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第七十四
雜著
更同安縣學四齋名
學舊有四齋,許同年去其半,以省長諭具員之冗,故今唯兩齋。而四門如故,又皆錯亂,不得其所。至於命名之義,亦有未安,蓋如「彙征」之名,乃學優而仕之事,非學者所宜先也,揭而名之,是以利禄誘人,豈斆學者之意哉!今欲復四齋之舊,以「志道」、「據德」、「依仁」、「游藝」目之,東西相次,自北而南,誦習之區各仍舊貫。易「日新」長諭爲「志道」長諭,「彙征」長諭爲「游藝」長諭,其「據德」、「依仁」兩齋,請學諭、直學選本位學生red不係教養人。 權充齋長或齋諭,許隨衆升堂聽講,本學更不差人,以塞希覬之路。諸職事以爲如何?幸與諸生議以見告,條其便不便者,熹且罷行之。
同安縣諭學者
學如不及,猶恐失之,此君子所以孜孜焉愛日不倦而競尺寸之陰也。今或聞諸生晨起入學,未及日中而各已散去,此豈愛日之意也哉。夫學者所以爲己,而士者或患貧賤,勢不得學,與無所於學而已。勢得學,又不爲無所於學,而猶不勉,是亦未嘗有志於學而已矣。然此非士之罪也,教不 素明而學不素講也。今之世,父所以詔其子,兄所以勉其弟,師所以教其弟子,弟子之所以學,舍科舉之業則無爲也。使古人之學止於如此,則凡可以得志於科舉斯已爾,所以孜孜焉愛日不倦,以至乎死而後已者,果何爲而然哉?今之士唯不知此,以爲苟足以應有司之求矣,則無事乎汲汲爲也,是以至於惰遊而不知反,終身不能有志於學,而君子以爲非士之罪也。使教素明於上,而學素講於下,則士者固將有以用其力,而豈有不勉之患哉!熹是以於諸君之事,不欲舉以有司之法,而姑以文告焉。諸君苟能致思於科舉之外,而知古人之所以爲學,則將有欲罷而不能者,熹所企而望也。
諭諸生
古之學者,八歲而入小學,學六甲五方書計之事。十五而入大學,學先聖之禮樂焉,非獨教之,固將有以養之也。蓋理義以養其心,聲音以養其耳,采色以養其目,舞蹈降登疾徐俯仰以養其血脉,以至於左右起居,盤盂几杖,有銘有戒,其所以養之之具,可謂備至爾矣。夫如是,故學者有成材,而庠序有實用,此先王之教所以爲盛也。自學絶而道喪,至今千有餘年,學校之官,有教養之名而無教之養之之實,學者挾筴而相與嬉其間,其傑然者乃知以干禄蹈利爲事。至於語聖賢之餘旨,究學問之本 原,則罔乎莫知所以用其心者。其規爲動息,舉無以異於凡民而有甚者焉。嗚呼!此教者過也,而豈學者之罪哉!然君子以爲是亦有罪焉爾,何則?今所以異於古者,特聲音采色之盛,舞蹈降登疾徐俯仰之容,左右起居、盤盂几杖之戒有所不及爲,至推其本,則理義之所以養其心者固在也。諸君日相與誦而傳之,顧不察耳,然則此之不爲,而彼之久爲,又豈非學者之罪哉!僕以吏事得與諸君遊,今期年矣。諸君之業不加進,而行誼無以自著於州里之間,僕心愧焉。今既增修講問之法,蓋古者理義養心之術。諸君不欲爲君子耶?則誰能以是强諸君者。苟有志焉,是未可以舍此而他求也。幸願留意毋忽。
諭諸職事
嘗謂學校之政不患法制之不立,而患理義之不足以悦其心。夫理義不足以悦其心,而區區於法制之末以防之,是猶决湍水注之千仞之壑,而徐翳蕭葦以捍其衝流也,亦必不勝矣。諸生蒙被教養之日久矣,而行誼不能有以信於人,豈專法制之不善哉,亦諸君子未嘗以禮義教告之也。@夫教告之而不從,則學者之罪,苟爲未嘗有以開導教率之,則彼亦何所趋而興於行哉?故今增修講問之法,諸君子其專心致思,務有以漸摩之,無牽於章句,無滯於舊聞,要使之 知所以正心誠意於飲食起居之間,而由之以入於聖賢之域,不但爲舉子而已,豈不美哉!然法制之不可後者,亦既議而起之矣。惟諸君子相與堅守而力持之,使義理有以博其心,規矩有以約其外,如是而學者猶有不率,風俗猶有不厚,則非有司之罪,惟諸君留意。
補試牓諭
蓋聞君子之學以誠其身,非直爲觀聽之美而已。古之君子以是行之其身,而推之以教其子弟,莫不由此,此其風俗所以淳厚而德業所以崇高也。近世之俗不然,自父母所以教其子弟,固已使之假手程文,以欺罔有司矣。新學小生自爲兒童時,習見其父兄之誨如此,因恬不以爲愧,而安受其空虚無實之名,内以傲其父兄,外以驕其閭里,終身不知自力,以至卒就小人之歸者,未必不由此也。故今勸諭縣之父兄,有愛其子弟之心者,其爲求明師良友,使之究義理之指歸,而習爲孝弟馴謹之行,以誠其身而已。禄爵之不至,名譽之不聞,非所憂也,何必汲汲使之俯心下首,務欲因人成事,以幸一朝之得,而貽終己之羞哉!今兹試補縣學弟子員,屬熹典領,故兹勸諭,各宜知悉。
策試牓喻
孟子稱君子之所以教者五,而答問居一焉。今發策以觀二三子之所藴而折中之,是乃古之所謂答問者,非徒相與以爲諛也。自今諸生條對所問,宜湛思正論,於答 問之際,審加意焉。若夫朝廷之事,則非草茅所宜言,而師生相與之誠意,亦不當數見於文字之間也,二三子慎之。
策問
問:古之學者始乎爲士,終乎爲聖人,此言知所以爲士,則知所以爲聖人矣。今之爲士者衆,而求其至於聖人者或未聞焉,豈亦未知所以爲士而然耶?將聖人者固不出於斯人之類,而古語有不足信者耶?顔子曰:「舜何人哉!予何人哉!」孟子所願則學孔子,二子者豈不自量其力之所至,而過爲斯言耶?不然,則士之所以爲士,而至於聖人者,其必有道矣。二三子固今之士,是以敢請問焉。
問:建首善自京師始,而達於四方郡邑,海隅障徼之遠,莫不有學,此三代之制,與今皆然也。然考其風俗之流,有薄有厚,有失有得,則其不相逮至遠。豈古今之所以學者異耶?將所以學者不必異,特業之有至有不至耶?二三子釋菜之初,願陳二者之説,分别而審言之,以觀二三子所以來之意也。
問:孟子曰:「頌其詩,讀其書,不知其人,可乎?」近世以學名家如海陵胡先生、歐陽文忠公、王文公、司馬文正公、蘇編禮父子、程御史兄弟,其立言具在,二三子固嘗讀而誦之矣,其於先賢聖人之遺旨,孰爲得其宗者耶?願與聞之。
問:孔子曰「友其士之仁者」,又曰「就有道而正焉」,又曰「以友輔仁」,蓋學者之於師友,其不可以後如此。而孟子曰「子歸而求之有餘師」,又曰「君子欲其自得之」, 必如是,是豈師友之所能與哉?孟子學孔子者,而其立言如此,豈有異旨哉?幸詳言之,以觀二三子所以從事於斯者如何也。
問:世言聖人生知安行,不待學而知且能也。若孔子者,可謂大聖人矣,而曰「我學不厭」,又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學」,又曰「不如丘之好學」,非有待於學耶?抑所以學者異乎人之所謂學者耶?然則夫子之所以學者,果何以也?至如稱顔子以好學,則曰「不遷怒,不貳過」,語學者以好學,則曰「食無求飽,居無求安,敏於事而慎於言,就有道而正焉」。至其他縱言至於學者,難徧以疏舉,不識其與夫子之所以自謂者有辨耶?其無辨也?幸詳陳之。
問:唐《開元釋奠儀》:設先聖神位於堂西,東向;先師位其東北,南向。初不云有像設及從祀諸子也。今以當時人文章所記著考之,則皆爲夫子南面像,門人亦像十子,而圖其餘於壁。是則開元之制施用於當時者,亦無幾耳。二三子試實其所以然,而斷其得失以對。
問:聖人遠矣,六經或在或亡,諸子各自爲家,與夫諸儒之説經者又皆雜亂而無所統一。士之有意於聖人者,舍是三者亡以見之矣。是將因是以求之耶?則其絶亡者不可以屬,其雜亂者又易以惑人,求以自通,不亦難哉!或者又以爲道非言説所載,顧力行如何耳。二者之論,僕未能得其中,亦諸君所宜講而思也。
問:古以孝廉舉士,今廢其科,入官者一於進士與夫公卿大夫之世而已。而所以馭其行者,則於參選問其葬父母與否,於薦舉使舉者任其不犯入己贓,此孝廉之遺意,而責之則已恕矣。然猶有不能者,何也? 將所以厲之者非其本與?抑法廢不脩而然也?今欲獻言於上,請以古制舉士而嚴今之法,以禦其末流。二三子以爲便,則具其施行之語,爲有司陳之。
問:《大學》之序,將欲明明德於天下,必先於正心誠意,而求其所以正心誠意者,則曰致知格物而已。然自秦漢以來,此學絶講,雖躬行君子時或有之,而無曰致知格物云者。不識其心果已正、意果已誠未耶?若以爲未也,則行之而篤,化之而從矣。以爲已正且誠耶?則不由致知格物以致之,而何以致其然也?@願二三子言其所以而并以致知格物之所宜用力者,爲僕一二陳之。
問:先王之世,選舉之法,書其德行道藝者起於鄉閭,容或不公。而唐虞以來,至於成周,數百年之間,書傳所記,無以選舉不實累其上者,何耶?逮至後世,變而任以一切之法,若糊名竄書而校其一日之長者,亦可謂至公矣,而屬者廷議,猶謂禁防少弛,權倖因以躐取世資者,何耶?
問:《書》稱堯「平章百姓,百姓昭明」。説者以爲百姓者,百官族姓云爾。夫以百官族姓無不昭明,則堯之所與共天職者富矣。及其疇咨廷臣,欲任以事,則放齊稱子朱,驩兜舉共工,四岳薦鯀,惡在其昭明也耶?夫子叙《書》,斷自《堯典》,將以遺萬世大法,而其言若此,此又何耶?夫子嘗稱「觀人至於察其所安,則人焉廋哉」,@帝堯之聖豈獨昧此耶?以帝堯之舉而三人者若此,然則三代選舉之法,書其德行道藝 始於鄉閭者,其可盡信也耶?二三子其辨明之。
問:臺諫,天子耳目之官,於天下事無所不得言。十餘年來,用人出宰相私意,盡取當世頑鈍嗜利無耻之徒以充入之,合黨締交,共爲姦慝。乃者天子灼知其弊,既斥去之,乃咨人望,使任斯職,又下明詔以申警之。士懷負所學,以仕於世,至此可謂得所施矣,而崇論弘議未能有所聞於四方,何耶?今天下之事衆矣,二三子試以身代諸公而任其責,以爲所當言者,何事爲大?
問:官材取士之法,三代尚矣。漢魏以來,至於晉唐,郡國選舉,公府辟召,其法不同,然上之所取乎下者,其路博,故下之所學以待問者,亦各有所以,而不專於文藝之一長也。至國朝始專以進士入官,雖間設科目,如所謂賢良方正、博學宏詞者,然亦不過文藝而已。夫文者士之末,其在君子小人無常分,士或懷負道德而不能此,與雖能而耻不屑就者,國家安得而用之耶?今誠欲復取古制施行之,則二三子之意,以何者爲便?
問:漢世專門之學如歐陽、大小夏侯、孔氏《書》,齊、魯、韓、毛《詩》,后氏、戴氏《禮》,董氏《春秋》,梁丘、費氏《易》,今皆亡矣。其僅有存者又已列於學官,其亦可以無惡於專門矣。而近世議者深斥之,將謂漢世之專門者耶?抑别有謂也?今百工曲藝莫不有師,至於學者尊其所聞,則斥以爲專門而深惡之,不識其何説也。二三子陳之。
問:泉之爲州舊矣,其粟米、布縷、力役之征,歲入于公者,蓋有定計。禄士廪軍,自昔以來,量是以爲出,不聞其不足也。 有不足,則不爲州久矣。而比年以來,困竭殊甚,帑藏蕭然,無旬月之積,二千石每至,往往未及下車而惟此之問。然文符益繁,縣益急,民益貧,財賦益屈。此其故何耶?諸君熟計可行之策,無爲文詞而已。
問:夫子稱「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夫天之與上帝,其果有異耶?抑不異也?後世鄭康成、王肅之徒各以其所聞爲説,甚者至流於讖緯,譎怪不可質究,皆聖賢所不道。其果有可取耶?抑無取也?恭惟國家承百王之流弊,稽古禮文之事,既久而後大備。二三子考先儒之論而折中之以聖制,宜有定矣,陳之毋隱。
問:經廢不講久矣,士之賢者亦或留意焉,而其所以用力者,則異而不同也。蓋或不求甚解,而篤意於近思;或恃爲攷證,而昧於至理;務深眇者放宕而不根;干利禄者涉獵而無本。是四者之於經,其得失孰甚?二三子言之。
問:《漢·藝文志》《春秋》家列左氏《傳》、《國語》皆出魯太史左丘明。蓋自司馬子長、劉子駿已定爲丘明所著,班生從而實之耳。至唐柳宗元始斥《外傳》爲淫誣,不概於聖,非出於左氏。近世劉侍讀敞又以《論語》考之,謂丘明自夫子前人,作《春秋内外傳》者乃左氏,非丘明也。諸家之説既異,而柳子之爲是論,又自以爲有得於《中庸》,二三子論其是非焉。
問:荀子著書,號其篇曰《性惡》,以詆孟子之云性善者,而曰塗人可以爲禹。夫禹,大聖人也,語其可知之質,可能之具,乃在夫塗之人耳。人之性也,豈果爲惡哉!然且云爾者何也?二三子推其説以告。
問:李師錫者,以書抵韓子,稱其所爲不違孔子,不以雕琢爲工。而韓子報之曰:「愈將有深於是者,與吾子樂之。」今韓子之書具在,所謂深於是者,果何所指而言耶?
問:夫子講教洙泗之間,三千之徒,七十之賢,所學者何業?所習者何事?其言曰「二三子以我爲隱乎?吾無隱乎爾」,所隱者復何説?「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所樂者抑又何謂耶?
問:忠信所以進德,而夫子之所以教,與夫曾子所以省其身,亦無不曰忠信云者。而夫子又斥「言必信,行必果」者爲小人,孟子亦謂言不必信,行不必果,二端異焉。然則學者將何所蹈而可?將不必信且果者耶?則子路有欺天之失,微生有乞醯之譏。將必信且果耶?則硜硜之號,非所以飾其身也。二三子其揚搉之。
問:頃與二三子從事於《論語》之書,凡二十篇之説者,二三子盡觀之矣。雖未能究其義,如其文,然不可謂未嘗用意於此也。惟其遠者大者,二三子固已得諸心而施諸身矣,亦可以幸教有司者耶?不然,則二三子之相從於此,非志於道,利焉而已耳,非所望於二三子也。
問:仁之體誠深矣,自孔門弟子之所以問,夫子之所以答,與夫後之諸子之所以筆之於書者,皆未嘗同也。二三子總其所論而折中之,必有得矣,其有以幸教。
問:人幼而學之,壯而欲行之。諸君子今日之所學,他日之所以行,其可得聞歟?
問:漢大司農丞壽昌議常平之法,而御史大夫望之奏以爲非是。二者孰爲合於先 王之意?而施於當今,亦孰爲宜耶?二三子欲通當世之務,不可以不熟察而别言之。
問:國朝官材取士之法,進士而已。雖間設科目如所謂賢良方正、博學宏詞者,特以疑文隱義困於所不知,如此則賢且良矣。至以博學宏詞自命而試於禮部者,則又可笑。蓋遲明裹飯揭篋而坐於省門,以竢漏啓鑰而入,視所命題,退發篋搜之,則其中古今事目,次輯鱗比而亦有成章矣。其平居講學專乎此,甚者至於不復讀書也。進士之得人已踈闊矣,而所設二科者又如此,然則士有懷負道藝以陸沉乎下者,其勢必耻乎此,而亦庸有不能者,國家安得而用之耶?二三子策以爲如何而可。
問:三代學校之制,自家塾、黨庠、遂序,以至于國,則有學焉。其選士興賢之法,父師少師之教,見於《周官》、《王制》,禮家之説者尚可考也。今家塾、黨庠、遂序之制未立,是以州縣雖有學,而士之耕養於田里者遠不能至,獨城闕之子得以家居廪食而出入以嬉焉。至其補弟子員,則去留之節,又一决於文藝,使士之静厚原慤者,以木訥見罷。而偶能之者,雖纖浮佻巧,無不與在選中。如此,是學之爲教已不能盡得可教之才,而教之者又非有父師少師之齒德也。噫!法之未能如古,則學校之爲益亦少哉。願二三子考其所聞於古而今可行者,悉著于篇,將摭其施行之語,以觀二三子於當世之務如何也。
問:「禮云禮云,玉帛云乎哉!樂云樂云,鍾鼓云乎哉!」而夫子之於告朔,愛其一羊而不忍去;於齊聞《韶》,@至於三月 而不知肉味,何也?抑其所以如此者,其意乃有所屬,而非玉帛鍾鼓之謂耶?然則果何所屬也?幸二三子詳陳之。
問:間者天子數下寬大詔書,弛民市征口算與夫逃賦役者之布。又詔税民毋會其踦贏以就成數。@又詔郡國毋得以羡餘來獻求幸媚。恭惟聖天子所以加惠此民者,可謂無不至矣,外是數者,亦可以議蠲復,以助廣聖治之萬分者乎?願與二三子預講明之,以待召問而發焉。
問:先王之世,士出於田里者,有黨庠、遂序之教,而公卿大夫之子弟,則又有成均之法以養之。蓋無不學之人,則無不治之官矣。後世士不皆業於學校,而學校所以教之者,亦非復古法。至於卿大夫之子弟,則又有塊然未嘗讀書識字而直爲王官者,如是而欲吏稱民安、化行俗美,於誰責而可哉!今欲使之學者必出於庠序,世其禄者必出於成均,而所以教之者必自灑掃應對進退,以至於義精仁熟,格物致知,以至於治國平天下。又當皆合乎先王之意,不但爲文詞而已。二三子考於經,以爲如之何而可也?詳以著于篇,無所隱。
問:瑞應之説,所從來久。如鳳凰、嘉禾、騶虞、麟趾,皆載於《書》,詠於《詩》,其爲瑞也章章矣。而或者謂休符不于祥,于其仁而已,至引白雉、黄犀之屬,以爲不祥莫大焉。此其説與《詩》、《書》異矣,其亦有所本耶?前世祥瑞,或以改元紀號,或以被之弦歌,又或自以德薄,抑而不當。凡此數者,又孰爲得失耶?願二三子陳之。
問:世謂莊周之學出於老氏,故其書 規模本趣大略相似也。至韓子退之始謂子夏之學其後有田子方,子方之後流而爲莊周。然則周者未嘗學老聃也。至以其書之稱子方者考之,則子方之學子夏,周之學子方者,皆不可見,韓子之言何據耶?又《禮經》記孔子之言有得於老聃者,亦與今《道德》上下篇絶不相似,而莊生之言則實近之,皆不可曉,敢請問於諸君焉。
白鹿書堂策問
孔子殁,七十子喪,楊、墨之徒出,孟子明孔子之道以正之,而後其説不得肆。千有餘年,諸生皆誦説孔子,而獨荀卿、楊雄、王通、韓愈號爲以道鳴者,然於孟子或非之,或自比焉,或無稱焉,或尊其功以爲不在禹下,其歸趣之不同既如此。而是數子者,後議其前,或以爲同門而異户,或無稱焉,或以爲大醇而小疵,而不得與於斯道之傳者。其於楊、墨,或微議其失,或無稱焉,或取焉以配孔子,其取予之不同又如此,是亦必有説矣。本朝儒學最盛,自歐陽氏、王氏、蘇氏皆以其學行于朝廷,而胡氏、程氏亦以其學傳之學者。然王、蘇本出於歐陽,而其末有大不同者。胡氏、孫氏亦不相容於當時,而程氏尤不合於王與蘇也。是其於孔子之道,孰得孰失,豈亦無有可論者耶?楊、墨之説則熄矣,然其説之流,豈亦無有未盡泯滅者耶?後世又有佛、老之説,其於楊、墨之説同耶?異耶?自楊雄以來,於是二家是非之論,蓋亦多不同者,又孰爲得其正耶?二三子其詳言之。
問吕伯恭三禮篇次
《儀禮附記》上篇
《士冠禮》red《冠義》附red 《士婚禮》red《婚義》附red 《士相見禮》 《鄉飲酒禮》red《鄉飲酒義》附red 《鄉射禮》red《射義》附red 《燕禮》red《燕義》附red 《大射禮》 《聘禮》red《聘義》附red 《公食大夫禮》 《覲禮》
《儀禮附記》下篇
《喪服》red《喪服小記》、《大傳》、《月服問》、《閒傳》附red 《士喪禮》 《既夕禮》 《士虞禮》red《喪大記》、《奔喪》、《問喪》、《曾子問》、《檀弓》附red 《特牲饋食禮》 《少牢饋食禮》《有司》red《祭義》、《祭統》附
《禮記》篇次
《曲禮》、《内則》、《玉藻》、《少儀》、《投壼》、《深衣》red六篇爲一類red 《王制》、《月令》、《祭法》red三篇爲一類red 《文王世子》、《禮運》、《禮器》、《郊特牲》、《明堂位》、《大傳》、red與《喪小記》誤處多,當釐正。red 《樂記》red七篇爲一類red 《經解》、《哀公問》、《仲尼燕居》、《坊記》、《儒行》red六篇爲一類red 《學記》、《中庸》、《表記》、《緇衣》、《大學》red五篇爲一類
以上恐有未安,幸更詳之。
記解經
凡解釋文字,不可令注脚成文。成文 則注與經各爲一事,人唯看注而忘經。不然,即須各作一番理會,添却一項功夫。竊謂須只似漢儒毛、孔之流,略釋訓詁名物及文義理致尤難明者,而其易明處,更不須貼句相續,乃爲得體。蓋如此,則讀者看注即知其非經外之文,却須將注再就經上體會,自然思慮歸一,功力不分,而其玩索之味,亦益深長矣。
修韓文舉正例
大書本文定本上下文無同者,即只出一字,有同字者,即并出上一字;疑似多者,即出全句。
字有差互,即注云「某本作某,某本作某」,red二字及全句下即注首加本字,@後放此。 「今按」云云,當從某本,red本同者即前云「某某本」,後云「某等本」,後放此。 字有多少,即注云「某本有,某本無」,字有顛倒,即注云「某某字某本作某某」,「今按」以下並同。
史館修史例
先以曆内年月日下刷出合立傳人姓名,排定總目。
次將就題名内刷出逐人拜罷年月,注於本目之下。
次將取到逐人碑志、行狀、奏議、文集之屬,附於本目之下。red各注「起某年」、「終某年」。
次將總目内刷出收索到文字人姓名,略具鄉貫、履歷,鏤版行下諸州,曉示搜訪取索。仍委轉運司專一催督,每月上旬差 人申送本院,不得附遞,恐有損失。如本月内無收到文字,亦仰依限差人申報。
置諸路申送文字格眼簿,一路一扇,一月一眼,如有申到,記當日内收附勾銷,注於總目本姓名下,依前例。
讀書之要
或問:「程子通論聖賢氣象之别者數條,子既著之《精義》之首,而不列於《集注》之端,何也?」曰:「聖賢氣象高且遠矣,非造道之深、知德之至,鄰於其域者不能識而辨之,固非始學之士所得驟而語也。鄉吾著之書首,所以尊聖賢;今不列於篇端,所以嚴科級,亦各有當焉爾。且吾於程子之論讀是二書之法,則既掇其要而表之於前矣,學者誠能深考而用力焉,盡此二書,然後乃可與議於彼耳。」曰:「然則其用力也奈何?」曰:「循序而漸進,熟讀而精思可也。」曰:「然則請問循序漸進之説。」曰:「以二書言之,則先《論》而後《孟》,通一書而後及一書。以一書言之,則其篇章文句、首尾次第,亦各有序而不可亂也。量力所至,約其程課而謹守之。字求其訓,句索其旨,未得乎前,則不敢求其後;未通乎此,則不敢志乎彼。如是循序而漸進焉,則意定理明,而無疏易凌躐之患矣。是不惟讀書之法,是乃操心之要,尤始學者之不可不知也。」曰:「其熟讀精思者,何耶?」曰:「《論語》一章不過數句,易以成誦,成誦之後,反復玩味於燕間静一之中,以須其浹洽可也。《孟子》每章或千百言,反復論辨,雖若不可涯者,然其條理踈通,語意明潔,徐讀而以意隨之,出入往來以十百數,則其不 可涯者,將可有以得之於指掌之間矣。大抵觀書先須熟讀,使其言皆若出於吾之口,繼以精思,使其意皆若出於吾之心,然後可以有得爾。至於文義有疑,衆説紛錯,則亦虚心静慮,勿遽取舍於其間。先使一説自爲一説,而隨其意之所之,以驗其通塞,則其尤無義理者,不待觀於他説,而先自屈矣。復以衆説互相詰難,而求其理之所安,以考其是非,則似是而非者,亦將奪於公論而無以立矣。大抵徐行却立,處静觀動,如攻堅木,先其易者而後其節目;如解亂繩,有所不通則姑置而徐理之,此讀書之法也。」
孟子綱領
或問:「綱領諸説,孰爲要?」曰:「程子之言之要,皆已見於《序説》矣。其以藐大人,聖夷、惠,爲非孟子語,則恐其未必然也。張子之言亦多可觀,但未成性之語,自其論《易大傳》而失之矣,後不能悉辨也。」曰:「謝氏心性之説如何?」曰:「性,本體也,其用情也;心則統性情,該動静而爲之主宰也,故程子曰心一也。有指體而言者,有指用而言者,蓋謂此也。今直以性爲本體,而心爲之用,則情爲無所用者,而心亦偏於動矣。且性之爲體,正以仁義禮智之未發者而言,不但爲視聽作用之本而已也。明乎此,則吾之所謂性者,彼佛氏固未嘗得窺其彷彿,而何足以亂吾之真哉!」
論語課會説
古之學者潛心乎六藝之文,退而考諸 日用,有疑焉則問,問之弗得,弗措也。古之所謂傳道、授業、解惑者,如此而已,後世設師弟子員,立學校以群之,師之所講,有不待弟子之問,而弟子之聽於師,又非其心之所疑也,泛然相與,以具一時之文耳。學問之道,豈止於此哉?自秦漢以迄今,蓋千有餘年,所謂師弟子者皆不過如此,此聖人之緒言餘旨所以不白於後世,而後世之風流習尚所以不及於古人也。然則學者欲求古人之所至,其可以不務古人之所爲乎?今將以《論語》之書與諸君相從學,而惟今之所謂講者不足事也。是以不敢以區區薄陋所聞告諸君,諸君第因先儒之説,以逆聖人之所志,孜孜焉蚤夜以精思,退而考諸日用,必將有以自得之而以幸教熹也。其有不合,熹請得爲諸君言之。諸君其無勢利之急而盡心於此,一有得焉,守之以善其身,不爲有餘;推之以及一鄉一國而至於天下,不爲不足。熹不肖,不敢以是欺諸君也。
講禮記序説
熹聞之,學者博學乎先王六藝之文,誦焉以識其辭,講焉以通其意,而無以約之,則非學也。故曰博學而詳説之,將以反説約也。何謂約?禮是也。@禮者,履也,謂昔之誦而説者,至是可踐而履也。故夫子曰:「君子博學於文,約之以禮。」顔子之稱夫子,亦曰「博我以文,約我以禮」,禮之爲義,不其大哉!然古禮非必有經,蓋先王之世,上自朝廷,下達閭巷,其儀品有章,動 作有節,所謂禮之實者,皆踐而履之矣。故曰「禮儀三百,威儀三千,待其人而後行」,則豈必簡策而後傳哉!其後禮廢,儒者惜之,乃始論著爲書,以傳於世,今《禮記》四十九篇,則其遺説,已學而求所以約之者,不可以莫之習也。今柯君直學,將爲諸君誦其説而講明之,諸君其聽之毋忽。《易》曰:「知崇禮卑。」禮以極卑爲事,故自飲食居處、灑掃欬唾之間,皆有儀節,聞之若可厭,行之若瑣碎而不綱。然唯愈卑故愈約,與所謂極崇之智,殆未可以差殊觀也。夫如是,故成性存存,而道義出矣。此造約之極功也,諸君其聽之毋忽。新安朱熹云。
白鹿洞書院揭示
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别,長幼有序,朋友有信。
右五教之目,堯、舜使契爲司徒,敬敷五教,即此是也。學者學此而已,而其所以學之之序,亦有五焉,其别如左:
博學之,審問之,謹思之,明辨之,篤行之。
右爲學之序。學、問、思、辨,四者所以窮理也。若夫篤行之事,則自修身以至于處事接物,亦各有要,其别如左:
言忠信,行篤敬,懲忿窒慾,遷善改過。
右修身之要。
正其義,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
右處事之要。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行有不得,反求 諸己。
右接物之要。
熹竊觀古昔聖賢所以教人爲學之意,莫非使之講明義理,以修其身,然後推以及人,非徒欲其務記覽,爲詞章,以釣聲名,取利禄而已也。今人之爲學者,則既反是矣。然聖賢所以教人之法,具存於經,有志之士,固當熟讀深思而問辨之。苟知其理之當然,而責其身以必然,則夫規矩禁防之具,豈待他人設之而後有所持循哉!近世於學有規,@其待學者爲已淺矣,而其爲法又未必古人之意也。故今不復以施於此堂,而特取凡聖賢所以教人爲學之大端,條列如右,而揭之楣間。諸君其相與講明遵守而責之於身焉,則夫思慮云爲之際,其所以戒謹而恐懼者,必有嚴於彼者矣。其有不然,而或出於此言之所棄,則彼所謂規者必將取之,固不得而略也。諸君其亦念之哉!
玉山講義
先生曰:熹此來,得觀學校鼎新,又有靈芝之瑞,足見賢宰承流宣化,興學誨人之美意,不勝慰喜。又承特設講座,俾爲諸君誦説,雖不敢當,然區區所聞,亦不得不爲諸君言之。蓋聞古之學者爲己,今之學者爲人,故聖賢教人爲學,非是使人綴緝言語、造作文辭,但爲科名爵禄之計,須是格物致知、誠意正心、脩身而推之,以至於齊家治國,可以平治天下,方是正當學問。諸 君肄業于此,朝夕講明於此,必已深有所得。不然,亦須有疑。今日幸得相會,正好商量,彼此之間,皆當有益。時有程珙起而請曰:「《論語》多是説仁,《孟子》却兼説仁義。意者夫子説元氣,孟子説陰陽,仁恐是體,義恐是用。」先生曰:孔孟之言,有同有異,固所當講。然今且當理會何者爲仁,何者爲義。曉此兩字義理分明,方於自己分上有用力處,然後孔孟之言有同異處,可得而論。如其不曉,自己分上元無工夫,説得雖工,何益於事?且道如何説箇仁義二字底道理?大凡天之生物,各付一性。性非有物,只是一箇道理之在我者耳。故性之所以爲體,只是仁義禮智信五字,天下道理,不出於此。韓文公云人之所以爲性者五,其説最爲得之,却爲後世之言性者多雜佛老而言,所以將性字作知覺、心意看了,非聖賢所説性字本指也。五者之中,所謂信者是箇真實無妄底道理,如仁義禮智,皆真實而無妄者也,故信字更不須説。只仁義禮智四字,於中各有分别,不可不辨。蓋仁則是箇温和慈愛底道理,義則是箇斷制裁割底道理,禮則是箇恭敬撙節底道理,智則是箇分别是非底道理。凡此四者,具於人心,乃是性之本體,方其未發,漠然無形象之可見;及其發而爲用,則仁者爲惻隱,義者爲羞惡,禮者爲恭敬,智者爲是非。隨事發見,各有苗脉,不相殽亂,所謂情也。故孟子曰:「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恭敬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謂之端者,猶有物在中而不可見,必因其端緒,發見於外,然後可得而尋也。蓋一心之中,仁義禮智各有界限,而其性情體用,又自各有分别,須是見得分 明,然後就此四者之中,又自見得仁義兩字是箇大界限。如天地造化、四序流行,而其實不過於一陰一陽而已。於此見得分明,然後就此又自見得仁字是箇生底意思,通貫周流於四者之中。仁,固仁之本體也;義,則仁之斷制也;禮,則仁之節文也;智,則仁之分别也。正如春之生氣,貫徹四時,春則生之生也,夏則生之長也,秋則生之收也,冬則生之藏也。故程子謂四德之元猶五常之仁,偏言則一事,專言則包四者,正謂此也。孔子只言仁,以其專言者言之也,故但言仁,而仁義禮智皆在其中;孟子兼言義,以其偏言者言之也,然亦不是於孔子所言之外,添入一箇義字,但於一理之中,分别出來耳。其又兼言禮智,亦是如此。蓋禮又是仁之著,智又是義之藏,而仁之一字,未嘗不流行乎四者之中也。若論體用,亦有兩説。蓋以仁存於心而義形於外言之,則曰仁,人心也;義,人路也,而以仁義相爲體用。若以仁對惻隱,義對羞惡而言,則就其一理之中,又以未發已發相爲體用,若認得熟,看得透,則玲瓏穿穴,縱横顛倒,無處不通,而日用之間,行著習察,無不是著功夫處矣。
珙又請曰:「三代以前,只是説中説極,至孔門答問,説著便是仁,何也?」先生曰:説中説極,今人多錯會了他文義,今亦未暇一一詳説。但至孔門方説仁字,則是列聖相傳到此,方漸次説親切處爾。夫子所以賢於堯、舜,於此亦可見其一端也。然仁之一字,須更於自己分上實下功夫始得,若只如此草草説過,無益於事也。
先生因舉《孟子》「道性善,言必稱堯舜」一章,而遂言曰:所謂性者,適固已言 之矣,今復以一事譬之。天之生此人,如朝廷之命此官。人之有此性,如官之有此職。朝廷所命之職,無非使之行法治民,豈有不善?天之生此人,無不與之以仁義禮智之理,亦何嘗有不善?但欲生此物,必須有氣,然後此物有以聚而成質。而氣之爲物,有清濁昏明之不同,禀其清明之氣,而無物慾之累,則爲聖;禀其清明而未純全,則未免微有物慾之累,而能克以去之,則爲賢;禀其昏濁之氣,又爲物慾之所蔽,而不能去,則爲愚,爲不肖,是皆氣禀物慾之所爲,而性之善未嘗不同也。堯、舜之生,所受之性亦如是耳,但以其氣禀清明,自無物慾之蔽,故爲堯、舜,初非有所增益於性分之外也。故學者知性善,則知堯、舜之聖非是强爲;識得堯、舜做處,則便識得性善底規模樣子。而凡吾日用之間,所以去人慾,復天理者,皆吾分内當然之事,其勢至順而無難。此孟子所以首爲文公言之,而又稱堯、舜以實之也。但當戰國之時,聖學不明,天下之人但知功利之可求,而不知己性之本善,聖賢之可學,聞是説者,非惟不信,往往亦不復致疑於其間。若文公則雖未能盡信,而已能有所疑矣,是其可與進善之萌芽也。故孟子於其去而復來,迎而謂之曰:「世子疑吾言乎?」而又告之曰:「夫道一而已矣。」蓋古今聖愚同此一性,則天下固不容有二道,但在篤信力行,則天下之理雖有至難,猶必可至,况善乃人之所本有,而爲之不難乎?然或氣禀昏愚,而物慾深固,則其勢雖順且易,亦須勇猛著力,痛切加功,然後可以復於其初。故孟子又引《商書》之言曰:「若藥弗瞑眩,厥疾弗瘳。」若但悠悠,似做不做,則雖本甚易,而反爲至 難矣。此章之言,雖甚簡約,然其反復曲折,開曉學者最爲深切。諸君更宜熟讀深思,反復玩味,就日用間便著實下功夫始得。《中庸》所謂尊德性者,正謂此也。然聖賢教人,始終本末,循循有序,精粗巨細,無有或遺。故才尊德性,便有箇「道問學」一段事,雖當各自加功,然亦不是判然兩事也。《中庸》曰:「大哉,聖人之道!洋洋乎,發育萬物,峻極于天。優優大哉!禮儀三百,威儀三千。待其人然後行。故曰苟不至德,至道不凝焉。是故君子尊德性而道問學,致廣大而盡精微,極高明而道中庸,温故而知新,敦厚以崇禮。」蓋道之爲體,其大無外,其小無内,無一物之不在焉。故君子之學,既能尊德性以全其大,便須道問學以盡其小。其曰致廣大、極高明、温故而敦厚,則皆尊德性之功也。其曰盡精微、道中庸、知新而崇禮,則皆道問學之事也。學者於此,固當以尊德性爲主,然於道問學,亦不可不盡其力,要當使之有以交相滋益,互相發明,則自然該貫通達,而於道體之全無欠闕處矣。今時學者心量窄狹,不耐持久,故其爲學,略有些少影響見聞,便自主張,以爲至足,不能遍觀博考,反復參驗。其務爲簡約者,既蕩而爲異學之空虚,其急於功利者,又溺而爲流俗之卑近,此爲今日之大弊,學者尤不可以不戒。熹又記得昔日曾參見端明汪公,見其自少即以文章冠多士,致通顯,而未嘗少有自滿之色,日以師友前輩多識前言往行爲事。及其晚年,德成行尊,則自近世名卿鮮有能及之者,乃是此邦之人,諸君視之丈人行耳,其遺風餘烈,尚未遠也。又如縣大夫,當代名家,自其先正温國文正公以盛德大業爲百 世師,所著《資治通鑑》等書,尤有補於學者。至忠潔公扈從北狩,固守臣節,不汙僞命,又以忠義聞於當世。諸君蓋亦讀其書而聞其風矣。自今以往,儻能深察愚言,於聖賢大學有用力處,則凡所見聞,寸長片善,皆可師法,而况於其鄉之先達,與當世賢人君子之道義風節乎?《詩》曰:「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願諸君留意,以副賢大夫教誨作成之意,毋使今日之講徒爲空言,則區區之望也。
滄洲精舍諭學者
老蘇自言其初學爲文時,取《論語》、《孟子》、韓子及其他聖賢之文,而兀然端坐,終日以讀之者七八年。方其始也,入其中而惶然以博,觀於其外而駭然以驚。及其久也,讀之益精,而其胸中豁然以明,若人之言固當然者,然猶未敢自出其言也。歷時既久,胸中之言日益多,不能自制,試出而書之。已而再三讀之,渾渾乎覺其來之易矣。予謂老蘇但爲欲學古人説話聲響,極爲細事,乃肯用功如此,故其所就亦非常人所及。如韓退之、柳子厚輩亦是如此,其答李翊、韋中立之書,可見其用力處矣。然皆只是要作好文章,令人稱賞而已,究竟何預己事,却用了許多歲月,費了許多精神,甚可惜也。今人説要學道,乃是天下第一至大至難之事,却全然不曾著力,蓋未有能用旬月功夫,熟讀一卷書者。@及至見人泛然發問,臨時揍合,不曾舉得一兩行經傳成文,不曾照得一兩處首尾相貫,其能言 者,不過以己私意敷演立説,與聖賢本意義理實處了無干涉,何况望其更能反求諸己,真實見得,真實行得耶?如此求師,徒費脚力,不如歸家杜門,依老蘇法,以二三年爲期,正襟危坐,將《大學》、《論語》、《中庸》、《孟子》及《詩》、《書》、《禮記》、程、張諸書分明易曉處,反復讀之,更就自己身心上存養玩索,著實行履,有箇入處,方好求師,證其所得而訂其謬誤,是乃所謂就有道而正焉者,而學之成也可冀矣,如其不然,未見其可。故書其説,以示來者云。
又諭學者
書不記,熟讀可記;義不精,細思可精。唯有志不立,直是無著力處。只如而今,貪利禄而不貪道義,要作貴人而不要作好人,皆是志不立之病。直須反復思量,究見病痛起處,勇猛奮躍,不復作此等人。@一躍躍出,見得聖賢所説千言萬語,都無一字不是實語,@方始立得此志。就此積累功夫,迤邐向上去,大有事在。諸君勉旃,不是小事。
增損吕氏鄉約
凡鄉之約四。一曰德業相勸,二曰過失相規,三曰禮俗相交,四曰患難相恤。衆推有齒德者一人爲都約正,有學行者二人副之。約中月輪一人爲直月,red都、副正不與。 置三籍,凡願入約者書于一 籍,德業可勸者書于一籍,過失可規者書于一籍。直月掌之,月終則以告于約正,而授于其次。
德業相勸
德謂見善必行,聞過必改。能治其身,能治其家;能事父兄,能教子弟;能御童僕,能肅政教;能事長上,能睦親故;能擇交遊,能守廉介;能廣施惠,能受寄託,能救患難;能導人爲善,能規人過失,能爲人謀事,能爲衆集事;能解鬭争,能决是非;能興利除害,能居官舉職。
業謂居家則事父兄,教子弟,待妻妾。在外則事長上,接朋友,教後生,御童僕。至于讀書治田,營家濟物,畏法令,謹租賦,好禮、樂、射、御、書、數之類,皆可爲之。非此之類,皆爲無益。
右件德業,同約之人,各自進脩,互相勸勉。會集之日,相與推舉其能者書于籍,以警勵其不能者。
過失相規
過失謂犯義之過六,犯約之過四,不脩之過五。
犯義之過,一曰酗博鬭訟,red酗謂縱酒喧競,博謂賭博財物,鬭謂鬭毆駡詈,訟謂告人罪惡,意在害人,誣賴争訴,得已不已者。若事干負累,及爲人侵損而訴之者非。 二曰行止踰違,red踰禮違法,衆惡皆是。 三曰行不恭遜,red侮慢齒德者,持人短長者,恃强凌人者,知過不改、聞諫愈甚者。 四曰言不忠信,red或爲人謀事陷人於惡,或與人要約退即背之,或妄説事端熒惑衆聽者。 五曰造言誣毁,red誣人過惡,以無爲有,以小爲大,面是 背非。或作嘲咏匿名文書,及發揚人之私隱,無狀可求,及喜談人之舊過者。 六曰營私太甚。red與人交易傷於掊克者,專務進取不恤餘事者,無故而好干求假貸者,受人寄託而有所欺者。
犯約之過,一曰德業不相勸,二曰過失不相規,三曰禮俗不相成,四曰患難不相恤。
不脩之過,一曰交非其人,red所交不限士庶,但凶惡及游惰無行、衆所不齒者,而己朝夕與之遊處,則爲交非其人。若不得已而暫往還者非。 二曰游戲怠惰,red游謂無故出入,及謁見人止務閑適者。戲謂戲笑無度,及意在侵侮,或馳馬擊鞠而不賭財物者。怠惰謂不脩事業,及家事不治,門庭不潔者。 三曰動作無儀,red謂進退太疏野及不恭者;不當言而言,及當言而不言者;衣冠太華飾,及全不完整者;不衣冠而入街市者。 四曰臨事不恪。red主事廢忘,期會後時,臨事怠慢者。 五曰用度不節。red謂不計有無,過爲侈費者;@不能安貧,非道營求者。
右件過失,同約之人各自省察,互相規戒。小則密規之,大則衆戒之。不聽則會集之日,直月以告于約正,約正以義理誨諭之。謝過請改,則書于籍以俟。其争辨不服,與終不能改者,皆聽其出約。
禮俗相交
禮俗之交,一曰尊幼輩行,二曰造請拜揖,三曰請召送迎,四曰慶弔贈遺。
尊幼輩行凡五等。〇曰尊者,red謂長於己三十歲以上,@在父行者。 曰長者,red謂長於己十歲以上, 在兄行者。 曰敵者,red謂年上下不滿十歲者,長者爲稍長,少者爲稍少。 曰少者,red謂少於己十歲以下者。 曰幼者,red謂少於己二十歲以下者。
造請拜揖凡三條。〇曰凡少者、幼者於尊者、長者,歲首、冬至、四孟月朔辭見賀謝,皆爲禮見。red皆具門狀,用幞頭、公服、腰帶、靴笏。無官具名紙,用幞頭、襴衫、腰帶、繫鞋。唯四孟通用帽子、皂衫、腰帶。〇凡當行禮而有恙故,皆先使人白之。或遇雨雪,則尊長先使人諭止來者。 此外,候問起居、質疑白事,及赴請召,皆爲燕見。red深衣、凉衫皆可,尊長令免即去之。 尊者受謁不報,red歲首、冬至具己名牓子,令子弟報之,如其服。 長者歲首、冬至具牓子報之,如其服。餘令子弟以己名牓子代行。凡敵者,歲首、冬至辭見賀謝相往還。red門狀名紙同上,唯止服帽子。 凡尊者、長者無事而至少者、幼者之家,唯所服。red深衣、凉衫、道服、背子可也。敵者燕見亦然。 〇曰凡見尊者、長者,門外下馬,俟於外次,乃通名。red凡往見人,入門必問主人食否,有他客否,有他幹否。度無所妨,乃命展刺;有妨,則少俟,或且退。後皆放此。 主人使將命者先出迎客,客趨入至廡間,主人出,降階。客趨進,主人揖之,升堂禮見,四拜而後坐。燕見不拜。red旅見則旅拜。少者、幼者自爲一列,幼者拜,則跪而扶之,少者拜,則跪扶而答其半。若尊者、長者齒德殊絶,則少者、幼者堅請納拜。尊者許,則立而受之;長者許,則跪而扶之。@拜訖,則揖而退,主人命之坐,則致謝訖,揖而坐。 退,red凡相見,主人語終不更端,則告退。或主人有倦色,或方幹事而有所俟者,皆告退可也。後皆放此。 則主人送于廡下,若命之上馬,則三辭,許則揖而退,出大門,乃上馬。不許則從其命。凡見敵者,門外下馬,使人通名,俟于廡下或廳側。禮見則再拜,red稍少者先拜,旅見則特拜。 退則主人請就階上 馬。red徒行則主人送于門外。 凡見少者以下,@則先遣人通名,主人具衣冠以俟。客入門下馬,則趨出,迎揖升堂。來報禮則再拜謝,red客止之則止。 退則就階上馬。red客徒行,則迎于大門之外,送亦如之,仍隨其行數步,揖之則止,望其行遠乃入。 〇曰凡遇尊長於道,皆徒行,則趨進,揖。尊長與之言,則對;否,則立於道側,以俟尊長已過,乃揖而行。或皆乘馬,於尊者則回避之,於長者則立馬道側,揖之,俟過乃揖而行。若己徒行而尊長乘馬,則回避之。red凡徒行遇所識乘馬,皆放此。 若己乘馬而尊長徒行,望見則下馬,前揖、己避亦然。過既遠,乃上馬。若尊長令上馬,則固辭。遇敵者皆乘馬,則分道相揖而過。彼徒行而不及避,則下馬揖之,過則上馬。遇少者以下皆乘馬,彼不及避,則揖之而過。彼徒行,不及避,則下馬揖之。red於幼者則不必下可也。
請召迎送凡四條。〇凡請尊長飲食,親往投書。red禮薄則不必書,專召他客,則不可兼召尊長。 既來赴,明日親往謝之。召敵者以書簡,明日交使相謝。召少者用客目,明日客親往謝。〇曰凡聚會皆鄉人,則坐以齒。red非士類則不。 若有親,則别叙;若有他客,有爵者則坐以爵。red不相妨者坐以齒。@ 若有異爵者,雖鄉人亦不以齒。red「異爵」,謂命士大夫以上,今陛朝官是。 若特請召,或迎勞出餞,皆以專召者爲上客,如婚禮則姻家爲上客,皆不以齒爵爲序。〇曰凡燕集,初坐,别設卓子於兩楹間,置大盃於其上。主人降席,立於卓東,西向。上客亦降席,立於卓西,東向。主人取盃親洗,上客辭。主人置盃卓子上,親執 酒斟之,以器授執事者,遂執盃以獻上客。上客受之,復置卓子上。主人西向再拜,上客東向再拜,興,取酒東向跪祭,遂飲。以盃授贊者,遂拜,主人答拜。red若少者以下爲客,飲畢而拜,則主人跪受如常。 上客酢主人如前儀,主人乃獻衆賓如前儀,唯獻酒不拜。red若衆賓中有齒爵者,則特獻如上客之儀,不酢。 若婚會,姻家爲上客,則雖少亦答其拜。〇曰凡有遠出遠歸者,則迎送之。少者、幼者不過五里,敵者不過三里,各期會於一處,拜揖如禮。有飲食則就飲食之。少者以下,俟其既歸,又至其家省之。
慶弔贈遺凡四條。〇曰凡同約有吉事,則慶之。red冠子、生子、預薦、登第、進官之屬,皆可賀。婚禮雖曰不賀,然《禮》亦曰賀娶妻者,蓋但以物助其賓客之費而已。 有凶事,則弔之。red喪葬水火之類。 每家只家長一人與同約者俱往,其書問亦如之。若家長有故,或與所慶弔者不相接,則其次者當之。〇曰凡慶禮如常儀,有贈物。red用幣帛、酒食、果實之屬,衆議量力定數,多不過三五千,少至一二百。如情分厚薄不同,則從其厚薄。 或其家力有不足,則同約爲之借助器用,及爲營幹。凡弔禮,聞其初喪,red聞喪同。 未易服,則率同約者深衣而往哭弔之,red凡弔尊者,則爲首者致辭而旅拜,敵以下則不拜。主人拜則答之,少者以下則扶之,不識生者則不弔,不識死者則不哭。 且助其凡百經營之事。主人既成服,則相率素幞頭、素襴衫、素帶,red皆以白生紗絹爲之。 具酒果食物而往奠之。red死者是敵以上則拜而奠,以下則奠而不拜。主人不易服,則亦不易服;主人不哭,則亦不哭。情重,則雖主人不變不哭,亦變而哭之。賻禮用錢帛,衆議其數如慶禮。 及葬,又相率致賵。俟發引,則素服而送之。red賵如賻禮,或以酒食犒其役夫及爲之幹事。 及卒哭,及小祥及大祥,皆常服弔 之。〇曰凡喪家,不可具酒食衣服以待弔客,弔客亦不可受。〇曰凡聞所知之喪,或遠不能往,則遣使致奠,就外次衣弔服,再拜,哭而送之。red唯至親篤友爲然。 過朞年則不哭,情重則哭其墓。
右禮俗相交之事,直月主之。有期日者爲之期日,當糾集者督其違慢。凡不如約者,以告于約正而詰之,且書于籍。
患難相恤
患難之事七,一曰水火,red小則遣人救之,甚則親往,多率人救且吊之。 二曰盗賊,red近者同力追捕,有力者爲告之官司,其家貧則爲之助出募賞。 三曰疾病,red小則遣人問之,甚則爲訪醫藥,貧則助其養疾之費。 四曰死喪,red闕人則助其幹辨,乏財則賻贈借貸。 五曰孤弱,red孤遺無依者,若能自贍,則爲之區處,稽其出内。或聞于官司,或擇近親與鄰里可託者主之,@無令人欺罔,可教者爲擇人教之,及爲求婚姻。貧者,協力濟之,無令失所。若有侵欺之者,衆人力爲之辨理。若稍長而放逸不檢,亦防察約束之,無令陷於不義。 六曰誣枉,red有爲人誣枉過惡,不能自伸者,勢可以聞於官府,則爲言之。有方略可以救解,則爲解之。或其家因而失所者,衆共以財濟之。 七曰貧乏。red有安貧守分而生計大不足者,衆以財濟之,或爲之假貸置産,以歲月償之。
右患難相恤之事。凡有當救恤者,其家告于約正,急則同約之近者爲之告約正,命直月徧告之,且爲之糾集而程督之。凡同約者,財物器用、車馬人僕,皆有無相假,若不急之用及有所妨者,則不必借。可借而不借,及踰期不還,及損壞借物者,論如犯約之過,書于籍。鄰里或 有緩急,雖非同約,而先聞知者,亦當救助。或不能救助,則爲之告于同約而謀之。有能如此者,則亦書其善於籍,以告鄉人。
以上鄉約四條,本出藍田吕氏,今取其他書及附己意,稍增損之,以通于今。而又爲月旦集會讀約之禮如左方。曰凡預約者,月朔皆會,red朔日有故,則前期三日别定一日,直月報會者。所居遠者,唯赴孟朔,又遠者,歲一再至可也。 直月率錢具食,red每人不過一二百,孟朔具果酒三行,麵飯一會。餘月則去酒果,或直設餞可也。 會日夙興,約正、副正、直月本家行禮若會族,罷,皆深衣俟于鄉校。設先聖先師之象于北壁下,red無鄉校則别擇一寬閒處。 先以長少叙拜於東序,red凡拜,尊者跪而扶之,長者跪而答其半,稍長者俟其俯伏而答之。 同約者如其服而至,red有故則先一日使人告于直月。同約之家子弟雖未能入籍,亦許隨衆序拜。未能序拜,亦許侍立觀禮,但不與飲食之會。或别率錢,略設點心於他處。 俟於外次。既集,以齒爲序,立於門外,東向北上。約正以下,出門西向南上。red約正與齒是尊者正相向。 揖迎入門,至庭中,北面,皆再拜。約正升堂上香,降,與在位者皆再拜。red約正升降,皆自阼階。 揖,分東西向立。red如門外之位。 約正三揖,客三讓,約正先升,客從之。red約正以下升自阼階,餘人升自西階。 皆北面立。red約正以下西上,餘人東上。 約正少進,西向立,副正、直月次其右少退。直月引尊者東向南上,長者西向南上,red皆以約正之年推之,後放此。西向者其位在約正之右少進,餘人如故。 約正再拜,凡在位者皆再拜。red此拜尊者。 尊者受禮如儀。red唯以約正之年爲受禮之節。 退北壁下,南向東上立。直月引長者東面,如初禮。退,則立於尊者之西東上。red此拜長者。拜時惟尊者不拜。 直月又引稍長者東向南上,約 正與在位者皆再拜,稍長者答拜,退立于西序,東向北上。red此拜稍長者,拜時尊者長者不拜。 直月又引稍少者東面北上,拜約正。約正答之,稍少者退立于稍長者之南。直月以次引少者東北向西北上,拜約正。約正受禮如儀。拜者復位,又引幼者亦如之。既畢,揖,各就次。red同列未講禮者,拜於西序如初。 頃之,約正揖就坐,red約正坐堂東南向,約中年最尊者坐堂西南向,副正、直月次約正之東南向西上,餘人以齒爲序,東西相向,以北爲上。若有異爵者,則坐於尊者之西南向東上。 直月抗聲讀約一過,副正推説其意。未達者,許其質問。於是約中有善者,衆推之;有過者,直月糾之。約正詢其實狀于衆,無異辭,乃命直月書之。直月遂讀記善籍一過,命執事以記過籍徧呈在坐,各默觀一過。既畢,乃食。食畢,少休,復會於堂上,或説書,或習射,講論從容。red講論須有益之事,不得輒道神怪邪僻悖亂之言,及私議朝廷州縣政事得失,及揚人過惡。違者直月糾而書之。 至晡乃退。
休致後客位咨目
滎陽吕公嘗言,京洛致仕官與人相接,皆以閑居野服爲禮,而歎外郡或不能然,其指深矣。熹衰朽無狀,雖幸已叨誤恩,許致其事,而前此或蒙賓客不鄙下訪。初亦未敢遽援此例,便以老大野逸自居,近緣久病,艱於動作,屈伸俯仰,皆不自由,遂不免遵用舊京故俗,輒以野服從事。然而上衣下裳,大帶方履,比之凉衫,自不爲簡,其所便者,但取束帶足以爲禮,解帶可以燕居,免有拘絆纏繞之患,脱著疼痛之苦而已。切望深察,恕此病人,且使窮鄉下邑,得以復見祖宗盛時京都舊俗,其美如此,亦補助 風教之一端也。至於筋骸攣縮,轉動艱難,迎候不時,攀送不及,區區之意,亦非敢慢,并冀有以容之,又大幸也。熹悚恐拜聞。
熹衰病之餘,不堪拜跪,歲時享祀,已廢其禮。親舊相訪,亦望察此,非應受者,並告權免。庶幾還答之間,不至欠闕禮數,而又可以免於趨避覆跌之虞,千萬幸甚。熹又上聞。
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第七十四
懷安縣儒學訓導葉暢校
校記
共20項
浙本題作「同安縣諭學者」。
浙本題作「同安縣諭學者」。
「禮」,《正訛》作「理」。
「其」字,原闕,據浙本補。
「廋」,原作「瘦」,據浙本改。
「聞」,原作「忘」,今據《論語·述而》「子在齊聞韶」改。
「贏」,原作「羸」,據閩本、浙本改。
「首加」,《正訛》作「皆如」。
「也」,閩本、浙本作「已」。
「揭示」,淳熙本、浙本作「學規」。
「於學」下,淳熙本有「者」字。
「卷」,原作「人」,據閩本、浙本改。
「復」,閩本、浙本作「伏」。
「字」,原作「事」,據閩本、浙本改。
「侈」,原作「多」,據浙本改。
「三十歲」,原段後校云「三十歲」一本作「二十歲」,校浙本作「二十歲」。
「跪」,原作「𤱯」,據閩本、浙本改。
「見」字,原闕,據浙本補。
「坐」,浙本作「猶」。
「擇近親」至「可教者爲」廿字,原闕,據浙本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