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九 太祖洪武十九年丙寅至二十二年己巳
明通鉴卷九
纪九起柔兆摄提格,尽屠维大荒落,凡四年。
太祖高皇帝 洪武十九年
春,正月,辛酉,振大名及江浦水灾。甲子,大祀南郊。
是月,汤和等征蛮师还。
上与侍臣论治道,曰:“治民犹治水,治水者顺其性,治民者顺其情。所谓顺其情者,使之以时,用之以道而已。若但抑之以威,迫之以力,强其所不欲而求其服从,是犹激水过颡,非其性也。”
二月,丙申,耕耤田。
癸丑,河南水灾,诏振之。
是月,云南臻洞、西浦等蛮叛,诏颍国公傅友德帅师讨之。时方置平越卫,改为军民指挥使,隶四川,值卫民麻哈、苗杨盂等作乱,诏友德移师讨平之。
上坐东阁与侍臣论仁智,上曰:“圣人笃于仁,贤者不舞智。若姑息之仁,不为爱物;奸欺之智,足以祸身。”又与侍臣论俭,上曰:“不可俭者祭祀,然祭不可渎;不可俭者赏赉,然赏不可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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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九
遣使敕劳苏州府常熟知县成蒐奇。时府吏诣县,径由中道入公堂,黄奇怒其越礼,执之。事闻,上喜其能,命以酒劳之。
三月,壬午,蠲吴江被水田租。
是月,上谕户部曰:“国家赋税,已有定制,撙节用度,自有余饶。轻徭抑末,使得尽力农桑,自然家给人足,毋事聚敛伤国体!”【考异】据《宪章录》,坐东阁论仁智在二月,论治民在三月。证之《洪武宝训》,一二月已丑,一三月戊午,今分系之二月、三月,不书日。
夏,四月,丁亥,遣御史蔡新、给事中宫俊视河南灾民,振恤不及者补给之。
甲辰,诏赎河南饥民所鬻子女。
是月,擢慈溪知县秦仲彰为宁波知府,降知府李仲文为慈溪县丞。时仲文遗吏马仁生行县违法,仲彰械仁生至阙下。上嘉之,故升仲彰而降仲文。【考异】据《宪章录》及《典汇》,皆在是月,今从之。
五月,戊辰,福建妖僧彭玉琳伏诛。
玉琳自号弥勒佛祖师,作白莲会。新淦县民杨文等惑其教,谋作乱。玉琳自称晋王,建元天定,伪置宫属。知县某率民兵捕获之,械送京师。【考异】事见《明鉴》。《史稿》系之戊辰,今据书之.
是月,常州知府范好古劾:“行人王良至郡,奉职不谨,黩货无厌。”上嘉好古“能守邦宪以遵朝廷,发奸贪以安黎庶”,谕礼部遣人赍礼劳之,仍令械良送京师。
丽水县民有卖卜者,尝干谒富室,不应,乃诣阙告大姓陈公望等五十七人聚众谋乱,诏锦衣卫千户周原往捕之。
知县倪孟贤闻原将至,密召父老询之,皆日无有。孟贤又微服往察,见其男女耕织如故,归,语僚属曰:“朝廷命孟贤令是邑,惟欲抚辑斯民,安于田土。今无故使良善者受恶逆之名,岂朝廷命孟贤意邪?”即具疏闻,复令耆老四十人诣阙诉其诬。上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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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司论妄告者,赐耆老酒食及道里费,遣还。孟贤,南昌人。【考异】械送王良及丽水卖卜事年月,皆见《宪章录》及《典汇》,又证之《江西通志》、同,今据之。
六月,辛丑,云南地震。
甲辰,诏:“有司存问高年贫民,年八十以上,月给米五斗,酒三斗,肉五斤;九十以上,岁加帛一匹,絮一斤。有田产者罢给米。应天凤阳富民,年八十以上,赐爵社士,九十以上乡士。天下富民,八十以上里士,九十以上社士,皆与县官钧礼,复其家。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岁给米六石。士卒战伤,除其籍,赐复三年。将校阵亡,其子世袭,加一秩。岩穴之士,以礼聘遣。”
丁未,振青州及郑州饥。
秋、七月,癸未,诏举经明行修、练达时务之士,年七十以上者,郡县礼送京师。
时礼部郎中郑居贞言:“人六十精力衰耗,不能胜事,请六十以上者不征。”上曰:“正谓比来有司不体联意,士有耆年,便置不问.岂知老成古人所重!文王用吕尚而兴,穆公不用蹇叔而败,伏生虽老、犹足传经,岂可概以老而弃之也?”乃诏:“定六十以上者,置翰林备顾问,六十以下,则于六部及布、按二司用之。”是月,苏州知府王观治奸吏至死,上遣使赍救劳之。
八月,乙酉,上与侍臣论宋太宗改封桩库为内藏库,上曰:“人君以四海为家,何有公私之别?太宗宋之贤君,亦复如是。它如汉灵帝西苑,唐德宗琼林大盈库,不必深责。宋自乾德、开宝以来,有司计度支所缺者,必籍其数,贷于内藏,课赋有余则偿之,是犹为商贾者自与其家较量出入。内藏既盈,乃以牙签别其名物,参验帐籍,晚年出签示真宗曰:“善保此足矣。'贻谋如此,何足为训?书曰:“慎厥终,惟其始。'太宗首开财利之端,及其后世,困于兵革,三司财用耗竭,内藏积而不发,间有发缗钱几十万佐军需者,便以为能行其所难,由太宗不能善始故也。”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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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论汉高帝听张良之言趣销六国印事,上曰:“高祖闻一善言,转圜甚速如此,安得不兴!后之为君者,少有及之。”侍臣曰:“汉高以后,若唐太宗亦能从善,故其为治亦有可称。”上曰:“凡人有善不可自矜,自矜则善日削;有不善不可自恕,自恕则恶日滋。太宗常有自矜自恕之心,此则不如汉高也。”
甲辰,命皇太子修泗州、盱眙祖陵。又诏礼部制帝、后冠冕,命太子诣陵寝行葬衣冠祭告礼。
九月,庚申,西平侯沐英奏言:“滇南地广,宜置屯田,令军上开耕以备边储。”诏英以便宜行之。
冬,十月,诏:“官军已亡,子女幼或父母老者,皆给全俸。著为令。”
是月,胡惟庸之党林贤通倭事始发,命族诛之。【考异】事见《明史·胡惟庸传》。
十一月,辛酉,日本入贡,却之。已卯,云南地震有声。
十二月,癸未朔、日有食之。
是月,命宋国公冯胜分兵防边,发北平、山东、山西、河南民运粮于大宁,将征纳克楚也。
是冬,诏:“王府庆贺,在外文武官不得越赴。”是岁,始建议防倭。
先是上以倭数寇沿海郡县,又通胡惟庸事发,乃决计绝之,而专意整饬海防。
时信国公汤和方征蛮归,上春秋浸高,天下无事,魏国、曹国皆前卒,意不欲诸将久典兵,未有以发也。会和以休沐之暇,从容为上言:“犬马齿长,愿得归故乡营骸骨之墟。”上大悦,立赐钞治第中都,并为诸公侯治第。既而倭寇上海,上患之,顾谓和曰:“卿年老,强为朕一行。”和请与方鸣谦俱。鸣谦,国珍从子也、习海事,尝访以御倭策,鸣谦曰:“倭海上来,则海上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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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请量地远近置卫所,陆聚步兵,水具战舰,则倭不得人,入亦不得傅岸。近海之民,四丁籍一,以为军,戍守之,可无烦客兵也。”上以为然,诏鸣谦从和行。【考异】据《明史》本传,在征蛮班师之后,方氏《东瓯碑》同,则是年之冬也。他书有系之明年正月者,盖据其陛辞至浙,牵连并记耳,今系之是年之末。
日十
春,正月,癸丑,【考异】《纪事本末》及《宪意录》,征纳克楚在正月壬子,盖是月之朔也。《明史·本纪》书“癸丑”,今从之。上以元故将纳克楚拥众数十万屯金山,数为边患,命冯胜为征虏大将军,傅友德、蓝玉为左右副将军,帅二十万众征之。谕胜等曰:“纳克楚诡诈,未易得其虚实,尔等且驻师通州,先遣入觇其出没。彼若在庆州,宜以轻骑掩其不备。既克庆州、则以全师捣金山,出其不意,必成禽矣。”
已,复遣前所获元将鼐喇固旧作乃刺吾北还,以书谕纳克楚使降。寻以南雄侯赵庸,定远侯王弼为左参将,东川侯胡海、武定侯郭英为右参将,并命郑国公常茂、曹国公李景隆、申国公邓镇皆从行。茂,遇春子。景隆,文忠子也。
初,上设锦衣卫,有罪官民,多不尽由三法司,其重者辄令收系卫中。于是有非法凌虐者,上闻之,怒,命取锦衣卫刑具悉焚之,以系囚仍付刑部审理。
甲子,大祀南郊。
礼成,天气清明,侍臣进曰:“此陛下敬天之诚所致.”上曰:“敬天以实不以文,欲求事天,必先恤民,恤民者,事天之实也。即如国家命人任守令之事,若不能福民,则是弃君之命,不敬孰大焉!”又曰:“为人君者,父天,母地,子民、皆职分所当尽。故祀天地非祈福于己,实为天下苍生也。”
二月,壬午朔,五星俱见。328
纪九 御午门,大阅。
甲申,冯胜等兵至通州。遣逻骑出松亭关,侦知敌骑有屯庆州者,右副将军蓝玉乘大雪帅轻骑袭破之,斩其平章郭勒,旧作果来。禽其子布喇奇,旧作不兰奚。获人马而还。
乙未,上亲耕耤田。
是月,汤和至浙,请子浙之东、西置卫所防倭,上令悉以便宜行之,和乃度浙东、西并海设卫所城五十有九,选丁壮三万五千人筑之.
初,上命儒臣书《洪范》,揭于御座之右,朝夕省览,因自为《注》。至是成,谓学士刘三吾曰:“朕观《洪范》一篇,帝王为治之道,所以叙彝伦,立皇极,保万民,叙四时,成百谷,原子天道而验于人事。箕子为武王陈之,武王犹自谦曰:五帝之道,我未能焉。'朕每为惕然。”因命三吾为之《序》。
三月,辛亥,冯胜等师出松亭关,筑大宁,宽河、会州、富峪四城,驻兵大宁。【考异】《纪事本末》作“辛未”,今从《明史·本纪》.
夏,四月,戊子,命江夏侯周德兴至福建,练兵筑城以防倭寇。
上既命汤和至浙,乃谓德兴曰:“卿虽老,亦当强为朕行。”于是德兴度福建福、兴、漳、泉四郡要害之地,筑海上十六城,籍民为兵,又增置巡检司四十有五,分隶诸卫。
庚寅,蠲山东、北平、河南、山西运饷大宁者今年夏税。
是月,北平布政司请以菽折盐粮而每斗加五升,上不许。谓户部曰:“以菽代谷者,谓其轻可以便民。然菽亦谷也,而又加之,益损民矣。夫权变者当究其实,拯弊者当探其原,不知权变而昧其原,不几于救跛而成痿乎?”
左都御史詹徽奏:“有军人犯罪当杖,其人尝两得罪不悛,宜并论前罪诛之。”上曰:“用刑不信,使人何所措手足?前罪已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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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复论之,则为不信。且罪未至于死而辄欲诛之,在尔有故入之罪,在朕无恤刑之仁,皆不可也。”命杖而遗之。
五月、庚申,西平侯沐英奉诏,自楚雄至景东每百里置一营,又自永宁至大理六十里设一堡,皆留兵屯田以备蛮寇。
已,又诏景川侯曹震选四川精兵驻云南品甸,普定侯陈桓、靖宁侯叶升总制滇南诸军,驻定边、姚安等处,立营屯田以俟征讨。
是月,上御华盖殿,侍臣进讲,因论人之善恶感召,亦有不得其常者,上曰:“为恶或免祸,然理无可为之恶;为善未蒙福,然理无不可为之善;入惟修其在己者,祸福听之于天,彼为善无福、为恶无祸者,特时未至耳。”【考异】《宪章录》系之是月,证之《洪武宝训》,盖丁卯也,今系之是月之末。
冯胜等谋趋金山,留兵五万守大宁,自帅大军至辽河东,获纳克楚屯卒三百入,马四百余匹。
六月,庚子,进师驻金山之西。临江侯陈镛帅所部与大军异道相失,陷敌死。癸卯,大军压金山。
先是鼐喇固北还至松花河,纳克楚见之,惊曰:“尔尚存乎?”鼐喇固因谕以朝廷德意。纳克楚喜,遣其左丞刘特默齐旧作探马赤来胜军献马,且觇我军。胜受而送之京师,趣帅师逾金山,至女直苦屯,降纳克楚之将庆国公和通。旧作观童。于是纳克楚见大军奄至,度不敌,丁未,因鼐喇固请降,胜使蓝玉轻骑往受之。
先是纳克楚分兵为三营:一曰榆林深处,一日养鹅庄,一曰龙安一秃河,畜牧蕃盛。至是为大军所逼,遣使阳纳款而阴觇兵势。洎蓝玉至一秃河,纳克楚所遣使亦还报,极言大将军兵盛。纳克楚大惧,仰天叹曰:“天不复使我有此众矣!”遂帅数百骑诣玉。玉大喜,饮之酒,欢甚。因解衣衣之。纳克楚不肯服,玉亦持酒不饮。争让久之,纳克楚取酒倾地,顾左右咄咄语,谋遁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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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郑国公常茂时在坐,其戏下有解蒙古语者以告茂。茂直前搏之,纳克楚惊起就马,茂拔刀斫其臂。一时纳克楚所部妻子将1凡十余万在松花河北,闻纳克楚被伤,遂惊溃。都督耿忠恐事败,亟拥纳克楚见胜,胜曲加拊慰,复遣降将和通往谕,其众始定。凡降士卒四万余,羊马驼驴辎重亘百余里。
纳克楚既降,胜遣耿忠与同寝食,遣使奏捷京师,并奏劾常
茂激变状。茂,胜之婿也。由是胜、茂二人俱得罪。【考异】《本
纪》书冯胜出师事,皆在六月。庚子、癸卯、丁未,皆六月干支也。《紀事本末》系出师于六月,而所书庚午、辛未,则五月千支,证之《胜传》、五月出师,六月至金山,《本纪》据其至金山及陈镛失道之月日书之。
是月,以御史李原名试礼部尚书。时原名方奉使平缅,归,言“思伦发怀诈窥伺,宜严边备”,又言“靖江王以大理印行令旨,非法,为远人所轻”。语皆称旨,遂超擢拜之。既而思伦发果叛,上以原名预悉边情,自是多咨以远方之事。
闰月,庚申,冯胜等班师还。次金山,都督濮英殿军,遇伏死之。
初,纳克楚之降也,余众惊溃者皆窜匿,洎闻大军还,以其降众俱行,乃设伏于途,俟大军过窜取之,未发。英帅三千人在后,猝为所乘,冲突不能出,马踣,遂见执。溃者思挟英为质,英绝食不言,乘间引佩刀剖腹死。
事闻,赠金山侯,谥忠襄。
秋,七月,丁酉、纳克楚所部守将王失八刺秃等来降。壬寅,太白及三辰俱昼见。
是月,封何真东莞伯,予世袭。逾年,真卒。
礼部请:“立武学,用武举,仍依前代故事建武成王庙。”上曰:“立武学,用武举,是歧文武而二之,适以轻天下也。三代以上之士,文武兼备,用无不宜。以太公之鹰扬而授丹书,仲山甫之赋政而式古训,召虎之经营而陈文德,岂比后世之专讲韬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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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事经训,专习干戈,不闻俎豆,拘于一艺之陋哉!至太公宜从祀帝王庙,其武成王庙罢之。”【考异】据《明史·礼志》系之二十一年,盖以太公从祀历代帝王庙牵连并记耳。其实罢武成之祀在前一年,《纪事本末》及《典汇》均系之是年七月,《春明梦余录》同,今据之。
论曰:祀太公始于唐玄宗天宝间,至肃宗上元元年,追封武成王,并配以十哲,同于孔子。据《通考》所记,盖奸臣卢杞之等欲藉以跻其先人人配享之列,而宋、元因之不废。明太祖毅然罢之,一代变礼之善者,此其最也。
八月,有言:“冯胜在军所获良马,皆匿不报;使阍者行酒于纳克楚之妻,求大珠异宝;王子死二日,强娶其女,失降附心;又失濮英三千骑。”上闻,遣使戒谕之。会胜械常茂至京师,茂亦于上前讦胜过。上曰:“胜亦不得无罪。”癸酉,收胜大将军印,召还,命蓝玉摄军事。
九月,戊寅,纳克楚至京师,封海西侯,并授鼐喇固千户。
冯胜还师,城大宁,请置都卫,从之。癸未,置大宁都指挥使司,又置大宁中、左、右及会州等卫。逾年,改为北平行都司.
丁酉、安置郑国公常茂于龙州。
上以故元帝孙特古斯旧作脱古思特穆尔终为边患,丁未,诏即军中授蓝玉为征虏大将军、延安侯唐胜宗、武定侯郭英为左右副将军,都督佥事耿忠、孙恪为左右参将,帅兵十五万征之.恪,兴祖子也。
冬,十月,戊申,封都督佥事朱寿为舳舻侯,张赫为航海侯,赏督运功也。连年北征,寿等专司漕运,以给军食。而赫以习海道,前后往来辽东十二年,凡督十运,劳勤备至,上尤嘉之.
是月,命宋国公冯胜就第中都,奉朝请。胜两次坐法,皆以功大不赏,自此不复将大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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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己丑,信国公汤和还。【考异】据《本纪》,于是月书还,并叙其所置五十九城之事,盖牵连并记耳。证之《纪事本末》,奉诏在十九年,请筑城在是年二月,至是还,明年就第。编年之体,宜分书之。和在浙东经理海防,不避劳怨。时置卫筑城,尽发州县钱及罪人赀给役,役夫往往过望,民亦多扰。有以民谎告者,和曰:“成远算者不恤近怨,任大事者不顾细谨。有谎者齿吾剑!”逾年,城成,稽军次,定考格,立赏令。浙东民四丁以上者,户取一丁戌之,凡得五万八千七百余人。
而是时周德兴经理闽中,凡浙、闽、粤三省沿海之区,声援相应。上方趣福建、广东各具战舰、期以九月会浙江捕倭而倭不至。
至是和还,会中都新第亦成,和于是归计益决。
甲午,蓝玉驻师蓟州,奏言:“元丞相哈刺章,鼐尔布哈口作乃尔不花遁入和林,请进兵剿捕。”许之。
十二月,壬申,振济南、东昌、东平饥民凡六万三千八百余户,又遣刑部尚书唐铎运钞百余万锭振登、莱饥。【考异】《明史·本纪》但书“振登、莱饥”,《三编》据《实录》增入济南、东昌、东平三府,今据之.
是岁,命国子生武淳等分行天下州县,随粮定区,区设粮长四人,量度田亩方圆,次以字号,悉书主名及田之丈尺,编类为册,状如鱼鳞,号曰“鱼鳞图册”。
先是“黄册”之制,以户为主,详具旧管、新收、开除、实在之数为四柱式。而鱼鳞图册以土田为主,诸原坂、坟衍、下隰、沃瘠、沙卤之别,毕具于是。以鱼鳞册为经,凡土田之讼质焉,黄册为纬,凡赋役之法定焉。其有质卖田土者,备书其税粮科则,官为籍记之,于是始无产去税存之患。
诏推广折色之例。时杨靖为户部侍郎,上命靖会计天下仓储,存粮二年外,并收折色。惟北方诸布政司需粮饷边,仍输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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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故。【考异】《二编》书于十四年《定赋役·册》日中,并连记二十年定区事,《明史·食货志》亦系之二十年。又杨靖为户部侍郎,定折色例,据《食货志》亦在是年,今并系之是年之末。
户部上言:“天下税课,视旧有亏。宜以洪武十八年所收为定额。”上曰:“商税多寡,岁有不同,限以定额,岂不病民?”不许。二十一年
春,正月,辛巳,麓川蛮思伦发人寇马龙他郎甸之摩沙勒寨,西平侯沐英遣都督宁正击走之,斩首千五百余级。
辛卯,大祀南郊。
甲午、振青州饥。时青州旱蝗,有司匿不以闻、有使者归,奏之。上亟遣人往振,并逮治其官吏。
是月,以凌汉为右都御史。汉,原武人,以秀才举、献《乌鹊论》,授官。历任御史,巡按陕西,疏所部疾困数事,上善之,召其子,赐衣钞。
汉鞫狱平允,及还京,有德汉者邀置酒,欲厚赠以金,汉曰:“酒可饮,金不可受也。”上闻嘉叹,故擢拜之。
二月,丙寅,有星出东壁,占日文士效用。上大喜,以为将策进士之兆也。
是月,上以大明、夜明已从祀南郊,罢朝日、夕月之祭。又更定享先农仪注,不设配位。
是科会试,聘金华苏伯衡为典试官,伯衡为古文有声,元末贡于乡。上为吴王,置礼贤馆,伯衡与焉。洪武初被荐,召见,擢翰林编修,力辞,乞省觐归。十年,学士宋濂致仕,上问:“谁可代者?”濂对曰:“伯衡,臣乡人,学博行修,文词蔚赡有法。”上即征之,入见,复以疾辞,赐衣钞还。至是聘主会试,试竣,复辞归。寻为处州教授,坐表笺误下吏死。
三月,乙亥朔,赐任亨泰等进士及第、出身有差。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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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始命立石题名于太学.复定制:“一甲第一人授修撰,二、三编修。著为令。”
丙戌,振东昌饥。
甲辰、西平侯沐英讨思伦发,大败之。
伦发欲报摩沙勒之役,帅众号三十万寇定边,新附诸蛮皆为尽力。英闻报,选骑三万昼夜兼行,凡十五日抵贼营,隔垒而阵。蛮驱百象,被甲荷栏盾,左右挟大竹为筒,简置标枪,锐甚。英分军为三,置火炮劲弩成行,遣都督冯诚将前军,宁正将左、指挥同知汤昭将右。将战,令曰:“今日之事,有进无退!”因乘风大呼,炮弩并发,象皆反走。蛮有枭将昔刺者,率众殊死战,左军小却。英登高瞭望,取佩刀,命左右斩帅首来。须臾,左军遥见一人握刀驰下,士卒大恐,奋呼突阵。大军乘之,无不——以当百,蛮众大败,遂直捣其寨,斩首三万余级,俘降万余人,生获象三十有七,余皆被矢如猬死,渠帅中矢伏象背而死者相望.思伦发遁去,诸蛮震慑,自此簏川不复道梗矣。
捷闻,上遣使谕英:“移师逼景东,屯田固垒以待大军,勿轻受其降也!”【考异】是月,思伦发寇定边,盖报正月之败也。《本纪》书寇马龙甸于正月,宁正击败之,故三月复寇定边,《本纪》系之甲辰,是也。《三编》书沐英破思伦发于三月,而记摩沙勒之败则书“先足”二字于日中,与《本纪》合。惟《沐英传》系寇马龙于是年,而定边之役,则云二十二年,盖因其明年请降人贡,牵连并记耳。今从《本纪》.分系之正月、三月。
是月,上御武英门,召读卷官陈宗顺等赐食,谕之曰:“今日观《列子》邻子窃铁之事,因思人之疑信,皆生于心。信心常出于忠厚,疑心必起于偏私。夫信其所好、疑其所恶,乃人之常情,是故不可不察也。君之于臣,好而信之,谗言虽至而不入;恶而疑之,毁谤不召而自来。苟能以大公至正之心处己待人,则自无偏信偏疑之私,庶几得好恶之正矣。”因给纸笔,令诸进士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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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信论》。
遣进士分巡郡邑。时廷议:“新进士未经事,宜令行监察御史事,以久任御史—人与俱。”从之。新进士之任巡按自此始。
夏,四月,蓝玉帅师出大宁,至庆州,侦知元君特古斯在捕鱼儿海,间道兼程进。乙卯,师至百眼井,去海四十里,不见敌,欲引还。定远侯王弼曰:“吾辈提十余万众深入沙漠,无所
得,遽班师,何以复命?”玉曰:“然。”弼请戒诸军穴地而爨,毋见烟火。
丙辰夜,至捕鱼儿海南,侦知敌营尚在海东北八十余里。玉令弼为前锋,疾驰薄其营。敌谓我军乏水草,不能深入,不设备,乂大风扬沙昼晦,军行,敌无所觉,猝至,大惊。元太尉曼济旧作蛮子仓卒拒战,我军击败之,阵斩曼济,众惧而降。特古斯与其太子添保努旧作天保奴暨知院丞相等数于骑遁去,获其次子辿保努等旧作地保奴六十四人,及故太子、妃、主等五十九人,宫属三千,男女七万,马牛驼羊十五万。
捷闻,上大悦,遣使赍敕劳玉,比之卫青、李靖云。
中书庶吉士解缙以举本科进士授职,侍上左右,甚见爱重。一日,上在大庖西室谕缙曰:“朕与尔义则君臣,恩犹父子,当知无不言。”
是月,缙上封事万言,其略曰:“臣闻令数改则民疑,刑太繁则民玩。国初至今二十载,无几时不变之法,无一日无过之人。尝闻陛下震怒,锄根剪蔓,诛其奸逆矣,未闻褒一大善,赏延于世,复及其乡,终始如一者也。陛下尝云:世不绝贤。'又云:“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今陛下好善而善不显,恶恶而恶日滋,或朝赏而暮僇、或忽罪而忽赦,每多自悔之时,辄有无及之叹。
臣乂见账下好观《道德》、《心经》、《说苑》、《韵府》诸书,窃谓甚非所宜也。《说苑》出于刘向,多战国纵横之论;《韵府》出元之阴氏,抄辑秽芜,略无可采。陛下若喜其便于检阅、则愿336
纪
九
集一二志上儒英,臣请得执笔随其后、上溯唐、虞、夏、商、周、孔子,下及关、闽、濂、洛之书,随事类别,勒成一书、上.接经史,岂非太平制作之一端欤?
若夫配天宜复扫地之规,尊祖宜备七庙之制,奉天不宜为筵宴之所,文渊未备夫馆阁之隆,太常非俗乐之可肄,官伎非人道之所为。痛惩法外之刑,永革京城之役。妇女非帷薄不修,毋轻逮系。大臣有过恶当诛,不宜加辱。顺天应人,皆此类也。
近年以来,台省之建纲,不过以刑名轻重为能事、以问囚多寡为勋劳.而御史纠弹,大都承望风旨,宜陛下之以为虚文塞责也。然陛下进人不择贤否,授职不量轻重。建不为君用之法,所谓'取之尽锱铢';置朋奸倚法之律,所谓'用之如泥沙'。天下皆谓陛下任喜怒为生杀,而不知皆臣下之乏忠良也。夫有申明旌善之举,而无党庠乡学之规,互知之法虽严,训告之方未备。臣欲求古人治家之礼,睦邻之法,若古蓝田吕氏之《乡约》,今义门郑氏之《家范》,布之天下,使世家大族以身先之,将见作新于变,至于比户可封不难矣。
至于鼎革之际,民困未苏。今日之土地无前日之生植,而今日之征聚过昔年之税粮。或卖产以供税,产去面税存;或赔办以当役,役重而民困;土田之高下不均,起科之轻重无别。欲拯民而革其弊,莫若复授田均田之法,兼行常平义仓之举,积之以渐,至有九年之食无难者。
若夫罪人不孥,罚弗及嗣。连坐起于秦法、孥戮本于伪《书》。今之为善者,妻子未必蒙荣,而有过者,里胥必陷于罪。况律以人伦为重,而有给配妇女之条,则又何取夫义夫、节妇哉?夫粢盛之洁,衣服之举,仪文之备,此畏天之末也;簿书之期,狱讼之断,钩距之巧,此治民之末也。惟陛下垂鉴焉!”书奏,上称其才。已,又献《太平十策》,上虽不及行、颇嘉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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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缙恃才不检,尝入兵部索皂隶,语谩尚书。沈溍以闻、上曰:“缙以冗散自恣邪!”居数月,诏改为监察御史。【考异】解缙上书.《宪章录》及《纪事本末》俱系之四月,盖缙以足年三月成进士,授庶吉士,则正授官后也。《三编》书其七月授监察御史事,证之《缙传》,则以索岩隶于兵部.上谓其以冗散自恣,乃改御史。明之进士,以翰林为重,御史则左迁也。今仍据《宪章录》,并据本传书改御史本末。
论曰;明之解缙,其才有似于贾谊,其得君有似于魏征,然迹其生平,殆裴行俭之所谓“有文艺而无器识”者欤!大庖西室之奏,太祖奇其才而迂其论,谓其年少而语夸也,然已刮目视之矣。及闻其以谩语索兵部之皂隶,何其器小而易盈也!始以冗散之恣、改授御史,继以同列之忌,令随父归,可谓知臣莫若君矣。然而十年著述,冠带来廷,则太祖方欲老其才以为子孙之用,而岂知知人之难,仅得之于方孝孺而不免失之于解缙乎!
夫生惭先帝之知,死负比邻之约,谓王艮,是直躁而已矣。代人草疏而自暴其长,奉诏方人而不免于汰。语曰:“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缙以不谨持躬而卒以不密取祸,是直浅而已矣。躁也,浅也,四杰之所以不克令终,而缙似之、岂享爵禄之器哉?
五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六月,甲辰,信国公汤和就第于中都,率妻子陛辞,上赐黄金三百两,白金二千两,钞三千定,彩币四十余端。夫人胡氏,赐亦称是,并降玺书褒谕,诸功臣莫得比焉。
初,云南既平,以所属乌撒、乌蒙、芒部改隶四川,逾年,又割东川隶焉。乃并乌撒等三部为四军民府,而东川最强。至是遂叛,上命沐英以便宜讨之。英奏言:“东川蛮见据乌山路作乱,反状已著。惟其地重关复岭,上下三百余里,人迹阻绝,非以大兵临之,恐难得志。”上以为然。甲子,命傅友德为征南将军,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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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普定侯陈桓副之,帅诸军会讨。敕友德等曰:“东川、芒部诸夷,种类皆出于猡猡。厥后子姓蕃衍,各立疆场、乃异其名口东川、乌撒、乌蒙、芒部、禄肇、水西,无事则互相争斗,有事则相为救援。若唐时阁罗凤亡居大理,官兵追捕、道经芒部诸境,群蛮聚众,据险设伏。唐将不备,堕其计中,丧师二十万,皆将帅无谋故也。今须预加防闲,严为之备。”
秋,七月,蓝玉送迪保努及妃、主等至京师,命有司给供具、赐之钞币。既、有言蓝玉在军私元主妃事,上怒玉无礼,切责之,妃惭惧自杀,迪保努由是出怨言。上闻之,曰:“朕尝与诸臣议欲封之,以尽待亡国之礼。今迪保努乃若是,岂可复居之内地?”戊寅,诏安置迪保努于琉球。
辛巳,安庆侯仇成卒。成有疾,上遣人赐内酒,以书劳之。未几卒、追封皖国公,赐谥忠襄。【考异】《宪章录》系之六月辛丑,按六月无辛丑,辛丑乃七月之晦也。检《明史·功臣表》,“七月辛已”,从之。
八月,壬寅,沐英遣都督宁正从傅友德讨东川。时乌撒军民府叶原常献马三百匹、米四百石于征南将军,以资军用,且愿收集土兵从征。沐英等以闻,从之。复命景川侯曹震、靖宁侯叶升为左、右参将、分讨东川。
癸丑、徙泽、潞民无业者垦河南、北田,赐钞备农具,复三年。
蓝玉肃清沙漠,又破元丞相哈刺章于和林,获人畜六万。丁卯,师还、大赉将士。
戊辰,以北征功,封孙恪为全宁侯。
是月,颁赐武臣《大诰》,令其子弟诵习,义御制《八谕》,训饬遵守。
九月,丙戌,秦、晋、燕、周、楚、齐、湘、鲁、潭九王皆来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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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巳,越州蛮阿资叛。
阿资,越州土官龙海子也。沐英南征,驻兵其地,龙海先降,遣子入朝,诏以为越州知州。寻为乱,英讨禽之,徙之辽东,至盖州而卒,阿资袭职,益桀骜,至是构罗雄州营长发束等作乱,诏英会征南将军傅友德讨之。
是月,核天下卫所屯田、岁得粮五百余万石。敕五军都督府曰:“养兵而不病于农者,莫如屯田。今海宇宁谧,边竟无虞,若使兵坐食于农,农必受敝,非长治久安之术,惟督兵屯粮于各卫所,庶几古人寓兵于农之遗意。昔之良将若赵充国辈,皆以此策勋当时,垂名后世,尔都督府其申谕之。”
召见给事中魏敏、卓敬等八十一入,上以为适符元士数,诏改给事中为元士。寻以六科为政事本源,又改日源士。不久,寻复。时卓敬以本年进士除户科给事中。敬,瑞安人,鲠直无所避。当开创初,制度未备,诸王服乘拟于太子。敬乘间言:“京师天下视效,陛下于诸王不早辨等威,而使服饰与太子埒,嫡庶不分,尊卑无序,何以令天下?”上曰:“卿言是,朕虑未及此。”益重之.
冬,十月,丁未,傅友德等捕获叛蛮五千五百三十八人,东川平。
庚申,高丽国王祸遣使来告,请逊位于其子昌。
初,上命户部咨高丽,以铁岭北东西之地旧属开元者,辽东统之,铁岭之南旧属高丽者,其国统之,宜各正疆域,毋侵逾。本年夏,禑奏称:“铁岭之地,实其世守,乞仍旧便。”上曰:“高丽旧以鸭绿江为界,今饰词铁岭,是诈也。”时礼部尚书李原名亦言:“辽东之文、高、和、定四州,皆故元版图,今铁岭已置卫,不可许。”
其年秋,高丽有千户陈景来降,具言:“是年四月,禑欲寇辽东,遣李成桂缮兵西京,而令景屯艾州,寻以粮不继退师。王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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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杀成桂之子。成桂遂叛,还兵攻王城,破之,遂囚王。景惧祸及,故来降。”是时上方遣辽东严守备,且侦虚实,至是祸果以逊位请,上曰:“前闻其王被囚,此必成桂之谋,姑俟之以观其变。”
十二月,壬戌,进封蓝玉凉国公。上始欲封玉为梁国,以过,改为凉,仍镌其过于券。
是月,安南黎季犛弑其主炜。
初,安南陈叔明立三岁,传其弟煓。煓死,弟炜代立,国相黎季犛方窃柄,因废其主而立叔明子日焜,主国事,寻又弑炜。方炜之立也,以人寇思明被上谴责,频年贡奄竖、金银,象马之属愈谨,乂奉诏馈滇南军饷五于石于临安。是年,上命使赍敕及币往赐炜,炜遣使谢,复进象。上令礼部尚书李原名谕意,令仍循三年一贡例,毋进犀象。然是时炜已被弑,仍假其名入贡,朝廷不知而纳之,越数年,其事始觉。
是岁,定每岁郊祀祔祭历代帝王于大祀殿,仍以岁八月中旬择日遣官祭于本庙,其春祭停之。又令尚书李原名考定历代名臣从祀,奏拟风后、力牧等三十六人。上命去赵普、安童,阿术,而增祀陈平、冯异、潘美、穆呼哩,即木华黎,译见《前纪》。余皆报可.
二十二年
春,正月,丙戌,改大宗正院日宗人府,设令一人,左、右宗正、宗人各一人,并以亲王领之。寻以秦王樉为宗人令,晋王桐、燕王棣为左、右宗正,周王橚、楚王桢为左,右宗人。
丁亥,大祀南郊。
傅友德等讨阿资,道经平夷、以其山险恶,宜驻兵屯守,遂徙其山民往居卑午村,留神策卫千户刘成守之,置堡其地。已而阿资帅众寇普安、友德击败之,斩其营长。乙未,复进兵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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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资屯普安,倚壁为寨,蛮众皆缘壁攀崖,坠死者不可胜数,生禽一千三百余人,获马畜甚众。阿资遁还越州,遺宁正等追击,又败之,斩其党五十余人。阿资惧,始以逾月请降。
初,阿资之叛也,扬言曰:“国家有万军之勇,我地有万山之险,岂能尽灭我辈!”至是穷蹙归命。英乃请置越州、龙马二卫,扼其险要,分兵追捕,悉平之。英又以陆凉西南要地、请置陆凉卫指挥使司,报可。
二月,已未,命凉国公蓝玉练兵四川、修城池。
千戌,禁武臣预民事。初,上置军卫,以武臣统领所部兵马,除军民词讼事重者许会问外,其余不得干预。
时有广西都指挥耿良,造谯楼,令有司起发,科敛民丁财物。青州卫造军器,亦擅敛民财。上闻之,诏申明禁例:“凡在外都司卫所,遇有造作,千户所移之卫,卫达指挥司、司达五军都督府奏准,方许之。其物料并自官给,毋得擅取于民。民间词讼,虽事涉军务者,均归有司申理,毋得干预。并著为令。”
湖广安福所千户夏得忠,诱结九溪洞蛮为寇,诏靖宁侯叶升会东川侯胡海等讨之。癸亥,升等师至九溪,潜兵出贼后掩击,遂禽(德)〔得〕忠,斩之。奏置九溪、永定二卫。
是月,进杨靖为户部尚书,沈溍为兵部尚书,秦逵为工部尚书。溍先试兵部侍郎,严戢武臣,劾诸军卫不法者,凡一切训饬事宜,皆奏请承旨行之。时干戈甫息,将士暴横,至是始敛,溍之力也。
逵为工部侍郎,时营缮事,部中缺尚书,凡兴作事皆逵领之。定工匠更番力役之制,量地远近为班次,置籍为勘合付之,至期赍验,免其家徭役,著为令。上念逵劳勚,诏有司复其家。至是并擢拜尚书。
三月,庚午,诏傅友德帅诸将分屯四川、湖广,防西南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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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四月,己亥,徙江南民田淮南,赐钞备农具,复三年。癸丑,命魏国公徐允恭、开国公常升等练兵湖广。允恭,达之子辉祖也,后以避太孙讳,始更之。升,遇春次子也。常茂既得罪,又无子,上念遇春功,乃以茂弟升袭,改封开国。
甲寅,诏徙元降王于耽罗。
是月、上谕户部:“九江、黄州、汉阳、武昌、岳州诸郡多贫民,其遣人运钞往振之。”又赐山东流民居京师者钞,振莱州、兖州饥,又振常德、长沙、辰州、靖州、衡州、永州、宝庆、郴州、德安,河阳、安陆、襄阳贫民,凡钞二百六十四万余锭。
户部请造小钞,自一十文至五十文,以便民用,从之。
遣御史按山东官匿灾者。御史许珪巡按河南,言:“自开封、永城至彰德旱,请减夏税。”左都御史詹徽以其希旨要誉,请罪之。上曰:“御史能恤民隐,达下情,何罪耶?”即命振贷,蠲其税。【考异】《明史·本纪》但记是月遣御史按山东官匿灾不凑者,《二编》据《实录》增入赐钞事,今据书之。
五月,辛卯、置泰宁、朵颜、福余三卫于乌梁海。旧作兀良哈。三卫者,元乌梁海氏所居之地,以地系姓也。其地在黑龙江南,渔阳塞北,为汉鲜卑、唐吐谷浑、宋契丹故地,元时为大宁路迤北境上。元都既灭,元故辽王、惠宁王及朵颜元帅相率请内附。已,数为鞑靼所抄,乃即其地置三卫,以故元归附阿尔察锡喇旧作阿扎失里为泰宁卫指挥使,塔本特穆尔旧作塔宾帖木儿为指挥同知,哈克三纳达齐旧作海撒男答奚为福余卫指挥同知,托罗海彻尔旧作脱鲁忽察儿为朵颜卫指挥同知,各领所部,互为声援。独朵颜地险而强,不久寻叛。
是月,佥都御史黄政从征云南还,次普安,遇寇,与其子琬皆死之。
秋,七月,元伊逊岱尔旧作也速迭几弑其主特古斯特穆尔。初,蓝玉北征,特古斯遁去,将依丞相耀珠旧作咬住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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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行至图喇河,为其下伊逊岱尔所袭,众复散。适耀珠来迎,欲共依库库特穆尔,旧作阔阔帖木儿。《三编·质实》云:“非王保保,又是一人。”大雪,不得发。伊逊兵卒至,遂缢弑之,并杀添保努。干是故元臣讷克林旧作捏怯来等皆来降,诏置之全宁卫。寻又令朵颜卫等招抚之,降者益众。自特古斯死后,元祚不复振矣。【考异】也速弑元主事,诸书皆系之是年,《三编》则系之二十一年上H,盖因蓝玉出(寨)(塞〕之役,牵连并记耳。明《本纪》系之是年之末.是也.《皇明通纪》及《典汇》并系之是年七月下,今从之。
颍国公傅友德等自云南班师还。
八月,乙卯,诏天下举高年有德识时务者。
是月,刑部奏言:“比年《律条》增损不一,请编类颁行,俾知遵守。”乃诏翰林院同刑部官取比年所增者参考更定,凡四百六十条,皆依类编次。
论曰:《虞书》言“鞭作官刑,扑作教刑”,后世笞杖之所昉也。鞭之字从革,则以皮为之,扑之名曰楚,则以荆为之。《说文》有“攴”而无“扑”,其训攴曰:“小击也。”是鞭重而扑轻。古人之制,刑宽于士民而严于官吏,此可见矣。
后世之答有似于扑,杖有似于鞭。而予观太祖所列《刑图》,笞、杖之大头,小头皆有分数,笞以臀受,杖则兼有以腿受者,而其用荆条则同,具《刑法志》中。言:“太祖行郊坛,指道旁荆楚示太子曰:“古用此为扑刑,取能去风,虽寒不伤也。'”然则太祖所谓扑刑者,盖兼笞杖言之矣。《刑图》所列、有笞杖而无鞭。而其论笞杖曰:“毋以筋胶诸物装钉。”则用皮之有禁也。然明之廷杖,即鞭之遗制,而其为毒,岂但用皮而已?
《明史·刑法志》言:“洪武六年,工部尚书王肃坐法当笞、太祖曰:六卿贵重,不宜以细故辱,命以俸赎罪。后群臣挂误许以俸赎,始此。”然永嘉侯朱亮祖父子皆鞭死,工部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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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薛祥《志》误作“夏”。毙杖下,故上书者以“大臣当诛不宜加辱”为言。廷杖之刑,亦自太祖始矣。
夫作法于凉,其敝犹贪,自古酷吏之不贪者几希矣。而明之厂卫,淫刑以逞,五毒加之,亦以是为于货之左券而已。然则谓为太祖之作法,不为过也。
九月,内寅朔,日有食之。
冬,十月,丁巳,西平侯沐英来朝。上赐宴奉天殿,赉黄金二百两,白金五下两,钞五百定,彩币百匹,亲拊之曰:“使我高枕无南顾忧者,汝英也。”【考异】此据《明史》本传,证之《潜庵史
稿》在是月丁巳,今从之。
十一月、丙寅、命宣德侯金镇等练兵湖广。镇、朝兴子也。己卯、思伦发降。伦发两受大创,乃遣把事招纲等来言:“往者逆谋,皆由把事刀厮郎所为,乞贷死,愿输贡赋。”云南守臣以闻,上乃遣通政司经历杨大用赍敕往谕,令修臣礼,悉偿前I兵费。伦发听命,遂以象、马、白金、方物人贡,并献叛首刀厮郎等三十七人。麓川遂平。
是月,沐英奏:“景东乃百夷要冲.蒙化亦边远梗化,均宜置卫,分兵驻守。”从之。诏置景东、蒙化二卫,以锦衣指挥佥事胡常等守之。
海州同知陈龚福,坐胡惟庸党贬云南。龚福,元御史太夫福寿子也,上念其忠臣之后,命宥之,越二年,擢为太仆少卿。【考异】《三编》系此事于是年十二月,证之《宪章录》、则二十五年三月事,又证之《潜庵史稿》,则二十五年三月癸卯也。盖《三编》据其党事之发、牵连记之,今据书于是月下,并及其被谪擢官之本末。
十二月,甲辰,周王橚弃其国来凤阳,上怒,将徙之云南。寻止,使居京师,命世子有燉理藩事。
遣定远侯王弼等练兵山西、陕西、河南。
是岁,高丽权国事王昌奏请入朝,上不许。未几,李成桂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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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昌而立定昌国院君瑶。【考异】明《本纪》是年之末书“高丽废其主祸,又废其主昌”,盖牵连并记耳,其实废祸在去年也。又书云“安南黎季犛弑其主日焜”,此尤误。按《安南列传》,季犛弑日焜乃在建文元年,且自季犛立日焜后,连年窥边,故二十八年讨龙州之役,上谕日焜“毋自疑”,此时安得有被弑之事?且事隔十年,亦非牵连记事之体,其为《本纪》之误无疑,今删去。
上以詹事为东宫要职,而官联无统,乃置詹事院,欲得望重者居之。谕吏部曰:“三代保傅,礼甚尊严。兵部尚书唐铎,谨厚有德量,可以为詹事,食尚书俸如故。”以铎尝请豫教故也。铎寻致仕,而上眷遇不衰,后复起用。
时又改钦天监令、丞为监正、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