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二十三 英宗前纪正统六年辛酉至十二年丁卯
纪二十三 明通鉴卷二十三
纪二十三起重光作噩,尽疆团单阏,凡七年。
英宗睿皇帝前纪 正统六年
春,正月,已亥朔,钦天监言日食,不应。礼官以为当食不食,请表贺,不许。【考异】《明史·本纪》言“日当食不见”,非阴雨之谓,盖推历者失之也。《典汇》言:“五年岁暮,敕群臣曰:钦天监言正统六年正月朔日食九十一秒,故事:食不一分者不救护,朕惟事天之诚,虽微必谨。至期仍救护如制。据此,则钦天监推是年正月朔日食九十一秒,而卒不应,故礼官以当食不食请贺,而不知其为推历之误也。《三编》则直言“日食不应”,今从之.
庚戌,大祀南郊。
乙卯,以庄浪地屡震,祀郊庙,遣使祭西方岳镇。
大举征麓川。以定西伯蒋贵为平蛮将军,都督同知李安,佥事刘聚副之,兵部尚书王骥总督军务,太监曹吉祥监督军务。大会诸道兵十五万,转饷半天下。皆王振主之也。
二月,大学士杨溥请归省墓,寻还。
王骥等奉命征麓川、陛辞,上赐骥、贵金兜鍪、细铠、蟒绣绯衣、朱弓矢,许骥以便宜行事。骥又荐太仆少卿李赉、郎中侯琎、杨宁等随军赞画。侍读刘球上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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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之驭四夷,必宥其小而防其大,所以通缓急之宜,为天下久安计也。周伐崇不克,退修德教以待其降;至于俨狁,则命南仲城朔方以备之。汉征南越,不利即罢兵,赐书通好;至于匈奴,虽已和亲,犹募民徙居塞下,入粟实边,复命魏尚守云中拒之。今麓川残寇思任发,素本羁属,以边将失驭,致勤大兵,虽渠魁未歼,亦多戮群丑,为诛为舍,无系轻重。玺书宥罪,使得自新,甚盛德也。边将不达圣意,复议大举,欲屯十二万众以趣其降,不降则攻之。不虑王师不可轻出、蛮性不可骤驯、地险不可用众,客兵不可久淹。况南方水旱相仍,军民交困,若复动众,纷扰为忧。臣窃谓宜缓天讨,如周、汉之于崇、越也。至于卫刺特,终为边患,及其未即骚动,正宜以时防御。乃欲移甘肃守将以事南征,卒然有警,何以为御?臣窃以为宜慎防遏,如周、汉之于俨狁、匈奴也。伏望陛下罢大举之议,推选智谋将帅,辅以才识大臣,量调官军,分屯金齿诸要害,结木邦诸蛮以为援,乘间进攻,因便抚谕,寇自可服。至于西北障塞,当敕边臣巡视,浚筑沟垣,增缮城堡,勤训练,严守望,以防不虞,有备无患之道也。”
章下兵部,谓南征已有成命,不用。球,安福人。
三月,庚子,下兵部侍郎于谦于狱。谦巡抚山西、河南十二年,威惠大行。每人京师,无私谒,王振衔之。谦以在外久乞召还、荐参政王来、孙原贞自代。通政使李锡阿振指劾“谦以久不迁怨望,擅举人自代”。会谦来朝,遂下法司论死。系狱三月,始释之,左迁大理少卿。山西、河南吏民,伏阙上书请留谦者以千数。久之,始复原官。【考异】《明史·本纪》系下于谦狱于三月庚子,《三编》亦系之三月,皆据《实录》也。《谦传》谓“是时三杨已前卒,太监王振方用事,适有御史姓名类谦者,尝忤振。谦入朝、荐参政正来、孙原贞自代。通政使李锡阿指劾谦怨望云云,遂系狱三月。已而振知其误,得释。”按此所记,即是年下狱之事。而是时三杨惟荣以去年卒,士664
纪二十三
奇、溥皆在,而忤振之御史以姓名类谦致误者恐亦非。《实录》、《三编》、《辑览》俱作“王振衔之”,是也,今从之。
是月,兵部尚书柴车自陕西召还。上念车久劳,命与都御史曹冀岁一更代。及期病甚,请归治疾。未及行,越二月卒。车介特,有宴乐辄不与,至断酒肉。
夏,四月,己卯,以灾异屡见,遣使祭郊社山川。甲午,遣使省天下疑狱。杨士奇请之也。
五月,庚戌,太白经天。【考异】《明史·天文志》;“五月庚戌,太白昼见”,《三编》作“经天”。按是时以天变命理两京刑狱,则作“经天”者是也.经天与昼见同,而经天较重,《三编》盖据《实录》书之。
甲寅,命刑部侍郎何文渊、大理卿王文录在京刑狱,巡抚侍郎周忱、刑科给事中郭瑾录南京刑狱。
六月,右都御史陈智被劾免,擢王文右都御史。秋、七月、丁未,振浙江、湖广饥。
八月,召提学佥事薛瑄为大理少卿。先是王振问大学士杨士奇:“吾乡谁可大用者?”士奇荐瑄,至是遂召之。瑄至京师,士奇使谒振,不可,曰:“拜爵公朝,谢恩私室,吾不为也。”一日,议事东阁,公卿见振多趋拜,瑄独屹立。振趋揖之,瑄亦无加礼。自是振遂衔瑄。【考异】《明史》本传不具年分,《纪闻》、《典汇》皆系之是年八月。《宪章录》书于八年,因下狱牵连并记耳。今书于是年八月下。
九月,奉天、华盖、谨身三殿及乾清、坤宁宫成。
冬,十月,丁丑,下户部尚书刘中敷、侍郎吴玺、陈瑺于狱。中敷等掌户部,以京城草束不足,请以供御牛马分牧民间。言官劾其变乱成法,并系狱论斩。诏荷校长安门外,凡十六日,始释之,仍复其官。
庚寅,免畿内被灾税粮。
十一月,甲午朔,上御奉天殿,赐文武落成宴。【考异】《明史·本纪》系之十一月朔,《三编》系之九月。盖三殿成于九月,其御殿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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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则在十一月,皆牵连记事例也,今分书之。洪、永以来故事,中官不预外廷宴。是日,上遣使问:“王先生何为?”王先生,谓王振也。上在宫中,呼振先生而不名。使至,振方大怒,曰:“周公辅成王,我独不可一坐耶?”使复命,上蹙然,命开东华中门召振,至,百官候拜于门外,振始大悦。时上倾心向振,公侯勋戚咸呼振曰“翁父”。工部郎中王祐,以谄事振,骤擢本部侍郎;都御史王文、陈镒,俱跪门俯首;兵部侍郎徐晞屈膝,寻擢尚书。一时士大夫廉耻道丧,相与恬然。
以宫殿成,大赦天下。初,仁宗欲迁都南京,命北京诸司仍称行在,至是定都北京,始去行在称。
癸卯,王骥帅诸军大战于麓川,拔其上江寨。骥驰传至云南,部署诸将,遣参将冉保由东路趋孟定大军山,大军由中路至腾冲,分道夹击。遂与蒋贵帅二万人疾趋上江,围其寨五日,不下。会大风,纵火焚其栅,拔之,斩首五万余级。
癸丑,免河南、山东及风阳等府被灾税粮,凡四十四万三千四百余石.
闰月,卫喇特额森人贡。诏问马驼刍菽数,户部刘中敷等不能对。王振言于上,上怒。甲戌,复下中敷及吴玺、陈璫于狱。逾年,释中敷为民,玺、瑺戍边。中敷既罢,召仓场侍郎王佐代之。
十二月,王骥等克麓川。骥等之趋上江也,令副总兵刘聚、右参将宫聚等,由夹象石渡下江,通高黎共山道,与大军会于腾冲,长驱抵杉木笼山。贼乘高据险,筑七垒相救,骥遣聚等分左、右翼,缘岭而上,自将中军奋击、贼大溃,连破之。乘胜至马鞍山,进捣贼巢。山陡绝,深堑环之,东南面江,壁立不可上。贼更从间道潜师出大军后,骥戒军中毋动,而令都指挥方瑛以六千人突入贼寨,斩首数百,复诱败其象阵。瑛,政之子也。
会冉保亦由东路破诸蛮寨,以兵来集,骥令截守西峨渡防贼999
纪上率
轶。乃分督诸将环攻其七垒,积薪纵火,风大作,焚死及溺江死者凡数万人。思任发仅免,携其二子走孟养。获其虎符金牌及宣慰司印,又所掠腾冲诸卫所印章凡三十有奇。犁其巢穴,留兵守之而还。捷闻,上及王振皆大悦。丁未,诏班师。是役也,惟副总兵李安驻潞江护饷,闻贵等大破贼,自耻无功,乃率兵追击余贼于高黎共山,败绩、都指挥赵斌等战没,亡士卒千余人,诏逮安下狱。
是岁、苏州知府况钟,吉安知府陈本深,皆九载秩满,诏进正三品,仍视府事。钟起刀笔,然重学校,礼文儒,刚正廉洁,孜孜爱民,前后守苏者皆莫能及。先丁母忧,郡民诣阙乞留,诏起复。至是以考最当迁,部民二万余人走诉巡按御史张文昌,乞再任,奏闻,遂有是命。明年十二月,卒于官,吏民聚哭,为立祠祀之。本深为政,锄豪强,息争讼,尤折节士人,饰治儒学,奏新先儒欧阳修、周必大、杨邦乂、胡铨、杨万里、文天祥祠庙。至是当迁,亦以部民留进秩,仍守吉安。又九年,政化大行。一日升堂,闻鼓乐声,问之,则廨前民嫁女,本深笑曰:“吾来时,乳下儿也。今且嫁,我尚留此耶!”遂请老。既去,郡人肖像祀之。【考异】况钟,陈本深进秩事,见《明史》本传,在正统六年,《三编》系之是年十月,今据增人六年之末。
七年
春,正月,甲戌,大祀南郊。
二月,庚申,车驾谒天寿山陵。越四日、三月甲子,还宫。【考异】《明史稿》,“三月壬戌朔,谒天寿山陵,甲子,还宫。”《明史》书谒天寿山陵于二月,据发京师之日也,今从之。
乙亥,免陕西屯粮十之五,旱故也。戊寅,赐刘俨等进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四月,甲午,振陕西旱饥,是月,两畿、山东、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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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陕西皆旱蝗,命吏部侍郎魏骥等分往各郡县督有司捕之。又免山东、山西、河南被灾税粮。
五月,壬申,论麓川功,进封定西伯蒋贵为侯,王骥为靖远伯,侯琎、杨宁以下皆升赏有差。【考异】《明史·本纪》系之五月壬申,《功臣年表》同。诸书系之三月者,王骥等以三月还,牵连并记也。证之《七卿表》,骥以是年三月还,五月封靖远伯,尤为明析,今据之。骥受封,解部事,以侍郎徐晞为兵部尚书。
戊寅,立皇后钱氏。后族单微,上欲封其父贵为侯,后逊谢,故后家独无封。
丁亥,倭寇浙东,陷大嵩千户所,杀官军百人,掠三百人,粮四千四百余石,军器无算。
六月,壬子,遣户部侍郎焦宏整饬浙江防倭事,兼理苏松、福建沿海军务。
是月,吴中致仕,越二月卒。中前后在工部二十余年,北京宫殿及长、献、景三陵,皆中所营造,规划井然。然不恤工匠,家赀巨万,湛于声色,时论鄙之。逾月,以工部侍郎王卺升任尚书。
秋,七月,丙寅,振陕西饥,赎民所鬻子女。
思任发之走孟养也,诏木邦、缅甸:“能效命禽任发献者,即以麓川地予之。”既而任发走孟蒙,为木邦宣慰所击,追过金沙江、走孟广,为缅甸宣慰卜刺当所禽,于是缅人挟之以求麓川。任发于思机发、复帅余众据者蓝,闻任发被禽,惧,遣弟招赛入贡谢罪。廷议欲因而抚之。王振不可。
八月,壬寅,复命王骥总督云南军务,帅参将冉保、毛福寿等以往。未至而机发遣其弟招赛人贡,朝廷不纳。会缅甸亦奏获思任发,请麓川地,不许。敕骥以便宜讨思机发、且图缅甸。
儿月,甲戌,陕西进嘉禾,礼臣请表贺,不许。
是月,始置太仓银库。先是岁赋折银,谓之“金花银”,人内668
纪二十三
承运库,至是复设太仓银库,专以贮银。各直省派剩麦米,十库中绵丝、绢布及马草、盐课、关税,凡折银者俱入太仓;籍没家财,变卖田产,追收店钱,援例上纳者亦入焉。银库之设始此。【考异】《明史·本纪》不书,证之《食货志》在是年。《吾学编》系之九月,《宪章录》系之七月,今据《吾学编》。
冬,十月,壬辰,乌梁海寇广宁前屯,大掠而去。时卫喇特额森正强,三卫附之,泰宁卫头目以女妻额森,皆阴为之耳目,入贡辄易名,且互用其印。上恶其反覆,始议讨之。【考异】《明史穑》书寇广宁于十月癸丑,又云“十一月已巳,掠塞儿山”。《明史》不载己巳入寇事,其寇广宁则十月壬辰也、今据《明史》书之。
乙巳,太皇太后张氏崩。先是太皇太后大渐,命中官问大学士杨上奇、杨溥:“国家尚有何大事未举?”士奇因上三事,其一言“建文君虽亡,曾临御四年,当修《实录》,仍用建文年号”;其二言“太宗诏:有藏方孝孺诸臣遗书者死。”宜弛其禁”;其三未及上,而太皇太后已崩。【考异】杨士奇等所上三事,语出《枝山野记》,《三编》据增人《目》中,今从之。遗诏勉大臣佐帝惇行仁政,语甚谆笃。太后自宣庙之崩,以上在冲龄,凡宫中玩好之物,不急之务,悉皆罢去;禁中官不得差遣,有事必关白始行;委任三杨,政在台阁。数年来海宇休息,皆太后之力也。王振擅权,以太后故不敢逞、数年来太后有疾,渐至骄纵,及崩而振益无顾忌矣。癸丑,上始御门视事。
御批《三编》曰:当阉竖擅权肆横,流毒方深、大事无过于此者,上奇等宁当不以为隐忧!即诚孝太后亦未尝不虑其贻害,故尔仓猝垂询。诸臣如果忠于为国,当思此事机难得,一去而不可复挽,即宜列王振罪恶,亟举入告,以请速除凶孽,或冀其万一得行,犹可有裨国政。若建文君臣之复号弛禁,即未及陈于平时,亦无妨俟之异日,有何迫不及待,而于呼吸难留之顷举此以塞白乎?至其三未及上,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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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不言其何事,则与前二条之摭拾无当、大略相同。士奇等为相,虽亦有小节足称,而核其实,究不免阿容守位,至是而老将及之,尤不过浮沉自全而已。史家艳称三杨相业,果尽可为定评耶?
十一月,卫喇特额森遣使入贡。故事:卫喇特使入贡、来者不过五十人。其后利朝廷赏赉,增至二千余入,大同供亿费至三十余万,屡敕不奉约束。又所过多杀掠,邀索不遂,辄造衅端。是春,上以贡使太多,限三百人入关。及秋,至大同者仍二千余入,旬日又百余入,诏姑纳之。使入以马易弓,藏于衣箧,不可胜计。巡抚罗亨信请于居庸关诘检之,不许。镇守太监岁造箭簇数十套遗其使,恃王振庇之,故上不之知,知亦不问也。
十二月,葬太皇太后于献陵,上尊谥曰诚孝昭皇后。
是冬,以佥都御史王翱提督辽东军务。翱前镇江西、陕西,上知其能,至是以辽东寇迭侵,将士不能力战,使翱治之。翱至,诸将庭谒,责以失律罪,命曳出斩之,皆股栗叩头,愿效死赎。翱乃躬行边塞,起山海关,抵开原,缮城垣,浚沟堑、五里为堡,十里为屯,使烽燧相接。练将士,室鰥寡,军民大悦。又以边塞孤远,军饷不继,缘俗立法,令有罪得收赎。十余年间,得谷及牛羊数十万,边用大饶。【考异】翱督辽东军务,《明史·本纪》不书,证之《翱传》,在是年之冬,今从之。《吾学编》、《通纪》皆系之三月,误。
初,洪武中,鉴前代宦官之祸,置铁碑高三尺,上铸“内臣不得干预政事”八字,在宫门内,宣德时尚存,至是振以太皇太后崩,益无忌,遂盗毁之。
八年
春,正月,丁卵,大祀南郊。
是月,吏部尚书郭琎致仕。先是六年,御史曹恭以灾异请罢670
纪二十二
大臣不职者,上命科道官参议,琎及尚书吴中,侍郎李庸等被劾者二十人,上皆切责面宥之。至是琎子亮受赂,为人求官,事觉,御史孙毓等复劾琎。琎请致仕,许之。逾四年卒。
以礼部侍郎王直为吏部尚书。时初罢廷臣荐举,方面大吏专属吏部。直委任曹郎,严抑奔竞,凡御史巡方归者,必令具所属贤否以备选擢,时称得人。直子,为南国子博士,考绩至部,文选郎欲改北学,留侍直,直曰:“是乱法自我始矣。”不可。遇王振,未尝少降辞色。每坐,直先居其右,曰:“太监四品,尚书二品也。”振无如之何,更加礼貌焉。
吏部侍郎魏骥,直道自持,时王振怙宠,独严重骥,呼先生。振出,六卿皆敛舆避,骥一日遇振于崇文门,不为避,振颇衔之,遂改礼部。寻以老请致仕,吏部尚书王直言“骥未衰,如念其老,宜令去繁就简”,乃改南京吏部侍郎,复以老请,不允,寻进尚书。
二月,已丑,汰南京各衙门冗官。
戊戌,淮王瞻墺来朝。丙午,荆王瞻枢来朝。
三月,刑部尚书魏源致仕,以户部侍郎王质升任代之。未几,以失囚,谪降户部侍郎。
夏,四月,以元儒吴澄从祀孔子庙廷。先是慈利教谕蒋明,建言“澄宜从祀”,大学士杨士奇主之,遂从明议。【考异】《明史·本纪》系吴澄从祀于正统元年四月,证之《礼志》,言“八年慈利教谕蒋明请祀元儒吴澄,大学士杨土奇从之”。《明会典》亦系澄从祀于八年,《吾学编》、《续文献通考》并同,疑《纪》误也。今据《传》年分,并据诸书系之是年四月。
王骥抵金齿,檄缅句送思任发,缅人阳听命,持两端。骥乃复请济师,图再举、从之。五月,已巳,复命平蛮将军蒋贵会骥讨思机发,调土兵五万,发卒转饷凡五十万人。
戊寅,雷震奉天殿鸱吻。上辍朝祭告,敕修省求直言。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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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赦天下。
侍讲刘球,应诏陈十事:【考异】《明史稿》系刘球应诏陈十事于五月,以是月殿灾求言也。《明史·本纪》书之六月丁亥下,牵连并记耳。今分书之。
“一曰勤圣学以正心德。古圣王不作无益,故心正而天不违之。愿皇上勤御经筵,数进儒臣,讲求至道、务使学问功至,理欲判然,则圣心正而天心自顺矣;二日亲政务以揽乾纲。政由己出,则权不下移。我太祖、太宗,日视三朝,进大臣于左顺门或便殿,亲与裁决庶政,总自一人。愿皇上守二圣成规,使权归于一;三日任大臣以崇国体。古之择大臣者,必询诸左右大夫国人,及其有犯,虽至大辟,亦不加刑,第赐之死。今用大臣,未尝皆出公论。及有小失,辄桎梏棰楚之,未几时又复其职,甚非所以待大臣也。愿自今择任大臣,宜允惬众论。小犯则置之,必不可容,亦宜下法司定罪,使自为计,庶不乖共天职之意;四日选礼臣以隆祀典。今之太常,即古之秩宗,必得清慎习礼之臣,然后可交神明。今卿贰皆缺,宜选择儒臣,使领其职;五曰严考核以肃吏治。古者省方巡守,所以察吏得失,问民疾苦。两汉、唐,宋盛时,数遣使巡行郡县,洪,永间亦尝行之,今久不举,吏多贪虐,民不聊生,而军卫尤甚。宜择公明廉干之臣,分行天下,考察文武,庶人知劝惩而吏治亦修;六曰慎刑罚以彰宪典。古人君不亲刑狱,必有理官,盖恐任喜怒而轻重失平也。迩法司所上狱,多奉敕增减轻重,不敢执奏。及讯他因,又观望以为轻重,民用多冤,宜使各举其职。至运砖、输米诸例,均非古法,尤宜罢之;七曰罢营作以苏民劳。《春秋》营筑必书,戒劳民也。今京师兴作,五六年矣,曰不烦民而役军,军独非国家赤子乎?况营作多完,亟宜罢工以纾其力;八曰宽逋赋以恤民穷。各处水旱,有司既不振救,请减租税,或亦徒事虚文。宜令户部以时振济,核实减免,兼安养流民,使不失业;九曰息征讨以重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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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麓川近年用兵,死者十之七八,军赀爵赏,不可胜计。今疮夷未瘳,又遣蒋贵远征缅甸,责献思任发。果禽以归、不过枭之通衢而已。缅甸挟以为功,必求与木邦共分其地。不与则致怨,与之则两蛮坐大,是减一麓川,生二麓川也。设有蹉跎,兵事无已。臣见皇上每录重囚,多宥令从军,仁心若此。今欲生致一失地之穷寇,而驱数万无罪之众以就死地,岂不有乖于好生之仁哉!宜敕缅人斩任发首来献,机发既已归罪,即量削其地,分于各寨新附之蛮,则一方可宁;十日饬武备以防外患。迤北贡使日增,包藏祸心,诚为难测。宜分遣给事御史阅视京边官军卫卒,以时训练。公武举之选以求良将,定召募之法以来材勇,广屯田之规,收中盐之利,以广储蓄,庶武备无阙而外患可弥。”
疏上,王振益恶之。
六月,丁亥,下翰林侍讲刘球于狱,王振寻使人杀之。球疏既上,下廷臣议。惟择太常官可行,令吏部推举,修撰董璘遂乞改官太常奉祀事,而狱因之起。初,球言麓川事,振固已衔之。钦天监正彭德清,球乡人也,倚振为奸,凡天文有变,皆匿不奏。一时公卿,以振故皆趋谒德清,球绝不与通。德清恨甚,遂摘疏中揽权语谓振曰:“此指公耳。”振益大怒。会璘疏上,振私人锦衣指挥马顺喜谓振曰:“此可以并杀球矣。”遂诬以同谋,并逮下锦衣卫狱,旋属马顺杀球。乙未,顺深夜携一小校,持刀至球所。球方卧,起立,大呼太祖、太宗。校直前断其首,血流被地,体犹植立不仆。遂支解之,瘗狱户下。【考异】《明史·本纪》书球下狱及被杀于六月丁亥,《明史稿》书下狱于乙未,盖下狱在丁亥,被杀在乙未也。若甲辰则薛瑄下狱之日,《明史稿》牵连球事记之,今不从。振既杀球,遂不问,狱解,璘得释归。球之见杀也。璘在旁,窃其血裙归,遗球子钺,钺后复求得一臂,裹裙以敛。顺有子病,忽起捽顺发,拳且蹴之曰:“老贼!令尔他日祸逾我。我刘球也。”顺惊悸,俄而子死。小校者,传为卢氏人。球死数日,有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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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见其貌瘠色惨,询之,校吐实告,且曰:“为势所迫不敢违。比闻刘公忠臣,吾侪小人,无故作此逆天理事,死有余罪矣。”因恸哭悔恨不已,未几亦死。璘有孝行,既归,遂不复出云。【考异】据《明史·球传》,记董璘遗球子血裙,并马顺子拳蹴马顺事。又云,“俄而子死,小校亦死”。《纪事本末》则言“此校系卢氏人,与耿九畴邻。所云貌瘠色惨,即九畴所见。”而《宪章录》谓“九畴爱其年少俊美”云云,弇州《史乘考误》谓“清惠正人,不宜有此”。今采人,节而书之。
甲辰,下大理少卿薛瑄于狱。振既衔瑄,欲因事构陷之。会有指挥某死,振从子山曾与其妾通,欲纳之,指挥之妻不可。妾遂讦妻毒杀夫,下都察院讯,已诬服,瑄及同官辨其冤,三却之。都御史王文承振旨,诬瑄及左、右少卿贺祖嗣,顾惟敬等故出人罪,振复讽言官劾瑄等受贿,并下狱。论瑄死,祖嗣等末减有差。瑄系狱待决,犹读《易》自如。子三人,愿一子代死,二子充军,不允。及当行刑,振苍头忽泣于爨下,问故,泣益悲曰:“闻今日薛夫子将刑也。”振颇感动。会刑科三覆奏,兵部侍郎王伟亦申救,乃得释,罢为民。
丙午,蠲湖广逋赋。
秋,七月,戊午,国子祭酒李时勉荷校于国子监门,王振矫旨坐之也。初,时勉请改建国子监,上命振往视,时勉待之无加礼,振衔之,廉其短,无所得。时勉尝芟彝伦堂树旁枝,振遂言“时勉擅伐官树人家”,径取中旨,与司业赵琬、掌馔金鉴并枷国子监前.官校至,时勉方坐东堂阅课士卷,徐呼诸生,品第高下,顾僚属定甲乙揭榜乃行。方盛暑,枷三日不解,监生李贵等三千余人诣阙乞贷。有石大用者,上章愿以身代。诸生圜集朝门,呼声彻殿廷。振闻诸生不平,恐激变,及通政司奏大用章,振内惭。会会昌侯孙忠生日,公卿皆为寿。忠,太后父也。助教李继因公卿请解于忠。太后使至忠家,忠言:“今岁生辰殊不乐,以公卿皆集,独李先生荷校不至耳。”使还奏,太后言于上,上始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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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振所为、立释之。大用朴鲁,素不为六馆所知,至是名动京师。而继官于国子监,不拘检柙,时勉尝规切之,继不能尽用,然心感时勉言,至是遂得其助云。
八月,致仕祭酒胡俨卒。俨家居二十年,方岳重臣咸待以师礼,俨与言,未尝及私。自处澹泊,岁时才给衣食。初为湖广考官、得杨溥文,大异之,题其上曰:“必能为董子之正言而不为公孙之阿曲。”世以为知人。卒,年八十三。
以右副都御史金濂为刑部尚书,兼侍经筵。
九月,甲子,大师抵金齿,思机发遣头目刀笼肘借其子诣军门乞降,不许。
是月,倭寇浙东。先是倭犯海宁、乐清、皆登岸侦伺,旋去。留二人在民村乞食,被获,置极刑,枭其首于海上。至是复犯桃渚,浙江按察佥事陶成击却之。
冬,十月,徙封郑王瞻埈于怀庆。时瞻埈留京邸,逾年,乃之国。
十一月,宣宗故后胡氏卒。先是太皇太后崩,后恸哭不已,至是亦卒。以嫔御礼葬金山。后无过被废,天下闻而怜之。宣宗亦尝自悔曰:“此朕少年事。”
十二月,癸未,免山东逃民复业者税粮二年。
丙戌,驸马都尉焦敬荷校于长安右门,王振构之也。
是冬、王骥、蒋贵等以大军逼缅甸,索思任发。缅人佯诺不遣,潜载楼船来觇官军,而别以他舟载思任发遁去。骥等乃与沐昂分五军薄之,缅人亦聚众以待。骥见缅众盛,未易攻,又恐多一麓川敌,乃宣言犒师,而令贵潜焚其舟数百艘。缅人仍坚执予地前约,复以献任发之故,虑其子机发致仇为解。于是舍之而专攻思机发。
大学士杨士奇既耄,子稷傲很,尝侵暴杀人。言官交章劾稷,朝议不即加法,封其状示士奇。复有人发稷横虐数十事,遂
675 明通鉴卷二十三
下之理。时士奇以老疾在告,上恐伤其意,降诏慰勉之。士奇得诏感泣,忧不能起。
九年
春,正月,辛亥朔,雷电。
甲寅,命右都御史王文巡延安、宁夏边务。文至,劾都督佥事王祯、都督同知黄真等,皆逮治。边微为肃。
辛酉,大祀南郊.
辛未,讨乌梁海,命成国公朱勇出喜峰口,都督马亮出刘家口,兴安伯徐亨出界岭口,都督陈怀出古北口,各将精兵万人,同太监钱僧保、曹吉祥、刘永诚、但住等分剿之。会泰宁卫头目与肥河卫头目战于鄂尔坤,大败。卫喇特复分道截杀,建州亦出兵攻之,三卫大困。
二月,丙午,王骥进兵直趋者蓝,捣思机发巢,破之,俘其妻子及从贼九十余人。捷闻,诏立陇川宣慰司,命骥等班师还。时机发窃据孟养,负固不服自如也。
是月,新建太学成。先是太学因元陋,吏部主事李贤上言:“国家建都北京以来,太学日就废弛,佛寺时复修建,举措乖舛,何以示天下!请以佛寺之费修举太学。”李时勉亦言之。诏始营建,至是遂成。
三月,辛亥朔,车驾幸太学,释莫于先师孔子。祭酒李时勉当进讲,会久病,及升堂,讲《尚书》,词旨清朗,上悦,赐予有加。【考异】《明史·本纪》系车驾幸太学于三月朔日,据《实录》也,《三编》、《辑览》同,稽之《礼志》,但有正统五年视学,无九年视学之事,秦氏《五礼通考》据之。或者太学未改建以前,亦有视学之事,然《实录》何以不书?意《礼志》误以“九年”为“五年”欤?《明阙里志》言“英宗视学于正统九年”,又《明史·李时勉传》,亦记九年视学时勉进讲事。今据《本纪》,而附著其异于此。
676
纪二十三
甲子,杨士奇卒。士奇自迎附成祖,遭遇永、洪、宣三朝,君明臣直,以此侃侃得自行其意。晚值上冲龄践阵,王振专权,太皇太后虽委之以政,卒不能制,以及于土木之难,论者少之。初,上奇言:“卫喇特渐强,将为边患,而边军缺马,恐不能御,请于附近太仆寺关领西番贡马,亦悉给之。”士奇没未几,额森人寇,识者犹思其言。卒、年八十,赠太师,谥文贞。
士奇卒后,法司乃论杀稷,越二月,稷瘐死狱中。【考异】《明史·士奇传》言“士奇卒后有司乃论杀其子稷”。《宪章录》则云:“稷逮至京,审实,斩之,士奇以疾在告,乃下敕慰谕。”一言杀稷于士奇卒后,一言杀稷于士奇卒前。弇州则云,“稷逮至京,文贞疾已甚,论死未决,故上以敕慰谕之。文贞卒两月,而稷以瘐死狱,亦未尝处决也。”今按弇州说是.上奇在时论死未决,卒后未遇秋决而死,此据国史,似不误,今据书之。
朱勇等征乌梁海,皆以捷闻。勇奏败敌于富峪川,亨奏败敌于土河,怀奏败敌于虎头山。亮奏败敌于黑山,然俱无大功,捕其扰边者,夺回所掠人畜而已。至是还。乙丑,论功,加勇太保,进亨兴安侯,封亮招远伯,怀平乡伯,诸将士并升赏有差。自是巡边者多以斩获邀功,三卫积怨,遂为卫喇特额森向导之师。
夏、四月,丙戌,以翰林学士陈循直文渊阁,预机务。初,廷议天下吏民建言章奏,皆三杨主之。至是荣、士奇相继卒,循及马愉、曹鼐在内阁,礼部援故事请,上以杨溥年老宜优闲,令循等三人预议参决。
丁亥,振沙州及赤斤蒙古饥。是月,早。
五月,已未,命法司录在京刑狱。辛未,命刑部侍郎马昂录南京刑狱。
是月,命刑部侍郎杨宁参赞云南军务。宁与侍郎侯琎,从王
677 明通鉴卷二十三
骥再征麓川,皆有功,诏琎与宁二年更代。至是召琎还,命宁代参赞军务。时麓川甫平,宁以腾冲地居要害,与都督沐昂筑城置卫,设戌兵,以控诸蛮,边方稍定。
六月,壬午,振湖广、贵州蛮饥。
秋,七月,己酉,下驸马都尉石璟于狱。璟詈其家奄,振恶其贱己同类也,遂构之下狱。
初,洪武之末,浙江之温、处,福建之浦城等处,皆有银场,岁征其课。其后福建岁额增至三万余两,浙江增至八万余两、地力既竭,民不堪命。上即位,诏封坑冶,而奸民私开,遂屡以盗矿相杀伤,严禁不可止。于是福建参政宋彰、浙江参政俞士悦,请“复开银场,使利归于上而矿盗自绝”,下三司议。浙江按察使轩貌力持不可,谓:“复开银场,虽一时利,而百凡器用皆出民间,恐有司横加科扰,其患尤深。莫若择官典守,严加禁捕,盗自衰息。”朝廷是貌言,得止。至是处州贼叶宗留及陈鉴胡等,聚众数千,盗开福安矿,福建参议竺渊捕之,不克,遂被杀。【考异】据《三编》,言“宋彰、俞士悦首请开矿”,证之《明史·轩貌传》、无彰名,惟《丁瑄传》言“福建参政宋新,贿王振得迁左布政”,亦不言其请开矿事。《三编·质实》云“宋彰”,《明史·丁瑄传》作“宋新”,与《实录》异。又《瑄传》亦云“新,交阯人”,与宋彰里贯同,是宋新即宋彰也.今据《三编》。
癸丑,免河南之开封、卫辉、南阳、河南、怀庆、彰德等府所属去年被灾粮凡三十万三千余石。
是月,扬子江沙洲潮水溢涨,高丈五六尺,溺男女千余人。闰月,戊寅,复开福建、浙江银场,刑科给事中陈傅之请也。时中官及言利诸臣争和之,乃命户部侍郎王质往经理。定岁课福建银二万一千余两,浙江银四万一千余两,比宣德时减半,而已十倍洪武时,官属供亿之费,较课额尚过之。自是民益困,而浙、闽之盗遂相继起矣。【考异】《三编·质实》引《明实录》,“洪武678
纪二十三
中,福建岁课二千六百七十余两,浙江二千八百七十余两。永乐中、福建增课三万二千八百余两,浙江八万二千七十余两。宣德中,福建增课四万二百七十余两,浙江九万四千四十余两。”
甲申,瘗暴骸。
壬寅,雷震奉先殿鸱吻。
是月,北畿七府及应天、济南、岳州、嘉兴、湖州、台州俱大水。河南山水灌卫河,没卫辉、开封、彰德、怀庆民舍,坏卫所城。【考异】据《明史·本纪》,书“是年两畿、山东、河南、浙江、湖广大水、江、河皆溢。”又据《五行志》所载,在七月,闰七月,今据《五行志》分书之。
八月,庚戌,免陕西被灾税粮四十八万六千石有奇。诏有司赎民间所鬻子女。
甲戌,敕边将备卫喇特额森。时额森日强,遣人授罕东诸卫都督讷格旧作喃哥等为平章,又置甘肃行省名号。镇抚陕西右都御史陈镒以闻,故有是谕。
九月,丁亥,命靖远伯王骥与都御史陈镒巡视延绥、宁夏、甘肃诸边。初,宁夏诸边军,半岁一更。后边事亟,三年乃更,又益选军余防冬,至一家有五六人在边者,军士日益疲困。骥请“岁一更代,当代者以十月至,而得代者留至明年正月乃遣归,边备足而军不劳”。上善其议,命行之诸边。时陕西灾诊频仍,镒条上抚安军民二十四事,亦多议行之。
冬,十月,丙午朔,日有食之。庚午,乌梁海贡马谢罪。
是月,下监察御史李俨于锦衣卫狱。时王振威势日重,自都宪以下见振皆跪。俨在光禄寺监收祭物,振过之,怒其应对不跪,遂下之狱,谪戍铁岭卫。【考异】《明史·本纪》不载李俨下狱事.《三编》书千是年之十月,与《纪事本末》同,惟《王振传》作”李铎”,未知是一人二人否?O王振得志之秋、史言“都宪以下皆长跽”,都宪
679 明通鉴卷二十三
即指陈镒、王文也。弇州《考误》谓“王直坐于王振之右,此非实录。振得志时,抗礼者不过英国公,胡宗伯、王太宰及内阁三四人而已。成公朱勇、尚书,侍郎皆长跪,岂有敢坐其上者?”据弇州云云,则当时尚书亦有长跪者,史失其名,今仍据都宪以下书之。
十二月,甲子,录因。癸酉,再振赤斤蒙古饥。十年
春,正月,丙戌,大祀南郊。
戊子,诏“举天下智勇之士以备边将之选”。
是月,天下朝觐各官至京师。先是给事中鲍辉“请于各官来时,敕吏、礼二部询访有廉能著称、治行超卓者,礼部官引赴御前,面加奖赏,吏部具录姓名,待其考满,荐举擢用”,从之。至是举布政丁镃等,宴于礼部,各赏衣一袭,钞百定,候吏部遇缺升用。寻擢镃为刑部左侍郎,汝宁知府李敏为应天府尹。【考
异】丁镃擢侍郎,见《通纪》,《宪章录》在是年正月赐宴下。弇州《别集·卿贰表》中,言镃以十年任、今从之。
王振专权日甚,朝臣无敢言者。锦衣卫卒王永,心不平,乃数振罪恶,为书揭之通衢,又揭于振侄山家,为缉事者所获。刑部坐以妖言论斩,诏即磔之,不必覆奏。【考异】《明史·本纪》不载,事见《王振传》。《三编》系之是年正月,据《实录》也。证之《纪事本末》同,今从之。
二月,丁巳,京师地震。己未,免陕西逋赋。
丙寅,乌梁海复贡马。请贷犯边者罪,不许。诏戮其人于市。
壬申,车驾至天寿山。三月,甲戌朔、谒陵。丙子,还宫。时上谒三陵,谕百官具浅色衣服,如洪武、永乐例。又定制,每680
纪二十三 岁三月谒祭以为常。
庚辰,麓川思机发遣使入贡谢罪,诏纳之。
庚寅,赐商辂等进士及第、出身有差。辂、淳安入,乡会试皆首选,至是廷对复第一,时称“三元”。
夏,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
庚申,诏所在有司振逃民复业及流移就食者,以频年水早也。
是月,遣御史提督浙江、福建银场。
浙江宁、绍等处久旱,上命礼部侍郎兼侍读学士王英往祀南镇。英赍香币,虔诚致祷。时民遭厉疫,死者甚众。英为民禳厉,斋宿三日,大雨,水深二尺。灌献之夕,雨止见星。明日,乂大雨,田野沾足,民疫以解,皆喜呼曰:“此侍郎雨也!”英历仕四朝,在翰林四十余年,屡为会试考官。朝廷制作,多出其手。时年七十,以三杨不喜,故屡请致仕,不许。
五月,畿辅饥,上命大理少卿李奎振济。六月,乙丑,振陕西饥,免田租三之二。
是月,以黎澄为工部尚书。澄,前安南王季犛之子,苍之弟也。季犛禅位于苍,苍以弟澄为卫国大王。永乐间,获季犛父子送京师,长系狱中,赦澄。澄善制神枪,供事内府,以监造器仗有功,遂拜尚书,令专供内府事。【考异】据《明史·七卿年表》。云安南王子、即前所获黎季犛之次子也”。弇州《考误》谓“《枝山野记》言季犛死,其三子皆在朝,长曰澄,改姓陈。证之于史,澄既赦,监造内府器仗,累官工部尚书,并无改姓之说。余谓所赦三入,乃澄与苍及苍之伪太子芮,亦非兄弟也”。弇州《工部尚书表》所载,与《明史·表》合。惟以澄为景泰中任,与《明史》不合,今据《七卿表》。
秋,七月,乙未,减粜河南怀庆仓粟济山西、陕西饥民,从巡抚于谦之请也。谦言:“山、陕饥民二十余万,皆就食于河南。访得怀庆、河南二府仓粮,见存六十余万石,乞减价粜与饥民。
681 明通鉴卷二十二
收钞解京。”上谕户部曰:“此古名臣救荒良策也。其谕谦速行之。”谦乃令布政使年富安辑其众,授旧,给牛种,使里老司察之,流民以安。【考异】据《明史·于谦传》,粜河南,怀庆仓济山、陕,乃谦所请,《典汇》所记亦同,今据增。
是月,下霸州知州张需于狱。需见州民游食者众,每里置簿,列男女大小口数,计其耕桑树畜,暇复躬自巡视,分别劝惩。于是民皆勤力,州用以饶。有中官牧马扰民者,需笞其校卒。中官谮于王振,执需,下锦衣卫狱。棰楚几死,卒戍边。并坐其举主顺天府丞王铎,罢为民。【考异】《明史·本纪》不载。《三编》系之是月,《纪事本末》同,今据之。
八月,癸丑,免湖广旱灾秋粮。丙辰,免苏、松、嘉、湖十四府州水灾税粮。
九月,擢邝埜为兵部尚书,以徐晞致仕,代之也。楚以元年进兵部右侍郎。明年,王骥出征,埜独任部事,以边陲多警,请令中外博举谋略材武士以备任使。至是拜尚书,又言“卫喇特日盛,宜严为备”,因请“增大同兵,择智谋大臣巡视西北边务”。寻又请“罢京营兵修城之役,令休息以备缓急”。时不能用。
冬,十月,戊辰,以侍读学士苗衷为兵部侍郎,侍讲学士高谷为工部侍郎,并入文渊阁,预机务。同日,进曹鼐吏部侍郎,马愉礼部侍郎,陈循户部侍郎。时内阁六人,鼐最通达政休。自杨荣没后,士奇老病不视事,阁务多决于鼐。上亦贤之。
以钱习礼为礼部侍郎。王振用事,达官多造其门,惟习礼耻为屈,遂以讲官久滞不迁。去年乞致仕,不许。至是上以六部侍郎多阙,命吏部尚书王直会大臣推举,而特旨擢习礼。习礼力辞,不允。逾二年,再上疏乞骸骨,乃许之,家居十五年卒。
是月,召都御史陈镒还,以都御史王文代镇守陕西。
十二月、丙辰,缅甸始献思任发及其妻孥三十二人,送至云南。任发于道中不食,垂死,千户王政斩之,函首京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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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二十三
壬戌,复输河南粟振陕西饥。【考异】《明史》书于是年十二月壬辰。按十二月无壬辰,《明史稿》作“壬戌”,是也,今据之。
是岁、卫喇特额森掠哈密,欲降之。哈密忠顺王之卒也,会上即位之初,封其子为忠顺王。王之母,额森姊也。时额森役属西北诸部,于是沙州、罕东及赤斤蒙古诸卫皆附焉,乃挟之以侵哈密,围其城,杀头目,虏男妇。寻取王母及其妻北还,胁王往见。王惧不敢往,数遣使告难,朝廷敕令诸部修好,毋相侵。额森不从,惟送王母妻还哈密。未几,又复取之去、大肆侵掠,仍数趣王往见。王外顺朝命,而惧额森实甚。额森破三卫,胁朝鲜。边将知必大为寇,屡书奏报,朝廷迄不省。
十一年
春,正月,已卯,大祀南郊。
庚辰,予太监王振侄林世袭锦衣卫指挥金事官,并授钱僧保侄亮,高让侄玉、曹吉祥弟整、蔡忠侄革,俱世袭副千户。中官世袭实始于此。
乙未,日生背气。白虹亘天。
二月,辛酉,有异气见于华盖殿金顶及奉天殿鸱吻。上遣官祭告天地。癸亥,诏恤刑狱。
三月、戊辰,下户部尚书王佐及刑部尚书金濂、右都御史陈镒等于狱。时安乡伯张安与弟争禄,诏逮治。法司与户部相诿,言官劾佐、濂等,并及刑部侍郎丁铉、马昂、副都御史丁璿、程富等,俱下锦衣卫狱。数日,释之。寻命安出镇广东。
千申,遣御史柳华讨矿盗。福建银场既开,盗矿者益众。叶宗留为贼首,自称大王,诏遣户部郎中杨谌招抚。浙江参议吴升上言:“福建矿盗,出没浙江、江西、广东诸境,东剿则西逃,南搜则北窜。若合而为一,其患不小,宜特遣朝臣专董剿捕。”乃命华督福建、浙江、江西军讨之。华至福建,遣兵分捕群盗,令村
683 明通鉴卷二十三
聚皆置隘门望楼、编民为甲,择其豪为长,使自置兵器,督辖巡大。盗稍稍戢,而宗留劫掠如故。
癸西,车驾如天寿山谒陵。越七日,庚辰,还官。
是月,英国公张辅及诸侯、伯等奏,愿偕诣国子监听讲,许之、令以月之三日往。李时勉升师席,诸生以次立,讲《五经》各一··章。毕事,设酒馔,诸侯、伯让曰:“受教之地、当就诸生列坐。”惟辅与时勉抗礼。诸生歌《鹿鸣》之诗,宾主雍雍,尽暮散去。时以为太平盛事云。【考异】据《明史·李时勉传》,“辅等诣国子监听讲,帝令以三月三日行”,盖讲期也。帝以九年视学,时勉以十二年致仕,《宪章录》、《明书》系之十一年三月,是也。听讲当在三月庚乍,今系之是月之术。
夏,四月,倭犯浙西之海宁、乍浦。
六月,丙辰夜,京师地震有声。【考异】《二编》。《辑览》所载与《明史·五行志》合,今据之。
是月,免湖州等府税粮十万有奇。
秋,七月,癸酉,增市廛税钞,复设税课司领之,用户部尚书王佐议也。初,上即位,凡课程门摊,俱遵洪武旧额,不得藉口钞法妄增。未几,以兵部侍郎于谦奏,革直省税课司局,领其税于有司。罢济宁、徐州及南京上新河船料钞,移漷县钞关于河西务。船料当税六十贯者,减为二十贯。商民称便。至是佐掌户部,以军旅四出,库藏空虚,乃请置彰义门官房,收商税课钞。寻令天下税课司局,一万五千贯以上者,俱请复设税课司官。于是征榷渐繁。【考异】此据《明史·本纪》,证之《食货志》,作“九年”。《三编》据《实录》亦书之是年七月,盖《志》中“九”字疑误也,今仍据《本纪》。
庚辰,大学士杨溥卒。溥后上奇、荣二十余年始人阁,洪、宣之际,天下清平,朝无失政,中外臣民,翕然称“三杨”,以居第目士奇曰“西杨”,荣曰“东杨”,溥尝自署郡望曰南郡,因目为684
纪二十三
“南杨”。时谓士奇有学行,荣有才识,溥有雅操,皆人所不及。比荣、士奇相继卒,马愉、曹鼐辈皆后进望轻,溥孤立,王振益用事。溥卒三年而有土木之变,论者追思三杨在,当不至此。然依违中旨,以酿成贼奄之祸,则皆不能无议云。卒,年七十五,赠太师,谥文定。
甲申,太白经天。【考异】《三编》不载,今据《明史·天文志》增.
八月,戊戌,免湖广被灾秋粮。庚申,下吏部尚书王直等于狱。时光禄寺卿奈亨,谄事王振,擢户部侍郎。亨尝以事干请吏部不行,怨郎中赵敏,构之,词连直及侍郎曹义、赵新,并下狱。三法司六科廷鞫,论亨斩,直、义、新俱徒。上宥直.义,夺新、亨俸,遂释之,仍复亨职。行人尚褫上疏言:“古者刑不上大夫,今文武大臣,偶因微告,遽陷囹圄,事或涉虚,旋即复职。是今日衣冠之大臣,即昨日受辱之因系,面僚友而统属官,宁能无愧!请自今有犯者召至午门,大臣会问。事实则疏其轻重,请旨裁决,不实即奏还其职。”上颇然之,而惑于王振,不能改也。褫寻授南京御史。
是月,谪大理寺丞罗绮戍边。先是绮参赞宁夏军务,尝以事劾指挥任信、陈斌。二人皆王振党也。是夏,信、斌讦绮不法,事下总兵官黄真覆核。真谓绮尝詈宦官为“老奴”,以激振怒。召还京,下法司,拟赎。振改令锦衣卫再鞫,指挥同知马顺锻炼成狱,遂谪戍辽东。
九月,辛巳,广西猺叛,执化州知州茅自得,杀千户汪义。自山云卒后,柳溥代镇广西,不能守成法,过于宽弛。虽先后讨大藤峡贼及柳州叛蛮,颇有斩获,而猺、獞相煽为乱,讫不能靖。
冬,十月,甲寅,遣给事御史分赉诸边军士。是月,上阅武于近郊。
685 明通鉴卷二十三
十一月,壬申,减殊死以下罪。
是月,命襄城伯李隆巡大同边,赐宝刀一。戒敕将士,内外凛凛。讫还,不戮一人。明年,隆卒。十二月,壬寅,大雨雷电,翼日乃止。
是冬,额森攻乌梁海,遣使至大同乞粮,并请见守备太监郭敬。上敕敬毋见,毋予粮。
十二年
春,正月,癸酉,大祀南郊。巡抚宣大副都御史罗亨信奏:“卫喇特额森,专候衅端以图人寇,宜预于直北要害增置城、卫为备。不然,恐贻大患。”时王振用事,兵部尚书邝埜不敢主其议,遂寝不行。
三月,癸亥,车驾至天寿山谒陵。越七日,庚乍,还宫。丙子,免杭、嘉、湖被灾秋粮凡五十一万五千石有奇。
是月,选翰林院修撰刘俨、商辂等十人肄业东阁,命曹鼐等为之师,仍命侍经筵,以备他日内阁之选。国子祭酒李时勉,以王振擅权,不能谄事,屡疏乞休,至是始得请。廷臣及国子生出饯都门外者,几三千人,鼓乐前导,观者塞途,或远送登舟,俟舟发乃还,有感泣涕下者。
始命天下学校考取附学生员,从凤阳知府杨瓒之请也。瓒以赵城知县课绩为山西最,擢守风阳,上言:“民间子弟多可造者,请增广生员,毋限额。”下礼部议,从之。于是诸生日众。定制,食廪饩者曰“廪膳生”,增广者曰“增广生”,皆如旧额,以岁科两考高等充补。其额外增取入学者曰“附学生”。天下学校之有附学生自是始。【考异】《辑览》系之十年四月。《重修三编》改入十二年之三月,据《实录》也,今从之。
初,永乐二年,置沙州卫,授其酋昆济楞旧作困即来,迈珠旧作买住为指挥使。宣德间,沙州为罕东、西番侵掠,不自安、乞686
纪二十三
徙察罕旧城耕牧。宣宗遣敕止之,又敕罕东、西番还其所掠人畜。会上即位,昆济楞惧卫喇特见逼,不能自立,帅部众二百余人,走塞下陈饥窘状,诏发边粟济之。且令边臣议所处置,请徙之苦峪,从之。自是不复还沙州,但遥领其众。于是部众携贰,亡入哈密、赤斤者甚多。而罕东久驻牧沙州不去,昆济楞诉于朝。朝廷数敕责,诸部皆不奉命。九年、昆济楞卒,长子讷格率其弟恭罗凌戬旧作克俄罗领古来朝,授讷格都督佥事,其弟都指挥使,赐敕戒谕。既还,兄弟乖争,部众叛散。甘肃总兵官任礼,欲乘其窘乏、迁之内地,会讷格亦来言欲居肃州。去年秋,礼遂遣使偕讷格先赴沙州抚谕其众,而自帅兵随其后。比至,讷格意中变,阴持两端,其部下多欲奔卫喇特。礼进兵迫之,收其全部人塞,居之甘州,凡二百余户,一千二百三十余人。诏徙之山东,居其头目于东昌、平山二卫,分其部落为三,屯居清平、博平二县。于是沙州遂空,卒为罕东所据。初,太祖、太宗以次置哈密、罕东、赤斤、沙州四卫于嘉峪关外,屏蔽西陲,及是沙州先废,而诸卫亦渐不能自立,肃州遂多事。【考异】徙沙州卫,《明史·本纪》不载,事见《西域传》,在是年。《三编》、《辑览》系之十二年之三月,今据之。
夏,四月,丁巳,免苏、松、常、镇四府被灾税粮凡九十八万四千石有奇。
五月,己亥,遣大理少卿张骥振济宁及淮、扬饥。
六月,夺英国公张辅田。初,太监喜宁侵辅田宅,辅不从。宁弟胜,帅奄奴欧辅家人妻,堕孕死,辅诉于上,上宥宁、胜而戍奄奴于边。至是宁嗾青县知县奏辅占民田二十顷,上命以田还民,而置辅不问,辅实未尝占也。时王振视诸勋戚如奴隶,诸勋戚亦望尘顿首,惟辅独与抗礼,振亦敬辅。辅既衰老,又数为喜宁所侮,亦稍屈以避祸矣。
秋,七月,甲辰,敕各边练军备卫喇特。时额森纠结诸虏共
687 明通鉴卷二十三
背中国。其部众有来归者,言:“额森谋人寇,托克托布哈止之,不听。”诏诘额森,不报。于是始以杨洪为总兵官,镇宣府,又命左参将石亨守万全。
八月,庚申朔,日有食之。
九月,乙未,礼部侍郎马愉卒。愉端重简默,门无私谒。论事务宽厚,尝奏“天下狱久者多瘐死,宜遣官分道决遣”,上纳之。边警方命将,而别部使至,众议执之。愉言:“赏善罚恶,为治之本。波及于善,非法;乘人之来执之,不武。”上然之。及卒、赠尚书、仍兼学士。赠官兼职自愉始。
冬,十月,矿盗叶宗留反。宗留聚众连掘少阳、政和等坑无所得、得亦微甚不给用,谓其徒曰:“以吾之众,即索金于市,易耳,何至自疲山谷间,恒苦不给也!”时已数百人,遂掠政和至庆元,号召得千余人,延龙泉良葛山入叶七为教师,训练武艺。由浦城劫建阳,从者益众。遂掠建宁,官民皆逃匿。会闽盗起,遂蔓延不可制。【考异】宗留之反,《吾学编》、《宪章录》皆系之是年之十
月。证之《纪事本末》,言“宗留是年二月掘少阳坑,九月掘政和坑,皆不给用,始聚众反”。是九年、十一年不过盗矿杀官吏而已,至此始反也,今据书之。
十一月,庚寅,皇长子生,贵妃周氏出也。【考异】《明史》英宗,宪宗纪皆不载,《三编》系之是年十一月。《典汇》作“十月”者,野史是年闰四月,《明史》推历更正耳。《明书》系之是月庚寅,为十一月二日。证之“景泰三年上问东宫生日,金英对以十一月初二日”,正庚寅也,今据之。
是月,以边警,罢山西、河南巡抚官。设都御史,专抚山西、兼理军务。会大理少卿于谦丁父忧,请归治丧。寻起复,擢兵部右侍郎。
宣大总兵杨洪,在迤北久,诸部皆惮之。至是额森致书于洪,且遗之马。洪闻于朝,敕令受之而报以礼。自是数有赠遗,688
纪二十三 上不疑洪,洪亦严为之备。
福建参政宋彰与都指挥佥事邓安进表至京,以万金贿王振,又属安具疏荐之,为吏科给事中所劾。振阴为之地,于是上竟允安请,进彰左布政使。彰抵任,计所费令县官验户科敛,民不堪命。由是盗贼四起。
是岁,逮南京副都御史周铨及十三道御史并下狱。初,铨督南京粮储,御史尝劾其贪暴,遂衔之。及掌院事,置功过簿,督责诸御史,吹求诟詈。御史范霖、杨永、刘炜、卢祥、尚褫等十人不能堪,乃合疏讦铨不法事,诏征铨诣狱。铨亦讦奏诸御史,于是尽逮十三道。铨忿,得心疾死。乃论诸御史,或降或谪,而霖、永以首建议论决。永亦忿死狱中,霖以恤刑得减死出狱,炜、祥以事白留任,霖出狱数日亦卒。【考异】逮南京十三道御史事,诸书皆不载,事见《明史·刘炜传》。《明书》系之十二年七月,今系之是年之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