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六十二 世宗嘉靖三十八年已未至四十一年壬戌
纪六十二起屠维协洽,尽玄默掩茂,凡四年。
世宗肃皇帝 嘉靖三十八年
春,正月,癸酉朔,不御殿。
壬午,巡按直隶御史尚维持言:“吴淞、柘林、川沙、阳舍、孟河五处,为苏、松、常、镇要害。请以苏松参将移驻金山,督守柘林、青村、南汇、川沙诸处,常镇参将移驻阳舍,督守圖山、孟河二地,而浙直总兵专驻吴淞调遣。”兵部覆议从之。维持又言:“吴淞旧有守御所,而四城未有专官,宜各设千户所一员及注选仓大使一员以司粮饷。”部议,“四城设守御所,必须改调官军,抽补军士,坐派月粮,计画允当,方可议行。请下抚、按官议之。”报可。
甲午,严嵩以八十,诏“苑直出入乘肩舆,支伯爵禄。”嵩疏辞前兼支二俸,许之。兵部“请如靖远伯王骥例,岁支禄米一千二百石。”
是月,胡宗宪以“倭患未弭,请募山东民兵三千分驻苏、松、常镇防守”,部议从之。
寇犯甘肃山丹卫,千户谢天赉、指挥王卿、刘继忠、百户黄堂等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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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庚午,锡林阿,娄巴图尔等娄巴图尔即老把都儿,译见前。拥众数万谋大举,初屯会州,声言东下,蓟辽总督王忬不能察,遽引兵而东,号令数易。寇乘间入潘家口,渡滦河而西。
三月,已卯,掠迁安、蓟州、玉田,驻内地五日,京师大震。诏“巡按、巡关御史勘寇所从人及诸臣失事状”,于是御史王渐、方辂等交章劾忬,言“寇屯集会州,垂涎蓟镇,为日已久。屡诏督抚增兵应援,而忬等仓皇失策,以致敌深人内地,茶毒生灵,饱腾而去。”上怒,褫总兵欧阳安等职。下按臣逮问,忬坐夺俸。【考异】《明史·本纪》书“把都儿”,《鞑靼传》并书“锡林阿”,《三编》同。《实录》统系之三月。原奏称“锡林阿与娄巴图尔谋犯会州”,盖东西二寇并举也。今依《三编》并书之。
庚寅,赐丁士美等进士及第、出身有差。
癸巳,倭犯浙东之象山,海道副使谭纶败之于马冈,斩首七十七级。
甲午,逮总兵官俞大猷至京师。
初、柯梅倭之出海,胡宗宪实阴纵之。大猷在浙前后杀倭四五千,贼几尽,而官军围之一年,宗宪不督诸将邀击,及倭出舟山,驾帆南泛,泊于福建之浯屿,闽人谓宗宪实嫁祸焉。于是御史李瑚劾宗宪三大罪。
瑚与大猷皆闽人,宗宪疑大猷泄之,乃委罪大猷纵贼以自解,遂有是逮。升协守浙直副总兵卢镗代之。
戊戌,以旱,亲祷雨于雷殿。辛丑,雨,百官皆表贺。是月,倭犯崇明,泊舟于三沙,登岸肆劫。
夏,四月,壬寅,复有倭舟数百艘转掠江北。
丙午,福建浯屿之倭,自去冬出掠同安、惠安、南安诸县,遂攻福宁州,经旬不克,至是移攻福安县,破之。时广东亦有流倭往来诏安、漳浦间,于是福、漳、泉诸州县无不被倭者。
丁未、江北倭自南沙登岸,犯通州,副总兵邓城败绩,指挥1718
纪六十二 张谷死之。
辛亥,总兵卢镗败崇明之倭于三沙。甲寅,福建倭攻福州,不克,遂围之。
庚甲,巡抚凤阳都御史李遂讨江北倭,大败之。
先是犯通州之倭退驻白满镇,海道副使刘景韶与战于如皋,大败之。会复有数百艘寇海门,遂语诸将曰:“贼趋如皋,其众必合。合则侵犯之路有三:由泰州逼天长,凤、泗,陵寝惊矣;由黄桥逼瓜、仪以摇南都,运道梗矣;若从富安沿海,东至庙湾,则绝地也。”乃命景韶及游击邱升扼如皋,而身驰泰州当其冲。
时贼知如皋有备,将犯泰州,遂亟檄景韶、升遏贼,连战于丁堰、海安、通州,皆捷。贼沿海东掠,遂喜曰:“贼无能为矣。”令景韶、升尾之,而致贼于庙湾,复虑贼突淮安,乃夜半驰入城。贼寻至,遂督参将曹克新等御之于姚家荡。会通政唐顺之、副总兵刘显皆以兵来援,贼大败,以余众退保庙湾。凡前后斩首四百七十余级,焚死者二百七十余人。【考异】据《实录》所记,言刘景韶所破,乃通州白满镇之倭,而庙湾之倭又一队也。据《明史·李遂传》,则通州,海门两处之倭,并致之于庙湾而大败之。《实录》所载,皆据临时奏报,不详其所从入与所从出之路,今据李遂本传书之。
丙寅,副使刘景韶败倭于印庄。
贼之保庙湾也,其余众复有遁人印庄者。景韶乘胜追击于新州及新河口,贼败,遁入民家,我兵以火攻之,凡前后斩首三百余级,余悉焚死,无一人得脱者。惟庙湾之贼据险固守不出,官兵水陆环其四面攻之。
五月,壬申,浯屿之倭结剧贼洪泽珍等,栖泊海山,水陆分扰。巡抚福建王询率兵击败之,以捷闻。时胡宗宪及巡按御史周斯盛亦以浙东之捷驰报。
兵部覆言:“自倭患以来,廷议增设总督、总兵等官,其于选将、练兵、征调、转饷诸凡经略,详且尽矣,而未收全效。如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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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之贼,剿逐殆尽,将谓无遗孽矣,而春汛一临,群然四集,新旧之倭,无虑数万,岂尽皆岛夷哉?实沿海顽民互相勾结,或盘踞近地,或潜泊海洋。方其煽乱,则谓之来;及其少熄、遂谓之去;乘其稍挫,便谓之捷;及其他往,因谓之安,如此不已,恐征调日烦,催科日扰,将致生他变。请敕宗宪等仰思重寄,共矢远猷,严督水陆官兵刻期扫荡,毋徒纾目前之急,必潜消意外之虞可也。”上深然之。
戊寅,福建倭围福州且一月,不克,乃解围去。倭屯浯屿且经年,至是出洋。而毛海峰者,复移众聚南澳,建屋而居。
辛巳,巡按御史方辂复劾“总督蓟辽王忏调度无方,失策者三、可罪者四”,诏锦衣官校逮忬及中军游击张伦至京师。
壬午,倭陷福建之永福县。
己丑,三沙倭连艘出海,官兵邀击,斩首百余级,赐胡宗宪、唐顺之银币。
甲午,副使刘景韶破庙湾倭,平之。
倭被围日久,官兵亦困乏,巡抚李遂集水陆攻之,百计挑战,终不出。景韶乃督卒填濠堑,夷树木,又令水兵载苇焚其舟。贼争救舟,乃撤其所营西街墙屋,贼移营东街,致死拒我,杀伤相当。
景韶约以二十四日水陆夹击,是夜雨,倭遁入舟,我兵追奔至虾子港,颇有斩获,余倭无几,不复能战,乘风开洋而去。于是江北倭尽平。
是月,总督蓟辽右都御史王忬至京师,下镇抚拷讯。刑部论忬戍边,上手批曰:“诸将皆斩,主军者顾得附轻典邪?改论斩。”初,严嵩屡构忬,而忬子世贞,复用口语积失欢于世蕃,严氏客又数以世贞家琐事构于嵩父于。杨继盛下吏受杖,世贞时在刑曹,进汤药;其妻讼夫冤,复为代草;既死,经纪其丧.于是,嵩父子益衔之,至是以滦河之败,遂得行其计。方辂之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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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六十二 忬,乃嵩党鄢懋卿以嵩意属草授之也。
忬既系狱待决,世贞解官奔赴,与弟进士世懋日蒲伏嵩门,涕泣求贷,嵩阴持忬狱,而时为谩语以宽之。两人又日囚服跽道旁,遮诸贵人舆,搏颡乞救,诸贵人畏嵩,不敢言。明年,忬竟死西市。【考异】此据《明史·忏传》,参《世贞传》书之,而野史所记,谓“严世蕃尝求古画于忬,行有临幅类真者以献。有往来世贞家者,密以告,世蕃乃益恨”云云,意即传中所谓“严氏客以琐事构于嵩”者是也,《明史》、《三编》皆删其语,今附识于此。
六月,乙巳,锡林阿犯大同宏赐镇川等堡,转掠宣府东、西二城,驻内地浃旬,会久雨,乃引去。【考异】《实录》系之七月。原奏称“六月五日,至十七日出边”,乙巳即六月初五日也。又云“十七日出边”与《鞑靼传》合,今从之。
是月,户部尚书贾应春以疾请致仕,许之,改南京户部尚书马坤代焉。
秋,七月,庚午,始令仓场侍郎每两月具报太仓出纳之数以闻,从巡视给事中之议也。
癸酉,太白昼见。 辛巳,南京地震。
戊子,诏发通仓米一万石,太仓银二万两,分振蓟州、遵化、丰润、玉田等州县之被寇者。
先是巡按浙江御史王本固,复会南京御史李瑚劾胡宗宪岑港养寇,温、台失事、掩败饰功状,诏下查盘科、道官罗嘉宾、庞尚鹏等从实核报。
至是嘉宾等奏覆三十六年以后御倭功罪,而独劾“宗宪为奸邪巨蠹欺君误国之尤者。”因称:“柯梅之倭自焚舟厂,全浙所共知也,乃称官兵攻剿以饰其玩寇之愆;温、台被创,生灵荼毒,人心所共伤也,乃称斩获数多以掩其殃民之罪。拥劲兵以自卫,恶闻警报之宵传;罪将领以文奸,专冀本兵之内召。廉耻扫地,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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湎丧心。捧觞拜舞于军前,而伏地欢呼,赞赵文华为岛夷之帝,携妓酣歌于堂上,而迎春宴客,视总督府为杂剧之场。万金投款权门,而醉发狂言,毕露其弥缝之巧;千里追回章疏,而旋更情节,不顾其欺罔之私。贿黩因仍,征输繁急。夷情漏泄,致启“军门倭主'之谣;边饷侵渔,遂有“总督银山'之号。招艺流而拳养,盈庭皆狗鼠之雄;假赞画为利谋,入幕悉衣冠之盗。此一臣者,宜置之重辟,以彰天讨之公,用泄人心之愤者也。”
疏入,上以宗宪有功,卒不问。
是月,崇明三沙之倭突犯江北,由海门县七星港登岸,流劫金沙、西亭等处,将犯扬州。海道副使刘景韶,督参将丘升等并力御之,战于邓家庄,斩首六十九级。贼败,走仲家园,我兵纵火急攻,斩首二百八十余级。升轻骑追贼,贼觇无后继,尽锐来冲、升马蹶,遂遇害。
升,山西骁将,是年江北之捷,率升为前锋,属以屡胜轻敌致败。胡宗宪奏其“身经百战,屡立奇功,临难奋勇,不惜捐躯。若概从阵亡之科,实有未尽之论。请厚加赠恤以慰忠魂。”诏赠升都督同知,世袭指挥佥事,立祠死所,春秋祀之。
倭自闽流人温州,出掠平阳,泰顺等处。泰顺生员林田,督义师击贼,不克,死之。
八月,已未,江北倭自邓庄之败,沿海觅舟不得,我兵追之急。会雨,贼奔入刘家庄,官军四面围之。
时胡宗宪遣江南副总兵刘显以锐卒千余赴援,巡抚李遂乃檄显尽护江北军,悉听节制。显刻期进兵,率所部先登,各营继进,自辰至酉、贼巢始破。追至白驹场、前后斩首六百有奇,贼遂殄。
而遂谓贼由三沙来,为显及卢镗罪,坐停俸。其后应天巡抚翁大立荐显骁勇,请久任,诏可之。
甲子,振辽东饥。 1722
纪六十二
时巡抚侯汝亮言:“辽左滨海,水陆险阻。往时虽罹灾害,或止数城,或仅数月,未有全镇被灾,三岁不登,如今日者。臣春初被命人境,见其巷无炊烟,野多暴骨。萧条惨楚,问之,则云去年凶馑,斗米至银八钱,母弃生儿,父食死子,父老相传,威谓百年来未有之灾。于时布种入土,遗民盼盼,方望有秋,乃夏秋之交,淫雨田虫交作。今西成在候,斗米犹至七钱,冬春不知作何状矣。乞大出内币金钱以拯阽危。”
疏人,诏户部“即发太仓银六万两,差御史一员亟往召籴,设法输运,务济百姓之急。岁终仍给发牛具银五万两,以备来春布种。”
是月,谙达犯土木,游击董国忠等死之。
九月,己巳,以通政使唐顺之为佥都御史,巡抚凤阳。时李遂迁南京兵部侍郎,以顺之代之。
初,顺之视师浙直,力言“御倭上策,当截之海外;若使登陆,则内地咸受祸。”乃躬泛海,自江阴抵蛟门大洋,一昼夜行六七百里,从者咸惊呕,顺之意气自如。倭泊崇明三沙,督舟师邀之海外,斩馘一百二十,沉其舟十三。擢太仆少卿,宗宪言顺之权轻,乃加右通政。
顺之击贼于庙湾。不能克,复回援三沙,盛暑居海舟两月,得疾。乃受遂之代,趣渡江,则贼已为遂等所灭,条上海防善后事宜。逾年,力疾巡视海洋,还至通州而卒。
顺之博通载籍,善为古文。生平苦节自励,又闻良知之说于王阳明弟子王畿,颇多所自得。惟晚以赵文华荐,骤跻通显,闻望由此渐损云。
乙亥,免河南被灾税粮。
是月,谙达复犯宣府,洗马林诏,总督杨博,严备关南。冬,十月,戊戌,免顺天,河间、保定、永平等府及大同镇被灾税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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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免南畿苏、松等府被灾税粮,仍行有司振之。丙午,免浙江杭、嘉、湖及金华等府被灾税粮。
是月,总督浙直胡宗宪,请“定列死事诸臣为三等:有功而又能死事者为一等;虽无功而能忠于所事者次之;勤无可录而事适不幸者又次之;其或失机债事,虽身故仍须追夺官荫。”部议从之。
召兵部尚书杨博还,管部事。
时严嵩雅不善博,秋防屡竣,不召,至是廷臣复以为请。郑晓言:“博在蓟辽则蓟辽安,在兵部则九边俱安。”遂召之。
十一月,辛巳,冬至,祀天于圜丘,朱希忠摄行。
初,苏州自倭寇兴,招集武勇以为义兵,市中恶少起应之,后遂群聚剽劫,有“打行”“扎火”诸囤名,武断坊厢间。巡抚应天翁大立至,稍稍禁戢之,诸恶少咸惧,乃于是月大立携孥至苏;相与歃血,以白巾抹额,各持长刀巨斧,攻吴县,长洲及苏州卫,劫狱囚,鼓噪攻都察院,劈门人,大立率妻子逾墙逃出。诸恶乃纵火焚公廨,及大立所奉敕谕符验旗牌,一时俱毁。复引众欲劫府治。知府王道行督兵败却之。诸恶乃冲葑门,斩关而出,逃入太湖。官司遣兵分路搜捕,获首从周二等二十余人。
事闻,诏“大立克期殄灭以靖地方,府县以下,俱付按臣逮问。”
先是山西以寇患,亦募壮勇三千,设分守太原参将一人领之。高鹏时任参将,驭下颇严,遂有恶党李廷甫、赵鸾等,以是年四月二十四日夜,聚众执鹏,杀之;因焚太原府阳曲县公廨,劫狱中都指挥毕文,欲奉以作乱。文不从,遂杀文,大掠城中,闻官兵渐集,始由西门逸去。指挥郑印,勒兵追捕,仅获鸾、廷甫,下狱。其众皆逃入北寇所居板升中。“板升”语见三十四年,大为边患。
时守臣姑以一二塞责,余俱不能问也。1724
纪六十二
十二月,以冬深无雪,上亲祷于内殿,辛丑,雪,廷臣表贺。
乙巳,赠故苏松参政任环光禄卿,敕有司建祠苏州祀之。环志在平倭,衣服皆自识其姓名,誓必死。倭猝犯苏,诸城皆闭,乡民被寇者不得入,绕城号泣。环按剑开门纳之,全活以数万计,苏人德之。后以母丧守制,遂不起。至是因给事中徐师曾之请,特赠官秩祀以报其功。
乙丑,诏行海运,转粟入辽东。
初,弘治间,金龙口决,有议复海运者,朝议弗是。嘉靖二十年,总河王以旂以河道梗阻,言“海运虽难行,然中间平度州东南有南北新河一道,元时建闸,直达安东南北,悉由内洋而行、路捷无险,所当讲求。”上以海道迂远,却其议。
至是辽东巡抚侯汝谅,以辽东大饥,议开山东之登莱、直隶之天津二海道,转粟入辽阳。因勘上天津入辽之路,自海口至右屯河、通堡,不及二百里。其中曹泊店、月沱、桑沱、姜女坟、桃花岛、皆可湾泊。请“动支该镇振济银五千两,造船二百艘,约每舟可容粟一百五十石。委官督发至天津通河等处。”户部议覆,从之,“其登莱海道,仍俟徐议勘行。”
是冬,寇犯辽阳,游击贾冕死之。是岁,致仕翰林院待诏文征明卒。
征明幼不慧,稍长,颖异挺发。学文于吴宽,学书于李应桢,学画于沈周,皆父友也。又与祝允明、唐寅、徐祯卿辈相切酮、名日益著。其为人和而介,巡抚俞谏欲遗之金,指所衣蓝衫谓曰:“敝至此邪?”征明佯不喻,曰:“遭雨敝耳。”谏竟不敢言遗金事。宁王宸濠慕其名,贻书币聘之,辞病不赴。
正德末,巡抚李充嗣荐之,会征明亦以岁贡生诣吏部试,奏授翰林院待诏。上践阼,预修《武宗实录》,侍经筵,岁时颁赐与诸词臣齿。而是时专尚科目,征明意不自得,连岁乞归。
1725 明通鉴卷六十二
先是,征明父林知温州府,识张璁诸生中,璁既得势,讽征明附之,辞不就。杨一清召入辅政,征明见独后、一清亟谓曰;“子不知乃翁与我友邪?”征明正色曰:“先君弃不肖三十余年,苟以一字及者弗敢忘,实不知相公与先君友也。”一清有惭色。寻与璁谋,欲徙征明官,征明乞归益力,乃获致仕。
四方乞诗文书画者,接踵于道,而富贵人不易得片楮,尤不肯与王府及中人,曰:“此法所禁也。”周,徽诸王以宝玩为赠、不启封而还之。外国使者道吴门,望里肃拜,以不获见为恨,文笔遍天下。门下士赝作者颇多,征明亦不禁。至是卒,年九十。【考异】征明事不见《实录》。其卒也,《明史·文苑传》中特书于嘉靖三十八年,今据之.
三十九年
春,正月,丁卯朔,不御殿。
丙戌,谙达犯宣府,副总兵马芳击却之.庚寅,太白昼见三日。
辛卯,盗百余人夜人扬州之泰兴县,劫库杀人,守臣以闻。时江南御倭,所募水兵,多游手少年乌合之众,及事宁散遣,无所归,流落江湖间,遂相聚为盗云。
二月,癸卯,更定浙东守巡官信地。以台金严为一道,文官则以分巡宁绍佥事改为台州分巡,兼管三府兵备,武官则添设参将一员;以宁绍为一道,其原设宁绍台兵备副使及参将,俱令止领宁,绍二府;以温处衢为一道,其原设温处兵备副使,令兼领衢州。从总督胡宗宪议也。
甲辰,论禽海贼汪直功,兵部尚书杨博等会廷臣议,言“自直等煽乱,朝廷不惜万金封爵之赏,令天下讨贼,而宗宪卒以计禽之,功实非常,赏宜从重。”诏加宗宪太子太保、左都御史,其余如原任总兵俞大猷,许除罪录用;副总兵卢镗、参将戚继光及1726
纪六十二 蒋洲、陈可愿等,各升赏有差。
继光初备倭山东,改金浙江都司,充参将,分部宁、绍、台三郡,从俞大猷围岑港倭,久不克,坐免官戴罪办贼。已而倭遁、他倭复焚掠台州,给事中罗嘉宾等劾继光无功,且通番,方按问。旋以论平汪直功复官,改守台、金、严三郡。
继光至浙,见卫,所军不习战,而义乌、金华俗称標悍,请召募三千人,教以击刺法,长短兵迭用,由是继光一军特精。又以南方多薮泽,不利驰逐,乃因地形制阵法,审步伐便利。一切战舰、火器、兵械,精求而更置之。由是“戚家军”名闻天下。
丁巳,南京振武营军变。
振武营者,南京尚书张鏊募健儿以御倭寇者也,素骄悍。旧制,南军有妻者月粮米一石,无者减其四,春秋二仲,米石折银五钱,马坤掌南户部,奏减折色之一;而督储侍郎黄懋官义奏革募补者妻粮,诸军大怨。代坤者蔡克廉,方病,诸军以岁饥,求复折色故额于懋官,懋官不可,给饷又复逾期,诸军大怒,遂以都肄日杀懋官,裸尸于市。守备太监何绶等,遣吏持黄纸许给赏万金,卒辄碎之;许犒十万金,乃稍定,侍郎李遂,托病闭阁,给免死券以慰安之,而密捕首恶二十五人系狱。
事闻,追褫懋官官,止诛叛卒三人;而三人已前死,兵自此益骄。【考异】南京兵乱,诸书系之三月,据奏报也。《本纪》书于二月丁已,证之《实录》,即倡乱之本日,原奏称“以二月都肄日鼓噪杀懋官”者是也。今据之。
下前中允郭希颜于狱。
希颜以失职家居,郁郁不乐。时二王并处京师,上久不建储,外议纷纷,谓严嵩有窥异易次意。希颜乃上安储疏,中有“建帝立储”语,上怒曰:“立子为储,帝谁可建者?”命礼部会科道官集议。
于是礼科给事中蓝璧等拟以妖言律论斩,诏所在巡、按官捕
1727 明通鉴卷六十二
希颜就地处决,仍传首四方枭示。
希颜初倡立四亲庙议,为公论所诎,及既罢,犹争之至再,上辄优容之.至是欲以危言动上,遂得祸,论者以为阴谴云。【考异】希颜上安储疏,见《从信录》。而《昭代典则》全载其疏文,据《实录》也。疏凡千余言,语多荒谬,不足录,至《实录》谓希颜密遣人揭帖京师,言严嵩谋害裕王,已乃上疏”云云。此似嵩构之,遂入爱书中,今删去,第据《昭代典则》书之。《明史》但载希颜请立四亲庙为廷议所绌,
而于建言诸臣,不及希颜一字。《实录》谓其“因废弃思建奇功,论者谓祖宗神灵阴藉其口而降之罚,而后世乃追议恤录,滥矣。”此为定谳,今悉据《实录》中语书之。
戊午,顺天、永平二府饥,发通仓米二万五千石振之。
倭寇六千余人,流劫广东之潮州。廷议以“闽、广二省并邻南海,其寇粤也,率以间人为乡导。请敕福建抚臣会剿。”从之。
三月,丙子,以副都御史鄢懋卿总理两淮、两浙、长芦、河东盐政。旧制,分遣主事督理盐课,无一人总理四运司者。至是上以“盐法久弛,须力加整顿”,户部“请如先年耿九畴、王环等例,遺重臣一人理之。”乃以懋卿总治其事,盖严嵩荐之也。
懋卿至,骤增盐课至一百余万,所至驿骚。【考异】《明史·奸臣传》,“两淮余盐,岁征银六十万两,及懋卿增至一百万。懋卿去,巡盐御史徐炉极言其害,乃复六十万之旧额”云云。据此,则两淮盐旧额六十万,懋卿骤增四十余万,故《三编·目》中据而言之。然此但指两淮所增,而《明史·食货志》言“又搜括四司残盐,共得数几二百万”,是除旧额外,所增一百余万矣。今参《食货志》及《奸臣传》书之。
戊寅,南京御史林润,奏劾国子监祭酒沈坤居乡横暴状。初,坤以南祭酒守制家居,会倭犯江北,坤居淮安新城,募民保守,远近争依之。坤以军法勒其众,有犯令者,榜笞不少贷,遂不能无怨恨。有给事中胡应嘉宗族与诸生中一二人,素与坤有隙,因播谣言,构之于润,遂被逮。下狱拷讯,无左验,坤1728
纪六十二 竟死狱中。
癸未,大同总兵刘汉败北寇于灰河。
时寇聚众喜峰口外,窥犯蓟镇,汉乘虚袭破其巢,寇自是稍徙其幕云。【考异】《明史·本纪》,“刘汉袭破兀慎于灰河。”兀慎盖亦谙达之别部也,《三编》概以谙达书之。今但书北寇,而兀慎之译无考。
丁亥、寇复以五万余骑攻陷辽东广宁中前所,杀守所千、百户武守爵、黄廷勋,掠二百余人。戊子,犯一片石等关。【考异】《明史·本纪》作“打来孙”。
是月,南京科、道官刘行素、赵时春等,言“诸军激变,始于马坤之议减折色。”诏罢坤,黜为民,以兵部侍郎江东升任户部尚书代之。
巡抚辽东侯汝谅复请开登莱海道,诏:“弛海禁,令山东辽海居民各自具舟,赴官告给文引,往来贸易,不得取税。仍令所司讥察非常,以扼岛夷内人之路。”
夏,四月,罢刑部尚书郑晓,令闲住。
初,晓任吏部,历考功郎中。会夏言罢相,上恶言官不纠劾,诏考察去留。时大学士严嵩,欲因以去其所不悦者,而晓去乔佑等十三人,多嵩所厚,嵩衔之。后以争赵文华调考功及嵩子世蕃迁尚宝丞,益忤嵩,遂以事贬和州同知。稍迁太仆丞,历南京太常卿,召拜刑部侍郎,历兵部、吏部右都御史,擢至刑部尚书。嵩势益炽,晓虽不善嵩,而其时大狱所置轻重典,皆出嵩意,晓遂不能执持。
故事,在京军民讼,俱投牒通政司,送法司问勘,诸司有应鞠者,亦专送法司,无自决遣者。后诸司不复遵守,狱讼纷拏,晓奏请循故事,报许。于是刑部间捕囚畿府,而巡按御史郑存仁谓“讼当自下而上,檄州县,凡法司有追取,毋辄发。”晓闻,遂率侍郎赵大佑、傅颐守故事争之,存仁亦据律执奏。章俱下都察院,会刑科平议。议未上,晓疏辨,嵩遂激上怒,切责晓,落
1729 明通鉴卷六十二
职,两侍郎亦贬二秩。
晓通经术,习国家典故,时望蔚然。为权贵所扼,不能行其志,然亦卒不能争也。隆庆初,始追赠,谥端简。
改户部尚书江东于南京,以户部仓场侍郎高耀升任代之。五月,甲戌,四川、东川阿堂作乱。
初,东川土官知府禄庆死,子位幼,妻安氏摄府事。有营长阿得革,颇擅权,谋夺其官,因先求烝安氏,不得,乃纵火焚府治,走武定州,为土官所杀。
得革子堂,奔水西,贿结乌撒土官安泰,入东川,因安氏,夺其印。贵州宣慰安万铨,故与禄氏姻连,乃起兵攻阿堂所居寨,破之,堂妻阿聚,携幼子奔霑益州,土官安九鼎,万铨胁九鼎取阿聚及幼子杀之,堂以是怨九鼎,时相攻击。
堂兵侵罗雄州境,九鼎及禄位与罗雄土官者浚等各上书讼堂罪,诏下云贵、四川抚、按官会勘。堂听勘于车洪江,具服罪,愿献所劫府印并霑益、罗雄人口牲畜及侵地,乞贷死。
时位及弟僎已前殁,官府因讯禄氏所当袭者,堂以己幼子诡名禄哲以报,据府印如故,复与九鼎治兵相攻。
九鼎诉之云南巡抚游居敬,谓“堂怙乱,请致讨”,且自诡“当率所部为前锋,必禽堂以献。”居敬信之,遂上疏言“堂稔恶不悛,请专意进剿,为地方除害。”下兵部议,“请行川、贵抚、按会勘具奏。如必不可赦,然后讨之”,报可。
乙亥,总督浙直胡宗宪上疏“请得节制三省巡抚及操江都御史,如三边故事”,从之。寻晋宗宪兵部尚书。
壬午,山西三关饥,诏发太仓银八万两,以七万给军饷,一万振饥民。
壬辰,盗入广东博罗县,杀知县舒颛。
癸巳,复闲住南京国子监祭酒邹守益原官,致仕。
初,守益以九庙灾上书忤旨,遂落职,至是以其子刑部主事1730
纪六十二 邹善之请复之。
守益天资纯粹,出王守仁之门。守仁尝曰:“有若无,实若虚,犯而不校,谦之近之矣。”里居日事讲学,四方从游者踵至。学者称东廓先生。
是月,以兵部侍郎闵煦为刑部尚书,代郑晓也。复起原任兵部尚书王邦瑞协理京营戎政。
邦瑞坐罢十年,会京营之人,上曰:“非邦瑞不可。”乃起故官。
六月,壬寅,给事中罗嘉宾等,查核倭寇以来督、抚诸臣侵盗军需之数,因劾“故尚书赵文华以十万四千计,总督都御史周珫二万七千,胡宗宪三万三千,原任福建巡抚阮鹗五万八千。【考异】《明史·胡宗宪传》,言“阮鹗所侵盗军饷浮于宗宪”,即指此也。其他或以万计,或以数千计,至有攘取军饷,公行贿赂者,并宜逮问追赃。”上以宗宪功多,不问。
寻宗宪奏辩,言:“臣为国除贼,用间用饵,非小惠不成大谋。”上以为然,更慰谕之。
秋,七月,乙丑朔,巴图尔即老把都尔,译见前。拥众犯蓟西,游击胡镇击却之。
庚午,大同总兵刘汉,复袭北寇于丰州,捣其巢。
丰州者,邱富、赵全等所筑板升以自卫者也。事见三十四年。时谙达等西掠,留所部千余人于丰州,全、富皆居板升主其谋。汉欲乘隙取之,谋于巡抚李文进及原任总兵官俞大猷,乃遣参将王孟夏等率锐卒三千,缘夜疾驰,昧爽抵丰州,鼓噪奋击,禽斩一百五十余人,焚板升略尽。惟富已随寇帐他徙,全亦遁免。捷闻,亟命兵部议赏功之典。
初,大猷被逮,锦衣都督陆炳与之善,密以己资投严世蕃,解其狱,会论平汪直功,许录用,炳劝之立功塞上。交进素习其才,与筹军事,至是以功复其世职。
1731 明通鉴卷六十二
是月,南京粮储都御史章涣言:“中原之患,妖民盗贼二者而已。南倭北虏之患有形、而中原之患无形。夫无形之患,不可以有形治也;要在破散奸谋,调护元气,有万全无失之策,而后可以保万年无失之基。”因条上八事。
其六选良吏,谓“中牟之化行,则颍川之盗息。良吏者,圣明所与共治天下者也。欲清中原,必先清吏治”。
七处宗藩,谓“中原事故,何预于宗藩?然王府者,省城之主,省城者,四方之纲。今河南诸宗,饿莩已甚,若使处之得所,则子孙千亿,皆为皇家藩屏,何忧群盗!”
八议黄河,谓“黄河冲决,其势必兴大工,大工兴则聚众必至数万而中原危矣。故经略中原者当以黄河为急,论黄河者当以运道省城为急,论运道省城者当为谨始虑终之谋,而毋为目前幸免之计。”疏入,下所司。
是时南北寇警,征敛繁急,贪吏肆行,水潦荐至,民不堪命,往往聚而为盗。初,河南人讹传倭至凤、泗,又言开封没于黄河,于是归德之睢州,彰德之林县,盗贼初起,皆以讹言,久而无验,仍复解散,焕先巡抚河南,目击其事,既而缉捕无端倪,心益忧之。至是得代,乃上疏请经略中原。言虽不敢尽,而不数十年,中原群盗四起,卒如其言。【考异】章焕此疏诸书不载,今据《实录》增入。明以流寇亡天下,焕其先儿之预见者,并为后文下狱张本.
八月,戊戌,胡宗宪复献芝草五、白龟二,上悦,名曰“玉龟仙芝”。礼部请谢玄告庙,许之。赉宗宪银币加等,并赐金鹤衣一袭。
宗宪性喜宾客,招致东南才学士,如山阴徐渭、归安茅坤及歙之余寅、鄞之沈明臣,同人幕府,用是名日起。其献白鹿也,渭为之草表,上称善,宗宪以是益重渭。渭知兵,好奇计,宗宪禽徐海,诱汪直,皆预谋焉。后宗宪败,渭佯狂自废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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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六十二
已亥,福建叛兵三百余人,自沙县、将乐攻泰宁县,破之,守备王址,百户戴权皆战死。贼遂流人江西界,官兵击之,遁去。
先是闽中以倭乱召募广兵,后以犒赏不餍所欲,遂有是变。是月,以南京工部尚书潘恩为刑部尚书。
九月,庚午,谙达自大同卫人山西,犯朔州川。屯数日,以三百余骑夜袭广武,攻墙,不克,遂循代州转掠五台、崞县,出宁武关北遁。
壬辰,免湖广被灾税粮。
是月,济农部落复寇陕西米脂等县,官军击却之。
先是寇犯山西,甫解严而陕西报警。上以问尚书杨博,博以为“此河西之寇自延绥入犯,已行守臣专督延安兵防本镇,又行陕西总督郭乾调花马池及固原兵赴援,计此时已出关久矣。”是时,上优边甚,博每先事预防,故上尤倚重之。【考异】据杨博原奏,北寇在九边,以河为界。河以西为延绥、宁夏,每秋人寇者,乃吉囊部落,河以东为山西.宣大,每秋入犯者,乃俺答黄台吉部落”云云。盖博所指者,吉囊之众,故以为河西,今据之。
冬,十月、癸巳,免陕西被灾税粮。乙未,逮云南巡抚游居敬至京师。
先是东川之乱,行川、贵抚、按会勘。而居敬不俟命,遽调土.汉兵五万余进剿。云南承平久,一旦兵动,费用不赀,赋敛百出,诸军卫及有司、土官舍等乘之为奸利,远近骚动。
巡按王大任言:“逆堂夺印谋官,法所必诛。第彼犹借朝廷之印以约土蛮,冒禄氏之宗以图世职。而四川之差税办纳以时,云、贵之邻壤未见侵越,此其非叛明矣。其与九鼎治兵相攻,彼此俱属有罪。居敬乃信一偏之诡辞,违会勘之明旨,轻动大众,恐生意外患。且外议藉藉,谓居敬人九鼎重贿,欲为雪怨,及受各土官赂,攘盗帑积,皆有实迹,请亟罢居敬。斩停征剿为便。”
1733 明通鉴卷六十二
乃命逮居敬。
时堂闻大兵至东川,逃深箐,诸将分兵于新旧诸城穷搜不获,地方民、夷,大遭屠掠。
壬寅,谕辅臣严嵩等,以“景王府成,当遵祖宗制,令之国。”于是吏部请设王府官僚,工部请遣官经理德安府第,俱报可。
初、庄敬太子薨。廷臣言裕王次当立,上以前太子不永,迟之。晚,信方士语,二王皆不得见,时并居外邸,居处衣服无别,景王年少,左右怀窥觊,语渐闻中外,颇有异论。至是忽夜半中旨涣颁,京师士民无不跃跃称庆。【考异】景王之国在明年。《实录》系之是月,盖传谕阁臣之月日也,今据书之。
戊申,免畿内被灾税粮,仍以临清、德州、天津三仓米一万石振之.
十一月,甲子,逮总督南京粮储都御史章涣至京师。
初,南京兵变,吏部请改督储宪职,遂以命涣。涣自淮安督漕运过淮,迁延数月,仍假道过家。于是南京给事中马负图等言:“国家近以留都兵变,百姓惊疑。而涣不畏简书,逗留半岁,未有视事之日,请赐罢斥,以儆怠旷。”
疏入,上以涣所奏经略中原,语近欺谤,特命逮之,下三法司拟罪。于是刑部尚书潘恩,坐冲突仪仗妄行奏诉律论遣戍。涣竟死于戍所。
丙戌,冬至,祀天于圜丘,朱希忠摄行。是月,真人陶仲文、锦衣都督陆炳俱死。
仲文以方术事上,被恩宠,不次迁擢,前后几二十年,竟以考终。死后赠谥“赙赗”,恩礼有加,自来方士所未有也。
炳与严嵩比,嵩父子尽揽六曹事,炳无所不关说,文武大吏争走其门,岁人不赀。然亦颇周旋善类,时数起大狱,炳多所保全,未尝构陷一人,以故朝士多称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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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六十二
隆庆改元,始奉遗诏夺仲文官、削炳籍。十二月,丁酉,祈需。
已亥,以京师严寒,贫民多冻饿死者,诏发仓米万石为糜振之。又命五城瘗暴骸。
是月,土蛮犯辽东海州东胜堡,指挥李元勋死之。
是岁,福建之倭流劫各州县,加以奸民乘间迭起,遂有大埔之窖贼,南湾之水贼,尤溪之山贼,龙岩之矿贼,南靖、永定等处之流贼,无不蜂起,而窖贼张琏等最强。
福建巡抚刘焘,应接不暇,惟椎牛飨贼,拥众自卫而已。报功既多不实,而所募广兵,复扣给行粮,以致兵与盗合,所过无不残破者。
官兵每战辄败,惟报效把总沈讲率水兵遇贼于马溪,俘斩数百人,力尽死之。
至是胡宗宪以闻,仅夺焘俸,仍令戴罪剿贼。四十年
春、正月,壬戌朔,不御殿。
丙寅,济农部落自河西踏水渡河,寇掠山西五花营,守备王世臣、千户李虎战死。【考异】《明史》及《实录》但书寇。据去年杨博奏,河西之寇,皆济农部落也,今据书之。
戊子,振顺天、永平、保定、河间四府饥,从巡按御史郑存仁之请也。
是月,御史潘季驯巡按广东,倡行均平里甲之议。其法,先计州县之冲僻,以为用度之繁简,令民各随丁力输银于官。每遇供应过客及一切公费,官为发银,使吏胥老人承买。其里长止于在官勾摄公务,甲首则悉放归农。广人便之。
季驯自以报代在迩,恐后至者不能守,乃上疏言:“岭南去京师绝远,近日牧民者视为利薮,屠剥万状、小民怨咨,不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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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通鉴卷六十二
达,则相聚为盗。昔苏洵有言:“远方之民,虽使盗跖为之郡守,梼杌为之县令,郡县之民群嘲而聚骂者虽百千万辈,朝廷不知也。故其民常多怨而易动。今广东之民,既怨而动矣,若非奉明旨丁宁,虽有周公之法、谁与守之?”户部“请以其言行之通省,如法遵守,年终籍记用银数目以闻”,报可。
二月,辛卯朔,日有食之。
是日,阴云不见,钦天监以为与不食同。已而礼部尚书吴山以救护礼毕报,上大怒。山引罪,上谓山守礼无罪,而责礼科对状。于是给事中李东华等劾山,请与同罪,上乃责山卖直沽名,停东华俸。严嵩言罪在部臣,乃贳东华等,命姑识山罪。
振山东济南等六府饥,发临、德二仓米三万石、徐州仓米二万石给之。
丁未,景王载圳之国于德安。
己酉,大风扬尘蔽天,昼晦。谕阁臣曰:“今日之风,占者以为兵火,似不可以常视。其传谕尚书杨博,内戢奸凶,外严边备”。
是月,以故赵王厚煜自缢死,归罪于彰德知府傅汝砺,通判田时雨,逮至京师。
初,赵有宗人辅国将军祐椋等,数犯法,与有司为难,厚煜颇庇之,而祐椋卒得罪,其后有司益务以事裁抑诸宗。洛川王翊锵奴,与时雨之隶争瓜而殴,时雨捕王奴,厚煜求解不得,竞论奴充军。未几,宗室数十人索禄米,有司不予,时雨复以宗室殴官白于汝砺,汝砺因尽捕各府人。厚煜由是忿恚,竟自缢死。时三十九年十月也。至是厚煜子成皋王载垸疏闻于朝,下法司按问。汝砺坐戍边,时雨论死,械河南市斩之。
先是厚煜暴卒,外议汹汹,有侵及成皋王及王妃张氏者,载垸大惧,乃奏“府县威逼王致死”,法司论罪如律。时以为冤狱云。【考异】据《实录》所载,言“数日前,有见王咄咄自语,若有所恨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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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殆为妃与成皋王。然其事秘,外间莫知也。”《明史·诸王传》所载,第据爱书,而《实录》所记,似当时已有传闻,故以为冤。盖争禄事本微浅,又出宗室人等,于王无预,不应恚忿轻生,此似得之。今前段据《明史》本传,后段参《实录》书之。
三月,壬戌,命户部发米一万二千石,振京师饥民。
癸亥,广东惠、潮山贼作乱。贼首黄启荐等拥众数千,流劫海丰、碣石、归善等县,攻破甲子门巡检司,杀百户魏祚。诏“抚、按官督兵扑剿,其胁从人等,随宜招抚。”
乙亥,罢吏部尚书吴鹏、礼部尚书吴山。
初,山与严嵩乡里,嵩子世蕃欲与为婚姻,不可,遂与嵩父子有隙,上欲用山内阁,嵩阴沮之。会因日食救护,吏科梁梦龙等见上怒山甚,欲劾之,而山直谅有时望。鹏在吏部,凡百官进退,一听命于世蕃,中外人心,无不鄙薄愤恨。于是以山与鹏并劾之。诏鹏致仕、山冠带闲住。时皆惜山而甚快鹏之去云。【考异】《明史·山传》言:“三十九年之冬,帝忽谕礼部具景王之藩仪。嵩知帝激于郭希颜疏,欲觇人心,讽山留王。山曰:“中外望此久矣。”立具仪以赛,王竟之藩。司礼监黄锦窃语山曰:公他日得为编氓幸矣。王之藩,非帝意也。”按《实录》.景王之国,乃夜半出自中旨,非迫于廷臣之诸。而是时严嵩方欲挤山,岂肯劝之留王,使以希指得上眷者。传中云云,疑出野史臆度之词、今不取。吴山系高安人,与十二年河南巡抚吴山献白鹿姓名同,彼乃吴县人。
丙子,太白昼见,逾月方没,凡二十四日。是月,改欧阳必进为吏部尚书。
必进前任工部尚书,是年二月,以周延卒,改左都御史代之,至是又迁吏部。改刑部尚书潘恩为左都御史。又特旨升吏部侍郎袁炜为礼部尚书。
初,严嵩以日食不见,趣礼部急上贺,炜亦以为言。尚书吴山仰首视天曰:“日方亏,将谁欺邪!”至是山既罢,遂以炜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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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命入直西苑,恭撰玄修。
夏,四月,壬辰,京师疫。上以所发米粥药饵,有司给散非法,切责之。又以流民来京数多,发京仓米四千石,内库制钱三百万,给贫民归费,仍视道里远近以为多寡之差。
癸巳,大风,雨黄土,昼晦。上以旱暎风薶,敕群臣修省三日,仍行顺天府祷雨。
丁未,振山西饥。
是月,以吏部侍郎冯天驭为刑部尚书,代潘恩也。
初,吴山罢,天驭及袁炜以署印题请特旨升炜,而以天驭暂摄部事。至是炜任礼部,乃升天驭于刑部。
五月,乙亥,大学士李本以母丧去,严嵩为其母杨氏请赐祭葬,仍遣官驰驿护归。
丁丑,御史唐继禄以旱薶上修省十事:“一抚绥流民;二捍御边境;三禁戢骄纵;四经理租赋;五痛抑侈靡;六调停催科;七权宜振恤;八裁革纳级;九量免入觐;十黜罚奸庸。”
其黜罚奸庸一事,“欲令京堂官俱自陈,其余听部院考察去留”;疏入,报可。于是内阁严嵩、徐阶各上疏自陈求罢、优诏慰留。
是月,东川叛夷阿堂伏诛。
初,堂闻大兵至东川,逃匿深箐,时出寇掠。至是营长者阿易谋于堂之心腹母勒、阿济等,掩杀堂于戛来矣石之地、其子阿哲就禽,哲时年八岁。
事虽定而府印不知所在,于是安万铨取东川府经历印畀禄位妻宁著署之,以照磨印畀罗雄土官者浚;而以宁著女妻者浚子,仍留水西兵三下于东川,为宁著防卫。水西与东川邻,万铨本水西土官,故议者谓其有阴据东川之志。
巡按王大任以诛阿堂闻,因言:“东川地方残伤,该府三印悉为土官部置,请通敕川贵总督及镇、巡官按究各土官私擅标署之1738
纪六十二
罪,并访禄氏支派之宜立与所以处阿哲者。”部覆报可。
闰月,戊戌,严嵩妻欧阳氏卒。上以嵩夫妇并八十,不多有,命礼部议厚恤。
世蕃当护丧归,嵩以年老,请留侍京邸,许之,令嵩孙鹄归治葬事。嵩虽警敏,能先意揣上指,然上所下手诏,语多不可晓,惟世蕃一览了然,答语无不中。嵩既耄昏,且旦夕直西内,诸司白事,辄曰:“以白东楼。”东楼,世蕃别号也。至是乃有是请。
丙辰,流贼犯江西泰和县,清军副使汪一中、分巡佥事王应时督官军御之于鹳朝镇。部署未定,贼五路掩至,我军惊走,一中及指挥王应鹏、千户陈策、唐鼎等,俱被杀。应时为贼所执.数日赎还。
是月、四川容山土舍张问、韩甸等纠合川、贵生苗等作乱,侵及湖广境。贵州总兵石邦宪督诸军讨之,斩获百余人,乘胜入其巢。会暮,大雨,迷失道,守备叶勋、百户魏国相等中伏死之。
六月,壬申,山西太原、大同等府,陕西榆林、宁夏、固原等处,各地震有声。宁、固尤甚,城垣墩台房屋皆圮,压死军民无算。兰州庄浪天鼓鸣。【考异】《明史·五行志》作“壬午”,“午”字盖“申”字之误也,今据《实录》改。
乙亥,发太仓银十五万两,差宪臣一员赴宣、大二镇收籴,以备来岁客兵饷需。复发大同主兵银三万两,宣府、辽东各二万两,山西、延绥、宁夏、固原、甘肃、蓟州、密云各一万两,山西客兵银二万两,延绥、蓟州、密云、昌平、易州客兵银各一万两,令管粮官收籴以实边储。
是月、总督蓟辽、保定尚书许论罢。
论奏“密云、昌平二镇防秋,须饷银三十余万。”给事中郑茂,言“论奏请过多,请察其侵冒弊”,乃诏论回籍听勘。未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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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事中邓栋往核,具得虚冒状,夺官闲住。
论与故大学士赞、皆故吏部尚书许进之子,兄弟并列显要。值严嵩柄政,赞在内阁无可否,以年老落职归。论主兵部,将帅黜陟,兵机进止,一听世蕃指挥,声望由此日损云。
给事中梁梦龙等,以李本忧去,请简阁臣,疏荐五六人。上不悦,曰:“此窥测沮间耳。”夺梦龙俸半年,余二月、一月有差。刑部尚书冯天驭罢,令闲住,以给事中侯廷柱劾其庸鄙故也。逾月,以南京尚书蔡云程代之。
秋,七月,已丑朔,日食。
钦天监奏:“是日日食一分五秒,例免救护。”礼部尚书袁炜乃阿上意,言:“陛下父事天,兄事日,是以太阳晶明,氛祲销铄。食止一分,与不食同。臣等不胜欣忭。”疏入,上大喜。未几,遂人阁。
己亥,发太仓银二万两振辽东。又以江南水患饥荒,诏留苏、松、常、镇四府开纳事例银并浒墅、北新两关船料银备振。巡按江西、福建御史段顾言,以鹳朝之败,因言:“赣州一府,为江西全省门户,自龙南、安远相继激变,而抚臣漫不省闻,以致今日寇石城,明日寇瑞金,又明日寇南安,寇建昌,而吉,抚诸郡纷纷多事矣。先是南康之战,典史王允相死之;赣县攸镇之战,百户程宠死之;今泰和之战,又有副使、指挥诸臣同时战没。事见上。此皆由门户失防,故寇得深入,当坐南赣巡抚,而江西抚臣及福建抚臣亦宜分别议处。请假江西抚臣以提督军务职衔,给以旗牌、使得号令其下,仍责三省抚臣戮力平贼。”
诏“严议诸臣失事罪。命浙直总督胡宗宪兼节制江西,发兵应援,江西巡抚暂加兼理军务。并赠恤汪一中、王应鹏等、赐祭葬,立祠”。
壬寅,江西贼攻玉山县,纵火屠掠,空其城而去。寻攻永丰县、陷之。【考异】江西有两永丰。此属广信府,即今之广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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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谙达犯宣府,副总兵马芳御却之。
是月,福建巡按御史李廷龙言:“山贼四起,与福、兴、漳、泉残倭,声势相倚,自建宁以北,福宁以南,无处不为盗薮。加以江西之贼流入闽界,乞敕江西、福建及两广三省抚臣会剿。”从之。
八月,壬戌,南京御史林润,劾”总理盐法鄢懋卿贪冒五罪:一需索属官馈遗巨万;二受状取富民财;三宴会日费千金;四虐杀平民;五加派扬州盐商,几至激变。”懋卿疏辨,仍令照旧供职。
懋卿倚严嵩势,所至市权纳贿,气焰熏灼。其按部,常与妻偕行,制五彩舆,令十二女子舁之、道路倾骇。
时淳安知县海瑞,供帐简薄,托言“贫邑不能容轩车”;慈溪知县霍与瑕,亦清鲠不屈;懋卿嗾巡盐御史袁淳劾之,俱削籍。与瑕,故尚书韬子也。【考异】海瑞、霍与瑕为袁淳所劾,俱削籍,此据《三编》书之,证之《明史》本传,则言瑞时已擢嘉兴通判,坐谪兴国州判官无削籍事,附识其异于此。
辛未,太白昼见。
壬申,上以秋防边务为忧,令辅臣严嵩等询尚书杨博以守御之宜。
博言:“今之九边,以蓟镇为重。近入窥大同镇川堡者,皆谙达之别部,而其酋谙达,鸿台吉、旧“鸿”作“黄”,巴图尔之众皆潜形不露,窃恐其谋窥蓟镇。”乃上便宜六事,大略以“大同、宣府为关南之紧要,宜令两镇不分彼此,相机策应。所需主客兵饷,毋使缺乏,但使虏马不能入关,即为首功”。上是其言,谕户部,“于年例外加发饷金四万两以备缓急。”
九月,戊子,广东三饶山贼张琏等袭福建南靖县城,人之,燔烧县学、仓库。
癸巳,广宁把总吴應,千户郎松,以二百兵防护解饷经历王
1741 明通鉴卷六十二
钥、鲁亨至海州新台,遇寇,劫所赍修边银八百两,杀钥及亨、麃,松亦战没。巡抚吉澄以闻,诏逮问守堡指挥佟承祚等。
庚子,谙达犯居庸关,参将胡镇御却之。
辛丑,广东山贼自江西流入福建界、攻崇安县,陷之,转掠至浙江,犯龙泉县。
苏、松、常、镇、杭、嘉、湖七府大水,平地水深数尺,诏抚臣破例振之,并免本年秋粮。
甲辰,以陕西固原.宁夏地震,命发太仓银八千两及留本省事例银三千两振之。
壬子,免畿内被灾税粮。
冬,十月,丁卯,闽、广流贼自邵武转掠江西之铅山、贵溪等处、总督胡宗宪檄参将戚继光自浙江引兵赴援,败贼于上坊,禽斩六百人。贼奔建宁,还,攻陷宜黄县,为南赣兵所败,始遁。
癸未,礼部汇奏“四方进芝共七百六十九本,其五色盈尺者尚不多得,请申谕明年加意取采”,从之。
是月,海寇破福建宁德县,参将王梦麒,知县李尧卿死之。十一月,壬辰,冬至,祀天于圜丘,朱希忠摄行。
甲午,加礼部尚书袁炜太子太保,改户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人内阁典机务。
炜本以青词得上眷,故入直西苑后,不数月即有是命。
庚子,吏部尚书欧阳必进致仕,以会推礼部尚书不称旨也。
先是上命礼部尚书、掌詹事府事郭朴回部管事,至是必进罢,遂改朴为吏部尚书,加太子少保。
庚戌、济农部以二万余骑拆墙入犯宁夏,进逼固原,数日始引去。【考异】《实录》但书“虏”,兹据《明史·本纪》,即河西寇也,今从之.
辛亥,永寿宫灾。 1742
纪六十二
宫在西苑,成祖旧宫也。上自二十一年宫婢之变,即徙居此。是夜火作,禁卫不及救,乘舆服御及先世宝物尽毁。上乃暂御玉熙宫。【考异】《明史·本纪》及诸书皆称“万寿宫灾”。证之《明史·舆服志》,成祖所建,本名永寿,盖世宗以灾改建,始易名万寿也。《三编》作永寿,目云“徐阶请以三殿大工余木趣治永寿宫,百日工就,徙居之,命日万寿宫。”今据《三编》书之。
十二月,丙辰朔,以永寿宫灾,遣英国公张溶等祭告郊庙社稷。
先是礼臣请诏告天下百官修省。上曰:“此非正朝,乃朕奉玄修所居。招灾致异,朕之尤也。”令已之。
丁已,工部尚书雷礼言:“玉熙宫殿湫隘,且地旷近水,非可久御,请及时营缮永寿宫。”先是公卿大臣欲请上还大内,严嵩复以徙居南城为言,上皆不怿;大学士徐阶,因请以三殿大工之余材趣治永寿宫,故工部希指奏之。
《三编·发明》曰:嘉靖不御大内,公卿大臣皆知其非是,意欲请而不敢言,适当所居永寿火灾之后,正可藉词请归大内,此严嵩与徐阶同为职所当言之事也。乃嵩既以徙居南城为对,已为希合不居大内之指;阶复以三殿大工余材趣治,尤属巧于逢迎。盖是时嵩已为阶所中,故事事欲与相反,以自表其才识,即为争权邀宠之图,于此已见一端矣。史调“阶虽任智数,要为不失其正”,此概论其生平耳。若以此一事观之,岂惟智数是尚,又宁得谓不诡于正哉!
丙寅,巴图尔犯辽东,陷盖州,指挥杨世武等死之.庚午,免湖广、承天等府被灾税粮。
辛未,赠江西副使汪一中妻程氏为淑人,命有司建坊立祠祀之。
初,一中阵亡,程氏痛其夫死于非命,扶榇至家,绝粒死。巡按御史以闻,故旌之。
1743 明通鉴卷六十二
壬申,以冬深无雪,上亲祷于宫内,遣官祭告。
是月,以江西上坊之捷,赏胡宗宪、戚继光等银币。
巡按御史段顾言言:“江西用兵连胜,地方小安。但今巨寇尚未捕灭,其一即泰和杀汪副使之寇,一攻新淦、清江之寇,一陷崇仁之寇,而群盗闻风迭出于湖之东西者复不下数十辈,近山贼张琏等亦闻睥睨江西,蓄谋未发,不当以目前小胜,遂谓无事。况诸贼声势相倚,而三省心力不齐,互相推诿,以送贼出境为得计,故大功不成。”上乃申饬督、抚诸臣严核功罪。
兵部议赠恤阵亡检校刘秉仁,典史林文等,从之。四十一年
春,正月,丙戌朔,不御殿。壬辰,大风扬尘蔽空。
丙申,京师地震。
丙午,免江西被寇州县税粮,又免南直隶淮安府被灾税粮。是月,以吏部侍郎严讷为礼部尚书,以袁炜入阁,且改户部也。
初,寇犯大同,执守备刘晋臣去。至是晋臣亡归,称“去年十一月初十日,叛人丘富死于板升,其党赵全、周元等焚而瘗其骨。”兵部因言“逆贼天诛,实赖玄祐,请行告谢礼”,从之。
江西寇盗充斥,巡抚杨伊志为巡按段顾言所劾,遂罢之,升布政使胡松为江西巡抚。至是松条陈军政五事,又奏设南昌、南丰、万安三营,皆报可。【考异】《明史》有两胡松,一绩溪人,以与仇鸾议边事不合引疾归;此胡松为滁州人。俱见传中。
二月,辛酉,诏罢亲耕亲蚕礼。
初,上于耕蚕二礼久不亲行,然每岁礼官犹以故事请,因命户部官祭先农,女官祭先蚕。至是以为虚文,并罢之,令所司勿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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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六十二
壬戌,福建同安倭夜袭,破永宁卫城,胁指挥王国瑞、钟埙、千户蔡朝阳降之。
己卯,提督两广侍郎张臬奏“逆贼张琏等势甚猖獗,延蔓三省,请调集狼兵十万,与福建、江西会兵进剿”,从之。
琏本饶平县之乌石村人,以殴死族人惧诛,亡命入窖贼郑八、萧雪峰党。后八死,琏与雪峰分部其众,而琏为最强。知县林丛槐,尝亲至其巢约降,给以冠带。琏益骄甚,与雪峰合兵纵掠汀、漳、延、建及江西之宁都、瑞金等处,又攻陷南靖等城。其巢介三饶之间,四面皆山,有司未敢讼言剿之。琏虽叛,犹扬言听抚以缓我师、至是臬等始议大征之。
是月,严嵩孙锦衣都指挥佥事鹄,献玉免一,灵芝六十四本,方士蓝道行献瑞龟,诏遣官献太庙,群臣表贺.
三月,庚寅,贵州总兵官石邦宪奏平容山之乱,禽韩甸,诛之。
甸纠众横行湖、贵境,官司不能制,且二十余年。至是始以捷闻,诏自邦宪以下,各给赏升俸有差。
陕西、宁夏地震,边墙倾圮,诏发太仓银二万二千两充修筑及振济之费。
辛卯,玉免生子二,礼官请谢玄告庙,许之,廷臣俱上表称贺。
壬寅,赐申时行等进士及第、出身有差。【考异】申时行初置徐姓登第,故《实录》及明题名碑皆书徐时行,而《明史·时行传》绝不及其初姓,亦不叙其家世。传言“长洲人”,而明人纪载,皆称“申吴县”,证之题名碑及明贡举考,皆书“直隶吴县人”,疑即初姓之籍贯也。《明史·列传》于改姓事皆不讳,故黄观登一甲第一人,初从许姓,亦见传中,而时行初从徐姓,传竟轶之,然《实录》及题名碑固非野史之比也,今附识之。
己酉,新作西苑宫成,上即日移居之,命日万寿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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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大学士徐阶请治永寿宫,可计月而就,上悦,复命阶子尚宝丞璠兼工部主事董其役,十旬而功成。至是以阶忠、进少师,兼支尚书俸,璠亦超擢太常少卿。自是严嵩乃日屈。【考异】此据《明史·徐阶传》、《三编·目》中本之,证之《实录》、命名万寿官在四十四年三月,则自改建后命名可证。今悉据传书之。
是月,总督浙直胡宗宪,请于南赣设副总兵官,以吉安守备属之;于建昌、抚州设参将,以铅山守备属之。复设游击于南昌省城,而以鄱阳守备改为参将,令专练舟师,控制九江。”兵部议,从之。
增设甘州茶马司,从巡抚都御史鲍承荫之请也。
承荫议“于甘州适中之地设之,令招商茶易番马,仍以四川保宁茶课全征本色助之”,报可。
夏,四月,庚申,土默特即土蛮,译见前。犯辽东,攻东关驿锦川营,破之。巡抚吉澄以闻,“请如往年大同故事,特遺重臣调发兵粮救援。”上询之杨博,乃以兵部侍郎葛缙兼佥都御史往,督视军情。
丙寅,以人夏少雨,大风扬尘,上亲祷于禁中,遣官祭告坛庙。
癸酉,陕西鄠县散官王金进灵芝、五色龟,上大悦,遣官告太庙,授金太医院御医。
甲戌,玉免又生二子,复建谢典告庙如初。
五月,丁亥,命南京都督佥事刘显充总兵官,镇守广东、南赣,参将俞大猷副之。一应战守事宜,悉听二臣会同督抚协谋剿贼,仍令江西纪功御史段顾言兼核广东功罪以闻,从兵部尚书杨博议也。
庚寅,土默特复犯辽东,副总兵黑春等御之。春身自搏战,杀数十人,诸军从之,敌大败,弃其辎重铠甲而遁。
乙未,提督两广侍郎张臬奏广东三饶贼平。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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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闽、广讨贼,积年不能平,乃移镇箪参将俞大猷于南赣,会兵进剿、时胡宗宪兼制江西、知张琏远出,檄大猷急击之。大猷谓:“宜以潜师捣其巢,攻其必救,奈何以数万众从一夫浪走哉!”乃疾引万五千人登柏嵩岭。
岭俯瞰贼巢,琏果还救。大猷连破之、斩首千二百有奇,贼惧不出。复用间诱琏出战,从阵后禽之,并禽萧雪峰。散其胁从者二万,不戮一人。
是役也,广人攘其功,而大猷不与之校,以是赏独薄云。【考异】大猷平三饶贼功《实录》不著,今据《明史》本传书之。
壬寅,严嵩罢。下嵩于世蕃于狱。
初,世蕃留京邸,以居丧不得人直,嵩遇票拟,受诏多不能答,每遣人持问世蕃,值其方纵淫乐,不以时答。中使相继趣嵩,嵩不得已自为之,往往失指。所进青词,又多假他人手,不能工,以此渐失上欢。会上以营万寿宫,方向次辅徐阶,顾问多不及嵩,即及嵩,祠祀而已。
未几,方士蓝道行以扶卟得幸,故恶嵩,上问:“天下何以不治?”道行因诈为卟语,具道嵩父子弄权状。上问:“上仙何不殛之?”答曰:“留待皇帝自殛。”上心动,欲逐嵩。
御史邹应龙方避雨内侍家,侦知之,因抗疏专劾世蕃。其略曰:“世蕃凭藉父势,专利无厌,私擅爵贵,广致贿遗。每一开选,则视官之高下而低昂其值,及遇升迁,则视缺之美恶而上下其价;以致选法大坏,市道公行,群丑竞趋,索价转巨。如刑部主事项治元,以万二千金而转吏部;举人潘鸿业以二千二百金而得知州;至于交通赃贿,为之关节者,不下百十余人。
而伊子锦衣卫严鹄,中书严鸿、家奴严年、中书罗龙文为甚。即数人之中,严年尤为黠狡,世蕃委以腹心,诸所鬻官卖爵自世蕃所者,年率十取其一,不才士夫竞为媚奉,呼曰'鹤山先生',不敢名也。遇嵩生日,年辄献万金为寿。
1747 明通鉴卷六十二
嵩父子原籍江西袁州,乃广置良田宅于南京、扬州等处,无虑数十所,而以恶仆严冬主之,抑勒侵夺,怙势肆害,所在民怨入骨。
犹有异者,往岁世蕃遭母丧、陛下以嵩年老,特留侍养,令其子鹄代为扶榇南旋。世蕃名虽居忧,实喜得计,狎客曲宴,拥侍姬妾,屡舞高歌,日以继夕。
至于鹄,本豚鼠无知,习闻赃秽,视祖母丧有同奇货,骚扰道路,百计需索,其往返所经,诸司悉望风奉承,郡邑为空。
今天下水早频仍,南北多警,民穷财尽,莫可措手者、正由世蕃父子贪婪无度,掊克日棘,政以贿成,官以赂授。凡四方小吏、莫不竭民脂膏,偿己买官之费,如此则民安得不贫,国安得不竭,天人灾警,安得不迭至!臣请斩世蕃首以示为人臣不忠不孝者戒。其父嵩,受国厚恩不思报,而溺爱恶子,弄权黩货,亦宜亟令休退以清政本。
如臣言不实,乞斩臣首以谢嵩、世蕃。”
疏入,上犹降旨慰嵩,而以嵩溺爱世蕃,负眷倚,令致仕驰驿归,有司岁给米百石。
世蕃既下狱,嵩为请罪求解,不听,法司奏论“世蕃及其子锦衣鹄、鸿、客罗龙文戍远边;其疏内有名人等,悉逮送镇抚司拷讯”,从之。特宥鸿为民,使侍嵩,而锢其奴严年于狱。擢应龙通政司参议。
丙午,下方士蓝道行于狱。
严嵩既得罪,上追思其赞玄功,意忽忽不乐。乃谕辅臣徐阶等,欲遂传位,退居西内专祈长生,阶等极陈不可。上曰:“卿等不欲,必皆奉君命同辅玄修乃可。”又曰:“今严嵩已退,伊子已伏罪。敢有再言者,同邹应龙俱斩。”嵩知上意已动,乃密赂上左右各千万金,令发道行阴事,于是道行遂得罪。
应龙惧,不敢赴任,赖徐阶调护,始视事。1748
纪六十二 己酉、免淮,扬二府被灾税粮。
壬子,土默特复犯辽东,攻凤皇城,不克,转掠汤站堡。副总兵黑春引兵逆战,敌佯败走,春乘胜追击,陷伏中。寇素稔春骁将,围之数重,春与把总田耕等力战三日夜,死之。
事闻,赠春都督同知,荫子世袭,并令有司立祠死所祀之。【考异】黑春败寇及死,同在是月,俱见《本纪》。而《鞑靼传》误记春死于是年冬,疑“冬”字衍文,今据《本纪》月日。
是月,刑部尚书蔡云程致仕,以吏部侍郎张永明升任代之。六月,甲寅,总督宣大尚书江东上言:“御寇之策,以保全边堡为第一,而边堡之所以保全,其说有十:积谷,一也;征还各营选调之卒,二也;选练本堡土兵共守,三也;增城浚池,四也;屯田耕牧,使有警足以相保相助,五也;造双轮车以备战守,六也;择任将帅,和睦行阵,七也;信赏必罚,八也;厚恤间谍,九也;严禁边军通虏、十也。此十者,言之而可以行,行之而可以成,成之而可以久,无出于此。夫亡羊补牢,固为已晚;方病蓄艾,尚犹可及;惟陛下宽其文法,使得稍效万一。”疏人,兵部议从之。
庚午,广东捷闻。
兵部请“以贼首张琏、萧雪峰械送京师,献俘正罪”、上谕内阁曰:“献俘一节,祖宗久不行,赵文华以假贼冒功,为此欺饰耳此等草贼,就地枭之,亦足以泄民愤。”自是遂罢献俘。
是月,广东道御史郑洛,劾“大理寺卿万寀,总理盐政鄢懋卿,太常少卿万虞龙,皆严嵩之党,朋比奸赃有迹,请逮治。”诏“寀、懋卿皆闲住,降虞龙为四川按察使佥事。”
秋、七月,癸巳,户部奉旨集廷臣议上理财之策,凡十四事,其要在于省兵食。上以近年边饷侵冒多端,特敕“各抚、按官正己率属,严革积弊,违者听部臣及该科参治”。
戊戌,玉兔又各生子。癸卯,西苑产嘉禾一茎三穗者二,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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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通鉴卷六十二 穗者三十一,皆循故事告庙表贺以为常。
八月,丁巳,加户部尚书高耀太子少保。
初,上谕内阁:“自访取龙涎香以来,二十余年,所上未及数斤,辄以去冬毁于火,传谕尚书高耀设法取用。”户部请遣官购于闽、广。至是燿以上需之急,从禁中购得八两,以万寿建醮日献之,大称旨,命给价银七百六十两,遂有是命。
燿以贿严世蕃躐主户部,以贪贿闻。世蕃既败,知不为公论所容,乃要结以为固位之计,时论鄙之。
《三编·发明》曰:古来患得患失之夫,其于夤缘幸进,巧售计术,盖无所不至,而必有左右近侍之人为之导引而密示其机,乃得以施其伎俩。高燿之以龙涎进也,何由而知大内之无此?又何由而知索此之甚急?即使知庆节建醮在所必需,又何由而知宦寺中有密藏此者?物以类感,佥邪之声气,自有默默相通者。燿仍以其结世蕃之术结宦官,故遂以其躐司农之伎躐少保,而嘉靖适颠倒于其局中而懵然罔觉耳。
乙丑,诏重录《永乐大典》。
初,三殿灾,文楼藏《永乐大典》,其帙甚巨。上闻变,趣命左右登文楼出之,甲夜中传谕三四,是书遂得不毁。至是欲重录其副,贮之他所,以备不虞,乃谕内阁徐阶等曰:“及此秋凉,可理也。”
于是,礼部集儒士程道南等百余人,就史馆分录,选各色善楷书人。命礼部左侍郎高拱,右中允、管国子监司业事张居正,各解原务、人馆校录。拱仍以侍郎兼翰林院学士,同左谕德兼侍讲瞿景淳充总校官。居正以中允兼翰林院编修,同修撰林燫,丁士美、徐时行、编修吕昊、王希烈、张四维、陶大临、检讨吴可行,马自强充分校官.燫,故南京尚书瀚之孙,徐时行,即是年登第申时行之初姓也。【考异】修《永乐大典》事,见十一卷永乐五年1750
纪六十二
十一月,谨按《四库书提要》言:《永乐大典》书成,命复写一部锓诸梓,以永乐七年十月讫工,后以工费浩繁而罢,定都北京以后,移贮文楼中.注:即今之宏义阁。嘉靖四十一年,选礼部儒士程道南等一百人重录正副二本.命高拱、张居正校理。至隆庆初告成,仍归原本于南京。注云:见《词林旧志》。其正本贮文渊阁,副本别贮皇史宬。注云:“见《春明梦余录》。”明柞既倾,南京原本与皇史宬副本并毁,今贮翰林院库者,即文渊阁正本,仅残阙二千四百二十二卷,顾炎武《日知录》以为全部皆佚,益传闻未确之说,书及目录共二万二千九百三十七卷,与原序原表并合。《明实录》作二万二千二百一十一卷,《明史·艺文志》作二万二千九百卷,亦字画之误也。”按嘉靖四十一年所录,据《实录》言:“帝命重录一部,贮之他所,以备不虞,”《三编》亦以为“重录其副,贮之他所”,不闻并录正副二本.而《提要》以为“归之南京”者,似即正本,盖仍在京师未归。故刘若愚《酌中志》以为“新旧二本不知藏于何处”,而《春明梦余录》以为“正本贮文渊阁,副本贮皇史宬”,皆正副二本之确证。至《提要》谓“今所存之翰林院库”者,系文渊阁正本,而据全祖望《校永乐大典记》中,则以为皇史皮本。传闻异词,并详考证中。
九月,壬午朔,三殿成,遣官祭告郊庙。
初,三殿灾,上以“殿名奉天,非题扁所宜用”,敕礼部议之。部臣会议,言“皇祖肇造之初,名日奉天者,昭揭以示虔尔。然临御之际,坐而视朝,亦似未安。”
于是重建奉天门成,更名曰大朝门。至是更名奉天殿日皇极,华盖殿日中极,谨身殿日建极,文楼曰文昭阁,武楼曰武成阁,左顺门日会极,右顺门曰归极,大朝门曰皇极,东角门日宏政,西角门日宣治,又改乾清宫右小阁日道心,旁左门日仁荡,右门曰义平。
先是,部臣欲仍用“奉天”字,议以“天”字抬写,上谓不雅,乃取《尚书·洪范》语,并改大朝门曰皇极门。据《明史·舆服志》,改奉天门为大朝门在三十七年。证之《实录》,是年三殿成,定改奉
1751 明通鉴卷六十二
天殿为皇极殿,乃更易奉天门日皇极门。《明史·舆服志》不具,今据《实录》,并初改,再改书之。
甲申,百官表贺,颁诏天下。乙未,太白昼见。
丁酉,御史颜鲸言:“本年自畿甸以至河之南、北,山之东、西、岁皆丰稔,宜敕各省广储籴本,增设便民仓。请免解赃罚银两及发内帑以为籴谷之需。”部议从之。诏“发帑钱七百万,籴谷运人京,通二仓,其在外赃罚银两,均以充籴谷人仓之用。”
戊戌,诏“工部侍郎刘伯跃、南京刑部侍郎何迁、南京通政胡汝霖、南京光禄少卿白启常,原任湖广巡抚张雨、广西按察副使袁应枢、右春坊谕德唐汝楫、南京太常管祭酒事王材俱革职闲住”,坐严嵩父子党也。
伯跃女适嵩之甥,应枢则嵩婿也。迁抚江右,厚敛以遗嵩父子。汝霖、雨贪肆,倚嵩庇之。启常匿丧迁光禄,为世蕃狎客,至以粉墨涂面博其欢笑。汝楫以父龙故媚嵩及第,嵩亦以儿子畜之,与材俱出入卧房,交通请托。至是嵩败,以给事中赵灼、沈淳、陈瓒等交劾,同时罢去,士论快之。
已亥,给事中张鸣瑞,奏劾“已故三边总督魏谦吉及原任福建巡抚王询,皆以诏事严嵩父子进用”,诏追夺谦吉赠荫,询削籍。
丙午,户科给事中何煃条陈五事。其第一为宽民力,谓:“近日有司惟事诛求,民不堪命。即以南直隶言之,军民有加派养兵银两矣,工部有坐派料价矣。而军门之外,复有操江之募兵,兵备道之壮丁,府州县之乡兵;料价之外,复有采木、颜料等费,预征、劝借名目;而当事者又或以停尚征,或指一科十,俱宜严行裁革。仍以明年为始,将民间额办钱粮,定数派纳。家给一信票,官民如票奉行,有别立名色者罪之。”
是时东南被倭,南畿、浙闽多额外提编,江南至四十万。“提1752
纪六十二
编”者,加派之名也。法以银力差排编十甲,如一甲不足,则提下甲补之。及倭患渐平,煃建议裁革加派,其后应天巡抚周如斗亦以为言。部议从之,而提编之额卒不减。
是月,左都御史潘恩致仕,改刑部尚书张永明代之。冬、十月,辛酉,副总兵俞大猷攻程乡之贼,败之。
初,江西盗炽,大猷会巡抚胡松等迭次进剿,稍稍平之,而广东程乡之剧贼梁宁、林朝曦、徐东洲等,出没赣、吉二府。大猷以副总兵协守南赣、汀、漳、惠、潮诸郡、乃乘胜引兵夜袭宁巢,宁惧而遁;败东洲于武平,禽之。朝曦复约河源贼首黄积山谋大举,官军乘积山无备,捕斩之,朝曦遁去。
壬戌,免南畿被灾秋粮。乙亥,免江西被灾秋粮。
庚辰,广东官兵追捕程乡贼首林朝曦,禽之。
朝曦遁入巢,率其党由间道攻程乡城,知县徐甫宰,以计遣主簿梁维栋说散其党,因严兵待之,朝曦败走,官兵追至阴那山,并其弟朝敬俱就禽。于是潮寇悉平。
是月,御史林润言:“今天下之事,极弊而大可虑者,莫如宗藩;然莫能定不易之策者,惧怫宗室之心而重违相制也。今宗室繁衍,岁禄不继。计天下财赋岁供京师粮四百万石,而各处王府禄米凡八百五十三万石,不啻倍之。夫天下无可增赋之理,而宗室蕃衍无休时,此岂不可为寒心哉!顾时有所必变,势有所必通,纵不能遽削于今日,亦当定制于方来。请令大臣、科、道集议于朝,颁谕诸王,示以势穷弊极不得不通之意。令户部会计赋额以十年为率,大约兵荒蠲免存留几何,王府禄米所得及诸费几何,俾宗藩晓然于赋入有限,费出不经,然后徐议其宜,博采众论,断自宸衷,以定万年可久之策。”
疏下,礼部覆议,从之。
刑科给事中陈璜陈二事:一“请修闽、广,江右诸城以备寇
1753 明通鉴卷六十二
盗”。一言“近日官吏,多以岭南富饶,得肆渔猎,虽卑如县尉,亦不惜重金求之,噬民膏血,无有已时,故有张琏啸聚之祸。至如苏、松诸郡粮长之设,始立空役而索其财,已代通负而偿其数。赋在坊长则有上官过客之费,在库役则有宴馈衙吏之需,视富室如仇雠,以科取为故事。即吴、粤二省而天下可知也。乞敕抚、按官严行究治。弭盗之策,无急于此。”疏下所司。
以南京户部尚书黄光升为刑部尚书,代张永明也。
十一月,乙酉,湖广御史尹校,劾“掌詹事府吏部侍郎董份,前主戊午乡试,私其妻父尚书吴鹏之子绍,置前列”,上以“前秋事至此方劾,非公也,命份视事如故”。
诏求方书。
上晚年求方术益急。时丰城县方士熊显,进法书六十六册,诏留览,赐显冠带银币。乃命御史姜儆、王大任分行天下,访求方士及符箓秘书。阅二年还朝,上所得法秘数千册,荐方士唐秩、刘文彬等数人。儆、大任俱擢侍讲学士,秩等赐第京师。是时严嵩已罢,陶仲文、蓝道行之等,或死或谴,而上亦倦勤,冀得天眷以祈长生,故有是命。
丁亥,南京给事中陆凤仪,劾总督胡宗宪党严嵩及奸欺贪淫十大罪,疏下吏部,请下巡按御史勘报,上命锦衣卫械击至京师。于是浙直总督遂罢不补,以左副都御史赵炳然为兵部侍郎,提督军务,巡抚浙江。
己丑、免福建被寇各州县税粮。
丁酉,冬至,祀天于圜丘,朱希忠摄行。
辛丑,北寇数万骑犯宁夏,清水营副总兵王勋战死。事闻,赠勋都督同知,赐荫,立祠祀之。【考异】《明史·本纪》言“吉能”,《哒靼传》言“谙达”,《三编》言“锡林阿、巴图尔等”。今据《明史稿》,但以北寇书之。
壬寅,巡盐御史徐扩言:“两淮余盐额征六十万两,后开工本1754
纪六十二
盐,增至九十万,总理盐法鄢懋卿复增至百万,每半年解银五十万,商人苦之。夫正盐之外,又有余盐;余盐之外,又加工本;工本不足;乃有添单;添单不足,必加添引。懋卿趋利目前,不顾其后,是误国乱政之尤者。方今灾荒迭告,盐场淹没,若欲取盈百万,必至官追于商,商追于灶,逃亡日多,弦急欲绝,莫棘于此。请敕户部尽蠲增额,每年仍以六十万征解,俾可经久。”部议亦以为然,于是懋卿所增者悉罢之。
己酉,倭攻福建兴化府,陷之。
初,倭自围福州,蔓延于兴化,奔突于漳州,闽中迄无宁日、是年,复大举犯福建,先攻邵武,杀指挥齐天祥;转掠罗源、连江等县,杀游击将军倪禄。是时自温州来者,合连江诸倭攻陷寿宁、政和、宁德;自广东南澳来者,合福清、长乐诸倭攻陷元钟所,延及龙岩、松溪、大田、古田、莆田。
维时宁德已屡陷,距城十里有横屿,四面皆水,路险隘,贼结营其中,官军守之逾年不能克。其新至者营牛田,而酋长营兴化,东南互为声援。参将戚继光承胡宗宪檄,统浙江兵先击横屿之贼,克之,破其巢;乘胜至福清,捣败牛田贼,亦覆其巢。余贼走兴化,急追之,夜四鼓,抵贼栅,连克六十营,斩首千数百级。旋师抵福清,遇倭自东营澳登陆,击斩二百人。
时广东总兵官刘显自粤赴援,与继光连破贼,贼几尽。继光还浙江,而新倭至者日益众,遂围攻兴化城匝月。会显遣卒八人赍书城中,衣刺“天兵”二字。贼杀而衣其衣,绐守将得人,夜斩关延贼,副使翁时器、参将毕高走免,通判奚世亮摄府事,遇害,焚掠一空。自倭躏东南,破州县、卫、所以百数,未有及府城者。兴化故大郡,最繁富,至是远近震动。
事闻,乃擢俞大猷为福建总兵官,继光副之。是时显军少,壁城下不敢击。大猷亦不欲攻,需大军合以困之。诏复起丁忧参政谭纶,以原官兼按察司佥事,与继光统浙江兵会剿。【考异】倭
1755 明通鉴卷六十二
陷兴化本末,据《明史》俞,戚二人传参书之。惟贼先攻邵武,杀齐天祥,掠连汇,杀倪禄,见《实录》明年奏报中。盖福建巡抚游震得原奏之文,今据增。
庚戌,免陕西被灾秋粮。
是月,延绥总兵官赵岢、分部锐卒,一由东路神木堡,一由西路定襄营,并出塞击北寇于半坡山莜麦湖,斩首百十九级。
十二月,胡宗宪至京师、上曰:“宗宪非嵩党。朕拔用八九年,人无言者;自累献祥瑞,为群邪所疾。且初议获汪直予五等封、今若加罪,后谁为我任事者?其释令闲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