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六十一 世宗嘉靖三十四年乙卯至三十七年戊午
纪六十一起旃蒙单阀,尽著雍软牂,凡四年。
世宗肃皇帝
嘉靖三十四年
春,正月,丁酉朔,不御殿.
倭自柘林夺舟,犯乍浦、海宁,攻崇德县,陷之,又转掠塘栖、横塘等处,复攻德清县,杀把总梁鹗,指挥周奎、孙鲁,百户陆陵、周应辰、理问陶一贯等。巡按御史胡宗宪以闻
时张经所调狼兵及保靖兵俱未至,持重不发,杭城数十里流,血成川.经驻嘉兴,李天宠守杭州,倭攻之不克。【考异】据胡宗宪原奏,倭陷崇德,攻德清,在正月之朔。《实录》书之三月,据奏至之月日也。《明史·本纪》据失事月日,今据之.
甲子,振华亭、上海、嘉定、崇明四县被兵灾者,并蠲苏、松二府去年税粮,
是月,以倭警,命南京左军都督丰润伯曹松专督孝陵卫军,防护陵寝、南京都督佥事万表充总兵官,提督漕运镇守淮安。
以南京兵部尚书周延为左都御史.
二月,丙戌,遗工部右侍郎赵文华祭告海神兼区处防倭事。先是文华疏陈备倭七事:“一祭海神,请遣官望祭于江阴、常熟;次令有司掩骼轻徭;次增募水军;次苏、松、常镇民田一夫过百
1677
明通鉴卷六十一
亩者,重科其赋、且预征官田税三年;次募富人输财力自效,事宁论功;次遺重臣督师;次招通番旧党并海盐徒,易以忠义之名,令侦伺贼情,因以为间。”兵部议“行其五,惟增田赋、遣重臣二事不可行”,上切责,尚书聂豹等坐免。礼部议覆:“请遣官祀神,如文华言。”
上以问辅臣严嵩,嵩言:“贼扰苏、松二载、调兵未见实效,奏报或多失实。宜如部覆遣大臣往祭,并宣布朝廷德意,即令察视贼情。请以文华任之。”乃有是命。
壬辰,以淮、徐灾伤重大,诏折征漕粮十分之三,每石征银六钱。
是月,谙达分道寇宣府、龙门、赤城等处,寻寇蓟镇马兰峪。参将赵倾葵率众御之,败绩,与指挥褚文明、李湘、周官,于户黄世勋、段启元,百户孙世爵等俱死之。总兵周益昌驰援,分扼诸隘口,寇闻大兵至,始引去。【考异】《明史·本纪》,寇蓟镇在是月,《实录》奏报在三月,今仍据原奏月日,其赵倾葵以下之死事者,俱据《实录》增。
三月,甲寅,苏、松兵备副使任环邀击倭于南沙,败之。
是月,召总督蓟、辽、保定都御史杨博人为兵部尚书,以巡抚大同王仔代博。予以秋防事竣进兵部右侍郎,至是迁左
张经请调狼、土兵,至是田州瓦氏兵先至,诸将欲连战,经不可。已,东兰兵继至,经以瓦氏兵隶总兵俞大猷,以东兰、那地、南丹兵隶游击邹继芳,以妇顺及思恩,东莞兵隶参将汤克宽、分屯金山卫、闵港、乍浦,掎贼三面,以待永顺、保靖兵之集。未几,赵文华至,经遂以不时进兵得罪。【考异】诸书多系之五月,盖因王江泾之捷类记耳。《明史·张经传》书狼、土兵至于是年三月,今据之,为张经被逮张本。
夏,四月,辛未,工部侍郎赵文华至松江,祭海神。
时狼兵甫至,人心稍安,总兵俞大猷遣将会瓦氏兵邀击贼于1678
紀六十一
金山卫,颇有斩获。文华遂趣经进兵,且厚犒狼兵,激之进剿,至漕泾,遇倭数百人,与战不利,头目钟富、黄维等十四人俱死焉。于是贼知狼兵不足畏,益纵掠沿海等处。
乙亥,倭犯江北淮、扬诸府,扬州同知朱裒击败之沙河。未海门登岸,流劫狼山、利河等镇及通、泰盐场。
几,复大至、薄城东门,裒督兵奋击,兵溃,死焉,贼由通州、
戊子,谙达寇宣府,参将李光启等御之于青边口堡,败绩。光启被执至墩下,寇索金帛取赎、光启大骂,寇剛杀之。指挥黄添祥、尚真、蔡隆,千户郝廉、贾玺、尚志,百户郭勋、王永、、同时過害。
事闻,逮参将张问政等六人,把总百户孟云汉等七人,下按臣论罪,总督许论等夺俸。追赠光启都督佥事,立祠死所,添祥等八人俱附祀。【考异】《明史·本纪》系之是月戊子,《实录》系之五月,据奏报月日也,原奏称“四月”、与《本纪》合,今据之。
倭自三丈浦分掠常熟、江阴。
初、常熟知县王铁,修城练民兵御倭,倭至辄为所败。至是参政任环,檄铁与指挥孔焘分统官民兵三千破其寨,斩首百五十有奇,焚贼艘二十七。其至江阴者,游击白泫邀击,亦败之,斩首三十七级,贼遂东遁。
五月,甲午朔,总督张经大破倭贼于王江泾。
时柘林倭纠新倭四千余人,突犯嘉兴,经遣参将卢镗督狼、土等兵水陆击之。会保靖、永顺兵俱至,保靖宣慰使彭盖臣遇贼于石塘湾,败之、贼将北走平望,副总兵俞大猷会永顺宣慰使彭翼南兵邀击,又败之.贼奔回王江泾,永顺兵攻其前,保靖兵蹑其后,参将汤克宽引舟师由中路蹴之,贼遂大败,斩首一千九百余级,焚溺死者称是。余众奔柘林,纵火焚其巢,贼遂驾残舟出海遁。
自军兴以来,战功称第一,而赵文华劾经之疏已先至矣。
1679
明通鉴卷六十一
戊戌,川沙洼倭戴流劫昆出、石浦等镇、佥事董邦政、游击周藩引兵邂击,邊伏惊溃,藩被创死之。
乙巳,倭率舟三十余艘,约千余人,自海洋突犯苏则,登岸肆劫、复有新倭千余,会犯苏州之陆泾坝。南京都餐周千德引兵赴援,一战而败,镇抚孙宪臣被杀。贼遂分其众为二,一北掠游墅关,一南掠吴县横塘等镇,延蔓常熟、江阴、无解之境、出入太潮,莫能御者.
己酉,逮总督张经及参将汤克宽。
初、赵文华视师,恃严嵩党庇、所至辄顺指大吏,广纳文武贿赂,时经方议征兵大举,自以位在文华上,心轻之。巡按都史胡宗宪,亦与经议军事不协,文华乃与之比雨倾经,屡趣经进兵.经欲待永顺、保靖兵至以取万全。文华再三言、经守便宜不听,蔬建文华轻浅泄师期,竟不以告。文华怒、密疏劾“经养寇失机”、方拜疏而永、保兵已至,即有石塘湾之捷。
比大败倭贼于王江泾。文华欲攘其功,谓己与宗宪督师所致。上以问严嵩,嵩对如文华指,且言“狼兵初至,经不许战,苏、松人威怨经"、上怒,即下诏逮经,并及克宽、寻改应天巡抚周境为兵部恃郎,代经总督。
癸丑、张经捷奏至,兵科给事中李用敬、阎望云等言:“王师大捷,倭夺气,宜乘势捣柘林、川沙洼之巢以歼丑类、不宜临阵易帅,”上大怒曰:“经欺诞不忠,闻文华劾方一战,用敬等党奸,不可贷。”乃命锦衣卫执用敬等,各廷杖五十,黜为民。
已而上疑之、以问严嵩,嵩言:“徐粉、李本,江浙人,皆言经养寇不战、文华、宗宪合谋进剿,经目以为功。”因极言二人忠。上深人其言,遣使赡文华、宗宪银币。然狼兵素服经威名,经去而狼、土兵复为民害,东南事愈不可为矣。
乙卯,任环、俞大猷率永顺土官彭翼南,嫩苏州之贼于陆泾坝,斩首二百七十有奇、焚贼舟三十余艘。
1680
纪 六 十一
丁巳,倭寇常熟,知县王铁率兵乘城御之,不克。会邑人钱泮字鸣声者,以江西参政里居,忿倭燕其父柩,乃集乡官耆长助铁,移舟泊三里桥,败之、追及于上仓港。倭掩击之隘中,铁陷禅,瞋目大呼,腹中刃死,泮被数枪,杀三贼而死,耆长数人皆 力斗死。事闻,诏赠铁太仆少卿,泮光禄卿,有词文祠祀之【考异】王扶死事见《明史·忠义传》。《传》于降亡地方未详,今据《实聚》 增入“三里桥、上仓港”等语。又《传》特书云“三十四年五月”,今日分据《实录》。
是月,升浙江按察使警邦辅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提督军
务.
六月,庚午,倭犯浙东,自上虞爵溪所登岸,犯会稽之高埠,夺民楼房嘅之。知府刘锡、千户徐子懿等分兵围守,贼缚木南西历于潜、西兴、昌化等处。
筏渡河,遂渍围出,家居御史钱鲸遇害于蛏浦,贼遂流劫杭州,
丙子,倭踞江阴之蔡泾坝,分众犯塘头,知县钱𬭚提狼兵御于九里山。薄暮,雷雨大作,伏四起,狼兵悉奔,𬭚战死。
庚晨,任环、俞大猷复败倭于马迹山,斩首九十三级。壬午,罢总督南直隶、浙闽等处都僻史周琉、巡抚浙江都御
事闻,赠𬭚光禄少卿,立祠祀之
史李天宠.
先是赵文华劾天宠嗜酒废事,遂荐宗宪。而琉任总督,为文华所制不得展,坐夺俸、至是与天宠并黜为民。现在官仅三十四日耳。寻改南京户部侍郎杨宜代琉,而宗宪遂代天宠。未几,御史叶恩以北新关之败劾天宠,而宗宪亦言其纵寇,遂逮天宠下狱。
是月,山西矿贼宋爱等为乱,流劫直隶定州,赵阜平、曲阳、行唐等县。官兵追剿、败绩,阵亡百户屈伸等十七人。诏两省镇、巡官亟剿平之.
1681
明通鉴卷六十一
秋,七月,乙已,倭陷南陵。
先是离埠之贼自杭州西掠者、沿途伤亡、至严州淳安县、仅六十余人,以浙兵逼急,遂逾山突入歙县,流劫绩溪。至旌德典史蔡尧率民兵千余御之,不克,贼焚掠南门外。过泾县,知县丘时庸引兵追击于焊塘,败绩
贼遂趋南陵、官民守分界山,闻风奔窜,贼至,陷县城,纵掠城内外、是时建阳指挥廖印、当涂县丞郭耿郊,芜湖县丞除一道,太平府知事郭章,各率兵赴援,与贼遇于县东门,印等引弓射之,贼悉手接其矢反射,众皆惊溃,惟一道所率多江湖骁健,乃磨众独进,力战不克、遂被杀。一道子陈子义横身捍贼刃以蔽其父、亦死焉。【考异】陈一道之死,诸书皆不载,惟《从信录》有“杀芜湖县丞”一语,亦不著姓名,今据《实录》增.又与一道同请赐恤者有把总朱顶鹤,其阵亡地方月日无考,并附识之.
丙辰,倭犯南京。
先是倭自南陵流劫芜湖,渡河人北岸肆掠。各商民义勇登岸,击以瓦砾,又烧石灰確掷而下,贼多伤者,遂趋太平府,城中人断河桥以守、贼遂引而东,犯江宁镇,指挥朱襄率众迎拒,不克。襄力战,身被数枪堕马死。官兵死者三百余人。
贼遂直趋南京,其酋皆黄衣红盖,率众犯大安德门及夹冈,不克,乃趋秣陵关而去。
丁已,总督张经逮系至京,诏下法司议罪。经上疏自理,言:“臣任总督半载,前后斩首五千有余,乞赐原宥。”不省,遂与总兵汤克宽俱论死,系狱。
八月,壬辰,巡抚应天佥都御史曹邦辅,歼倭寇于浒墅关.
先是倭自南京出者,由溧水流劫溧阳、宜兴,闻官兵自太湖出,遂越武进,抵无锡,驻惠山,一昼夜奔百八十余里,遂抵浒墅关,是时柘林倭遁入海,遭风,坏三舟,余贼三百有奇,登岸至松江之陶宅镇,据之。
1682
纪六十一
邦辅虑二贼合为患也,乃亲督副使王崇古,会集各部兵扼其东路,四面蹴之。会佥事董邦政、把总娄宇餐兵守陶宅,邦辅计陶宅贼据险且众,未可遽进、乃檄邦政、宇合剿浒墅之贼,败之,斩首十九级。贼始惧,欲潜走太湖,为官军所遏,追及于杨林桥,歼焉.
是役也,贼不过六七十人,而经行数千里,杀戮战伤者几四千人、历八十余日,乃灭。
赵文华欲攘其功,而邦辅捷奏已先上,文华衔之。【考异】据《明史·日本传》,邦辅及董邦政等合剿游墅关之贼,而据《曹邦辅传》、似是剿陶宅之贼;然以上下文义绎之,实浒墅也。《明史·本纪》是年八月,邦辅败倭于游墅“,下文九月乃书”赵文华、胡宗宪等击倭于陶宅,败绩"据此则八月所剿非陶宅之贼明矣。今据《本纪》,参《日本传》书之。
九月,乙未,赵文华进剿陶宅倭,败绩。
文华耻不预浒墅功,又意陶宅乃柘林余孽、乘邦辅之胜可取
也,乃大集浙、直二省之兵,与胡宗宪、曹邦辅夹攻之。
文华、宗宪以浙兵营于松江之砖桥,约邦辅以直兵会,各分三道,东西并进。贼悉精锐冲浙兵,诸营皆溃,失亡军士一千余人,邦辅率直兵进剿,亦遇伏而败,死者二百余人。
是役也,浙兵指挥邵升、姚宏,直隶领兵千户刘勋,俱没于阵,自是贼势益张。
乙巳,免凤、淮、扬三府及徐、滁二州被灾秋粮。
丙午,谙达寇大同、宣府。
戊申,倭以三舟泊台州海洋之蝶门,备倭指挥王沛等引舟师邀击,败之,贼弃舟登山走。会参将卢镗以大兵至,入山搜剿,
禽真倭人十四人,斩首三十余级、三舟之倭歼焉.
庚戌,免出东济南、东昌、青州等处蝗灾秋粮。
甲寅,杭嘉湖兵备副使刘焘,督兵五千余、分三道攻陶宅倭巢,不克。倭以二百余人迎敌,诸军望见。皆溃而走,焘仅以身
1683
明通整卷六十一
免。
戊午,谙达复自宜化龙门人寇,遂犯怀来、保安、关南戒严。【考异】《明史·本纪》,“是月戊午,犯怀来”,不言保安,《史稿》书“辛甄犯保安”、不言怀来.证之《实录》犯保安、怀来,同系之戊午下, 今从之.
辛酉、寇自保安出、至东岭,参将马芳率家丁、通事千余人
夜袭其营,寇大惊,乃西奔张家口出境。
是月,户科给事中杨允绳上御倭三策:日制、曰谋、日法。又言:“今日之患,不专在外攘而重于内修。近者督抚命令不行于有司,非官不尊,权不重也。督抚莅任,例赂权要,名日谢礼;有所奏请,佐以苞苴,名曰候礼。及俸满营迁,避难求去;犯罪欲弥缝、失事希庇覆;输贿载道,为数不赀。督抚取之有司,有司取之小民;有司德色以事上,督抚腼颜以接下,上下相蒙,风俗莫振。不肖吏又干没其间,指一科十,孑遗待尽之民,必将挺而为盗,其隐忧不止海岛间也。"语颇指斥赵文华等。未几,允绳竟得罪。【考异】见《明史》杨允绳本传。《传》特书云“三十四年九月”,为允绳下狱张本.
谙达之犯宜、大也,复分寇山西,参将丁碧提孤军数百,遇
于马家窟、奋刀大呼,突入陷阵,矢贯头颅而死。
寇自春人秋,数犯宜、蓟,连失三大将。谓赵倾葵、李光启及丁碧也。上愤甚,再下赏格,购谙达首者赐万金,爵伯;获邱富、周原者三百金,授三品武阶。
至是,巡按以闻,诏赠碧都督同知,立祠祀之。
富、原,即白莲教萧芹之党未获者,因在敌招集亡命,居丰州,筑城自卫,构宫殿,垦水田,号曰“板升”、板升,华言屋也、赵全亦党中人,教敌习攻战事、敌益爱重之。每入寇,必置 酒舍所问计,以此势益张,边塞无宁日。【考异】丁碧死见《明史·鞑靼传》。《实录》言“寇入大同、宜府、分犯山西”,疑即丙午之役也,今
1684
纪六十一
据书之.
冬,十月,丙子,减免山西各府被灾税粮。
巡抚应天曹邦辅方报浒墅关之捷,不数日而陶宅败问至。于是赵文华奏劾“邦辅及金事董邦政,不能协力进兵,顾乃避难击易,致师后期”。兵部议:“二寇多寡虽殊,然以流劫者之慓悍,济以屯聚者之繁众,若使合而为一、益复滋蔓难图、今苏州之贼既灭、陶宅之势自孤、宜令邦辅、邦政亟图进兵,俟陶宅寇平, 徐议功罪可也。”乃宥邦辅,逮邦政,敕总督杨宜按问。
先是陶宅倭见我兵四集,夜走周浦,屯永定寺中,而柘林放洋之贼、复以九舟至,巢于川沙洼。邦辅分五哨攻之,四哨俱
丁丑,曹邦辅亲督水陆兵攻倭于周浦,败绩.
溃,惟中哨以邦辅阻水而阵得免。
严嵩既庇赵文华面构经等,遂坐大辟。继盛时系狱三载,上初无意杀之也。已,有为继盛营救于嵩者,其党胡植、鄢懋卿怵之曰:“公不观养虎者邪?留之将自贻患。”嵩颔之。至是,嵩揣上意必杀经、天宠,比秋审,因附继盛名并奏,得旨,俱决于市。
初,继盛系狱,每当朝审,观者塞衢,见继盛囊三木,辄愤叹曰:“奈何不以囊嵩!”言者或至泣下。及继盛临刑,赋诗曰:“浩气还太虚,丹心照千古。平生未报恩,留作忠魂补。"天下涕泣传诵之。
庚寅,杀前任总督南直、浙闽等省都御史张经,巡抚浙江都御史李天宠,并及兵部员外郎杨继盛.
继盛当刑,其妻张氏上书言:“臣夫某,误闻市并之言,尚狃书生之见,遂发狂论。圣明不即加戮,俾从吏议,两经奏谳,俱荷宽恩;今忽阑入张经疏尾,奉旨处决.仰惟圣德,昆虫草木, 皆欲得所,何惜一回宸顾,下垂覆盆,傥蒙末减,不胜大幸,若以罪重必不可赦,愿即斩臣妾首以代夫诛。夫虽远御魑魅,必能为疆场效死以报君父。”疏上,嵩格之。
1685
明通鉴卷六十
是岁,论决当刑者凡百有余人,诏决九人,而经、天宠预焉,并及继盛。由是天下恶嵩父子及文华益甚.
是月,倭贼二百人自浙江乐清县登岸,流劫宁、绍、台三府。【考异】《明史·本纪》,“十月辛卯,倭掠宁波、台州,犯会稽”,即《日本传》所称“历五十余日、连犯三府”者是也,其所犯黄岩、仙居、奉化、余姚、上虞、会稽等县,据胡宗宪奏报,皆在十一月中、而《日本传》所谓“歼之于嵊县”者,据原奏在十二月十四日。今分书之、为下文连犯三府张本.
十一月,壬辰朔,日有食之.
乙未、倭二百余人犯福建莆田县及镇东卫,千户戴洪、高怀、张鸾等俱战死。
戊午,倭五十余人犯温州之平阳县,杀指挥祁嵩、平阳所百户刘愍。又倭八十余人犯舟山,进屯谢浦,参将卢镗遺兵御之, 不克,指挥闵溶死之。【考异】闵溶之死、见《明史》卢键本传。余俱据《实录》增.
庚申,冬至,祀天于圜丘,朱希忠摄行。
倭复犯福建之兴化平海卫,正千户丘珍、自仁、副千户杨一茂死之。已,复犯福清海口,泉州卫指挥佥事董乾震【考异】“董”一作“童”。直入其垒,杀十余贼,亦遇害。
事闻,诏各立祠祀之。
是月,巡抚应天曹邦辅言:“川沙洼之贼集至四十余艘,而继至者未已,恐与陶宅之倭合而为一、请治副总兵俞大猷拥兵观望罪,革职使戴罪立功。”从之。
是时,赵文华以陶宅后期,请罢邦辅,上亦从之。给事中孙濬言:“邦辅督大猷进剿陶宅在九月十一日,浙兵以次日至,则后期之罪不在直兵。矧苏、松士民金称邦辅实心任事,何况留都流劫之倭,一旦殄灭,功积显然。而文华遂请罢黜,臣不知其何
心!”兵科给事中夏栻亦言之,上乃申饬文华“乘公视师以图大
1686
纪六十一
效”,而浒墅之捷,赏竟不行。
是月、乐清登岸之倭,流劫至黄岩、仙居、奉化、余姚、上虞诸县,官兵后至者多陷贼伏中,慈溪主簿毕清,乡兵监生谢志望,生员胡梦龙,儒士金应旸,绍兴知事何常明、皆中伏死之
贼由上虞渡曹娥江、犯会稽,典史吴成器引兵遮击之,禽斩 三十余人。【考异】此所犯地方及死事之毕清等,皆见《实录》,盖胡宗宪原奏也。原奏系之十一月,今从之。
闰月,癸亥,周浦之贼被官兵围攻日急,乘夜东北奔,统领川兵游击曹克新邀击之,斩首百三十级,遂与川沙洼之贼合。四
川、山东诸兵日夕何击之,乃焚巢载舟出海。
己巳,副总兵俞大猷、兵备副使王崇古,合兵人洋,追及之于老鹳嘴、焚其巨舰八,余贼奔上海、浦东。【考异】事见《明史·俞大猷传》、据《实录》载原奏称:"周浦之倭,于闰十一月初二日突围出。”是月壬戌朔,癸亥初二日也。大猷破之老鹳瑞,《实录》书之已巳,今分记之.
庚午,胡宗宪进攻平阳之贼,遣守备刘隆御之于三港,官兵
败绩,隆及千户刘纲、百户张刚、张澄俱死之。
癸酉,川兵游击曹克新击倭于嘉定之高桥,鏖战自辰及未,酉阳兵先溃,诸军遂败。越二日,克新复督蜀中土、汉兵分三哨进,右哨酉阳兵复渍,我兵乱,贼乘之,杀大渡河千户李灿、成都卫百户郑彦升,川兵伤亡及溺死者十之四,诸军夺气。
先是总督杨宜,以狼兵徒剽掠不可用,请募江、浙义勇,山东箭手,益以江、浙、福建、湖广漕卒,河南毛兵。比客兵大集,宜不能驭,川兵与山东兵私斗,几杀参将,而酉阳兵溃于高桥,夺舟径归苏州,赵文华犒慰谕留之、不敢诘也。
丁丑,免顺天、保定、河间、大名四府被灾税粮。十二月,甲午,振陕西饥。
开四川、山东银矿。
1687
明通整卷六十一
初、上以进矿砂金银、议开采助大工,至是复以军需匮乏,谕阁部议广开采、户部尚书方钝等“请令四川、山东、河南抚、按,严督所属加意搜访,以称天地降祥之意”,遂有是命。
壬寅,山西、陕西、河南同时地震、声如雷,鸡犬鸣吠,陕西渭南、华州、朝邑、三原及山西蒲州诸处尤甚、或地裂泉涌,中有鱼物,或城郭庭舍陷入地中,或平地突成山阜。河、渭溢,
华岳终南山鸣,河清数日,官吏军民死者八十三万有奇。
是役也,贼不满二百,深入三府、历五十余日始平。乙巳、赵文华疏请还朝,许之.
礼部类奏以闻,诏内外臣工同加修省。
甲辰,官军合攻乐清之贼于嵊县,歼之。
文华视师数月、怙宠恣睢,百司震慑;公私财贿,填集其门;因而牵制兵机、颠倒功罪。虽征兵半天下,而倭势益炽,官军屡败,文华率诿过于督抚。及砖桥之挫,始知贼未易平,欲委责去。会川兵破贼于周浦,俞大猷破贼于海洋,文华遂言“水陆成功,江南清晏”,故有是请。
然是时倭尚泊浦东,而川沙旧巢及嘉定、高桥、分党盘踞侵犯、殆无虚日,及文华去而败报复踵至矣。
下户科给事中杨允绳于狱。
允绳巡视光禄,光禄丞胡膏伪增物直,允绳与间事御史张巽言劾之,下法司按验。膏窘,言:"元典隆重,所用品物,不敢徒 取充数.允绳憎臣简别太精,斥言斋醮之用,取其可耳,何必精揮!'其欺谤玄修如此。"上大怒,遂并膏下法司拟罪。刑部尚书何鳌,当“允绳仪仗内诉事不实律论绞、应援免发戍边卫;膏妄费受赃、勤为民”.诏允绳依律绞、仍命与巽言杖于廷,巽言及 膏俱降调外任。【考异】见《明史》本传。《传》言“刑部论律绞”.证之
《实录》,有“援免发戍边卫”语,上怒允绳甚,故依律绞、膏之为民,上特轻其罪,与巽言同降调外任、可以知当日喜怒之任情矣。
1688
纪六十一
是月,倭贼屯于松江新场,参政任环与都司李经等率永顺、保靖兵攻之,中伏,保靖土舍彭翅、永顺头目田菑、丰年等俱死之。【考异】事见《明史·任环传》,永、保阵亡头目,《传》中但书彭邊、余二人及月分、皆据胡宗宪奏报增入.
谙达犯神木堡,参将杨璘率兵迎击,遇寇于胡家埠,璘挺身陷阵,中流矢死。
事闻,赠都督同知。时璘兄弟及侄皆从战中创,诏并录之。【考异】神木之役,·见明年五月奏报中,原奏称“三十四年十二月”,今据增.
三十五年
春,正月,辛酉朔,不御殿。
壬戌,福建倭流人浙江界,留守官王伦督容美土司田九霄等扼之于曹娥江,不得渡,还走。官民追及之于三江民舍及黄家山等处,歼之。
庚辰夜,彗星见于进贤星旁,,长尺许,西南指,渐长至三尺
余,扫太微垣,东北行入紫微垣、犯天床,至四月始灭。
壬午,官军击新场倭于松江之四桥、败绩,参将尚允绍等死之,亡卒四百余人.【考异】据《实录》、松江新场之败、御史周如斗请恤奏中,自尚允绍外,有指挥李田、鲍东莱,千户郭勋、崔彦章、李尚节、李桑,百户赵武、陈清等八人,并识于此。
是月,兵部尚书杨博以忧去、召总督宣大许论代之。
二月,壬辰、以山西、河南同日地震,诏九卿科道陈时政得失,并遣官祭告境内山川河洛之神,收摔死者为厉坛祭之。
停征南直隶华亭、上海、嘉定兵灾税粮。
甲午,以地震,发银四万两振山西平阳府、陕西延安府诸属县,并蠲免秋粮。
已亥,总督南直隶、浙闽军务杨宜罢。
1689
明通鉴卷六十-
宜征调各兵,久无功。会上年十二月新场之败,御史邵惟中劾“宜观望畏怯,所督酉阳、永、保兵再战再北,请治其罪”。会赵文华还朝,因言“寇初起,苦无兵;今征兵四集,所苦督抚非人,不能调度。请罢宜,以胡宗宪代”。严嵩复言之于上,上然之,乃罢宜。
宜在事仅逾半岁,以谄事文华,故得祸稍轻。
寻授胡宗宪为兵部侍郎兼佥都御史,总督沿海军务。戊午,罢吏部尚书李默,寻下之狱。
初,赵文华奏请还朝,因言“余寇无几”。及败报踵至,上疑之、以问严嵩、嵩力为营解,上意终不释。默与嵩数为异同,文华自江南至,默尤轻之。会杨宜罢,嵩、文华请以宗宪代,默独推用兵部侍郎王诰,二人者尤恚甚。
及是文华谋所以自解者,稔上喜告讦、乃摘默部试选人策有“汉武、唐宪宗晚节为任用匪人所败”等语,指为谤讪。又言:“臣前劾张经,默以同乡思报复;及臣再论曹邦辅,则嗾夏栻、孙濬媒孽臣及宗宪而党护邦辅。今地方之事,由于督抚非人,默乃不用宗宪而推王诰,怀私挟愤,岂奉公忧国之大臣所为!”
疏人,上大怒,下礼部三法司议,不称旨,切责尚书王用宾等,皆夺俸,而下默镇抚司拷讯。刑部尚书何鳌,遂坐默比子骂父律绞,上怒不已,诏加等处斩,锢之狱。寻复逮邦辅至京师,谪戍边.默竟瘐死狱中。
是月,以李默罢,命大学士李本暂管部事。
三月,癸亥,大学士李本,以管吏部掌考察,因言:“大臣者,小臣之倡。大臣不职,则小臣靡然从之,故去不肖者,必先自大臣始。”上嘉其忠,命分别去留。于是考察尚书、侍郎、九卿及巡抚、都御史等十五人,寻考察科、道等官三十八人,希严嵩指也。
时严世蕃贪婪不法,政以贿成;而赵文华—出江南,公私匮1690
纪六十一
竭,刑赏倒置;皆士论所不容。嵩欲诛锄异己以慑众志,乃嗾本为之,而本亦借以行其私,虽茸阔不称职者亦有其人,而凡不附严氏及文华所不悦者,一切屏斥无遗,故公论为之不平云。
丁丑,赐诸大绶等进士及第、出身有差。
癸未,改工部侍郎吴鹏为吏部尚书,升工部侍郎赵文华为本部尚书。
时鹏改吏部,廷推文华代鹏,上悦曰:“文华赍诚祭海,受命视师,宜有以酬之,如此推任,差为得人。”即日仍加太子太保,赏讦发功也。
是月,福建倭流劫古田,杀备倭指挥刘玠,副千户王月。事闻,诏赠恤玠等,立祠祀之。
升湖广按察使张景贤为佥都御史,巡抚应天,广西参政阮鹗为佥都御史,巡抚浙江,皆兼提督军务。
夏,四月,丙申,振陕西灾,灾重者免夏税,以地震也。已亥,倭舟二十余艘,自浙洋登岸,攻慈溪;陷之,杀乡官副使王镕、知府钱涣等,大掠而去,军民死者数百人。
甲辰,有续至倭寇三千余人,犯镇江、瓜洲、仪真等处,流劫至圌山入港,遂犯无为州。同知齐恩率舟师迎战,败之,斩首百余级。
恩长子尚文,次子嵩,叔仲实,弟宝荣,侄慎、寅、友良、大卿,孙童俱在行。嵩年十八,骁勇善射,独前追贼至安港,恩率尚文等从之。会伏发被围,恩等及其家丁钱凤等二十一人力战,皆死之,惟嵩、慎、寅三人得脱。
贼乘胜至金山,杀镇江千户沈宗玉、王世臣于江中,百户戚继爵战没。
事闻,赠恩光禄丞,录一子,并厚恤其家,建祠祀之。余皆赠恤如例。【考异】事见《明史·忠义传》。恩战死月日见《本纪》,今据《实录》,并其一家及家丁姓名增人,又戚继爵战没,同见清恤奏中。
1691 明通鉴卷六十一
丙午,倭复攻慈溪,入之。
倭之犯慈溪也,慈溪人杜槐为省祭官,倜傥任侠,寇至,县佥其父文明为部长,令团结乡勇,槐伤父老,请身任之,数败倭。副使刘起安委槐守余姚、慈溪、定海,遇倭于定海之白沙,一日战十三合,斩三十余入,馘一酋,身被数枪,坠马死。文明击倭于鸣鹤场,斩酋一人,倭惊遁,称为“杜将军”。无何,追至奉化枫树岭,战没。
事闻,诏父子并赠恤,建祠祀之。【考异】见《明史·忠义传》。其请慷在是年十月,见《实录》。今入之倭寇慈溪等县下。
辛亥,倭寇万余趋浙江皂林等处,将攻杭州,游击将军宗礼率兵九百人,御之于崇德三里桥,三战俱捷,斩首三百余级,贼首徐海等皆辟易,称为“神兵”。会桥陷,军溃乱,礼与镇抚侯槐、何衡,义官霍贯道,俱力战死之。贼乘胜攻桐乡,不克。
是役也,礼所部皆死士,以寡敌众,时以为血战第一功。自是海等亦病创夺气,未几遂就抚。
是月,倭寇温州,同知黄钏死之。
钏自去年击走倭贼,知必将复来,日夜为备,至是果大至。钏出城逆击、分军为三,钏将中军,其二军帅皆纨袴子;及与倭遇,倭遣众分掩二军,而以锐卒当中军。钏发劲弩巨炮,战良久,倭方不支。突二军望敌而溃,倭合兵击钏,钏腹背受敌,遂被执。胁之降,不屈,责以金赎,钏笑且骂曰:“尔不知黄大夫不爱钱邪!”贼怒,裸而脔割之。子购尸不获,具衣冠葬。
事闻,赠浙江参议,有司建祠祀之。
是时倭犯两浙、官军死事者,有海宁卫指挥徐行健,松门卫指挥程禄,百户方存仁,经巡按御史赵孔昭汇奏,得旨,赠恤如例。【考异】倭寇温州,《明史·本纪》不载.黄钏死事见《忠义传》,书云“三十四年,钏击走倭,知必将复来、备之。又三年,果大至”云云。考钏之死,《明书》、《从信录》皆系之三十五年四月,而《实录》所载赵孔昭1692
纪六十一
请赠恤黄钏等在七月,则钏之死在是年之四月为得其实。《传》中以为“又三年”者,疑“年”字为“月”字,传写致误也。今据《明史》及《从信录》月分。
初,倭屡犯浙东州县,胡宗宪时巡按浙江,与赵文华定招抚计,乃令客蒋洲、陈可愿往谕日本国王,遇汪直养子激于五岛,邀使见直。
直初诱倭入犯,倭大获利,各岛由此日至,既而多杀伤,有全岛无一归者,死者家怨直。直乃与激及叶碧川、王清溪、谢和等据五岛自保,岛入呼为“老船主”。
宗宪与直同乡里,欲招致之。时直母妻皆系金华狱,宗宪命释之,资给甚厚。洲等谕以宗宪指,直心动;又知母妻无恙,大喜曰:“俞大猷绝我归路,故至此。若贷罪许市,吾亦欲归耳。但日本国王已死,各岛不相摄,须次第谕之。惟萨摩、大隅二岛已先人寇,不及止。诚许之通贡互市,愿杀贼自效。”萨摩、大隅者,徐海所引以犯皂林、慈溪等处者也,时方蹂躏浙之东西。直乃留洲传谕国王,而遣激等护可愿归。
至是宗宪以闻,兵部言:“直等本编民,既称效顺,即当释兵;乃绝不言及,第求开市通贡,隐若属国、叵测,未可遗许。宜令督臣振扬国威,严加防御,移檄直等,俾剿除舟山诸贼巢以自明。果海疆廓清,自有恩赉。”从之。
时两浙皆被倭,而慈溪焚杀独惨,余姚次之。浙西柘林、乍浦、乌镇、皂林间,皆为贼巢,前后至者二万余人,上命宗宪亟图方略,或剿或抚,便宜行之。
改礼部尚书王用宾为南京吏部尚书,以礼部侍郎吴山升代。改南京吏部尚书郑晓为右都御史,协理京营戎政。
五月,乙丑,复遣工部尚书赵文华提督浙、直军务。
先是倭警速至,部议再遣大臣督师;已,命兵部侍郎沈良才,良才陛辞,陈便宜三事,悉从之。
1693 明通鉴卷六十一
会上谕辅臣严嵩,以东南事询之文华,嵩乃乘间言“文华自请行”,且言“江南人矫首望文华”。上信之,乃止良才面改命文华,立赐敕遣之。
丙寅,免山西去年秋粮,以地震也。
戊辰,以江南、北被倭患,令各督抚官发银籴米。仍县示劝借赏格,军民输银百两或米百石以上者,敕旌其门,以下者令有司量加奖谕,以充军饷。从户部请也。
丁丑,倭解桐乡围,以徐海之听抚也。
先是海及陈东、麻叶等连兵攻桐乡急,巡抚阮鹗在围城中。宗宪谋赴援,既,自计曰:“与鹗俱陷,无益也。”遂还杭州,遣指挥夏正等持汪激书要海降,海惊曰:“老船主亦降乎!”谓直也。然海时方受创于崇德,意颇动,因曰:“兵三路进,不由我一人。”正曰:“陈东已他有约,所虑独公耳。”海遂疑东。而东侦知海营有宗宪使者,大惊,由是有隙。正乘间说海降,海遣使来谢,索财物,宗宪如其请予之。于是海归我俘二百人,解桐乡围;东留攻一日亦去,复屯乍浦。
壬午,太白昼见。
丁亥,遣左通政王槐采矿银子玉旺峪。
先是有诏采矿砂金,会蓟州玉旺峪进紫矿砂一百五十斤,寻下开采之令。礼部议遣司官一员往,既行,上念天地之宝不可不重,乃命追还原遣官,而以槐同锦衣卫官及内使二人行。
是月,冀州高邑、新河、柏乡、隆平、广平等处一日三震,声如雷。
六月,己丑,户部主事张芹进山东宝山诸矿金二百十七两,矿银二百两有奇。上以为少,命“从实开取,严禁官民隐匿侵盗者。其未取之所,仍令奏闻”。寻又遣主事沈应乾赴河南。自是矿使四出为民患。
丙申,总兵俞大猷败倭于黄浦。1694
纪六十一
时苏、松之倭谋自黄浦出海,大猷督水兵追之,斩首三百余级。
丁酉,浙江倭寇仙居县,陷之。乘胜趋台州,副总兵卢镗邀击于彭溪镇,斩首二百余级。
辛丑,谙达犯宣府,以三万骑至,游击张纮率军千余迎战,一军尽没,脱归者仅十六人,纮及中军官陈徭、千把总缪策、陈镇、张瑞等俱没于阵。【考异】张纮死,见《明史·本纪》及《鞑靼传》。余皆据《实录》增。
是月、倭犯丹阳吕城。守备王介击却之。
秋,七月,戊午,总督浙直胡宗宪奏:“贼首毛海峰,自陈可愿归后,尝一败倭寇于舟山。再败之于沥表,又遣其党说谕各岛,相率效顺,乞加重赏。”毛海峰,即汪激也。
部议谓:“兵法用间用饵,或招或抚,要在随宜济变,不从中制。”乃如宗宪请,赐海峰等银币有差。【考异】据《明史·胡宗宪
传》、言“蒋洲等奉使谕日本国王,遇汪直养子激于五岛,其后遣激送可愿还。宗宪厚遇激,令立功、激遂破倭于舟山,再破之沥表”。与《日本传》所载大略相同.惟《日本传》则言“汪直养子毛海峰”,盖毛海峰即王激,故《日本传》后书“汪直遗王激入见宗宪”下,书云“激即毛海峰,汪直养子也”。证之《实录》,先书毛海峰,后则俱书王激,其为一人明矣。汪激诸书俱作“王”,盖汪直本姓王也,见后汪直伏诛条下。
辛巳,官军破倭于乍浦。
先是徐海许降,宗宪复使人语海曰:“若已内附,而吴淞江方有贼,何不击之以立功?且掠其舸为缓急计,”海以为然,逆击之朱泾,斩三十余级。宗宪令俞大猷潜焚海舟,海心怖,以其弟洪来质,献所戴飞鱼冠、坚甲、名剑及它玩好。
宗宪因厚遇洪,谕海缚陈东、麻叶,许以世爵,海果缚叶以献。宗宪解其缚,令以书致东图海,而阴泄其书于海,海怒;海妾受宗宪赂,亦说海。于是海复以计缚东来献,率其众五百人去
1695 明通鉴卷六十一
乍浦别营。梁庄官军遂焚乍浦巢,斩首三百余级,焚溺死者称是。余贼遁人海,指挥邓城追及之,沉其舟,歼焉。
八月,壬寅,上以古用芝草入药,询之尚书吴山等,皆云:“久食轻身,而服食之法,未有传者。”乃诏有司采于元岳,龙虎、三茅,齐云及五岳,仍访之民间。会宛平县民张巨佑得芝五本,献之,上悦,赉以银币。自是臣民献芝者踵至.
辛亥,胡宗宪破海贼徐海等于梁庄。
初,海既缚陈东等,退屯梁庄听抚,宗宪与之约。海先期猝至,留甲士平湖城外,率酋长百余胄而入。赵文华惧,欲勿许,宗宪强许之。
海自择沈庄屯其众。沈庄者,东西各一,以河为堑。宗宪居海东庄,而以西庄处陈东党,令东致书其党曰:“督抚檄海夕禽若属矣!”东党惧,乘夜攻海,海挟两妾走间道,中矟。明日,官军围之急,海投水死。
会卢镗亦破大隅岛贼,禽其岛主辛五郎至,遂俘海弟洪及陈东、麻叶、五郎并海首献京师。海余党奔舟山,宗宪遣俞大猷以冬月雪夜焚其栅,歼焉。两浙倭渐平。【考异】据《实录》所记梁庄之役,言海虽就抚,索船索赏,进退未决,其部众被围急,时出虏掠。官兵四面俱集,文华欲乘势剿之,执海众虏掠为词以资海。海知有变,乃阻深堑自守,为迎战备。信好既绝,我师遂薄贼营。会大风纵火,诸军鼓噪从之,海等穷迫,阖户投火中死云云.按此据文华报捷之奏,而海之授首,乃胡宗宪设计携其党,始令徐海执陈东等以献,至是复令东党攻海,皆间也。《明史·宗宪传》所记为得其实,今据之.
九月,戊午,免山东早灾通赋,又免南直隶江北诸州县被寇者税粮。
己未,免湖广被灾秋粮。
壬戌,谙达犯辽东平川、锦川等堡,参将罗九皋败绩,亡屯堡军民数百人,指挥刘洪臣,千户黄相、李承宗、百户管振等死1696
纪六十一 之。
乙丑,徽王载埨有罪,废为庶人。
初,载埨父厚爝,善方士陶仲文,仲文奏其忠敬奉道,上喜,封为真人,予金印,及载瑜嗣,益以奉道取媚,命绾其父真人印,
有南阳人梁高辅者,自言能导引服食,载瑜用其术和药,使高辅因仲文以进。高辅被上宠,不复亲载埨,载瑜衔之。已而高辅为上取药,求载埨旧所蓄者,载埨不予而予仲文。高辅大恨,乘间言载埨过失,上疑之,夺真人印。仲文知衅已成,不敢言。
会有民耿安,告载瑜夺其女,下有司按治,因发其诸不法事,乃废之,锢之高墙。载埨白缢死,妻妾皆从之。
免南畿应天、池州等府被灾及苏、松、常、镇四府被寇秋粮。
辛未,免顺天府被灾州县秋粮。壬午,以倭寇平,祭告郊庙社稷。是月,免江西被灾税粮。
冬,十月,丙戌朔,日有食之。
丁亥、谙达犯大同红门堡,总兵孙朝等击却之。寻犯城子村,参将张桓死之。
癸卯,太白昼见,凡四日。
是月,免浙江被寇、福建被灾税粮。
倭由温州海洋犯福宁州,百户黄宏、生员陈坡死之。
十一月,丁巳,陕西山丹卫地一日三震,声如雷,关城多坏。
戊午,北寇率众十余万骑,深入辽东、广宁等处,总兵官殷尚质率游击阎懋官等御之,众寡不敌,尚质、懋官俱力战死。诏赠尚质少保,赐谥,懋赠都督同知,并立祠祀之。【考异】《明史·本纪》书“打来孙犯广宁”,证之《鞑靼传》,即土蛮也。《三编》译改土默
1697 明通鉴卷六十一
特,《质实》云:“小王子之后,嘉靖初徙幕东方,惟打来孙无译,今但以北寇书之。”
乙丑、冬至,祀天于圜丘,朱希忠摄行。
庚午,以倭寇平论功,进赵文华少保,胡宗宪右都御史,余皆升赏有差。召文华还。
丁丑、巡抚广东谈恺等讨广东峒贼,平之。
初,广东新宁、新会、新兴、恩平之间,多高山丛菁,一时亡命者窜人诸猺中。久之,众至万余人,推陈以明为主,号“承天霸王”,流劫至高要、阳江等处,官兵讨之数败。
是春,恺等征诸路土兵进剿,斩其骁将伪将军伍廷章等,乘胜入贼巢,禽斩以明及伪指挥白德元等。官军分道攻各峒寨,悉平之,前后禽斩五百五十人,余胁从听抚者二千五百余人。
辛巳,北寇复分犯一片石,三道关等处,总兵欧阳安击却之。
十二月,乙未,赵文华以海寇平,上疏归功辅臣,辞免升荫,优诏答之,不允。
丁未、海贼陈东等伏诛,告于太庙。
北寇复犯陕西环、庆等处,都督佥事袁正等击却之。【考异】据《明史·鞑靼传》,似即十月寇大同之谙达也,而《本纪》连上文寇广宁之打来孙书之,《实录》亦不具。今亦但书北寇云云。
是月,刑部尚书何鳌致仕,起前服阕尚书欧阳必进代之。三十六年
春,正月,乙卯朔,不御殿。
丁卯,改巡抚浙江阮鹗于福建,其浙江巡抚命总督胡宗宪兼理,从赵文华之请也。
鹗自桐乡解围,遂东渡钱唐御他贼,亦以附文华故得不劾。福建沿海之地、向归浙江巡抚兼辖,至是文华请特设之,遂以命1698
纪六十一
鹗。【考异】据《明史·职官志》,福建设巡抚始于是年。其福、兴、泉、漳沿海之地,向归浙江巡抚兼辖,《志》以为嘉靖二十六年,即朱纨任是职也。三十五年,以闽,浙道远,设提督军务兼巡福、兴、漳、泉、福宁海道都御史。明年,改设巡抚,统辖福建全省。今据书之。
二月,谙达犯大同边,杀守备唐天禄、把总汪渊。旋南犯威远、复分掠天城,攻毁沙沟等村堡三十二所。【考异】《明史·本纪》系犯大同于二月。其唐天禄、汪渊之死别据《鞑靼传》书之。
三月,有谙达别部娄巴图尔,旧作老把都几。拥众数万入犯永平、迁安等处,副总兵蒋承勋力战,死之。越二日,引去。
诏切责王忬,降右侍郎。赠承勋都督同知,立祠祀之。【考异】《明史·本纪》系之三月癸丑。按癸丑为二月二十九日,三月甲寅朔,是月有癸未,无癸丑也。又证之《实录》,四月奏报中称“寇以三月二十九日入境”。疑原奏“三”字系“二”字之误,而史又误以二月二十九日之癸丑歧入之三月中。今但书月,不书日,
济农复分犯大同中、西二路,指挥杨汲、百户李朝等死之。寇复分犯延绥、榆林,副总兵陈凤率次子守义迎击,不克。凤死,守义被创。
事闻,赠凤都督,立祠榆林祀之;并升守义为都指挥佥事。【考异】以上皆三月入犯事,《实录》于四月奏报中书之,惟杨汲等之死,《本纪》不载,今据《实录》增人。O《三编·质实》云:“济农,旧作吉能,即前济农子。盖济农系蒙古王号,故父子并袭其称。旧分作吉能,吉囊,音译歧误,今改正。
山东沂州雨雹,大者如盂,小者如鸡卵,平地厚尺许,径八十里,伤人畜无算。
夏,四月,甲午,倭犯如皋,登岸焚劫,官兵追击,败之于白满镇。“满”一作“蒲”。
是时浙江自徐海、陈东等授首后,诸寇略平。而倭之在江北者,犯常、镇,烧漕艘,官吏不能御,至是势复炽。
6691 明通鉴卷六十一
丙申,奉天、华盖、谨身三殿灾。
是日申刻,雷雨大作,戌刻,火光骤起,初由奉天殿延烧至华盖、谨身二殿及文、武二楼,奉天、左顺、右顺并午门,午门左、右廊尽毁。越日乃熄。
庚子,倭流劫海门县,凡二千余人,登岸肆掠。
壬寅,以殿灾,诏告天下,引咎罪己,并敕群臣修省。斋五日,止诸司封事,停刑。
倭攻通州,不克,遂分二路西行,复犯如皋及泰兴。是日,复有倭舟七自金沙登岸。
五月,癸丑,倭转掠扬、徐二州,遂入山东界,官兵御之,多败,百户刘魁、许勇、邵宗智、王介等死之。
癸亥,遣工部侍郎刘伯跃兼佥都御史,采木于四川、湖广。
旧制、川、湖采木各遣一员,至是严嵩议“遣大臣一人,专驻荆州适中之地,以时巡历,并贵州三省会同抚、按官采办。”从
之。
已巳,扬州倭犯天长县,都司沃田、把总丘君宠御之,不克,皆死焉,亡卒一百七十余人。贼遂掠盱眙,攻泗州,不克,遂人高邮、宝应。丙子,犯淮安。
六月,壬午,谙达犯宣府马尾梁,参将祁勉率二百人御之,寇败,追至李家梁中伏,与坐营官姚登崇、守备戴升皆力战死,亡其卒过半。
御史路楷以闻,诏夺总兵李贤等俸。
乙酉,淮扬兵备副使于德昌督水陆兵击倭子安东县,参将刘显直前冲贼,斩其渠,诸军鼓噪竞进,水陆夹击,斩首百余级。贼多焚溺死者,余众乃驾舟遁人海,泊于庙湾。
甲午,罢陕西矿。
秋,七月,庚午,诏顺天府采办珍珠四十万颗有奇,广东九十万颗有奇。【考异】《明史·本纪》系采珠广东于是月庚午。《明史稿》1700
纪六十一
言“顺天、广东采办珍珠一百三十万颗”。证之《实录》是也,今据书之。丙子,福建抚臣进龙涎香十六两,广东抚臣进十九两有奇。八月,辛丑,赵文华罢。
初,文华掌工部时,上于西苑造新阁,久不成。一日登高,见西长安街有高甍,问谁宅,左右以文华新宅对。又一人言:“工部大木,半为文华作宅,何暇营新阁!”上益愠。
会三殿灾、上权视事于端门,亟欲建正朝门楼,文华猝不能办,上不怿;且闻文华视师江浙黩货要功状,思逐之,重违严嵩意,以问嵩,嵩乃言“文华触暑南征,疾尚未愈,请添注侍郎一员协理。”上以“大工方兴,不宜称疾自便。”嵩寻令文华上章引疾,上手批令回籍休养。制下,举朝称贺,嵩独不怡者累日。
甲辰,浙直总督胡宗宪奏称“前遣谕日本之生员蒋洲还”。
初,汪直送陈可愿还,留洲遍谕各岛,洲至丰后被留,令僧人往山口等岛传谕禁戢。于是山口都督源义长具咨送还被掠人口,而咨乃用国王印。丰后太守源义镇遣憎德阳等具方物奉表谢罪,请颁勘合,修贡送洲还。前杨宜所遣郑舜功出海哨探者,行至丰后岛,岛主亦遣僧清授附舟来谢罪,言“前后侵犯,皆中国奸商潜引诸岛夷众,义镇等实不知。”
于是宗宪疏陈其事,言“洲奉使二年,止历丰后、山口二岛,或有贡物而无印信勘合,或有印信而无国王名称,皆违朝典。然彼既以贡来,又送还被掠人口,实有畏罪乞恩意。宜礼遣其使,令传谕义镇、义长转谕日本王,禽献倡乱诸渠及中国奸宄,方许通贡。”诏可。
是月,寇犯义州、太平等堡,千户郑堂、百户崔孝忠、原任指挥姚良任等,俱力战死之。【考异】《明史·本纪》不具,《史稿》系之是月,证之《实录》,原奏称“八月”,无日,今从之。
改欧阳必进工部尚书,代赵文华也。逾月,以侍郎贾应春升任刑部尚书。
1701 明通鉴卷六十·
九月,辛亥,革赵文华职为民。
文华既罢,上意犹未平,而言官皆惧严嵩,无敢攻发之者。上怒无所泄,会文华子锦衣千户怿思,以斋祀停封章日上疏请假送父回籍,上大怒曰:“文华以吉修限内引疾,欺亵已甚,而其子又复疏扰,不敬莫大焉!”因并发文华视师黩货杀无辜状,黜为民,怿思发边卫充军。
又以礼科失纠,令对状。乃杖给事中谢江等于端门外,俱斥为民,
初,文华未第时,在国学,严嵩为祭酒,才之。后仕于朝,而嵩日贵幸,遂相与结为父子,嵩念己过恶多,得私人在通政,劾疏至可预为计,故以文华任之。
文华欲自结于上,进百花仙酒,诡曰:“臣师嵩服之而寿。”上饮,甘之,手敕问嵩,嵩惊曰:“文华安得为此!”乃宛转奏曰:“臣生平不近药饵。犬马之寿,诚不知何以然。”嵩恨文华不先白己,召至直所詈责之,文华跪泣,久不敢起,徐阶、李本见之,为解,乃令去。嵩休沐归,九卿进谒,嵩犹怒文华,令从吏扶出之。文华大窘,厚赂嵩妻,嵩妻教文华伺嵩归,匿于别室,酒酣,嵩妻为之解,文华即出拜,嵩乃待之如初。
既,以倭患上书,嵩复荐之视师浙直。复以总督江浙军务,获徐海,俘陈东,日益宠贵,志日骄,事中贵及世蕃渐不如初,诸人憾之.至是被谴,卧舟中,故病蛊,一夕手扪其腹,腹裂脏腑出,遂死。
癸丑,礼部汇进瑞芝,凡千本有奇。
癸亥,杀前锦衣卫经历沈锁,宣大总督杨顺,巡按路楷等承严嵩指构之也。
初,铼谪保安,未有馆舍,贾人某询知其得罪故,空家舍授之,里长老亦日致薪米,遣子弟就学,铼语以忠义大节,皆大喜。塞外人素戆直,又稔知严嵩恶,争詈嵩以快谏。且缚草为1702
纪六十一
人,象李林甫、秦桧及嵩,醉则聚子弟攒射之,或踔骑居庸关口,南向戟手詈嵩、恸哭而归。语稍稍闻京师,嵩大恨。
顺、楷皆党嵩,受嵩子世蕃属,且许以厚报,于是相与日夜谋中镰。会蔚州获妖人阎浩,词所连甚众,顺喜,谓楷曰:“是足以报严公子矣!”窜铼名其中,诬浩等师事锁,听其指挥,具狱上,嵩父子大喜。
下兵部拟罪。尚书许论,前总督宣大,常杀良民冒功,镍贻书谯让,论衔之,至是覆如顺等奏,诏斩之宣府市;戍子襄极边。
予顺一子锦衣千户,楷待铨五品卿寺。顺讶其赏薄,曰:“严公意岂未惬乎?”复取辣子衮、褒杖杀之,更移檄逮襄,襄至,掠讯方急,会顺、楷以边事逮,乃免。
后嵩败,世蕃坐诛,临刑时,镰所教保安子弟在太学者,以一帛署辣姓名官爵于其上,持入市,观世蕃断首讫,大呼曰:“沈公可瞑目矣!”因恸哭而去。
隆庆初,诏褒言事者,赠谏光禄少卿,任一子。襄乃上书言顺、楷杀入媚奸状,给事中魏时亮、陈缵亦相继论之,始下顺、楷吏,论死。天启初,追谥忠愍。
甲子,免山西被灾税粮。
戊辰,有彗星见于天市垣列肆星旁,东北指,至十月二十日始灭。
是月,谙达子锡林阿,旧作辛爱,拥数万骑犯大同右卫及应、朔二州,攻毁七十余堡。
先是锡林阿有妾日托斯齐,旧作桃松寨,通于部目,惧罪,叩大同塞求降,守者纳之,总督杨顺以为奇功,致之京师。锡林阿耻失其妾,索之急,遂人寇。【考异】托斯齐之降,《实录》系之十一月,而《明史·本纪》,是月人寇者即锡林阿,盖是时锡林阿寇大同左、右卫凡三月,《实录》一据奏报,一牵连人寇本末并书之,其实托斯齐之请
1703 明通鉴卷六十一
降,又当在夏,秋间也,惟《实录》于九月奏报中但书虏,不书锡林阿,今据《明史》及《三编》。
以倭寇,免南直隶宝应、清河、天长、盱眙、安东五县税粮,并令伤重者振恤之。
冬,十月,丁酉,免畿内被灾秋粮。
十一月,庚戌,免山东被灾税粮,并振之。
乙卯,总督浙直胡宗宪,以计诱海贼汪直,诛之。
初,蒋洲等既还,直乃集山口,丰后二岛主源义长,源义镇等备方物入贡,遂遣夷目善妙等四十余人随直来,于十月泊舟山之岑港。浙人闻直以倭舟至,大惊,巡按御史王本固亦言不便。闻于朝,朝臣谓“宗宪且酿东南祸,令陈兵严备之”。
直乃遣汪滶即毛海峰诣宗宪曰;“我等奉诏来,将息兵安境,宜遣使者远迎,宴犒交至。今盛陈军容,禁舟楫往来,公得毋绐我耶?”宗宪解谕至再,直不信,复令激以书招之。直因要一贵官为质,宗宪立遣指挥夏正偕激往。
宗宪尝预为赦直疏,引激入卧内阴窥之,激还,以语直,直疑稍解,乃偕其党叶宗满、王清溪等人谒。宗宪慰藉之甚至,令至杭见本固,本固遂下直等狱。
宗宪疏“请曲贷直死,俾戍海上,系番夷心”,本固争之强,而外议且疑宗宪纳贼赂,宗宪惧,易词以闻。直论死,宗满等戍边。
滶等闻,大恨,遂支解夏正,栅舟山、阻岑港而守,于是贼复流人闽、广界。【考异】事见《明史·胡宗宪》及《日本传》、《实录》所截,互有详略,惟王激即毛海峰,《实录》不著倭变。《纪略》又以为汪直养子毛烈,疑毛烈即海峰,亦即王激也。至汪直就禽,据《纪略》载胡宗宪原奏,称“王直即汪五峰,直隶徽州府歙县民氏。”是直一人。汪、王杂称,故其养子亦然。而《实录》又有毛激之称,其与毛海峰为一人明甚。诸书皆不见,惟《明史》两书之,并著之《日本传》中,今从之。
1704
纪六十一
辛未,冬至,祀天于圜丘,朱希忠摄行。
丁丑,锡林阿纵掠大同,围右卫数匝,杨顺惧,乃诡言“敌欲以叛人赵全,邱富等来易其妾托斯齐”,兵部许论以为便。顺乃遣托斯齐夜逸出塞,绐之西走,阴告锡林阿,锡林阿执而戮之。于是敌狎知顺无能,围右卫益急。
十二月,庚辰朔,太白昼见。癸未,免浙江被灾税粮。
戊戌,以冬寒,暂停保定及山东、山西采矿,召主事张芹等还.
时一岁先后所人各矿金银不过数万两,而矿使之为民患者日甚,久之盗且起。
是月,胡宗宪奏平嘉、湖贼。
先是,有妖人马祖师者,流寓湖州之鸟镇,以幻术惑众。其党毛岑、计中,江升、高仙、许达等,更相煽诱,愚民胁从者众,约以九月起兵攻嘉兴。会有泄其谋者,官司掩捕,禽岑、中等数人。马乃树青白帜,纵掠民间,参政刘焘督兵击之,贼溃,走南浔。官兵追击之于松林,歼之,而马祖师者卒逸去。
初,遣主事王健等采取龙涎香于闽、广,久之无所得。至是健言:“宜于海舶入湾之时,酌定抽分事宜,凡有龙涎投进者,方许交商货买,则价不费而香易获,不必专官守取。”部议以为便,“请取回奉差各官,责广东抚、按官设法收取,并酌定海舶抽分事宜”,从之,自是分道购龙涎者,前后凡十余年,久乃稍稍得之。
·三十七年
春,正月,庚戌朔,不御殿。
癸亥,罢河南采矿召主事沈应干等还。
是月,锡林阿围大同、并分兵犯宣、蓟,西鄙震动。总督杨
1705 明通鉴卷六十一
顺告急,言“自去冬以来,城门昼闭,樵汲不通,危在旦夕。上闻之大骇,命郎中谢毅巡视,并发太仓银十万两振之。
是月,倭犯潮州,千户魏岳等死之。【考异】此据《实录》四十年请恤原奏增入,盖是年正月事。
二月,丙中,锦衣卫匠余陈岳,援大工开纳事例,输银二千三百两乞升,兵部议“授署都指挥佥事,月支俸一石,子孙承袭一代”。
都给事中汤日新等言:“锦衣,古虎贲、金吾之职也,人司扈卫,出掌缉捕。国家非特恩不授,非异功不袭,而以一匠余丝粟之赀得之,且支俸承袭,毋乃已滥乎?夫朝廷虽急财,而名器则不可不重,若幸门一开,胥徒市侩,争相慕效,求拾级而升,则禁卫几为垄断之场、豪杰妨其进取之路。以此权锥刀得失,果孰轻而孰重也?”上是其言,诏停俸袭,而夺兵部司官俸三月。
是月、大同右卫告警。赋入太仓者仅七万,帑储大较不及十万,户部尚书方钝等忧惧不知所出,乃乘间具陈帑藏空虚状;因条上便宜七事。上复命廷臣各条理财之策以闻。
三月,丙辰、刑科给事中吴时来言:“近者大同右卫之急、帑藏空虚,至魔圣怀,捐工资银两以济然眉。而总督宣大侍郎杨顺,自莅镇以来,所请帑银无虑三十余万。乃该镇兵食日见空虚,寇势披猖,城堡尽破,顺未能出一奇,发一矢以效尺寸。托斯齐即桃松寨。虏中一逋逃淫妇耳,顺既失策纳之,自夸威德,矜示朝廷。比黠酋喝胁来索,不能拒绝,而驾言易我妖叛,取而予之。失体损威,甘受敌侮,凡在臣民,无不扼腕叹愤。而巡按御史路楷,受其赂金七千,秘不以闻,安在其为朝廷耳目臣也!去冬,寇入应州,屠堡七十,男妇死者以三千计,楷之疏报具在。及奉旨勘覆,则为之诿其责于镇、巡、府、道、州、县、而以其所杀边民侈为顺功,于是诸臣被劾,而顺反叨世荫.兵部尚书许论,雷同附和,漫无主持。此三臣者,一受捍御之任,一司1706
纪六十一
纠诘之责,一综帷幄之筹,而党庇一辙,何以纾陛下宵旰之忧?乞亟黜此三人,别选忠诚有为者代之,庶几边患有瘳耳。”
疏入,上以问严嵩,嵩不能救,乃遣锦衣官校速系顺、楷至京师,其宣大总督,令兵部侍郎江东暂理。
于是,斥论为民,又改户部尚书方钝于南京。寻起杨博为兵部尚书,改刑部尚书贾应春于户部,以右都御史郑晓代之,兼署兵部事。
戊午,振辽东饥。
甲子,逮福建巡抚阮鹗。
初,鹗提学浙江,会倭薄杭州,乡民避难入城者,有司拒不许,鹗手剑开门纳之,全活甚众。后以附赵文华、胡宗宪、得超擢右佥都御史。初巡抚浙江,不主抚,自桐乡被围,惧甚。洎改福建,倭犯福州,赂以罗绮金花及库银数万,又遗巨舰六艘,俾载以走,不能措一筹。而敛括民财动千万计,帷帘盘盂,率以锦绮,金银为之。
于是御史宋仪望等交章论劾。及逮至京,仍以赂严嵩得薄其罪,黜为民。
辛未,锡林阿由滴水崖南犯永宁川,宣、蓟告急。兼管兵部尚书郑晓,“请以三大营听征,官军营造工役者,悉令回营操练以备战守。”从之。
是月,命兵部尚书杨博视师宣、大。逮兵部侍郎吴嘉会下狱。
嘉会谄事严嵩,三荫三迁。巡抚蓟州,所筑边墙,侵冒官帑,旋筑旋圮,致寇乘之而人。至是御史万民英巡视蓟镇还,劾之,遂就逮。寻黜为民。
初,上以边报告急,财用缺乏为忧,以问严嵩,嵩言:“今帑藏虽虚,然天下之财,有可变通足国者。若革裁冗费,追逋折解,咄啐间即可得数百万,顾司计之臣束手无策。不能措画耳。
1707
明通鉴卷六十一 请下令廷臣,有可以生财者条议以闻。”
于是吏部尚书吴鹏等,给事中赵锵等,御史李承平等,各应诏陈理财事宜。户部覆行者二十九事,率琐屑非国体,而请追宿逋,增赋额遂大为民困。
惟兵科给事中刘体乾上疏,略曰:“苏轼有言,丰财之道,惟在去其害财者,今之害最大者有二,冗吏、冗费是也。历代官制,汉七千五百员,唐万八千员,宋极冗至三万四千员。本朝自成化五年,武职已逾八万,合文职盖十万余。今边功升授,勋贵传请,曹局添设,大臣恩荫,加以厂卫、监、局、勇士、匠人之属,岁增月益,不可悉举,多一官则多一官之费。请严敕诸曹,清革冗滥,减俸将不赀。又闻光禄库金,自嘉靖改元至十五年,积至八十万。自二十一年以后,供亿日增,余藏顿尽。进御果疏、初无定额、止视内监片纸,如数供御,干没狼籍,辄转鬻市人。其他诸曹,侵盗尤多。宜著为令典,岁终使科、道臣会计之,以清冗费。二冗既革,国计自裕,舍是而督通增赋,是扬汤止沸也。”于是部议“请汰各监局人匠”,从之。
给事中吴时来复上疏劾严嵩曰:“顷陛下震怒,逮治偾事边臣,人心莫不称快。臣谓边臣股军实,馈执政,罪也,执政受其馈,朋奸罔上,独得无罪哉?
嵩辅政二十年,文武迁除,悉出其手。潜令子世蕃出人禁所,批答章奏,世蕃因招权示威,颐指公乡,奴视将帅,筐篚苞苴,辐辏山积,犹无餍足。用所亲万寀为文选郎,方祥为职方郎,每行一事,推一官,必先禀命世蕃而后奏请。陛下但知议出部臣,岂知皆嵩父子私意也!如赵文华、王汝孝、张经、蔡克廉以及杨顺、吴嘉会辈,或祈免死,或祈迁官,皆剥民膏以营私利,侵官帑以实权门。陛下已洞见其一二,言官袁洪.万民英之等亦尝屡及之,顾多旁指微讽,无直攻嵩父子者。
臣窃谓除恶务本,今边事不振,由于军困,军困由官邪,官1708
纪六十一
邪由执政之好货。若不亟去嵩父子,陛下虽宵旰忧劳,边事终不可为也。”
同日,刑部主事张翀、董传策亦交章劾嵩。
翀疏曰:“自嵩辅政,文武将吏,率由贿进。边臣不论功次,但金多而赂厚者即被超迁。修边筑堡,不核其实,甚至覆军者得荫子,滥杀者得转官。公肆诋欺,交相贩鬻,遂使祖宗二百年防边之计为之尽坏。户部岁发边饷,本以赡军,自嵩辅政,朝出度支之门,暮入入臣之府,输边者四,馈嵩者六。臣每过长安街,见嵩门下无非边镇使人,未见其父,先馈其子;未见其子,先馈家人。严年之富,已逾数十万,嵩家可知。私藏充溢,半属军储,边卒冻馁,不保朝夕,遂使祖宗二百年豢养之军为之耗弱。边防既隳,边储既虚,使人才足供陛下用,犹不足忧也。自嵩辅政,藐蔑名器,私营囊橐。世蕃以狙狯资,倚父虎狼之势,招权罔利,以名器为骗局。致一时无耻之徒,络驿奔走、靡然从风,有如病狂,于是祖宗二百年培养之人才为之颓靡矣,嵩父子以倾危箝天下之口使不敢言,而其恶日以恣。陛下诚赐斥谴以快众愤,则缘边将士,不战而气自倍,百司庶府,不令而政自新矣。”
传策疏曰:“嵩稔恶误国,陛下岂不洞烛其奸!特以辅政故优容之,而嵩恬不知戒,居位一日,天下受一日之害,臣窃痛之!”因历数其坏边防,鬻官爵,蠹国用,党罪人,骚驿传,坏人才六大罪,言“臣待罪刑曹,宜诘奸慝。陛下诚不惜严氏以谢天下,则臣亦何惜一死以谢权奸!”
疏上,时大学士徐阶雅与嵩异,而翀及时来皆阶门生,传策则阶邑子,时来先又官松江,于是嵩疑阶主使,密奏:“三人同日构陷,必有入主之。且时来方奉使琉球,惮涉海涛,藉端自脱。”上人其言,立下时来等三人诏狱,严鞫主谋者。三入濒死不承,第言“此高庙神灵教臣等为此言耳。”镇抚司乃以三人相为主使具
1709 明通鉴卷六十一
狱,诏俱发烟瘴卫所远成。
嵩寻上疏乞罢,上虽慰留之,然自是亦稍厌嵩矣。【考异】据《从信录》,吴时来奏中言张经行五千金及圣断不贷而诡为赙恤,王汝孝以二千而幸得遗戍,蔡克廉以三千而即转寺卿,据此,则所谓“或祈免死”者、指张经、王汝孝也。所谓“诡称赙恤”者,谓经死后还其贿也。按经非行贿之人,其五千者,或求免死,或其家人代为营救,故时来奏中分别言之,非斥经为嵩党也。今据《明史》本传,而著其行贿之本末。
是春,新倭大至,犯浙江台、温等府,台州之太平县数被攻围,百户陈椿、太平典史叶宗皆死之。【考异】太平死事之百户、典
史姓名,皆据《实录》增。
夏、四月,辛巳,有新倭自浙江台、温等府入,福建之福州、兴化、泉州、皆登岸焚掠而去。【考异】此皆据奏报月日。而阮鹗以三月被劾,其时即有“倭犯福州”之语。盖倭之犯浙,自浙至闽,皆在是年之春,《史汇》书之,至汪直余党,据《明史·日本传》,由岑港移之柯梅,造新舟出海,是年十一月始犯福建,故四月之寇,《实录》以“新倭”书之,是也。
癸未,复振辽东饥。
先是大饥,发太仓银五万两振之,至是复以边警,再增一万。寻又以巡按御史周斯盛之奏,复发二万两,命御史吉澄督振事。【考异】《明史·本纪》“四月癸未,振辽东饥。”证之《实录》及《三编》、则三、四两月凡再振,前后发太仓银八万两,今分书之。
丙戌,兵部尚书杨博,途中奉诏,即趋大同,上喜,赐之银币,令亟解大同右卫之围。
丁亥,总督浙直胡宗宪得白鹿于舟山,献之。
是年之春,新倭大至。【考异】此据《明史·胡宗宪传》.证之阮鹗之被劾,皆在春间,是新倭之寇不始于四月也。严旨责宗宪。宗宪惧得罪,上疏陈战功,谓“贼可指日灭”,所司论其欺诞,上怒,尽夺诸将俞大猷等职,责宗宪,令克期平贼。
1710
纪六十一
而赵文华已死,宗宪失内援,见寇患未已,思自媚于上,遂有是献。上果大悦,行告庙礼,厚赉宗宪银币。
壬辰,寇解大同右卫围去。
寇围大同凡六阅月,守将王德战没。【考异】《明史·本纪》不见,此据《杨博传》补.又考《明史·忠义传》,有王德者,乃击倭寇阵亡,疑别是一人。右卫城中烽火断绝。辅臣严嵩与尚书许论,议欲弃右卫,不许,诏诸臣发兵措饷,而以侍郎江东代杨顺。
会参将尚表以馈饷入围城,悉力捍御,粟尽,食牛马,彻屋为薪,士卒始无变志。表时出兵突战,获谙达孙及婿与其部将各—人。于是东及巡抚杨选、总兵张承勋等各严兵先后进,寇侦知城中守益坚,乃引去。
是役也,前后动发太仓银以数十万计,皆为守者侵克,馈遗当路,至于势不可支,则请弃地以资敌。若非亟逮杨顺、路楷,易以江东、杨博之等,则右卫岌岌矣。
丙申,倭攻福清县,破之,执知县叶宗文,劫库狱,杀掳男妇千余,焚官民廨舍。
时举人陈见,率家僮御贼不克,与训导邬中涵被执,同骂贼而死。
丁酉,兵部尚书杨博,以右卫解围闻,赐江东及总兵张承勋、升任副总兵尚表等银币,召东还。
又以御史栾尚约之奏,复发太仓银二万两,屯粮银二万两,分振被寇者。
博复上善后便宜十事以饬秋防。
其一,修筑边墙、谓“大同边墙倾圮,城堡破坏,虽有士马,不能遏南犯之路,今宜以此为第一要务。次则塞银钗、驿马等岭,以绝寇窥紫荆、倒马之路;备居庸南山一道以绝寇窥陵寝畿甸之路;修阳方、神池诸墙堑以绝寇入山西之路。”
一申明职守,言“迩者御史栾尚约之奏,谓“户部之饷已发,
1711 明通鉴卷六十一
而军无见食,则罪巡抚;兵部之符已遣,而兵无成效,则罪总兵;持日太久,略无寸功,则罪总督。'此至论也。臣谓诸边获功,不惟巡按御史毋得预,虽本兵亦何预焉!盖御史勘功罪,本兵拟赏罚,若使预有其功,则必有张大掩饰之者矣。故叙功宜专以临战者为主,督抚止于赏赉,本兵巡按无所预。”上是其言,报可。
五月,甲寅,倭攻惠安,知县林咸率兵乘城御之,五日不克,引去。咸乘胜追贼于县境之鸭山,中伏,死之。
事闻,赠泉州同知,赐建祠祀,并赠恤同时死事之巡检汪诏等。【考异】据《实录》诏与咸同时请恤,其阵亡地方不可考。
甲戌,福建倭结艘自海口出港,参将尹凤督武举杨承业等引舟师击之,冲沉贼舟七,斩首六十八级,生禽七人。余舟败遁,凤等追至东洋,斩首百余级而还。
六月,丁丑,侍郎江东至京师。
上欲召尚书杨博,以问严嵩,嵩言:“博修筑墩堡,宜令按日蒇工。博才足有为,且以本兵临之,则令行而事易集。兹且令江东署部事。俟秋防既毕,徐议其宜。”上以为然,乃不召博。
癸未,免大同被寇税粮。
初,江西一省派行淮盐三十九万引,后南安、赣州、吉安三府改行广盐,惟南昌等府仍行淮盐二十七万引。既而私贩盛行,袁州、临江、瑞州三府私食广盐,抚州、建昌、广信三府私食闽盐,于是淮盐仅行十六万引,国计大绌。
巡抚马森疏陈其弊,“请于峡江县建桥设关,禁遏广、闽私贩之路。仍尽复淮盐旧额,增至四十七万引,收其岁课,平其时估,足以通商裕国”,报可。
丙戌,浙西倭分犯乐清、永嘉等县,指挥刘茂、朱廷钥,千百户周宾、季爵、刘源、秦杭等御之于白塘港、败绩,皆死之。
永嘉致仕金事王德,偕族父沛督义兵击倭,倭宵遁。俄一舟1712
纪六十一
突来犯,沛及族弟崇尧、崇修歼焉。亡何,复至,大掠,德愤怒,勒所部追袭至龙湾,军败,手射杀数人,骂贼死。然倭自是不敢越德乡侵郡城矣。
事闻。赐赠荫,立祠曰“愍忠”。沛等皆祔祀。【考异】《实录》有王崇大者,或别一人,或“大”字误也,今据《明史·忠义传》书之。
辛卵,盗杀安庆守备黄佐于江中。
巡按御史薏鲲以闻,且言“江防汗漫,守臣相率推诿,请以池州及安庆守备并听九江兵备道节制”,从之。
丙申,倭分犯福建兴、漳、泉诸府、攻福清、南安二县,陷之。
是月,郑晓解署兵部事,还刑部。
秋,七月,癸丑,兵部尚书杨博请敕蓟镇入卫兵听宣大调遣。时王忬总督蓟辽,言“古北诸口,无险可守,独恃入卫卒护陵、京,奈何听调发!”
初,上用严嵩议,令忬选补额兵,操练战守,不得专恃他镇援兵。至是以忬不听调发,怒曰:“曩令蓟镇练兵,今一卒不练,遇防秋辄调他镇兵。”
下兵部详议,部臣言“蓟镇额兵多缺,宜察补”,乃遣兵部郎中唐顺之往蓟镇核实以闻。
初,上以南北军事棘,从给事中徐浦议,令九卿、科、道及在外督抚各举将材,于是原任侍郎郭宗皋、都御史曹邦辅以及祭酒邹守益、修撰罗洪先之等,皆在举中。御史罗廷唯,谓“中有清修苦节之士,非可厕之纵横戎马之场”,盖指守益等也。上乃切责吏部吴鹏等。已而所荐诸臣亦皆不用。
闰月,癸未,杨顺、路楷被逮下狱,下三法司拟罪。
初,辅臣严嵩父子,深德顺、楷之杀沈镍。当二入初逮,右卫势方危急,嵩见上怒甚,欲缓其狱,乃言“楷受金当勘”,而令其党给事中郑茂往。至是茂还,事事为顺辨,复言“楷受金无左
1713 明通鉴卷六十一
证”。法司乃更与轻比,顺免死戍边,楷降杂职用,由是朝论皆谓出严嵩父子指。而主刑部者为郑晓,阮鹗及顺、楷之狱,晓不能执,时以为失出云。
癸巳,胡宗宪再获白鹿于齐云山,献之。
上以一岁中天降二瑞,遣朱希忠等告谢元极宝殿及太庙,廷臣上表称贺。升宗宪俸一级。
八月,已未,济农以三万骑犯永昌、凉州,围甘州,十四日始遁。
壬戌,以宣、大有秋,诏发太仓银十五万两,遣御史一人会同管粮郎中及时籴买米豆,分贮宣,大各要地仓场备用。
己巳,寇犯宣府,赤城把总冯尚才战死,游击董一奎击却之。
九月、庚寅,郎中唐顺之阅视蓟州还,言“蓟镇两关额兵九万有奇,见卒仅五万七千,又皆赢老。总督王忬、总兵官欧阳安、巡抚马珮及诸将袁正等,俱宜按治。”乃降忬俸二级。
初,忬以才器见重,所请无不从,及为总督,边将数以败闻,渐失上眷。严嵩故不悦忬,会以议练兵事,上问嵩:“边兵人卫,旧制乎?”嵩曰:“祖宗时无调边兵入内地者,惟正德中刘六之乱,始调许泰、郤永领边兵讨贼。庚戌之变,仇鸾选边兵十八支护陵、京,未用以守蓟镇,至何栋始借二支防守。忬始尽调边兵守要害,去岁又征全辽士马入关,致寇乘虚人犯,辽左一空,若年复一年,调发不已,岂惟糜饷,更有他忧。”由是忬遂得罪。【考异】事见《明史》王忬本传。证之《实录》,唐顺之之还在九月,为明年忏死张本。
是月,唐顺之条上蓟镇兵食九事,其为补兵言者凡六,为筑墙工食及边粮言者凡三。又言:“陛下于贡马常赐之外,岁发银三万为抚三卫之费。然北寇信使皆在三卫,连年人寇,皆三卫为之乡导也。中国之于夷狄。譬之大家之邻盗,不虑其强而虑其近;1714
纪六十一
近则我之防备易疏,而彼之抵隙易人。宜令督抚诸臣深虑熟计,捐财帛以结其心,振兵威以夺其气,用计间以携其交。纵不能以夷攻夷,亦可使必为我耳目,不为寇导。”诏下所司议行之。
升工部侍郎雷礼为添注工部尚书,督三殿大工。
冬,十月,癸丑,礼部类奏四方所进瑞芝一千八百六十四本,诏更求径尺以上者。
己未,命郎中唐顺之视师浙江,与胡宗宪协谋剿倭。
先是浙江岑港之倭巢于柯梅,造新舟出海。宗宪利其去,不之追,贼遂扬帆而南人闽界,势将与新倭合,宗宪屡讨之,不能克。于是南京御史李瑚,以私诱汪直启衅为宗宪罪,宗宪奏辨。上曰:“宗宪设计诱贼,人所皆知,小人嫉功。会以彼奏上玄瑞,遂有言朕以此宽假者,其勿问。”
戊辰,锡林阿之众复大举寇辽阳、清河等堡,总兵官杨照率守备申有爵等分道出击之,斩首数百级。【考异】《明史·本纪》不载,《鞑靼传》以为土蛮。据《实录》称“东西虏”则仍是锡林阿、娄巴图尔之众也。下文始云“北虏土蛮犯界岭口”,传盖牵连书之,今据《实录》。壬申、北寇土默特即土蛮拥十万骑薄界岭口,副总兵马芳御之。寇不克进,乃分骑潜犯黑谷墩,把总马时雍死之。明日,寇复还奔界岭,芳及总兵官欧阳安等力战,却之。赏王忬等银币。【考异】据《从信录》亦别书北虏土番,即土蛮也。惟“黑谷”作“里答”“雍”作“维”,今据《实录》。
十一月,丙子,冬至,祀天于圜丘,朱希忠摄行。
甲申,陕西边外番夷犯庄西等处,百户常栋等与战,死之。丙戌,浙江柯梅倭出海,总督俞大猷自沈家门引舟师横击之,沉其米艘,稍有斩获,贼遂扬帆南去。自是倭患尽移于福建,并湖广间亦纷纷以倭警闻矣。
丙申,免湖广被灾税粮。
上以是冬无雪,亲祷于洪应雷殿。丁酉,雪,廷臣表贺。
1715 明通鉴卷六十一
十二月,巡抚辽东都御史路可由连疏告饥,乞大破常格以保重镇。诏复发太仓库银三万两,并山东折布折粮银共九万余两给之。给事中魏元占等复条陈救荒四策,得旨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