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第五十二
書red 知舊門人問答
答吴伯豐red 必大@
熹衰晚無堪,學不加進,足下過聽,辱先以書,其所以稱頌道説者,足以見賢者之志矣,然非區區所及也。示喻程子格物之説,誠若有未易致力者。然其曰天地之所以高厚、一物之所以然,蓋極其大小而言之,以明是理之無不在,而學問之功不可一物而有遺爾。若其所以用力之地,則亦不過讀書史、應事物,如前之云爾。豈茫然放其心於汗漫紛綸不可知之域哉?或人所引《易》象之數,又似太拘。所謂明理,亦曰明其所以然與其所當爲者而已。鄙見如此,不識賢者以爲如何?恐有未安,幸復見告也。子澄去秋相見甚款,近復招之,尚未有來信。大冶近有萬君人傑者見訪,@見留之學中,氣質甚美,議論亦可反復,殊不易得,云亦嘗得從遊也。熹比已丐祠,似聞諸公有意聽許,適聞張荆州之訃,若便得請,當一走長沙而歸爾。
答吴伯豐
讀書甚善,所諭亦有條理,但不必如此先立凡例,但熟讀平看,從容諷詠,積久當自見得好處也。所論看《大學》曲折則未然,若看《大學》,則當且專看《大學》,如都不知有它書相似。逐字逐句,一一推窮,逐章反覆,通看本章血脉;全篇反覆,通看一篇次第;終而復始,莫論遍數,令其通貫浹洽,顛倒爛熟,無可得看,方可别看一書。今方看得一句《大學》,便已説向《中庸》上去,如此支離蔓衍,彼此迷暗,互相連累,非惟不曉《大學》,亦無功力别可到《中庸》矣。@况所比校,初無補於用力之意,@徒然枉費心力;閑立議論,番得語言轉多,却於自家分上轉無交涉,不可不察也。
「因其本明」,非是察識端倪,把來玩弄,以資談説,只是因其已知而益廣其知、因其已能而益精其能耳,與湖南説自不同也。「知止有定」之説,似亦未然。更以《章句》、《或問》求之爲佳。「知至意誠」之説,則大概得之矣。《盤銘》是注疏説,可自檢看。當時以下文多已説,故不曾標其名氏耳。《論》、《孟》、《中庸》,儘待《大學》通貫浹洽、無可得看後方看乃佳。若奔程趁限,一向攢了,@則雖看如不看也。近方覺此病痛不是小事,元來道學不明,不是上面欠却工夫,乃是下面元無根脚。若信得及,脚踏實地如此做去,良心自然不放,踐履自然純 熟,非但讀書一事也。
横渠先生象,記得舊傳蜀中本時云亦有御史象,今却不記曾見與不見。歲久,不復可得其真,但當兼收,以見區區尊仰之意而已。但去歲此時同遭論列,今又適以此時相見,亦可笑也。李衛公書如此,正不足傳,顧其全書遂不復可見,殊可惜耳。廬陵近數得書,一病不輕,且幸已平復也。金溪一向不得書,亦省應答之煩。
《皇極辨》併往,此亦一破千古之惑,可録一本送正淳,皆勿廣爲佳耳。
答吴伯豐
《詩傳》中有音未備者,有訓未備者,有以經統傳、舛其次者。
此類皆失之不詳,今當添入。然印本已定,不容增减矣。不免别作《補脱》一卷,附之《辨説》之後。此間亦無精力辦得,只煩伯豐爲編集,其例如後:
《詩集傳補脱》
《周南》
《樛木》 樂只red「音止」二字,合附「本」字下。
《鄘》
《載馳》 無我有尤red「尤過也」三字,合附「衆人」字下。「無以我爲有過,雖爾」八字,合附「大夫君子」字下。
《王》
《中谷有蓷》 遇人之不淑矣red「淑,善也」三字,合移在「歎矣」字下。
以上略見條例,餘皆依此且用草紙寫來,恐有已添者,却删去也。又黎,黑也,古語「黎元」,猶秦言「黔首」。《桑柔》篇中第二章注中已略言之,《孟子》首篇亦嘗有解。今若《天保》篇中 未解,可采用其説,著於《補脱》卷中,却删去《桑柔》篇注。或但略言之,亦可也。更詳之。
大序「先王以是經夫婦」,@《傳》曰:「先王,謂文、武、周公、成王。」必大竊謂二《南》、《雅》、《頌》固多周公時所作,然遂謂周公爲先王,則恐讀者不能無疑。
此無甚害,蓋周公實行王事,制禮樂,若止言成王,則失其實矣。
《芣苢》「薄言有之」,《傳》曰:「有,藏也。」然其下章曰掇,曰捋,曰袺,曰襭,而首章乃先言藏,恐非其序。必大恐「有」是得之之義。
首章兼舉始終而言,後章乃細述其次第,《詩》中亦有此例。或於《補脱》中附入,亦可也。
《麟之趾》,《傳》以麟興文王、后妃,以趾興其子,故曰:「麟性仁厚,故其趾亦仁厚。文王、后妃仁厚,故其子亦仁厚。」然則下文「吁嗟麟兮」爲指誰耶?
正指公子而言耳。
「昔育恐育鞠」,張子之説固善。然推之下文「及爾顛覆」之云,意不甚貫,不若前説爲順。
姑存異義耳,然舊説亦不甚明白也。
《君子偕老》「象之揥也」,字書云:「揥,整髻釵也。」是否?
不識此物,姑依舊説。字書之説,亦與古注不殊也,或《補脱》中附之。
齊地東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無棣。《史記索隱》曰:「按今淮南有故穆陵門,是楚之境。無棣在遼西 孤竹,服虔以爲太公受封所至,不然也,蓋言其征伐所至之域。」其説如何?
穆陵在密州之西,無棣是今棣州,更考地志可見。《索隱》恐非。
《采薇》「小人所腓」,《傳》曰:「腓,猶庇也。」又引程子曰:「腓,隨動也,如足之腓,足動則隨而動也。」必大按《易·咸傳》曰:「腓,足肚,行則先動,足乃舉之,非如腓之自動也。」《易本義》亦曰:「欲行則先自動。」由程子前説觀之,則腓爲隨足以動之物;由後二説觀之,則腓爲先足而動明矣,不當引之以解此詩之義,不若「猶庇」之云得之。《生民》詩「牛羊腓字之」,《傳》亦以腓爲庇,若施於此詩,與上文君子所依意義亦相類也。
此非大義所繫,今詳兩説誠不合,當删去。然板本已定,只於《補脱》中説破可也。又「百卉具腓」又有他訓,不知此字竟是何義也。
《楚茨》以下四篇,先生謂即《豳雅》。反復讀之,其辭氣與《七月》、《載芟》、《良耜》等篇大抵相類,無可疑。然又以爲述公卿有田禄者力於農事,以奉其宗廟之祭,則恐未然。蓋周自后稷以農事肇祀,其詩未嘗不惓惓於此。今以爲《豳風》、《豳頌》者皆是也。而孟子亦曰:「《禮》曰,諸侯耕助以供粢盛,粢盛不潔,不敢以祭。」古之人未有不先於民而後致力於神者,恐不必專指公卿言之。
此諸篇在《小雅》而非天子之詩,故止得以公卿言之,蓋皆畿内諸侯矣。
《瞻彼洛矣》,《傳》以爲諸侯美天子之詩,今考其間有「以作六師」之言,則其爲天子之事審矣。然二章、三章祈頌之語,則 不過保其家室家邦而已,氣象頗狹,反若天子所以告諸侯者,何也?
家室家邦,亦趁韻耳。天子以天下爲家,雖言家室何害?又凡言萬年者,多是臣祝君之辭。
《棫樸》「追琢其章,金玉其相」,《傳》曰:「追琢其章,所以美其文;金玉其相,所以美其質。」然不知所美之人爲誰?
追琢金玉,以興我王之勉勉爾。
《那》「綏我思成」,《集傳》鄭氏所引《禮記》之説,程子則曰:「此特孝子平日思親之心耳,若齊則不容有思,有思非齊也。」必大竊謂人心不容無思齊之日,特齊其不齊者爾。若思其居處之類,乃其致誠意以交乎神者,蓋未害其爲齊也。未知是否?
鄭氏所引者,常法也。程子之義則益精矣。
「子路、曾晳、冉有、公西華侍坐」,《集注》謂三子之對,夫子無貶辭,則皆許之矣。而又載程子之説曰:「三子皆欲得國而治之,故夫子不與。」二説似相牴牾。以愚意索之,豈非許之者以其材足以有爲,而其不與者則未能合己之志歟?
不與者,不若於曾晳有「與點」之言耳。以「孰能爲大」之語觀之,不害於許其才之可用也。
程子又曰:「子路只爲不達爲國以禮道理,若達,却便是這氣象也。」蓋謂子路之意未免有所作爲,而曾點所言則皆行其所無事耳。使子路有見於此,一皆循其理之所當然,而不以己意參焉,則即曾點之氣象矣。然必大觀夫子所以哂子路者,特以其言之不讓而已。如冉有、公西赤之言,非不知讓者,遂謂之能達此道 理,可乎?必大於此蓋屢致思而有未能灼然者。
子路地位已高,故見得此理則其進不可量。求、赤之讓,乃見子路被哂而然,非實有見也,又其地位與曾點之地位甚遠,雖知讓之爲美,此外更有多少事耶?
衛君待子而爲政,子曰:「必也正名乎!」胡氏之説,固正矣。然恐夫子以羈旅之臣,一旦出公用之而遂謀逐出公,此豈近於人情?意者夫子若事出公,不過具言父子之倫以開曉之,使出公自爲去就,然後立郢之事可得而議也。
此説甚善。然聖人之權,亦有未易以常情窺測者。
管仲於公子糾其可以無死者,以其輔之非義故也。若子路之死,@失在不合仕於孔悝耳。既食其禄,必死其難可也。不審於其始,而臨難始曰「吾於此可以無死也」,@則愚恐世之反側不忠者得以藉口矣。
此説甚善。然聖人不以不死責管仲,何也?
子路問事君,范氏謂犯非子路所難,而以不欺爲難。夫子路最勇於義者,而何難於不欺哉?特其燭理不盡,而好强其所不知以爲知,是以陷於欺耳。
以使門人爲臣一事觀之,子路之好勇必勝恐未免於欺也。
侯氏:「所以求生害仁、殺身成仁皆義 也,非仁也。仁義本無二,學者當於一道上别出。」先生曰:「仁義,體一而用殊。君子之於事,有以仁決者,有以義決者。蓋仁者不以所惡傷所好之體,義士不以所賤易所貴之宜。」必大復推之曰:「以仁決者,因心以爲取舍,必無所違乎其德;以義決者,即事以權輕重,必無所失乎其宜。」未知是否?
此説得之。然細看侯氏説,亦有些意思,試更推之。
答吴伯豐
所示諸説,别紙報去,但且如此推究玩味,久當自有得也。但前書偶尋未見,似其間亦有合報去者,今不暇也。蘇氏《詩傳》比之諸家若爲簡直,但亦看小序不破,終覺有惹絆處耳。所欲抄《集傳》,緣後來更欲修改一二處,且令住寫,今須到官方得寫去也。@廬陵之訃,令人痛惜,亦苦多事,至今未得遣人去也。趙守舊相識,但不曾通書,然亦政不必如此。爲人寮屬,世俗常禮有不可廢者,亦且得隨例,不須大段立異,不濟得事,徒爲人所指目憎嫌,却費調護、求寬假,所屈愈多也。沙隨程丈書來,甚相知,云居頗相鄰,想時相見也。姜叔權曾相見否?資禀篤實,不易得,近得書,亦甚進,能與之遊,當有益也。子耕當已歸豫章,時得書否?正淳必已赴省矣,後來所講如何?向來議論似亦傷太快,不子細也。伯豐所論甚詳密,朋友少及之者。更冀勉力,副衰朽之望。官事更宜加意,此後 恐音問浸遠難通,切祝爲親自愛。
答吴伯豐
《大學》諸説皆善,可以補《或問》之缺矣。但「毋自欺」,乃解「誠其意」之義,知未至者固當如此用力,然知之至者亦未可便謂不假此也。但知未至者禁之雖力而或未能止,唯知至然後禁之不難,而無不能止耳。
「純粹,至善者也」,其立辭猶曰「純粹是至善」云耳。「至善」二字,與《大學》中「至善」同否?
《通書》「純粹至善」猶曰「純粹而至善」云耳,「至善」與《大學》理無不同。
注云:「中即禮,正即智,《圖解》備矣。」必大向者侍教時,雖已略聞大意,今按《圖解》有曰:「其行之也中。」又曰:「中者,嘉之會也。」所謂中即禮者,固明白矣。至於正,則不過曰其處之也正。又曰:「正者,貞之體也,智之義固在其中。」然起初學者讀之猶未能分明,@欲乞更詳下一語,如何?
元、亨、利、貞分配仁、義、禮、智,先儒已有定論矣。故只如此説,意亦自見。
「五殊二實,一實萬分」,二謂陰陽,一謂太極。然不曰「二氣一理」,而皆以實目之者,蓋曰此皆實有之理,非但彊爲之名耳。
五、二、一、萬皆實字,殊、實、實、分皆虚字,以此推之,則所謂二實、一實者,不相礙也。
「天地之塞吾其體,天地之帥吾其性」。近見南康一士人云,頃歲曾聞之於先生, 「其」字有「我去承當」之意,今考經中初無是説。
《西銘》「承當」之説,不記有無此語,然實下「承當」字不得。恐當時只是説禀受之意,渠記得不子細也。
存,吾順事;没,吾寧也。
二句所論甚當,舊説誤矣。然以上句「富貴貧賤」之云例之,則亦不可太相連説。今改云:「孝子之身,存則其事親也不違其志而已,没則安而無所愧於親也。仁人之身,存則其事天也不逆其理而已,没則安而無所愧於天也。」蓋所謂夭壽不貳而脩身以俟之者,故張子之銘以是終焉,似得張子之本意。
「繼而有師命」,沙隨云:「師非師旅之師,是師友之師。蓋齊王欲授孟子室,養弟子以萬鍾也。」
兩説未知孰是,且缺之亦無害。孟子初見齊王,便有去志,但以有師命,不可請,故雖少留而終不受禄。以至將去,而王乃有授孟子室之説,孟子遂不受而竟去,恐不得以授室爲師命也。且若果然,亦何不可以請之有乎?
決汝、漢,排淮、泗。
其説只是一時行文之過,别無奥義,不足深論。况淮、泗能壅汝水,不能壅漢水。今排淮、泗而汝水終不入江,則排淮、泗而後汝、漢得以入江之説有不通矣。沈存中引李翺《南來録》言,唐時淮南漕渠猶是流水,而汝、淮、泗水皆從此以入江。但今江、淮漸深,故不通耳。此或猶可彊説。然運河自是夫差所通之邗溝,初非禹迹。且若如此,則淮又不能專達於海,亦不得在四瀆之數矣。沈説終亦不能通也。
宴安之説無之,味其言似是無垢句法。
《中庸或問》不誤,只是文字拙澀,不足以達其意耳。「必有是心之實」,當連下文讀之乃通。如更覺難曉,即上句在「天者」下更添一「決」字,在「人者」下更添一「容」字,如何?
答吴伯豐
學問臨事不得力,固是静中欠却工夫。然欲舍動求静,又無此理。蓋人之身心,「動静」二字循環反復,無時不然。但常存此心,勿令忘失,則隨動隨静,無處不是用力處矣。且更著實用功,不可只於文字上作活計也。
答吴伯豐
示及諸説,亦未暇細觀。但覺子融之説全無倫理,而諸友反爲其所牽,亦復擾亂。又不且整理其大病根原,而計較苛細,展轉向枝葉上辨論,所以言雖多而道理轉不分明。今只合且放下許多閑争競,而自家理會「誠」之一字是甚道理,看得精切分明後,却合衆説而剖判之,當自見得,不如此費分踈也。正淳書煩爲附便。渠看得文字却儘子細,所寄《中庸》説多得之。恐欲見,發之却封寄之不妨也。沙隨八論及史評有印本,望寄及。此不須辨,後人自有眼目,不至如此晦盲也。到此只脩得《大學》稍勝舊本,他書皆未暇整頓。今又遭此禍患,恐不能久於世。以此益思亟歸,更略下 少功夫,庶不誤後人枉費心力也。
答吴伯豐
衰晚遭此禍故,殊不可堪。既未即死,又且得隨分支吾,謀葬撫孤。觸事傷害,@不如無生也。昨承惠書,并致奠禮,哀感深矣。一向無便,無從附報,但有馳情。比想秋清,侍奉之餘,宦學增勝。沙隨諸書及茶已領,便遽,未有物可奉報也。此間寓居近市,人事應接,倍於山間。今不復成歸五夫,見就此謀卜居。已買得人舊屋,明年可移。目今且架一小書樓,更旬月可畢工也。其處山水清邃可喜,陳師道、伯脩兩殿院之故里也。又有吴仲感名賁,常與古靈薦目中,亦其里人也。若得粗了,便可歌哭於斯。但用度百出,非元料所及,亦覺費力耳。
答吴伯豐
歸來半年,卜葬尚未定,築室亦不能得了。湖南之命,出於意外。初但以私故懇祠,然恐或不得請,即求便郡藏拙。近聞臨漳經界報罷,此是廟堂全不相信,政使在官,亦當自劾求退,其義豈容復出?已託人以此告之,計其聞此,亦難以相彊矣。閑中頗有學者相尋,早晚不廢講學,得以自警。然覺得今世爲學不過兩種:一則徑趨簡約,脱略過高;一則專務外馳,支離繁碎。其過高者固爲有害,然猶爲近本;其外馳者詭譎狼狽,更不可言。吾儕幸稍平 正,然亦覺欠却涵養本原工夫,此不可不自反也。所寄疑義,蓋多得之,已略注其間矣。小差處不難見,但却欲賢者更於本原處加功也。
答吴伯豐
「巧言令色,鮮矣仁」,游曰:「使其人志在於善而失其所習,則猶可以自反。」愚謂人之習於不善固無不可反之理,然巧令之人又焉有志在於善者?是必悔過遷善,不復有巧令之習,則其志始可得而信耳。游氏蓋牽於「鮮」之爲少而委曲以失之。
孔子之意,正指人爲巧言令色之時其心已不存耳。若能自反,則豈不足以爲仁?又豈止於鮮仁耶?游氏此説無病,只是不凑著本文正意。
子曰:「弟子入則孝。」游氏學文之説,固足以深警後世棄本逐末之弊,然古之所謂學文者,非弄翰墨、事詞藻,如後世之所謂文也,蓋無非格物致知、修己治人之實事。故既學則必有以究義理之端,而趨於聖賢之域矣。然則文以滅質,博以溺心,以爲禽犢,以資發冢,託真以酬僞飾,奸言以濟利心,古之學者豈有是哉?游氏之説,有激而云耳,然抑揚太過,併與古之所謂學文者與後世等而視之,不得不辨也。
古之學文固與今異,然無本領而徒誦説,恐亦不免真如游氏之譏也。
謝氏曰:「小人過於行事,君子過於性情。」此蓋言君子於過能辨之於早耳,然行事之過,在君子亦恐有未能盡免 者,惟改之而已。如子路之過,使止在於性情之微,則己自知之可也,它人何由而告之乎?
性情之發即爲行事,行事之本即爲性情,但有深淺耳。以此分君子、小人,自是衍説,經之本指不在是也。
程子曰「良,易直也」,又曰「良乃善心」。
《或問》多此等處,後來不能修改,蓋已廢之久矣。「良乃善心」,立語太泛,不如「易直」之爲切當也。
《詩》三百,程子曰:「思無邪,誠是也。」其言簡矣,未審其意謂作《詩》者以誠而作耶,抑謂讀《詩》者當誠其意以讀之耶?曰:程子之説,特以訓「思無邪」之義云耳。以《詩》考之,《雅》、《頌》、二《南》之外,辭蕩而情肆者多矣,則「誠」之爲言,固不可概以爲作《詩》者之事也。若謂使學者先誠其意而後讀之,則是《詩》之善惡方賴我以決擇,而我之於《詩》反若無所資焉者,又何取於《詩》之教耶?以是觀之,程子之言雖簡,然「誠」之一字施之必得其當可也,是則《集注》之云,固所以發明程子之意而言之矣。
行之無邪,必其心之實也。思而無邪,則無不實矣。此程子之意也。
范説至矣,特「王心無爲,以守至正」一語似贅,何也?削之則盡美矣。
此是經筵進説,似亦無害。
子曰:「吾與回言終日。」謝氏謂:「苟不至於不違之地,則與群弟子無以異者。」竊恐抑揚太過。且以孔門諸子言之,所謂至於不違之地者,顔子一人而已。如謝之説,則是群弟子雖朝夕親炙乎聖人 之側,與未嘗親見聖人者無以異也。
謝氏抑揚誠若太過,然亦有此理。
子曰:「學而不思則罔。」周曰:「學欲默識心通也,苟徒出入乎口耳之間而不致思焉,則何以致知?」其言不思之蔽則善矣,而所以語學者則有所未盡。夫「學」,專言之則兼夫致知、力行之兩端;若對「思」而言,則致知爲思,而「學」云者蓋力行之謂也。今周氏以出入乎口耳者爲學,則學豈誦説而已乎?使止於是,又何所安耶?謝氏曰:「思,知之事也;學,習之事也。」此説得之。而《集注》「身不親歷」之云,尤明白矣。然程子《經解》亦曰「力索而不問,學則勞殆」,似亦以學爲講論問辨之事,何耶?然程子固曰:博學之云云,「五者廢其一,非學也」,其不專以講誦爲學審矣。《經解》所言,反似不若《語録》之密。如以「殆」爲「勞」,義亦無考,或者傳寫不能無誤云。
學是放效見成底事,故讀誦、咨問、躬行皆可名之,非若思之專主乎探索也。以「殆」爲「勞」無所見,歐陽公用此「殆」字,又似「怠」字,皆不可曉,不若從古説也。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或問》云:「謝氏所論鬼神之意,學者所宜深考也。」今取其説而讀之,其義精矣。蓋鬼神者,二氣之良能也。所謂神者,陽之爲也;所謂鬼者,陰之爲也。故其聚而生、來而伸者皆曰神,而在人則魂氣爲神,陽之屬也;散而死、反而歸,皆曰鬼,而在人則體魄爲鬼,陰之屬也。天地、山川、風雷、祖考,凡曰鬼神云者,亦不越是二端而已。故事鬼神者,必致其敬、發其情,有以極其在我之誠,而後在彼者有來格之 理。蓋神人之交,皆以是氣而爲感通。使誠之在我者無以致之,則彼之發揚于上者亦何自而聚哉?然則鬼神之有無,揆之吾誠可矣。知此,則知謝氏格之、遠之之説矣。蓋其可不可者,理也。格之、遠之,皆吾心之所不容欺者也。「致生之,故其鬼神;致死之,故其鬼不神。」皆謂人實致之也。孔子曰:「之死而致死之,不仁而不可爲也。之死而致生之,不知而不可爲也。」故惟仁、知之合者可以制祀典。苟不察其理之可不可而祭非其鬼,則惑之甚矣。世之惑者,蓋皆求鬼神於茫昧恍惚之間,而不知其所以致之者實在於我故也。測度而言,未知近否?
大概得之,更宜涵泳,似更有未細密處。大抵陰陽有以循環言者,有以對待言者,須錯綜分合都無窒礙,乃爲得之。
子曰:「君子無所争。」周氏於前篇「君子不器」及此章皆曰:「君子,以仁成名者也。」然則凡言君子之事者,皆可以仁之説推之矣,恐解經不當如是之拘也。
此是王氏説經之弊,大抵熙、豐以來多此病。
子曰:「射不主皮。」楊氏曰:「容節可以習而能,力不可以彊而至。」《集注》改「容節」作「中」字,既不以中爲貫革矣,則所謂中者,抑如張子所謂「不貫革而墜於地者,其中鵠爲可知」之意否?
張子説是。《儀禮》大射、鄉射,皆以中爲勝,非止以容節之得失爲勝負也。
答吴伯豐
所示三條皆善。但人心無不思慮之 理,若當思而思,自不當苦苦排抑,却反成不静也。異端之學,以性自私,固爲大病,然又不察氣質情欲之偏而率意妄行,便謂無非至理,此尤害事。近世儒者之論,亦有近似之者,不可不察也。故所見愈高,則所發愈暴。鬼神之説,思之甚精。但所疑今日之來格者非前日之發揚者則非是。只思上蔡「祖考精神便是自家精神」一句,則可見其苗脉矣。
答吴伯豐
鬼神之義,來教云:「只思上蔡『祖考精神便是自家精神』一句,則可見其苗脉矣。」必大嘗因書以問正淳,正淳答云:「祖考是有底人便是有此理。爲子孫者,能以祖考之遺體致其誠敬以饗之,則所謂來格者,蓋真有此理也。」然必大嘗讀《太極圖義》有云:「人物之始,以氣化而生者也。氣聚成形,則形交氣感,遂以形化,而人物生生,變化無窮。」是知人物在天地間,其生生不窮者固理也,其聚而生、散而死者,則氣也。有是理則有是氣,氣聚於此則其理亦命於此。今所謂氣者,既已化而無有矣,則所謂理者抑於何而寓耶?然吾之此身即祖考之遺體,祖考之所具以爲祖考者,蓋具於我而未嘗亡也。是其魂升魄降,雖已化而無有,然理之根於彼者既無止息,氣之具於我者復無間斷,吾能致精竭誠以求之,此氣既純一而無所雜,則此理自昭著而不可掩,此其苗脉之較然可睹者也。上蔡云:「三日齋,七日戒,求諸陰陽上下,只是要集自家精神。」蓋我之精神即祖考之 精神,在我者既集,即是祖考之來格也。然古人於祭祀必立之尸,其義精甚。蓋又是因祖考遺體以凝聚祖考之氣,氣與質合,則其散者庶乎復聚,此教之至也。故曰:「神不歆非類,民不祀非族。」必大前書所疑今日之來格者非前日之發揚于上者,固非是矣。而正淳之説,言理而不及氣。若於存亡聚散之故察之不密,則所謂以類而爲感應者益滉漾而不可識矣。敢再此仰瀆尊聽,欲望更賜一言,以釋所蔽,不勝萬幸。
所喻鬼神之説,甚精密,叔權書中亦説得正當詳悉。大抵人之氣傳於子孫,猶木之氣傳於實也。此實之傳不泯,則其生木雖枯毁無餘,而氣之在此者猶自若也。此等處,但就實事上推之,反復玩味,自見意味真實深長。推説太多,恐反成汩没也。正淳所論,誠爲踈略,然恐辭或未盡其意耳。
答吴伯豐
長沙除命,再辭不獲,尚有少疑,未敢決爲去計,亦會足疾微動,未容拜受,且看旬日如何也。所示疑義,皆精密可喜,已一一報去。此亦有十數朋友,然極少得會看文字者,不免令熟看注解,以通念爲先,而徐思其義,只尋正意,毋得支蔓,似方略有頭緒。然却恐變秀才爲學究,又不濟事耳。知約正父莊子相聚,甚善。前日亦已寄書約正父來官所修纂《禮書》,是時雖未敢決赴長沙,然已乞换小郡,計必在江、湖間也。今若成爲湖外之行,當踐此約,不知渠如何也。南康諸書,後來頗復有所更改,義理無窮,儘看儘有恨。此衰年來日無幾,不能卒 究其業,正有望於諸賢。而於其間如伯豐者,尤未易得也。正淳書來,亦有意於衡嶽之遊,甚幸甚幸。子耕久聞其病,未得端的,且喜向安也。商伯所論,恨聞之晚,然亦但恨語侵黄文叔,彼駡邪氣者亦不足恤矣。
答吴伯豐
熹始計不審,誤爲此來,交事之後,憂恐萬端。旋復奉諱,哀殞之餘,惴慄尤甚,寢驚夢愕,便覺斬頭穴胸已在面前矣,以此百事不敢措意。前月半後宣布霈恩,始有復生之望。方欲修召魂魄,@爲所欲爲,則召命忽來,不復可措手矣。《禮書》又失此機會,良可歎息。奈何奈何!今此之行,亦且歸家俟祠請之報,未知如何。萬一須出,自度亦豈能有補於時,空得屑屑往來之譏耳。
答吴伯豐
久不聞問,數因廬陵親舊問訊,得吴漕書,乃云已到而暫歸,深以爲念。今承專使惠書,得聞詳實,殊以爲慰也。來書去住似未定,而來人却云已卜近日迎侍之官,如此則亦甚便,不知定以幾時到官也?楊子直爲守,吕子約、劉季章、許景陽皆可與遊。糾掾程允夫官亦未滿,尚得從容,亦可樂也。熹今夏一病幾死,今幸少安。然目苦内障,左已不復見物,右亦漸昏,度更數月,即不復可觀書矣。辭職告老未得請,而向 來嘗議𣪁陵,今聞議相先後者皆已行遣,勢不容已。前月末間,已上章自劾,寬恩容可逭責,言路決不相容。旬日間當有所處,但因此得遂鐫削,便是得請,他不敢有所與矣。南卿、子耕見愛殊厚,然告老乃向來病中危殆,只從本州保明陳乞,意謂朝廷意其已死,必便依例降敕,不謂乃爾再乞不遂。今且休矣,論事之傳,却未敢發,然亦臣子職分所當爲,自愧見義不明、臨事無勇耳。近報復爾,計旬月間又須有一番行遣,嶺海之間,不落寞矣。老拙或不免隨衆經由,當得款會也。《孟子》誤字,俟更點勘改定。近得正父書,問《告子》上篇「此天之所與我者」,舊官本皆作「比」字,注中「此乃」亦作「比方」,檢看信然,不知此又何也?諸疑義略爲條析,心目俱昏,不能精審,有未安處,更反覆之爲佳。《大學》、《中庸》近看得一過,舊説亦多草草,恨未得面論也。
答吴伯豐
熹懇避經年,今乃得請,私義少安,皆朋友之助也。但目愈昏,不復可觀書爲撓耳。中間報去數條,看得如何?此間亦有十數朋友往來講學,前此多是看得文字不子細,往往都不曾入心記得,所以不見曲折意味,久之遂至一時忘却。今不免且令熟看,若到一一記得牢固分明,則反覆誦數之間,已粗得其意味矣,更能就此玩繹不置,不患不精熟也。入城曾見吕子約、程允夫、許、劉諸人否?有所講論否?此廬陵劉丞去,必便有的便回來,幸附數字,詳及近况與爲學次第、講論異同,慰此馳想也。
答吴伯豐
所示三條悉已疏去,它未盡者,後便幸續寄示。旋得尤佳,多則擁併,恐看得草草也。正淳因書爲致意,不知渠後來所進如何?此間朋友亦未見有穎脱不群者,而又外有他虞,恐不能久相聚也。所望於伯豐者不淺,更望於本原上益加涵養收斂之功耳。
答吴伯豐
熹老大亡狀,自致人言,爲朋友之羞,尚賴寬恩,得安田里。然聞議者經營未已,未知終安所税駕也。示及疑義,未及奉報,但念上蔡先生有言:「富貴利達,今人少見出脱得者,非是小事。邇來學者何足道?能言真如鸚鵡。」此言深可畏耳。伯豐講學精詳,議論明決,朋游少見其比。區區期望之意不淺,願更於此加意。須是此處立得脚定,然後博文約禮之工有所施耳。
答吴伯豐
《孟子集解·序説》引《史記》列傳,以爲《孟子》之書孟子自作。韓子曰:「軻之書,非自著。」先生謂二説不同,《史記》近是。而於《滕文公》首章,@ 「道性善」處。 注則曰「門人不能盡記其詞」;又於第四章red「決汝、漢」處。 注曰「記者之誤」,不知如何?
前説是,後兩處失之。熟讀七篇,觀其筆勢如鎔鑄而成,非綴緝所就也。《論語》便是記録綴緝所爲,非一筆文字矣。
《梁惠王上》第三章,楊氏謂自「不違農時」至「喪死無憾」,仁心仁聞而已,未及爲政,故爲王道之始。必大謂使民無憾,決非但有其心無其政者之所能致也,恐當如《集注》云「爲治之初,法制未備」耳。
此説是。
「仁者無敵」,楊氏曰:「仁者與物無對,自不見其有犯我者,更誰與校?如孟子言仁者無敵,亦是此理。」必大謂楊説蓋自論仁及之,非正解此章之指。楊氏蓋言仁之理如此,孟子乃即事以言夫行仁之效,與楊氏説小不同。
亦是。
《梁惠王下》第三章,尹氏曰:「仁者之心至公也,智者之心用謀也。以小事大,則狹隘而私一國。」@必大謂二者所遇不同,而應之皆出於理之所當然。其規模固有廣狹,然其智者私於一國,則非畏天之旨矣。仁、智之辨,當别有説。
仁者自然合理,智者知理之當然而敬以循之,其大概是如此。若細分之,則太王、勾踐意思自不同也。
第四章,范氏曰:「若行王政,雖明堂可以勿毁,何况於雪宫?」必大謂若如范氏之説,是明堂反不若雪宫之當存也,恐未安。
明堂非諸侯所宜有,故范説如此。
《公孫丑》第二章,@程子評横渠之言曰: 「由明以至誠,此句却是由誠以至明,則不然,誠即明也。孟子曰:『我知言,我善養吾浩然之氣。』只『我知言』一句已盡。横渠之言不能無失類如此。」必大謂程子意蓋謂即誠之體而明之用已著,不待由此以至之也。「只『我知言』一句已盡」者,謂於天下之言既能盡識之,則其心之無蔽者可不言而喻矣,此誠即明之謂也。
程子意是如此,但所引《孟子》之意不可曉,姑闕之可也。
明道曰:「孟子去其中,又發揮出浩然之氣。」必大謂自「上天之載」至「脩道之教」皆一理也。言氣者,蓋又於此理之中,即人之運用勇決者言之。此氣一出,正大之理即上天之載,因人而著見者也。
此説得之。
伊川曰:「氣則只是氣,更説甚充塞?如化育則只是化育,更説甚贊?贊與充塞,又早却别是一件事也。」此言天人一體,凡人之所爲皆天也。如子之幹蠱,乃以父母之體爲之,豈得謂之吾有助於父母耶?故曰凡言充塞云,只是指而示之云耳。
亦得之。
明道曰:「道有冲漠氣象。」此「道」字與「義」字相對,蓋指其體而未及於用也。冲漠云者,蓋無朕可見之意。
同上。
伊川曰:「集衆義而生浩然之氣,非義外襲我而取之也。」必大謂非偶合一義,遂可掩取其氣而有之也。伊川之説,疑當云「非以義襲於外而取之」。集義,有事與勿忘也;義襲,正之與助長也。集義 所生,非特知氣之不可卒取,而義内非外亦瞭然矣。若夫義襲,真告子之見也。
同上。
横渠曰:「詖辭狥難,近於並耕爲我;淫辭放侈,近於兼愛齊物;邪辭離正,近於隘與不恭;遁辭無守,近於揣摩説難。」吕氏以申、韓爲詖,馬遷之類爲淫,楊、墨、夷、惠爲邪,莊周、浮屠爲遁。南軒以告子爲詖,楊、墨爲邪,莊、列爲淫、遁。今《集注》則以四者爲相因而無所分屬,是異端必兼此四者而有之。必大謂浮屠之言則詖、淫、邪、遁之尤者,然吕氏以夷、惠爲邪,恐未爲當。
横渠論釋氏其言流遁失守,窮大則淫,推行則詖,致曲則邪,此語勝其他分析之説。然未詳其相因之序而錯言之,亦未盡善也。
第五章,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
此等制度,皆不可詳,大抵邑居者必有廛税,市區亦應有之耳。
第六章,伊川曰「心生道也」,此謂天地之心而人得以爲心者,蓋天地只是以生爲道也。「有是心,斯具是形以生」,謂有理而後有氣也。「惻隱之心,人之生道」,此即所謂滿腔子是惻隱之心者也。
得之。
明道見顯道記問甚博,曰:「賢可謂玩物喪志。」謝不覺身汗面赤。先生曰:「只此便是惻隱之心。」據謝之愧赧,謂之羞惡可也,而以爲惻隱,何哉?蓋此雖爲羞惡之事,而所以能爲羞惡者,乃自夫心之德、愛之理發之,此惻隱所以包四端。
同上。
明道曰:「四端不言信,信本無。在《易》則是至理,在《孟子》則是氣。」必大謂信 者,實有此仁、義、禮、智而已。至理,元、亨、利、貞也。至於孟子所謂氣,既曰配義與道,則是氣也似有體段形器之可言,恐不與信之理同。未知是否?
信是義理之全體本質,不可得而分析者,故明道之言如此。
《公孫丑下》第二章,楊曰:「先王之時,天下定于一,則士於其時無適而非君也,則君命召,不俟駕而行。@周衰,諸侯各擅其土地,士非一國所能專制也,故有不爲臣之義。」必大謂「不俟駕」,孟子蓋謂當仕有官職者。其有不爲臣之義者,士之未嘗仕者也。然亦有往役之義,則亦無非臣也。若如楊説,則天下爲一之時,士不復可遂其高,而周衰,列國之臣無委質之節矣。
此論得之。近者程沙隨深詆王蠋「忠臣不事兩君」之言,竊疑其言之失,將啓萬世不忠之弊。夫出疆載質,乃士之不得已,曾謂以是爲常耶?楚、漢之間,陳平猶得多心之誚,况平世乎?
《滕文公上》第三章「周人百畝而徹」,《集注》云:「一夫授田百畝,鄉遂用貢法。十夫有溝,都鄙用助法。八家同井,耕則通力而作,收則計畝而分。」必大謂井田與溝洫之制不同,而近時永嘉諸公及余正父皆謂鄉遂、都鄙初無二制,不知何以考之也?
此亦不可詳知,但因洛陽議論中通徹而耕之説推之耳。或但耕則通力而耕,收則各得其畝,亦未可知也。鄉遂、都鄙田制不同,《周禮》分明。如近年新説,只教畫在紙 上亦畫不成,如何行得?且若如此,則有田之家一處受田,一處應役,彼此交互,難相統一。官司既難稽考,民間易生弊病,公私煩擾,不可勝言。聖人立法,必不如此也。
《滕文公下》第九章,問退之《讀墨篇》如何,伊川曰:「此篇意甚好,但言不謹嚴,便有不是處。」又曰:「退之樂取人善之心可謂忠恕。然持教不知謹嚴,@故失之。至若言孔子尚同、兼愛,與墨子同,則甚不可也。」
未論孔、墨之同異,只此大小便不相敵,不可以對待言也。以此而論,則退之全未知孔子所以爲孔子者。
伊川曰:「不能克己,則爲楊氏爲我;不能復禮,則爲墨氏兼愛。」必大嘗聞克己者乃所以復禮也,伊川此言乃分爲二事,何耶?
此等或有爲而言,如以事上接下而言忠恕也。要之有病,不可便以爲通論也。
横渠言:「孟子不得已而用潛龍也,顔子潛龍勿用者也。」必大觀横渠嘗曰:@「學者貴識時,@顔子陋巷自樂,以孔子在焉。若孟子時,既無人,豈可不以道自任?」以此論之,則在孟子非當潛者矣,而此乃以爲不得已而用者,豈横渠猶以孟子爲行未成者歟?
孟子以時言之,固不當潛,然以學言之,則恐猶有且合向裏進步處。横渠此言極有味也。red伊川《上仁宗皇帝書》有此意。
《離婁上》第二章,程子曰:「仁則一,不仁則二。」必大疑此語猶所謂「公則一,私則萬殊」之意。
此説是。
第十三章,横渠曰:「太公、伯夷避紂,皆不徒然。及歸文王,亦不徒然。一佐武王伐紂,一諫武王伐紂,皆不徒然。」必大謂二人之歸文王,特以聞其善養老而已,竊恐不爲此而出也。
亦是。
第二十三章「惟大人爲能格君心之非」,若伊尹之於太甲、周公之於成王,可謂能格心者。然其效乃遲之於三年之後,是其初亦未遽格也。孔、孟於齊、梁、魯、衛之君終不能改於其德,後世若子房、魏證亦近能格君者,@蓋亦幸遇二君之好謀能聽耳。必大謂孟子之言理則然矣,而未見其人也。
雖有萬金良藥,必病者肯服,然後可責其效。若拒而不信,或吐而不納,固難責其已病之功矣。張良之於漢祖,乃智術相投;@魏證之於唐宗,亦利害相制耳。大人格心之道,恐非二子所及也。
二十七章,仁之實、義之實。有子以孝弟爲仁之本,孟子以事親爲仁、事兄爲義,何也?蓋孔門論仁,舉體以該用,即所謂專言之仁也。孟子言仁,必以其配,即所謂偏言之者也。事親主乎愛而已,義則愛之宜者也。推其事親者以事其長,而得其宜,則仁之道行焉。
此説是。
第十二章,@横渠曰:「不失其赤子之心,求歸於嬰兒也。」此只是還淳反樸之意。
横渠此説,恐非孟子本意。
第十四章,明道曰:「既得後須放開,不然却只是守。」必大觀顔子之學具體而微矣,然得一善則拳拳服膺而勿失,@守之固也如此,不知明道放開之説抑何謂耶?上蔡亦曰:「學者須是胸懷擺脱得開始得。」必大竊謂固滯狹隘固不足以適道,然不勉學者以存養踐行之實,而遽以此爲務,此曾點之學,非顔子之學也。
明道之語,亦上蔡所記,或恐「須」字是必然之意。言既得則自有此驗,不但如此拘拘耳,非謂須要放開也。曾點之胸懷灑落,亦是自然如此,未必有意擺脱使開也。有意擺脱,則亦不能得開,而非所以爲曾點矣。上蔡説恐不縝密,生病痛也。
第十五章,横渠曰:「約者,天下至精至微之理也。」然曰「學者必先守其至約」,又曰「不必待博學而後至于約,其先固守于約也」。必大謂精微之理必問辨攻索而後得之,決不容以徑造,横渠之説,恐别有謂。
未博學而先守約,即程子未有致知而不在敬之意,亦切要之言也。
范氏於揚雄之説取舍不同,恐揚氏之説爲當。
揚説是。
第十九章,《集注》云:「由仁義行,非行仁義,則仁義已根於心,而所行皆從此 出。」「已」字恐未瑩。
「已」字只作「本」字爲佳。
第二十章,程子曰:「文王望至治之道而未之見,若曰民雖使至治,止由之而已,安知聖人?」上云「文王望治而未之見」,下却云「民由夫治而不知」,何也?
望治之説,恐不然。
又曰:「泄邇忘遠,謂遠邇之人之事也。」@而横渠以祭祀當之,又以不泄邇爲取紂之事,乃有罪不敢赦之義,恐牽合,不如程子説。
此通人與事而言,「泄」字兼有親信、狎侮、忽略之意。
横渠云:「湯放桀,惟有慚德而不敢赦,執中之難如是。」又曰:「帝臣不蔽,執中也。」又曰:「執中者,不爲退讓過越之事也。」@其意蓋曰湯之事既未嘗越,亦無所退讓,以大公之心而行其所當然,此其所以爲執中爾。
横渠之意應是如此,孟子之意則未必然也。
又曰:「不泄邇,不忘遠,敬事也。」是不敢忽易之意否?
是無所不用其敬之意。
程、張皆以望道爲望治,《集注》謂文王求道之切如此。必大謂博施濟衆,脩己以安百姓,堯、舜猶以爲病,文王之心即此心也。不知是否?
「不顯亦臨,無射亦保」,是文王望道如未見之事。
二十三章「可以取」,必大謂取之傷廉,不難於擇矣。若可與不可與、可死不可死 之間,不幸擇之不精者,與其吝嗇,寧過與;與其苟生,寧就死。在學者則當平日極其窮理之功,庶於取舍死生之際不難於精擇也。
此意極好。但孟子之意却是恐人過予而輕死也。
王彦輔曰:「死生之際,惟義所在,則義可以對死者也。」明道曰:「不然,義無對。」
義不當偏與死對,而可别與不義爲對。
二十六章,楊氏之説自相抵牾。
楊氏類多如此,疑其見之未明,而精力亦有不逮處耳。
答吴伯豐
必大鄉因楊氏謂舜自怨其不能盡孝以感動父母,而以孟子所以論《小弁》者辨之,伏蒙批誨云:「程子亦以舜之怨與《小弁》不同,更思之。」必大已悉尊意,及以《孟子》二章讀之,其叙舜之事與辨《小弁》之説其爲不同甚明。二「怨」字之義非特不可並觀,蓋《小弁》猶是人子之常情,而舜之怨則盛德之事,非常情所可及也。
得之。
必大於説中嘗疑舜、象憂喜一段與孔子微服過宋事似不相類,未詳伊川並舉而例言之意。伏蒙批誨:「以《孟子》『莫非命也』一章之意推之,則可見矣。」必大竊謂象雖不能殺舜,然彼既有是心,在舜豈得不爲之憂?蓋必如是然後謂之盡道,與孔子微服過宋事正相類。苟付之於命,而在我者不自盡焉,則與死於桎梏無 以異矣。
「莫非命也」,只説得微服過宋等;舜之事,乃是雖知其將殺己,而不能自已其親愛之心,亦是並行不悖處,而其類自不同也。
「聖人之於天道」,必大説嘗疑此句比上文義例似於倒置。伏蒙批誨云:「上字在我,其下乃所得所施之不同。如此立語,亦不爲倒。」必大今試釋之曰:仁之所施,厚於父子;義之所施,盡於君臣;禮之所施,恭於賓主之際;智之所施,哲於賢否之辨。聖人之所得,全夫天理之粹。若如此解,固未爲倒,但似終費注脚斡旋之力。又仁、義、禮、智四字,謂之在我可也,若以此例説「聖人」二字,意亦未安。
聖人以身言,豈非在我?天道以理言,豈非所得?
答吴伯豐
明道曰:「蓋生之謂性,人生而静以上不容説,讒説性時便已不是性也。凡人説性,只是説繼之者善也,孟子説人性善是也。」伊川曰:「若乃孟子之言善者,乃極本窮源之性。」
「以上不容説」者,是指天命本體對其禀賦在人者而言。「極本窮源」者,是就人所禀之正理對氣質之性爲説。此云「繼之者善」,亦與《通書》所指不同,乃孟子所謂「乃若其情可以爲善」之意,四端之正是也。
「仁之於父子」一段,兩嘗請教,然終有未能安者。近見錢判官red文子 「以仁而施於父子,宜相親愛;以義而施於君臣,宜相契合;吾既有禮矣,則賓主之際必然見答; 吾既有智矣,則賢者之交必然見知。以至德爲聖人,則保祐眷顧之休,亦天道之所宜昭格者也。而事乃有甚不然者,姑舉聖人於天道言之,堯、湯之水旱,孔、孟之困窮是也。夫是以謂之命,然其在吾性所當盡者,初不可以自已。如父雖不慈,子不可以不孝之類。故曰:『有性焉,君子不謂命也。』」如此解得「聖人於天道」一句,與上四句頗順,不知尊意以爲如何?
前輩有如此説者,與《集注》之説亦不甚異,但所謂命有内外之不同耳。又「智之於賢者」,若如此解,即語勢倒而不順,須如横渠之説乃佳,可更詳之。
答吴伯豐
又聞攝事郡幕,@想亦隨事有以及人。但趨舍之決,是乃舜、蹠之分,不幸至此,只有一刀兩段。然須是自家著力,非他人所能預也。録示子約往還書,如所謂血氣之盛衰,@猶足爲理義之消長,亦是前輩自有此説。今所援引,乃是舉輕以明重,無不可者。不知子約何所疑也?恐是不曾子細看上下文,便只就此兩句上論得失。講論最怕如此,不盡彼此之情,而虚爲是譊譊也。又如説浩氣之體段即道義之流行,此等語殊不可曉。自此以下,一向勞攘。此 無他病,只是心地不虚,戀著舊時窠窟,故爲此所障而正理不得見前耳。近日看得讀書别無他法,只是除却自家私意,而逐字逐句只依聖賢所説白直曉會,不敢妄亂添一句閑雜言語,則久久自然有得。凡所悟解,一一皆是聖賢真實意思;如其不然,縱使説得寶花亂墜,亦只是自家杜撰見識也。red且道《孟子》裏,還曾有一字説浩氣之體段即是道義之流行否?
編禮直卿必已詳道曲折,《祭禮》嚮來亦已略定篇目,今具别紙。幸與寶之商量,依此下手編定,尋的便旋寄來,容略看過,red須得旋寄旋看乃佳,蓋看多恐不子細,又免已成復改,費工夫也。 却送去,附入音疏,便成全書也。直卿所寄來《喪禮》,用工甚勤,但不合以王侯之禮雜於士禮之中,全然不成片段。又久不送來,至十分都了方寄到,故不免從頭再整頓過一番,方略成文字。此可以爲戒也。
《祭禮》
《廟制》一。red以《王制》、《祭法》等篇爲首,説廟制處,凡若此類者皆附之,自爲一篇,以補經文之闕。
《特牲》二。red依《冠》《昏禮》附《記》及它書親切可證者。
《少牢》三。red同上。
《有司》四。red同上。
《祭義》五。red以本篇言士大夫之祭者爲主,諸篇似此者皆附之。本篇中間有言天子、諸侯禮處,却移入《祭統》。
《九獻》六。red以《大宗伯》篇首掌先王之目爲主,而以《禮運》「禮之大成」一章附之。《周禮》及《禮記》中如此類者,皆附其後,如《周禮·籩人》《醢人》《司尊彝》之屬,正與《禮運》相表裏。《禮運》篇已寫去,在直卿處,可更考之,依此編定。@如禘祫之義,則《春 秋·纂例》中趙伯循説亦當收載。
《郊社》七。red以《大宗伯》祀天神、祭地祇之目爲主,凡諸篇中言此類者,@皆附之。如《皇王大紀》中論郊社處,亦當收入注疏後。
《祭統》八。red以本篇言諸侯、天子之禘者爲主,凡諸篇言郊廟祀饗之義者,皆附其後。篇内言士大夫之禮處,却移在《祭義》篇内。
或别立《祭祀》一篇,凡統言祭禮,如《王制》篇内一段,《周禮·大宗伯》祀天神、祭地祇、享人鬼之目,及今《禮記·祭法》篇,red但除去篇目數句入《祭統》。 凡似此類者,冠於《廟制》之前,不注,而逐篇本文再出者乃附注疏,如何?
《王制》乃通有夏、商之法,當爲首。《周禮》次之,《禮記》燔柴以下又次之。此爲總括祭祀之禮,而《廟制》以下各隨事爲篇,由賤以及貴,前數類皆然也。
答吴伯豐
熹前日奉書説《祭禮》篇目,内《郊社》篇中當附見《逸禮·中霤》一條。此文散在《月令》注疏中,今已拆開,不見本文次序。然以《中霤》名篇,必是以此章爲首,今亦當以此爲首,而户竈門行以次繼之,皆以《注》中所引爲經而《疏》爲注,其首章即以《逸禮·中霤》冠之,庶幾後人見得古有此書、書有此篇,亦存羊之意也。《疏》中有其篇名,必是唐初其書尚在,@今遂不復見,甚可歎也。
答吴伯豐
編禮有緒,深以爲喜。或有的便,望早寄來。心力日短,目力日昏,及今得之,尚可用力。但朋友星散,不知竟能得見成書與否,深可歎也。
再論浩氣語甚的當,切中子約之病。然猶未悟,書來忉怛不已,不可爬梳,雖已竭力告之,恐未必能相信也。伯豐明敏有餘,講學之際,不患所見之不精。區區屬望之意,蓋非他人之比。但願更於所聞深體而力行之,使俯仰之間無所愧怍,而胸中之浩然者真足以配義與道,不但爲誦説之空言而已,則區區之願也。寶之不及别書,編禮想用功不輟,煩爲致意也。
答姜叔權red 大中
程子言「性即理也」,而邵子曰「性者道之形體」,兩説正相發明。而叔權所論,乃欲有所優劣於其間,則不惟未達邵子之意,而於程子之語亦恐未極其藴也。方君所謂「道者,天之自然;性者,天之賦予萬物,萬物禀而受之」,亦皆祖述先儒之舊。蓋其實雖非二物,而其名之異則有不可不分者。且其下文有曰:「雖禀而受之於天,然與天之所以爲天者初無餘欠。」則固未嘗判然以爲兩截也。但其曰「道體無爲,人心有動」,則「性」與「心」字所主不同,不可以此爲説耳。如邵子又謂「心者,性之郛郭」,乃爲近之。但其語意未免太麤,須知心是身之主宰,而性是心之道理,乃無病耳。
所謂識察此心,乃致知之切近者,此説是也。然亦須知所謂識心,非徒欲識此心之精靈知覺也,乃欲識此心之義理精微耳。欲識其義理之精微,則固當以窮盡天下之理爲期。但至於久熟而貫通焉,則不待一一窮之,而天下之理固已無一毫之不盡矣。舉一而三反,聞一而知十,乃學者用功之深、窮理之熟,然後能融會貫通,以至於此。今先立定限,以爲不必盡窮於事事物物之間,而直欲僥倖於三反知十之效,吾恐其莽鹵滅裂而終不能有所發明也。
知仁爲愛之理,則當知義爲宜之理矣。蓋二者皆爲未發之本體,而愛與宜者乃其用也。今乃曰義者理之宜,則以義爲本體之發也,不幾於仁内義外之失乎?又以仁爲性之全德,則與方君所謂天理之統體者無一字不相似;又以爲仁爲心體之流行發見,則與方君之流動發生之端緒,皆以仁爲已發之用矣,又何足以相譏乎?方君「循其本」、「循其用」數語自無病,而亦非之,恐未安也。
答姜叔權
所喻益見灑落,甚慰所望。但《西銘》之疑,則恐未然。横渠之意,直借此以明彼,以見天地之間隨大隨小,此理未嘗不同耳。其言則固爲學者而設,若大賢以上,又豈須説耶?伊川嘗言:「若是聖人,則乾、坤二卦亦不消得。」正謂此也。
答姜叔權
示喻日用工夫,甚善。然若論實下工夫處,却使許多名字不著,須更趨要約而自然不害衆理之默契,乃爲佳耳。所論《西銘》名虚而理實,此語甚善。蓋名雖假借,然其理則未嘗有少異也。若本無此理,則又如之何而可彊假耶?
答姜叔權
所云「既真實而又無妄」,鄙意初不如此,只是兩下互説,夾持令分明耳。如云「至公無我」,至公即是無我,無我即是至公,豈可言既至公而又無我耶?
答姜叔權
示喻曲折,何故全似江西學問氣象?頃見其徒自説見處,言語意氣、次第節拍正是如此,更無少異,恐是用心過當,致得如此張皇。如此不已,恐更有怪異事,甚不便也。長孺所見亦然,但賢者天資慈祥,故於惻隱上發;彼資禀粗厲,故别生一種病痛。大抵其不穩帖而輕肆動盪,則不相遠也。正恐須且盡底放下,令胸中平實,無此等奇特意想,方是正當也。
答汪長孺red 德輔
「道無方體,性有神靈」,此語略有意思,但「神靈」二字非所以言性耳。告子所謂「生之謂性」,近世佛者所謂作用是性,其失正墮於此,不可不深究也。性立天下之有,方君之言正得胡子之意,但引之以明邵子之言,則爲未當耳。今反譏其不得胡子之意,則誤矣。方君所云天地萬物以性而有,「性」字蓋指天地萬物之理而言,是乃所謂太極者,何不可之有?天地雖大,要是有形之物,其與人物之生雖有先後,然以形而上下分之,則方君之言亦未大失也。而長孺亦非之,過矣。大抵長孺之性失於太快,故多不盡彼此之情。而語氣粗率,無和平温厚之意,此又非但言語枝葉之小病也。
方君第二説只解《易傳》,意略有未當處。其他所論,首尾相救,表裏相資,所得爲多。長孺率然攻之,而所以攻之之説,乃不能出乎方君之所言者。若因其説還以自攻,則亦不知所以自解矣。且方君之語意温厚詳審,而長孺之詞氣輕易躁率,以此而論,則其得失又有在也。
仁、義、禮、智,性也;惻隱、羞惡、辭遜、是非,性之四端,所謂情也。孟子言之詳矣。今曰仁、義、禮、智,性之四端,則性又何物耶?知方君流動發生之端爲非,而不自知仁、義、禮、智爲四端之失,何其工於知人而拙於察己耶!方君謂仁者天理之統體,其「統體」字固有病,而指仁爲性則無失。今并非之,而又自爲之説曰:「若謂發生處即是仁,庶其近於程子之意。」則其失亦不異於流動發生之云,而與程子「發處乃 情」之言大相反矣。凡此更當深玩而徐究析之,未可容易輕肆排抵也。其論方君不當以當然之理爲義則是,而自謂欲處其當者爲義則非。其謂方君不當以見於外者爲義則是,而自謂理之始發於心者爲仁則又非也。
答汪長孺
示喻功夫長進,深所欲聞。但恐只此便是病痛,須他人見得自家長進,自家却只見得欠闕,始是真長進耳。又覺得尋常點檢他人頗甚峻刻,略無假借,而未必實中其人之病。此意亦太輕率,不知曾如此覺察否?此兩事只是一病,恐須遏捺,見得顔子以能問於不能、以多問於寡,不是故意姑且如此,始有進步處耳。
答汪長孺
詳此二説,長孺所論爲近之。然語言之間,有未簡潔處。大抵明道先生所謂全體此心者,蓋謂涵養本原,以爲致知格物之地而已。如云「聖賢千言萬語,只要人求其放心,自能尋向上去,下學而上達」,亦此意也,未可説得太深,亦不是教人止於此而已也。叔權引援太廣,反汩正意,更宜相與評之。《大學》「定静」,乃學者所得之次第,本文意自分明,與《太極説》中言聖人事者字雖偶同,然指意迥别,不當引以爲證也。
答汪長孺别紙
《大學》「知至而后意誠,意誠而后心正」 二句,《章句》注解新舊説不同。
若如舊説,則物格之後更無下功夫處,向後許多經傳皆爲剩語矣,意恐不然,故改之耳。來説得之。
「天地之所以高深,鬼神之所以幽顯」,天,陽也,氣也,所以高也;地,陰也,質也,所以深也。鬼神變化不測,可謂幽矣。然造化流行,昭著上下,豈非顯耶?
鬼幽神顯。
程子曰:「物必有理,皆所當窮。如天地之所以高深、鬼神之所以幽顯。」又曰:「如欲爲孝,當知所以爲孝之道,如何而爲奉養之宜,如何而爲温凊之節。」先生補經文,乃只説「窮其理之所當然而不容已者」,是但用後一説耳,不知如何?
見得不容已處,便是所以然。物我一理,纔明彼即曉此,此合内外之道也。一物之理格即一事之知至,固無在彼在此。
《論語》「謹終追遠」注曰:@「以此自爲,則己之德厚。」德輔恐此章止爲化民,不見有自爲之意。
謹終追遠,自是人所當然,不爲化民而後爲之也,故己德厚而民德亦歸趣之。雖不明言,然味其間隱然有此意也。
「恭近於禮」,先生《或問》曰:「致敬於人,固欲其遠耻辱。」德輔以爲若如此,則恭敬非其本心之自然矣。又曰:「不合於節文,則或過或不及,皆所自取耻辱。」 德輔謂恭而過,則有巽在牀下之失而不近於禮;若夫不及,則謂之不恭矣,又烏可責之近於禮哉?
若説爲恭者本不求遠耻辱,則有子不必如此説,而巽在牀下,失禮於人,皆不足計矣。此説偏蔽粗率,非聖賢之意也。又如後説,則有子之意只防其過,不憂其不及,亦是此病。
「《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
《詩》之言有善惡,而讀者足以爲勸戒,非謂詩人爲勸戒而作也。但其言或顯或晦、或偏或全,不若此句之直截而該括無遺耳。
「射不主皮」,楊氏曰:「容節可習而能。」@先生易「容節」二字爲「中」字,不知如何?
楊氏大概得之,但云「容節」,則是全不求中,又非射之意也。故因其詞而改此二字,以補其闕耳。
「祖考之精神,便是自家精神」,故祭之可以來格。至於妻及外親,則不知如何?
但所當祭者,其精神魂魄無不感通,蓋本皆從一原中流出,初無間隔,雖天地、山川、鬼神亦然也。
鬼者陰之靈,神者陽之靈。司命、中霤、門行,人之所用有動静作止,@故古人祀之。不知然否?
有此物便有此鬼神,蓋莫非陰陽之所爲也。五祀之神若細分之,則户竈屬陽,門行屬陰,中霤兼統陰陽。就一祀之中,又自有陰陽也。
「兩在故不測」,其義如何?
神無所不在,或陰或陽,故曰兩在。
「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無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於國。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長也,慈者所以使衆也」。注云:「孝、弟、慈者,家之所以齊也,推之於國,則所以事君、事長、使民之道不外乎是。故三行者修於家,則三教者成於國矣。」詳經之文與注之意,蓋言事父與君之理一也,事兄與長之理一也,慈幼與使衆之理一也。能孝於父,則人化其孝而知所以事君;能弟於兄,則人化其弟而知所以事長;能慈其幼,則人化其慈而知所以使衆。故曰不出家而成教於國。又曰三行者修於家,則三教者成於國,蓋上行下效,感應之機自然而然也。然經文又引《康誥》「如保赤子」而云云,何也?注曰:「此言慈幼之心非由外得,推以使衆亦猶是也。」蓋作經者又發明孝、弟、慈,人之本心,有是三者,舉斯加彼,初無二致。但舉慈幼一端以見其理之實同,而非指名齊家之人又推慈幼之心以使衆也。今考之《或問》乃有曰:「言此以明在上之人,能推保赤子之心以使衆,至於教成於國。而凡從政者,皆以是爲心焉,民之不得其所非所患矣。」則似以爲齊家之人又能推保赤子之心以使衆,然後教成於國,與前注三行修於家、而三教自成於國之説不同。豈非《或問》自是發明推心之意,不與前注相關,但「教成」二字偶用之耳,不審然否?
此説甚善。舊亦疑所解有未安者,得此甚快。而此間諸朋友説多未合,更俟商確也。
答汪長孺
色斯之舉,細詢曲折,果未中節。然事已往,不足深念。但當謹之於後,凡事審諦乃佳耳。别紙所論,殊不可曉。既云識得八病,遂見天理流行昭著,無絲毫之隔,不知如何未及旋踵便有氣盈矜暴之失?復生大疑,鬱結數日,首尾全不相應。似是意氣全未安帖,用心過當,致得如此,全似江西氣象。其徒有今日悟道而明日醉酒駡人者,嘗舉賈生論胡亥語戲之。今乃復見此,蓋不約而同也。此須放下,只且虚心平意玩味聖賢言語,不要希求奇特,庶幾可救。今又曰「先作云云工夫,然後觀書」,此又轉見詭怪多端,一向走作矣。更宜詳審,不可容易也。
答李叔文
熹到官之初,首辱惠顧,陳義甚高。顧恨未及少款而從者遽去,悵想迨今。向者妄以學職延致,正欲借重賢德以化邑人,不謂滯留豫章,未得歸視講席,兹辱惠問,良以歎恨。熹衰病抗拙,不堪俯仰,前月已上祠請,命下即行矣。代者石侯,學行才力皆有以過人者,其爲政尤以教化爲先務。異時來歸,共圖所以發明墜緒、興起頽俗,固爲未晚。幸勿以今日之未暇而遽有所辭避也。周子書、《近思録》各一本納上,暇日試深玩之。餘惟珍重,千萬之懇。
答李叔文
熹奉别忽許久,每深嚮往之懷。奉告,獲聞比日清秋,尊履萬福爲慰。秋試不得賢者爲重,深以爲恨。初見考官,説恐在小牓中,既又不然,殊不可曉。葉學録能誦首章,遠過今所取者,相與歎惜。此正未足爲左右輕重也。示諭知府丈台意,極知不當再三煩瀆,然恐向後米貴,則此所出金亦自折閲耳。已囑法曹面懇,更望老兄左右之也。郡中所糴不佳,已聞之。今亦一面作處置,度至仲冬不致遽壞,即無慮矣。它諭諄悉,深荷留念,當悉施行。放旱通計須及七分,若逐户全損,自不妨全放也。何時入城,冀得款晤。民間利害有聞,願悉見告,尤所深望也。
答李叔文
熹杜門竊食,@貧病不足言。但操存玩索之功雖不敢廢,而未見有以進於前日,以是憂愧,殆無以見朋友也。白鹿知亦嘗一到,甚善甚善。每念疇昔相與登臨遊從之樂,未嘗不發於夢寐,然亦恨當時所以相切磋者猶有所未盡也。相望千里,何時復得從容反覆如往時耶?更願益加持守之功,以求義理之歸,是所願望。
答李叔文
喻及爲學次第,甚慰所懷。但向來所説性善,只是且要人識得本來固有,元無少欠,做到聖人方是恰好,纔不到此即是自棄。故孟子下文再引成覸、顔淵、公明儀之言,要得人人立得此志,勇猛向前,如服瞑眩之藥,以除深錮之病,直是不可悠悠耳。「求放心」,不須注解,只日用十二時中常切照管,不令放出,即久久自見功效,義理自明,持守自固,不費氣力也。若添著一「求仁」字,即轉見支離,無摸索處矣。歎美之辭,乃胡氏説,大非孟子本意。今亦未須論,但看孟子本説足矣。此不是要解説「性」字,蓋是要理會此物善惡,教自家信得及,做得功夫不遲疑耳。
答葉永卿
先天之説,昨已報商伯矣。來喻亦推得行,然皆未能究其緼。須先將六十四卦作一横圖,則震、巽、復、遇正在中間。@先自震、復而却行以至於乾,乃自巽、姤而順行以至於坤,便成圓圖。而春、夏、秋、冬、晦、朔、弦、望、晝、夜、昏、旦皆有次第,此作圖之大指也。又左方百九十二爻,本皆陽;右方百九十二爻,本皆陰,乃以對望交相博易而成此圖。若不從中起以向兩端,而但從頭至尾,則此等類皆不可通矣。試用此意推之,當自見得也。
答都昌縣學諸生
「温故而知新,可以爲師矣」,伊川謂只此一事可師矣。如此等處,學者極要理會。若只認温故而知新便可爲人師,則窄狹却氣象也。伊川先生之意,以温故知新止是一事。若謝先生之言,則以温故知新猶言極高明而道中庸、致廣大而盡精微,非狥物踐迹者之所爲。如是則氣象似不窄狹,與伊川之説不同。未審孰是?
伊川先生之意,蓋以爲此事可師,非人能此即可師也。所謂只此一事者,亦非謂温故知新只是一事,故其解又曰:「温故則不廢,知新則日益,斯言可師。」則是以温故、知新爲二事,而欲人之師此言耳。然於文義有所未安,謝説又失之過高。要之,此章正與《學記》所謂「記問之學,不足以爲人師」者相對,試更思之。
「起予者商也」,@詳觀諸先生説,皆以謂禮果可後。愚竊謂「乎」者,疑辭也。「禮後乎」,猶言禮不可後也。故夫子曰「起予」。若使子夏順從夫子之意,則不可謂之「起予」,未知是否?
此章之説,楊氏得之,禮不可後者非是。夫子方言「繪事後素」,而子夏於其言外發明禮後之意,非但順從而已也。
「行有餘力,則以學文」,「文」者,何文也?或曰「以學文飾之」,未審是否?
伊川先生云:「學文便是讀書。」然則《詩》、《書》、《禮》、《樂》皆文也,不但以爲飾而已也。
子曰「巧言令色」,《詩》取「令儀令色」,何也?
《論語》與詩人之意,所指各異,當玩繹其上下文意以求之,不可只如此摘出一兩字看也。
子曰:@「父母唯其疾之憂。」范氏謂武伯弱公室、彊私家,得免其身而保其族者,幸也。故孔子告之如此。尹氏謂疾病人所不免,其遺父母憂者,不得已也。如以非義而遺其父母之憂,則不孝之大者。故范氏專爲武伯言,尹氏則爲衆人言,未知孰是?
孟武伯固必有以遺其親之憂者,如范氏之云,則未可知也。聖人之言固必切於其人之身,然亦未有衆人不可通行之理也。
「義之與比」,伊川先生曰:「親於其身爲不善者,直是不入。」或曰:見善如不及,見不善如探湯,是否?
「義之與比」,但言惟義是從耳。伊川先生似謂有義之人則親比之,恐非文意。然言義之與比,則決不從不義可知。「如不及」、「如探湯」固是當然,然此語意本寬,未須看得如此迫切。
子曰:「父在觀其志,父没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有君子之道,有小人之道。三年無改於父所行君子之道可也,若其所行小人之道,其亦三年無 改乎?適所以重父於不義,孝子果如是乎?
游、尹之説得之,可熟玩也。
子貢問君子,子曰:「先行其言而後從之。」先儒謂子貢多言之人,故以此告之,未審是否?
或當有此。
子曰:「攻乎異端,斯害也已。」異端者,雜楊、墨諸子百家而言之。或曰攻治乎異端,謂學而行之,適所以害先王之正道也。「如斯而已乎」,言先王之正道不得行於世也。或曰攻乎異端之學而不學焉,其爲害先王之正道者已止而不作,@不能爲害先王之正道也。未審孰是?
伊川先生、范氏説得之,「已」字只是助辭,不訓「止」也。
「觀過,斯知仁矣」,過而知仁,何也?
伊川先生及尹氏説盡之。
「或問禘之説,子曰:『不知也。知其説者之於天下也,其如示諸斯乎!』指其掌。」或人問禘而夫子曰不知,而又曰「知其説者之於天下也,其如示諸斯乎」,是夫子深知之也。或曰,夫子言不知,以躋僖公,爲魯諱也。又曰「知其説者之於天下也,其如示諸斯乎」,指其掌,明其知而不言。雖然,其説如此,聖人之意深矣。幸乞指教。
此章吕氏説爲得之,但云不可盡知則非。此所云爲魯諱者,恐不然。又云明其知而不言,則尤非所以言聖人之心矣。
子曰:「射不主皮,爲力不同科。」何也?
前輩説「射不主皮」,《儀禮·大射》篇文。「爲力不同科」者,夫子解《禮》所以如此者,爲人之力不同科故也,此説得之。
子曰:「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侯先生曰:「古之學者非獨言之,皆是實能踐履。未能踐履而言之,所以耻也。」或曰「子路有聞,未之能行,惟恐有聞」,意同。
侯氏是矣,所引子路事亦近之,但不甚切耳。
「子曰:『參乎,吾道一以貫之!』曾子曰:『唯。』子出,門人問曰:『何謂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伊川先生曰:「盡己之謂忠,推己之謂恕。忠,體也;恕,用也。」而明道先生云:「『忠恕』兩字,要除一箇除不得。」而吾夫子嘗曰「行之以忠」,是除「恕」字也;又曰「其恕乎」,是除「忠」字也。此一疑也。又忠恕果可以盡一,一果止於忠恕乎?
此一段是《論語》中第一義,不可只如此看,宜詳味之。「行之以忠」,行處便是恕;「其恕乎」,所以恕者便是忠。所以除不得也。忠恕相爲用之外無餘事,所以爲一。故夫子曰「吾道一以貫之」,而曾子曰「忠恕而已矣」。「而已矣」者,竭盡而無餘之詞也。
子謂子賤「君子哉若人」,子貢問曰:「賜也何如?」子曰:「女器也。」曰:「何器也?」曰:「瑚璉也。」《語録》云:「子貢問『賜也何如』,是自矜其長;而孔子則以瑚璉之器答之者,瑚璉,施之於宗廟,如子貢之才可使四方,可使與賓客言也。」或者謂子貢因孔子許子賤以「君子哉若人」之語,子貢意孔子不以君子許之,而遂有「賜也何如」之問,而孔子以瑚璉之 器許之者,是未許其爲君子也。抑嘗聞「君子不器」之説,是以疑之。
二説初不相妨。但自矜其長,意夫子不以君子許之之意,則子貢不應若是耳。
子曰「吾未見剛者」云云,《語録》謂目欲色、耳欲聲,以至鼻之欲臭,四肢之欲安佚,皆有以使之也。然則何以窒其慾?曰思而已矣。學莫貴於思,惟思爲能窒欲。或曰思而不正不足以窒慾,適所以害事。思無邪,如何?
思而不正,是亦慾而已矣。思其理之是非可否,則無不正矣。
子曰「賢哉回也!一簞食,一瓢飲」云云,伊川言:「天下有至樂,惟反身者得之,而極天下之欲者不與存焉。」此言顔子能反身,所以有天下之至樂。伊川又言顔子簞瓢非樂也,忘也。二説孰是?
前説至矣,後説非不善,但恐看者不子細,便入老、佛去耳。
「季文子三思而後行」云云,《語録》曰:「爲惡之人未嘗知有思,有思則爲善矣。至於再,則已審,三則私意起而反惑矣。」楊先生、尹先生皆言三則惑,或者謂周公仰而思之,夜以繼日,幸而得之,坐以待旦,所思又不止三也。
横渠先生曰:「未知立心,惡思多之致疑;已知立心,惡講治之不精。」講治之思,莫非術内,雖勤而何厭?推此求之可見。
「孰謂微生高直」云云,@范氏曰:「是曰是,非曰非,有謂有,無謂無,曰直。微生高以直聞,而夫子因乞醯知其不直。夫審其所以養心者,豈在大哉?」或者謂 直,無妄之謂也。「誠」之一字,由無妄入。若微生高未至夫無妄,所以如此。若至誠,則無他事矣。未知如何?
無妄即誠,由無妄入者,非也。此章之説,范氏得之。所以害其養心者,不在於大,此語尤爲痛切。日用之間,不可不常警省也。
答都昌縣學諸生
季氏使閔子騫爲費宰。閔子,顔淵之倫也,不仕於大夫,亦不仕於諸侯。以仲弓之賢,猶爲季氏宰。若顔、閔者,夫子之得邦家,斯仕矣。吾夫子言冉雍仁而不佞,蓋冉雍亦顔子之倫也。閔子辭費宰,冉雍爲季氏宰,何也?
君子之行,不必盡同,孟子之論夷、惠、伊尹可見。然冉雍仁而不佞,非夫子之言,亦不可以此一句定其爲顔子之倫也。
「十室之邑」,@范氏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者,不誣人也。『不如丘之好學』者,不自誣也。」尹氏又云:「忠信,質也,人誰無質乎?」
注疏之讀,恐不成文理。蓋其意以爲夫子不應自謂人不如己,蓋不察夫聖人而自處以好學,爲貶已甚矣。范氏誣人自誣之説,亦是贅語。尹氏「人誰無質」,亦非是。此蓋言美質人或有之耳。
仲弓問子桑伯子敬事而信矣,而仲弓之言有以契吾夫子之心,是以其言爲然。
「居敬」之「敬」與「敬事」之「敬」不同,試更思之。大凡讀書,只可以義理求聖賢之意,切忌如此牽合説了,便無餘味,使人不 長進。
子游爲武城宰,謝先生言「未嘗至於偃室」,蓋其意不爲温懦以媚悦人。或者謂澹臺,簡易正大之人也,謝説得之矣。
滅明二事,當熟玩味其氣象,不可只如此説過,無益於學也。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明道先生曰:「好之者如遊他人之園圃,樂之者則己物耳。」或者謂此理唯顔子好學,不改其樂得之矣。
此章當求所知、所好、所樂者爲何物,又當玩知之、好之、樂之三節意味是如何,又須求所以知之、好之、樂之之道,方於己分有得力處,只如此引證,殊無益也。
樊遲問知,樊遲之問一也,而夫子對之不同,何也?
孔門問同答異者多,樊遲三問仁,再問智,答之皆不同,必有説矣。然且當逐處理會,令有歸著,即自然見得所答不同之意。今不曉其逐段指意,而遽欲論其異同,既於己分無益,亦終不得聖人之意也。
「天厭之」,伊川既言「猶天喪予」矣,《語録》又言「天厭吾道」。或人謂從《語録》之説,是夫子有怨天之意,學者疑之。
「天喪予」,即與「天厭吾道」無異,不容是此而非彼。然此章之義,恐只合從古注説及范説。
「述而不作」,夫子自比於老彭。不言他事,而止言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者,言古人猶不作、猶好古,推而上之,是古人行事未嘗無所本也。
夫子非是要自比老彭而稱此二事,蓋自言其有此二事似老彭耳。「推而上之」以下云云,恐本無此意。
「孟武伯問子路仁乎」,范先生曰:「仁唯克己復禮無欲者能之。苟有願乎其外,不足以爲仁,故非三子所及也。」或者謂子路、冉有、公西華非不仁也,蓋吾夫子不輕以仁予人,亦不輕以不仁絶人,故於三子爲不知其仁。唯宰予爲不仁者,孝弟爲仁之本,既短喪矣,孝安在哉?是本不立,不仁孰甚焉?
當從范氏之説。不輕與絶之説,亦未端的。宰予不仁,若無「孝弟爲仁之本」一句,却如何説?大凡説書求義,須就實事上看出道理來,方有得力處。若如此引證,要作何用?
答白鹿長貳
書院經雨,不能無隳損,想已加葺治矣。聞又得宣城書籍及建昌莊田,今侯亦一月中一至,此足以爲久遠故事矣。三大字本就卓上寫成,既摹即拭去,今無復可得。既已刻成,煩且打一本寄來,可就脩即就本脩去,不可即復磨去,亦無緊要用處也。@諸生今幾人?想時討論益有緒。山中閒曠,正學者讀書進德之地,若領袖諸賢同心唱導,不以彼己之私介於胸中,則後生有所觀法,而其敗群不率者亦且革心矣。
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第五十二
閩縣儒學教諭王製校
校記
共47項
此題,淳熙本、《播芳大全》(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卷六九作「答司户」。
「冶」,原作「治」,據浙本及《考亭淵源録初稿》(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卷七改。
「到」,《考異》云:一作「看」。校浙本作「看」。
「用力」下,原題下校云:一本無「之意」二字。校浙本無此二字。
「攢」下,《考異》云:一有「看」字。浙本有「看」字。
「王」,原作「生」,據閩本、浙本、天順本改。
「若子路之死」,《考異》作「故聖人不以責□。若子路之事孔悝,蓋亦不得謂之正者。結纓之死,不傷勇否?必大竊謂子路之」。浙本同《考異》。
「不審」至「始曰」,《考異》作「事不審於其始,而臨難始爲去就,乃曰」。浙本同《考異》。
「今」,原作「合」,據閩本、浙本、天順本改。
「起」,浙本、天順本作「恐」。
「害」,四庫本作「懷」。
「修」,浙本、天順本作「收」。
「於」字,原脱,據閩本、浙本、天順本補。
「私」下,浙本有「於」字。
「丑」下,《記疑》云當有「下」字。
「行」下,浙本有「禮也」二字。
「持教」,原爲墨丁,據《正訛》引《二程遺書》補。
「横渠」,《正訛》改作「伊川」。
「貴」下,閩本、浙本有「乎」字。
「證」,當作「徵」,此係避仁宗趙禎諱改字。下同,不再出校。
「投」,原作「役」,據閩本、浙本改。
「焉」下,浙本有「此弟之所以爲義之實也」十字。
「第」上,《記疑》疑有「離婁下」三字。
「而勿失」三字,原脱,據浙本補。
「之事」,原作「人事」,據四庫本及《正訛》改。
「退讓過越」,浙本作「過越退讓」。
「郡」,原作「都」,據閩本、浙本、天順本改。
「血」,原作「五」,據閩本、浙本、天順本改。
「編」,原作「篇」,據浙本、天順本改。
「凡」,閩本、浙本作「而」。
「書尚」,原倒,據閩本、浙本、天順本乙。
「也」下,《考異》云:一有「聞與長孺俱爲廬阜之行,甚喜。渠亦以爲叔權於此不免過疑,然其爲説又似草草,未足以釋賢者之所疑也。向來所論方君之説,有未盡者,具於長孺書中,計必見之。更有可論,無惜痛相反覆,彼此有得也」七十九字。浙本有此七十九字。
「耶」下,《考異》云:一有「方賓王之説,昨日方得答之,今録去。有未安處,却幸喻及。沙隨《孟子》已領,文義考證間尚有少疑處,臨行冗甚,未暇條析。前途稍暇,當具出,託爲宛轉求教也」六十字。浙本有此六十字。
「之」下,《考異》云:此後有一問答:「舊説静,以爲心不妄動。而今改之者,蓋心雖不可妄動,然動之以正者則不能無,而『不妄動』三字包『静』字不過。今曰不外馳,則心常在腔子裏,而静意可見矣。」「得之。」共六十二字。浙本有此六十二字。
「論語」二字,原脱,據浙本補。
「能」下,《考異》云:一有「力不可强而至」六字。浙本有此六字。
「止」,原作「也」,據閩本、浙本、天順本改。
此題,淳熙本作「答南康李叔文埜」。
「熹」上,淳熙本有「熹别久,殊不聞問。忽辱惠書,獲聞比日德履佳福,深以爲喜」二十三字。
「望」下,《考異》云:一有「便遽,草草奉報,不究所欲言也」十二字。淳熙本、浙本有此十二字。
「遇」,當作「姤」,爲朱氏避宋高宗趙構嫌名改字。
「起」上,《考異》云:有「子貢問『貧而無諂,富而無驕』,孔子謂『未若貧而樂,富而好禮』。而子貢引《詩》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而孔子即以『始可與言《詩》』與之。子夏問『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而夫子答之以『繪事後素』,子夏因有『禮後乎』之對。夫子不惟以『可與言《詩》』與之,且曰」九十二字。浙本有此九十二字。
「子」上,浙本有「孟武伯問孝」五字。
「止」,原作「正」,原文後校云:「『已正』之『正』,疑『止』字之誤。」今據四庫本改。
「孰」上,浙本有「子曰」二字。
「十」上,浙本有「子曰」二字。
「要」,浙本、天順本作「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