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第五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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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董叔重red 銖
示喻日用功夫,更於收拾持守之中,就思慮萌處察其孰是天理、孰是人欲,取此舍彼,以致敬義夾持之功爲佳。讀書亦是如此,先自看大指,却究諸説,一一就自己分上體當出來,庶幾得力耳。易字之説,前累奉報,鄙意但不欲學者切切於此不急之外務耳。必欲與名相稱,則以「叔重」易之,蓋取《通書》「其重無加焉耳」之義,如何如何?
答董叔重
所論心之存亡,得之。前日得正思書,説得終未明了。適答之云:「此心有正而無邪,故存則正,不存則邪。」不知渠看得復如何也。但來喻所謂深體大原而涵養之,則又不必如此。正惟操則自存,動静始終,不越「敬」之一字而已。近方見得伊、洛拈出此字,真是聖學真的要妙功夫。學者只於此處著實用功,則不患不至聖賢之域矣。
答董叔重
書中所喻兩義,比皆改定。《大學》在德粹處,《孟子》似已寫去矣。但所疑搜尋急迫之病,恐是用心太過使然。所云發見之端,只平日省覺提撕處便是。只要人就此接續向下推究,令其開闊,即不曾説等待尋討將來做功夫也。今所改者,亦其詞有未瑩或重複處耳,大意只是如此也。
答董叔重
所喻數説,甚善,更宜加意涵養於日用動静之間爲佳。不然,徒爲空言,無益而有害也。
答董叔重
「君子務本」一章,《集注》云:「本,猶根也。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言君子凡事專用力於根本,根本既立,其道自生。如孝弟則是行仁之本,不務乎此,則仁道無自而生也。」銖竊妄謂仁固孝弟之本,有仁而後有孝弟,red伊川曰:「仁是性,孝弟是用。」 然仁道生也,生莫先於孝弟。蓋其油然内發、至精實而無僞,自然不可已者,莫如愛親從兄之心。故伊川曰:「仁主於愛,愛莫大於愛親。愛則仁之施,仁則愛之理也。」仁者愛之理,而愛莫大於愛親,故推行仁道,自孝弟始。是乃行仁之根本也。根本既立,則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至於廓然大公,無所不愛,而有以全盡 其仁道之大,則皆由此本既立而自生,生有不可遏者耳。此所謂本立而道自生也。生者,生生不窮之意,伊川所謂其道充大是也,非無本而漸生之謂。猶之木焉,根本既立,則枝葉生茂而不可已。苟無其本,枝葉安自而生哉?又程子曰,盡得孝弟便是仁。恐在「盡」字上是聖人人倫之至之意。red蓋孝弟亦通上下而言,猶忠恕之爲道也。 或人謂由孝弟可以至仁,則孝弟與仁是二本矣。妄意揣度如此,乞賜逐一垂誨。
大概且用此意涵泳,久之自見得失。後皆放此。
程子曰:「循物無違謂信。」竊謂物者,事物之物。有是事,則循是事而無所違;無是事,則不鑿空而爲之説。此與「以實之謂信」意相似。或者謂:物者,理也,實循是理而無所違,有反身而誠之意,蓋孟子「有諸己」之説。不知是否?又程子所謂「盡物之謂信」者,銖所未喻。豈盡己之謂忠者,處於己者無不盡;盡物之謂信者,施於物者必以實歟?則必以實施於物者亦無不盡矣。其所謂表裏内外者,蓋惟其存於己者必盡,則其施於物也必實。在己自盡之謂忠,推是忠而行之之謂信。雖然,曾子之三省必亦各致其功,未必恃此而責彼也。乞賜逐一垂誨。
或者之説,非是。
程子曰:「公而以人體之,故爲仁。」銖昔嘗問此語於先生,先生曰:「體猶體物之體,猶《易》所謂幹事。」其意若謂人之生具此形,即有此性,有此性則有此理,@與 生俱生,完具無欠。只爲蔽於私,所以不行。若能公,則此理便自周流充足,不假於外。red此理即所謂仁也,仁者愛之理。 故程子曰:「仁之道,只消道一公字。」然伊川又恐人將公便唤作仁,故曰:「公須以人體之。」red體猶主也。 銖當時雖省記先生是此意,恐記得差誤,乞賜垂誨。
此下數説,大概皆近之,更宜涵泳而實履之,不可只如此説過,無益於事也。
「賢賢易色」一章,竊謂上蔡所謂「如惡惡臭、如好好色,天下之誠意無以加此。好德如好色,亦可謂好德之至也」,此語似甚精。而或者乃謂不若張子韶曰「學所以明人倫也,好德不好色,則夫婦之倫正」,似恐不必推説至此。然上蔡之説,與伊川所謂「見賢則變易顔色,愈加恭敬,好善而誠也」,二説孰精?又子夏之意以謂人能如此,則雖人以爲未嘗學,子夏必以爲已學也。玩其語意,則子夏未嘗不欲人學,然其語不無病,不若夫子所謂「行有餘力,則可以學文」者爲有本末先後。故《集注》特著吴氏之説,所以垂訓者精矣。乞賜垂誨。
當從謝氏説。
「夫子温、良、恭、儉、讓以得之」一章,竊謂程子之意固已明白,謝氏曰:「學者觀於聖人威儀之間,亦可以進德矣。」此語似甚精。而或者乃謂不若張子韶曰:「温、良、恭、儉、讓固不可以不學,要當學聖人之道,以求其自然發見者。若乃矯僞其行、粉飾其容,此又聖門所誅也。」銖竊謂夫子德容至於如是,固有德盛仁熟,而其自然之光輝著見於外。學者之學聖人,固不當矯情飾貌,徒見其外而不養其 中也。然容色辭氣之間,亦學者所當用功之地而致知力行之原。今不於此等處存養涵蓄,學聖人氣象,不知復於何者爲學聖人之道乎?竊謂學者内外交相養之功,正當熟玩此等,氣象自别。不知是否?又儉,節制也,節制莫是自然有法度繩約之意否?温、良、讓有和易氣象,恭、儉有儼恪氣象,謝氏所謂「泰然如春,儼然如秋」是也,併乞逐一垂誨。
如張氏説,則《鄉黨》篇可廢矣。
「三年無改於父之道」一章,銖自幼年則見先生與程先生反復論此一段,當時固莫能曉。近來思之,竊謂程子所謂「孝子居喪,志存守父在之道,不必主事而言」者,頗爲的當。請試言其所思而得之者以求教。志者,志趣,其心之所趣者是也。行者,行實,行其志而有成也。父在,子不得專於行事,而其志之趣向可知,故觀其志。父没,則子可以行其志矣,其行實暴白,故觀其行。然三年之間,疾痛哀慕,其心方皇皇然、望望然,若父之存而庶幾於親之復見,豈忍以爲可以得行己志,而遽改以從己志哉?存得此心,則於事有不得不改者,吾迫於公議,不得已而改之,亦無害其爲孝矣。若夫其心自幸,以爲於是可以行己之志,而於前事不如己意者則遂遽改以從己之志,則不孝亦大矣,豈復論其改之當與不當哉?蓋孝子處心,親雖有存没之間,而其心一如父在,不敢自專。况謂之父道,則亦在所當改而可以未改者。三年之間,如白駒過隙,此心尚不能存,而一不如志,率然而改,則孝子之心安在哉?故夫子直指孝子之心,推見至隱,而言不 必主事言也。若乃外迫公議,内懷欲改,而方且隱忍遷就,以俟三年而後改焉,則但不失經文而已,大非聖人之意矣。妄論如此,不知稍不畔否?乞賜垂誨。
此説得之,然前輩已嘗有此意矣。更須子細體認,不可只如此説過。
「君子不重則不威」一章,程子曰:「人安重則學堅固。」范氏、游氏推明其説精矣,然味其經文,竊謂恐不若吕氏曰「學則知類通達,故不至於蔽固」。蓋若作一事説,則曷不曰「君子不重則不威,而學不固」乎?不重則不威,有篤敬意;學則不固,有致知意。red學固兼知與行而言,而夫子言之於此,則學又自有專説知意。 「主忠信」,竊謂忠信蓋誠實之意。蓋自理而言,則謂之誠實;自人所行而言,則謂之忠信,其實一也。故伊川曰:「忠信者,以人言之,要之則實理也。」「無友不如己者」,程先生以謂上蔡云「與不勝己者友,鈍滯了人」,此語誠是。然人之求友,固不可無此心,而亦不可必也。必欲求勝己者而後友,則勝己者亦不與我友矣。聖人用心不如是。子夏教其門人以擇交之道,曰:「可者與之,其不可者拒之。」此未爲過也。而子張猶以爲不可,則不勝己者不與之友,聖人氣象恐不如是。楊氏所謂「如己者,合志同方而已,不必勝己也」,似以此言爲當。銖嘗問之曰:「恐如此其弊或至於無責善輔仁之益。」先生曰:「道不同,不相爲謀。」然銖思之,終恐未安。蓋味聖人語意,正謂人好與不己若者處,故爲此言以戒之。「無」與「毋」通,禁止之辭。聞之李氏曰:「人皆求勝己者友,則愚與魯幾於無友矣。然 世人知與賢己處者常少,而軋己者常多,此學所以不進。有志於學,則不如己者宜非所友。」此意不知近是否?乞賜垂誨。
「學則不固」,程、范、游説是。「毋友不如己者」,李説是。
「顔子不改其樂」章,程子嘗曰:「昔受學於周茂叔,每令尋仲尼、顔子樂處,所樂何事。」銖豈當躐等妄論及此?但近見一朋友講論次説及此,覺得説入玄妙,且又拘牽於鮮于侁之問,使「顔子樂道,則不爲顔子之説」説入空寂去,因試妄意揣度,以謂聖賢所以皇皇汲汲者,正謂欲求得本心而已。苟得其本心以制萬事,則天下之樂何以加此?區區貧窶,豈足以累其心?顔子在陋巷,人不堪憂,而顔子獨樂者,正樂此而已。此與「求仁而得仁,又何怨」之意近似。孟子曰:「君子所性,雖大行不加,窮居不損。」所性,謂所得於性者。君子所得於性分之内,雖大行窮居不爲加損,樂莫大焉。不知如此揣度,不至大段礙理否?乞賜垂誨。
此等處不可彊説。且只看顔子如何做功夫,若學得它功夫,便見得它樂處,非思慮之所能及也。
《書·金縢》曰「我之弗辟,我無以告我先王」一段,按馬、鄭氏皆音「辟」爲「避」,其意蓋謂管、蔡流言,成王既疑周公,公乃避居東都二年之久,以待成王之察。及成王遭風雷之變,啓金縢之書,迎公來返,乃攝政,方始東征。所謂「罪人斯得」者,成王得其流言之罪人也。陳少南、吴才老從之,而詆先儒誅辟之説。銖竊謂周公之誅管、蔡與伊尹之放太甲,皆聖人 之變。唯二公至誠無愧,正大明白,故行之不疑,未可以淺俗之心窺之也。此「辟」字與《蔡仲之命》所謂「致辟」之「辟」同,安得以「辟」爲「避」?且使周公委政而去二年之久,不幸成王終不悟,而小人得以乘間而入,則周家之禍可勝言哉!周公是時不知何以告我先王也。觀公之告二公曰:「我之弗辟,我無以告我先王。」其言正大明白、至誠惻怛,則區區嫌疑有所不敢避矣。惟有此心無愧而先王可告也,自潔其身而爲匹夫之諒,周公豈爲之哉?妄意如此,乞賜垂誨。
「辟」字當從古注説。
《微子》篇曰「詔王子出迪,我舊云刻子」一段,銖於三仁之去就死生,未知其所以當留、當去、當死之切當不可易處。嘗讀《微子》書,見其所以深憂宗國之將亡,至於成疾爲狂、聵耄無所置身,其心切矣。然終不言於紂,以庶幾萬一感悟,而遽爲之去,是必有深意者。東坡則曰:「箕子在帝乙時,以微子長且賢,欲立之,而帝乙不可,卒立紂。紂忌此兩人,故箕子曰:『子之出,固其道也。我舊所云者害子,子若不出,則我與子皆危矣。』微子之告箕子,若欲與之俱去,然箕子曰:@『吾三人者各行其志,自用其心之所安者而已,人各自以其意貢于先王。』@微子去之,以續先王之國;箕子爲之奴,以全先王之祀;比干以諫而死,爲不負先王也。」而林少穎亦從其説,以爲二人處危 疑之地,身居嫌隙,不可彊諫,徒死又無益,故微子雖欲謀於箕子以救紂之顛隮,然箕子以謂「我興受其敗」,red猶言我起而諫,則受其禍。 不可以復諫,又不可居位,故微子遁逃以避禍,而箕子隱晦以自存。惟比干不處嫌疑,故彊諫而死。三人所處之勢不同,故各行其志,以自達于先王而已。審如是説,則微子、箕子皆未嘗諫,無乃屑屑然避嫌遠禍以苟存乎?唐孔氏曰:「『我興受其敗』者,我適起而受其禍敗,不可逃免。然殷滅之後,我不事異姓,不能與人爲臣僕,示必欲以死諫紂。但箕子之諫,適值紂怒未甚,故得不死耳。微子告二人而獨箕子答者,比干與箕子意同,經省文也。」竊謂孔氏去古未遠,red唐孔氏蓋推本安國之意。 其言必有所據。蓋嘗因是妄謂微子以宗國將亡,不勝其憂愁無聊之心,而謀出處於箕子、比干,故箕子爲言「我興受其敗」,不可逃免,當與宗國俱爲存亡。故雖商祀或至淪亡,我亦誓不臣屬他人。蓋將諫紂,紂不聽,亦不敢苟全逃死。而比干無一言者,孔氏所謂心同不復重言是也。其後比干果以諫死,而箕子乃不死者,比干初心豈欲徒死以沽名哉?所以諫者,庶幾吾言得行而紂改焉耳。紂既不改,而言益切,故紂遂殺之,則比干亦不得而逃死耳。箕子初心,亦豈欲隱晦自存、苟全其生哉?亦猶比干之諫,冀吾言得行而紂改焉耳。紂既不改而囚之,偶不死耳。紂囚之而不置之死,則箕子豈固欲自經於溝瀆而爲匹夫之諒哉!故因遂佯狂而爲奴,蓋亦未欲即死,庶幾彌縫其失,而冀其萬有一開悟耳。蓋諫行而紂改過者,二子之 本心也;諫不行而或死或囚者,二子所遇之不同爾。使紂而囚比干,意比干亦未敢即死也;使紂而殺箕子,箕子敢求全哉?二子易地則皆然矣。至於箕子爲微子之計,則其意豈不以謂吾二人者皆宗國之臣,利害休戚,事體一同,皆當與社稷俱爲存亡,不可復顧明哲保身之義?然而微子,國之元子也。往者紂未立,吾嘗言於帝乙而立子,帝乙不從而立紂,是以紂卒疑吾兩人。故吾舊所云者足以害于子,若起諫紂,則紂益生疑,非惟不從,害必先及子而併我危矣。死,分也,不足惜,而未有毫髮益於紂而遽死,可惜也。東萊所謂人先有疑心,則雖盡忠與言,而未必不疑。蓋疑心先入而爲之主是也。故微子不可留,但當遯逃而出,乃合於道。又况我與比干既留諫以事紂,則存亡未可知。萬一不死,罔爲人臣僕。此心已堅定,則亦不可使成湯以來廟不血食。况汝爲元子,又居危疑之地,義當逃去,萬有一全宗祀可也。此三子者,其制行不同,各出於至誠惻怛之心,無所爲而爲之,故孔子並稱「三仁」,或以此歟?妄意如此,乞賜諄切垂誨。
此説得之,《史記》亦説箕子諫而被囚也。
「咸有一德」,竊謂一者,其純一而不雜。德至於純一不雜,所謂至德也。所謂純一不雜者,蓋歸於至當無二之地,無纖毫私意人欲間雜之,猶《易》之常、《中庸》之誠也。説者多以「咸有一德」爲君臣同德。「咸有一德」固有同德意,而一非同也,言君臣皆有此一德而已。蘇氏曰:「聖人如天,時殺時生。君子如水,因物賦形。天不違仁,水不失平。惟一故新, 惟新故一。一故不流,新故無斁。」此語似是,不知可以作如此看否?乞賜垂誨。
此篇先言常德、庸德,後言一德,則一者,常一之謂。終始惟一,時乃日新。蘇氏説未的當,可更退步就實做工夫處看。
《盤庚》言其先王與其群臣之祖父,若有真物在其上,降災降罰,與之周旋從事於日用之間者。銖竊謂此亦大概言理之所在,質諸鬼神而無疑爾。@而殷俗尚鬼,故以其深信者導之,夫豈亦真有一物耶?乞賜垂誨。
鬼神之理,聖人蓋難言之。謂真有一物固不可,謂非真有一物亦不可。若未能曉然見得,且闕之可也。
銖竊謂《書序》之作出於聖人無疑。學者觀《書》,得其序則思過半矣。班固言《書》之所起遠矣,至孔子纂時,上斷於堯,下訖于周,凡百篇,而爲之序,言其作意。而林少穎乃謂《書序》乃歷代史官轉相授受,以《書》爲之總目者,非孔子所作。今玩其語意,非聖人,其孰能與於此哉?《書序》言:「成湯既没,太甲元年。」玩其語意,則是成湯没而太甲立。「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諸桐三年」,則是太甲服湯之喪,既不明,伊尹遂使居於湯之墓廬,三年而克終允德也。或者乃曰,《孟子》曰:「湯崩,太丁未立,外丙二年,仲壬四年。湯没六年而太甲立,太甲服仲壬之喪。」夫服仲壬之喪而廬於乃祖之墓,恐非人情。伊川謂太丁未立而死,外丙方二歲,仲壬方四歲,乃立太丁之子 太甲。@而或者又謂商人以甲乙爲兄弟之名,則丙當爲兄而壬當爲弟。豈有兄二歲弟乃四歲乎?按《皇極經世圖》紀年之次,則太甲實繼成湯而立無疑。不知外丙二年、仲壬四年之説當作如何訓釋?乞賜垂誨。
《書序》恐只是經師所作,然亦無證可考,但決非夫子之言耳。成湯、太甲年次尤不可考,不必妄爲之説。讀書且求義理,以爲反身自修之具,此等殊非所急也。
西伯戡黎,舊説多指文王,惟陳少南、吕伯恭、薛季隆以爲武王。吴才老亦曰:「乘黎,恐是伐紂時事。」red武王未稱王,亦只稱西伯而已。 銖按《書序》言「殷始咎周,周人乘黎」,則殷自此以前未嘗惡周也。殷始有惡周之心,而周又乘襲戡勝近畿之黎國,迫於王都,且見征伐,red黎在漢上黨郡壺關。紂都朝歌,上黨在朝歌之西。 此祖伊所以恐而奔告於受,曰:「天既訖我殷命。」曰「恐」,曰「奔告」,曰「訖我殷命」,則其事勢亦且迫矣,恐非文王時事也。文王率殷之叛國以事紂,而孔子亦稱其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爲至德,所謂「有事君之小心」者,正文王之事,孔子所以謂之至德也。當時征伐雖或有之,未必迫於畿甸。然《史記》又謂文王伐犬戎、密須,「敗耆國」。耆即黎也。《史記》文王得專征伐,故伐之。二説未知孰是?乞賜垂誨。
此等無證據,可且闕之。
服父母之喪而祭祀祖先,當衣何服?與居母喪而見父,居父母喪而見祖父母,其朔旦歲節上壽爲禮,各衣何服?父母在 而遭所生喪,red謂所出母。@ 不知合衣何服?合與不合設几筵、出聲哭?舅姑俱存,而子婦丁其父母憂,雖合奔喪,然卒哭後必當復歸,恐三年之服自不可改。遇節序變遷,不審可以發哀出聲否?見舅姑及從舅姑以祭,不知所易當何服?乞賜垂誨。
古者居喪,三年不祭。red見《曾子問》。 其見祖父母之屬,古人亦有節文,不盡記。然上壽之禮,自不合與所生母喪,禮律亦有明文,更宜詳考,亦當稍避尊者乃爲安耳。如女已適人,爲父母服朞,禮律亦甚明。若有舅姑,難以發哀,於其側從祭,但略去華盛之服可也。
答董叔重
人心之體,虚明知覺而已。但知覺從義理上去則爲道心,知覺從利欲上去則爲人心,此人心、道心之别也。所謂利欲如口之於味、目之於色之類,非遽不好,但不從義理上去,則墮於人欲而不自知矣。
亦是。
《中庸》之「中」字,本是指「時中」之「中」而言。然所以能時中者,以其有是不偏倚者爲本,故《中庸》之「中」實兼二義,非如「中和」之「中」專指性也。致中者,如立乎天地四方之中,未感者,無一息之不然。致和者,如處一堂一室之中,隨處得宜,無少乖戾,無時而不然也。或者有疑於「中庸」、「中和」二「中」字不同,故妄論如此,不知於《章句》意無大悖否?
「無一息之不然」,當改云「無一息之少差」。
曾點言志,氣象固是從容灑落,然其所以至此,則亦必嘗有所用力矣。知其所用力處,則知堯、舜事業點優爲之。然堯、舜事業亦非一事,要必如點用力,則不難爲。但道理自有淺深,所至亦有高下。點資質高,合下見得聖人大本如此,故其平日用力之妙,必有超乎事物之外而爲應事物之本者。其視三子規規於事爲之末者,固有間矣。然一事一物亦各有一事一物之理,學者大本功夫固當篤至,亦必循下學上達之序,逐件逐事理會到底,乃能内外縝密,親切不差。點言志甚高而行不掩焉,觀其舍瑟倚門,亦可見矣。蓋道理無纖毫空闕不周滿處,外面纔有罅漏,則於道體爲有虧矣。或謂曾點只是天資見得大頭腦如此,元不曾用力。又謂點已見到如此,天下萬事皆無不了者,恐皆一偏之論也。未知是否?
此條大概近似,而語意不密。且看它見得道理分明、觸處通貫處是箇甚底可也。
答董叔重
或曰:「天地之數五十有五,而大衍之數五十,何也?」銖竊謂天地之所以爲數,不過五而已。五者,數之祖也。蓋參天兩地、三陽而二陰,三、二各陰陽錯而數之,所以爲數五也。是故三其三、三其二而爲老陽、老陰之數,兩其三、一其二而爲少陰之數,兩其二、一其三而爲少陽之數,皆五數也。《河圖》自天一至地十,積數凡五十有五,而其五十者,皆因五而後得。故五虚中若無所爲,而實廼五十之所以爲五十也。red一得五而成六,二得五而成七,三得五而成八,四得五而成九,五得五而成十。無此定數,則五十者何自來耶? 《洛書》自一五行至九五福,積數凡四十有五,而其四十者,亦皆因五而後得。故五亦虚中若無所爲,而實乃四十之所以爲四十也。red一六共宗而爲大陽之位數,二七共朋而爲少陰之位數,三八成友而爲少陽之位數,四九同道而爲太陰之位數,不得此五數,何以成此四十耶? 即是觀之,《河圖》、《洛書》皆五居中而爲數宗祖。大衍之數五十者,即此五數衍而乘之,各極其十,則合爲五十也。是故五數散布於外爲五十而爲《河圖》之數,散布於外爲四十而爲《洛書》之數,衍而極之爲五十而爲大衍之數,皆自此五數始耳。是以於五行爲土,於五常爲信。水、火、木、金不得土不能各成一氣,仁、義、禮、智不實有之,亦不能各爲一德。此所以爲數之宗,而揲蓍之法必衍而極於五十以見於用也。不知是否?
此説是。
變者化之漸,化者變之盡。蓋化無痕迹,而變有頭面。逐漸消縮以至於無者,化也。陽化爲陰、剛化爲柔、暖化爲寒是也。@其勢浸長,突然改换者,變也。陰變爲陽、柔變爲剛、寒變爲暖是也。陽化爲陰,是進極而回,故爲退;陰變爲陽,則退極而上,故爲進。故曰:變化者,進退之象也。陽化爲陰、陰變爲陽者,變化也。所以變化者,道也。道者,本然之妙,變化者所乘之機。故陰變陽化而道無不在,兩在故不測。故曰:「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爲乎?」不審可作如此看否?
亦得之。
陰陽若以推行言之,不過一氣之運而已,所謂「一動一静,互爲其根」也。以闔闢言之,則有兩物,所謂「分陰分陽,兩儀立焉」也。既曰陰陽,又曰柔剛者,陰陽以氣言,剛柔則有形質矣。此猶四象之有老少,亦如以子、午、卯、酉分言陰陽也。不知是否?
闔闢與動静無異,《易》中以對待言者自多,不必引此也。
「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變化非因形象而後有也,變化流行非形象則無以見,故因形象而變化之迹可見也。日月星辰,象也;山川動植,形也。象,陽氣所爲;形,陰氣所爲。然陽中有陰,則日星陽也,月辰陰也;陰中有陽,則山陰而川陽。然陰陽又未嘗不相錯而各自爲陰陽,細推之可見矣。不知是否?
亦是。
「乾以易知」與「易則易知」之「知」字不同。「乾以易知」,「知」猶主也,「知」如「知郡縣」之「知」。蓋乾健不息,惟主於生物,如瓶施水,無他艱阻,故以易知太始也。「易則易知」,言人體乾之易,故白直無艱阻而人易知之也。
文義亦得之。
孟子曰:「口之於味也,目之於色也,耳之於聲也,鼻之於臭也,四肢之於安佚也,性也,red此「性」字專指氣而言,如「性相近」之「性」。 有命焉。red此「命」字兼理與氣而言,如「貧賤之安分,富貴之有節」是也。 仁之於父子也,義之於君臣也,禮之於賓主也,智之於賢者也,聖人之於天道也,命也。red此「命」字專指氣而言,所遇應不應,所造有淺深、厚薄、清濁之分,皆係乎氣禀也。 有性焉。」red此「性」字專指理而言,如「天地之性」之「性」。 不知可作如此看否?
此説分得好。
中和者,性情之德也。寂感者,此心之體用也。此心存,則寂然時皆未發之中,感通時皆中節之和。心有不存,則寂然者木石而已,大本有所不立也;感通者馳肆而已,達道有所不行也。故夫動静一主於敬,戒謹恐懼而謹之於獨焉,則此心存而所寂感無非性情之德也。不知是否?
亦是。
「極」之爲言究竟至極、不可有加之謂,以狀此理之名義,則舉天下無以加此之稱也。故常在物之中,爲物之的,物無之則無以爲根主而不能以有立。故以爲在中 之義則可,而便訓「極」爲中則不可。以有形者論之,則如屋之有脊棟,囷廪之有通天柱,常在此物之中央,四面八方望之以取正,千條萬别本之以有生。《禮》所謂「民極」,《詩》所謂「四方之極」,其義一也。未知推説如此是否?
是。
近見一書,名《廣川家學》,蓋董逌彦遠所爲。所論亦稍正,不知有傳授否?其爲人如何?如曰:「心者,性之所寓也。所貴於養心者,以性之在心也。」又曰:「形之靈者曰魄,氣之神者曰魂。既生魄矣,魄内自有陽氣。氣之神者,名之曰魂。附形之靈者,謂初生時耳、目、手、足運動,啼呼爲聲,此則魄之爲靈也。附氣之神者,謂精神性識漸有所知,此則附氣之神也。魂在魄先,附魄以神。」此等説得亦無甚病否?
既生魄,陽曰魂,謂纔有魄便有魂,自初受胞胎時已具足矣,不可言漸有所知,然後爲魂也。董氏有《詩解》,自謂其論《關雎》之義暗與程先生合,但其它文澀難曉。《集傳》中論京師之屬,頗祖其説。又據黄端明行狀説,圍城中作祭酒,嘗以僞楚之命慰諭諸生。它事不能盡知也。
近見曾彦和論「彭蠡既瀦」,引《漢志》豫章九水合于湖漢,東至彭澤入江;《禹貢》漢水入江而湖漢九水見遏於江北,於是自匯爲彭蠡。則彭蠡之水本受湖漢之水,欲入江而爲江、漢所遏,因却而自瀦。蓋漢水未入江之前,則彭蠡未瀦,故曰東匯澤爲彭蠡,此説自當。但又有曰彭蠡之瀦以受其江、漢,而不能絀蘇氏味别之説,則非也。又言九江即是洞庭,引《漢 志》沅水、漸水、元水、底水、叙水、酉水、澧水、湘水、資水皆合洞庭中,東入于江,江則過之而已,九水合于洞庭澤,故洞庭亦可名九江。若謂江分九道,則《經》當曰「九江既道」而不曰「孔殷」,當曰「播爲九江」而不曰「過九江」矣。然林少穎辨其不然,不知洞庭之澤果是受此水之入否?然彭蠡自有源,而非受江、漢而成,九江爲洞庭,而不在潯陽南,則無可疑矣。若彦和之於《禹貢》,雖未盡善,亦考索精詳,勝它人也。
曾彦和説《書》精博,舊看得不子細,不知其已有此説。但《漢志》不知湖漢即是彭蠡,而曰源出雩都,至彭蠡入江,此爲大謬,恐彦和亦不能正也。九江之説,今亦只可大概而言。恐當時地入三苗,禹亦不能細考。若論小水,則湖南尚有蒸、瀟之屬,况兼湖北諸水上流,其數不止於九。若實計入湖之水,只是湘、沅、澧之屬三四而已,又不能及九也。漢水未入江之前,彭蠡未瀦,此亦未是。江流甚大,漢水入之未必能有所增益也。大率今人不敢説經文有誤,故如此多方回互耳。
《孟子集注》「古公亶甫」下注云:「太王,公劉九世孫。」「五世而斬」下注云:「父子相繼爲一世。」按《史記》自公劉至古公凡十世,今謂九世,豈不數古公己身耶?然按《豳詩》集傳云:「公劉復修后稷之業,十世而太王徙居岐山之陽。」則疑《孟子集注》或錯「九」字否?又按《明道行狀》云:「先生五世而上居中山之博野,高祖始賜第京師。」則高祖,五世祖也,「而上」即爲六世,是通己身數矣。伏乞垂誨。
通數即計己身爲數,曰祖曰孫,則不當計己身。蓋謂之祖孫,則是指它人而言矣。史傳及今人文字以高祖之父爲五世祖甚多,無可疑也。
答董叔重
程先生論《中庸》「鳶飛魚躍」處曰:「與必有事焉而勿正心之意同,活潑潑地。」銖詳先生舊説,蓋謂程子所引「必有事焉」與「活潑潑地」兩語皆是指其實體,而形容其流行發見無所滯礙倚着之意。red其曰「必」者,非有人以必之,曰「勿」者,非有人以勿之者,蓋謂有主張是者而實未嘗有所爲耳。 今説則謂「必有事焉而勿正心」者,乃指此心之存主處;「活潑潑地」云者,方是形容天理流行,無所滯礙之妙。蓋以道之體用流行發見雖無間息,然在人而見諸日用者,初不外乎此心,故必此心之存,然後方見得其全體呈露,妙用顯行,活潑潑地,略無滯礙耳。所謂「必有事而勿正心」者,若有所事而不爲所累云爾,此存主之要法。蓋必是如此,方得見此理流行無礙耳。銖見得此説似無可疑,而朋友間多主舊説,蓋以程子文義觀之,其曰「與」曰「同」,而又以「活潑潑地」四字爲注云,則若此兩句皆是形容道體之語。然舊説誠不若今説之實。舊説讀之不精,未免使人眩瞀迷惑。學者能實用力於今説,則於道之體用流行當自有見。然又恐非程子當日之本意,伏乞明賜垂誨。
舊説固好,似涉安排。今説若見得破,則即此須臾之頃,此體便已洞然,不待説盡下句矣。可更猛著精彩,稍似遲慢便蹉過也。
性與氣雖不相離,元不相雜。孟子論性,獨指其不雜者言之,其論情、才亦如此。要必如程、張二先生之説,乃爲備耳。不知是否?
甚善。《集注》中似已有此意矣。
吕芸閣云:「性,一也。流形之分有剛柔昏明者,非性也。有三人焉,皆一目而别乎色,一居乎密室,一居乎帷箔之下,一居乎廣廷之中。三人所見昏明各異,豈目不同乎?隨其所居,蔽有厚薄爾。」銖竊謂此言分别得性氣甚明,若移此語以喻人物之性亦好。銖頃嘗以日爲喻,以爲大明當天,萬物咸覩,亦此日耳。蔀屋之下,容光必照,亦此日耳。日之全體未嘗有小大,只爲隨其所居而小大不同耳。不知亦可如此諭人物之性否?伏乞指誨。
亦善。
「周霄問君子仕乎」一段,霄意蓋以孟子不見諸侯爲難仕,故舉此問以諷切之。孟子所言,皆告以君子急仕之意。所引「《禮》曰諸侯耕助以供粢盛」一段,疑指爲貧而仕者言。蓋仕非爲貧也,然有爲貧而仕者,則君子於仕亦可謂急矣。然仕之心未嘗不急,仕之道則不可以急而不由其道也。蓋欲急仕者,君子之仁;不由其道不敢仕者,君子之義。義行則仁存,未有違義而可以爲仁也。大率孟子教人多因人情而制之以義,此所以卓乎!非異端之説所能知也。伏乞垂誨。
此章但言不仕無義,未見爲貧而仕之意。
《禮》曰:「别子爲祖,繼别爲宗,繼禰者爲小宗。有百世不遷之宗,有五世則遷之宗。」竊謂君適長爲世子,繼先君正統。 自母弟以下,皆不得宗。其次適爲别子,不得禰其父,則不可宗嗣君,又不可無統屬,故立爲先君之族,大宗之祖,所謂别子爲祖也。其適子繼之,則爲大宗。凡先君所出之子孫皆宗之,百世不遷。故曰大宗者,繼别子之所自出也。red吕氏言别子所自出者,謂别子所出之先君也。如魯季友,乃桓公别子所自出,故爲桓公一族之大宗。不知是否? 百世不遷者,以其統先君之子孫,而非統别之子孫也。@别子之庶長,義不禰别子,@而自爲五世小宗之祖。其適子繼之,則爲小宗。小宗者,繼别子庶子之所自出也。故惟及五世,五世之外則無服。蓋以其統别之子孫而非統先君之子孫也。不知是否?伏乞垂誨。
宗子有公子之宗,有大宗,有小宗。國家之衆子不繼世者,@若其間有適子,則衆兄弟宗之爲大宗;若皆庶子,則兄弟宗其長者爲小宗。此所謂公子之宗者也。别子即是此衆子既没之後,其適長者各自繼此别子,即是大宗。直下相傳,百世不遷。别子之衆子既没之後,其適長子又宗之,即爲繼禰之小宗。每一易世,高祖廟毁,則同此廟者是爲袒免之親,不復相宗矣。所謂五世而遷也。
《孟子集注·序説》言,《史記》言孟子受業子思之門人,注云:「趙氏注及《孔叢子》亦皆云孟子親受業於子思。」銖謂趙岐所注必有所考,《孔叢子》恐是僞書,似不必引此書。如何?
《孔叢子》雖僞書,然與趙岐亦未知其孰先後也,姑存亦無害。
《史記》謂《孟子》之書孟子自作,趙岐謂其徒所記。今觀七篇文字筆勢如此,決是一手所成,非《魯論》比也。然其間有如云「孟子道性善,言必稱堯、舜」,亦恐是其徒所記,孟子必曾略加删定也。此非甚緊切,以朋友間或有疑此者,嘗以此答之,恐未是也。伏乞垂誨。
或恐是如此。
答董叔重
「叄天兩地倚數」,天之象圓,圓者,徑一而圍三。叄天者,叄其一也。地之象方,方者,徑一而圍四。兩地者,兩其二也。故叄其一而爲三者,因圓象而有三數也;兩其二而爲四者,因方象而爲四數也。叄天兩地,則爲數者五,故天地之數皆五也。三三爲六,@則爲老陽、老陰之數;兩其三、一其二,則爲少陰之數;兩其二、一其三,則爲少陽之數。故叄天兩地者,數之祖也。未知是否?
圍四者,以二爲一,故其一陰而爲二,@故曰「叄天兩地」。今曰兩其二而爲四,則不得爲叄天兩地矣。天一而圍三,地一而圍四,然天全用而地半用,故叄天爲三而兩地爲二也。今曰二二爲四,非是。
揲蓍之數,以四爲主。蓋四者,數之用也。太陽一,少陰二,少陽三,太陰四,其 位四也。分揲掛歸必四營也,揲之亦必以四,故皆以四爲主。故老陽三十六,少陰三十二,少陽二十八,太陰二十四,皆四約之也。及其揲也,五四爲奇,五除掛一,四不除掛一,皆爲四者一,所謂奇也。九八爲偶,九除掛一,八不除掛一,則爲四者二,所謂偶也。是皆以四數爲主。不知是否?
四營恐與四揲不相關。
《河圖》之數,不過一奇一偶相錯而已。故太陽之位即太陰之數,少陰之位即少陽之數,少陽之位即少陰之數,太陰之位即太陽之數。見其迭陰迭陽,陰陽相錯,所以爲生成也。天五地十居中者,地十亦天五之成數。蓋一、二、三、四已含六、七、八、九者,以五乘之故也。蓋數不過五也。《洛書》之數,因一、二、三、四以對九、八、七、六,其數亦不過十。蓋太陽占第一位,已含太陽之數;少陰占第二位,已含少陰之數;少陽占第三位,已含少陽之數;太陰占第四位,已含太陰之數。雖其陰陽各自爲數,然五數居中,太陽得五而成六,少陰得五而成七,少陽得五而成八,太陰得五而成九,則與《河圖》一陰一陽相錯而爲生成之數者,亦無以異也。不知可如此看否?《啓蒙》言其數與位皆三同而二異:三同謂一、三、五。二異謂《河圖》之二,在《洛書》則爲九;《河圖》之四,在《洛書》則爲七也。蓋一、三、五,陽也;二、四,陰也。陽不可易而陰可易,陽全陰半,陰常從陽也。然七、九特成數之陽,所以成二、四生數之陰,則雖陽而實陰,雖易而實未嘗易也。不知是否?
所論甚當,《河圖》相錯之説尤佳。
陰陽以氣言,剛柔則有形質可見矣。至仁與義,則又合氣與形而理具焉。@然仁爲陽剛,義爲陰柔,仁主發生,義主收斂,故其分屬如此。或謂揚子雲「君子於仁也柔,於義也剛」,蓋取其相濟而相爲用之意。
仁體剛而用柔,義體柔而用剛。
「艮其背,不獲其身」者,止而止也,所謂「静而止其所」也。「行其庭,不見其人」者,行而止也,所謂「動而止其所」也。@静而止其所者,是只見道理所當止處,不見己身之有利害禍福也。動而止其所者,只見道理所當行處,不見在人之有彊弱貴賤也。古人所以舍生取義、殺身成仁者,不獲其身也。所以不侮鰥寡、不畏彊禦者,不見其人也。然惟不獲其身者,乃能不見其人。@故曰動静各止其所,而必以主夫静者爲本焉,所以自源而徂流也。程先生所謂「止於所不見,則無以亂其心,而止乃安」,是又就做工夫上言。
「不獲其身」、「不見其人」,推説甚善。然亦不專在此,日用精粗,蓋無不然也。程先生説自是其所見,如夫子《彖傳》、《文言》,未必文王之本意也。
答董叔重
辱惠問,并以長牋喻及銘墓之意,尤以愧仄。@今年多病異於常時,又以築室遷居之擾,殊無好况。文字本不能作,前後所辭甚多,但以叔重如此見屬,獨不可辭,因留來人。累日不得功夫,此三數日又覺傷冷,時作寒熱,意緒尤不佳。今日小定,方能力疾草定奉寄。又更與允夫訂之,或有疑則見告,可改也。但此間辭人之多,幸且勿廣爲佳。今所作先丈誌文易就,亦因得好行狀,故不費力。數年前,有相屬作一大誌銘者,事緒既多,而狀文全類《新唐書》體,至今整頓不得也。允夫所作令祖墓表尤佳,近歲難得此文也。
與黄子耕
祭禮極難處,竊意神主唯長子得奉祀,之官則以自隨,影像則諸子各傳一本自隨無害也。支子之祭,先儒雖有是言,然竟未安。向見范丈兄弟所定,支子當祭,旋設紙牓於位,祭訖而焚之,不得已此或可采用。然禮文品物亦當少損於長子,或但一獻無祝亦可也。
答黄子耕
熹數年來疾病日侵,患難交至,氣血凋瘁,大非往時之比。來日無幾,甚思與四方士友并力切磋,以求無負師傅之託而不可得。每一念之,徒增永歎而已。子耕近日所用工處頗得力否?向時説得「致知」兩字亦頗散漫,望更思之,復以見諭也。
答黄子耕
新除甚佳,闕亦不遠否?但聲利海中溺人可畏耳。前書所謂格物主敬者,甚善。但主敬方是小學存養之事,未可便謂篤行。須修身齊家以下,乃可謂之篤行耳。日用之間,且更力加持守,而體察事理,勿使虚度光陰,乃是爲學表裏之實。近至浙中,見學者工夫議論多靠一邊,殊可慮耳。
答黄子耕
時事傳聞不一,然亦未知是否。衰病閑散,既無所效其區區,亦不敢深問也。
示諭且看《大學》,俟見大指,乃及它書,此意甚善。但看時須是更將大段分作小段,字字句句不可容易放過,常時暗誦默思,反覆研究,未上口時須教上口,未通透時須教通透,已通透後便要純熟,直得不思索時此意常在心胸之間驅遣不去,方是此一段了。又换一段看,令如此數段之後,心安理熟,覺得工夫省力時,便漸得力也。近日看得朋友間病痛尤更親切,都是貪多務廣、匆遽涉獵,所以凡事草率粗淺,本欲多知多能,下稍一事不知、一事不能;本欲速成,反成虚度歲月。但能反此,如前所云,試用歲月之功,當自見其益矣。
至於作無益語,以本心正理揆之誠是,何補於事?但人不作自己功夫,向外馳走,便見得此等事重。若果見得自己分上合做底事千條萬端,有終身勉勉而不能盡者,則亦自當不暇及此矣。
答黄子耕
示喻爲學之意,甚善。但恐更須看令簡潔明白親切,令下功夫處約而易守乃佳耳。别紙兩條,亦覺繁雜。本末始終之説,只是要人先其本後其末、先其始後其終耳,不必如此多説也。格物只是就一物上窮盡一物之理,致知便只是窮得物理盡後,我之知識亦無不盡處,若推此知識而致之也。此其文義只是如此纔認得定,便請依此用功。但能格物,則知自至,不是别一事也。
格物致知只是窮理,聖賢欲爲學者説盡曲折,故又立此名字。今人反爲名字所惑,生出重重障礙,添枝接葉,無有了期。要須認取本意,而就中看得許多曲折分明, 便依此實下功夫,方見許多名字並皆脱離,而其功夫實處却無欠闕耳。
答黄子耕
示及疑義,比舊益明潔矣。但尚有繁雜處,且就正經平白玩味,久當自見親切處,自然直截簡易也。正淳、伯豐近皆得書,學皆進益可喜。泉、漳之間亦得一二學者,將來可望不虚爲此行也。但經界一事,恐未有人承當,而豪右不樂,異論蠭起,遂且悠悠耳。在官一年,不能爲民興利,而除害亦未能盡,此爲可恨也。長孺之去甚勇,但曾守解事,何乃至此?昨晚得趙帥書亦云然,甚可怪也。
答黄子耕
熹憂悴無憀,無足言者。治葬、結廬二事,皆在來年。今且造一小書院,以爲往來幹事休息之處,它時亦可藏書宴坐。然已不勝其勞費,未知來年復如何也。來喻云云,足見講學自脩之力,甚慰所望。所謂動上求静,亦只是各止其所,皆中其節,則其動者乃理之當然而不害其本心之正耳。近脩《大學》此章《或問》頗詳,今謾録去,可以示斯遠也。
或問喜、怒、憂、懼,人心之所不能無也。而曰有是一者,則心不得正而身不可脩,何哉?人之心湛然虚明,以爲一身之主 者,固其本體。而喜、怒、憂、懼隨感而應者,亦其用之所不能無者也。然必知至意誠,無所私係,然後物之未感,則此心之體寂然不動,如鑑之空、如衡之平;物之既感,則其妍媸高下隨物以應,皆因彼之自爾而我無所與。此心之體用所以常得其正,而能爲一身之主也。以此而視,其視必明;以此而聽,其聽必聰;以此而食,食必知味,身有不脩者哉?苟其胸中一有不誠,則物之未感而四者之私已主於内,事之已至而四者之動常失其節,甚則暴於其氣而反動其心,此所以反覆循環常失其正而無以主於身也。以無主之身應無窮之物,其不爲「仰面貪看鳥,回頭錯應人」者幾希。孟子所論平旦之氣與先立乎其大者,正謂此耳。
答黄子耕
熹湘中之行,初但以私計不便懇辭,然愚意尚無固必。既而乃有決不可行者,遂至投劾。諸公蓋已厭之,然猶不肯以此爲名,又以病辭,然後得免。世途艱險,乃至如此,本非欲以是爲高也。歸來已一年矣,而卜葬未遂,築室未成。自春來無日不病,見苦脚氣寒熱,伏枕已兩日矣。大抵血氣日衰雖是舊病,亦如新證,未知能復得幾時也。示諭爲學之意及《中庸》疑義,皆比舊儘詳密矣。病中看得恐不子細,略疏一二在别紙,餘俟旦夕附便奉報也。
别紙
所論二先生説《中庸》,以體用言之,甚善。
吕氏「詭激」之説,本亦無病。聖人之道,廣大寬平,豈以詭激爲事?但世之狃常習故者,借之以成其私,則不可不察耳。不可以此而廢彼也。
吕氏「盡心以知性」,此語有病。「躬行以盡性」,此却得之。蓋孟子言盡其心者,知其性也,則是人之所以能盡其心者,以其能知性故也。《大學》所謂知至而後意誠是也。
「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是「始生」之「生」,義與「産」字相似。
「忠信所以進德」,此段初只是解「終日乾乾」,是「終日對越在天」之義,下文因而説「天」字道理,其間有許多分别。如説「如在其上」、「如在其下」,亦只是實有此理,自然昭著,形而上爲道,形而下爲器。如今事物莫非天理之所在,然一物之中,其可見之形即所謂器,其不可見之理即所謂道。然兩者未嘗相離,故曰道亦器、器亦道。於此見得透徹,則亦豈有今與後、己與人之間哉!
「率性之謂道」,非是人有此性而能率之乃謂之道,但説自然之理循將去,即是道耳。「道」與「性」字,其實無甚異,@但「性」字是渾然全體,「道」字便有條理分别之殊耳。「脩道之謂教」,乃是聖人脩此道以爲 教於天下,如禮樂刑政之類是也。諸説多端,然細考程先生説,其要不過如此。其間亦有説得不相似處,恐是當時論亦未定也。
人心、道心之説,甚善。蓋以道心爲主,則人心亦化而爲道心矣。如《鄉黨》所記飲食衣服,本是人心之發,然在聖人分上,則渾是道心也。
答黄子耕
病中不宜思慮,凡百可且一切放下,專以存心養氣爲務。但加趺静坐,目視鼻端,注心臍腹之下,久自温暖,即漸見功効矣。
答黄子耕
熹初意到此即遣人招正淳、伯豐及余正叔,而此間事繁財匱,時論又方擾擾,令人憂懼,不知所以爲計,遂未能及。幸因書爲致此意,徐觀事勢如何,乃敢議此也。
答黄子耕
兩書皆領,所云云,何不安之甚?今日仕宦只是如此,既未免出來,只得忍耐,勉其力之所及而已。日用之間,更看自家分内許多道理甚底是欠闕底,隨處操存,隨處玩索,不妨自有餘樂,何至如此焦躁耶?所聞豈有是事?政使有,便遭貶責,亦是臣子之常分,但恨力不及耳。
答黄子耕
伏枕月餘,已分必死,自入夏以來,却 稍輕减。但今餘證狂來,@頗亦廢事。明年便當七十,據《禮》而論,亦合衰殘,無足深歎也。但此道衰微,方賴朋友潛思固守,以庶幾於久遠。年來僅得伯豐最爲可望,乃復盛年奄至大故,聞之傷悼,不能爲懷,非獨以平日往來遊好之情而已。聞其親年高,遭此何以堪處!江西朋友書來,却皆言其子曉事,此則猶爲不幸之幸。欲遣一人持書致奠,并弔其家,而力不能辦。今有書信,不免奉煩爲尋的便附往。若相去不遠,更得專人取其回書以來,尤所望也。所喻職事縷縷備悉,既是出來仕宦,此等自不能免。耗金文字,以目昏未能盡讀,然其大概已可見矣。改秩後,授一湖北、淮南僻縣,優哉悠哉,聊以卒歲,此乃今日最上策也。
答黄子耕
兩辱手示,得詳近况,良以爲慰。竟從銓部調遠邑而歸,既無冒進之嫌,又絶矯亢之累,所處甚精,吾黨足以增氣矣。甚幸甚賀!聞湖北深僻,民少事稀,無迎送督促之煩,以優游讀書,此今日仕宦之最佳處。想歲下了却令兄位下一二事,便可行矣。自分寧取道,應亦不遠,但恨相望益遠,衰晚沈痼,無復相見之期,此爲恨耳。伯豐子弟如何?自其云亡,念之不能已。蓋朋友中敏悟未有其比,意其它日可以任傳付之責者,非獨爲遊好之私情也。
答黄子耕
知赴官有期,僻遠之鄉,官事簡少,可以讀書進學。若如此實做得三年功夫,比之奔走塵埃、俯仰應接,殊未爲失計也。來喻更欲於經史中求簡易用功處,此亦别無它巧,只是且將所已學者反復玩味,不厭重複,久之當覺意味愈深遠、理致愈明白耳。此外,昔所未學亦有切於修己治人之實者,更以暇時量力探討,使其表裏精粗通貫浹洽,則於本原之地亦將打成一片,無處不得力矣。有如衰朽,百病交攻,常時氣滿心腹,今日乍寒,痛甚幾不能起。觀此氣象,餘日幾何?然每開卷,及與朋友講論,未嘗不覺其有起予之益。况如賢者,春秋尚富、精力尚彊,其可不自勉乎?
安仁經界文字,其畫一中所言户部行下者,即是李仲水所行。@其言本縣措置者,即是當來邑中推廣。其説雖未及一一細觀,然亦可以見其不苟之意。鄉在臨漳,訪問打量算法,得書數種,比此加詳。然鄉民卒乍不能通曉,反成費力。後得一法,只於田段中間先取正方步數,却計其外尖斜屈曲處,約凑成方,却自省事。恨爲私意浮議所摇,不得盡力其間,以見均田平賦之效。今讀所示,尤使人悵然也。
答曹立之
伊川先生帖摹勒甚精,石已謹具,但工力未至,更旬日亦當可成。或即去此,亦可 屬同官畢其事也。范詩無甚發明,不知前輩讀書何故却只如此苟簡?不可曉也。熹近得蜀本吕與叔先生《易説》,却精約好看。方此傳寫,或未見,當轉寄也。録示陸兄書意甚佳,近大冶萬正淳來訪,亦能言彼講論曲折,大概比舊有間矣,但覺得尚有兼主舊説,以爲隨時立教、不得不然之意。似此意思,却似漸有揜覆不明白處。以故包顯道輩仍主先入,尚以讀書講學爲充塞仁義之禍。red此語楊子直在南豐親聞其説。 而南軒頃亦云傅夢泉者揚眉瞬目云云,恐不若直截剖判,便令今是昨非平白分明,使學者各洗舊習,以進於日新之功,不宜尚復疑貳祕藏以滋其惑也。旦夕亦有人去臨川,自當作書更扣陸兄也。進賢宰昨日亦得書,論《易》數條,已據鄙見報之,未知以爲如何耳。
答曹立之
所録示二書,甚善。但所謂不可以一説片言立定門户,則聖賢之教,未嘗不有一定之門户以示衆人。至於逐人分上,各隨其病痛而箴藥之,則又自有曲折,然亦分明直截,無所隱祕回互,令人理會不得也。隨己分修習、隨己見觀書,學者只得如此。其至不至,明道與不明道,則在其人功力淺深,恐亦不可謂此爲雖不中不遠者,而别求顔、曾明道,見古人用心底奇特工夫也。極欲一見渠兄弟,更深究此,而未可得。向許此來,今賤迹既不定,想其聞此旱暵,又未必成來,深以爲恨也。程丈諸説,亦有鄙意所未安者,以未參識,不欲劇論。但未知立之見得「宥辟未發」等語如何?若已無疑, 即不須論矣。立之所疑太極之説甚當,此恐未易以口舌争也。
輔養人主心術與開陳善道、排抑佞邪,正是相資爲用,不可作兩事。看如公仲之事,則人主本有畏相畏義之心,而近習之智尚淺,故其爲蔽也未深,是以幸而有濟。若使趙侯之歌者先覺其所薦之能害己,而有以間之,則公仲者又如何而爲計邪?元祐諸公不能開導君心,固爲有罪;然謂不當斥逐小人,使至相激,則亦未通。但當時施行有過當處,此則不可不監耳。陳太丘亦是不當權位,故可以逶迤亂世而免於小人之禍。若以其道施之朝廷而無所變通,則亦何望其能有益於人之國哉?然此恐亦姑論其理之當然,若熹自爲之,則必有甚於元祐諸公之所爲,而陷於范滂、陽球之禍必矣。氣質一定,不能自易,奈何奈何?
近得程丈文字,論及黍尺制度,此中無人及文字可討論,尚未及報。但告糴進賢,甚蒙其留意,亦以此取怒於府帥,使人不自安也。立之所與趙子直論事甚佳,如熹自度,必不能濟當世之務。然渠輩作此議論見識,亦適可保身,不犯世患耳;其不能濟世,恐亦無以異也。
答萬正淳
心生道之説,恐未安。大抵此段是張思叔所記,多以己意文先生之辭,恐不能無少失真也。@「繼之者善」,「繼」之爲義,接續之意。言既有此道理,其接續此道理以生萬物者莫非善,而物之成形即各具此理 而爲性也。試以此意推之,當得其旨也。
答萬正淳
所論大概只是如此,@但日用間須有箇欛柄,方有執捉,不至走失。若只如此空蕩蕩地,恐無撈摸也。「中」,只是應事接物無過不及,中間恰好處。閲理之精,涵養之久,則自然見得矣。
答萬正淳
人傑昨答伯豐書云:「示及浩氣説,所謂『浩然之氣,集義所生,既與道義渾然而無間,然道義則實助之,以達其用。是氣雖生於集,而其充也却能爲道義之助』。此數語發明《集注》之説,甚佳。子約以爲未安,乃是大綱上看得不分明。但上蔡語,子約辨之似當。然上蔡本因孟子『鄉爲』、『今爲』之言而生血氣盛衰之論,則上蔡之論亦未可專以爲非也。」觀子約之論,誠可見其用功實處,但鄙見竊謂界分有未甚明,故其論辨多疵病,不審先生以爲如何?
子約之病,乃賓主不明,非界分不明也。不知論「集義所生」則義爲主,論「配義與道」則氣爲主,一向都欲以義爲主,故失之。若如其言,則孟子數語之中兩句已相複矣,天下豈有如此絮底聖賢耶?子約見得道理大段支離,又且固執己見,不能虚心擇善,所論不同處極多,不但此一義也。伯豐説得極分明,朋友間極不易得,因來喻及此, 爲之感歎不能已。然子約之老成質實,今尤難得,但恨未有道理唤得他醒耳。
人傑昨得伯豐書云:「必大向以鳶魚之説請益于紫陽,尚未得報。近得直卿書,與鄙見合。試商確之,却以見教。」直卿書云:「『浴沂』一章,終是看不出。喟然而歎,夫子與點之意深矣。《集注》云:『日用之間,無非天理流行之妙,曾晳有見於此,故欲樂此以終身。』如此,却是樂此天理之流行,而於本文曾晳意旨恐不相似。榦竊意恐須是如此,天理方流行,中心斯須不和不樂,則與道不相似,而計較係戀之私入之矣。夫子無意必固我,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政是此意,直是與天地相似。《易》曰『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爾思』,夫子傳之曰:『天下何思何慮?』聖人豈教人如死灰槁木,曠蕩其心、徜徉其志也哉?@張子曰:『湛一性之本,攻取氣之欲。』物各付物,而無一毫計較係戀之私,則致廣大而極高明,雖堯、舜事業,亦不能一毫加益於此矣。後來邵康節先生全是見得此意思,明道先生詩中亦多此意。此是一大節目,望詳以見教。」人傑竊謂「浴沂」一章,《集注》甚分明,無可疑者。其説曰:「曾點之學,有以見夫天理本然之全體,無時而不發見於日用之間,故其胸中灑落,無所滯礙,而動静之際從容如此。及其言志,則又不過樂此以終身焉,無他作爲之念也。」乃是曾點見得天理之發見,故欲樂此以終身。今直卿所云,固是道 理高處,然其本意却謂須是如此,天理方流行,則是先有曾點之所樂,方得天理之流行也。人傑竊恐全體大用未能瞭然於心目間,而欲遽求曾點之所樂,則夫事物未接之時,此心平静,胸中之樂固或有時而發見;然本根不立,憑虚亡實,亦易至消鑠矣。蓋與《集注》之意未免有差也。伯豐所見與之相合,鄙意却未敢以爲然。伏乞賜教。
《集注》誠有病語,中間嘗改定,亦未愜意。今復改數句,似頗無病,試更詳之。直卿之説,却是做工夫底事,非曾點所以答「如或知爾,則何以哉」之問也。况論實做工夫,又却只是操之而存是要的處,不在如此曠蕩茫洋無收接處也。甘節吉甫亦來問此事,并以示之。
曾點之學,蓋有以見夫人欲盡處天理渾然,日用之間隨處發見,故其動静之際從容如此。而其言志,則又不過即其所居之位,適其所履之常,而天下之樂無以加焉。用之而行,則雖堯、舜事業亦不外此,不待更有所爲也。但夷考其行,或不揜焉,故不免爲狂士。然其視三子者規規於事爲之末,則不可同年而語矣。所以夫子歎息而深許之。
答萬正淳
謝氏曰:「義重於生,則舍生取義;生重於義,則當舍義取生。最要臨時權輕重以取中。」愚謂舍義取生之説未當。所謂生重於義者,義之所當生也。義當生則生,豈謂義與生相對而爲輕重哉?且義而可舍,則雖生無益矣。如此,則所爲臨 時權輕重者,將反變而爲計較利害之私矣,尚安能取中乎?
此論甚當,故明道先生曰「義無對」。
楊氏謂「高明者,中庸之體;中庸者,高明之用」,恐不可以體用言。
此説亦是。
楊氏解「知者過之」爲極高明而不知中庸之爲至,解「賢者過之」爲尊德性而不及道問學,恐未安。極高明而道中庸,尊德性而道問學,是徹上下、貫本末工夫,皆是一貫,無適而非正也。如楊氏之説,則上下、本末可離而爲二矣。
大概得之,更宜體味。
游氏引鄒衍談天、公孫龍詭辨爲智者之過,亦未當。若佛、老者,知之過也。談天、詭辨,不足以爲知者之過。
知者之過非一端,如權謀、術數之類亦是。龍、衍乃是誑妄,又不足以及此。
吕云「剛而寡欲,故能中立而不倚」,夫中立不倚者,湛然在中,無所偏倚而義理全具者也,「剛而寡欲」恐不足以言之。引柳下惠之行爲和而不流,夫下惠固聖之和矣,然孟子推其有不恭之弊,則與《中庸》所謂和而不流者亦異矣。又引「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與夫「獨立不懼,遯世無悶」者爲中立而不倚,夫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是乃清者之德,豈可便謂之中立不倚哉?獨立不懼,遯世無悶,固是有中庸之德,而窮困在下者如此。然專以此事解釋中立不倚之義,則名義非所當矣。蓋獨立不懼、遯世無悶者,以操行言;中立而不倚,以理義言也。
中立不倚,亦只是以行言。所引「獨立不 懼」者近之,「不倚」是無所阿附之意。
吕氏解「素隱」爲方鄉乎隱,「素隱行怪」爲未當行而行之,且舉《易》之「隱而未見」與孟子之論狂者爲證,恐非本意。素隱行怪,乃是無德而隱,而爲怪僻之行者爾,意甚分明,何必曲爲之説乎?
吕説未安。
侯氏以夷、齊、下惠爲素隱行怪,恐失之太過。若晨門、荷簣、沮、溺、莊、列之徒,乃可以當此名。夷、齊、下惠雖未爲中庸之至,然皆大賢事業,恐未易以此名加之也。
亦是。
吕氏説「費隱」一章,固多差舛,然論知與能一段雖非正意,却説得易知簡能確實明白,有所發明。
此不記得,無本可檢。
游氏説多不可曉,但謂「其大無外而中無不周,故天下莫能載;其小無間而中無不足,故天下莫能破」,此説爲無病耳。然上文本謂君子之道無往而不中,@則其下「中」字有未當耳。
既曰未當,便不可謂之無病。
程子曰:「『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吾亦欲無加諸人』,《中庸》曰『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正解此兩句。」恐是一時問答之語。當以《論語》解仁恕之别爲正。
是。
《或問》稱吕氏一本語尤詳實,深可玩味,未見有可玩味處。謂道雖本於天而行之者在人,非此章之正意。忠恕不可謂之道,而道非忠恕不行,此所以言違道不 遠,其意亦恐未安。觀程子降一等之説與掠下教人之説,斯可見矣。其論四者未能之説,則曰:「盡人倫之至,通乎神明,光于四海,有性焉,君子不謂之命,則雖聖人亦自謂未能。」夫以盡人倫之至而自謂未能猶可也,通神明而光四海,奚暇遽論及此哉?red今觀吕氏論四者未能之説亦有意,恐未容輕議。
吕氏説恐亦不得此句之讀,更試考之。
游氏引「其則不遠」爲盡己之忠,不以道責人而以人治人,取其「改而止」爲盡物之恕,似乎其語未當。楊氏説「以人治人,仁之也,伊尹以斯道覺斯民是也」,恐不當其義。red今觀楊氏説,亦有可取。
宛轉説來亦可通,但恐不必如此説,枉費言語。
張子謂「君子之道,天地不能覆載」,恐失之太高。子思雖云「天下莫能載」,復云「天下莫能破」,大小兼該可也。戾天躍淵,亦以範圍之内言之。今言天地莫能覆載,則過矣。
亦是。
謝氏説:「致生之故其鬼神,致死之故其鬼不神,何也?人以爲神則神,人以爲不神則不神矣。」按夫子致生致死之説,本爲明器發也。以致死之爲不仁,故必有是明器;以致生之爲不智,故爲是明器而不可用,故曰神明之也。謝氏之意,則與此不同矣。又其説主乎致生,故謂人以爲神則神。如此,則所謂鬼神者,其有無專係乎人心而已,無乃似流於作用是性之失乎?又曰「以爲有亦不可,以爲無亦不可,這裏有妙理」;又曰「自家要有便有,要無便無」,皆是此意。
記得《論語説》中似有「當生者使人致生之,當死者使人致死之」,此却有理。red謝氏《論語説》曰:「陰陽交而有神,形氣離而有鬼。知此者爲智,事此者爲仁。推仁智之合者可以制祀典。祀典之意,可者使人格之,不使人致死之;不可者使人遠之,不使人致生之。致生之故其鬼神,致死之故其鬼不神。」則鬼神之情狀,豈不昭昭乎?
侯氏曰:「消息盈虚,往來神明,皆是理也;吉凶悔吝,剛柔變化,皆是物也。」恐難分明。愚謂是數者皆物也,而有理存焉。又曰:「以陰陽言之則曰道,以乾坤言之則曰易,貫通乎上下則曰誠。」夫道非陰陽也,所以一陰一陽者,道也,程子固言之矣。《繫辭》止曰乾坤其易之門、易之藴,而謂易爲乾坤,則非也。且既以貫通上下爲誠矣,而又曰:「總攝天地,斡旋造化,動役鬼神,闔闢乾坤,萬物由之以生死,日月由之以晦明者,誠也。」則是誠者乃一作用之物,有似乎《陰符經》之云者,而不可謂之貫通上下矣。既以鬼神爲形而下者而非誠矣,又曰「誠無内外、無幽明,故可格而不可度射」,審如此説,則《詩》當云「誠之格思」,而不當言「神之格思」也。凡此自相矛盾,有不可曉者,不審如何?
看得是。
「顔雖夭,而不亡者存」,《或問》以爲侯氏之説,而《集解》繫之楊氏説後,孰爲誤也?
似是楊氏、侯氏皆有此語。更考之,若無,即是誤也。
吕氏、楊氏引三年之喪,皆有爲妻之文。按:夫爲妻服,齊衰杖期。而《左氏傳》昭公十五年王太子壽卒,王穆后崩,晉叔 向曰:「王一歲而有三年之喪二焉。」杜氏注云:「天子絶期,惟服三年。故后雖期,通謂之三年喪。」審此,則是天子之后母儀天下,后之喪,天子可以絶期而不服。故服其喪而通謂之三年也。據經文,既曰「三年之喪達乎天子」,又曰「父母之喪,無貴賤,一也」,則是三年之喪有爲長子、爲妻與嫡孫爲祖,故别乎父母之喪也。所謂達乎天子,則是三年之喪亦有通乎上下者矣。今律文與温公《書儀》皆無爲妻之文,獨吕氏、楊氏引叔向之説,而吕氏之説有可疑者。吕氏之説曰:「三年之喪達乎天子者,三年之喪爲父、爲母、適孫爲祖、爲長子、爲妻而已。天子達乎庶人,一也。」似與今文本旨與今律文、《書儀》皆不同。蓋經文分三年之喪與父母之喪,而吕氏則合之。律文、《書儀》載夫爲妻杖期,而吕氏則皆以爲三年也。楊氏之説曰:「三年之喪爲長子、爲妻與嫡孫爲祖,故王太子壽卒,穆后崩,而叔向云云。蓋天子爲子、爲妻,通謂之三年之喪也。故曰三年之喪達乎天子。父母之喪則自天子至於庶人,無貴賤,一也。」信如楊氏之説,則與經之本文無戾,而與叔向、杜預之言皆合矣。愚謂三年之喪,@爲長子與嫡孫爲祖三年者,@主當爲後者言之。爲妻三年者,主天子絶期而言之也。蓋在大夫士庶之長子、長孫,有當爲後者,有不當爲後者,故有服三年與不服三年之别。妻之喪,則自大夫以下皆服期,故是三年者惟天子 皆服之,故曰達乎天子也。
恐三年之喪,只是指父母之喪而言。下文「父母之喪無貴賤,一也」,便是解所以達乎天子之意,與孟子答滕文公語亦相類。
游氏「至貴在我,至富在我,至願在我,生生在我」之説,恐非聖人意思。
此等皆衍説。
《集注》曰:「仁者,心之德、愛之理也。」其言之不一,何耶?蓋仁有偏言者,有專言者。專言者,心之德也。程子、《西銘》之意是也。偏言者,愛之理也。愛之所施,則親親、仁民、愛物是也。
固是如此。然心之德即愛之理,非二物也,但所從言之異耳。
所謂道者,君臣、父子、夫婦、昆弟、朋友之交是也。所謂德者,智、仁、勇三者是也。此聖人之所謂達道、達德,天下公共之理也。此外更無他道。後世學者惑於異端,求玄求妙,窮高極遠,而不知道果在此而不在彼也。孔子曰:「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君子道者三,我無能焉。」聖人非果不能也,亦非姑爲自謙之辭也,蓋欲學者知道之極致不在他求,而人倫之至即斯道之所在也。
吕氏曰:「所謂道者,合天、地、人而言之。所謂仁者,@合天、地之中而言之。」夫道固所以合天、地、人而言,然方論修身以道,則不必遽及於此也。孟子論仁,只説「仁,人心也」,「惻隱之心,人皆有之」,則「仁者,人也」之意自是分明。今曰合天地之中所謂仁者而言,則似謂一 人不足以爲仁,必合天下之人而後足以爲仁也。是其爲言大而無當,不若「人皆有之」等語爲明白切要而詳盡也。
以上二段皆當。
吕氏以知所以治人爲聞一以知二,知所以治天下國家爲聞一以知十,恐未安。夫治人、治天下國家,猶曰安人、安百姓云爾,皆修身之効也。聞一知二與聞一知十,自是分量不同,皆窮理修身之事,豈可引爲比也?
此等處不必深辨。
楊氏曰:「力行則能推其所爲,故近仁。」楊氏之意,蓋指孟子「彊恕仁莫近」之意,而謂推其所爲乃恕之事,故引之以解近仁也。夫推其所爲,正古人所以大過人之事。以其猶待乎推,所以未遽可謂之仁。今楊氏舉此以解力行近仁之説,似不爲過。而《或問》謂其不可曉,何也?
如此,則「仁」字只就愛上説了。
楊氏論誠身一節,失之輕易。其論誠,則曰:「非自外得,反求諸身。」而不知不明乎善,則心不可得而誠。論不誠,則曰:「豈知一不誠,他日舟中之人皆是爲敵國。」而不知所謂不誠亦儘有淺深也。又引莊周鷗鳥之説而曰:「忘機則非其類可親。」則其所以説誠身者益差矣。又曰:「反身而至於誠,則利仁者不足道也。」夫反身而至於誠,正利仁之事;若安仁者,則不待於反,亦不待乎至於誠而自誠矣。
鷗鳥以下,所論得之。
《或問》謂:「隱之見、微之顯,實之存亡而不可揜者也。」「存亡」字有誤否?
心廣體胖,實之存也;如見肺肝,實之亡 也。此當時立文之本意,然語誠有病,當改之耳。
謝氏曰:「誠是無虧欠,忠是實有之理,忠近於誠。」正倒説著,忠是無虧欠,誠是實有之理。蓋盡己之謂忠,一有不盡,是有虧欠也。以其自盡者言之,則謂之忠;以其實有者言之,則謂之誠。謂忠近於誠,亦非也。又曰:「有我不能窮理,人誰識真我?何者爲我?理便是我。」其言過高而且怪。理者,天下之公,認之爲我,則驕吝益肆矣。
得之。
《章句》中解致曲一段,乃是程子之説。然一曲之誠至於則形、則著、則明者,是一曲之誠充擴發見而至於無所不誠,故能變化否?而《章句》與程子之説但稱一曲之誠著見光輝,而所謂誠能動物,止一曲之誠耶,將無所不誠而能動物耶?若張子以明爲餘善兼照,楊氏以明爲無物不誠,豈疑此而爲説也?故楊氏曰:「曲能有誠,誠在一曲也。明則誠矣,無物不誠也。」竊疑楊氏之説不爲無理。
此章所言,正是一曲之誠,然致曲者固無曲之不致也。經雖不言,意自可見。張、楊之説,恐未爲得,不若程子之言爲當。
吕氏曰:「學不厭,所以致吾知;教不倦,所以廣吾愛,自入德而言也。」亦恐未安。子貢之論學不厭、教不倦爲仁智,正所以形容夫子之聖,自是成德事,豈可以入德言之乎?
得之。
楊氏曰:「《大學》一篇,聖學之門户,其取道甚徑。」夫聖人之道自有等級,由其所造之地如何耳,非可以徑取也。
「甚徑」亦言其平直而無回曲耳。
吕氏曰:「誠與神交感,則同心者無不應;德與氣同運,則同類者無不化。」蓋誠者德之至實,神者氣之至妙。誠與神以其精者言之,故曰交感則同心者無不應;德與氣以其統體言之,故曰同運則同類者無不化。
吕説恐亦未可以爲至論。
謝氏謂「帝是天之作用處」,自然之理恐不可以作用言,如程氏謂以主宰謂之帝,則善於形容者也。
得之。
楊氏曰:「無息者,誠之體,不息所以體誠也。」非也。無妄者,誠之體;不息者,誠之所爲也。
得之。
「尊德性而道問學,致廣大而盡精微,極高明而道中庸」,程子只解極高明而道中庸,所謂二事。@中庸,天理也。天理固高明,不極乎高明不足以道中庸。豈以極乎高明者是乃中庸之道,非别有高明也?又曰:「理則極高明,行之只是中庸。」以此而例上二句,則意皆明矣。然此乃兼費隱、貫上下之極至者言之,須得張子逐句一義一段之説,其義始備。其曰尊德性,須是將前言往行、所聞所知以參驗,恐行有錯;致廣大須盡精微,不得鹵莽;極高明須道中庸之道,互相發明,斯無餘藴矣。今觀《或問》之説,乃謂吕氏因張子之意,須更以謝、楊二説足之,其義始備。愚謂三子之説皆非《中庸》之正意,謂之各是一説可也。
吕氏曰:「雖有問學,不尊吾自得之性,則問學失其道;雖有精微之理,不致廣大,則精微不足以自信;雖有中庸之德,不極高明以行之,則同汙合俗。」今未暇辨乎其他,所謂「雖有中庸之德,不極高明以行之,則同汙合俗」,則是高明、中庸自是兩事,不相關涉。不能極乎高明,則道中庸者乃同汙合俗耳,豈有同汙合俗而尚可謂之中庸乎?豈有同汙合俗之中庸必極高明以行之而復異乎?此乃緣文立義,而未究程、張之指與夫此章之正意也。且既以德性、廣大、高明皆至德,問學、中庸、精微皆至道,其言雖不能無失,而其意則不害其爲兼舉全體。今曰失道與同汙合俗之云,則至德果如是乎?又以道之在我、道之全體、道之上達分始、中、終之序,而謂不先立乎此、充乎此、止乎此之類者,@其失同出一轍,今不暇復辨也。游、楊之説,皆以先後循序而言,則亦恐非正意,特其解經之一説爾。大抵此五句之義,乃是聖賢竭其兩端之教,不容偏廢,或偏於一,則必陷於異端曲學,而不足以知道學之全。然而學者之病,往往多欲進於德性、廣大、高明之域,而於所謂問學、精微、中庸者不留意,或爲之而不知盡其義、極其至焉。則其所謂德性、廣大、高明者,是烏足以爲德性、廣大、高明哉?程、張之説深得乎此,而吕氏之説之意,則所重者在德性、廣大、高明,所輕者在問學、精微、中庸,則正與張子之説相反,豈得爲因其意乎?
楊氏又以温故知新爲道問學之事、敦厚崇禮爲道中庸之事,亦恐失之遷就。本文之意,蓋謂温故者多不知新、敦厚者少能崇禮,與上三句相類耳。若必遷就其説,則温故知新亦可以爲盡精微,而敦厚崇禮亦可以爲尊德性矣。又曰:「道中庸而不極乎高明,則愚不肖者之不及。」則是凡愚不肖皆可以道中庸乎?比吕氏則甚焉者也。侯氏之説,尤無倫次。既以禮爲道之物,其名禮者既失之矣;又以和而至合,内外以和行,使萬物各當其分謂之禮,禮各有其物謂之儀,則言禮又不經矣。繼之曰:「統而言之則曰道,分而言之則仁者見之謂之仁,智者見之謂之智,學禮者見之則謂之禮可也。」先後不倫,輕重失當,果何爲哉?特其辨楊氏「道非禮不止」之言之失,則似可取耳。其它至德至道之説、求仁上達之説,@文義皆失之矣。
此段未安。
二十九章「三重」之説,程子言之,侯氏述焉。程子所謂「此與《春秋》正相合」者,意尤親切。而侯氏所以發明者,亦詳備而可觀。通乎此,則一章之義首尾通貫、意脉接續,深有餘味。且又承上章夫子所言三代之禮,則「三重」爲三王之禮所重之事,亦可信矣。若如《章句》所從吕氏之説,固亦可通,但意味不如程子之長,且一章文意斷續。如所謂上焉者指夏、商,下焉者指孔子,則是非惟夏、商之禮全不可用,而孔子之善亦無所施。然則夏時、商輅與夫《春秋》之作謂之何 哉?若謂其不必如此説,則下文繼之以「故君子之道」,是上焉下焉皆不可用明矣。《章句》、《或問》考究推明,其必不苟,幸明辨而明告之。
更思。
侯氏舉明道「堯、舜事業如太虚中浮雲」之説,以解「故曰配天」一段,其引據已不親切。繼之曰:「尚可得而言也。若夫至誠,又非特如天如淵,配天而已。」却是説至聖不如至誠,@豈有此理?
至聖、至誠,非有優劣。然「聖」字是從外説,「誠」字是從裏説。
吕氏説「以中立大本,以庸正大經」以下,恐皆未安。姑辨此二句。大本即中也,大經即庸也。經綸大經,立大本,即是盡此中庸之道。若謂以中而立大本,以庸而正大經,則中與大本、庸與大經皆二物也。至謂大經之正,親親、長長、貴貴、尊賢,又發明紛揉會同、更相爲用處儘有功。然而不若只論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五者爲尤盡大經之義也。
得之。
楊氏曰:「大經,天理也。惇典敷教,所以經綸之也。大本,中也。建其有極,所以立之也。化育,和也,窮神而後知之也。」惇典敷教,即是經綸大經,即是天理,非惇典敷教之外别有天理爲大經也。建其有極,固與立大本之義不同,然所謂建其有極,所以立大本,莫却無病否?以化育爲和,則其失明矣。自「聖人,人倫之至」以下,與侯氏之失同而又甚焉。
惇敷是經綸,典教是大經,建是立,極是本。
侯氏「誠則經綸之」以下,其失與吕氏言「以中立大本」者同。蓋本文之意謂惟天下至誠者固能如此,非是以誠去立之知之也。
「知遠之近,知風之自,知微之顯」,乃承上文「尚絅」之意,起下文「不愧屋漏」與「慎獨」之端。蓋道雖無所不備,而其所以不可離者實在於戒謹恐懼之際。惟君子不愧屋漏,是所謂知遠之近、知風之自也。隱微之間,雖人所忽,而理之善惡則顯然著見。惟君子必慎其獨,是所謂知微之顯也。然而言戒謹恐懼之意,則以知遠知風言之,謹獨則止以知微言之,何也?蓋遠之近者,以事物而言,則其理未嘗不具於吾心;風之自者,以人倫而言,則其用未嘗不本於吾心,故言之也詳。言微則隱在其中,故言之也略。今觀《章句》之釋,所謂「著乎外者本乎内,有諸内者形諸外」,發明三知之義固已明白。若更以愚意參之,則上下語脉愈益通貫精密矣。不審如何?吕氏卒章之説綱目不明,誠如《或問》之所論者。至於以「天何言哉」以下爲不待言動而人敬信,則屬之「不愧屋漏」之下者,非惟失其文意,愈錯亂而不備矣。如忘法度、忘言動、德之、聲色之者,尤過高而無實,與其他慤實自得之言若相背馳,不可曉矣。
以上皆得之。
答萬正淳
人傑去歲嘗讀《中庸》,妄意辨析先儒之説,今春録以求教矣。間在鄱陽,有一朋友舉《或問》二十七章之説來言曰:「先 生以德性、廣大、高明、故與厚者爲道之大,以問學、精微、中庸、新與禮者爲道之小,何也?」人傑始而疑之,因檢《章句》、《或問》研究是説,忽悟其旨。蓋此章首言:「大哉,聖人之道!洋洋乎發育萬物,峻極于天。」則道之極於至大而無外者也。「優優大哉,禮儀三百,威儀三千。」則道之入於至小而無間者也。大小兼該,本末不遺,行之者其在人乎。繼之以「故曰苟不至德,至道不凝焉」,誠謂道之所以極於至大至小而莫不具舉而無遺者,必待至德之人以行之也。夫既論其必至德然後可以行至道之意矣,而其指示學者所以進於是道red先生改作「修是德」。 之工夫,則又不可不詳言之。於是又繼之曰:「故君子尊德性而道問學,致廣大而盡精微,極高明而道中庸,温故而知新,敦厚以崇禮。」所以示學者之於此道,不可徒志其大而遺其小、得其本而遺其末、馳意於高遠而不求夫致知力行之實也。知乎此,則横渠之説與夫吕氏、游、楊之説皆所以發明此理,而人傑前日之疑是乃見理不明,妄議之也。吕氏、游、楊有未安處,《或問》既言之矣。若楊氏又以温故知新爲道問學之事、敦厚崇禮爲道中庸之事,則恐不必如此説以害正意耳。侯氏以禮爲道之物,不知道之理果何謂也。至其辨楊氏「道非禮不止」之言之失,却似可取。謹復具此以求教,不知先生以爲如何?
此説得之,但「進於是道」者未安。
答萬正淳
《通書·謹動》章:@「動而正曰道,用而和曰德。匪仁、匪義、匪禮、匪智、匪信,悉邪也。」以《太極圖》配之,五常配五行,則道德配陰陽,德陰而道陽也。
亦有此理。
今士大夫家喪服有稍從禮制者,止留意於男子之服,若婦人之服,止是因仍時服。按《禮記·檀弓》「婦人不葛帶」章,注云:「婦人重要,而質不變所重。」然則婦人喪服衣裳相連,如深衣形製,而用麻爲帶約之。至期除去,只散其要也。又云:「卒哭,直變絰而已。絰,首絰也。」按《喪服小記》正義云:「婦人有三髽,一是斬衰髽,二是齊衰布髽。」今云變首絰,是變麻爲葛也。不知婦人之首絰是髽之外别有首絰,如男子之首絰,或髽之用麻用布者即是否?若髽之用麻用布者即是絰,則麻可變而爲葛,若布變爲葛,則反重矣。乞詳以見教。
麻髽、布髽,恐是以此二物括髮而爲髻,其絰則自加於髽上,非一物也。當暑目昏,不暇檢閲,可更詳之。
古者一世自爲一廟,後世同堂異室,是一室之中夫婦相配也。若祫祭之位,則太祖與妣皆東向;昭之位次,則高祖西而妣東,祖西而妣東,皆南向;穆之位次,則曾祖西而妣東,禰西而妣東,皆北向,亦是夫婦相配。今按:喪有祔祭,必以 昭穆,蓋卒哭而祔,既行禮畢,復迎所祔神主於几筵,以終喪制。至祔廟時,却有當遷之祖,而所祔神主自爲一世。但父在母亡,未可祧遷,恐須别爲一處以祭其母也。又按《喪小記》云:「婦祔於祖姑。祖姑有三人,則祔於親者。」恐亦是卒哭之祔。若親者是妾祖姑,婦却是適婦,妾祖姑祭於孫止,婦乃傳重入廟者,豈可以混於彼乎?
凡喪,父在父爲主。母或先亡,父自祔之祖母之室,歲時祭之東廂。父死乃隨之以入廟耳。嫡婦祔於妾祖姑,誠似未安。然未有考,則不得已且從「祔於親者」之文,蓋捨此杜撰不得也。
《喪小記》「妾祔於妾祖姑」,《正義》云:「妾母不世祭於孫,否則妾無廟。」《春秋》考仲子之宫,胡氏云:「孟子入惠公之廟,仲子無祭享之所。」審如是,則天子之元后、諸侯之元妃,雖曰無子,必當配食於廟,而其他或繼室或媵妾,雖曰有子而即天子、諸侯之位者,皆當爲壇於廟而别祭之。至大祫,則祔于正嫡而祭。所謂「諸侯不再娶,於禮無二嫡」之説,可通於天子也。不審如何?
妾母不世祭,則永無妾祖姑矣。向竇文卿亦嘗問此,無以答之。今恐疏義之説,或未可從也。爲壇之説,恐亦未安。祔嫡而祫,妾並坐,尤爲未便。恐於禮或容有别廟,但未有考耳。
命士以上父子異宫,是同處而各有室廬否?
古人宫室之制,前有門,中有堂,後有寢,凡爲屋三重,而通以牆圍之,謂之宫。以理言之,父子固當同處。然所居之左右前後或 是他人之居,不可展拓,不知又如何得同處?此等事古今異宜,不可得而考也。
「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衛人殺州吁于濮」,「衛人立晉」,三稱衛人,是非不相掩也,直書而義自見矣。滕侯於隱公時書「卒」,書「來朝」。至桓公二年以後,終春秋之世,止稱「滕子」。胡氏以爲因其朝威降而稱「子」。果如是説,則威公之世貶之足矣,@自是稱子而不侯,無乃非「惡惡止其身」之義乎?
沙隨程丈此説甚精,曾見之否?
「胥命于蒲」,三《傳》、荀卿及胡氏皆有取齊、衛二侯之説,而或者以謂二侯不由王命,相推戴命爲方伯,故《春秋》變文以譏之也。愚謂若如或者之説,則於文義爲順,恐合經意。彼春秋諸侯私相要誓,誠爲可罪,然其私相會聚,交政中國,雖曰不盟,亦未見其有可取也。彼所謂「相命而信諭,謹言而退」,凡交際之間有投合者,大率皆然,又何足以爲異,而必變文深許之乎?况齊僖、衛宣行事載于《春秋》,試舉一端,@如紀會桃丘等事,莫非傾險之習,則其相命之際,不知果何所命乎?不要其相命之公私,而概以相命爲可取,愚未敢深信。
《史記》書「齊、衛會于徐州以相王」,似或者胥命之説。
「夫人姜氏薨于夷,齊人以歸」,恐當從《左氏》閔公二年之傳。胡氏謂齊人歸者,以其喪歸于魯也。書曰「以歸」,何以決知其以喪歸于魯乎?且七月齊人以 喪歸魯,而十有二月其喪方至,豈若是其遲遲乎?
凡書「以歸」,皆爲以之而歸其國,如戎伐凡伯之類。
滕侯自威公以後稱「子」,杞侯自莊公以後稱「伯」,又僖二十三年卒而書「子」,二十七年朝而書「子」,後又稱「伯」。竊意當時小國朝會於大國,從其爵之大小以納其貢之多少。故子産争承於平丘之會,以謂鄭伯,男也,而使從公侯之貢。吴、晉黄池之會,吴人將以公見晉侯,子服何以謂「敝邑之職貢於吴,有豐於晉,今將以寡君見晉,@敝邑將改職貢」?若爲子男,則將半邾以屬於吴,而如邾以事晉。由此觀之,則當時公侯之國,以其職貢之不共而自貶其爵者多矣。
沙隨説正如此。
侵曹伐衛,再稱「晉侯」,red先生側邊批云:「此正是晉文譎處。」 恐非貶辭。蓋圍宋之役,二國雖不與,而其從楚則一也。晉文不先加兵於陳、蔡、鄭、許,而先侵曹伐衛,或是當時事勢有未可者。豈有楚人暴横,諸侯皆南向從楚,而得一諸侯用兵以張中國之威,《春秋》遂遽貶之乎?red先生側批云:「康節論五霸功罪之意得之。」 今以楚人救衛爲善楚貶晉,而成凡書「救」者未有不善之例,則《文公九年》「楚人伐鄭,公子遂會晉人、宋人、衛人、許人救鄭」爲罪趙盾,何也?既罪趙盾,何以又書「救」乎?學《春秋》者固不可執定例以害大義也。至於下書「執曹伯,畀宋人」,衛侯出奔復 歸與元咺等事,則晉侯無所逃責矣。
有難言者。
「楚子虔誘蔡侯般殺之于申」,利其國而誘殺之也,故名。胡氏謂蔡般弑君,與諸侯通會盟十有三年矣,楚子若以大義唱天下,奉詞致討其弑父弑君之罪,謀於蔡衆,置君而去,雖古之征暴亂者不越此矣。愚謂諸侯與通會盟者,楚子爲之會主也。以弑君之賊會弑君之賊,同惡相求,非惟不能討其罪,亦不敢討其罪矣。今欲圖其國而殺之,惡人之常態也,是烏可於十有一年之後責楚子以唱大義以討般?楚子未暇治也,而又責其討般,典刑紊矣。
甚善。
「舜、孔子,先天者也,先天而天弗違,志壹之動氣也;伏羲氏,後天者也,後天而奉天時,氣壹之動志也」。此數語恐未安。伏羲是闡三才之理,舜、孔子是感和氣之應,其引先天、後天之説,固爲失之。引孟子志氣之論,尤失其旨。其後又言「聖人之心,感物而動」,辭意亦差,皆以作用觀聖人之失也。
胡氏此章似無病,更宜詳味,但不知文成致麟果然否耳。
「極高明而道中庸」,中庸雖是常行之道,然其德之至則極乎高明。高明猶言上達也,中庸猶言下學也。
「極高明而道中庸」,若如來喻,即是上達而下學,成何道理?此處且當虚心熟玩本文之意,參以《章句》之説,便見日用工夫的確處,不須容易立説也。
有氣禀之惡,有陷溺之惡,然皆當復之以爲善。明道所謂「有流而未遠已漸濁,有 出而甚遠方始濁」,却是説陷溺之惡。陷溺之惡,比比皆是;氣禀之惡,則如子越椒之類,不常有也。氣禀之性,猶物之有萬殊,天命之性則一也。
氣禀、物欲之陷溺,此不必論其常有不常有,但當致其澄治之功耳。
吕氏説「率性之謂道」一段,如禮謂差等節文,與夫喪服異等、儀章異制,大意與「修道之謂教」相似。
吕氏意却在無所憾、莫敢争處,見得率性是道也。
侯氏引告子「生之謂性」以解率性,却只是説得氣質之性。而所謂率性者,不專主乎氣質也,如曰物之自有也。草木之不齊,飛走之異禀,然而動者動、植者植,天機自完,豈非性乎?馬之性健而健,牛之性順而順,犬吠盗,鷄司晨,不待教而知之,豈非率性乎?言草木、飛走、馬牛、犬鷄之性而不及人之性,仁、義、禮、智之爲性,則疏略之甚,無待於此。
侯氏説固疏略,然却是宗程先生説,但得其言而不得其意,故信口言之而爲此踈脱耳。
「一陰一陽之謂道」,言天道之流行者也。「率性之謂道」,言人物之所以得乎天道者也。
一陰一陽之説是。
楊氏言仁義不足以盡道,恐未安。《易》只説「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仁義不足以盡道,游、楊之意大率多如此。蓋爲老、莊之説陷溺得深,故雖親聞二先生之言,而不能虚心反覆、著意稱停以要其歸宿之當否,所以陽離陰合,到急衮處則便只 是以此爲主也。此爲學者深切之戒。然欲論此,更須精加考究,不可只恃「曰仁與義」之言而斷以爲必然也。近得龜山《列子説》一編,讀了令人皇恐,不知何故直到如此背馳也?
侯氏曰:「君子終日乾乾,至無咎者,戒謹所不聞也。君子終日對越上帝,尚何戒謹恐懼之有?以聖人之誠,則無待乎此也。」恐未安。乾乾夕惕爲戒謹恐懼,其説雖可旁通,然「乾乾」、「夕惕」,乾九三之事也。九三居下之上,君德已著,聖人之心自是如此。《中庸》言戒謹不睹、恐懼不聞,乃學者之事,比而同之,則少差矣。且其説既已如此,又曰「君子對越上帝,尚何戒謹恐懼?以聖人之誠,則無待乎此」,其説自相背馳,殆不可曉。
侯氏説固多踈闊,然以乾乾、夕惕爲聖人之事,戒謹、恐懼爲學者之事,亦恐未然。大抵戒懼惕厲之心則一,而成德初學所至自不同耳。
張子曰:「禮亦有不須變者,如天叙天秩之類。時中者不謂此。」五典五禮,生民日用之常,君子之所力行者舉不外此。常者,固此理也。凡事不出此五者,非五者之外别有箇時中也。
張子之言,如三代所因及所損益之類,理雖一而事不同也,未可遽以爲不然。
答萬正淳
兩箇「其爲氣也」,是言浩氣之體用,未是以養氣爲主。@「集義」以下是推明氣所 由生,非是論以集義爲主。蓋氣雖至剛大、配道義,然非集義則無以生之,非可以行義而掩取之也。red如此爲文,乃得抑揚之意。
横渠論《易》乾卦諸爻,恐皆過論。大抵《易》卦爻辭本只是各著本卦本爻之象,明吉凶之占當如此耳,非是就聖賢地位説道理也。故乾六爻,自天子以至於庶人,自聖人以至於愚不肖,筮或得之,義皆有取。但純陽之德,剛健之至,若以義類推之,則爲聖人之象,而其六位之高下,又有似聖人之進退。故《文言》因潛、見、躍、飛自然之文,而以聖人之迹各明其義位有高下,而德無淺深也。然其本意亦甚分明,未嘗過爲深巧,如横渠之説也。且如初九,則是德已成而行未著,故衆人未見其德,而君子之心確然已有以自信也。九二則人見其庸言庸行、閑邪存誠之迹,又從而化之也。九三則雖涉此危地,而但進德脩業之不已也。九四則其位愈進,其危益甚,而亦但知循理,不恤其他也。九五則以天德居天位,而天下莫不仰觀之也。上則過極而亢,不能無悔矣。若以德言,則愈進愈高,此當爲聖而不可知之地,又豈有可悔耶?今横渠專以聖人爲説,已失本經之指;又逐爻爲漸進之意,又非《文言》之義。且其龍德正中不在九二而在九三,九二之德博而化,非進於九三,則未免於非理非義之失,而其取義前後相妨,因繆益訛,而轉不得其所矣。
大抵近世説經者,多不虚心以求經之本意,而務極意以求之本文之外,幸而渺茫疑似之間略有縫罅,如可鉤索,略有形影,如可執搏,則遂極筆模寫,以附于經,而謂經之爲説本如是也。其亦誤矣。此數段文義,正淳所疑多得之。但謂九三天下將歸, 益當進德脩業爲未然。乾乾夕惕,自是君子之常事,今雖處危地而不失其常耳。知至知終,亦不是言修爲先後之漸,只是見德業内外之别。蓋心則致誠以進德,身則脩辭以居業,進德者日新,居業者無倦,與周公「繼日待旦」意雖略相近而不相似也。九四只是循理而行,自無固必耳,亦不爲信孚於人而後可躍也。
乾有兩乾,是兩天也,昨日行矣,今日又行,其實一天耳,而行健不已,此所爲「天行健」。地平則不見其順,必其高下層層地去,此所以見地勢之坤。順看《易傳》,若自無所得,縱看數家,反被疑惑。如伊川先生教人看《易》只須看王弼注,胡安定、王介父解。今有伊川傳,且只看此尤妙。解書難得分曉,趙岐《孟子》拙而不明,王弼《周易》巧而不明。格物致知,正心誠意,不可著些纖毫私意在其中。
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之五十一
閩縣儒學教諭王製校
校記
共44項
「答」下,原題下校云:「一本作『知舊門人問答』。」
「此理」二字,浙本重出。
「箕」,原作「微」,據《東坡書傳》(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卷八改。
「王」,原作「生」,據閩本、浙本、天順本改。
「神」字,原脱,據浙本及答文補。
「丁」,原作「子」,據閩本、浙本、天順本改。
「所」,原作「非」,據上下文義改。
《考異》云:「答董叔重第五書末,一本更有一問一答。」另行有「孟子曰『反身而誠,樂莫大焉』,恐有『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之意;『强恕而行,求仁莫近』,恐有『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之意。蓋反求諸身而實有此理,如仁義忠孝,應事接物之理,皆實有之,非出於勉强僞爲,到此地位,則是以己及物,不待推矣。未至於此,則須强恕以去己私,求得天理之公,所謂推己及物也。未知是否?」「此説非是」一百二十九字。浙本第六書有此一百二十九字。
「陰剛」,原倒,據《正訛》乙正。
「白」,原作「曰」,據浙本、《周易折中》(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改。
「别」下,《記疑》云當有「子」字。
「不」下,閩本、浙本有「敢」字。
「家」,《正訛》改作「君」。
「三三爲六」,《正訛》改作「三三三二」,同治本作「二三爲六」。
「故」下,《記疑》云疑當有「兩」字。
「焉」下,《考異》云:一有「然亦□□而已矣。蓋陰陽者,陽中之陰陽也。柔剛者,陰中之陰陽也。仁義者,陰陽合氣,剛柔成質,而是理始爲人道之極也」四十七字。浙本有此四十七字。
「也」下,《考異》云:一有「蓋艮之義,止而已。當止而止,止也;當行而行,亦止也。此所謂止其所也」二十七字。浙本有此二十七字。
「人」下,《考異》云:一有「未有顧己身之利害禍福而能不畏侮於人之彊弱貴賤也」二十三字。浙本有此二十三字。
「言」下,《考異》有「猶所謂奸聲亂色不留聰明,淫樂慝禮不接心術之意。此蓋發明所以能止之義,故其《彖傳》有曰:『背,故不獲其身,不見其人,是以能止也。』此恐言外之意,未必《易》之本義。不知如此看得否」七十一字,且有小字云:「此書末一本更有一問一答。」浙本有此七十一字。
「也」下,《考異》有「或問:孟子言仁必對義,孔子言仁必配智,其不同也。銖妄意謂孟子之言指偏言一事之仁也,孔子之言指專言包四者之仁也。然雖偏言各專一事,而不仁亦無以爲義;雖專言以包四者,而不智亦無以爲仁,其歸亦一而已矣。然孟子亦有專言之者,如『仁,人心』是也。孔子亦有偏言之者,如『愛人』是也。故羞惡、辭遜、是非者,惻隱之心隨感而應者也;是非之分素明,則惻隱、羞惡、辭遜之發始各得其當而不悖也。故元、亨、利、貞,而不貞亦無以爲元也。未知是否?」「此條大概近似,而語意不密。且看他見得道理分明、觸處通貫處是甚底可也」二百零五字。浙本有此二百零五字。
「仄」,原作「反」,據閩本、浙本、天順本改。
「欠」,《考異》云:一作「少」。浙本作「少」。
此題,《考異》云:一作「答黄子耕别紙」。浙本作此。
「甚」,《考異》云:一本「無」下無「甚」字。浙本無「甚」字。
「狂」,閩本、浙本、天順本作「往」。
「水」,《考異》云:一作「永」。浙本作「永」。
「少」,浙本、天順本作「小」。
「論」,閩本、浙本作「諭」。
「他」,原作「它」,據浙本、天順本改。
「志」,原爲墨丁,據四庫本補;閩本作「一」。
「謂」,原作「爲」,據閩本、浙本、天順本改。
「年」,原作「者」,據《正訛》改。
「三」,原作「二」,據浙本改。
「仁」,原作「人」,據宋衛湜撰《禮記集説》(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卷一三〇引藍田吕氏云改。
「所」,《正訛》改作「非」。
「立」,原爲墨丁,據閩本補。
下「説」字,原脱,據浙本補。
「説」,原作「發」,據浙本改。
「動」,原作「獨」,據《通書·慎動第五》(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改。
「威」,當作「桓」,此係避宋欽宗趙桓諱改字。
「試」,原作「誠」,據浙本改。
「君」字,原脱,《考異》云:此下一本有「君」字。浙本有「君」字,據補。
「待」,《正訛》改作「過」。
「氣爲」,原倒,據《孟子·公孫丑》上乙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