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六十三 世宗嘉靖四十二年癸亥至四十五年丙寅
纪六十三起昭阳大渊献,尽柔兆摄提格,凡四年。
世宗肃皇帝
嘉端四十二年
春,正月,庚辰朔,不御殿,百官行礼于皇极门。
癸巳,广东倭寇犯潮、惠二府之黄岗、大澳等处,登岸肆掠。
乙未,河南道御史凌儒,疏荐“吉水罗洪先等有时望,请赐甄录”,上以儒市恩卖直,无故奏扰,命锦衣卫逮至午门,杖六十,黜为民。
戊申,谙达犯宣府滴水崖,官兵败绩,遂南掠隆庆、永宁等处。原任总兵刘汉力战却之,遂西行。攻张家堡,不克,会大雨,乃遁。出入凡七日。
二月,癸酉,谙达犯辽阳,副总兵杨照引兵击败之。复寇长安堡,照设伏绕出其前,斩首七十五级,获马五十匹。
乙亥,福建兴化倭结寨于峙头,【考异】峙头,《实录》“峙”作“埼”,今据《明史·地理志》。其地在兴化之东。与都指挥欧阳深相拒,久之不出。深侦其兵少,轻之,直前挑战,伏发,深与晋江武生薛天中,泉州卫舍人周岳镇俱死之,所部数百人皆战没。贼乘胜陷平海卫,踞之。【考异】此据《实录》增。盖陷平海卫在是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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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因陷兴化牵连记之。其薛大中,周岳镇同时阵亡,见四十三年请恤奏中,并增入。
丙子,免湖广被灾税粮,仍敕有司振之。
丁丑,命提督两广都御史张臬总督广,闽军务。
时巡按御史李邦珍,劾“巡抚福建游震得,兴化之败,一筹莫展,宜简命大臣有济变才者,假以重权”。遂有是命。复擢参政谭纶兼佥都御史,巡抚福建。
三月,改礼部尚书严讷于吏部,时郭朴以忧去也。以吏部侍郎兼翰林院学士李春芳为礼部尚书。
初,云南武定府土官知府凤诏死,无嗣,母瞿氏袭,请于朝,以流官印属之。瞿氏老,举凤诏妻索林自代。比索林袭,遂失事姑礼,瞿氏大恚。乃收异姓儿继祖入凤氏宗,挟其甥婿贵州水西土舍安国亨、四川建昌土官凤氏兵力,欲废索林,以继祖嗣、不克;乃具疏自称为索林囚禁,令继祖诣阙告之。继祖归,诈称受朝命袭职、驱目兵逼夺府印。索林抱印奔会城,抚、按官谕解之。索林归武定,视事如故,而复听继祖留瞿氏所,于是妇姑嫌隙益甚。
索林谋诛继祖,事泄,继祖遂大发兵围府,行劫和曲,禄劝等州县,杀伤调至土官王心一等兵。索林复抱印走云南,巡抚曹忭,下令收印,逮其左右郑竤系狱,令瞿氏暂理府事,贷继祖,责其自新。巡按御史孙用,谓“继祖发兵围府,罪逆显著,若置而不问,诸夷效尤,恐遐荒自此多事矣。”诏“守臣悉心议处,以靖地方。”
夏,四月,庚申,福建新倭自长乐登岸,流劫福清等处,总兵官刘显、俞大猷合兵邀击于遮浪,歼之。
时平海倭引舟出海,把总许朝光以轻舟抄之。贼败,乃尽焚其舟,还屯平海卫。
丁卯,副总兵戚继光统浙兵至,与刘显、俞大猷合攻平海卫1758
纪六十三
之贼。巡抚谭纶,令继光将中军,显左,大猷右。继光率中军先登,左右军继之,遂大破倭,复兴化,斩级二千二百,还被掠男妇三千余人。
自倭起以来二十余载,攻破城邑,杀伤官吏军民,不可胜纪、转漕增饷,海内骚然,至是始大创而去。浙、闽以次渐平。
己巳,太白昼见,凡四日。
五月,辛巳,给事中陈瓒疏陈黜遗奸、求遗贤二事,上以其袭凌儒故智,亦命逮至,廷杖六十,黜为民。
六月,庚戌,巡按御史李邦珍上福建剿平旧倭功罪,言:“横屿之贼,于去年七月,总督胡宗宪檄参将戚继光统浙兵七千余人,令军中人持稿一束,填河而进,遂大破贼巢,斩首二千六百余级,遂乘胜剿福清、牛田之贼,追至兴化。功最多,宜从重赏。宗宪虽去任,亦宜优录。”兵部议从之。
倭之陷兴化也,自通判奚世亮外,知县周尚友,县丞叶德良、徐九经,训导卢学颜,同时遇害。又齐天祥、倪禄之死、同时阵亡者,指挥张光祚,千户鲁思亮、邵于藩、张珊。至是李邦珍以闻,皆请赐赠恤,从之。
秋,七月,甲申,上谕阁臣徐阶等以今日外官贪肆亏国病民状,阶以示吏部尚书严讷。
讷因言:“近日藩、臬有司,不能体皇上为国为民之心,或赃罚抵赎之隐匿,或折乾常例之滥收,或羡余火耗之侵渔,或里甲夫马之索取,或科派劝借之横加,或寿仪节礼之概受,或广市土产以结欢于势要,或极腆供亿以善事乎上官。淫刑以逞,饰诈以欺,潜贿以杜法,假公以济私。有臣如此,国安得不亏,民安得不病!陛下洞见弊源,明祖宗法度,而命臣等以力行、敢不奉诏。惟是人不易知,知人不易。万一有力者行其苞苴,有挟者凭于城社,有智者巧设机械,善于弥缝,如此则大奸反得漏网、面悃幅孤寒之辈乃辄及之。明有国典,幽有天道,不可欺也。仍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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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亲降德音,申谕抚、按、实力奉行,从公劾奏,庶无负保国为民至意。”
上是之,“下抚、按官如议行。其抚,按官劾奏有不当者,该部院即行参治。”
壬辰,巡抚福建都御史谭纶上四月平倭之捷,以戚继光为首功,显、大猷次之。诏告谢郊庙,大行叙赉。继光受上赏,进都督同知,世荫千户。
八月,乙亥,北寇谙达等聚众辽东、广宁塞外,升任总兵官杨照督兵由镇夷堡出塞,分道掩击。照夜行失道,离塞六十里遇伏,中流矢死。游击线补衮等驰至,力战,斩首二百余级。寇引去,乃夺照尸还。亡失官军五十余人。
九月,辛巳,复令崇文门宣课司商税收钱。
初,户部请于云南即山鼓铸,乃敕巡抚以盐课银三万两为工本。越数年,巡抚王昺,巡按王诤,俱以费多人少请罢铸。部臣复用主事范燧议,每钱七文当银一分。于是宣课司收税及官俸仍用银,而民间所蓄旧钱益壅滞不行,钱法遂坏。至是给事中孙枝,请罢前令而复收钱之旧,部议从之,乃有是命。
已丑,山东巡按御史黄襄请赠恤杨照死事,上以其奋勇捐躯,优赠少保、左都督,荫一子指挥同知,世袭,仍赐谥、立祠、祭葬如例。
照起家偏校,以敢战知名。抚士卒有恩,人咸乐为之用。初以罪废家居、属严嵩柄政,凡边将无不由债帅进者,照自分永弃。会世蕃败,朝议以人望用之,由是感激,誓以死报。起废数月间,三战三捷,竟陨于阵。
是月,总督闽广都御史张臬罢。
时和平贼李文彪作乱,臬以其地险,难用兵,倡议抚之。给事中陈懋观劾其纵寇殃民,部议亦以臬非军旅才,乃荐总理河道佥都御史吴桂芳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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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六十三
又以“闽、广道远,不便兼辖,请罢总督,止以提督兼巡抚”,从之。
冬,十月,辛亥,擢戚继光为福建总兵官,镇守全闽、徙俞大猷仍镇南赣,从福建巡抚谭纶议也。
寻改南直隶狼山副总兵为镇守总兵官,兼辖江南、江北,以署都督佥事刘显为之,从浙江巡抚赵炳然议也。
癸丑,西域乌斯藏、阐化等王遣使人贡请封,礼官循故事遣番僧二十二人为正副使,以序班朱廷对监之。至中途骚扰,不受廷对约束,廷对还,白其状。礼宫请“自后封番王,即以诰敕付使者赍还,或下守臣择近边僧人赍给。自此不遣京寺番僧,著为令。”【考异】据《明史·西域传》,事在四十三年,今据《实录》改。
丁巳,吏科给事中赵灼等,奉旨纠劾贪肆藩、臬、山西参政耿随朝等凡十余人,诏速问黜谪有差。
丁卯、锡林阿、巴图尔人寇。
初,寇数犯辽东塞,蓟辽总督杨选以三卫实导之,因囚紫三卫长托干,旧作通罕。令其诸子更迭为质。托干者,锡林阿妻父也。冀以牵制北寇,于是锡林阿、三卫皆怨。
至是锡林阿、巴图尔等拥众窥蓟州,声言犯辽阳。选率师东,本兵杨博檄止之,三往不从。博拊几曰:“败矣!”方议征兵入援,而寇已自墙子岭、磨刀峪溃墙而入。
戊辰,大掠顺义、三河,京师戒严。诏宣大总兵官马芳、姜应熊、刘汉等调兵入援,以总督尚书江东统之。又敕文武大臣分守皇城、京城诸门,而令镇远侯顾寰集京营兵分布城内外。
时寇已抵通州。上叹曰:“庚戌事又见矣!”亟命总兵官胡镇、孙膑及游击赵溱等赴通州迎敌,膑及溱皆力战死。
寇驻内地凡八日。乙亥,大同总兵姜应熊御之于密云,败之,斩首三十余级。寇自三河渐引而北,京师稍解严。
会御史黄泮劾墙子岭失事状,上大怒,立命锦衣卫逮系杨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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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大同巡抚徐绅并墙子岭提调指挥杨瀛等入京鞫治。
是月,荧惑自辛亥起胃宿,至甲戌,逆行抵娄宿之次。
十一月,丁丑,论退敌功,自总督江东、总兵胡镇以下升赏有差。
东自居庸入援,上奖谕,使督内外诸镇兵马。
会姜应熊击寇退,寇复东躏顺义、三河,饱掠去,东等壁顺义不敢追。寇以精骑殿后北行,诸将悉望尘尾之,疾徐以敌为节。会敌疲失道,众乱,诸将无敢发一矢者,敌去,乃稍稍取零骑及失道之罢残以报首功。上怏怏,谕杨博曰:“寇复饱扬,何以惩后!”
是役也,上虽厚赏东,镇等而本兵不及,由是始怒博。壬午,以寇退,祭告郊庙。
甲申,以火星逆行,敕群臣修省五日。
兵科给事中邱橓条陈边臣善后事宜,并劾杨选启衅状。上大怒曰:“橓等既有所见,曷不先言!”乃下橓锦衣狱,杖六十,黜为
民。
己亥,命瘗暴骸。
壬寅,冬至,祀天于圜丘,朱希忠摄行。
甲辰,杨选、徐绊等至京师,下锦衣卫拷讯,具服,命法司议罪。尚书黄光升援引奸细入境泄军情律论斩,诏即会官枭选于市,妻子流二千里,绅系狱待决。
初,寇入内地,上方祠厘,尚书杨博不敢奏,谋之内阁徐阶,撤马芳等自宣府入援。会上见城东火光,知寇已逼,大惊,谕阶议退敌计。而芳已先至,阶请亟赏之,令专护京师。及寇退,上怒博不早闻,欲与选同论罪,阶力为救解,乃得免。
十二月,乙巳,工部尚书雷礼奏:“京师永定等七门,当添筑瓮城;东西便门接都城止丈余,又垛口卑隘,壕池浅狭,悉宜崇甃深浚”,上谕礼亟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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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六十三 已酉、禁止通海辽船。
初,辽东饥,暂许通登莱籴谷,已而辽商利之,私载货物往来山东。守臣以海禁渐弛,恐有后患,疏请禁止海运,从之。乙卯,以冬深雪少,上亲祈于禁中,并敕群臣修省。
壬申,寇犯沙河,官军败之。【考异】《明史·本纪》不具,《史稿》系之是月壬申,证之《实录》,刘焘奏报在明年二月。原奏称“十二月二十八日”,即壬申也。寇系速卜亥,《三编》无译。
四十三年
春,正月、乙亥朔,不御殿。
丁丑夜,大风。次日,又风。谕兵部尚书杨博谨边防。
壬辰,土默特纠众寇辽东一片石、黄土岭等处,参将白文智守边墙,寇攻不克。已而总兵胡镇至,御却之。【考异】《明史·本纪》,“是月壬辰”与《实录》合。《史稿》系之壬午,盖“辰”字之误也。
二月,乙巳,免顺天三河等县被寇税粮。己酉,伊王典模有罪。
典模者,太祖弟十五子伊厉王之玄孙也。性贪而狡,多持官更短长,不如指必构之去,既去,复折辱之。御史行部过者,模要笞之,缙绅往来,率纡途取他境;经郭外者,府中人辄追挽其车,詈其不朝,人朝者复辱以非礼。府墙坏,请更筑,乃夺取民舍以广其宫。郎中陈大壮,与邸邻,索其居不与,使数十人从大壮卧起,夺其饮食,竟馁死。所为官,崇台连城拟帝阙。有锦衣官校之陕者、经洛阳,典横忽召官属迎诏,鼓吹拥锦衣,人捧一黄卷人宫。众请开读,曰:“密诏也。”遂趣锦衣去。锦衣谓“王厚待之,不知所以。”其夜,大张乐至曙,府中皆呼千岁,诈谓“天子特亲我也。”闭河南府城,大选民间子女七百余人,留其姝丽者九十人,不中选者令以金赎。
都御史张永明等上言状,再遣使往勘,革禄三之二,令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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僭造宫城,归民间女,执群小付有司。典模不奉诏,部牒促之。布政使持牒入见,楧曰:“牒何为者?可用障檑耳。”
抚、按官以闻,诏礼部会三法司议,佥谓“典模淫暴,无藩臣礼,宜禁锢高墙,削除世封”,从之。
丁巳,韩王府宗室一百四十余人,越关至陕西会城索逋禄。
是时宗室繁衍,岁禄增至十二万五千有奇,岁给不及其半,节年积逋至六十余万。至是诸宗室拥众环巡抚陈其学第,鼓噪诟置,其学为不启门者数H。檄布政司先后搜括各项,给银七万八千两有奇,诸宗室犹不肯去。
其学与巡按御史鲍承荫以状闻,诏切责韩王融燧,废宗室融燔等为庶人。
戊午,福建兴化倭余党复纠新倭万余,围攻仙游县三日。总兵官戚继光击败之城下,又追数之王仓坪,斩首数百级。余党复分据漳浦蔡丕岭,继光分五哨,身持短兵缘崖上,俘斩数百人,余贼遂掠渔舟出海去。福建倭平。
是月,更定镇守江南分守信地。以江南属之刘显、专驻吴淞江;江北属之副总兵王应麟,专驻狼山;俱给关防。
闰月,丁丑、命吏部尚书严讷、礼部尚书李春芳,吏部侍郎董份皆兼翰林院学士,直西苑,如勋臣、辅臣例。
戊寅,免江西南昌、瑞州、九江三府被灾税粮。己卯,寇犯辽东,指挥王维屏等御却之。
丙申,福建汀、漳盗攻漳平,知县魏文瑞死之。盗遂陷漳平,据其城。
三月,已未,广东官军击潮州倭贼,破之。
初,归善县盗伍端、温七作乱,败参将谢敕。未几,俞大猷改镇潮州,七被禽,与端首军门、求杀倭自效,大猷乃与总兵吴继爵受其降。会巡抚吴桂芳至,使为前驱讨倭,官军继之。围倭于邹塘,四面举火,一日夜连克三巢,焚斩四百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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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六十三
上以广东连年征剿无功,闻捷,大喜,赐桂芳、继爵等银币。
辛酉,热审法司系囚,宥死罪矜疑者二十一人戍边。
前给事中沈束,以请恤总兵周尚文得罪,长系狱中,自司业赵贞吉以请宽束得罪,东下狱在二十八年,贞吉请宥束在二十九年,俱见前。自是无敢言者。束系久,衣食屡绝,惟日读《周易》为疏解。后同邑沈镍劾嵩,嵩疑与束同族为报复,令狱吏械其手足,徐阶劝,得免。
迨嵩去位,束在狱十六年矣。妻张氏上书言:“臣夫家有老亲,年八十有九,衰病侵寻,朝不计夕。往臣因束无子,为置妾潘氏,比至京师,束已系狱,潘矢志不他适,乃相与寄居旅舍,纺绩以供夫衣食,岁月积深,凄楚万状。欲归奉舅,则夫之馏粥无资;欲留养夫,则舅又旦暮待尽;辗转思维,进退无策。臣愿代夫系狱,令夫得送父终年,仍还赴系,实陛下莫大之德也。”法司亦为请,上终不许。
夏,四月,乙亥,免畿内被灾税粮。
戊子,福建巡抚谭纶,以寇平,请终丧,许之。五月,壬寅朔,日有食之。
广东进珠二千两,少之,命户部别选大者。甲寅,太白昼见。
乙卯,上夜坐庭中,获一桃于御幄后,左右言自空中下,上喜曰:“天赐也!”诏修迎恩醮五日。明日,复获一桃,是夜,白兔生二子,上益喜,谢玄告庙。未几,白鹿亦生二子,廷臣表贺。上以奇祥三锡,天眷非常,手诏褒答。
是时严嵩既罢,蓝道行亦被谴,宫中数见妖孽,上春秋高,恒邑邑不乐,中官因设诈以娱之。
丁巳,太白复昼见。
六月,辛未,南京吏科给事中杨铨等条奏考课四事:
1765 明通鉴卷六十三
一核考注,言“有一人之身而举刺互异,当视其所举刺之人,举者贤必非比周,刺者贤必非诖误。因是以折衷众论、参验是非,则臧否可弗眩也。”
一严面诘,“大计时,堂例得面质贤否,然咨诹不详,则虚词易售。宜旁举一二事以问,令不暇经思以对,则欺伪无所容而情实立见矣。”
一察庶官,“自府佐而下,考语含糊,率无甄别,概以俸深者为年老,新任者为称职,非辨论官材之道也、宜加意综核,分别良庸,才者毋以久任而弃捐,不肖者毋以初任面姑息。”
一减黜额,“考察之典,期于绌退奸贪而已,不在数之多寡也。比者竞为刻核,所黜汰务倍于往者,非爱惜人才之意。宜稍从宽,惟其人不惟其数。”
时南京,广西道御史俞咨益等,亦请“辨人品以定去取,酌地方以叙殿最,黜墨吏以儆贪残,申禁例以杜科扰”。下部议,以其言简要,请从之。
辛卯,总兵俞大猷大破倭于惠州之海丰县。
初,倭自福建流入广东,会两广、南赣所调土、汉兵大集,乘其初至,败之。倭悉奔崎沙、甲子诸澳,夺渔舟人海、舟多没于风,脱者二千余人,还保海丰金锡都。大猷围之两月,贼食尽欲走,副将汤克宽设伏邀之,手斩其枭将三人。参将王诏等继至,贼遂大溃,禽斩千二百余人。
初,潮州大盗吴平、与倭相掎角、时诸峒自伍端、温七外,有蓝松三、叶丹楼之辈皆附之,日掠惠、潮间。大猷既平海丰之倭,乃移师潮州,以次降松三、丹楼,遂使招降吴平、居之梅岭。
秋,七月,丙午,南赣官军讨程乡等处之贼,败之。
时广东大埔盗蓝松山、余大春等,聚众千百,流劫福建漳、延、兴、泉诸府,为官军所败,奔至永春,与山贼苏阿普、范继1766
纪六十三
祖等连兵,出没漳平、龙岩等处,声言听抚以缓我师。至是南赣巡抚吴百朋知其诈,乃撤各道,罢兵纳降,伺其懈,率官军四面击之,贼党大溃。松山为程乡知县顾若愚所禽,大春逃匿银溪山,为饶平知县张孔修、县丞章良辰所禽,继祖势穷,自缚请降,亦被执,惟苏阿普逸去。
事闻,赏百朋等银币,令严捕苏阿普以靖地方。
己未,顺天府尹刘畿言:“提编之弊,逾于正额。臣阅本府所属州县夏秋两税额,折银不过十万九千有奇,而额外加编乃至十一万二千六百两有奇。密迩辇毂之下,采办加派之不常,添设劝借之无己,是以宛、大二县,有全里逃亡无一丁者,有余二三户者。今当编均徭之期,宜令各州县官先将境内丁田核其原额而正其欺隐,差役究其因革而裁其冗滥。然后按丁粮之等第,为赋役之重轻,务使差徭平一,不得额外滥编。”
疏人,部议“请下有司查核以闻”。
八月,丙子,以万寿节,加恩直赞诸臣,自内阁徐阶、袁炜外,尚书严讷、李春芳,皆晋太子太保。
是月,天下臣民进仙桃瑞芝为上建醮祝厘者甚众,俱赏赉有差。
九月,辛酉,以两广兵荒,诏“留嘉靖四十年至四十二年原派苏州军饷银共十八万两,留本省备用。”
是月,赠故秀州巡检黄尚正。
初,嘉靖四十年六月,流贼犯龙泉,尚正引兵御之,杀贼一人,夺马一匹,追奔十里。为贼所执,潜遣其养子黄进还,约官军为内应,不至。尚正密人贼帐,斩其渠三人,众惊乱,缚尚正,支解之。进闻变,人营号哭,亦遇害。至是守臣以闻,并赐赠恤。
冬,十月,戊子,太白昼见,凡二十二日。
己丑,诏:“自今两京乡试同考官,仍择年力精壮文行俱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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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充之。”
初,上用张璁议,各省主试多遣京官,而两京房考亦各加科、部官一员。至是给事中辛自修、御史罗元祯等,交摘去年顺天科场奸弊、语侵科、部。礼部议,“分考官就近选用,人得预拟、浮议独多、请仍循旧例,选用各省教职”,从之。自是各省主考亦罢京官不遣。【考异】语见《明史·选举志》。据《实录》,言官所摘发,谓“冒籍,生员章礼等五人;关节,监生项元深等三人;元深乃礼部主事戚元佐之亲”。又言“户部尚书高燿荐属官主事陈洙为考官,托其子高堂,得中式。而外帘通关节,为宛平县丞高灿,乃燿之亲弟也。诏独黜冒籍中式者,而燿及元深等俱不坐。”志皆不载,附识于此。
是月,北寇犯陕西,大掠板桥、响闸儿诸处。【考异】《明史·本纪》不具。《史稿》系之是月,据《实录》明年二月奏报。原奏称卜月,十二月皆人寇,盖一寇陕西,一寇山西也。《明史》载谙达犯山西于十二月,《史稿》言十二月两犯山西,今分书之。深入五百余里,掳掠二十余日始退。
十一月,辛丑,南京御史林润,劾严世蕃及其党罗龙文诸不轨状。
初,世蕃戍雷州,未至而归。嵩既罢,归至南昌,值万寿节,使道士蓝田玉为上建醮铁柱宫。田玉善召鹤,嵩取其符录并己祈鹤文上之;因乞移世蕃近地以便就养,上不许,而世蕃遽返。龙文一诣戍所,即逃还徽州,数往来江西,与世蕃计事。世蕃大治园亭,势焰不少衰,其监工奴见袁州推官郭谏臣,不为起。
会润按视江防,因与谏臣谋,驰疏尽发其罪,言:“臣巡视上江,备访江洋群盗悉窜人逃军罗龙文、严世蕃家。龙文卜筑深山,乘轩衣蟒、阴有不臣之心。而世蕃日夜与龙文诽谤时政,摇惑人心,近假名治第,招集勇士至四千余人,道路汹汹,咸谓变且不测。乞早正典刑以绝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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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得疏大怒,即诏润逮捕至京师,下法司洽罪。丁未,冬至,祀天于圜丘,朱希忠摄行。
乙卯,以钱法日坏,私铸盛行,诏“内外诸司严加访治。宝源局所铸制钱,各色匠役人等侵减工料,以致轻小滥恶,不堪行使,令部臣访送法司从重洽罪。”
于是工部悉发作工、炉头及监铸官凡二十余人,执送刑部,拷讯历年侵盗及冒破工食之数,并监造副使段相等受贿故纵状,黜革有差。寻裁革宝源局副使一员,吏一名。
十二月,壬申,给事中张岳陈时宜六事:“一议禄粮以安宗室;二辨诚伪以端士习;三公舆论以蓄真材;四遏奸究以作士气;五核部差以肃官守;六止开纳以议兵饷。”
时杨博在本兵,岳所言多讥切博,且言:“今各部吏洽稍清,惟兵部不思振刷,各司条例,杂乱无章,胥吏朋奸,搏噬武弁,其咎必有所归。”疏人,博奏辨,且请罢黜,上慰留之。
已而给事中曹栋因论科场事,末言:“大臣体国,宫官论事,当如和羹相济,不嫌异同。言官之无忌,益见大臣之有容;大臣之体休,乃有言官之谔谔。今小臣尽忠言事,而大臣为之悻悻不平,恐非盛世所宜有。”语盖侵博也。
丁丑,上以户部所进金色不纯,疑倾销铺户及装匣者有奸,下诏穷治。尚书高耀皇恐谢罪,因请更进足色以赎前误,上意稍解。
庚辰、上亲祈雪于洪应坛。
甲申,给事中王霆,劾“应天巡抚周如斗科取罚赎及纵弟受属官贿”,事下吏部,覆言:“如斗昔按苏松,名称藉甚。今偶罹訾议:非其志节殊也。盖昔当蠲赋之时,今有督粮之责,安静则颂声易兴,严急则怨菌交作、所处之势使然耳。况科罚交贿,皆风闻无实证,不当议罢斥。”乃令如斗视事如故。
江西安远知县王化,禽广贼梁国相等于石子岭;广东饶平知
1769 明通鉴卷六十三
县管惟乾,禽程乡贼党邱万里等于九峻山。
国相本程乡剧贼梁宁之子,宁败见四十一年十月,宁败,国相请降,至是复叛,与其党葛鼎荣等分犯江、闽二省。化先期未发,寄妻子于会昌县,身自率乡兵击之。贼连败,乃纵反间于会昌城中。言“化已战没”,其妻计氏自刎。贼退,抚臣井上其事,诏旌其门曰“贞烈”,建祠祀之。
丁酉,南韶山贼马五作乱,流劫乳源、江湾等处,守备贺铎,指挥蔡允元督兵迎战,败绩,为所执,骂贼不屈而死。巡抚吴桂芳以闻,诏赠恤,立祠祀之。
是月,北寇复犯山西,游击梁平、守备祁谋死之。【考异】《明史·本纪》,谙达犯山西在是月,据《实录》梁平,祁谋死事奏报在明年三月。原奏称“山西虏初以十月人寇,再以十二月中人寇”,与《史稿》两寇山西合。今但以北寇书之。
世臣十臣
春,正月,己亥朔,不御殿。
丁未,景王载圳薨,无子,国除。
王薨后,大学士徐阶奏夺景府所占坡田数万顷还之民,楚人大悦。
辛亥,上不豫,百官奉表起居。二月,丙子,有瘳.丁丑,复湖广衡州、江西吉安仍行广盐。
初,湖广、江西全省俱行淮盐,后因两广用兵,都御史叶盛等,建议设立盐厂,广西则于梧州许行湖广衡、永二府,广东则子潮州许行江西南.赣二府,嗣复增袁、吉、临三府。未几,袁、临旋罢,惟南赣、吉、衡、永五府行广盐久之,及鄱懋卿始议改衡州,御史朱炳如复议改吉安俱行淮盐,民以为不便。至是总督两广吴桂芳,南赣巡抚吴百朋,皆谓“国课顿减,无以充饷、请各行广盐如故”,户部覆议,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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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六十三
庚辰,礼部集廷臣议处王府事宜凡六十七条,上之,诏为书颁行,赐名宗藩条例。
初,御史林润,疏言宗藩积弊,请亟议善处之策,得旨允行。会周府南陵王睦楧条陈七事:“一立宗学以崇德教;一设选科以省禄费;一严保勘以杜冒滥;一革冗职以除素餐;一戒奔竞以息贪饕;一准拜扫以广孝思;一立忧制以省禄费。”礼部请“并下其疏于各王府,令杂议以上,听部臣会官定拟请裁”。至是议定,俱入条例行之。
三月,戊申,吏部尚书严讷,因考察言:“非常之士,朝廷不宜以常品待之。故国初有以典史而推都御史如冯坚,以直厅而历布政司如王兴宗,请略仿此意,于杂流冗职中超擢一二以裨盛治。”从之。
已而升广东同知王化为广东按察司佥事、凤阳同知江东为陕西按察司佥事,严州通判邵元善为四川按察司佥事.其他经历、县丞之等,多不次超擢,均由举贡、吏员以治行卓异得之,皆特例也。
丁巳,赐范应期等进士及第、出身有差。己未,袁炜以疾笃请致仕,令驰驿归,道卒。
炜以青词得上眷,中外献瑞,辄极词颂美,以故上急枋用之。炜贵倨鲜腆,故出徐阶门,及入阁,辄盛气凌阶。馆阁士出其门下者,斥辱尤不堪,人咸畏而恶之。
辛酉,严世蕃、罗龙文逮至京师,伏诛。
初,上命林润捕械世蕃,会世蕃子绍庭官锦衣卫,闻之,亟报世蕃,使诣戍所。方二日,润已驰至,世蕃猝不及赴,乃械以行。龙文亦捕得于梧州。
既至,润因复上书数嵩及世蕃罪,略曰:“世蕃罪恶,积非一日。任彭孔为主谋,罗龙文为羽翼,恶子严鹄、严珍为爪牙。占会城廒仓,吞宗藩府第,夺平民房舍;又改厘祝之官以为家祠,
1771 明通鉴卷六十三
凿穿城之池以象西海。直栏横槛,峻宇雕墙,巍然朝堂之规模也。袁城之中,列为五府:南府居鹄,西府居鸿,东府居绍庆,中府居绍庠,而嵩与世蕃则居相府,招四方之亡命,为护卫之壮丁,森然分封之仪度也。总天下之货宝尽入其家,世蕃已逾天府,诸子各冠东南;虽豪仆严年、谋客彭孔,家资亦称亿万。民穷盗起,职此之由。甚者畜养厮徒,招纳叛卒数十百人,明称官、舍,出没江、广,劫掠士民。其家人寿二、银一等,阴养刺客,昏夜杀人,夺人子女金钱,半岁之间,事发者二十有七。而且包藏祸心,阴结典模,在朝则为宁贤,居乡则为宸濠。以一人之身而总群奸之恶,虽赤其族,犹有余辜。严嵩不顾子未赴伍,朦胧请移近卫,既奉明旨,居然藏匿,以国法为不足遵,以公议为不足恤。世蕃稔恶、有司受词数干,尽送父嵩,嵩阅其词而处分之,尚可诿干不知乎?既知之,又纵之,又曲庇之,此臣谓嵩不能无罪也。”疏人,上怒,诏下法司讯状。
先是润与郭谏臣发世蕃罪,并及冤杀杨继盛、沈辣状。世蕃闻之,抵掌曰:“任他燎原火,自有倒海水!”已而聚党窃议,谓“贿”字自不可掩。然非上所深恶。惟聚众通倭之说,得讽言官使削去,而故填杨、沈下狱为词,则上必激而怒,上怒,乃可脱也。”谋既定,乃令其党扬言之。
刑部尚书黄光升等亦以为然,如其言,具稿诣徐阶议之。阶固已豫知,姑问:“稿安在?”吏出怀中以进,阅毕,曰:“法家断案良佳。”延入内,屏左右语曰:“诸君子谓严公子当死乎?生乎?”曰:“死不足赎。”曰:“然则此案将杀之乎?生之乎?”曰:“用杨、沈正欲抵死。”徐阶曰:“别自有说。杨、沈事诚犯天下公恶,然杨以计中上所讳取特旨,沈暗人招中取泛旨,上岂肯自引为过!一人览,疑法司借严氏归过于上,必震怒,在事者皆不免,严公子骑款段出都门矣。”众愕然,请更议。曰:“稍迟,事且泄,从中败事者必多,事且变。今当以原疏为主,而阐发聚众本谋。”乃出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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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六十三
于袖中,独案“罗龙文与汪直交通。贿世蕃求官,世蕃用日者言,以南昌仓地有王气,取以治第,制拟王者;又结宗人典模阴伺非常.多聚亡命,南通倭,北通虏,共相响应”。即呼写本吏入,扃户令疾书,用印封识。
而世蕃不知也,窃自喜计行,谓龙文曰:“诸人欲以尔我偿杨、沈命、奈何?”龙文不应,执其手耳语曰:“且畅饮,不十日,释缧绁善归。上因此念吾父,别有恩命未可知。虽然,先取徐阶首,当无今日,吾父养恶,故至此。今且归,用前计未晚。谁谓阿侬智者!”龙文喜,问故,曰:“第俟之。”
已而,阶改疏上。上览疏,命法司鞫讯具实以闻。阶因速具疏,言“事已勘实,具有显证,请亟正典刑”。上从之,命斩世蕃、龙文于市。
二人闻,相抱哭。家人请写遗书谢其父,不能成一字。都人闻之大快,各相约持酒至西市看行刑。
籍其家,黄金可三万余两,白金三百余万两,他珍宝服玩所直又数百万。
嵩及诸孙皆为民。后二年,嵩老病,寄食墓舍以死。【考异】严世蕃伏诛之本末,悉具《明史·嵩传》,《三编》亦据书之。《实录》所载,则不涉徐阶一字,但言“狱词奏上,上曰:“此逆情非常。尔等皆不研究,只以林润疏说一过,何以示天下后世!'于是刑部黄光升等勘实其交通倭奴,潜谋叛,遂请亟正典刑”云云。此可以见徐阶之作用矣。原奏及奉旨本末,俱具光升所撰《昭代典则》中,附识于后。“御史林润,奉旨先获罗龙文,继获严世蕃,并将世蕃阴受伊藩典模赂金十余万两,计杀倒赃乐工三十余人,及窝藏强盗、阴养刺客诸不法状奏闻,俱下刑部。会都察院、大理寺、锦衣卫依法从公究问来说,该尚书黄光升,会同都察院左都御史张永明,大理寺卿张守直、掌锦衣卫事左都督朱希孝,参看得严世蕃素性凶残,忍心悖逆。敢昧天地神明,不畏朝廷法度。自其括贿于九边,则自督抚,总、副以至参.游,岁有问候.买命之馈,皆科克于军士,而
1773 明通鉴卷六十三
边计因以久坏。自其网利于各省,则自抚.按、三司以至卫.府、州、县,岁有贺谢、免祸之献,皆诛求于军民,而民财由以久竭。狼贪而不顾国家,虽叛贼如汪直亦纳其赂,异志如典楧亦黩其货.宁畏知情故纵之律。虎据而窃弄威福,至擅拟某人选某官,价自九百以至二百,某人升某官,礼自三千以至一千,奚恤专擅选官之条,罪积多端,恶长不悛。乃敢与罗龙文因谪戍而怨恨,妄非上而不知罪己;肆狂悖以诅詈,辄毁君而益著逆节。又朋奸于彭孔,忍为外国富贵之谋,复阴通于牛信,敢为卖货交虏之计。一则聚数千于私家,而妖术刺客之兼有,明犯有将之诛,一则聚数百以自卫,而江洋寇盗之潜结,实藏不轨之图。严世蕃,罗龙文,俱比依骂父者律,严世蕃仍量追赃银贰百万两,罗龙文贰拾万两,为户部助边之用,查得《大明律》内开,凡犯罪被极刑之家,同居亲属人等,并不得人充内侍。今严世蕃犯该悖逆处斩,则其子皆属逆流,合行吏、兵二部,通将严世蕃诸男见在两京文武职官者,尽行查革为民,发回原籍,不许在官潜住为奸。严嵩原系内阁辅臣,未奉明旨参究,理合恭听圣断.”奏奉圣旨:“这逆情,你每既会问的确,严世蕃,罗龙文即便会官决了,盗用官银财货家产,着各该巡按御史严拘的亲儿男,尽数追没人官送部,不许亲识人等侵匿受寄,违者即便拿间。严嵩畏子欺君,大负恩眷,并伊孙见任文武职官的,都削籍为民,有司拘管当差。余党逆邪,尽行逐治,毋致遗患,其余俱依拟行。”
《明史》邹应龙等传赞日:世宗非庸懦主也;严嵩相二十余年,贪恶贯盈,言者踵至,斥逐罪死,甘之如饴,而不能得君心之一悟.唐德宗言“人谓卢杞奸邪,朕殊不觉”,各贤其臣,若蹈一辙,可胜叹哉!
世蕃之诛,发于邹应龙,成于林润。二人之忠非过于杨继盛,其言之切直非过于沈辣,徐学诗等,而大憝由之授首。盖恶积灭身,而邹、林之弹击适会其时欤!
是月,土默特犯辽东,参将线补衮御却之。追至黄土台,寇大至,围之数重,补衮与游击杨维藩,转战自辰至申,维藩力屈1774
纪六十三
而死。补衮手杀数人,面中二矢,镞出脑后。犹突围还营、数日身死。事闻,补衮、维藩俱赠都督佥事。赐荫,立祠祀之。
夏,四月,庚辰,吏部尚书严讷、礼部尚书李春芳,并兼武英殿大学士,预机务。袁炜去,徐阶数请增阁臣,故有是命。
上■侍直诸臣厚,凡迁除皆出特旨。春芳自学士至人阁凡六迁,未尝一由廷推云。
壬午,谙达犯肃州,总兵官刘承业等御之于沙窝,败之。明日,复大至。官兵迎战,斩首八十六级。
己丑,梅岭降贼吴平叛。
平为俞大猷招降,使居梅岭,杀贼自效。久之,平私造战船数百,聚众万余,筑三城守之,行劫惠,潮,遂及福建诏安、漳浦等处。福建总兵戚继光督兵袭之,平移其辎重入舟,率众遁入海保、南澳。诏“督、抚等官协力会剿,毋再以招安为名,养寇贻患”。
甲午,倭犯福宁。
先是倭出入浙江温、台等境,官军击败之。至是复由台山海洋入闽,攻福宁,总兵戚继光督参将李超等,合水陆兵击之,斩首二百余级.乘胜追永宁贼,斩馘玉百有奇。
是月,以吏部侍郎董份为礼部尚书,并起复前吏部尚书郭朴。朴未至,仍命严讷管部事。
五月,甲辰,寇犯镇武堡。辛酉,复入延绥黄甫川,攻堡四日,不克而去。
寇初至,以数骑汉服叩关,诈称为大同镇奉差至者.关城启,敌骑奄至,把总高尚钧中流矢死。【考异】《明史·本纪》不具。《史稿》一人寇于镇武,一人寇于建绥,皆与《实录》月日合。惟《实录》载镇武之役误人杨维藩,而维藩之死乃在三月。辽东之役,《实录》所载原奏甚明,而误人之五月,以致前后矛盾,今据原奏及《明史·本纪》分书之,其高尚钧之死,仍据《实录》增人。
1775 明通鉴卷六十三
方上胡大顺、蓝田玉等伏诛。
大顺、故陶仲文徒也,以术败斥去,希复进用。而田玉亦蓝道行之徒,往来京师,通于内侍赵楹。至是以诏求方书,大顺乃伪造万寿金书一帙,使其党何廷玉赍至京师,因田玉介楹以献,言“是帙系吕祖以卟授者。”上问:“扶卟人何在?”田玉等遂诈传伪旨,征大顺至京,更名胡以宁。及至,有发其前事者。上以问辅臣徐阶,阶力陈其矫诬状。寻下刑部拷讯,皆伏法。
六月,甲戌,有芝生于睿宗原庙前殿之东柱,上大悦,告庙受贺,遂建玉芝宫。
是月,礼部尚书董份罢,给事中欧阳一敬劾之也。
份故党于严氏,世蕃下狱,有传其贿份为之营解。至是一敬劾其“纵令家仆揽商网利”,诏黜为民。【考异】份受世蕃金二万两,见《昭代典则》,《实录》不载。然份罢为民,则以党嵩故,借贿事发之也,今据增。
逾月,以吏部侍郎掌詹事府事高拱为礼部尚书。秋,七月,癸卯,河决沛县。
初,曹县新集屡淤,新集地接梁靖口,历夏邑丁家道口、马牧集、韩家道口、司家道口至萧县蓟门,出小浮桥,此贾鲁河故道也。自河患亟,别开支河以杀水势,而本河渐涩,遂决,趋东,北段家口,析而为六,俱由运河至徐、洪;又分一支由砀山坚城集下郭贯楼,析而为五,亦由小浮桥会徐、洪;而新集至小浮桥故道二百五十余里,遂淤不可复矣。
自后河忽东忽西,靡有定向,水得分泻者数年不至壅溃。然分多势弱,浅者仅二尺,至是沛县河决,自飞云桥东注昭阳湖,于是上下二百余里运道俱淤,全河逆流。自沙河至徐州以北至曹
·县棠林集而下,北分二支:南流者绕沛县戚山杨家集人秦沟至徐;北流者绕丰县华山东北,由三教堂出飞云桥,又分而为十三支,或横绝、或逆流入漕河,至湖陵城口,散漫湖坡,达于徐1776
纪六十三 州,浩渺无际,而河变极矣。
逾月,改南京刑部尚书朱衡为工部尚书兼副都御史,总理河漕。
八月,丁丑,巡按江西御史成守节,上籍没严世蕃江西家产金银玉玩田产之数,并受寄、借贷诸奸党,如原任大理寺卿万寀、副使袁应枢、通判张泽、经历熊衮、同知赵濂等,诏“俱行巡按御史追赃究治”。所籍嵩等家财银两,诏“悉送太仓,以一半济边饷,一半充内库取用”。
广寇吴平等驾船四百余艘,出入南澳、浯屿间,谋再犯闽,把总朱玑、协总王毫引兵击之海中,贼掩至,围官军数重,玑、毫俱战没,平通去。
壬午,谕礼部曰:“朕所常御褥及案上有药丸各一,盖天赐也。其举谢典,遣告诸神。”礼官请并告太庙,从之。是日,上亲奏谢于太极殿,遣官分告坛庙。
是月,谙达子鸿台吉,率轻骑自宣府洗马林突人,散掠内地,把总姜汝栋以锐卒二百伏暗庄堡,猝遇台吉,搏之,台吉堕马,为所部夺去,受伤,越日始苏。
九月,戊戌,寇犯延绥镇静堡,中路参将鲁聪率指挥权世爵、千户李朝嵩等御之,俱战没。寇乃纵骑围总兵郭江、赵岢,凡四日、会副总兵李印、参将谢朝恩等率各路兵赴援,寇乃解围去。
庚申,罢工本盐。
自工本例开,增收盐课至三十五万引,户部以国用方绌,藉以抵年例,不能罢也。至是巡盐御史朱炳如言:“工本盐不罢,不惟无益边饷,而商灶两困,并往时正盐常例一切失之,盖逋欠日多,有名无实也。”下户部议,“请自明年为始,将工本盐三十五万引悉数停罢。”
冬,十月,乙丑,以瑞鹿奏谢元极宝殿,告于太庙,廷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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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
先是交城王表榴奏进白鹿,言得之平阳府藐姑射山仙洞之侧,并撰颂以献,诏赐白金百两,大红金彩衮龙服三袭。
初,交城王卒,无子,绝封,表相以孽宗,贿严嵩得袭爵。至是宗藩条例颁行、查革冒袭者,表相知不免,乃以是希宠保爵云。
丙子,免应天高淳等县被灾税粮。丙戌,逮闲住都御史胡宗宪至京师。
初,宗宪既罢,上思其功。会万寿节,宗宪献秘术十四,上大悦,将复用。及罗龙文诛,御史汪汝正籍其家,得宗宪手书,乃被劾时自拟旨授龙文以达世蕃者,遂有是逮。宗宪至,自陈平倭功,徒以献瑞为言官所嫉,且讦汝正受赃事。上终怜之,并下汝正狱。宗宪竟瘐死狱中,汝正得释,而宗宪通书事亦罢勿勘。万历初,始追复宗宪官,谥襄懋。
十一月,已亥,以大理少卿潘季驯为佥都御史,总理河道。癸卯,大学士严讷致仕。
讷直西苑,所撰青词皆称旨,既入阁,以起郭朴未至,仍掌吏部。
是时上斋居西苑,侍臣直庐,皆在苑中,讷晨出视部事,暮宿直庐,小心谨畏,遂成疾,久不愈。至是乞归,始许之,逾年,宫车晏驾,讷遂不复出,家居二十年卒。
乙巳,巡按山西御史张槚言:“往者严嵩父子,奸恶相济,陛下纳言宫邹应龙议,悉置之法,复显擢应龙以旌其直。而先年首发大奸诸臣如吴时来、赵锦、张翀、王宗茂辈,不蒙录用,是曲突者不赏也。”疏入,上大怒,立逮至,杖六十,斥为民。应龙益不自安。
戊申,奉安献皇帝神主于玉芝宫。
癸丑,冬至,祀天于圜丘,朱希忠摄行。1778
纪六十三
十二月,壬申,荧惑逆行人井,逾二舍,再旬乃复。丙子,以冬旱,祷雪于洪应殿。
丁丑,以火星逆行,下诏修省.四十五年
春,正月,癸亥朔,不御殿。福建福、兴、泉三府同日地震。己亥,太白昼见。
戊申,大风扬尘,命谨防兵、火。
戊午,四川官军讨妖贼蔡伯贯等,禽之。
伯贯,大足县人,以白莲教诳众,党日益盛,遂为乱,伪号大唐。旬月之间,连破七州、县,然乌合无纪律,遇官兵辄败,诸首恶多被禽戮。伯贯惧,还大足旧巢,官军破巢,禽之,降其众七百余人。伯贯举事凡三十六日而灭。
初,妖人李福达之狱,桂萼、张璁等反之,举朝不直萼等,而以寅、福达姓名错互,亦有疑之者。至是伯贯就禽,自言学妖术于山西李同,所司檄山西捕同下狱。同供为“李午之孙,大礼之子,世习白莲教,假称唐裔,惑众倡乱”,与大狱录姓名无异,同竟伏诛。
会新君践阼,御史庞尚鹏言:“据李同之狱,福达罪益彰。而当时流毒缙绅至四十余人,衣冠之祸,可谓惨烈。郭勋世受国恩,乃党臣盗,陷朝绅。职枢要者承其颐指,锻炼周内,万一阴蓄异谋,人人听命,祸可胜言哉!乞追夺勋等官爵,优恤马录诸人以作忠良之气。”由是福达狱始明。【考异】此据《明史·马录传》。《三编》亦书之于嘉靖六年《目》中,今据《实录》月日。
庚申,夺惠、潮总兵俞大猷职。
初、吴平出入南澳,大猷将水兵,戚继光将陆军,大破之,平仅以身免,奔据饶平凤皇山。继光留南澳,大猷部将汤克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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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等蹑贼后,连战不利,平遂掠民舟出海。闽广巡按交章论大猷,乃褫职,命继光以福建总兵兼管惠、潮二府讨贼事。
二月,癸亥,户部主事海瑞,见上久不视朝,专意斋醮,督抚大吏争上符瑞,廷臣表贺,无敢言者,乃独上疏论之。
略曰:“陛下即位初年,天资英断,政令一新,天下欣然望治。乃未久而妄念牵之,谓遐举可得,一意修真,竭民脂膏,滥兴土木。二十余年不视朝,法纪弛矣,数年推广捐纳事例,名器滥矣。二王不相见,人以为薄于父子;以猜嫌诽谤戮辱臣下,人以为薄于君臣;乐西苑而不返,人以为薄于夫妇。吏贪宫横,民不聊生,水旱无时,盗贼滋炽。陛下试思今日天下为何如乎?古者人君有过,赖臣工匡弼;今乃修斋建醮,相率进香,仙桃天药、同辞表贺。建宫筑室,则将作竭力经营;购香市宝,则度支差求四出。陛下误举之而诸臣误顺之,无一人肯为陛下正言者,谀之甚也。
且陛下之误多矣,其大端在于斋醮。斋醮,所以求长生也;自古圣贤垂训,修身立命,曰顺受其正矣,未闻有所谓长生之说。陛下受术于陶仲文,以师称之,仲文则既死矣。彼不长生,而陛下何独求之?至于仙桃天药,怪妄尤甚。昔宋真宗得天书于乾祐山,孙爽曰:“天何言哉,岂有书也!桃必采而后得,药必制而后成,今无故获此二物,是有足而行耶?曰天赐者,有手执而付之耶?此左右奸人造为妄诞以欺陛下,误信之以为实然,过
矣。
陛下又将谓悬刑赏以督责臣下:则分理有人,天下无不可治,而修真为无害己乎?太甲曰:“有言逆于汝心,必求诸道;有言逊于汝志,必求诸非道。'用人而必欲其唯言莫违,此陛下之计左也。即观严嵩,有一不顺陛下者乎?昔为同心,今为戮首矣。梁材守道守官,陛下以为逆者也、历任有声,官户部者至今首称之。然诸臣宁为嵩之顺,不为材之逆,得非有以窥陛下之微而潜1780
纪六十三 为趋避乎?即陛下亦何利于是!
陛下诚知斋醮无益,一旦翻然悔悟,日御正朝,与宰相侍从讲求天下利害,洗数十年之积误,使诸臣亦得自洗数十年阿君之耻、天下何忧不治,万事何忧不理!此在陛下一振作间而已。释此不为而切切于轻举度世,敝精劳神以求之于系风捕影茫然不可知之域,臣见劳苦终身而无成也。”
上得疏,大怒,抵之地,顾左右曰:“趣执之,无使得遁!”宦官黄锦在侧,曰:“此人素有痴名。闻其上疏时,自知触忤当死,市一棺,诀妻子,待罪于朝,僮仆亦奔散无留者,是不遁也。”上默然。少顷,复取读之,为感动太息,留中者数月。尝曰:“此人可方比干,第朕非纣耳。”
会上有疾,烦懑不乐,召徐阶议内禅,因曰:“海瑞言俱是。朕今病久,安能视事!”又曰:“朕不自谨惜,致此疾困。使朕能出御便殿,岂受此人诟詈耶!”遂逮瑞下诏狱,究主使者,寻移刑部论死。狱上,阶力救,奏遂留中。
、庚午,应天巡抚周如斗言:“徽州府歙、休、婺三县,与浙之淳安、开化、遂安,江西之德兴、乐平、万年接壤,群盗出没,不便逐捕。请于三县适中之地创建城堡,以本府巡捕同知专驻其地,并将徽州一府改隶浙江金、衢分巡道,仍听节制于应天抚、按官。”诏部议行之。
甲戌,史馆诸臣纂修《承天大志》成,上之。
辛巳,上谕辅臣徐阶曰:“联病久未复,兹就大志成,一南视承天,拜皇考陵,取药服气。此原受生之地,必奏功。途用卧辇,至秋还京。”阶力谏,乃止。
甲申,遣工科给事中何起鸣往勘河道。
初,上命朱衡总理河漕,衡驰诣决口,旧河已成陆,而故都御史盛应期所开新河,事见嘉靖七年。自南阳以南,东至夏村,又东南至留城,故址尚在。其地高,河决至昭阳湖止,不能复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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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运。乃定议开新河,筑堤吕孟湖以防溃决。河道御史潘季驯,独以为“新河土浅泉涌,劳费不赀,不如浚留城故道”,议与衡不合。
而衡持益坚,引鲇鱼、薛沙诸水人新渠马家桥堤,以遏飞云桥决口.身自督工,劾罢曹濮副使柴涞,重绳吏卒不用命者,浮议遂起。至是给事中郑钦劾“衡虐民幸功”,遂命起鸣勘实以闻.
是月,浙江开化、江西德兴矿贼作乱,流劫徽、宁等处,遂入婺源县,焚烧县治,大掠而去。
给事中严从简,“请加浙江巡抚刘畿总督浙直军务”,部议“暂设总督节制三省,俟事平罢之”。乃命畿仍以浙江巡抚总督浙、直、江西三省军务。
广东山贼李亚元等聚众劫掠河源、和平等县。势甚猖獗。总督吴桂芳,南赣巡抚吴百朋,调集官兵十万,分为五哨。时俞大猷方夺职闲住,桂芳请留剿粤贼,令统五哨兵分道进。大猷先以计携贼党,散胁从者、而亲督兵捣贼巢,生禽亚元,俘斩一万四百,夺还男妇八万余人。捷闻,复大猷职。【考异】《明史·本纪》,“是月,俞大猷讨广东山贼,大破之”。证之大猷本传、即李亚元等也。《实录》系之八月,盖兵部论功月日也,原奏亦称“二月平李亚元等”,与《明史·传》合,今据之。
三月,癸巳,谙达突以千余骑犯宣府龙门等处,总兵官马芳等击却之。
已未,以吏部尚书郭朴兼武英殿大学士,礼部尚书高拱兼文渊阁大学土,并入阁预机务。
朴,拱皆由徐阶荐,而朴以供奉青词,与袁炜、严讷、李春芳入直西苑,时称“青词宰相”云。
是月,给事中何起鸣勘河工自沛还,上言:“旧河之难复有五:黄河全徙,必杀上流。新集、庞家屯、赵家圈,皆上流也,以不赀之财投于河流已弃之故道,势必不能,一也;自留城至1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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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莽为巨浸,无所施工,二也;横亘数十里,褰裳无路,十万之众,何所栖身?三也;挑浚则淖陷,筑岸则无土,且南塞则北奔,四也;夏秋淫潦,难保不淤,五也。新河开凿费省,且可绝后来溃决之患,宜用衡言开新河,而兼采季驯言不全弃旧河。”疏人,部议从之。
而潘季驯持复故道之议,廷臣亦多以为然。由是朱衡与季驯有隙。
夏,四月,壬戌朔,日有食之。闽广官兵追击海寇吴平,大败之。
初,平出海,为官军所败,将奔安南,巡抚吴桂芳檄安南万宁直抚司发兵会剿,遣参将汤克宽、都司傅应嘉等,以舟师夹击贼于万桥山下。会暮,大风,我军用火攻,焚平所乘舟,平军大溃,赴水死者无算。闽广奏报,或称平已远遁,或称平已溺水死,然自是不复犯闽广矣。
丙戌,谙达犯辽东,由西兴、西平二堡入寇,备御指挥苟麒、把总张禄御之,至高桥,中伏死。【考异】死事之苟麒,张禄,不见《明史》纪,传,今据《实录》增。
是月,以吏部侍郎高仪为礼部尚书,以高拱入阁代之也。南京兵部尚书胡松为吏部尚书,代郭朴也。
五月,壬辰,寇复自辽东西平出边,转掠河东盐场,清河守备郎得功扼之张能峪口,击却之。
六月,癸酉,河决沛县,坏马家桥新筑东西二堤。
初,朱衡决计开新河,时廷臣以潘季驯言,“请勘新集,郭贯楼诸上源地”。衡极言“故道必不可复,惟当开广秦沟,使下流通行,修筑南岸长堤以防奔溃,可以苏鱼、沛昏垫之民”。诏便宜行之。
衡乃开鱼台、南阳抵沛县、留城百四十余里,而浚旧河自留城以下抵境山、茶城五十余里,由此与黄河会。又筑马家桥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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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三万五千二百八十丈,石堤三十里,遏河之出飞云桥者,趋秦沟以入洪。
至是工未成而河复决,败马家桥堤。言者交章论衡,诏“衡及季驯再勘,及此水盛之时,循视上流,务图上策,以拯灾黎。”丙子,以久旱,亲祷雨于凝道雷轩。越三日戊寅,雨,廷臣上表称贺。
秋,七月,乙未,锡林阿犯万全右卫。
报至,上命亟檄宣大,蓟辽各镇调兵应援,并令大同伏兵于天城、阳和间,伺至击之。谕辅臣曰:“盛夏炎暑,非时入犯,必难得志,但秋深当慎防耳。”已而总督赵炳然果以捷闻。
是役也,总兵官马芳赴援西路,遇寇于马莲堡,堡圮,众请塞之,不可;请登台,亦不可。开堡四门,偃旗鼓,寂若无人;比暮,野烧烛天,嚣呼达旦,芳高卧,日中不起。敌骑窥者相属,莫测所为。明日,芳蹶然起,乘城指示众曰:“彼军多反顾,且走。”勒兵追击,大破之。【考异】《明史·本纪》书“诸达”,《马芳传》书“辛爱”,盖辛爱即谙达子也,锡林阿,即辛爱,译见前。
丙辰,锡林阿复由延绥平山墩入寇,直抵延安关外,固原总兵郭江等御之,坚壁不战。陕西巡抚陈其学,度寇已深入,遣都司冯时泰出边捣其巢,皆陷没。寇驻内地,大掠数日而去。
八月,已卯,南赣巡抚吴百朋,请大举剿江、广二省之贼。略言:“广东自河平县岑冈贼首李文彪,与江西龙南县高沙保贼首谢允樟、下历贼首赖清规,自三十五、六年间结党构乱,号为三巢,流劫郡邑。彼时以倭患方棘,闽广多故,不暇及也。
今文彪已死,其子珍,与谢、赖二贼声势相倚,众且数万,迥非张琏,林朝曦辈崛起之新贼可比。见今广东之和平、龙川、兴宁,江西之龙南、信丰、安远业已蚕食过半,一应钱粮词讼,有司不敢诘问者,积有年所矣。及今不亟行驱除,将来之患,有不可胜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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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今四省之师,夹攻雕剿,兵非三十万,银非百万两不可。查三巢之中,如高沙谢允樟等,则已质其妻子;岑冈李珍、江月照等,势亦较弱;惟下历贼首赖清规、纠六县之贼党,负隅逆命,僭号称王,四方群盗,悉倚以为薮。今议用兵,必先自下历始。
乞陛下专付臣以讨贼之任,所有南赣府县库银两,容臣便宜贷用,或令江西布政司源源协济,以充军赏之需。臣当移驻信丰,部署将士,专委岭北守巡蔡文、李佑、同知李多祚等监督,刻期分道直捣其巢。强寇既举,则弱者自服,岑冈、高沙以次可平矣。”
疏入,下兵部议。“百朋志在讨贼,不烦调兵。方略已定,本部难于遥制,即今督蔡文、李佑等相机图之。所需军饷,仍行江西抚,按从宜区处。”
九月,庚戌,给事中王元春,以新河未通,劾奏“朱衡幸功欲速,宜赐罢黜”。
先是衡开新河凡上下一百九十余里,工垂成,未通者仅十余里。会黄河暴涨,堤岸有冲决者,于是朝议纷纷,谓新河必不可成。元春及御史王襄交章请罢衡,而前奉勘之给事中何起鸣初主新河议者,至是亦自变其说。方下部覆,而衡已竣工,河道御史潘季驯亦入告。自是漕艘由境山入,通行至南阳,因令衡视事如故。【考异】按朱衡开新河,潘季驯复故道,《明史》两是之,盖新河之利在目前,故道之利在永久也。若是时开新河者,衡主其事,季驯不得不列衔具奏.而季骥寻以忧去,若《实录》所载,谓“季骈亦已中变其说”,似非也。今第参《明史·河渠志》及《列传》中语节书之。
是月,以俞大猷为广西总兵官。
时给事中欧阳一敬言:“两广旧各巡抚一员,后因提督开府苍梧而巡抚遂罢;今地方多事,请复设巡抚于广东。其广西总兵官,原以流官都督为之,后改用勋臣,与提督同驻梧州,重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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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繁扰;今宜召恭顺侯吴继爵还京,仍选用流官,移镇广西会城。”部议,“请暂设广东巡抚,而以大猷镇广西代继爵”,从之。寻给大猷平蛮将军印。
冬,十月,辛酉,谪万寀、袁应枢戍边,下鄢懋卿于巡按御史速问。
时籍没严嵩家产不及二百万,诏旨严急。官司乃指寀等寄顿侵匿,遂皆得罪。
乙丑,复设镇守广东总兵官,以原任惠潮参将署都指挥佥事汤克宽为之。
时欧阳一敬请两广各置镇守大帅,乃并设总兵官而罢勋臣。【考异】据《明史·俞大猷传》,言“命大猷充广西总兵官而以刘显镇广东,两广并置帅,自大猷及显始也。”按显是时自狼山移镇镇江,被劾革任候勘,以巡抚刘畿,荐命充为事官,镇守如故。又证之显传,显以四十一年镇广东,未赴,且彼时亦非额设。据《实录》,是年十月,复设广东镇守总兵官,以汤克宽为之,然则两广并置帅,实始于大猷,克宽,《明史》盖误以显前事当之,今据《实录》更正。
丁卯,谙达犯固原,总兵官郭江帅千总李大本等御之,遇寇于暗门,兵败,俱死焉。【考异】郭江死事,见《明史·本纪》。李大本,据《实录》增。
癸酉,复犯偏头关,杀守备左保,官军死者甚众。【考异】犯偏头关亦见《本纪》。左保死事,据《实录》书之。
丙子,淮、徐饥,诏巡盐御史以修河银一万二千两振之。辛巳,释前给事中沈束于狱。
東长系在狱,上日令狱卒奏其语言食息,谓之“监帖”,或无所得,虽谐语亦以闻。一日,鹊噪于束前,束谩曰:“岂有喜及罪人邪?”卒以奏,上心动。会户部司务何以尚疏救主事海瑞,上大怒,杖之,锢诏狱,而释束,发为民。
束还家,父已前卒,束枕块饮水,佯狂自废,甫两月,穆宗1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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嗣位,起故官,不赴。丧除,召为都给事中,旋擢南京右通政,复引疾辞,布衣蔬食,终老于家。
束系狱十八年,比出,潘氏犹处子也。潘氏事见四十三年。然束竟无子。【考异】事见《明史》沈束本传。证之《实录》,释束及廷杖何以尚,同系于是月辛巳,故《列传》牵连记之,以尚得罪,据《实录》,言其疏“谬悠疏诞无可采者,又自叙奉命购买龙涎香以供上用,今已得四十两”云云,是又欲诡道市合,为求俌计,上洞烛其奸,故重谴之如此。此殆非仇口语.今附识之.
壬午,浙江道御史王时举,劾刑部尚书黄光升,言:“内官李永,以诉事犯乘舆,本无死比,乃拟真犯;奸人王相,私阉良民者三;本无生法,乃拟矜疑;若非圣明独断,则永为含冤之鬼而相为出柙之虎矣。宜敕致仕,以为法司故出入人罪者戒。”疏入,上以其轻出大言,诏编氓口外,光升置不问。
是月,吏部尚书胡松卒,改兵部尚书杨博代之,命兵部尚书协理戎政赵炳然回部管事。左都御史张永明以疾乞休,改南京礼部尚书王廷代之。
武定之狱,事见四十二年。云南抚、按官请讨继祖,继祖即冒人凤氏宗作乱者,事亦见前。不克。寻筑武定新城,至是成,巡抚吕光洵释郑竑回府复业。竑下狱,亦见四十二年。竑,即前为索林谋杀继祖者也。继祖侦其回府,执而杀之,纠众攻新城。临安通判胡文显,督百户李鳌、土舍王德隆往援,至鸡溪子隘,遇伏,鳌及德隆俱死。金事张泽督寻甸兵二千余驰救,亦败,泽及千户刘裕被执。镇、巡官促诸道兵并进,逼继祖东山寨,围之。继祖惧,携泽及索林走照姑,已,复杀泽。官军追之急,由直勒渡过江趋四川,依东川妇家阿科等。
巡按刘思问以状闻,敕云南、四川会兵讨贼。
闰月,已丑、巡按陕西御史方新上疏,略曰:“黄河与北狄之患,自古有之。乃今丰、沛间陆地为渠;而兴都有陵寝之忧,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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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有冰雹之厄,河南有饥馑之灾,尧之洚水不烈于此矣。诸边将惰卒骄,寇至辄巽懦观望,而宁武有军士之变,南赣有土兵之叛,徽州诸府有矿徒窃发之虞,舜之三苗不棘于此矣。夫洚水、三苗不足为累者,以尧、舜兢业于上,而禹皋诸臣分忧于下也。今司论纳者日献祯祥,而疆场之臣惟昌首功,隐丧败。为国分忧者谁也?斥罚之法,今不得不严,而陛下亦宜随事自责,痛加修省,然后灾变可息而外患可弭也。”疏人,上怒其狂渎,斥为民。新,青阳人。
庚子,诏广东新设巡抚,驻惠州府城,有警移驻长乐县,调度惠、潮二府兵食。
先是上用欧阳一敬言,设广东巡抚,以江西布政司参政李佑为之,复有是命。又以四川巡抚谭纶总督两广军务,兼巡抚广西。
甲辰,谙达复犯大同,参将崔世荣御之,遇寇于樊皮岭,众寡不敌,世荣及其子大朝、大宾俱死之。
初,浙江矿贼既破婺源,流劫江西玉山县,还掠遂安,与西安新贼东西相应,势张甚。总督刘畿移驻衢州,遣都指挥陈大成、大器等分道追剿,复檄守备卢相为援。于是相、大器破西安贼于柴家村,大成败遂安贼于章村。余党奔遁,我兵乘胜追击,歼之。
至是捷闻,荫畿一子,赐银币,大成等各升一级。十一月,戊午,冬至,祀天子圜丘,朱希忠摄行。己未,上不豫。
初,上遣御史王大任等求方书,方士、大任遂于陕西、湖广诸省招致方外之士王金等,自称能合丹药。上方修玄西苑,谓长生可得,不死之药可致也。金献所合丹,上服之,辄病躁。
时方士至者日众,上知其妄,无殊锡。金等乃思所以动上者,复伪造诸品仙方,与所制金石药同进。其方诡秘,药性燥1788
纪六十三 烈,上御之,火稍稍作,以是病久不愈。
乙亥,吏科给事中胡应嘉,论劾大学士高拱。
时上在西苑,阁臣直庐皆在苑中。拱未有子,移家近直庐,时窃出。一日,上不豫,误传非常,拱遽移具出。拱初侍裕王邸,徐阶引之辅政,然阶独柄国,拱心不平,颇负气忤之。应嘉,阶乡人也,以曾劾拱姻亲自危、且眮阶方与拱隙,遂以拱不守直庐、骤移器具二者为不忠,上时方病,弗省也。拱疑应嘉受阶指、大憾之。
是月,河道御史潘季驯以忧去,吏部以“朱衡开新河有成效,请即以河道事令衡兼之,待其迁转之日,仍复设河道都御史”,报可。
十二月,庚子,上大渐,自西苑还乾清宫。是日,帝崩。
遗诏言:“奉宗庙四十五年,享国最久,累朝未有,一念惓惓,惟敬天勤民是务。只缘多病,过求长生,遂致奸人诳惑,补过无由。自即位至今建言得罪诸臣,存者召用,没者恤录。方士付法司论罪。一切斋醮工作及政令不便者,悉罢之。”皆大学士徐阶草也。
《明史》赞曰:世宗御极之初,力除一切弊政,天下翁然称治。顾迭议大礼,舆论沸腾,幸臣假托,寻兴大狱。夫天性至情,君亲大义,追尊立庙,礼亦宜之。然升祔太庙而跻于武宗之上,不已过乎!若其时纷纭多故,将疲于边,贼讧于内,而崇尚道教,享祠弗经,营建繁兴,府藏告匮,百余年富庶治平之业,因以渐替。虽剪剔权奸,威柄在御,要亦中材之主也矣。
壬子,裕王即位。以明年为隆庆元年。大赦天下。免明年天下田租之半及嘉靖四十三年以前逋赋。其他悉奉遗诏行之。
癸丑、释户部主事海瑞于狱。
先是瑞在狱,未闻大行状。提牢主事先知之,以瑞且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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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酒馔款之,瑞自疑当赴西市,恣饮啖不顾。主事因附耳语:“宫车晏驾,先生行出大用矣。”瑞曰:“信然乎?”即大恸,尽呕出所饮食,晕绝于地,终夜哭不绝声。及是既释,复故官,寻迁大理寺丞。
逮方上王金等,诏“遵遗诏勘拟情罪。所有妄进药物致损圣躬之王金、陶仿、申世文、刘文彬、高守中、陶世恩等,皆着锦衣卫械送法司,从重究问。”世恩即仲文子也。
时承行郎中问拟金等照庸医故用药杀人罪斩,尚书黄光升谓:“春秋许止不尝药,犹书弑君,况此等方士,妄进药物、致损圣躬,若但坐以寻常斩罪,何以上慰皇上痛伤皇考之心,下雪臣民君父之雠之愤哉!弑君无律,杀父有条,宜比子弑父律,坐以极刑。”奏上,奉旨“监候处决”。
吏部查奏:“先朝建言得罪诸臣,如樊深、邱橓、杨思忠、尹相、魏良弼、李用敬、陈瓒、吴时来、周怡、沈束、顾存仁、赵轨、张选、袁世荣、何惟柏、赵锦、张登高、黄正色、方新、张槚、凌儒、申仲、王时举、冯恩、徐学诗、、周冕、张翀、董传策、刘世龙、唐枢、毋德纯、周希旦等,凡三十二人,宜遵遗诏录用。”报可。【考异】刑部定诸方士罪及吏部请召建言得罪诸臣,俱据《昭代典则》书之。惟原奏书三十三人,其姓名则三十二人。而据《从信录》、《通纪》诸书,又脱去周希旦一人。今据《典则》者,以黄光升时在部中,为得其实云。
大学士徐阶之草遗诏也,一时朝野闻之,皆号痛感激,比之杨廷和所拟登极诏书,为先帝始终盛事。而同列高拱、郭朴,以阶不与共谋,不悦。朴曰:“徐公谤先帝,可斩也!”两人遂与阶有隙。【考异】事见《明史·徐阶传》,为明年拱等修隙张本。
《三编·发明》曰:大臣秉与国事,当虚己和衷,惟求其是,所谓“功不必自己出,名不必自己成”,乃为得之。此犹言其无事时也,若当草写遗诏于哀痛呼抢之余,商家国根1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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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之务,此何时也,而可以嫌疑生分别者耶?观徐阶所草诏、犹能切中当时弊政。为高拱、郭朴者,自当赞助其成,何至以已未与之故,而遂生忌嫉,造谤媒孽,竟欲各分门户,甚至数年后拱专国政,一切尽反阶之所为。而启其衅者,实惟郭朴一言,朴安得无罪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