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五十七 世宗嘉靖十六年丁酉至二十年辛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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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通鉴卷五十七
纪五十七起疆图作噩,尽重光赤奋若,凡五年。
世宗肃皇帝 嘉靖十六年
春、正月,戊子,徽王厚爝献白兔,并撰颂上之,上留之宫中,命颁付史馆。
己丑,发太仓粮京师平粜,以振贫民,从御史韩岳之请也。癸卯,皇弟三子生。
先是廷议征安南,上命起守制副都御史毛伯温为都察院右都御史,盖欲畀以征讨事也。是月,伯温以服未阕辞,诏夺情来京,并谕吏部趣之。【考异】伯温起右都御史,当在上年之冬,《实录》不具,但于十六年正月书“伯温以服未阕辞新命”,是起官在上年之冬明矣。且《实录》言“上报伯温、言将畀以征讨事”。据此,则伯温初起为都御史,尚无征安南之命。诸书牵连并记,今分书之。
二月,辛亥.刑部奉诏,录上谪戍文武臣,凡一百四十二人。内有建言之丰熙、杨慎、王元正、刘济、张翀等,均以大礼被罪,又冯恩、邵经邦亦预焉。诏皆不宥。
壬子,安南黎宁遣国人郑惟僚等赴京师告难。宁,德之子也。课卒,国人立宁为世孙,权主国事,屡驰书边臣告莫登庸篡弑状,俱为登庸邀杀。至是惟僚等始至,乞兴师问罪,亟除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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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礼部严嵩谓,“其言未可尽信、请羁僚等,待勘官回奏”,从之。
己巳,诏罢亲蚕礼。
癸酉,清明节,上奉章圣太后如天寿山谒陵。三月,癸未,幸金山。甲申,还宫。
壬寅,寇犯甘州。
丙午,幸大峪山,视寿陵。
先是上将征安南,命锦衣千户陶凤仪、郑玺等分往广西、云南勘事,并敕四川、贵州、湖广、福建、江西守臣预备兵食,候征调.及是月,凤仪等至梧州,广东廉州知府张岳言于总督潘旦曰:【考异】总督潘旦,《明史》张岳本传作“张经”。按经代潘旦为两广总督、其莅任在下年,而此时张岳疏中已有“林希元请讨安南”之语,又《昭代典则》载其移镇、巡、三司书,与此语大略同,则《明史》以为张经者,当为潘旦之误,今刊改。“莫氏篡黎,可无勘而知也。使往,受谩词辱国,请留使者毋前。”旦不可。
时钦州知州林希元方上书,陈讨安南策,岳私书亟止之,因上书言:“自古夷狄,惟猾夏则诛,逆命则诛,未闻以不通贡劳问罪之师也。今用兵之声先已传布,诚恐往勘之使,生事乐祸,迎合附会,谋动干戈。”因力陈目前事势之不可者六事。复为书贻执政,曰:“今莫登庸立黎德之幼弟意,卒弑之。而德之子在清华,陈皓在谅山。安南国分为三:黎在南,莫居中,陈在西北。后谅山亦为登庸所有,陈氏遂绝。而黎所居即古日南,地与占城邻,限以大海,登庸不能逾之南,故两存。近登庸又以交州付其孙福海、而自营海东府地居之。安南诸府,惟海东地最大,即所谓王山郡也。此贼负篡逆名,常练兵备我,又时扬言求人贡,边入以非故王不敢闻。愚以为彼自内乱,未尝有所侵犯,我不若姑置之,待其乱定,责贡未晚也。”
上是时方主用兵,趣毛伯温至京师,以是执政不能决。【考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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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谏征安南,诸书及《三编》但记唐胄力谏事。惟黄光升《昭代典则》全载张岳自粤东所上疏,而未言登庸踞海东为目前事势,亦见《明史·岳传》中。惟本传无月日,据原疏,言“勘使以是年三月初一日至梧州,请止勿行”,证之《明史·安南传》,言“上寻召凤仪等还”,则岳言未尝不纳也。盖帝亦无必讨意,特欲威服之,故伯温久而后遣,卒以抚终,此可见矣。诸书类记前后之文,年月多倒置,此据岳原疏之文确有月日可考者,增入之。
夏,四月,壬子,上驻跸沙河,议建行宫。癸丑,还京师。
庚申,礼,兵二部会廷臣议,列莫登庸十大罪,请克期征讨。诏以南京刑部侍郎胡琏、原任巡抚江西、副都御史高公韶俱为户部侍郎兼副都御史,先驰云、贵、两广调度军食。以都督佥事江桓、牛桓为左、右副总兵,其大将需后命。兵部复奉诏条用兵机宜十二事,从之。【考异】此据《明史·安南传》、然其言“是时,起毛伯温参赞军务”,则《实录》不载,盖上欲用伯温而征讨之命未下,故《明史·本纪》书伯温参赞军务于十七年三月癸酉,与仇鸾并命,所谓“大将需后命”者是也。今年月悉据《本纪》参《实录》书之。
辛酉,罢兵部侍郎潘珍,褫职闲住。时兵部议讨安南,珍上疏谏曰:“陈皓、莫登庸皆弑逆之贼,黎宁与其父德不请封入贡亦二十年,揆以大义,皆所当讨,何独徇宁请为出师耶?且其地不足郡县,叛服无与中国。今北敌日蕃,联帐万里,烽警频闻,顾释门庭之防,劳师袭远,非计之得。宜遣大臣有文武才者,声言进讨.檄数登庸罪,赦其胁从,且令黎宁合剿,使一国之入,借我天声,壮彼士气,可坐收其功也。”上责珍挠成命,遂被黜。寻以恩诏复官,致仕。
壬申,罢各处私创书院。时御史游居敬论劾王守仁、湛若水伪学私创,故有是命。
五月,丁亥,毛伯温至京师,上命且管院事,俟征讨安南之命。伯温因条上议处安南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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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潘珍谏征安南;两广总督潘旦亦驰疏请停前命,言:“朝廷方兴问罪之师,登庸即有求贡之使,宜因而许之,戒严观变,以待彼国之自定。”严嵩、张瓒窥上旨、力言不可宥,且言“黎宁在清都图恢复,而旦谓彼国俱定,上表求贡,决不可许”。旦疏遂寝。至是伯温复希执政旨,以且不可共事,请易之。
奏上,上意忽中变,谓“黎宁诚伪未审”,令三方守臣从宜抚剿、参赞、督饷大臣俱暂停。且调用,以副都御史张经代之。伯温在院管事如故。
于是,御史何维柏请听伯温终制,不许。伯温引疾不出,服除,始起视事。【考异】“张经”,诸书作“蔡经”。据《明史·经传》,经初冒蔡姓,久乃复也,又《传》言“经以兵部右侍郎总督两广军务”,而据《实录》,张经是时方进副都御史,及受两广之命,乃进兵侍,今仍据《实N年《咲
戊戌,雷震谨身殿鸱吻。上问廷臣修省之宜,礼部言:“谨身殿即古路寝,天子肃容之所也。上天示戒,宜求刑政之所以失者而改之。”报闻,仍诏修省如例。
时给事中谢廷茝、御史徐九皋应诏陈言,俱请罢征安南之师,而给事中朱隆禧谓“宜舍安南,专事西北镇”。疏入,皆夺俸。
六月,癸酉,济农寇宣府,指挥赵镗战死。
是月,工部尚书林庭棉以被劾致仕,许之。以吏部侍郎温仁和代.
秋,七月,癸卯,免宁国、太平、安庆等府被灾税粮。
八月,壬戌,遣官振湖广灾民。时掌詹事府顾鼎臣言:“今岁夏秋多雨,京城内外房舍倾圮,军民多压死者。又闻南北直隶、山东.河南、陕西、江、浙各被水灾,而湖广尤甚,冲没城邑,人多漂溺。幸而存者,家产荡尽,势必聚而为盗,请敕行优恤。湖广灾重,仍宜遣大臣遍祀山川,循行郡邑,振救安辑,分遣有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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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掩骼埋胔。”诏从之。寻遣成国公朱希忠祭告显陵。
甲子,免顺天、永平、保定、河间四府税粮,仍命有司振之。
甲戌,济农寇大同,拥四万骑从偏头关东入,副总兵郝镗、中路参将张世忠等、各率所部与三关军合御之。两镇兵共一万四千人,众寡不敌,乃调延宁游兵分布要害、又选保定汉、达官军三千保偏头关。是时,寇复分兵再犯宣府,杀参将张国辅。
是月,云南巡抚汪文盛,以获登庸间谍及所撰《伪大诰》上闻。上大怒,命守臣仍遵前诏征讨。时文盛招纳黎氏旧臣武文渊,得其进兵地图,谓登庸必可破,上之朝。
广东按臣余光言:“莫之篡黎,犹黎之篡陈,不足深较。但责以久不修贡,不必远征、罢敝中国。臣已遣使宣谕。彼若来归,宜因而抚之。”上以光轻率,夺俸一年。
九月,已丑,免江西被灾税粮。
辛卯,命咸宁侯仇鸾挂印充总兵官,镇守宁夏。鸾,钺之孙也。
癸卯,南京应天府进呈乡试录,上阅其策题,以国家祀、戎大事为问,所对语多讥讪。考官谕德江汝璧、洗马欧阳衢,令锦衣官校逮至京师。寻谪汝壁福建提举市舶司,衢广东南雄府通判。并敕所取贡士不许会试。
冬,十月,乙卯,免山东被灾税粮。
十一月,丙戌,冬至,祀天子南郊之圜丘,以足疾,遣郭勋摄行。
是月,速故昌国公张鹤龄下狱。初,鹤龄既削爵,降南京锦衣指挥。至是有奸入班期、于云鹤,诬告“延龄兄弟挟左道咒诅”,辞及太后。鹤龄遂自南京坐逮,瘐死狱中,期、云鹤亦坐诬谪戍。【考异】《明史·本纪》系逮张鹤龄于是月,《明史稿》系之是月丁亥。证之《实录》,统叙于明年正月,而以班期、云鹤之告,追书去年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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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是《本纪》系之十一月者正合。今并瘐死事,统系之十一·月之末,
十二月,癸亥,以顺天、永平二府灾尤重,诏发太仓银二万两、通州仓米二万石振之。都御史巡抚顺天党以平请之也。
是月,工部尚书甘为霖以陵工稽迟,为武定侯郭勋所劾,褫职闲住。以右都御史毛伯温代之。
是冬,诏开地邱店、野鸡冈诸口上流四十余里,由桃源集丁家道口入旧黄河,截涡河水入河济洪,从总河副都御史于湛议也。
初,田州岑邦相之立也,其庶兄邦彦有子曰芝,依大母林氏、瓦氏居,官给养田。会卢苏之乱,苏杀邦相事、见嘉靖十四年。邦相又侵削二氏原食庄田,二氏遂与苏合谋,以芝奔梧州,赴军门求袭。寻瓦氏与苏构杀邦相,国遂无主。是岁,巡按、御史诸演,以“芝承袭未定,致令邻封觊觎,请给札付令芝管事”。是时苏亦悔罪,请给芝冠带,而已愿裹粮立功及追补累年逋赋。疏入,部议“以土蛮自相仇杀,当从末减,皆令立功方准赎罪复官”,从之。
十七年
春,正月,丙申,下巡视东城御史陈让于狱。初,奸入刘东山以射父坐死戍边,复亡命,让檄兵马司捕获之。东山复谋脱己罪,乃诬告张延龄,并构让及遂安伯陈德数十人,冀以悦上意。奏入,下锦衣卫穷治。让在狱中上疏言:“东山扇结奸党,图危宫禁。陛下有帝尧既睦之德,而东山敢为陛下言汉武巫虫之祸;陛下有帝舜底豫之孝,而东山敢导陛下以暴秦迁母之谋;离间骨肉,背逆不道,义不可赦。”疏入,上颇悔悟。
指挥王佐典其狱,钩得东山情奏之,乃械死东山,赦让、银等,而延龄长系如故。
是月,广西道御史昊悌,疏“请宥应天中式贡士,容赴礼部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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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上怒其违旨奏扰,命锦衣卫执送镇抚司拷问,寻宥之。
后南京事竣,礼部复以诸生为请,乃诏送国子监肄业。二月,癸丑,免顺天府被灾税粮。
戊辰,以清明节,谒天寿山陵。是日,车驾发京师。壬申,还宫。
三月,壬辰,赐茅瓒等进士及第、出身有差。
辛丑,命咸宁侯仇鸾佩征夷副将军印,充总兵官,兵部尚书毛伯温参赞军务,讨安南莫登庸也。
先是云南巡抚汪文盛传檄安南:“登庸如束身归命,籍上舆图,待以不死。”于是,登庸父子遣使奉表乞降,且投牒文盛及黔国公沐朝辅,具述“黎氏衰乱,陈皓叛逆,已与子方瀛有功,为国人归附。所有土地,已载《一统志》中,乞贯其罪,修贡如”
至是,朝辅等奏闻。而黎宁承前诏,惧天朝竟纳其降,备以本国篡弑始末及军马之数,水陆进兵道里来。上俱下兵部集廷臣议,佥言“莫氏罪不可赦,亟宜进师”,遂有是命。
是月,礼部尚书梁材致仕。诏仓场侍郎李廷相回部代之。
是春,三卫人寇大清堡,总兵马永击却之。先是指挥徐颢诱杀泰宁部九人,故三卫复叛。
夏,四月,庚戌,如天寿山。癸丑,躬祭太宗圣迹亭。亭在天寿山之东,太宗昔年驻跸地也。
甲寅,还京师。
戊午、罢征安南。先是张经至粤,上言:“安南进兵之道有六,兵当三十万,一岁之饷需百六十万,舟马制器、犒军之费又须七十余万。况我调大众,涉炎海,与彼劳逸殊势,不可不审处也。”疏方上,钦州知州林希元复力陈登庸可取状。
兵部不能决,复请廷议。及议上,上不悦曰:“朕闻卿士大夫私议,咸谓不宜兴师。尔等职司邦政,漫无主持,悉委之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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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不协心谋国,其已之!”仇鸾、毛伯温,令在京别用。
武定侯郭勋,请“复各处镇守内臣,命取矿课以资国用”,上命于云南、两广、四川、福建、湖广、江西、浙江、大同各用一人。都给事中朱隆禧等言:“前此罢革内官,中外臣民、一时称快。勋因取矿一事而欲并复镇守,诚恐黩货殃民,自此无已也。”上是其言,竟已之。
甲子,以春久不雨,上亲诣郊坛行大零礼。戊辰,雨。辛未,寇犯大同,参将张世忠等御却之。
是月,命毛伯温以兵部尚书仍管右都御史事,以刑部侍郎杨志学为工部尚书,督工。
诏户部拨银米振京城内外饥民,旱故也。
五月,改杨志学刑部尚书,以右都御史周叙代为工部尚书。
六月,丙辰,始定明堂大飨礼。初,洪武定郊祀大典,别无明堂祀上帝及配位之制。至是,有致仕扬州府同知丰坊,熙之子也,上疏言:“孝莫大子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宜建明堂,尊皇考为宗,以配上天。又,天下郡邑宜各立明堂,岁时祝拜君上,以尊朝廷,勿寄位释宫亵体统。”下礼部议。尚书严嵩上言:“诸儒论礼不一。臣惟明堂、圜丘,皆以事天地,今大祀殿在圜丘之北,正应古之方位,明堂秋飨之礼,即此可行,不必更建。至于侑飨之礼,《传》以为万物成形于秋,故秋祀明堂,以父配之,自汉武迨唐、宋诸君,莫不皆然,主亲亲也。至于钱公辅、司马光、孙抃、程、朱诸贤所论,主祖宗之功德,今以功德则宜配文皇、以亲则宜配献皇。第揆以严父之旨,以皇考而不得配,陛下庸有所弗宁矣。至干称宗之礼,则未有称宗而不柎太庙者,臣不敢妄议,惟圣明裁择。”
上以示夏言,言不敢议。上曰:“明堂秋飨,宜于奉天殿行之。其配享皇考称宗,不为过情,何在为不宜也?”复命集议。户部侍郎唐胄疏争之曰:“三代之礼,莫备于周。《孝经》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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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又曰: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说者谓周公有圣人之德,制作礼乐,而文王适其父,故引以证圣人之孝,答曾子之问而已,非谓有天下者,皆必以父配天、然后为孝。即周公归政之后,未闻成王以严父之故,废文王配天之祭,而移于武王也、及康继成,亦未闻以严父之故,废文王配天之祭,而移于成王也。后世祀明堂皆配以父,此乃误识《孝经》之意,而违先王之礼。故有问于宋儒朱熹者曰:周公之后,当以文王配耶?当以时王之父配耶?'朱熹曰:只当以文王配。'又问:“继周者如何?'熹曰:只以有功之祖配之,后来第为严父说所惑耳。'由此观之,明堂之配、不专于父明矣。皇上嗣统之初、廷臣执为人后之说,于是力正大伦。惟张孚敬、席书诸臣及何渊有建庙之议,陛下嘉答诸臣,亦云'朕奉天法祖,岂敢有干太庙!'顾今日乃惑于丰坊之说乎?臣谓明堂之礼诚不可废,惟当奉太宗配,于礼为宜。若献皇帝得圣人为之子,不待称宗议配,【考异】《三编》“待”作“得”,武英殿底本作“待”,似作“待”,文义为顺,今从之。而专庙之享,百世不迁矣。”疏人,上大怒,下胄锦衣狱,黜为民。
尚书嵩乃上言:“考秋飨成物之旨,严父配天之文,皇考侑飨,允合周道。”上嘉纳之。【考异】《明史·本纪》书定明堂大飨礼于是月丙辰,据《实录》也,诸书皆系之九月,据睿宗祔太庙及配位之月日也。《明书》及《通纪》并系之六月,实据议礼之始,而《实录》所载、则并称宗袝庙皆类记于六月。惟《本纪》、《三编》分书定大飨礼于六月,称宗袝太庙于九月,今悉据之。
是月,寇犯宜府,都指挥周冕死之。
秋,七月,辛卯,开云南大理等府、河南宜阳等县银矿。上初即位,闭大理银场,其后蓟、豫、齐、晋、川、滇所在进矿砂金银。会大工频兴,复议开采,遂有是命。
癸巳、慈宁宫成,即毁禁中佛殿为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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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甲辰,济农犯河西、总督刘天和率部卒御之,斩首八十余级。上嘉天和功,进兵部尚书。
丙辰、礼部尚书掌詹事府事顾鼎臣兼文渊阁大学士,预机务。时李时为首辅,而夏言荷上眷,专甚。鼎臣素柔媚,不敢与抗,惟充位而已。
改工部尚书温仁和于礼部、掌詹事府。
九月,戊寅,免畿内顺天、保定、河间、真定、广平、顺德、大名、永平诸府被灾秋粮。
辛巳,上太宗文皇帝庙号曰成祖。同日,上献皇帝庙号日睿宗。遂奉睿宗神主袝太庙,跻武宗上。
先是上既定明堂大飨配位,乃命议称宗祔庙之礼,集文武大臣于东阁。严嵩等初议称宗,不及祔庙,上大不悦,乃著《明堂或问》以难之。嵩等惶恐,尽改前说,乃言:“古者父子异昭穆,兄弟同世次。故殷有四君,一世而同庙,宋太祖、太宗同居昭位、前事可据。今皇考与孝宗当同一庙。”奏上,群臣无敢异议。上又念太宗永无配享,无以谢廷臣,至是复谕曰:“文皇帝与高帝同创大业,宜同称祖号。献皇帝躬备大德,延及朕躬,宜荐宗称。”于是,议遂定。
辛卯、大飨上帝于元极宝殿,奉睿宗配。时议撤大祀殿,建大飨殿,未成,权于元极殿行之。殿在宫右乾隅,即旧钦安殿也。
初,张璁之议大礼也,有同年生胡铎,意亦主考兴献王,与璁合,璁要之同署,铎曰:“主上天性固不可违,天下人情亦不可拂。考献王不已则宗,宗不已则入庙,入庙则当有桃。以藩封虚号而干治世之宗,可乎?且入庙则有位,将位于武宗上乎,武宗下乎?生为之臣,死不得跻于君。然鲁尝跻僖公矣,恐异日不乏夏父之徒也。”至是果如其言。
乙未,如天寿山行秋祭礼,车驾发京师。丁酉,还宫。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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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月,以南京工部尚书蒋瑶为工部尚书。
冬,十月,甲子,上以天垂景云,祭告元极宝殿。旋诣南郊,恭上上帝尊号曰“皇天上帝”。先是上将举大飨,有云祥。于是,礼部尚书严嵩奏“庆云见,请受群臣朝贺”,又为《庆云赋》及《大礼告成颂》上之。上悦,命宣付史馆,寻命礼部择日进册表。
十一月,辛未朔,上诣南郊,恭上皇天上帝册表。还,诣太庙,加上高皇帝、高皇后尊号。是日,皇后捧高皇后主同诣太庙行亚献礼,文武官及命妇皆陪祀。【考异】上皇天上帝尊号,《明史·本纪》、《三编》皆系之十一月,据上尊号之月日也。其庆云见及祭告南郊,据《实录》,在前月甲子,故《三编》目中系以“先是”二字,今分书
之.
乙酉,振湖广武昌府属灾,户部“请将京库折银停征,而以本年京库折米银及太和山香钱、荆州抽分料银、仓库银谷相兼振之”。
辛卯,祀天于南郊之圜丘。诏赦天下。
乙未,免江西被灾税粮。户部仍请振之,报可。十二月,癸卯,章圣皇太后蒋氏崩。
乙巳,诏议大行皇太后合葬礼。先是上营寿陵于大峪山,欲迁显陵改葬焉。至是太后崩,谕礼、工二部曰:“大峪山在成祖长陵之西南,林木茂郁,冈阜丰衍,别在诸陵之次,实为吉壤。朕欲奉皇考山陵迁祔于此,其详议以闻。”寻又谕礼部曰:“兹事重大,不可缓。其即奏遣重臣,于天寿之大峪山建造显陵,一而南奉皇考梓宫来山合葬。”
于是,武定侯郭勋、大学士夏言等议,以“皇考山陵远在江汉,每廑陛下岁时之感。兹慈驭上宾,圣情中切。合葬之事,揆之古礼而正,即之圣心而安,此皇上大孝举也”。
丁未,命驸马都尉崔元、尚书张瓒等为奉迎礼仪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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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子,上素服亲诣大峪山相视山陵。甲寅,还京师。乙卯,李时卒,赠太傅,谥文肃。
戊午,振宁夏灾。
方车驾之发京师也,直隶巡按御史陈让上言:“合葬之举,出”自陛下诚孝之一心。然臣闻葬者藏也,欲人之不得见也。今出皇考体魄于所藏之地,窃非所宜。昔黄帝衣冠之陵,在陕西者日桥陵;舜葬九疑,二女不从。古人事死之礼,先庙而后坟,重魂而后魄。臣以为宜奉睿宗皇帝遗衣冠与章圣皇太后合葬于大峪山,又以章圣皇太后遗冠帔奉以合葬于显陵。如此,则体魄不动,陟降有归,仁之至,义之尽也。”疏人,上责其阻挠成议,黜为民。
已而上自大峪山还,已未,谕辅臣曰:“迁陵一事,朕中夜思之,皇考奉藏体魄将二十年,一旦启露于风尘之间,撼摇于道路之远,朕心不安,即皇考亦必不宁,圣母尤大不宁也。今欲决以礼之正,情之安,莫如奉慈宫南诣,合葬穴中。其令礼臣再议以闻。”严嵩等言:“灵驾北来,慈宫南诣、共一举耳,宜如初议。”上意终不决,因止崔元等且勿行,而令指挥赵俊南往、启视幽宫。于是,亲幸承天之议起。【考异】陈让此疏,《实录》书于上幸大峪山之下,虽以阻挠被黜,而上意中变,欲奉慈宫南诣合葬显陵。观让疏所论衣冠合葬数语,精当不易,不知诸书何以遗之,今据《实录》增人。
丙寅,上大行皇太后尊谥日慈孝献皇后。
以大行皇太后之丧,罢明年元旦朝贺。时礼部以十二月三十日已当二十七日除服之期,仍复疏专请是日御殿受朝,奉旨诘责。然犹素服御殿,百官行八拜礼,鸣钟,鼓鞭,奏堂下乐,上以服除,令如议行,皆严嵩等所请也。
十八年
春,正月,辛未,上谕辅臣考定丧服冠裳衰绖之制,绘图注释,编辑成书上之。并命礼部择日恭奉大行皇太后梓宫南祔。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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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礼部以上帝尊号及皇祖谥号礼成,奏遣使诏谕朝鲜。上曰:“安南亦朝贡之国,未可以迩年叛服之故,不使预闻,”逾月,起侍郎黄绾为礼部尚书,充正使,谕德张治副之。
是月,以尊号礼成,武定侯郭勋进封翊国公。晋夏言特进光禄大夫、上柱国、少师。旧制,人臣无加上柱国者,言所自拟也。又晋顾鼎臣少保兼太子太保。
总河都御史胡缵宗,请“开考城孙继口、孙禄口黄河支流以杀归、睢水患,且灌徐、吕,因于二口筑长堤及修筑马牧集决口”。报可。
二月,庚子朔,立皇子载壑为皇太子,封载垕为裕王,载圳景王。辛丑,颁诏天下,大赦。
壬寅,起旧辅臣翟銮为兵部尚书兼右都御史,充行边使,以将南狩故也。
丁未,祈谷于元极宝殿。初,上定祈谷之祭,奉太祖高皇帝配。至是,礼部严嵩等请以皇考配,上难之,自此遂停配祀。遣官致祭先师孔子。诏授先贤曾子裔孙质粹为翰林院,世袭《五经》博士。
壬子,辽东饥,户部请“以本镇采买银一万二千余两及旧振余银一万六千余两振之”,报可,并给辽东等卫官衣服,各折银有差。
癸丑,安南莫方瀛遣使款镇南关乞降,并籍其土地户口,听天朝处分。诏纳之,下礼、兵二部协议。
乙卯,上幸承天。先是赵俊自承天还,言“显陵不吉”。上欲亲诣承天,周阅卜兆,九卿大臣许赞、吕楠等皆谏,上曰:“朕岂空行哉!为吾母耳。”已而给事中曾烶、御史刘贤、郎中岳伦皆谏。伦及听选岁贡陈良弼言:“陛下之孝,当在于爱养斯民,不在乎躬亲送葬之末。”上怒,俱下锦衣卫逮讯,
于是,命宣城伯卫镎、遂安伯陈德及大学士顾鼎臣等辅皇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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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通鉴卷五十七
子监国。是日,车驾发京师,夏言、严嵩扈从。
辛酉,次真定,望于北岳。
丁卵,车驾次卫辉。夜四鼓,行宫火,从官仓卒不知上所在。锦衣指挥陆炳排闼负上出御乘舆,后宫及内侍有殒于火者。炳之母,上乳媪也,自是炳益爱幸。
先是上过赵州及临洺镇,皆于驾发后行宫火,乃命有司严捕治之。
初,张孚敬既致仕逾年,上复遣官赍手敕视疾,趣其还。行至金华,疾大作,乃归,至是卒。孚敬以大礼、大狱丛诟没世,然上终始眷礼,廷臣卒莫与二,尝称“少师萝山”而不名。既卒,嗟悼不已。礼官请谥,上取危身奉上之义,特谥文忠,赠太师。
孚敬以刚果不避嫌怨,既遇主知,亦时进谠言,如清勋戚庄田,罢天下镇守内臣,先后殆尽,皆其力也。张延龄之狱,孚敬以恐伤昭圣皇太后心,强诤之。上恚,责曰:“自古强臣令主非一,若今爱死囚令主矣。当悔不从廷和事敬皇帝邪!”盖欲以危语愒止孚敬,而孚敬意不已,以故终昭圣皇太后世,延龄得长系云。【考异】张孚敬以是月卒,见《明史》本传,《实录》亦系之是月乙巳。惟《实录》所载大臣卒,多据奏报月日。而孚敬之卒,本传言“帝在承天,闻之伤悼不已”。似奏至当在三月后。《实录》所记,据其赴至京师也,今从之。
车驾之南巡也,武定侯郭勋兼领后府兵扈从。勋恃宠,请以五世祖英侑享太庙,廷臣持不可,侍郎唐胄诤尤力,不纳。英竟得侑享。
三月,已巳朔,车驾渡河,祭大河之神。辛未,至钧州,望祭中岳。
甲戌,免畿内被灾税粮。
庚辰,车驾至承天府。辛巳,谒显陵。还,御龙飞殿。1550
纪五十七
甲申,飨上帝于龙飞殿,奉睿宗配。礼成,遂秩于国社、国稷及境内山川、河渎,遍于群祀。颁胙于陪祀诸臣。
丁亥,作显陵新宫。
戊子,以大享礼成,御龙飞殿,受群臣朝贺,颁诏天下。初,礼臣请表贺行在,辅臣夏言谓:“宜俟乘舆至京。”上乃报罢,意大不怿。至是,嵩复以为请,上曰:“夏言请俟回京,是也。虽然礼乐自上出,何害!”乃受之。
诏赦天下,给复承天三年,免湖广明年田赋五之二,畿内、河南三之一。
庚寅,辞显陵。 壬辰,车驾发承天。
夏,四月,戊申,车驾还都,过尧母墓。监察御史谢少南言:“庆都县城外有尧母墓,当时祀典失于纪载,乞修建,与历代帝王陵寝三年一遣祭为定制。”从之。寻谕礼部曰:“帝尧父母异陵,可征合葬非古也。”自是迁陵议遂寝。
庚戌夜,彗星见,芒长三尺许,光指东南,扫轩辕北第八星,旬日始灭。
壬子,车驾还京师。壬戌,免湖广被灾税粮。癸亥,太白昼见。
甲子,幸大峪山,驾发京师。
丙寅,还宫。先是上欲葬皇太后于大峪山,至是周历审视,召严嵩于行宫,谕曰:“大峪不如纯德。”纯德者,即承天之松林山更名也。于是,奉梓宫南祔之议遂定。
是月,山西闻喜、安邑、平陆、猗氏、夏县各地震,有声如雷。越二日,复震。
五月,己巳,夏言罢,寻谕留之。言为首辅,郭勋害其宠。严嵩与言同乡,谨事之,而言畜以门客,嵩恨甚。至是以言在承天失上意,遂与勋交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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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还京,复幸大峪山,言进《居守敕》稍迟,大怒,责言“怠慢不恭”,命还前赐银章并累降手敕。言惶惧谢罪,请“免追银章手敕,为子孙百世荣”,词甚哀。上怒不已,疑言毁损,令礼部追取。言乃以手敕四百余并银章上之。寻削言勋阶,令致仕。
越数日,上怒解,命止其行,复谕以礼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人阁。言疏谢,谕以“秉公持正,毋为众怨”。言知所云“众怨”者,勋辈也。再疏谢,谓“自处不敢后他人,一志孤立,为众所忌”,上复不悦,诘责之,惶恐谢,乃已。未几,以所追银章、手敕还之。
己卯,寇犯辽东。
甲申,大行皇太后梓宫南行,由运河水道达承天。
是月,复以梁材为户部尚书,代李廷相也。材初长户部,以力除宿弊忤权贵,失上眷,遂以侍郎闲住。至是,上知其廉,廷臣复交荐之。会廷相致仕,召复原官。未几,考察京宫,特命材监之,又命兼掌刑部事。上尝曰:“尚书得如材者,十二人,无忧天下矣。”
六月,丁酉朔,雷震奉先殿左吻及东室门槅。同时,皇城北鼓楼毁。诏诸司修省三日,并条时政得失。越日,都御史王廷相应诏自陈曰:“人事得而后天道顺,大臣法而后小臣廉。今廉隅不饬,贿赂公行,大小效尤,内外征利。每遇一官有缺,必有数人争之,要赂权门,终日十至。且都御史职在纠察百僚,振肃风纪,臣叨兹任,既不能正身格物,使弊绝风清;复不能抗疏论列,乞赐罢黜,以做有位。”疏意盖指斥严嵩、张瓒辈也。上但谕留而已。
是月,以右都御史周期雍为刑部尚书,以杨志学致仕也。秋,七月,庚午,颁御制《大狩龙飞录》于文武群臣。壬午,免山东滨州、德州等处被灾税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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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五十七
是月,召南京吏部郎中邹守益为司经局洗马。
时霍韬长南吏部,以“皇太子幼,未能出阁,惟日闻正言,见正事,可为养正之助”,乃与若水上《圣功图》,自神尧茅茨土阶、文王为世子及上在西苑耕稼、蚕桑,凡为图十有三。奏人,上以为谤讪,几得罪。久之,以韬故得解。【考异】事见《明史·湛若水传》,月日据《实录》也。《实录》详载十三事,实蒙养之切要,诸书遗之,今据增。
闰月,已亥,辽东军复乱,总兵官马永讨平之。辽东自十四年军变,但禽首恶数人,而遗孽未尽,时有不逞心。至是,因岁饥,纠恶少四十余人,乘夜倡众为乱,城中人无应者。永率家丁三百余人捕之,千户张斌先登,被杀。众兵继进,斩首四十级,生禽二贼,无一人得脱者。
事闻,赐敕奖励,升永左都督。丙午,免浙江被灾税粮。
庚申,葬献皇后于显陵。
辛酉,罢礼部尚书黄绾,复议征安南。绾之奉使安南也,上方幸承天,趣赴行在受命。绾惮往,至徐州,以疾请缓期,奉旨诘责,宥之。绾数陈便宜,“请得节制两广、云贵重臣,又请遗给事、御史同事,仍择郎官二人备任使”,上悉从之。至是又为其父母请赠,且援建储恩例,请给诰命如其官。上怒,遂寝新命,令以侍郎闲住。
上既责绾,谓“征南之议发自夏言,众皆随之。今乃讪上听言计,共作慢词。此国应弃应讨,何无定议耶?”于是张瓒及廷臣惶惧,“请如前诏,仍命仇鸾、毛伯温南征。如登庸父子束心归命无异心,则待以不死”,从之。【考异】此据《实录》月日也。事见《明史·黄绾传》,参《安南传》书之。《传》言“绾至七月尚未行”,而《七卿表》言“伯温以四月回任,七月征安南”,证之《本纪》,是绾罢及命伯温皆在闰月.今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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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辛未,奉慈孝献皇后神主祔睿宗献皇帝庙。癸巳,免河南及陕西被灾税粮。
九月,乙未朔,日食三分,诏免救护。【考异】《明书》,“是月乙未朔,日有食之”,《本纪》不书,以免救护也。今据《实录》。
免畿内被灾税粮。
辛酉,以奉安成祖陵碑诣天寿山。
是日,车驾发京师。敕驸马都尉崔元、刑部尚书周期雍居守。
以河南灾甚,请遣大臣赍帑往振。上命推素有才识者,乃遣户部侍郎王杲往。杲上言:“河南已奏报死亡十万有余,其存者旦夕冀得升合,以延残喘。彼处仓库所贮钱谷,恐不足用,待其查勘往返,动淹累旬。救荒如救焚,未可稍缓,请先发内帑银十万两,会抚按官分行振济。”
下户部议。户科给事中郭鋆等亦以为言,诏“发临清仓粮价银五万两”。呆以“民饥甚,仅足资两月之用,来春青黄未接,势难坐视,必增银十五万两乃可”。户部议“发德州仓银五万二千七百余两,及河南布政司库解京银并开封府河道赃罚银八万两与之”,诏从之。【考异】《明史·本纪》,“九月辛酉,振河南饥”,据《实录》也。《实录》、“八月免河南税粮”,“九月遣王杲振之”。《三编》统系之闰七月,盖据巡抚之请也。今从《本纪》。
是秋,寇两犯宣府,军卒杨思忠等六人战死。又犯榆林、总兵官周尚文败之。
史科都给事中蒋廷宠,以考察劾尚书严嵩、张瓒等,上曰:“嵩、瓒,朕所简用也。”嵩等以被论自陈,嵩言“今日之臣,必使主孤立自劳,率皆观望祸福”。上以为然,命“尽心供职,不必辞避”。
冬,十月,乙丑朔,上躬祭长陵。丙寅,还京师。十一月,丙申,冬至,祀天于圜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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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五十七 己亥,免江西被灾税粮。
癸卯,免山西被灾税粮。
十二月,乙亥,免浙江被灾税粮。
是冬,大同五堡成。大同自五堡之役杀张文锦,寻又杀总兵李瑾,由是兵益骄,文武大吏不敢要束。廷议以为忧,移陕西总兵官梁震往镇大同。震畜健儿五百人,至则下令申约束,无不帖服。寇至,累破之。会毛伯温督师巡边,震议修五堡,不数月工成。
至是震卒。先以功赠太子太保,寻加赠太保,谥武壮。嘉靖间、西北推名将者,震为首,次及马永、周尚文。震死,健儿无所归,守臣请编之行伍,边将犹颇得其力云。
十九年
春,正月,甲午朔,上以疾不视朝。
壬寅,始受群臣朝贺,严嵩等请之也。是日,上拜于元极殿,礼毕,遂御朝。
丙午,翟銮行边还,诏以原职太子少保、礼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预机务。銮之行边也,文武大吏俱囊鞬郊迎,馈遗不赀。既事归装用以遗贵近,遂复入阁。
辛亥,济农寇大同,以五百骑伏大庙湾,而遣四十余骑分掠。参将张世忠等追之,伏发,杀指挥周岐等二十九人。【考异】《明史·本纪》,“是月辛亥”,《实录》系之五月之末,盖据兵部议功罪之月日也。原奏称“正月十八日寇入大同”云云,是月甲午朔,正正月十八日也。《实录》多据奏报月日,而原奏所载胜负月日之可据者,史家多因之,纪实也。周岐等二十九人,亦见《实录》中。
二月,辛未,振河南、湖广饥。时侍郎顾璘督理显陵工程,因言:“河南、湖广旱灾,会显陵兴工,饥民皆赴工就食。至是工竣,失所之民不振,将有啸聚之患,请量留二省无灾府县兑运正
1555 明通鉴卷五十七
粮济之。”户部议覆:“兑运正粮许量折每石七钱。”
湖广清军御史姚虞,因上《流民图》,极言“承天工所流民宜行拯恤”,诏璘“会同抚按官设法振济,毋使流亡失业”。
己卯,罢武科乡试。时兵部请开武科,上以累科未见得人,遂报罢。给事中王梦弼,“请以六年一试,著为令”,上责其妄议,夺俸二月。
三月,戊戌,诏修西苑仁寿官。
是月,济农寇延绥,总兵周尚文迂道会援,副总兵杨信称病不出,寇大掠而去。【考异】《明史稿》作“戊戌”,《实录》系之壬寅,似皆据奏报月日也。今系之三月下。
夏,四月,庚辰,上以人春雨泽愆期,躬祷官中,复行所司祈祷。
癸未,雨。于是,辅臣夏言、尚书严嵩等皆表贺。
五月,丙申,国子司业王同祖言:“世禄之家,鲜克由礼,失教故也。请敕两京公、侯、伯子弟,凡未仕者悉人成均,俟学有成,方请叙荫、不率者治之。”上是其言,寻命已任事者亦送监肄业.自是少年勋戚,颇以人学为荣。
是月,工部尚书蒋瑶以逾七十,令致仕,仍敕驰驿归。瑶既改北部,会大工频仍,岁募民充役,费二百余万,瑶以为言,请停不急者,又营建率役京军,多为豪家占匿,瑶清出之。上亦浸不悦,遂以老罢。
瑶既归,僻处陋巷,以清介称。卒年八十九,赠太子太保,谥恭靖。
瑶之罢也,同时南京兵部尚书湛若水,亦以年逾七十致仕。
若水与王守仁同讲学,后各立宗旨,守仁以致良知为宗,若水以随处体认天理为宗。守仁言“若水之学为求之于外”,若水亦谓“守仁格物之说,有不可信者四”。又曰:“阳明与吾言心不同。彼所谓心,指方寸而言;吾所谓心者,体万物而不遗者也,故以1556
纪五十七
吾之说为外。”一时学者遂分王、湛之学。卒,年九十五。
六月,丁卯,户部尚书梁材罢。时大工频兴,役外卫班军四万六千人。翊国公郭勋,籍其不至者、责输银雇役,廪食视班军。当李廷相在户部,尝量给之。材既代,坚持不予,勋遂劾材,上命补给。勋又以军不足,籍逃亡军布棉折饷银募工。材言“今京班军四万余已足用,不宜藉口耗国储”,上从其奏。勋益怒,劾材变乱旧章。
先是宫中醮坛须龙涎香,材不以时进,上衔之。至是,遂责材沽名误事,落职闲住。材归,寻卒。隆庆初,赠太子太保,谥端肃。
嘉靖中岁,大臣多阿上取宠,材独不挠,以是终不容。自材去,边储国用大窘。上乃叹曰:“材在,当不至此。”
庚午,增设镇守江淮总兵官。上即位之八年,江淮盗发。时夏言为兵科给事中,奏请专设镇守江淮总兵官,督兵剿捕。未几,贼平,兵部奏革,以其重任仍归操江武臣如故。凡浙江粮运,自苏州、常州裹河取道者,由镇江京口闸抵仪真,其闸河土疏易淤,府县必岁时浚治,然后粮运无阻。是年,京口闸淤阻,漕运咸拨民船,多为海寇所掠,甚至执戮官吏。南京兵科给事中杨雷以其事闻,下兵部,以设官本末查覆,因请“设总兵官,命以旗牌敕符俾驻扎镇江,提督沿江上下兵防,西自九江、安庆,东及淮、扬、苏、常诸郡。凡备倭守备卫所及有司巡捕官,悉受节制”。从之。
已而金山,仪真守备官各加以将领之号,分领江南、江北地方,凡卫所掌印巡捕诸官,悉令服属。
辛巳,卫拉特即瓦刺,见前。部长款塞。初,卫拉特既衰,其酋仍称太师,遣使朝贡。土尔番之据哈密也,故都御史许进以金帛啖卫拉特,令以兵击走之。正德十三年,土尔番复犯肃州,副使陈九畴复遗卫拉特彩币,使乘虚袭土尔番三城,杀掠以万计,
1557 明通鉴卷五十七
土尔番畏逼,与之和。其后,复以议婚相仇隙,土尔番益强,卫拉特数困败,又所部辄自残,多归中国。
于是,卫拉特部长卜六王者,以西番侵掠不支,亦求内附。下兵部议。已,甘肃巡抚丁汝夔疑其诈与土尔番交恶,为合势内侵之计。兵部并上其事,诏遣之出关。后遂不知所终。
是月,改南京工部尚书李如圭为户部尚书,以户部侍郎张润为工部尚书。先是蒋瑶在工部,以“节年营建,兵部拨军,户部支粮,工部止于办料。迩年以军数不足,议令工部雇夫津助,计内外工程共用银六百三十四万七千余两。中间办料约四百二十余万,其余尽系雇夫车价之数。请将各衙门工程悉暂停止”。上不许,令工部会户、兵二部详议以闻。
润既代瑶,乃复上四事:“一议工部节慎库见贮止六万余两,而所欠夫匠、物料尚二十七万,无从措办,拟借户部每年扣省通惠河脚价及崇文门税、皇庄草场子粒等项银两。一议户,兵二部见食粮官军宜赴工者,计各营锦衣卫等处共六万余名,查拟分拨,可省雇役之费。一议暂停西苑仁寿宫及鼓楼等,俟前工告完,以次举行。一议四郊所费银两不过四十六万,慈宁宫不过四十八万。乃今慈宁宫已用银七十一万有奇,一号等殿已用银七十六万有奇,费渐侈矣,而工犹未完,乞敕内外撙节。”
疏入,惟西苑及殿工宜并力速成,余暂停止。
秋,七月,癸卯,济农寇万全卫,总兵官白爵与战于宣平,败之,追至北庄又大败之。
壬子,寇涉桑干河,官军半渡急击,三败之,斩百余级。捷闻,兵部以为宣府数十年未有之功,诏进爵都督同知。【考异】《明史·本纪》,寇万全在是月癸卯.《实录》系之八月,据奏捷月日也。原奏称“七月十四日”,是月庚寅朔,癸卯正十四日也。又云,“二十三日败敌于桑干河”,正壬子也,今据书之。
戊午,振江西水灾。时南昌府及新建等县俱水,户部议,“以1558
纪五十七
新建等县兑运正米内量改折色十一万石,并留派剩南粮四万石振之”。
八月,壬戌,礼科给事中曾钧言:“用人之术,莫先于端士习。士习之敝,则廉污之介弗严也,静躁之分不明也。今之下僚,多以挟费得显擢,一有员缺,则自炫求进,交争而不惭。至于大臣之自处,尤有可议者。古者大臣虑周四方,今则守局循常矣;古者大臣恭俭率物,今则穷奢竞靡矣;古者大臣被论,惶恐待罪,今则强辨伤体矣;古者大臣同寅协恭,今则交恶相倾矣。故夫忠佞之辨,在陛下加之意而已。”疏人,上以钩所论深中时弊,嘉纳之。
甲戌,寇犯平凉,流劫岢岚、石州等处.
丁丑,杖太仆卿杨最死。上好神仙术,给事中顾存仁、高金、王纳言皆以直谏得罪。会有方士段朝用者,以所炼白金器百余,因郭勋以进,云“以盛饮食物,供裔醮,即神仙可致也”。上立召与语,大悦。朝用因言上,“深居无与外人接,则黄金可成,不死药可得”,上益悦,谕廷臣,“令太子监国,朕少假一二年,亲政如初”,举朝愕不敢言。最抗疏谏曰:“陛下春秋方壮,乃圣谕及此,不过得一方士,欲服食求神仙耳,神仙乃山栖澡练者所为,岂有高居皇屋,衮衣玉食,而能白日翀举者!臣虽至愚,不敢奉诏。”上大怒,立下诏狱,重杖之,杖未毕而死。寻监国议亦罢。【考异】杨最事见《明史》本传。《通纪》、《明书》或系之去年八月,或系之六年十月,惟《明史·本纪》书杖杨最于是年八月丁丑,而《实录》不具,疑漏脱,否则史臣讳书之也。然证之《实录》,“是年七月,赐段朝用紫府宣忠高士名号、并加郭勋禄米岁百石。”又“八月丁丑,指挥同知刘永昌言:伏闻皇上欲命东宫监国,暂摄圣躬,此盛德事,而诸大臣乃固争之如此,则当幸承天时监国亦非也。'上以'监国重事,朝廷自有处分,非永昌所宜言',下镇抚司拷问”云云。据此,则《明史》系之八月丁丑,盖同时事也,不知《实录》何以遗之,今据《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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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以秉一真人陶典真子世同为太常寺丞,婿吴濬孙、陶良辅俱食博士俸。
典真后更名仲文,初受符水诀子罗田万五山,复与邵元节善,随秩满黄梅县吏至京师,遂寓元节邸舍。元节年老,因荐仲文于上,以符水噀剑绝宫中妖,庄敬太子患痘,祷之而愈,益见宠异。去年南巡,元节病,以仲文代。次卫辉,有旋风绕驾,上问何祥,对曰:“主火。”已而果验,上益异之,授秉一真人。至是,上欲命太子监国,专事静摄,杨最杖死、廷臣震慑,大臣争谄媚取容,而神仙祷祀日亟矣。
是月,江西浮梁景德镇民以陶为业,聚佣至万余人。会大水食绝,遂肆虏掠,村镇为墟。守臣以闻,诏巡抚、都御史王玮抚戢,因请“增设府佐一人,驻镇督理”,从之。
九月,己酉,召仇鸾还。鸾奉使南征,至粤,陵轹镇守。令总兵安远侯柳珣以戎服见,珣不听,遂互讦于朝。上以鸾轻傲,命珣代佩征夷副将军印,会同毛伯温议处安南事。
是月,以南京户部尚书钱如京为刑部尚书,以周期雍致仕,代之也。先是郭勋以风霾,“请如先年策免大臣故事,各令自陈,仍听科、道拾遗”。于是,阁部诸臣皆引咎乞罢。温旨谕留,独期雍准致仕。勋构之也。
济农寇固原,总督刘天和令总兵官周尚文与战于黑水苑,大败之,斩济农子锡沙王。旧作小十王,寇遁,延绥总兵任杰追击于铁柱泉,又败之。是役也,三镇斩获至四百四十余级。捷闻,
上大嘉之,进天和太子太保。尚文以下皆升赏有差。【考异】黑水
之战,《实录》系之是年冬月,据奏捷论功之月日也。原奏称“寇以八月二十.一日入境,九月十二日始去”。故《明史·本纪》、《明史稿》皆系之是月,无日,今从之。
冬,十月,甲子,顾鼎臣卒。
是月霍韬卒。韬与夏言攻讦不胜,最后见郭勋与言有隙,乃1560
纪五十七
阴庇勋,与共崎齕言。上虽置不问,然亦颇厌之。及卒,赐祭葬如例。
韬举进士,出毛澄门下,既以议礼不合,遂请削门生籍。初诋司马光,后议薛瑄从祀,至追论光不可祀孔庙,其不顾公论如此。
十一月,壬寅,冬至,祀天于圜丘,郭勋摄行。是日,太白昼见。
丙午,以巡抚宁夏、副都御史杨守礼总督陕西三边军务。时以边寇甫退,恐其积忿报复,命推久任边方谙练戎务者,廷臣咸荐守礼,遂任之。
壬子,上以久疾有瘳,嘉陶仲文祈祷有功,进少保、礼部尚书。
丙辰,慈庆宫成。
是月,晋辅臣夏言少师,翟銮及尚书张瓒皆少保,以边功叙录也。
十二月,戊辰,以冬深无雪,命有司祈祷。
乙亥,以沙河行宫成,免顺天八府明年税粮三之一。二十年
春,正月,戊子朔,上以疾不御殿,百官于奉天门外,朝觐官、外藩使于午门外行礼。
是日,雪。
丙申,上以阳九日拜天于元极殿。尚书严嵩等请拜毕御殿受群臣朝贺,从之。
壬寅,免南畿被灾州县税粮。
丙午,海西部长卜尔噶旧作卜尔孩,与额布讷先后窜西海者,见前卷.遣人献金牌、马匹款塞。兵部尚书张瓒等言:“卜尔噶据海西二十余年,为甘肃腹心之患。若果输诚,则河西可转危为安。
1561 明通鉴卷五十七
第其诚伪不可知,宜敕总督杨守礼勘议以闻。”从之。
二月,乙丑,显陵成,给复承天三年。
丙寅,下监察御史杨爵锦衣卫狱。爵,富平人。
时上经年不视朝,日事斋醮,工作烦兴。严嵩等务为谄谀。爵拊膺太息,乃上疏,曰:“今天下大势,如人衰病已极,腹心百骸莫不受患,即欲拯之,无措手地方。且奔竞成俗,赇赂公行,遇灾变而不忧,非祥瑞而称贺。谗谄面谀,流为欺罔,士风人心,颓坏极矣。诤臣拂士日益远,而快情恣意之事,无敢齟龉于其间,此天下大忧也。
去年,自夏人秋,恒旸不雨,畿辅千里已无秋禾。既而一冬无雪,元日微雪即止,民失所望,忧早之心,远近相同。此正撤乐减膳忧惧不宁之时,面辅臣夏言等方以为符瑞而称颂之,欺天欺人,不已甚乎?翊国公郭勋,中外皆知为大奸大蠹,陛下宠之,使稔恶肆毒,群狡趋附,善类退处。此任用匪人,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乱者一也。
臣巡视南城,一月中冻馁死八十人,五城共计,未知有几?孰非陛下赤子,欲延须臾之生而不能!而土木之功,十年未止,工部属官增设至数十员,又遣官远修雷坛。以一方士之故,朘民膏血而不知恤,是岂不可以已乎?况今频年灾诊,上下交空,尚可劳民糜费,结怨天下哉!此兴作不已,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乱者二也。
陛下即位之初,励精有为,尝以《敬一箴》颁示天下矣。乃数年以来,朝御希简,经筵旷废。大小臣庶,朝参辞谢,未得一睹圣容。敷陈复逆,未得一聆天语。恐人心日益怠偷,中外日益涣散,非隆古君臣都俞吁咈,协恭图治之气象也。此朝讲不亲,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乱者三也。
左道惑众,圣王必诛。今异言异服,列于朝苑,金紫赤绂,赏及方外。夫保傅之职,坐而论道,今举而畀之奇邪之徒,流品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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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乱莫以加矣。陛下诚与公卿贤士日论治道,则心正身修,天地鬼神莫不祐享,安用此妖诞邪妄之术列诸清禁,为圣躬累也。臣闻上之所好,下必有甚。近者妖盗繁兴,诛之不息,风声所及,人起异议,贻四方之笑,取百世之讥,非细故也。此信用方术,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乱者四也。
陛下临御之初,延访忠谋,虚怀纳谏。一时臣工言过激切,多有获罪。自此以来,臣下震于天威,怀危虑祸,未闻复有犯颜直谏,以为沃心助者。往岁,太仆卿杨最出言而身殒,近日,赞善罗洪先等皆以言罢斥。国体治道,所损甚多,臣为最等惜也。古今有国家者,未有不以任德而兴,拒谏而亡。忠荩杜口,则谗谀交进、安危休戚,无由得闻。此阻抑言路,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乱者五也。
望陛下念祖宗创业之艰难,思今日守成为不易,览臣所奏,赐之施行,宗社幸甚!”
上震怒,立下诏狱搒掠,血肉狼藉,关以五木,死一夕复苏。所司请送法司问罪,上不许,命严锢之。狱卒以圣怒不测,屏其家人,不许纳饮食,屡滨于死,处之泰然。
庚午,下方士段朝用于狱。初,朝用以术进,复因陶仲文进银万两,授紫府宣忠高士,并请岁进数万金以资国用,上益悦之.已而其术不验,会朝用有徒王子岩者,发其诸诬秽隐恶事,仲文惧为所累,上章自理。诏下朝用镇抚司拷讯,而置仲文不问。
三月,乙巳,赐沈坤等进士及第、出身有差。
壬子,以久旱,亲祷雨于西苑,仍诏顺天府祈祷。
是月,张润以忧去。先是甘为霖以工部尚书督工,至是令回部管事,仍督大工。
是春,济农寇甘肃之兰州,参将郑东以二百余骑驰援.力战被创,还营,卒。寻又寇镇朔堡,宁夏总兵李义等迎敌,斩首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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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级。捷闻,赐敕奖励。
逾二年,按臣核东死事状,请赐赠恤。【考异】《明史稿》系寇甘肃于二月、寇镇朔于三月乙巳。证之《明史·鞑靼传》及《实录》所载,俱云“是春”,无月日,今并系之是春下。
夏,四月,已未,安南莫登庸纳款请降,许之。
先是兵部尚书毛伯温奉命讨安南,至广西,征集两广、福建、湖广狼、土官兵,并檄云南守臣及诸司俱集议。分正兵为三哨,分奇兵为二哨,乌雷山等处兵为海哨,又将云南别集之兵分三哨。与黔国公沐朝辅、安远侯柳珣、提督军务侍郎张经、巡抚都御史汪文盛等部署已定,乃驰檄安南臣民,谕以朝廷兴灭继绝之意,“讨罪止于莫登庸父子,有能举郡县来降者,即以其郡县授之。擒斩莫登庸父子来降者,赏二万金,官显秩”。申告再三。又谕登庸父子:“果能束身归罪,尽籍其土地人民纳款听命,亦待以不死。”
伯温等驻师近边,登庸闻之俱,遣使诣军门乞降,词颇卑切,伯温等承制许之。时登庸子方瀛已死,乃留孙福海守国,登庸与侄文明并酋首阮如桂等四十余人人镇南关,各尺组系颈,徒跣匍匐,稽首上降表。复诣军门,尽籍国中土地军民职官,悉听处分。于是,伯温等宣谕朝廷威德,暂令归国俟命。
伯温乃与诸守臣会疏言:“安南畏威,束身归罪。其黎宁自称黎氏之后,谱系不详,无以为据。乞宥纳登庸,削故爵,量授新秩。”疏闻,上大喜。诏“改安南国为安南都统使司,授登庸都统使,秩从二品,银印,旧所僭拟制度悉除去。改其十三道为十三宣抚司,各设宣抚同知、副使、佥事,听都统黜陟,仍三岁一贡以为常。并令核黎宁真伪,如果黎氏后,划所据四府,俾奉其祀事,否则已之”。伯温受命岁余,不发一矢而安南定。是役也,功成于伯温,而伐谋制胜,则巡抚云南汪文盛功为多。方文盛至滇,即檄安南所部来归,谕以威福。其登庸部众降者,文盛分地1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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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皆当交、广水陆之冲。安南惧逼,请降。伯温至南宁受之,卒如文盛议。及是论功,伯温及两广镇巡官皆进秩,而文盛止赉银币.
辛酉,九庙灾。是日薄暮,雨雹,风霾大作。入夜,火从仁宗庙起,延烧成祖庙及太庙,群庙,一时俱烬,惟睿宗庙独存。其成祖、仁宗二庙,帝后神主皆毁焉。
上亲祭告南北郊、宗庙,青服,御西角门视事。丙子,颁诏天下,行宽恤之政,敕群臣修省.
壬午,杖户部主事周天佐,下狱死。
天佐,晋江人。以杨爵下狱,欲论救之。至是,因庙灾,诏百官言时政得失、乃上疏曰:“陛下求言之诏,示人以言耳。国家置言官,以言为职,今爵系狱数月,而圣怒弥甚,一则曰小人,二则曰罪人。夫以尽言直谏为小人,则为缄默逢迎之君子不难也;以秉直纳忠为罪人,又孰不能为容说将顺之功臣哉!爵身非木石,命且不测,万一溘先朝露,使诤士饮恨,直士寒心,损圣德不细。”上览奏大怒,杖之六十,下诏狱。天佐与爵无生平交,入狱时,爵第隔扉相问讯而已。天佐体素弱;不胜楚。狱吏绝其饮食三日,即死。尸出狱,有大兴民祭而哭之恸者。或问之,民曰:“吾伤其忠之至,而死之酷也。”
天佐既死,复有文登浦宏者,时巡按陕西,驰疏谏曰:“天下治乱,在言路通塞,言路通,则忠谏进而化理成;言路塞,则奸谀恣而治道隳。爵以言事下狱,幽囚已久。臣行部富平,皆言爵诚信孚乡里,孝友式风俗。且爵本以论郭勋获罪,今勋奸大露,则爵言未为妄也。乞赐矜释。”上大怒,趣缇骑逮之。秦民远近奔送,舍车下者万入,皆号哭曰:“愿还我使君!”铵赴征,业已病,下诏狱,搒掠备至。除日,复杖之百,锢以铁柙。爵迎哭之,钛息已绝。徐张目曰:“此吾职也,子无然。”系七日而卒。
隆庆初,赠天佐光禄卿,钛少卿。【考异】周天佐、浦宏事,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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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明史》本传,《三编》据书于《质实》中。证之本传,天佐谏在四月九
庙灾后,《明史稿》系之是月壬午,是也。鋐事,据《传》同在是年,而《本纪》及《实录》皆不载。惟《传》中有“除日复杖”之语,且正郭勋获罪之后,是与天佐下狱死皆是年事也。今牵连并记于天佐下狱之下。
五月,丁亥,以兵部侍郎王以旂总理河漕。是时,黄河南徙,决野鸡冈。由涡河经亳州入淮,旧决口俱塞,徐、吕二洪亦竭,漕舟胶。总河郭持平久治不效,降俸戴罪,乃命以旂往治之。
以旂至,上言:“国初,漕河惟通诸泉及汶泗,黄河势猛水浊,迁徙不常,故徐有贞、白昂、刘大夏力排之,不资以济运也。今幸黄河南徙,诸闸如旧,宜浚山东诸泉入野鸡冈新开河道,以济徐、吕,而筑长堤沛县以南,聚水如闸河制,务利漕运而已。”诏以旂便宜行之。
戊子,以修建九庙,遣工部侍郎潘鉴、左副都御史戴金等采木于湖广,四川。
壬辰,三卫入犯开原,参将孙继祖率兵御之,斩首二十三级,指挥金潮死之。【考异】《明史稿》,“五月壬辰,寇犯开原。”证之《实录》,盖三卫求增入贡人数不许,遂肆劫掠。原奏称“五月七日”,即壬辰也。金潮之死,亦见《实录》,今据之。
甲寅,振辽东饥.
六月,庚申,以顺天府所属州县灾伤,诏免税粮,仍发太仓银二万两、通仓米二万石及各州县预备仓银谷相兼振之,复出太仓米一万石,减价平粜。又以永平大饥,发太仓库银六千两、通仓米六千石振之。
戊辰,三卫复犯太康堡,参将赵国忠败之,斩首一百二级。壬申,振山西饥,并蠲免本年夏税。
秋,七月,丁酉,谙达即俺答,见前卷。及其属阿布噶旧作阿不孩。遣其使石天爵款大同阳和塞求贡。天爵,本中国人,被掠1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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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寇中为间谍。至是声言,许贡当趣令一人归报,彼即约束其下,不敢犯边。否则,徙帐北鄙,率精骑南下。
巡抚都御史史道以闻。兵部议,以“北部自弘治后不入贡且四十年,岁入边侵暴,果其诚心归款,未必非中国利。惟寇情多诈,或示和以缓我师,或乘间以扰我境,其却之便”。从之,仍敕严加防御。以尚书樊继祖督理宣大军务,并悬赏格购谙达、阿布噶首,以振国威。
是月,以山东灾伤,复留临、德二仓小麦各二万石及动支仓库钱粮相兼振之,又免山东及河南、陕西被灾税粮。
左都御史王廷相罢。初,廷相居宪职,请以六条考察差还御史,上允行之。及九庙灾,诏廷臣修省。因责廷相曰:“卿总先有年,自定六条后,不闻考黜一人,宜痛加修省。”廷相皇恐谢。
武定侯郭勋横甚,廷相督团营,与勋共事,逡巡其间,不能有所振饬。会奉敕清军役,令勋与廷相核实奏闻,敕书既具,勋久不领。于是,给事中章允贤劾勋肆慢,并劾廷相稽留四十余日不覆,为畏勋权势而慢朝廷。上以责勋,勋奏辨,有“何必更劳赐敕”之语,上大怒,言官复交章劾勋。上以廷相扶同抗违,遂褫职,黜为民。勋亦自此得罪。【考异】廷相之罢,诸书俱系之九月郭勋下狱之后,《明史》廷相本传亦同,惟《七卿表》书廷相罢为民在七月。证之《实录》,亦书于九月郭勋下狱中,然其所载勋事本末,皆系以“先是”二字。如清军役在是年之春,章允贤劾稽敕事在四月庙灾应诏陈言疏中.据此,则廷相之罢,《表》以为七月者,似得其实。而毛伯温时在安南,以八月召回管院事,则廷相之罢在前尤可证也。今据《七卿表》,与郭勋下狱分书之.
八月,辛酉,昭圣皇太后张氏崩。
甲子,巡抚大同史道言:“谙达、阿布噶以求贡不允,将人犯山西。”诏保定副总兵周彻率所部守紫荆、倒马等关,复发京营兵三千,命参将任风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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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甫下,山西巡抚陈讲奏:“北寇分道入犯,谙达、阿布噶下石领关,趋太原,济农由平虏冲入,掠平定、寿阳诸处。”
时寇众骤至宁武关石湖岭,山西副总兵丁璋,遇敌死之。游击周宇御于太原之塌地沟,鏖战移日,斩获颇多,以援兵不至,死之。事闻,命总兵官赵卿率京营二千往援。寻起原任都御史翟鹏督理畿辅、河南、山东军务,兼理粮饷。【考异】《明史·本纪》,“是月,谙达等分道人寇”,不书日。证之《实录》,是月甲子,巡抚史道奏,“寇将犯山西”,此亦据奏报月日耳。是月警报迭至,原奏称“八月十七日,寇人宁武关”,是月甲寅朔,十七日则庚午也,《明史稿》系寇犯宁武于甲子者亦非。今但据《实录》所书,牵连并记,统系之甲子下,又参之《明史·鞑靼传》书之。
丁丑,上大行皇太后尊谥日孝康敬皇后。
庚辰,夏言罢。言与郭勋交恶日甚,九庙灾,言以疾在告,自陈乞罢,不允。昭圣皇太后崩,诏问太子服制,言报疏有讹字,上切责言,言谢罪,且乞还家治疾,上以“方庙灾修省之初,昭圣大丧之际,不念主忧,敢于求逸”,因令致仕去。
是月,召毛伯温还掌院事。
九月,乙未,郭勋有罪下狱。先是四月庙灾,给事中戚贤劾“勋擅作威福,网利虐民”,勋遂引疾在告。京山侯崔元新有宠,直内苑,忌勋。会夏言亦在告,上从容问元曰:“言、勋皆朕股肱,相妒何也?”元不对。上问:“言归何时?”曰:“俟圣诞后乃敢请。”又问:“勋何疾?”曰:“勋无疾,言归即出耳。”上颔之。言官窥上眷言面恶勋,因共劾勋。
会敕书之狱,上恶勋无入臣礼,于是,给事中高时因尽发勋贪纵不法十数事。上大怒,遂下勋锦衣卫狱,然犹念勋曾赞大礼,谕镇抚司勿加刑讯。奏上,当勋罪斩,上以奏当不明,令法司复勘。会给事中刘天直复劾勋未尽奸恶,并数其紊乱朝政凡十二事。于是,法司更当勋不轨罪论斩,没入妻孥田宅,奏上,留1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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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不下。上意在宽勋,屡示廷臣指,而诸臣恶勋甚,谬为不喻指者,勋坐是逾年,死狱中。
癸卯,免浙江台州府被灾税粮,仍敕巡按御史设法振之。
辛亥,寇犯山西,入石州。先是山西直隶巡按御史所报,皆言“寇从容出关,所调延绥、大同兵并未见敌”,于是,给事中龙遂、御史傅镇请遣官勘实报闻。寇遂于是月七日,复自平虏卫入山西,犯朔州。至是复犯石州,饱掠而去。
是月,以南京户部尚书刘天和为兵部尚书。时樊继祖督师宣大,以天和代之,并提督团营。以刑部侍郎吴山为本部尚书,以钱如京致仕,代之也。
冬,十月,癸丑,以山西连被寇患,诏复徭役二年,仍发帑银六万两,遣户部侍郎张汉往振之。
丁卯,复召夏言人阁。先是言将出都,诣西苑斋宫叩首谢。上闻而怜之,特赐酒馔,俾还私第治疾,俟后命。会郭勋下狱,复有是命,且令疾愈入直。然言虽在告,阁事多取裁决,勋之狱,皆其指授也。
是月,以寇出边,山西解严,召翟鹏、赵卿还。
吏部尚书许瓒以四月九庙灾,自陈免。居半岁,上难其代,至是,复起赞任之。
十一月,辛卯,葬孝康皇后于泰陵。丙申,免四川被灾税粮。
乙巳,太白昼见。
丁未,冬至,祀天于圜丘。
十二月,甲戌,诏发通州仓米十万石于宣府,十五万石于大同,并敕户部遣官督解。是时,两镇旱荒,米价翔踊,从抚臣之请也。
是月,礼科给事中章允贤,劾奏“总督蓟州、兵部侍郎胡守中,当郭勋势盛之时,甘心比附,同恶相济。及勋之败,复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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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图反噬。今勋当会审之际,他无一言,惟言“守中负我',此其为党明甚”。因条列守中在蓟州诸不法状。上方恶勋,得旨,“守中监候处决”。


纪五十六 世宗嘉靖十二年癸已至十五年丙申纪五十八 世宗嘉靖二十一年壬寅至二十五年丙午

纪五十七 世宗嘉靖十六年丁酉至二十年辛丑|明通鉴纪|明通鉴 - (清)夏燮著,李一平、李珽、李秉乾等校点|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