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第三十七
書red 問答論事@
與籍溪胡原仲先生
熹拜覆正字丈丈尊前:熹拜違教席,忽已月餘,瞻慕之誠,食息不置。即日秋暑未闌,伏惟祕府清暇,尊候動止萬福。熹侍親養疾,幸粗遣,不煩賜念。但自别後,殊不聞動静。今日拜省二十姑,亦云未得到在所消息,不勝懸想耳。計程月初可到,今想視事久矣。官居廪食之况不敢問,物情時變,必已了然於胸中矣。如有用我,而將奚先?此則區區所欲聞也。因來賜書,願以開示,少紓畎畝之憂。幸甚,幸甚。
吾道不幸,范丈前月十八日遂不起疾。憂時深切,信道篤誠,世豈復有斯人哉!前此往哭其殯,視其家生理蕭然,未知所税。衆議葬於渭曲,從其卜居之志,甚善。但聞其家欲居泰寧,似非良計。然伯修樂之,人不得而間也。熹初與元履諸人議,以爲居建陽一則便於墳墓,二則便於講學,三則便於生事,言之甚詳,未有見從之意。竊惟范丈平日教誨之誼,未敢默然,故敢復言於左右。伏想一慟之餘,亦當念之至此。因書一提其耳,或能改轍東來,則甚善也。
八哥此月亦物故,其重不幸如此,可 傷!伯逢令姪自崇安徑趨邵武,聞留止數日,想今已行矣。不得一見,甚以爲恨。共父數相見否?迎侍乍到,不知爲况又如何?旬父後月初可歸,到時恐尚留邵武,@旦夕亦當歸也。山中絶無事,早秔收熟,斗穀售十五錢,小民無他恙,幸可寧息。謾恐欲知之。熹衰疾幸不作,氣體似亦差勝。向欲得真齊州半夏合固真丹,不知都下有之否?如可尋訪,乞爲置得一二兩,便中寄示,幸甚。蓋病雖小愈,不得不過爲隄防也。伯誠仙尉尊兄想非晩可歸矣,不敢别狀。天氣向凉,伏乞順時保重,行奮壯猷,以慰人望,謹啓,不備。
與籍溪胡先生
熹拜覆正字丈丈尊前:前月附便拜書,不知已達尊視否?自拜違後,一向不聞問。數日前拜省二十姑宜人,蒙出示家問,獲聞詳實,深以爲喜。承嘗有賜書,然亦未拜領也。即日秋氣澄明,伏惟尊候動止萬福。熹奉親養疾,幸安田里,不敢上勤紀録。但里中秋來闕雨,此數日來晩稻秀而將實,尤覺焦渴爲患。方議祈禱,謾恐欲知。
范丈卜以重陽日葬,近得伯崇書,令爲處葬禮一二變節,一日爲檢閲,今日方略定矣。遠地不得求正於丈丈。及有爲撰壙中誌石文,并俟他日請教。倦甚,拜書不能詳。范家事於共父書中言之頗子細,乞轉詢之也。熹前書所議謀居一事,與前日所見家問中意偶合。此事勢難復與,蓋其家 已目元履與熹爲伯崇之黨矣,可歎之甚!然不能息意者,政以范丈平日教誨之德不敢忘耳。得丈丈因書告語之,甚善。
秋已向深,江上消息如何?得且平善,甚幸。然愚意反以爲憂,蓋今出師防戍,轉輸科歛所不能免,聞沿江海州縣已騷然矣。歲歲如此,何以支吾?此不待兩兵相加而坐受弊之勢也。
前日劉子源來此,道嶺上拜别所聞誨言,以爲必極論天下事,至於慷慨洒涕,有以見仁人之心不能忘世如此。近又見共父家兵士説丈丈至彼耳聽漸聰,天其或者將一試大儒之效乎?聞之喜而不寐,伏計必有規模素定於胸中。
熹竊謂天下形勢如前所云者,亦當路所不可不知也。救之之術,獨在救其本根而已。若隨其變而一一應之,則其變無窮,豈可勝救也哉?而所謂救其本根之術,不過視天下人望之所屬者,舉而用之,使其舉措用舍必當於人心,則天下之心翕然聚於朝廷之上,其氣力易以鼓動。如羸病之人,鍼藥所不能及,焫其丹田氣海,則氣血萃於本根而耳目手足利矣。不審丈丈以爲如何?因筆不覺及此。燈下作書,目力方倦,極草草不如法,伏乞尊察。未拜侍間,伏乞保重,以俟休命。中秋前一日,謹拜啓,不備。熹拜覆。
與范直閣
胡丈書中復主前日一貫之説甚力,但云:「若理會得向上一著,則無有内外、上下、遠近邊際,廓然四通八達矣。」熹竊謂此語深符鄙意。蓋既無有内外邊際,則何往 而非一貫哉?忠恕蓋指其近而言之,而其意則在言外矣。聞子直説吾丈猶未以卑論爲然,敢復其説如此,幸垂教其是非焉。熹頃至延平,見李愿中丈,問以「一貫」、「忠恕」之説。見謂忠恕正曾子見處,及門人有問,則亦以其所見諭之而已,豈有二言哉!熹復問以近世儒者之説如何,曰:「如此則道有二致矣,非也。」其言適與卑意不約而合,謾以布聞。李丈名侗,師事羅仲素先生。羅嘗見伊川,後卒業龜山之門,深見稱許,其棄後學久矣。李丈獨深得其閫奥,經學純明,涵養精粹。延平士人甚尊事之,請以爲郡學正。雖不復應舉,而温謙慤厚,人與之處久而不見其涯,欎然君子人也。先子與之遊數十年,道誼之契甚深。
與范直閣
伏奉賜教,獲聞邇日起居之詳,慰感亡以喻。信後暑雨應候,伏惟盛德所臨,百神勞相,台候萬福。熹親旁粗遣,未有可言者。伏蒙教諭「忠恕」之説,自非愛予之深,不鄙其愚,豈肯勤勤反復如此?感幸深矣。但伏思之,終未有契處,不敢隱默,請畢其詞,以求正於左右。
熹前書所論忠恕則一,而在聖人、在學者,則不能無異,此正猶孟子言「由仁義行」與「行仁義」之别耳。孟子之言不可謂以仁義爲有二,則熹之言亦非謂忠恕爲有二也。但聖賢所論,各有所爲而發,故當隨事而釋之,雖明道先生見道之明,亦不能合二者而爲一也。非不能合,蓋不可合也。彊而合 之,不降高以就卑,即推近以爲遠,始倚一偏,終必乖戾。蓋非理之本然,是乃所以爲不一也。蓋曾子專爲發明聖人「一貫」之旨,所謂「由忠恕行」者也。子思專爲指示學者入德之方,所謂「行忠恕」者也。所指既殊,安得不以爲二?然核其所以爲忠恕者,則其本體蓋未嘗不同也。以此而論,今所被教問曲折,可以無疑矣。不識尊意以爲然否?
若夫曾子所言發明「一貫」之旨,熹前書一再論之,皆未蒙决其可否。熹又有以明之。蓋「忠恕」二字,自衆人觀之,於聖人分上極爲小事,然聖人分上無非極致,蓋既曰一貫,則無小大之殊故也。猶天道至教,四時行、百物生,莫非造化之神,不可專以太虚無形爲道體,而判形而下者爲粗迹也。此孔子所謂「吾無隱乎爾」者,不離日用之間。二三子知之未至而疑其有隱,則是正以道爲無形,以日用忠恕爲粗迹,故曾子於此指以示之耳。此説雖陋,乃二程先生之舊説,上蔡謝先生又發明之。顧熹之愚,實未及此。但以聞見之知推衍爲説,是以不自知其當否而每有請焉。更望詳覽前書,重賜提誨,不勝幸甚。前日諸疑,亦望早賜鐫譬,俾毋疑爲望。時序向熱,伏乞爲道保重,以須環召。區區不勝大願,不備。
與范直閣
四月一日,領所賜教帖,伏讀再三,仰佩眷予之厚,感慰不可以言。前日因平甫遣人,亦嘗拜狀矣,不審已達台聽否?即 日初夏清和,伏惟班布多暇,台候起居萬福。熹奉親屏處,幸粗遣免。@山間深僻,亦可觀書。又得胡丈來歸,朝夕有就正之所,窮約之中,此亦足樂矣。@迫於親養,夏末須爲武林之行,計不三四月未得定居也。
伏蒙别紙垂諭「忠恕」義,仰荷不棄其愚,與之反復,爲賜甚厚。@謹以來教所示熟思之矣,敢復爲説以請益焉。@熹所謂「忠恕」者,@乃曾子於「一貫」之語默有所契,因門人之問,故於所見道體之中,指此二事日用最切者以明道之無所不在;所謂「已矣」者,又以見隨寓各足,無非全體也,「忠恕」兩字,在聖人有聖人之用,在學者有學者之用。如曾子所言,則聖人之忠恕也,無非極致。二程所謂「維天之命,於穆不已,天地變化,草木蕃」者,正所以發明此義也。如夫子所以告學者與子思《中庸》之説,則爲學者言之也。故明道先生謂曾子所言與違道不遠異者,動以天爾。蓋動以天者,事皆處極,曾子之所言者是也。學者之於忠恕,未免參校彼己,推己及人,則宜其未能誠一於天,安得與聖人之忠恕者同日而語也?若曾子之所言,則以聖人之忠恕言之,而見其與性、與天道者未嘗有二,所以爲一貫也。然此所謂異者,亦以所至之不同言之,猶《中庸》「安行」、「利行」、「勉行」之别耳。苟下學而上達焉,則亦豈有所 隔閡哉?@愚見如此,更乞教其不至者,重賜鐫曉,使得所正焉。不勝幸甚!
他疑義尚多,蒙諭使得請教,此宿昔之願。但今日方聞伯崇欲以初三四日行,迫遽未暇抄録所記。俟暇日料理,有便即附行也。前日在共父處見直閣丈還朝陛對副本,@讀之不能舍去。愛君敬主之義,蓋終篇三致意焉。然久矣莫以此言謦欬吾君之側者矣。近日所用雖不能盡滿人望,@其間若亦有一二端士焉。前言儻見思乎?思其言必用其人,延登之命,計亦非晩矣。願爲斯道斯民厚自保重,副此歸依。
與范直閣
熹向嘗以「忠恕」、「一貫」之説質疑於函丈,伏蒙鐫曉切至,但於愚見尚有未安。比因玩索,遂於舊説益有發明,乃知前者請教之時雖略窺大義,@然涵泳未久,説詞未瑩,致煩辨析之勤如此。今再録近所訓義一段拜呈,@乞賜批鑿可否示下,容更思索,續具咨請也。去歲在同安獨居幾閲歲,看《論語》近十篇,@其間疑處極多,筆札不能載以求教,伏紙但切馳仰。
與慶國卓夫人
熹輒有愚見,初欲面禀,今既不成行,敢此布之。五哥嶽廟近自春中以來,頓减遊燕,復近書册。若常能如此,寡過可期。更望因書褒勸,以奬成之。且聞尊意欲爲經營幹官差遣,不知然否?熹則竊以爲不可。近世人家子弟多因爲此壞却心性,一生仕宦費力。@蓋其生長富貴,本不知艱難,一旦仕官,便爲此官,逐司只有使長一人可相拘轄,又間有寬厚長者,即以貴遊子弟相待,不欲以法度見繩,上無職事了辦之責,下無吏民窺伺之憂,而州縣守倅勢反出己下,可以凌轢,故後生子弟爲此官者無不傲慢縱恣,席勢凌人。其謹飭者雖不至此,亦緣不親民事,觸事懵然,非如州縣小吏等級相承,職事相轄,一日廢慢則罪戾及之,故仕於州縣者常曉事而少過。愚意以爲平父可且令參部,受簿尉之屬,乃爲正當。若不欲如此,即舍人兄爲營一稍在人下、有職事、喫人打駡差遣,乃所以成就之。若必欲與求幹官,乃是置之有過之地,誤其終身,恐非太碩人高明教子之本意也。受恩深厚,冒昧及此。皇恐,皇恐!
熹所禀大概如此,更有曲折意度,紙盡寫不得。舍人兄長必深委悉,只乞因其侍次,試以問之,必以爲然也。熹又覆。
上黄端明
八月十一日,具位熹敢齋沐裁書,請納再拜之禮于致政尚書端明丈丈台座:@熹聞之,孟子有言,天下有達尊三:爵一,齒一,德一。此言三者之尊達于天下,人所當敬而不可以慢焉者也。雖然,爵也,齒也,蓋有偶然而得之者,是以其尊施于朝廷者則不及於鄉黨,施于鄉黨者則不及於朝廷,而人之敬之也亦或以貌而不以心。惟德也者,得於心,充於身,刑於家而推於鄉黨,而達於朝廷者也。有是而兼夫二者之尊焉,則通行天下,人莫不貴。雖歛然退避,不以自居,而人之所以心悦而誠服者,蓋不可解矣。
恭惟明公以兩朝侍從元老上還印綬而退處于家,自天子不敢煩以政,賜之几杖而乞言焉,其位與年固非偶然而得之者矣。而明公則未嘗以是而自異於人,其所以默而成之,不言而信者,則日新又新而未嘗有止也。此天下知德之士所以莫不竊慕下風之義,俱有執鞭之願,而熹之愚則有甚焉者。蓋其平生氣禀偏駁,治己則不能謹於細微,立志則不能持於常久,以至待人接物之際,温厚和平之氣不能勝其粗厲猛起之心,是以常竊自悼,以爲安得朝夕望見明公之盛德容貌而師法其萬一,庶幾可以飭身補過於將來,而不遂爲小人之歸也。今日之來,蓋將頓首再拜于堂下,以償其夙昔之願。伏惟明公坐而受之,使得自進於門人弟子之列,而不孤其所以來之意,則熹之幸 也。鄉往之深,不自知其僭越,敢以書先于將命者而立于廡下,以聽可否之命。熹不勝皇恐之至。
與王龜齡
熹窮居晩學,無所肖似,往者學不知方,而過不自料,妄以爲國家所恃以爲重,天下所賴以爲安,風俗所以既漓而不可以復淳,紀綱所以既壞而不可以復理,無一不係乎人焉。是以聞天下之士有聲名節行,爲時論所歸者,則切切然以不得見乎其人爲歎。及其久也,或得見之,或不得見之,而熹之拳拳不少衰也。聞其進爲時用,則私以爲喜;聞其阨窮廢置,則私以爲憂。及夫要其所就而觀之,則始終大節真可敬仰者蓋無幾人;而言論風旨卒無可稱、功名事業卒無可紀者,亦往往而有。以此喟然自歎,知天下所謂聲名節行者,亦未足以定天下之人,而天下之事未知其果將何寄也。自是以來,雖不敢易其賢賢之心、緩其憂世之志,然亦竊自笑其前日所求於人之重而所以自待者反輕,如孟子之所譏也。於是始復取其所聞於師友者,夙夜講明,動静體察,求仁格物,不敢弛其一日之勞,以庶幾乎有聞者,而於前日之所爲切切然者,則既有所不暇矣。
當是時,聽於士大夫之論,聽於輿人走卒之言,下至於閭閻市里、女婦兒童之聚,亦莫不曰天下之望,今有王公也。已而得其爲進士時所奉大對讀之,已而得其在館閣時上奏事讀之,已而得其爲柱史、在臺諫、遷侍郎時所論諫事讀之,已而又得其爲故大丞相魏國公之誄文及《楚東酬唱》等詩 讀之,觀其立言措意,上自奏對陳説,下逮燕笑從容,蓋無一言一字不出於天理人倫之大,而世俗所謂利害得喪、榮辱死生之變,一無所入於其中,讀之真能使人胸中浩然,鄙吝消落,誠不自意克頑廉、懦立之效,乃於吾身見之。於是作而歎曰:士之求仁,固當以反求諸己爲務,然豈不曰事其大夫之賢者云哉?今以前日失數公者自懲,是以一噎而廢食也。於是慨然復有求見於左右之意而未獲也。
昨聞明公還自夔州,撫臨近甸,而熹之里閈交游適有得佐下風者,因以書賀之,蓋喜其得賢大夫事之;而自傷無狀,獨不得一從賓客之後,以望大君子道德之餘光也。不意夤緣與其向來鄙妄無取之言皆得徹聞於視聽,明公又不以凡陋爲可棄、狂僭爲可罪,而辱枉手筆,以抵宋倅,盛有以稱道。竊惟明公之志,豈非以世衰道微,遺君後親之論交作肆行,無所忌憚,舉俗滔滔,思有以障其横流者,是以有取於愚者一得之慮,因以不求其素而借之辭色也耶?明公之志則正矣、大矣,而熹之愚未有稱明公之意也。雖然,有一於此,其惟益思砥礪,不敢廢其所謂講明體察、求仁格物之功者,使理日益明、義日益精,操而存之日益固,擴而充之日益遠,則明公之賜,庶乎其有以承之,而幸明公之終教之也。
雖然,明公以一身當四海士大夫軍民一面之責,其一語一默、一動一静之間,所係亦不輕矣。伏惟盛德大業前定不窮,其剛健中正、篤實輝光者固無所勉彊。@以熹之所覩記,則古語所謂「行百里者半九十 里」,明公其亦念之。况今人物眇然,如明公者僅可一二數,是以天下之人責望尤切,而明公尤不可以不戒。不審明公以爲如何哉?熹又聞之,古之君子尊德性矣,而必曰道問學;致廣大矣,必曰盡精微;極高明矣,必曰道中庸;温故知新矣,必曰敦厚崇禮。蓋不如是,則所學所守必有偏而不備之處。惟其如是,是故居上而不驕,爲下而不倍,有道則足以興,無道則足以容,而無一偏之蔽也。熹之區區以此深有望於門下,蓋所謂德性、廣大、高明、知新者必有所措,而所謂問學、精微、中庸、崇禮者又非别爲一事也。狂易無取,明公其必有以裁之。
往者明公在夔,成都汪公聲聞密邇,竊意有足樂者。此來時通問否?此公涵養深厚,寬静有容,使當大事,必有不動聲色而内外賓服者。明公相知之深,一日進爲於世,引類之舉,其必有所先矣。熹杜門養親,足以自遣。昨嘗一至湖湘,岀資交遊講論之益。歸來忽被除命,既不敢辭而拜命矣。然明公未歸朝廷,熹亦何所望而敢前也?引領牙纛,未有瞻拜之期,向風馳義,日以勤止。輒敢復因宋倅相爲介紹,致書下執事,以道其拳拳之誠。伏惟照察。
與陳丞相
熹竊觀古之君子有志於天下者,莫不以致天下之賢爲急。而其所以急於求賢者,非欲使之綴緝言語、譽道功德,以爲一時觀聽之美而已,蓋將以廣其見聞之所不 及、思慮之所不至,且慮夫處己接物之間或有未盡善者,而將使之有以正之也。是以其求之不得不博,其禮之不得不厚,其待之不得不誠,必使天下之賢,識與不識莫不樂自致於吾前以輔吾過,然後吾之德業得以無愧乎隱微而寖極乎光大耳。然彼賢者其明既足以燭事理之微,其守既足以遵聖賢之轍,則其自處必高,而不能同流合汙以求譽;自待必厚,而不能陳詞飾説以自媒;自信必篤,而不能趨走唯諾以苟容也。是以王公大人雖有好賢樂善之誠,而未必得聞其姓名、識其面目,盡其心志之底藴;又况初無此意,而其所取特在乎文字言語之間乎?
恭惟明公以厚德重望爲海内所宗仰者有年矣,而天下之賢士大夫似未得盡出於門下也。豈明公所以好之者未至歟?所以求之者未力歟?所以待之者未盡歟?此則必有可得而言之者矣。蓋好士而取之文字言語之間,則道學德行之士吾不得而聞之矣;求士而取之投書獻啓之流,則自重有恥之士吾不得而見之矣;待士而雜之妄庸便佞之伍,則志節慷慨之士寧有長揖而去耳。而况乎所謂對偶駢儷、諛佞無實,以求悦乎世俗之文,又文字之末流,非徒有志於高遠者鄙之而不爲,若乃文士之有識者,亦未有肯深留意於其間者也。
而間者竊聽於下風,@似聞明公專欲以此評天下之士。若其果然,則熹竊以爲誤矣。江右舊多文士,而近歲以來,行誼志節之士有聞者亦彬彬焉。惟明公留意,取其彊明正直者以自輔,而又表其惇厚廉退者 以厲俗,毋先文藝以後器識,則陳太傅不得專美於前,而天下之士亦庶乎不失望於明公矣。衰病屏伏,所欲面論者非一,而不獲前,姑進其大者如此。若蒙采擇,則熹所不及言者必有輕千里而告於明公者矣。
與劉共父
近略到城中,歸方數日。見平父示近問,承寄聲存問,感感。但所論二先生集,則愚意不能無疑。伯逢主張家學,固應如此,熹不敢議。所不可解者,以老兄之聰明博識、欽夫之造詣精深而不曉此,此可怪耳。若此書是文定所著,即須依文定本爲正。今此乃是二先生集,但彼中本偶出文定家,文定當時亦只是據所傳録之本,雖文定蓋不能保其無一字之訛也。今别得善本,復加補綴,乃是文定所欲聞。文定復生,亦無嫌間。不知二兄何苦尚爾依違也?此間所用二本固不能盡善,亦有灼然却是此間本誤者,當時更不曾寫去。但只是平氣虚心看得義理通處,便當從之。豈可肚裏先横却一箇胡文定,後不復信道理耶?
如《定性書》及《明道叙述》、《上富公與謝帥書》中删却數十字,及辭官表倒却次序,《易傳序》改「沿」爲「泝」,祭文改「姪」爲「猶子」之類,皆非本文,必是文定删改。熹看得此數處有無甚害者,但亦可惜改却本文,蓋本文自不害義理故也,《叙述》及富、謝《書》是也。有曲爲回互而反失事實、害義理者,辭表是也。曲爲回互,便是私意害義理矣。惟《定性書》首尾雖非要切之辭,然明道謂横渠實父表弟,聞道雖有先後,然不應以聞道之故傲其父兄如此。語録説二 先生與學者語有不合處,明道則曰「更有商量」,伊川則直云「不是」。明道氣象如此,與今所删之書氣象類乎?不類乎?且文定答學者書雖有不合,亦甚宛轉,不至如此無含蓄,况明道乎?今如此删去,不過是减得數十箇閑字,而壞却一箇從容和樂底大體氣象。恐文定亦是偶然一時意思,欲直截發明向上事,更不暇照管此等處。或是當時未見全本亦不可知。今豈可曲意徇從耶?向見李先生本出龜山家,猶雜以游察院之文。比訪得游集,乃知其誤。以白先生,先生歎息曰:「此書所自來可謂端的,猶有此誤,况其它,又可盡信耶?」只此便是虚己從善、公平正大之心。本亦不是難事,但今人先着一箇私意横在肚裏,便見此等事爲難及耳。
又「猶子」二字,前論未盡。《禮記》云:「喪服,兄弟之子猶子也。」言人爲兄弟之子喪服猶己之子,非所施於平時也。况「猶」字本亦不是稱呼,只是記禮者之辭,如下文嫂叔之「無服」、姑姊妹之「薄」也。今豈可沿此遂謂嫂爲「無服」,而名姑姊妹以「薄」乎?古人固不謂兄弟之子爲姪,然亦無云猶子者,但云「兄之子」,「弟之子」,孫亦曰「兄孫」耳。二先生非不知此,然猶從俗稱姪者,蓋亦無害於義理也。此等處文定既得以一時己見改易二程本文,今人乃不得據相傳别本改正文定所改之未安處,此何理耶?又明道《論王霸劄子》等數篇胡本亦無,乃此間録去,有所脱誤,非文定之失。伊川《上仁廟書》此間本無,後來乃是用欽夫元寄胡家本校,亦脱兩句。此非以他人本改文定本,乃是印本自不曾依得文定本耳。似此之類,恐是全不曾參照,只 見人來説自家刻得文字多錯,校得不精,便一切逆拒之,幾何而不爲訑訑之聲音顔色,拒人於千里之外乎?夫樂聞過、勇遷善,有大於此者,猶將有望於兩兄,不意只此一小事,便直如此,殊失所望。然則區區所以劇論不置者,正恐此私意根株消磨不去,隨事滋長,爲害不細,亦不專爲二先生之文也。
如必以胡氏之書一字不可改易,則又請以一事明之。集中《與吕與叔論中書》注云:「子居,和叔之子。」胡氏編語録時,意其爲邢恕之子,遂削此注,直於正文「子居」之上加一「邢」字。頃疑吕氏亦有和叔,因以書問欽夫。答云:「嘗問之邢氏,果無子居者。」以此例之,則胡氏之書亦豈能一無繆誤?乃欲不問是非,一切從之乎?况此乃文字間舛誤,@與其本原節目處初無所妨,何必一一遵之而不敢改乎?近以文定當立祠於鄉郡説應求、邦彦,二公皆指其小節疑之,魏元履至爲扼腕。今二兄欲尊師之,而又守其尤小節處以爲不可改,是文定有所謂大者,終不見知於當世也。此等處非特二先生之文之不幸,亦文定之不幸耳。今既用官錢刊一部書,却全不賭是,只守却胡家錯本文字以爲至當,可謂直截不成議論。恐文定之心却須該遍流通,决不如是之陋也。若説文定决然主張此書,以爲天下後世必當依此,即與王介甫主張《三經》、《字説》何異?作是説者,却是謗文定矣。設使微似有此,亦是克未盡底己私,所謂賢者之過。横渠所謂「其不善者共改之」,正所望於後學,不當守己殘而妬道真,使其遺風餘弊波蕩於末流也。程子嘗言,人之爲 學,其失在於自主張太過。横渠猶戒以自處太重,無復以來天下之善;今觀二兄主張此事,得無近此?聖賢稽衆舍己、兼聽並觀之意似不然也。胡子《知言》亦云:「學欲約,不欲陋。」此得無近於陋耶?如云當於他處别刊,此尤是不情悠悠之説,與「月攘一雞」何異?非小生所敢聞也。
每恨此道衰微,邪説昌熾,舉世無可告語者。望二兄於千里之外,蓋不翅飢渴之於飲食。乃不知主意如此偏枯。若得從容賓客之後,終日正言,又不知所以不合者復幾何耳。欽夫尊兄不及别狀,所欲言者不過如此,幸爲呈似。所云「或不中理,却望指教」,熹却不敢憚改也。向所録去數紙合改處,當時極費心力,又且勞煩衆人,意以爲必依此改正,故此間更無别本。今既不用,切勿毁棄,千萬盡爲收拾,便中寄來,當十襲藏之,以俟後世耳。向求數十本,欲遍遺朋友,今亦不須寄來,熹不敢以此等錯本文字誤朋友也。天寒手凍,作字不成,不能傾竭懷抱,惟加察而恕其狂妄可也。
與劉共父
修德之説,但云主上憂勤恭儉,非不修德,然而上而天心未豫,下而人心未和,凡所欲爲,多不響應,疑於修德之實有未至焉。蓋修德之實在乎去人欲、存天理。人欲不必聲色貨利之娱、宫室觀遊之侈也,但存諸心者小失其正,便是人欲。必也存祗懼之心以畏天,擴寬宏之度以盡下,不敢自是而欲人必己同,不徇偏見而謂衆無足取,不甘受佞人而外敬正士,不狃於近利而昧於遠猷,出入起居,發號施令,念兹在兹,不 敢忘怠,而又擇端人正士剛明忠直、能盡言極諫者,朝夕與居左右,不使近習便利捷給之人得以窺伺間隙,承迎指意,汙染氣習,惑亂聰明,務使此心虚明廣大,平正中和,表裏洞然,無一豪私意之累,然後爲德之脩,而上可以格天,下可以感人,凡所欲爲,無不如志。陛下自省於是數者,其心有得於中乎?其方從事於此而有未至乎?其無乃謂此無益而正背馳乎?一有不合乎此,則臣恐所謂修德之實者有所未至也。
恢復之形一段,切中今日之病。前日籤帖更定數語,非是欲苟全正論,蓋只此豪釐之間,便是人欲、天理同行異情處,不可不精察而明辨也。夫内修自治,本是吾事所當爲,非欲與人爲敵然後爲之。而爲之之道,必急其實而緩其名,必以深厚淵塞爲務,而不爲浮薄淺露之態,然後可以蓄可久之德而成可大之功。亦非爲畏泄其機而固爲是不可測也。若謂姑爲純正之論,而其實必用機心、扶陰謀然後可,則是心迹乖離,内外判析,孔子讀而儀、秦行矣。彼管仲、商君、吴起、申不害非無一切之功,而所以卒得罪於聖人之門者,正在於此。願明者之熟察之也。
與劉共父
平父示别紙,諭及明道冠服事。熹初意既在學校立祠,密邇先聖先師之側,則不應直用野服爲象,故有此議。兼在延平學中見曹御史、陳了翁象,亦是豸冠法服。二公自去諫職,流落於外,皆非卒於其官者。見聞習熟,因欲援以爲例,而未嘗計其當時之得失也。今如或者之言固亦有理,但明 道之爲御史,初非攝官,而宗正之除未嘗就職,@此其考之亦恐有未精也。竊謂今日御史法冠乃是追用其平生冠服之最盛者,似亦無害於理。不然,則直用承議郎本品法服亦佳。red據《會要》,則九品官皆有法服,但不知元豐官制後寄禄官有法服與否耳。 又不然,則直用幞頭公服亦可,red嘗見其家畫本緋衣也。 但太不近古耳。鄙見如此,更惟高明裁之。或者所謂伊川祠堂之制,不知何謂?更告詢之,并問何人所立、今在何處可也。
與劉共父
熹前幅所禀訪問人材事,初若率然,既而思之,此最急務。然其意有未盡者,輒詳論之如左云:
古之大臣,以其一身任天下之重,非以其一耳目之聰明、一手足之勤力爲能周天下之事也。其所賴以共正君心、同斷國論,必有待於衆賢之助焉。是以君子將以其身任此責者,必咨詢訪問,取之於無事之時,而參伍校量,用之於有事之日。蓋方其責之必加於己而未及也,無旦暮倉卒之須,則其觀之得以久;無利害紛拏之惑,則其察之得以精。誠心素著,則其得之多;歲引月長,則其蓄之富。自重者無所嫌而敢進,則無幽隱之不盡;欲進者無所爲而不來,則無巧僞之亂真。久且精,故有以知其短長之實而不差;多且富,故有以使其更迭爲用而不竭。幽隱畢達,則讜言日聞而吾德脩;取舍不眩,則望實日隆而士心附。此古之君子所以成尊主庇民之功於一時, 而其遺風餘韻猶有稱思於後世者也。
今之人則不然,其於天下之士固有漠然不以爲意者矣,其求之者又或得之近而不知其遺於遠,足於少而不知其漏於多,求之備而不知其失於詳也。其平居暇日所以自任者雖重,而所以待天下之士者不過如此,是以勤勞惻怛雖盡於鰥寡孤獨之情,而未及乎本根長久之計;恩威功譽雖播於兒童走卒之口,而未諭乎賢士大夫之心。此蓋未及乎有爲,而天下之士先以訑訑之聲音顔色待之矣。至於臨事倉卒而所蓄之材不足以待用,乃始欲泛然求己所未知之賢而用之,不亦難哉?
或曰:然則未當其任而欲先得天下之賢者,宜奈何?曰:權力所及則察之舉之,禮際所及則親之厚之,皆不及則稱之譽之,又不及則鄉之慕之。如是而猶以爲未足也,又於其類而求之,不以小惡揜大善,不以衆短棄一長,其如此而已。抑吾聞之李文公之言曰:「有人告曰,某所有女,國色也,天下之人必將極其力而求之,無所愛也;有人告曰,某所有人,國士也,天下之人則不能一往而先焉。此豈非好德不如好色者乎?」嗚呼!欲任天下之重者,誠反此而求之,則亦無患乎士之不至矣。
答韓無咎
誨諭儒釋之異在乎分合之間,既聞命矣。頃見蘇子由、張子韶書皆以佛學有得於形而上者而不可以治世,嘗竊笑之。是豈知天命之性而叙、秩、命、討已粲然無所不具於其中乎?彼其所以分者,是亦未嘗真有得於斯耳。不審高明以爲如何?
和靖兩書昔嘗見之,其謹於傳疑之意則是,而遂欲禁絶學者,使不復觀,則恐過矣。如以《春秋》改用夏時爲無此説,以「傳爲按、經爲斷」爲背於理,則疑其考之未精,或未盡聞他人所聞,而欲一以己所聞者概之之失也。《春秋傳》乃伊川所自著,其詞有曰:「周正月非春也,假天時以立義耳。」若果無改用夏時之意,則此説復何謂乎?况序文所引《論語》之言尤爲明白,不可謂初未嘗有此意也。又門人所記有答黄聱隅之語,謂以傳考經之事迹、以經别傳之真僞者,蓋見於兩家之書,是亦猶所謂「傳爲案、經爲斷」之意,而豈二人所記不期而皆誤乎?推此兩條,則凡和靖所謂非先生語者,恐特他人聞之而和靖亦未聞耳。今疑信未分而不復思繹,遽以一偏之説盡廢衆人所傳之書,似不若盡存其説而深思熟講,以考其真僞得失之爲善也。况《明道行狀》云:「其辨析精微、稍見於世者,學者之所傳耳。」觀此則伊川之意亦非全不令學者看語録,但在人自着眼看耳。如《論語》之書,亦是七十子之門人纂録成書,今未有以爲非孔子自作而棄不讀者。此皆語録不可廢之驗,幸更深察之。如何,如何?
與芮國器red 燁
竊聞學政一新,多士風動,深副區區之望。但今日學制近出崇、觀,專以月書季攷爲陞黜,使學者屑屑然較計得失於毫釐間。而近歲之俗又專務以文字新奇相高,不復根據經之本義。以故學者益騖於華靡,無復探索根原、敦勵名檢之志。大抵所以破壞其心術者不一而足,蓋先王所以明倫善 俗、成就人材之意掃地盡矣。惟元祐間伊川程夫子在朝,與修學制,獨有意乎深革其弊。而當時咸謂之迂闊,無所施行。今其書具在,意者後之君子必有能舉而行之,區區願執事少加意焉,則學者之幸也。又蘇氏學術不正,其險譎慢易之習入人心深。今乃大覺其害,亦望有以抑之,使歸於正,尤所幸願。
與芮國器
昨者妄以鄙見薦聞,伏蒙垂諭,反復其説,幸甚,幸甚。然熹竊以爲未嘗行之,不可逆料今日之不可行。且事亦顧理之所在如何耳,理在當行,不以行之難易爲作輟也。盡心竭力而爲之,不幸而至於真不可行,然後已焉,則亦無所憾於吾心矣。
蘇氏之學,以雄深敏妙之文煽其傾危變幻之習,以故被其毒者淪肌浹髓而不自知。今日正當拔本塞源,以一學者之聽,庶乎其可以障狂瀾而東之。若方且懲之而又遽有取其所長之意,竊恐學者未知所擇,一取一捨之間,又將與之俱化而無以自還。是則執事者之所宜憂也。
答鄭景望
龔帥過建陽,遣人相聞,不及一見爲恨。今日季教授見訪,云嘗小款,道其語皆出於忠厚長者。然在愚意,尚未有深解處。@如論范忠宣救蔡新州及元祐流人,以爲至當之舉。熹嘗竊論此矣,以爲元祐諸 賢憂確之不可制,欲以口語擠之,固爲未當;而范公乃欲預爲自全之計,是亦未免於自私,皆非天討有罪之意也。至其論諸公忽反爾之言、違好還之戒,自取禍敗,尤非正理。使後世見無禮於君親者拱手坐視而不敢逐,則必此言之爲也。且舜流四凶族,爲臯陶者亦殊不念反爾之戒,何耶?推此心以往,恐無適而非私者。邵子文以爲明道所見與忠宣合,正恐徒見所施之相似,而未見所發之不同。蓋毫釐之間,天理人欲之差有不可同年而語者矣。
又聞深以好名爲戒,此固然矣。然偏持此論,將恐廉隅毁頓,其弊有甚於好名。故先聖云:「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稱焉。」而又曰:「君子求諸己。」詳味此言,不偏不倚,表裏該備,此其所以爲聖人之言歟!學者要當於此玩心,則「勿忘」、「勿助」之間,天理卓然,事事物物無非至當矣。
熹又記向蒙面誨堯、舜之世一用輕刑,當時嘗以所疑爲請,匆匆不及究其説。近熟思之,有不可不論者。但觀臯陶所言「帝德罔愆」以下一節,便是聖人之心涵育發生,真與天地同德。而物或自逆于理以干天誅,則夫輕重取舍之間,自有决然不易之理。其宥過非私恩,其刑故非私怒,罪疑而輕非姑息,功疑而重非過予。如天地四時之運,寒凉肅殺常居其半,而涵養發生之心未始不流行乎其間。此所以好生之德洽于民心而自不犯于有司,非既犯而縱舍之謂也。不審高明以爲如何?
又别本
聞二十一日旌斾定行,何丞之諭,已不 及事矣。然渠所言大概謂盗賊之餘,土曠人稀,州縣以昔日歲計之額取辦今日見存之户,民力素已不堪。後來復以荒田之産均之見户,由此流移愈多、公私愈困耳。向蒙面誨堯、舜之世一用輕刑,當時嘗以所疑爲請,匆匆不及究其説。近熟思之,亦有不可不論者。但觀臯陶所言「帝德罔愆」以下一節,便見聖人之心涵育發生,真與天地同德。而物或自逆于理以干天誅,則夫輕重取舍之間,亦自有決然不易之理。其宥過非私恩,其刑故非私怒,罪疑而輕非姑息,功疑而重非過予。如天地四時之運,寒凉肅殺常居其半,而涵育發生之心未始不流行乎其間。此所以好生之德洽于民心而自不犯于有司,非既抵冒而復縱舍之也。夫既不能止民之惡,而又爲輕刑以誘之,使得以肆其凶暴於人而無所忌,則不惟彼見暴者無以自伸之爲冤,而姦民之犯于有司者且將日以益衆,亦非聖人匡直輔翼、使民遷善遠罪之意也。
答鄭景望
《虞書》論刑最詳,而《舜典》所記尤密。其曰「象以典刑」者,「象」如天之垂象以示人,而「典」者常也,示人以常刑。所謂墨、劓、剕、宫、大辟,五刑之正也,所以待夫元惡大憝、殺人傷人、穿窬淫放,凡罪之不可宥者也。曰「流宥五刑」者,流放竄殛之類,所以待夫罪之稍輕,雖入於五刑而情可矜、法可疑與夫親貴勳勞而不可加以刑者也。red四凶正合此法。 曰「鞭作官刑」、「扑作教刑」者,官府學校之刑,以待夫罪之輕者也。曰「金作贖刑」,罪之極輕,雖入於鞭扑之刑, 而情法猶有可議者也。red疑後世始有贖五刑法,非聖人意也。 此五句者,從重及輕,各有條理,法之正也。曰「眚災肆赦」者,「眚」謂過悮,「災」謂不幸。若人有如此而入於當贖之刑,則亦不罰其金而直赦之也。red此一條專爲輕刑設。春秋肆大眚,則過悮之大入于典刑者亦肆之矣,所以爲失刑也。《書》又曰:「宥過無大。」明過之大入於典刑者,特用流法以宥之耳。 曰「怙終賊刑」者,「怙」謂有恃,「終」謂再犯。若人有如此而入于當宥之法,則亦不宥以流而必刑之也。此二句者,或由重而即輕,或由輕而入重,猶今律之有名例,又用法之權衡,所謂法外意也。聖人立法制刑之本末,此七言者大略盡之矣。雖其輕重取舍、陽舒陰慘之不同,然「欽哉欽哉,惟刑之恤」之意,則未始不行乎其間也。蓋其輕重毫釐之間各有攸當者,乃天討不易之定理,而欽恤之意行乎其間,則可以見聖人好生之本心矣,夫豈一於輕而已哉?
又以舜命臯陶之辭考之,士官所掌,惟象、流二法而已。red鞭扑以下,官府學校隨事施行,不領於士官,事之宜也。 其曰「惟明克允」,則或刑或宥,亦惟其當而無以加矣,又豈一於宥而無刑哉?今必曰堯、舜之世有宥而無刑,則是殺人者不死而傷人者不刑也。是聖人之心不忍於元惡大憝,而反忍於銜冤抱痛之良民也。是所謂「怙終賊刑,刑故無小」者,皆爲空言以悮後世也,其必不然也亦明矣。
夫刑雖非先王所恃以爲治,然以刑弼教,禁民爲非,則所謂傷肌膚以懲惡者,亦既竭心思而繼之以不忍人之政之一端也。今徒流之法既不足以止穿窬淫放之姦,而其過於重者則又有不當死而死,如彊暴贓 滿之類者。苟采陳群之議,一以宫、剕之辟當之,則雖殘其支體,而實全其軀命,且絶其爲亂之本,而使後無以肆焉,豈不仰合先王之意而下適當世之宜哉?况君子得志而有爲,則養之之具、教之之術,亦必隨力之所至而汲汲焉,固不應因循苟且,直以不養不教爲當然,而熟視其争奪相殺於前也。
答鄭景望
初謂按行涓吉,必不渝期,今所賜字,殊未及此,何耶?遠民傾首以聽車馬之音久矣,行期屢却,無乃使之失望;而下吏之奉約束、聽期會者,將亦因是解弛而不虔乎?伏惟執事者試深慮之。僭易及此,皇懼之至。
示諭明道程文不必見於正集,考求前此固多如此。然先生應舉時已自聞道,今讀其文,所論無非正理,非如今世舉子阿時徇俗之文,乃有愧而不可傳也。曾南豐序王深父之文,以爲片言半簡,非大義所繫,皆存而不去,所以明深父之於細行皆可傳也。况先生非欲以文顯者,而即此程文便可見其經綸之業已具於此時,雖文采不豔,而卓然皆有可行之實,正學以言,未嘗有一辭之苟。其所以警悟後學,亦不爲不深矣。愚意只欲仍舊次第,不審台意以爲如何?
答鄭景望
《家祭禮》三策并上,不知可補入見版本卷中否?若可添入,即孟詵、徐潤兩家當在賈頊《家薦儀》之後,孟爲第七,徐爲第八,而遞儧以後篇數,至《政和五禮》爲第十 一,而繼以孫日用爲第十二,乃以杜公《四時祭享儀》爲第十三,而遞儧以後,至范氏《祭儀》爲第十九。又於後序中改「十有六」爲「十有九」,仍删去「孟詵、徐潤、孫日用」七字。red此版須别换。 不然,即存舊序而别作數語附見其後,尤爲詳實。不審尊意以爲如何?更俟誨諭也。但寫校須令精審無誤,然後刻版,免致將來更改費力爲佳。或未刻間,且并寫定上版真本寄示,容與諸生詳勘納上,尤便也。
答尤延之red 袤
熹杜門竊食,不敢與聞外間一事,尚不能無虎食其外之憂。衰病疲薾,雖在山林,亦不能有尋幽選勝之樂。但時有一二學子相從於寂寞之濱,講論古人爲己之學,至會心處,輒復欣然忘食,不自知道學之犯科也。年來目昏,不甚敢讀書。經説閑看,踈漏頗多,不免隨事改正,比舊又差勝矣。
《綱目》不敢動着,恐遂爲千古之恨。蒙教楊雄、荀彧二事,按温公舊例,凡莽臣皆書「死」,如太師王舜之類,獨於楊雄匿其所受莽朝官稱而以「卒」書,似涉曲筆,不免却按本例書之曰「莽大夫楊雄死」,以爲足以警夫畏死失節之流,而初亦未改温公直筆之正例也。荀彧却是漢侍中光禄大夫而參丞相軍事,其死乃是自殺,故但據實書之曰「某官某人自殺」,而系於曹操擊孫權至濡須之下,非故以彧爲漢臣也。然悉書其官,亦見其實漢天子近臣而附賊不忠之罪,非與其爲漢臣也。此等處當時極費區處,不審竟得免於後世之公論否。胡氏論彧爲操謀臣,而劫遷、九錫二事皆爲董昭先發, 故欲少緩九錫之議,以俟他日徐自發之。其不遂而自殺,乃劉穆之之類,而宋齊丘於南唐事亦相似。此論竊謂得彧之情,不審尊意以爲何如。
李淙、謝廓皆略識之。李在此作縣,甚得民情;謝甚俊,即任伯參政之孫,其家有古書者也。但吴仲權亦聞其名,見其文字甚清警,未知材氣如此也。今日下位後生中尚不爲無人,雖真僞相半,然亦且得勸勉奬就之,未敢輕有遺棄也。陳同父近得書,大言如昨,亦力勸之,令其稍就歛退。若未見信,即後日之患猶或有甚於此者,甚可念也。
叔祖奉使葬事,甚荷憐念。此事初未敢有請,不謂已蒙特達如此。不知今有定論否。叔祖當日挺身請使,留虜中十六年,竟保全節而歸。以奏對論和不可專恃,且虜有可圖之釁忤秦丞相,遂廢以死。在虜中時,嘗有祭徽廟文,或傳以歸,乙覽感動,錫賚甚寵。其書皆在此,此便不的,不敢附呈。鄙意輒欲次其行事以請於左右,幸而并賜之銘,則宗族子孫皆受不貲之惠矣。叔祖受知於晁景迂,學甚博詩甚工也。
答尤延之
垂諭楊雄事,足見君子以恕待物之心。區區鄙意正以其與王舜之徒所以事莽者雖異,而其爲事莽則同,故竊取趙盾、許止之例而概以莽臣書之,所以著萬世臣子之戒,明雖無臣賊之心,但畏死貪生而有其迹,則亦不免於誅絶之罪。此正《春秋》謹嚴之法。若温公之變例,則不知何所據依。晩學愚昧,實有所不敢從也。不審尊意以爲 如何?如未中理,却望垂教也。
答林黄中red 栗
「室户」之説屢蒙指教,竟所未曉。蓋如所論,即室户乃在房之西偏,而入室者先必由房而後進至于室矣。歷考禮書,不見此曲折處。郤子之登,必自西階,房户雖在室户之東,蓋亦無所經見,恐未足以證室户之必東出也。愚意於此深所未解,更丐一言以發其蔽,幸甚,幸甚。又見《易圖》深詆邵氏「先天」之説,舊亦嘗見其書,然未曉其所以爲説者。高明既斥其短,必已洞見其底藴矣。因來并乞數語掊擊其繆,又大幸也。
答林黄中
誨喻縷縷,備悉。樂章必已得之,因風幸早示及。丘推參選未還,尚未得聞「室户」之誨。大抵所欲知者,此户南鄉西鄉,果安所决?而經傳實據,果安所取?不論傳授之有無也。邵氏「先天」之説,以鄙見窺之,如井蛙之議滄海。而高明直以不知而作斥之,則小大之不同量,有不可同年而語者。此熹之前書所以未敢輕效其愚,而姑少見其所疑也。示諭邵氏本以發明《易》道,而於《易》無所發明。熹則以爲《易》之與道非有異也,《易》道既明,則《易》之爲書,卦爻象數皆在其中,不待論説而自然可覩。若曰道明而書不白,則所謂道者恐未得爲道之真也。不審高明之意果如 何?其或文予而實不予,則熹請以邵氏之淺近踈略者言之:
蓋一圖之内,太極、兩儀、四象、八卦生出次第,位置行列不待安排而粲然有序。以至於第四分而爲十六,第五分而爲三十二,第六分而爲六十四,則其因而重之,亦不待用意推移而與前之三分焉者未嘗不脗合也。比之并累三陽以爲乾,連疊三陰以爲坤,然後以意交錯而成六子,又先畫八卦於内,復畫八卦於外,以旋相加而後得爲六十四卦者,其出於天理之自然與人爲之造作蓋不同矣。况其高深閎闊、精密微妙,又有非熹之所能言者。今不之察,而遽以不知而作詆之,熹恐後之議今猶今之議昔,@是以竊爲門下惜之,而不自知其言之僭易也。
答林黄中
所扣《鄉飲酒》疑義,近細考所奏樂有不用二《南》、《小雅》六笙詩,而用南吕、無射兩宫十章,不知何據。豈有以見古之鄉樂用此律而寫其遺聲邪,將古樂已亡,不可稽考,而别制此樂也?然則特用此律,其旨安在?又所奏樂必有辭,聲必有譜,而律之短長必有定論。凡此數端,皆所未諭,幸因風詳悉指教。
與郭沖晦
熹窮鄉晩出,@妄竊有志於道,雖幸有聞於師友,而行之不力,荏苒頽侵,今犬馬之年五十有一矣。脩身齊家,未有可見之効,而志氣不彊,不能固守貧賤之節,彊起從宦,舊學愈荒,@施之於人,尤齟齬而不合。大抵志不能帥氣,理未能勝私,中夜以思,怛然内疚。高明不鄙,@不知將何以教誨之?熹所拱而竢也。
向來次輯諸書,@雖亦各有據依,不敢妄意損益,然疑信異傳,不無牴牾。嘗得汪丈端明示以執事所辨數事,方且復書質之汪丈,更求一二左驗,别加是正,則汪公已捐賓客矣。自此每念一扣門下,以畢其説,而相去絶遠,無從致問。今幸得通姓名,又以單車此來,無復文書可以檢索,不復記向之所欲質問者。尚俟異時還家,别圖寓信,但恐益遠難致耳。近刻程先生、尹和靖二帖及《白鹿》、《五賢》二記,各納一本,伏幸視至。其間恐有可因以垂教者,切望不棄。
與郭沖晦
《易》説云:「數者,策之所宗,而策爲已定之數。」熹竊謂數是自然之數,策即蓍之莖數也。《禮》曰龜爲卜、筴爲筮是已。老陽一爻過揲三十六策,故積六爻而得二 百一十有六策耳。
又云:「大衍之數五十,是爲自然之數,皆不可窮其義。」熹竊謂既謂之數,恐必有可窮之理。
又云:「奇者,所掛之一也;扐者,左右兩揲之餘也。得左右兩揲之餘寘於前,以奇歸之也。」熹竊謂奇者,左右四揲之餘也;扐,指間也。謂四揲左手之策,而歸其餘於無名指間,四揲右手之策,而歸其餘於中指之間也。一掛之間凡再扐,則五歲之間凡再閏之象也。
又云:「三多三少,人言其數雖不差,而其名非矣。」熹竊謂多少之説雖不經見,然其實以一約四,以奇爲少,以偶爲多而已。九八者,兩其四也,陰之偶也,故謂之多;五四者,一其四也,陽之奇也,故謂之少。奇陽體員,其法徑一圍三而用其全,故少之數三;偶陰體方,其法徑一圍四而用其半,故多之數二。歸奇積三三而爲九,則其過揲者四之而爲三十六矣。歸奇積三二而爲六,則其過揲者四之而爲二十四矣。歸奇積二三、一二而爲八,則其過揲者四之而爲三十二矣。歸奇積二二、一三而爲七,則其過揲者四之而爲二十八矣。過揲之數雖先得之,然其數衆而繁;歸奇之數雖後得之,然其數寡而約。紀數之法,以約御繁,不以衆制寡。故先儒舊説專以多少决陰陽之老少,而過揲之數亦冥會焉,初非有異説也。然七、八、九、六所以爲陰陽之老少者,其説又本於《圖》、《書》,定於四象,詳見後段。其歸奇之數亦因揲而得之耳。大抵《河圖》、《洛書》者,七、八、九、六之祖也;四象之形體次第者,其父也;歸奇之奇偶方圓者,其子也;過揲而以四乘之者,其孫 也。今自歸奇以上皆棄不録,而獨以過揲四乘之數爲説,恐或未究象數之本原也。
又云:「四營而後有爻。」又曰:「一掛再扐,共爲三變而成一爻。」熹竊謂四營方成一變,故云「成易」,易即變也。積十二營三掛六扐乃成三變,三變然後成爻。
「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熹竊謂此一節乃孔子發明伏羲畫卦自然之形體次第,最爲切要,古今説者惟康節、明道二先生爲能知之。故康節之言曰:「一分爲二,二分爲四,四分爲八,八分爲十六,十六分爲三十二,三十二分爲六十四,猶根之有榦,榦之有枝,愈大則愈少,@愈細則愈繁。」而明道先生以爲加一倍法,其發明孔子之言又可謂最切要矣。蓋以《河圖》、《洛書》論之,太極者,虚其中之象也。兩儀者,陰陽奇耦之象也。四象者,《河圖》之一合六、二合七、三合八、四合九,《洛書》之一含九、二含八、三含七、四含六也。八卦者,《河圖》四正四隅之位、《洛書》四實四虚之數也。以卦畫言之,太極者,象數未形之全體也。兩儀者,一爲陽而一爲陰,陽數一而陰數二也。四象者,陽之上生一陽則爲 ,而謂之太陽;生一陰則爲 ,而謂之少陰。陰之上生一陽則爲 ,而謂之少陽;生一陰則爲 ,而謂之太陰也。四象既立,則太陽居一而含九,少陰居二而含八,少陽居三而含七,太陰居四而含六。此六、七、八、九之數所由定也。八卦者,太陽之上生一陽則爲☰☰,而名乾;生一陰則爲☱☱,而名兑。少陰之上生一陽則爲☲☲,而名離;生一陰則爲☳☳,而名震。少陽之上生 一陽則爲☴☴,而名巽;生一陰則爲☵☵,而名坎。太陰之上生一陽則爲☶☶,而名艮;生一陰則爲☷☷,而名坤。康節先天之説,所謂乾一、兑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者,蓋謂此也。至於八卦之上,又各生一陰一陽,則爲四畫者十有六。經雖無文,而康節所謂八分爲十六者,此也。四畫之上又各有一陰一陽,則爲五畫者三十有二。經雖無文,而康節所謂十六分爲三十二者,此也。五畫之上又各生一陰一陽,則爲六畫之卦六十有四,而八卦相重,又各得乾一、兑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之次,其在圖可見矣。今既以七、八、九、六爲四象,又以揲之以四爲四象,疑或有未安也。《河圖》、《洛書》,熹竊以《大傳》之文詳之,《河圖》、《洛書》蓋皆聖人所取以爲八卦者,而九疇亦并出焉。今以其象觀之,則虚其中者,所以爲易也;實其中者,所以爲《洪範》也。其所以爲易者,已見於前段矣;所以爲《洪範》,則《河圖》九疇之象、《洛書》五行之數有不可誣者,恐不得以其出於緯書而略之也。
《叢書》云:「理出乎三才,分出於人道。《西銘》專爲理言,不爲分設。」熹竊謂《西銘》之書,横渠先生所以示人至爲深切,而伊川先生又以「理一而分殊」者贊之,言雖至約,而理則無餘矣。蓋乾之爲父,坤之爲母,所謂理一者也。然乾坤者,天下之父母也。父母者,一身之父母也,則其分不得而不殊矣。故以民爲同胞、物爲吾與者,自其天下之父母者言之,所謂理一者也。然謂之民,則非真以爲吾之同胞;謂之物,則非真以爲我之同類矣。此自其一身之父母者言之,所謂分殊者也。又况其曰同胞,曰 吾與,曰宗子,曰家相,曰老,曰幼,曰聖,曰賢,曰顛連而無告,則於其中間又有如是差等之殊哉?但其所謂理一者貫乎分殊之中而未始相離耳。此天地自然古今不易之理,而二夫子始發明之,非一時救弊之言,姑以彊此而弱彼也。
又云:「《西銘》止以假塗,非終身之學也。」熹竊謂《西銘》之言指吾體性之所自來,以明父乾母坤之實,極樂天踐形、窮神知化之妙,以至於無一行之不慊而没身焉。故伊川先生以爲「充得盡時,便是聖人」。恐非專爲始學者一時所見而發也。
又云:「性善之善,非善惡之善。」熹竊謂極本窮原之善與善惡末流之善非有二也,但以其發與未發言之有不同耳。蓋未發之前只有此善,@而其發爲善惡之善者亦此善也。既發之後,乃有不善以雜焉。而其所謂善者,即極本窮原之發耳。《叢書》所謂「無爲之時,性動之後」者,既得之矣;而又曰「性善之善非善惡之善」,則熹竊恐其自相矛盾而有以起學者之疑也。
又云:「孟子以養氣爲學,以不動心爲始。」熹竊謂孟子之學蓋以窮理集義爲始、不動心爲效。蓋唯窮理爲能知言,唯集義爲能養其浩然之氣。理明而無所疑,氣充而無所懼,故能當大任而不動心。考於本章,次第可見矣。
與郭沖晦
某竊以中夏劇暑,共惟沖晦處士老丈 燕居静勝,神相尊候,動止萬福。某遠藉餘蔭,末由瞻晤,敢幾以時爲道自重,前膺三聘,用慰輿論。區區不勝至望。
仰服大名,得所論著而讀之,有年於此矣。某跧伏閩嶺,忽忽半生,無從望見德容、聽受誨藥,引領函丈,徒切拳拳。比者寅緣附致悃款,乃蒙謙眷,先枉教函。三復以還,感慰既深,又重自愧其不敏也。附便致謝,言不逮意,幸察。
竊惟執事家傳正學,有德有言,遁世離群,聖主不得而致,清風素節,愈久愈高。今經帷諫列尚多缺員,衆謂當得高世之士以格君心,庶有變通於將來;非執事者,孰任其責邪?加璧之徵,計在辰夕。某辱在臭味,尤深欣矚之至。
僭易再拜,上問德門尊少,各惟佳福。是邦有委,幸示其目。
答程可久red 迥
熹昨者拜書草率,重蒙枉答,誨示懃懇;并劉掾轉示所製古度量及《圖義》一册,伏讀捧玩,開發良多。其爲感慰,不可具言。熹孤陋之學,於古人制度多所未講。近看《范蜀公集》引房庶《漢志》别本比今增多數字,又論員分、方分之差,亦甚詳悉,竊意其所以與司馬公、胡先生不同之端正在於此,所當明辨。今《圖義》中似已不取其説,然未嘗質其所以不然之意,熹於此有未曉然者。因便更乞詳以見教,幸甚。劉掾又云蒙許并寄古權,亦願早得之也。温公周尺刻本舊亦嘗依放制得一枚,乃短於今鐵尺寸許,不知何故如此差誤。俟檢舊本,續求教也。
「口賦」、「阡陌」二説,并荷指教,考證精博,歎服尤深。但「阡陌」二字,鄙意未能無疑。因以來教「千百」之義推之,則熹前説所謂「徑涂爲阡」者當爲陌,「畛道爲陌」者當爲阡。蓋《史記索隱》引《風俗通》:「南北曰阡,東西曰陌。」又云:「河南以東西爲阡、南北爲陌。」今以《遂人》之法考之,當以後説爲正也。《遂人》鄭注:「徑從畛横,涂從道横。」今考一徑之内爲田百畝,一涂之内爲田百夫,而徑、涂皆從,即所謂南北之陌;一畛之内爲田千畝,一道之内爲田千夫,而畛、道皆横,即所謂東西之阡也。其立名取義,正以夫畝之數得之。而其字爲道路之類,則當从「𠂤」,@而不當从「人」,蓋《史記》其本字,而《漢志》則因假借而亂之,恐不當引以爲據也。「馬阡陌之間成群」,正謂往來田間道路之上;「富者連阡陌」,亦謂兼并踰制,跨阡連陌,不守先王疆理之舊界耳。若作「仟伯」字説,恐難分明也。不審尊意以爲如何?却望終賜誨示,幸甚。
答程可久
熹昨承寵示公劄,諭及黍尺制度,極荷不鄙。但素所未講,同官亦少有能知其説者,竊慮高明必有一定之論,却乞垂教,幸甚,幸甚。弊郡向來製造祭器時未準頒降此册,只用臨川印本司馬《書儀》内周尺爲之,殊覺低小。今雖得此制,亦已無力可修改矣,并幾台悉。少懇:《田賦》、《夫田》二書,更欲求得數本,以廣長者捄世之心。得 早拜賜,甚幸,甚幸。
答程可久
太極之義,正謂理之極致耳。有是理即有是物,無先後次序之可言。故曰「易有太極」,則是太極乃在陰陽之中,而非在陰陽之外也。今以「大中」訓之,又以乾坤未判、大衍未分之時論之,恐未安也。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今論太極而曰「其物謂之神」,又以天地未分,元氣合而爲一者言之,亦恐未安也。有是理即有是氣,氣則無不兩者。故《易》曰「太極生兩儀」,而老子乃謂道先生一,而後一乃生二,則其察理亦不精矣。老、莊之言之失大抵類此,恐不足引以爲證也。
兩儀四象之説,閩中前輩嘗有爲此説者,鄙意亦竊謂然,初未敢自信也。今得來示,斯判然矣。但謂兩儀爲乾坤之初爻,謂四象爲乾坤,初二相錯而成,則恐立言有未瑩者。蓋方其爲兩儀,則未有四象也;方其爲四象,則未有八卦也,安得先有乾坤之名、初二之辨哉?妄意兩儀只可謂之陰陽,四象乃可各加以太少之别,而其序亦當以太陽 、少陰 、少陽 、太陰 爲次。@蓋所謂遞升而倍之者,不得越 與 而先爲 也。此序既定,又遞升而倍之,適得乾一、兑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之序也,與邵氏《先天圖》合。此乃伏羲始畫八卦自然次序,非人私智所能安排,學《易》 者不可不知也。
晉公子貞屯悔豫之占,韋氏舊注固有不通,而來示之云,鄙意亦不能無所疑也。蓋以穆姜東宫之占言之,則所謂「艮之八」者,正指其所當占之爻而言之也。今云「貞屯悔豫皆八也」,而釋之以爲指三爻之不變者而言,則非其當占之爻,而於卦之吉凶無所繫矣。據本文語勢,似是連得兩卦而皆不值老陽老陰之爻,故結之曰:「皆八也。」而占之曰:「閉而不通,爻無爲也。」蓋曰卦體不動,爻無所用占爾。然兩卦之中亦有陽爻,又不爲偏言皆八,則此説似亦未安。且東宫之占,説亦未定,恐或只是遇艮卦之六爻不變者。但乃「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之占,史彊爲「之隨」之説,以苟悦于姜耳。故傳者記史之言而曰「是謂艮之隨」,明非正法之本然也。然其九三、上九亦是陽爻,又似可疑。大抵古書殘闕,未易以臆説斷。惟占筮之法則其象數具存,恐有可以義起者推而得之,乃所謂活法耳。
答程可久
熹前書所謂太極不在陰陽之外者,正與來教所謂不倚於陰陽而生陰陽者合。但熹以形而上下者其實初不相雜,故曰在陰陽之中。吾丈以形而上下者其名不可相雜,故曰不在陰陽之外。雖所自而言不同,而初未嘗有異也。但如今日所引舊説,則太極乃在天地未分之前,而無所與於今日之爲陰陽,此恐於前所謂「不倚於陰陽而生陰陽者」有自相矛盾處。更望詳考見教。
兩儀四象,恐須如《先天》之序,@乃爲自然之數。而始乾終坤,理勢亦無不可。若必欲初二次 ,乃是以意安排,而非自然之序。又二象之上各生兩爻,即須以乾、兑、艮、坤爲次,復無所據。更乞詳考見教。
乾坤六爻圖位鄙意亦有未曉處,更乞誨示。
揲蓍新圖内策數,不知於占筮有用處否?亦乞開諭。
答程可久
臨汀鹽筴既無可言,經界又不得行,民之窮困日以益甚,但有散爲流庸、聚爲盗賊兩事耳。廣右首議之人行遣甚峻,近世少見其比,益令人懶開口。奈何,奈何?黄齊賢《韵語》用心甚苦,諸圖尤有功夫,甚不易得。已遵尊命,以數語附卷末。晩生淺學,何足爲重?三復長者之言,爲之慨歎。科舉之弊至於如此,奈何,奈何?
答程可久
所諭爲學本末,甚詳且悉。前書所謂世道衰微,異言蠭出,其甚乖剌者,固已陷人於犯刑受辱之地;其近似而小差者,亦足使人支離繳繞而不得以聖賢爲歸。岐多路惑,甚可懼也。願且虚心徐觀古訓,句解章析,使節節透徹段段爛熟,@自然見得爲學次第,不須别立門庭固守死法也。
答程可久
示諭曲折,令人慨歎。然今日上下相迫,勢亦有不得已者。故事之從違可否,常在人而不可必。唯審時量力、從吾所好爲在己而可以無不如志爾。先生研精於《易》,至有成書,樂行憂違,伏想胸中已有成算,固非晩學所得而輕議也。
答程可久
程書《易原》近方得之,謹以授來使。《易學啓蒙》當已經省覽矣,有未安處,幸辱鐫誨。上饒財賦源流得蒙録示,幸甚。伯謨説近有刻石記文,亦願得之也。又有小懇,欲求妙墨爲寫《大戴禮·武王踐祚》一篇,以爲左右觀省之戒,不審可否?卷子納上,得蒙揮染,不勝幸甚!
答程可久
忽聞有奉祠之命,爲之惘然。得非反以貳車改正之舉而激之至此也邪?世路險巇,人情不可測。以長者之寬平博厚處之,尚未能坦然無所繫閡,况如鄙狹之姿,又安可望於少行其志耶?行亦力請祈還故官、仰繼後塵爾。
答程可久
《春秋例目》拜貺甚厚。其間議論小國自貶其爵以從殺禮,最爲得其情者。頃年每疑胡氏滕子朝桓之説非《春秋》惡惡短之 義,今已釋然。蓋後來鄭大夫亦有「鄭伯男也,而使從諸侯之賦」之説,則當時諸侯之願自貶者固多,但霸主必以此禮責之,故有不得而自遂爾。然其他尚有欲請教者,便遽未暇。大抵此經簡奥,立説雖易而貫通爲難,以故平日不敢措意其間。假以數年,未知其可學否爾。
答程泰之red 大昌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
熹恐此「道」字即易之太極,「一」乃陽數之奇,「二」乃陰數之偶,「三」乃奇偶之積。其曰「二生三」者,猶所謂二與一爲三也。若直以「一」爲太極,則不容復言「道生一」矣。詳其文勢,與《列子》「易變而爲一」之語正同。所謂「一」者,皆形變之始耳,不得爲非數之一也。
策數。
策者,蓍之莖數,《曲禮》所謂「策爲筮」者是也。《大傳》所謂「《乾》、《坤》二篇之策」者,正以其掛扐之外見存蓍數爲言耳。蓋揲蓍之法,凡三揲掛扐,通十三策而見存三十六策,則爲老陽之爻;三揲掛扐,通十七策而見存三十二策,則爲少陰之爻;三揲掛扐,通二十一策而見存二十八策,則爲少陽之爻;三揲掛扐,通二十五策而見存二十四策,則爲老陰之爻;《大傳》專以六爻乘老陽老陰而言,故曰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其實六爻之爲陰陽者,老少錯雜,其積而爲乾者未必皆老陽,其積而爲坤者未必皆老陰。其爲六子諸卦者,或陽或陰,亦互有老少焉。蓋老少之别本所以生爻,而非所以名卦。 今但以乾有老陽之象,坤有老陰之象,六子有少陰陽之象,且均其策數,又偶合焉,而因假此以明彼則可;若便以乾六爻皆爲老陽,坤六爻皆爲老陰,六子皆爲少陽少陰,則恐其未安也。但三百六十者,陰陽之合,其數必齊於此。若乾坤之爻而皆得於少陰陽也,則乾之策六其二十八而爲百六十八,坤之策六其三十二而爲百九十二,其合亦爲三百六十,此則不可易也。
河洛圖書。
論雖以四十五者爲《河圖》,五十五者爲《洛書》,然序論之文多先《書》而後《圖》。蓋必以五十五數爲體,而後四十五者之變可得而推。又况《易傳》明有五十有五之文,而《洪範》又有九位之數耶?
當期。
《易》卦之位,震東離南、兑西坎北者爲一説,十二辟卦分屬十二辰者爲一説。及焦延壽爲卦氣直日之法,乃合二説而一之,既以八卦之震、離、兑、坎二十四爻直四時,又以十二辟卦直十二月,且爲分四十八卦爲之公、侯、卿、大夫,而六日七分之説生焉。若以八卦爲主,則十二卦之乾不當爲巳之辟,坤不當爲亥之辟,艮不當侯於申酉,巽不當侯於戌亥。若以十二卦爲主,則八卦之乾不當在西北,坤不當在西南,艮不當在東北,巽不當在東南。彼此二説,互爲矛盾。且其分四十八卦爲公、侯、卿、大夫以附於十二辟卦,初無法象,而直以意言,本已無所據矣,不待論其减去四卦二十四爻而後可以見其失也。揚雄《太玄》次第乃是全用焦法,其八十一首蓋亦去其震、離、兑、坎者,而但擬其六十卦耳。諸家於八十一首多有作擬震、離、坎、兑者,近世許翰始正 其誤。至立踦贏二贊,則正以七百二十九贊又不足乎六十卦六日七分之數而益之,恐不可反據其説以正焦氏之失也。
孔穎達。
孔氏「是一揲也」四字,先儒莫有覺其誤者。今論正之,信有功矣。但細詳疏文後段,孔氏實非不曉揲法者,但爲之不熟,故其言之易差而誤多此四字耳。其云「合於掛扐之處」,又云「合於掛扐之一處而總掛之」,則實有誤,然於其大數亦不差也。
畢中和。
畢氏揲法視疏義爲詳,柳子厚詆劉夢得,以爲膚末於學者,誤矣。畢論三揲皆掛一,正合四營之義。唯以三揲之掛扐分措於三指間爲小誤,然於其大數亦不差也。其言餘一益三之屬,乃夢得立文太簡之誤,使讀者疑其不出於自然而出於人意耳。此與孔氏之失固不可不正,然恐亦不可不原其情也。
答程泰之
熹昨聞《禹貢》之書已有奏篇,轉借累年,乃得其全。猶恨繪事易差,間有難攷究處。近乃得温陵印本,披圖按説,如指諸掌,幸甚,幸甚。此書之傳,爲有益於學者。但頃在南康兩年,其地宜在彭蠡、九江、東陵、敷淺原之間,而考其山川形勢之實,殊不相應。因考諸説,疑晁氏九江東陵之説以爲洞庭巴陵者爲可信。蓋江流自澧而東,即至洞庭,而巴陵又在洞庭之東也。若謂九江即今江州之地,即其下少東便合彭蠡之口,不應言「至東陵然後東迆,北會于匯」也。
白氏所論敷淺原者亦有理而未盡,蓋詳經文,敷淺原合是衡山東北一支盡處,疑即今廬阜,但無明文可考耳。德安縣敷陽山正在廬山之西南,故謂之敷陽,非以其地即爲敷淺原也。若如舊説,正以敷陽爲敷淺原,則此山甚小,又非山脉盡處。若遂如晁氏之説,以爲江入海處,則合是今京口,所過之水又不但九江而已也。若以衡山東北盡處而言,即爲廬阜無疑。蓋自岷山東南至衡山,又自衡山東北而至此,則九江之原出於此三山之北者,皆合於洞庭而注於岷江,故自衡山而至此者必過九江也。此以地勢考之,妄謂如此,不審參以他書,其合否又如何?但著書者多是臆度,未必身到足歷,故其説亦難盡據,未必如今目見之親切著明耳。閤下向者固嘗經行,而留意之久、記覽之富,其必有以質之。故敢輒獻所疑,伏惟有以教之,幸也。
答程泰之
病中得窺《易老新書》之祕,有以見立言之指深遠奥博,非先儒思慮所及矣。尚以道中籃輿摇兀,神思昏憒,未容盡究底藴。獨記舊讀「儼若容」止作「容」字,而蘇黄門亦解爲修容不惰之意,嘗疑此或非老子意。後見一相書引此,乃以「容」字爲「客」字,於是釋然,知老子此七句而三協韻,以「客」韻「釋」,脗若符契。又此凡言「若某」者,皆有事物之實,所謂客者,亦曰不敢爲主,而無與於事故,@其容儼然耳。 近見温公注本亦作「客」字,@竊意古本必更有可考者。雖非大義所繫,然恐亦可備討論之萬一。不審合意以爲如何?
答李壽翁
熹竊嘗聞之,侍郎知《易》學之妙,深造理窟,每恨不得執經請業。兹辱誨諭,警省多矣。《麻衣易説》熹舊見之,常疑其文字言語不類五代國初時體製,而其義理尤多淺俗,意恐只是近三五十年以來人收拾佛、老術數緒餘所造。嘗題數語於其後,以俟知者。及去年至此,見一戴主簿者,名師愈,即今印本卷後題跋之人。初亦忘記其有此書,但每見其説《易》專以《麻衣》爲宗,而問其傳授來歷,則又祕而不言。後乃得其所著他書觀之,則其文體意象多與所謂《麻衣易説》者相似,而間亦多有附會假託之談,以是心始疑其出於此人。因復徧問邦人,則雖無能言其贗作之實者,然亦無能知其傳授之所從也。用此决知其爲此人所造不疑。然是時其人已老病昏塞,難可深扣,又尋即物故,遂不復可致詰。但今考其書,則自《麻衣》本文及陳、李、戴、汪題四家之文如出一手,此亦其同出戴氏之一驗。而其義理,則於鄙意尤所不能無疑。今以台諭之及,當復試加考訂,他日别求教也。
程君《蓍説》亦嘗見之,其人見爲進賢令,至此數得通書,愷悌博雅,君子人也。自别有《易説》,又有《田制書》,近寄印本及所刻范伯達丈《夫田説》來。今各以一編呈納,伏幸視至。他所欲請教者非一,屬以歲 凶,郡中多事,留此便人日久,且草具此拜禀,早晩别尋便拜啓次。
答陳體仁
蒙别紙開示説《詩》之意尤詳,因得以窺一二大者。不敢自外,敢以求於左右。來教謂《詩》本爲樂而作,故今學者必以聲求之,則知其不苟作矣。此論善矣,然愚意有不能無疑者。蓋以《虞書》攷之,則詩之作本爲言志而已。方其詩也,未有歌也,及其歌也,未有樂也。以聲依永,以律和聲,則樂乃爲詩而作,非詩爲樂而作也。三代之時,禮樂用於朝廷而下達於閭巷,學者諷誦其言以求其志,詠其聲,執其器,舞蹈其節以涵養其心,則聲樂之所助於詩者爲多。然猶曰「興於詩,成於樂」,其求之固有序矣。是以凡聖賢之言詩,主於聲者少,而發其義者多。仲尼所謂「思無邪」,孟子所謂「以意逆志」者,誠以《詩》之所以作,本乎其志之所存,然後《詩》可得而言也。得其志而不得其聲者有矣,未有不得其志而能通其聲者也。就使得之,止其鍾鼓之鏗鏘而已,豈聖人「樂云樂云」之意哉?
况今去孔、孟之時千有餘年,古樂散亡,無復可考,而欲以聲求《詩》,則未知古樂之遺聲今皆以推而得之乎?三百五篇皆可協之音律而被之絃歌已乎?誠既得之,則所助於詩多矣,然恐未得爲《詩》之本也。况未必可得,則今之所講,得無有畫餅之譏乎?
故愚意竊以爲詩出乎志者也,樂出乎詩者也。然則志者詩之本,而樂者其末也。末雖亡,不害本之存,患學者不能平心和 氣、從容諷詠以求之情性之中耳。有得乎此,然後可得而言,顧所得之淺深如何耳。有舜之文德,則聲爲律而身爲度,《簫韶》、二《南》之聲不患其不作。此雖未易言,然其理蓋不誣也。不審以爲如何?二《南》分王者諸侯之風,《大序》之説恐未爲過。其曰聖賢淺深之辨,則説者之鑿也。程夫子謂二《南》猶《易》之《乾》、《坤》,而龜山楊氏以爲一體而相成,其説當矣。試考之如何?《召南》「夫人」恐是當時諸侯夫人被文王太姒之化者,二《南》之「應」,似亦不可專以爲樂聲之應爲言。蓋必有理存乎其間,豈有無事之理、無理之事哉?惟即其理而求之,理得,則事在其中矣。
答顔魯子
熹昨蒙諭及深衣,謹并幅巾大帶納上,皆温公遺製也。但帶當結處合有黑紐之組,所未能備。其説見於《書儀》本章,可考而增益也。又有黑履,亦見《書儀》,此不敢納呈。去古益遠,其冠服制度僅存而可攷者獨有此耳。然遠方士子亦所罕見,往往人自爲制,詭異不經,近於服妖,甚可歎也。若得當世博聞好禮者表而出之,以廣其傳,庶幾其不泯乎。
答顔魯子
蒙諭深衣約紐,正所未曉。向借得者,亦闕此制。但既云「絛似紳而加闊」,即與 今之匾絛相似,不知其制果如何。又今法服背後垂綬亦是古組綬之遺象,不記其以何物爲之,恐亦可參考,却俟訂正垂教也。又承垂諭景望謙卦忌盈之説,未審曲折。并薛氏鬼神事,於此素亦未能無疑。顧恨未得面扣其旨,以祛所惑。或恐有可以言語發明者,幸因筆及之也。熹忽例蒙誤恩,寬其致旱之罪而過録微勞,皆出推借之及。初不敢辭,適郡人應募賑濟者數家合得官資皆未放行,義難先受,不免申堂辭免,并乞早與推恩矣。恐欲知其曲折,故敢及之,非敢固爲矯激也。
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第三十七
閩縣學訓導何器校
校記
共42項
「問答論事」,浙本作「前輩平交往復」。
「時恐」,原爲二字空白,據《正訛》引徐樹銘新本補。
此題,淳熙本作「答范直閣問忠恕説」。
「免」,淳熙本無此字。
「足」下,淳熙本有「以」字。
「不」,淳熙本作「必」。
「賜」,淳熙本作「得」。
「敢復」,淳熙本作「復敢」。
「熹」下,淳熙本有「前」字。
「閡」,淳熙本作「礙」。
「見」,淳熙本作「得」。
「所」下,淳熙本有「召」字。
「依」下,淳熙本有「謹上狀不備」五字。
此題,淳熙本作「再答」。
「者」,淳熙本作「日」。
「再」,淳熙本作「謹」。
「看」下,淳熙本有「得」字。
「宦」,原作「官」,據浙本、四庫本改。
上「丈」字,原作「文」,據浙本改。
「彊」,原作「疆」,據浙本、四庫本改。
「與陳丞相」,原題下校云:「一本作『與龔實之』。」浙本作「與龔實之」。
「間」,原作「聞」,據閩本、浙本、四庫本改。
「乃」,原作「刀」,據閩本、浙本、四庫本改。
「之」,原缺,據閩本、浙本、四庫本補。
「未有」,浙本作「有未」。
「議今」下,浙本有「亦必」二字。「昔」下,浙本有「者」字。
「出」,淳熙本作「生」。
「愈荒」,淳熙本作「荒蕪」。
「高」上,淳熙本有「惟」字。
「拱而竢」,淳熙本作「深願」。
「次」,淳熙本作「收」。
「少」,原作「小」,據《正訛》及文義改。
「前」,原作「善」,據浙本改。
此題及文原缺,據淳熙本《與郭沖晦五幅》補。
「𠂤」,原段後校云:「『𠂤』一本作『阝』。」浙本作「阝」。
此題,淳熙本作「答程知縣」。
「少陰」,原作「少陽」;「少陽」,原作「少陰」,據《正訛》及文義改。
「須」,原作「雖」,據浙本改。
此文又見於卷六三,題作「答孫敬甫」。
「透徹」,浙本作「徹透」。
「事故」,原作「故事」,據閩本、浙本改。
「客」,原作「容」,據浙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