成命。肆予東征,綏厥士女。惟其士女篚厥玄黄,昭我周王。天休震動,用附我大邑周。」red此下當有闕文。 列爵惟五,分土惟三。建官惟賢,位事惟能。重民五教,惟食、喪、祭。惇信明義,崇德報功,垂拱而天下治。
右此篇簡編錯亂,劉侍讀、王荆公、程先生皆有改正次序,今以參考,定讀如此,大略皆集諸家之所長。獨四月「生魄」、「丁未」、「庚戌」一節,今以上文及《漢志》日辰推之,其序當如此耳。@疑先儒以「王若曰」宜繫「受命于周」之下,故定生魄在丁未、庚戌後。蓋不知生魄之日,諸侯百工雖來請命,而武王以未告天地、未祭祖宗,未敢發命,故且命以助 祭;乃以丁未、庚戌祀于郊廟,大告武功之成,而後始告諸侯。上下之交、人神之序,固如此也。劉侍讀謂「余小子其承厥志」之下當有闕文,以今考之,固所宜有;而程先生徙「恭天成命」以下三十四字屬于其下,則已得其一節;而「用附我大邑周」之下,劉氏所謂闕文,猶當有十數語也。此蓋武王革命之初,撫有區夏,宜有退託之詞,以示不敢遽當天命而求助於諸侯,且以致其交相警勅之意,略如《湯誥》之文,不應但止自序其功而已也。「列爵惟五」以下,@又史官之詞,非武王之語,讀者詳之。
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第六十五終
福州府儒學訓導鄭璉校正
校記
共72項
「鄭」,原作「邠」,據閩本、浙本、天順本改。
「泰」,原作「秦」,據閩本、浙本改。
「費誓」下,《正訛》補《秦誓》。是。
「社」,原作「材」,據浙本、天順本改。
「訓誥」,原作「詞語」,據浙本、天順本改。閩本作「詞誥」。
「 」,浙本作「頤」。下一「 」字同。
「必」,原作「書」,據浙本、天順本改。
「嵎」,原作「庽」,據閩本、浙本、天順本改。
「景」,原作「晨」,據浙本、天順本改。
「此」,原作「北」,據浙本、天順本改。
「言」,浙本、天順本作「告」。
「未詳」二字,閩本、浙本、天順本無。
「悻」,原作「倖」,據浙本改。
「詳」,原作「嘗」,據閩本、浙本、天順本改。
「斜」,原作「科」,據浙本、天順本改。
「鮮」,原作「解」,據浙本改。
「沈」,原作「洗」,據浙本、天順本改。
「隅」,原作「偶」,據浙本、天順本改。
「趾」,原作「跬」,據浙本改。「指」,原作「損」,據閩本、浙本、天順本改。
「講」,浙本作「讀」。
「内」,浙本作「北」。
「止」,原作「正」,據浙本改。
「見」,浙本作「視」。
「俞」,原作「愈」,據浙本、天順本改。
「特」,原作「時」,據浙本、天順本改。
「之」,原爲空格,據浙本、天順本補。
「羆」,原作「罷」,據浙本、天順本改。
「官」,原作「宫」,據浙本、天順本改。
「讒」,原作「纔」,據浙本、天順本改。句下注文同改。
「後」下,浙本、天順本有一「篇」字。「言」下,底本原有一墨丁,今删。
「而」,原脱,據浙本、天順本補。
「皆」,浙本、天順本作「咸」。
「儆」,原作「敬」,據浙本、天順本改。
「敬」,浙本、天順本作「謹」。
「决」,原作「失」,據浙本、天順本改。
「俾」,原作「卑」,據浙本、天順本改。
「什」,原作「作」,據浙本、天順本改。
「類」,浙本、天順本作「數」。
「時」,原作「皆」,據浙本、天順本改。
「戒」,浙本、天順本作「我」,屬下讀。
「代」,原作「伐」,據浙本改。
「已」下,《正訛》補「望」字。今本孔《傳》有「望」字。
「粤」,原作「奥」,據閩本、浙本改。下「粤若」句同。
「洛北之水」,《正訛》改作「洛水之北」,是。
「言本是殷」四字,原脱,據浙本補。
「二」,原作「一」,據浙本改。
「此」,原作「故」,據浙本、天順本改。
「不遍舉」至「葉曰」十六字,原脱,據浙本、天順本補。
「敬」,原作「教」,據浙本改。
「性」,原作「往」,據浙本、天順本改。
「率」,原作「事」,據浙本、天順本改。
「命」下,蔡沈《書集傳》(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尚有「丕若有夏歷年式勿替有殷歷年欲王以小民,受天永命」二十二字,據下文蘇氏注、林氏注,應有此二十二字。
「人」,浙本、天順本作「民」。
「同」,原作「雖周」,據《東坡書傳》(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改。
「勤」,原作「動」,據浙本、天順本改。
「吉」,原作「告」,據浙本改。
「斥」字,原脱,據閩本、天順本補。
「地」,原作「耶」,據浙本、天順本改。
「武」,原作「姚」,據天順本改。
「工」,蔡沈《書集傳》作「功」,據注文,作「功」是。
「公」,《正訛》改作「官」。浙本此字爲空格。
「少」,原作「小」,據浙本、天順本改。
「哉生明」三字,原脱,據浙本、天順本補。
「二」,原作「一」,據浙本、天順本改。
「燎」,原作「療」,據浙本、天順本改。
「顔」,原作「程」,據浙本、天順本改。
「成」,原作「城」,據天順本改。下篇題「考定武成次序」同。
「烝」,原作「蒸」,據浙本、天順本改。
「承」字,原重出,據浙本、天順本删。
「政政」,原作「政」,據浙本、天順本補。
「序」,原作「事」,據浙本、天順本改。
「以」,原作「之」,據浙本、天順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