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四十四 武宗正德六年辛未至七年壬申
明通鉴卷四十四
纪四十四起重光协洽,尽玄默涒滩,凡二年。
武宗毅皇帝 正德六年
春,正月,壬子朔,巡抚林俊大破泸州之贼于江津。俊以蓝、鄢二贼未灭,遣人招谕曹甫,甫佯听命,而令其弟琯劫掠如故。指挥李荫斩琯首,贼遂移江津,分七营,将攻重庆。俊发酉阳、播州土兵助荫,遂以元旦掩破其四营,贼遁人民家,焚之,尽毙。乘胜捣老营,指挥汪洋中伏死。荫复进,去贼十五里而军。甫以数十骑突出遇荫兵,败走。官军乘胜进围之,俘及焚死者二千有奇。【考异】《纪事本末》、《宪章录》俱系破江津贼于足年正月之朔,中有“元旦夜半”语,盖据奏报之文也。《实录》中载之二月,据其奏至之月日也。今据《纪事》,参《明史·俊传》书之。
甲子,大祀南郊。
戊辰,林俊奏报吴景死事状,吉:“贼至江津,御史俞缁避入重庆,委景及都指挥庞凤御之。凤要景与俱走,景不可,率典史张俊迎敌,手杀三贼,矢被面,亟收兵人保,而城已陷。乃大呼,曰:“宁杀我,毋杀百姓!'贼强之跪,不屈,遂与俊俱死。”诏赠恤,赐祭葬,仍立祠江津祀之。【考异】吴景死事在去年十二月,《实录》所记正月,盖奏报之月日也。惟陷江津之贼,《明史·林俊传》作1180
纪四十四
“泸州贼曹甫”,据《实录》则云“重庆人曹弼”,附识于此。
癸酉,四川贼陷营山,分巡佥事王源死之,源行部川北,会蓝、鄢诸贼自大宁竹山转掠通巴,至营山,源率典史邓俊御之。贼纵火焚门,源开门力战,遂与俊同遇害。维时总制洪钟已至蜀,檄陕西、湖广、河南兵分道进剿。而林俊方破江津之贼,不遑顾,曹甫众溃遁,俊乃还兵与钟会。而钟与俊议不合,军机牵制,盗卒不戢。
乙亥,以四川布政使高崇熙为右副都御史,巡视四川,会洪钟等讨贼。
丁丑,南京御史周期雍、王佩奏:“前忤瑾建言诸臣牧相,任惠、贡安甫等,及以事获罪于瑾之赵士贤,李梦阳等,如其年力才识可用者,乞复其原职。”吏部覆以为请,从之。
是月,改杨一清为吏部尚书,以孙交掌户部。又以南京兵尚何鉴为刑部尚书。
以王守仁为吏部主事。守仁以五年升庐陵知县,其年冬,闻瑾败,始入觐,授刑部主事。至是改吏部。又起李梦阳为江西提学副使。【考异】守仁升庐陵知县在五年,寻升刑部主事在五年十二月。证之《文成年谱》,其年冬人觐.改授刑部,是年复改吏部,今据之。
二月,丙申,寘锱伏诛。锢其子孙五入于西内。
壬寅,巡视四川高崇熙,奏“播州杨友之乱,请抚之,责令立功赎罪”。初,友编置保宁,与其弟爱不相能。诸苗构煽,挟友纠众攻播州,焚爱居第及公私廨宇略尽,爱屡奏于朝。至是四川盗炽,恐友乘衅而起,故崇熙以其与江津不同,因以抚请。兵部议:“友叛逆已著,若复柔之以德,虑诸蛮效尤。宜调土人及四川兵征之,俟其悔过归诚,抚之未晚。”从之。
停江西征派物料及烧造瓷器,以地方灾故也。
己酉,起左都御史陈金总制江西等处军务。时乐平姚源洞贼汪澄二等攻安仁县,陷之。巡视御史王哲及镇守太监王嵩会兵讨
1181 明通鉴卷四十四
之、不克,指挥秦勋、通判梁奎等死焉。而东乡贼王钰五、徐仰三等,瑞州贼罗光权,陈福一·等,及赣州大帽山之贼何积钦等方炽。廷议以“江西盗贼蜂起,官军屡失利、宜简大臣一人总制军事。”时金守制家居,遂起之,南直隶、浙江、福建、广东、湖广文武将吏,俱听节制。都指挥以下不用命者,得专刑戮。嵩等请调广西狼、土兵为助,金亦以属郡兵不足奏请,从之。尚书杨一清复荐云南按察副使吴廷举、苏州同知李嘉言俱有才略,乃授为江西参政佥事,俾统领土兵佐金等平贼。
是月,召工部侍郎李镗还。镗筑大名堤,工未竣,又请增筑陈桥集、铜瓦厢,设副使一人专理。会河南盗起,命姑已其不急者,乃召镗而委其事于副使。堤役自此复罢。【考异】据《明史·河渠志》,李镗召还在是月,今从之。
三月,甲寅,山东贼四十余骑,劫掠彰德府回龙驿,入延津,转封邱、长垣、东明、曹等县,百户张世禄死之。诏山东、河南、南北直隶巡抚、都御史防守要害。
丁巳、巡抚蓟州都御史李贡等奏:“霸州刘六、刘七、齐彦名等流劫山东,杀毙京营指挥张英等六人。”诏“巡抚都御史萧翀会贡分督副总兵、守备统领官军,随贼所在讨之”。
戊辰,赐杨慎等进士及第、出身有差。慎,大学士廷和子也。
庚午,小王子诸部人河套,寇掠沿边诸堡,巡抚延绥都御史黄珂会同镇、巡官击却之,斩首六十四级,获马九十三匹。捷闻,赐敕奖励。
命惠安伯张伟充总兵官,右都御史马中锡提督军务,帅京营锐卒讨畿辅、山东、河南之贼。先是刘六等既叛,复四出劫掠,部檄下有司缉捕。安肃知县获齐彦名,系之狱,六等率众劫去,旬日间号召至数千,畿南大震。有赵风子链者,故文安诸生,闻刘六等之乱,挈家匿渚中。贼得之,驱之登陆,将污其妻女,襚1182
纪四上四
素骁健,有膂力,手格杀二贼。贼聚执之,遂人其党为渠魁。自是贼势益横,延蔓山东、河南界上,连攻滨州、临朐、临淄、昌乐、日照、蒲台、武城、阳信、曲阜等县及泰安州,皆破之。日照典史余清、巡官司福御之,皆被杀。尚书杨一清建言推用大将及文臣有才望者提督军务。遂有是命。
丙子,太监张永传旨:“近来各处盗贼纵横,多因水旱,衣食维艰,有司不能振恤。遇朝廷下诏蠲免,视为具文,征解重复,以致小民冤抑无伸,流离失业,相诱为非,苟延性命,日复一日.实可矜怜!其令都察院出榜分给直隶、山东、河南、四川、江西、湖广、陕西、福建、两广用兵地方,凡被寇之府州县,概免税粮一年。”
己卯,贼犯信阳州,指挥金事马振等督兵城守。贼解去,追击至湖广应山县境,官军失利,振及信阳卫指挥陈镇皆死焉。诏参将宋振分兵千人,赴河南会守臣协剿。
夏,四月,癸未,大学士刘忠致仕。忠累疏乞休,不许。至是复以省墓为请,赐敕给驿归。是年,忠典会试甫毕,上以试录文义多舛,召李东阳示之,忠知为中官所崎,遂有是请。抵家,再上章乞致仕,许之。【考异】据薛氏《宪章录》言忠致仕之由,谓“礼部费宏摘其《会试录》中疵谬语,粘贴文字旁,托中官人奏,张永进之于帝,遂有致仕之请。”王弇州《史乘考误》辨其必无此事,今按《明史·忠传》,但言“忠为中官所齮”。《三编·目》中并言“张永尝遣廖鹏谒忠,忠仆隶遇之,又却其馈,永大恨”云云,然则忠之以《会录》得谴,即永所构也。证之《实录》、但云“上摘其文字之疵”,不言中官,亦无一语及费宏,是《宪章录》之不足信明矣。且据《实录》,忠省墓之请在《会录》未进之先,而以此谓为宏所构,是诬宏也。今第据《明史》书之,余详考证中。
癸卯,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都御史陶琰等奏:“淮安赣、榆等处盗贼蜂起,乞处置兵食。”下户部议,“请以运司盐课银十万两及截留本年钞关所人给之。”因言“淮民造麦者岁糜麦数十万石,请
1183
明通鉴卷四十四 权时禁之。”不许。
霸州贼五六百骑自青城过寿光,攻潍县。知县张志皋先期遁去,防守指挥张升、知事杜德铭死之。
五月,甲寅,四川盗蓝廷瑞自盐亭县焚劫富村及柳边驿,杀百户贾雄,茂州知州汪凤朝与战,马蹶而死。盗遂攻破梓潼,掠蓬、剑二州,剑州判官罗明及其子介、义官王思政、郑廷禄等御之,不克,明父子骂贼死。思政、廷禄并遇害。诏赠恤死事者,而令洪钟会林俊合兵讨之。
庚申,以蝗灾,免陕西华州、渭南十一州县去年税粮。
己巳,河南盗由湖广应山县破云梦,掠黄州,官兵追败之。乃趋江西,掠星子县、都指挥赵钺败之于左蠡,复还湖广。
丙子,命太监张永会兵部尚书何鉴及科、道官各一员选京营军,南京太监黄伟会科、道官各一员选南京军,备讨贼也。
是月,以提督军务、右都御史马中锡为左都御史,右副都御史王鼎为右都御史。中锡俟贼平回掌院事。兵部尚书王敞坐瑾党乞致仕,改何鉴为兵部尚书。明年,始以刑部侍郎张子麟进尚书代鉴。
四川松潘之贼复起,有绰岭寺僧倡之,遂聚众焚红花屯,指挥胡宁与战,被执。复据黄土坡山,杀千户史宽。总制洪钟请改巡视都御史高崇熙提督松潘军务,兼理巡抚,从之。
六月,癸未,山西盗李华等起,逆瑾党亡命者多从之,众至千人、衣帜皆赤。与刘六等合,掠壶关县之赵村,大肆焚戮。沈王乞师,诏切责镇、巡官,令军卫有司失事者,俱停俸,带罪杀贼。【考异】《明史·本纪》,是月山西盗起,证之《实录》,在是月癸未。诸书以其与刘六等合,不备载,今据《实录》增。
南京十三道御史周朝佐等七言三事:一重操江,谓“长江之险,武事日弛。若徐、凤之盗奔突而南,九江之盗顺流而东,何以备之?请敕操江都御史及总兵官,慎选久任之士卒,俾练习舟1184
纪四十四
师”。一选官军,谓“南京操备军士、壮者占役私门、老弱滥充行伍,其把总管队官又皆非将材。乞令南京兵部会科、道官阅选,有例外多占军伍投充势要者,太监、总兵而下,悉令指实劾奏”。一严守备,谓“南京城中盗出入自如,往岁有盗洪武门金兽环者,守卫之疏可知矣。乞令各城门守臣严加戒备,有私役卖放者,据实重处”。诏下所司依议行之。
已丑,江津贼曹甫余党方四等,以正月之败遁走綦江,旋流人贵州之思南、石阡等府,不受抚。与花水盗任俸舟合,聚众至二千人,号万人,势复振,官军与战不利。逾月,遂陷婺川、龙泉坪,焚乌江屯寨四十。巡抚湖广都御史陈镐奏调永顺,保靖土兵征之。
甲午,霸州贼杨虎等自河南至山西,由山西十八盘山还破武安县,毁临洺关,掠威、曲周、武城、清河、故城等县及景州东、西关,由淮镇店渡河,直入文安,与刘六等合。六、七等自湖广、江西仍由故道入长清、齐河等县,直抵霸州。所至纵横、如蹈无人之境。时都指挥桑玉迎剿,与刘六、刘七遇于文安村中,六、七匿民家楼上,欲自刎,玉素受贼赂,故缓之。有顷,齐彦名持大刀杀伤官军数十人,直至楼下,大呼救兵至,六、七遂弯弓注矢出,射杀数入去。
守臣请益兵、诏署都督同知张俊充副总兵,率京营兵千人援之。
乙末、江西华林山盗陈福一等攻陷瑞州府,指挥通判皆先期遁,诏陈金分兵捕之。
戊戌,巡抚陕西都御史蓝章奏请抚四川贼。先是湖广永顺士兵败贼于陕西之石泉。蓝廷瑞遂走汉中,都指挥金冕围之,食竭力尽。时章统兵驻汉中,廷瑞遣其党何虎等诣章,乞还川就抚。章以廷瑞本川贼,恐急之必致死,陕且受患,遂令冕护之出境。至是以闻,兵部以为非策,且令总制、镇,巡官会议,便宜行
1185 明通鉴卷四十四
之。【考异】《明史纪事本术》,蓝贼请抚在六月,与《实录》合,而所载六月十四、十五、十六日之事,皆误也。《实录》据蓝章奏至之日系之戊戌,而贼之请抚又在其前。今以为蓝贼约期出降,延至六月十四日始至信地,固已舛误,而至谓“十五日廷瑞结昏于永顺土舍彭世麟,冀得间逸去。世麟佯受之,密以白钟,钟授方略使图之,遂以十六日禽蓝、鄢等”,此尤误也。钟等之禽二贼事在八月,《明史·本纪》及《实录》皆同。而《实
录》记其请降以后之事,皆在七八月间,则《纪事》之明著日分,必有脱
误,所谓六月十五、十六等日者,恐即八月,误“八”为“六”耳,今据正史.
是月,起右副都御史周南巡抚南赣、汀、漳等处。先是守臣奏“其地四省接境,盗贼出没,宜仍设巡抚官以统治之”。故有是命。【考异】《明史》周南本传言“巡抚之设自南始”,误也。南赣设巡抚,始于弘治十年,见《职官志》中。后复裁之,至是又请设,《实录》所载甚明,今据之。
秋,七月,丁巳,贼陷枣强县,知县段豸死之、先是贼薄城,豸率众捍御,斩贼二百余人,贼首一人。贼怒,攻围益急。越三日,城陷,豸身中数矢一枪,犹瞋目奋呼曰:“杀贼!杀贼!”知不可为,乃赴水死。贼怒,杀其为首者,遂屠其城,死者四千八百余人,绝者五十余家。时参将宋振驻兵县东门,与贼对语,不发一矢,贼寻引去。事闻,赠豸太仆少卿,录其子,科、道交劾振,诏令戴罪自赎。
壬申,刘六、刘七、杨虎等合犯文安,密迩近郊,京师戒严。癸酉,兵部尚书何鉴以“盗贼纵横,非京营军所能制。延绥二镇,游奇兵多,迩来边警稍缓,请调副总兵许泰、冯祯,游击将军郤永各领所部,泰、永千人,由居庸关至涿州,祯千五百人,由紫荆关至保定,听提督官调遣。”从之。调边兵讨贼自此始。
是时,又有贼二三千人,自称刘六,攻破南宫县,执知县孙1186
纪四十四
承祖,毁县治,放狱囚,又掠宁晋皇庄。事闻,兵部请“停二县掌印巡捕官俸,责限灭贼,且许招募土兵,立功升赏,毋为贼用”,从之。
是日,太白昼见,逾月方止,凡十二日。
乙亥,盗攻江西临江府,破之。总制副都御史陈金前请调两广土兵未至,诏复趣之。
八月,已卯,命兵部侍郎陆完兼右佥都御史,提督军务,统宜府、延绥及京营官军,剿直隶、山东、河南之贼。时马中锡师久无功,兵部尚书何鉴劾其玩寇,奏遣完代之,故有是命。
总制都御史洪钟,巡抚四川都御史林俊,禽斩四川盗首蓝廷瑞、鄢本恕及其党二十八人。初,廷瑞等倡乱蜀中,二三年间乌合十余万人,僭号称王,置四十八营,攻城杀长吏,流毒三省。俊及钟连年征讨,不克。及贼为湖南土兵所败,走汉中求抚,巡抚蓝章遣人护之还蜀,钟传令至东乡听抚。而贼意在缓师,迁延累月,依山结营,要求营山县或临江市屯其众,要官为质,钟令汉中通判罗贤人其营,本恕来谒。约既定,会官军有杀其樵采者,贼复疑惧,遂杀贤,剽如故,欲乘间脱走,官军为七垒守之,不得逸。廷瑞乃以所掠子女诈为己女,结昏于永顺土舍彭世麟,世麟佯诺之,密白钟,钟授方略使图之。及期,廷瑞、本恕暨其党王金珠等二十八人皆来会,伏发,悉就禽,惟廖麻子得脱。其众闻变,惊溃渡河,钟遣兵追击,俘斩七百余人。于是,钟、俊及蓝章各以捷闻,得旨升赏,赐敕奖励。【考异】禽斩蓝、鄢二贼,《明史·本纪》系之八月己卯,《实录》同。是月戊寅朔,已卯乃八月二日也。《纪事本末》以为六月十五、六等日者,不特月分相差,即干支亦全不合,今悉据本传。
甲申,陆完出师至涿州,忽报贼犯固安。上召李东阳、杨廷和、梁储至左顺门,问曰:“贼在东,师乃西出,恐缓不及事。宜令兵部追还陆完使东出。”东阳等曰:“甚当。但恐官军在北,贼若
1187 明通鉴卷四十四
南奔,益不可制。”上曰:“张俊等皆在南,料亦无害。”东阳复奏曰:“愿朝廷赏罚严明,诸将效力,必有成功。”上颔之。
丙戌,召总兵官张伟、都御史马中锡还。中锡书生,不习兵事、伟亦纨绔子,见贼强诸将怯,度不能破贼、乃议招抚,谓“盗本良民,由中官贪黩所激,若推诚待之,可不战降。”遂下令:“贼所在勿捕,过勿邀击,饥渴则食饮之,降者待以不死。”贼闻,欲就抚,相戒毋焚掠,犹豫未定。寻朝议调宣府、延绥兵,中锡欲战则兵未集,欲抚则贼时反覆,终不得要领。既建议主抚,不能变。会刘六等闻边兵且至,退屯德州桑园,中锡舆入其营,开诚予之酒食,慰谕之。众拜且泣,送马为寿,六慷慨请降。七乃仰天咨嗟曰:“骑虎不得下。今奄臣柄国,入所知也,马都堂能自主乎?”遂罢会。
而是时,方诏悬赏格购贼,六等侦知之,益疑惧,径去焚掠如故。独至故城,戒“毋犯马都堂家”。由是中锡谤大起,谓其以家故纵贼,言官交劾之,下诏切责。中锡犹坚持其说以请,兵部尚书何鉴,谓“贼诚解甲则贯死,即不然,毋为所诳”。既而六等终不降,乃遣陆完代之。
乙巳,下都御史马中锡、惠安伯张伟于狱,以六科、十三道先后劾之也。下法司鞠问,皆论死。中锡死狱中,伟革爵。初,中锡受命讨贼,大学士杨—清曰:“彼文士耳,不足任也。”竟无功。【考异】《明史·恩泽表》,伟无革爵事,以嘉靖十四年卒,赠太师,谥康靖,或以外戚故,旋革旋复耳。《实录》亦云“革太保禄米,闲住”。今据《明史·中锡传》书之。
九月,已酉,流贼杨虎等二千余人攻沧州,夺船为浮桥,列兵围之数重。知州张奇、盐运使杨遂等分城守御,焚其桥,围三日不克。会浙江解兵器至,以弓弩药矢焚贼攻城梯具,刘六、刘七中流矢走。先是六等倡乱,官兵望风先遁,至是副总兵许泰、游击将军郤永等兵出霸州、平口迎战,斩数百人,贼始惧,南
1188
纪四十四
奔。于是天津指挥贺勇等遏之于信安镇,又败之。泰复追击于东光半壁店,禽斩二百七十余人,永再破之景州鉴桥集。未几,冯祯破之于阜城,郤永破之于枣强,永又会泰败之于叁老集及薛官屯,皆杨虎党也。余贼东奔,皆从刘六,于是势复炽。
庚申,四川贼蓝、鄢余党复自陕西汉中流入宁羌州、沔县等处,遂及略阳、徽州、成县,皆破之。指挥王韶屯沔不敢出,徽州知州、成县知县皆不战而遁,略阳、扶风知县败而遁,千户侯爵、百户瓦扎、舍人郭玘等皆死焉。
先是任扶风知县者为孙玺,巡抚蓝章以略阳为汉中要地,旧无城、檄玺往城之。工未竣,贼至,县令严顺欲遁,玺拔刀斫坐几曰:“欲去者视此。”乃率僚属坚守数日,城陷,玺被执,大骂不屈,贼脔杀之。顺遁去,诬玺俱逃,溺于江,以他人尸敛。玺子绍相讼于朝.称其父“拒守凡五日,力屈而死,盗投之江中”。下巡按核实、如绍相言,逾年,方赐赠恤。【考异】事见《明史·忠义传》,在是年,今汇记于扶风,略阳被陷之下。
癸亥,命都指挥张勇充副总兵官,赴江西剿贼。先是陈金以两广土兵将至,议调参将金堂及勇统之。至是以两广多贼,堂分守浔、梧不可去,乃以勇统兵,别设把总二人。
丙寅,陆完请益兵,诏再调宣府及辽东兵给之。
己巳,广东流贼三千余人入江西永丰县,此吉安府所属县,知县朱琎逃去、遂破乐安、新淦,参政赵士贤及知县皆被执。士贤吏走临江,索银赎之。仍敕陈金趣调两广土兵分道剿捕。
是月,四川贼方四等复攻江津,林俊督酉阳、播州、石砫等兵分三道击破之。寻遣人招抚,不从。翌日,副使李钺分兵为六哨,四面蹙之,破其中坚,禽贼首任胡子等。贼大败,追杀三十余里,斩首一千八百余级,生禽方四妻妾。未几,贼见官兵少,还击,杀千户田宣、冉廷质等,方四妻妾复逸去,遂率余贼二千余人遁人思南境内。
明通鉴卷四十四
冬,十月,癸未,流贼人山东长山县,典史李暹与战,杀数十人,中流矢卒。
甲申,贼刘六等攻济宁州,不克,焚粮艘千二百有奇。陆完遣张俊往援,运船不及,遂与漕运总兵镇远侯顾仕隆、都御史张缙及济宁州卫官俱被劾,诏俱停俸,带罪自赎。
丙戌,刘六寇曹州屯、裴子岩,冯祯、郤永等迎战,斩首三百余级。又追至集北,禽斩千八百余人,又获贼首朱千户。余党遂遁。
丁酉、小王子犯陕西山丹境,都指挥张鹏击却之。寻犯甘州,副总兵白琮与战于黑柴沟,斩首百六十三级,获马驼牛骡甚众。赐敕奖励。
戊戌,贼方四等四千余入自贵州石阡逾马脑关,复入四川綦江县,陷之,百户柳芳、义官曹腾皆战没。巡抚林俊奏调总兵杨宏、都御史高崇熙会剿,从之。
是月,太监张永奉敕拣选团营官军,得十二万三千七百有奇。永请于将台下精选六十万为正兵,又每营各选三千为奇兵,共四万二千人,随时操练以备调遣。
提督军务侍郎陆完奏:“贼千余人自宿迁渡河,攻虹县,去凤阳皇陵不远,而贼刘六等在沂、莒间,京边兵少,不能两援,请敕河南都御史邓璋、直隶都御史张缙会兵防御,南直隶京操班军亦宜留守。”诏从之。仍令完度贼势缓急,别议调军。
十一月,庚戌,命太监谷大用提督军务,伏羌伯毛锐充总兵官,统领京军五千人,会陆完讨贼。时完奏边兵屡捷,大用谓贼可即平,故谋督军以出、冀亦如宁夏论功也。【考异】谷大用、毛锐领京军,《明史·本纪》所载月日,与《实录》合。《明史纪事本末》系之八月,误也。《宪章录》系之十月,亦非,今据《本纪》、《实录》。至大用之出,诸书皆以此事非书生所能办,惟《实录》谓“完讨贼屡捷,大用等亦欲如宁夏论功,故有是请”。此得其实,今据之。
1190
纪四十四
丙辰、命户部侍郎丛兰振济南直隶及河南,南京户部侍郎王琼振济北直隶及山东。时各省灾祲,被寇,给事中张润等奏请发帑分振。户部覆奏:“四川、江西等处,令巡抚督有司振之,南、北直隶、山东、河南特遣二人。”遂有是命。兰奉使未至,而河北贼自宿迁渡河,将逼凤阳,乃命兰以本官巡视庐、凤、滁、和,兼理振事。
巡抚四川右都御史林俊致仕。俊在军,与总制洪钟议多左,而中贵子弟欲冒军功者辄为所格。御史俞缁走避贼,而佥事吴景战没,缁惭,欲委罪于俊,遂劾“俊累报首功、贼终不灭。加以凿井毁寺,逐僧徒,迫为贼”。于是俊前后被切责。会蓝、鄢二贼就禽,方四屡败,俊辞加秩及赏,乞以旧职归田,诏不许辞秩、仍听致仕,言官交请留,不报。俊归,士民号哭追送。【考异】事见《明史·俊传》,特书云:“时正德六年十一月也。”证之《实录》,在十一—月丙辰。《宪章录》系之八月,乃平蓝、鄢二贼之月,俊之加秩盖在其后。《纪事本末》系之九月、亦误也。今据本传及《实录》。
戊午,京师地震,保定、河间二府、蓟州及畿南八县、三卫同日震。皆有声如雷,动摇居民房屋。霸州尤甚,三日中十有九震。又山东武定州亦同日震。【考异】《明史·五行志》但言“八县,三卫”,证之《实录》,八县则良乡、房山、固安、东安、宝坻、永清、文安、大城也,三卫则万全、怀来、隆庆也。“十九次”,《实录》作“十次”。又,《志》言“山东武定州亦同日震”,盖《实录》所书皆畿辅也,今仍据《明史·志》书之。
辛酉,诏百官修省。
乙亥,命用兵所在瘗暴骸。
十二月,丁丑,小王于犯宣府龙门所,守备赵瑛、都指挥王继死之。
己丑,以旱灾,免浙江长兴、天台等六县暨昌国卫税粮。癸巳,以礼部尚书费宏兼文渊阁大学士,预机务。是秋,宏
1611 明通鉴卷四十四
自侍郎进尚书。上耽于逸乐,早朝日讲俱罢,宏上疏切谏,报闻而已。及是刘忠致仕,遂以宏代。宏既入阁,以礼部侍郎傅珪为本部尚书。寻进杨一清少保兼太子太保。一清固辞,不许。
甲午,黄河清,自清河口至柳铺九十余里,自是至丙申凡三H。
辛丑,四川贼麻六儿等自陕复入川劫掠。兵备副使冯杰率兵追击于苍溪县之铁山关,败绩,死之。【考异】冯杰战没于铁山关,据《实录》在是年十二月辛丑,又系之于七年正月癸亥,盖因奏报至而复记也。今据《实录》六年月日。
是月,以总理河道右副都御史张凤巡抚山东,仍兼河道右副都御史。彭泽巡抚直隶、保定等府。
以旱雹灾,免陕西庆阳、西安等府税粮。
是冬,谷大用等出师,见贼势方炽,驻临清不敢进。
刘六尚在山东,而杨虎陷宿迁,执淮安知府刘祥,灵壁知县陈伯安,连陷虹、永城、虞城、夏邑及归德州。边兵追及,贼退至小黄河口,百户夏时设伏蹴之,虎溺死。余贼奔河南,复推刘三名惠者为首,大败副总兵白玉军,攻陷沈丘,县丞杜斌死之,杀都指挥王保,执都指挥潘翀,射杀河南布政司经历任杰,北陷鹿邑。有党陈翰者,与宁龙谋奉惠为奉天征讨大元帅,赵链副之,翰自为侍谋军国元帅府长史,与龙立东西二厂治事。分其军为二十八营,以应列宿,各置都督,聚众至十三万,欲歧出以牵制官军。于是惠、链扰河南,刘六兄弟及齐彦名等扰山东,党分为二。已而刘六复转而北。郤永败之潍县,还走霸州。
会上以明年正月有事南郊。旧制以十二月朔省牲,于是贼谋以是日乘间犯驾。尚书何鉴奏闻,亟召陆完赴援,即夜严设守备。厥明,鉴请上早出安入心,遂成礼退。贼知有备,西掠保定诸州县以去,完击破之。文安贼南至汤阴,完又督诸将追败之,先后俘斩千人。
1192
纪四十四
刘七之入山东也,所过州县率闭城守,或弃城遁,或遗之刍粟弓马,乞贼勿攻。先后破者九十余城。惟乐陵知县许逵慨然为战守计。县初无城,督民版筑,不逾月,城成。令民屋外筑墙,墙高逾檐,启圭窦才容人,家选一壮者,执刃伺窦内。余皆人队伍,日视旗为号,违者军法从事。又募死士伏巷中,洞开城门。贼果至,旗举伏发,窦中人皆出,贼大惊扰,斩获无遗。后数犯数却之,遂相戒不敢近。事闻,进秩二等。同时知县能抗贼者,益都则牛鸾,郯城则唐龙,汶上则左经,浚县则陈滞、然所当贼少。而逵屡御大贼有功,遂与鸾俱超擢兵备佥事。
其抗节不屈而死者,则登州通判邵章,莱阳县丞陈韬,莱芜知县熊骖、主簿韩瑭也。【考异】熊骖、韩瑭见《明史·忠义传》,据《实录》,“七年正月赠登州府通判邵章为知府,莱阳县丞陈韬为州判,各赐祭一坛。”二人当亦在是年死事之列,并据增。
贼之扰河南也,上蔡知县霍恩与典史梁逵共守。贼至,恩语妻刘曰:“脱有急,汝若何?”刘誓同死。乃筑台廨后,约曰:“见我下城,即贼人矣。”及城陷,恩拔刀下城,刘台上见之即缢,未绝,以簪刺心死。恩被执,贼胁之跪,骂曰:“吾此膝岂为贼屈乎!”贼日杀人以慑之,骂益厉。贼以刀抉其口,支解之。逵自经死。
西平知县土佐闻贼起,练民兵为守具,拒贼于城上,手杀数十人,矢毙其渠帅。贼忿,急攻三日,佐力竭被执,骂不绝口。贼悬诸竿,杀而支解之,县丞毛绣亦遇害。叶县知县唐天恩,贼至,与其父政等七人俱死。永城知县王鼎,城陷,系印于肘端,坐待贼,不屈死。
裕州同知郁采与都指挥詹济、乡官任贤共坚守,斩获多。城陷,被执,采骂不辍,贼碎其辅颊而死。济亦不屈死。贤尝为御史,方里居,招邑子三千人拒守,骂贼死。一家死者十三人。西华知县李景拒贼死。教谕孔环,自来安知县为刘瑾党所陷,左迁是职。贼陷西华,环被执,贼曰:“呼我王,即释。”环厉
1193 明通鉴卷四十四
声曰:“我恨不得碎汝万段,肯媚汝求活耶!”遂被杀。固始丞曾基被执,使驭马,不从,遇害。
夏邑丞安宣,方之官,闻贼至,或劝勿往。宣兼程进,抵任七日,贼大至,拒守有功。城陷,死之。息县主簿邢祥已致仕,城陷,骂贼死。
时又有盐运使同知徐天英、封御史朱纪皆以守城被害,又阵亡指挥景瑞等三十三人,皆不得其月日。其贼扰南畿,抗节而死者,则灵壁主簿蒋贤、指挥同知梁文也。【考异】此所载死事诸人,皆是年河南、山东被扰前后事,并据《明史·忠义传》。又西华知县李景及徐天英以下三人,皆据《三编》补人。
七年
春,正月,甲寅,贼复犯霸州,京师戒严。兵部尚书何鉴,“请敕陆完及谷大用、毛锐还御近畿,其分扰山东之贼,责之边将许泰、郤永、刘晖、李铉,河南之贼,责之边将冯顺、时源、神周、金辅。”周,英子也。
丁巳,贼入大城县,知县张汝舟与主簿李铨迎战、不克,皆死之。汝舟子策与故典史张俊之子信生,员杨思恭、医士孙堂同遇害。诏分别赐赠恤。【考异】据《明史·本纪》及《忠义传》,惟载主簿李铨与汝舟同战死,其汝舟子策以下四人皆据《实录》增。
己未,大祀南郊。是时,贼方败于汤阴,北走交河,遣京师团营分布近畿,又调辽东兵至。属期,成礼而还。
癸亥,贼自安肃博野攻蠡县,遂至临城。主簿张俊率兵拒之,斩其酋一人,遂遇害。诏从重褒恤。【考异】张俊死事,《明史》不载,此亦据《实录》增。此与大城典史之张俊似非一人,盖姓名偶同耳。
是月,兵部奏议平贼赏格:“各官军能用命禽斩贼三名,赏加一级。获贼首一人者,授世袭正千户,赏银千两。其将领亦升三1194
纪四十四
级,赏如之。有能禽灭刘六、杨虎之等者,如宁夏例,待以封爵,无所吝。”报可。
是时,贼党虽众,多胁从者,其精锐不过千余人。自兵部首功令下,官军追贼,贼辄驱良民当之,急则弃所掠逸去。官兵所杀皆良民,故捷书屡奏,而贼势不衰。
伏羌伯毛锐剿近畿之贼。会贼自临城出遇于长垣,锐与战大败,谷大用拥众观望,不敢进。锐率师至真定,复大败,身被伤,失将印,会许泰援兵至,锐仅以身免。言官交章劾,乃与谷
大用并召还。【考异】事见《明史·毛忠传》,特书于是年之正月,而《实录》不载。诸书亦系之正月,今从之。
二月,丁丑、以咸宁伯仇钺为平贼将军,偕副都御史彭泽提督军务,讨河南贼。太监陆訚监军。时河南贼刘惠,赵链等连破州县、亲王、守臣告急日至,乃以命钺。兵部会议,请以文臣一人提督讨贼事。泽方擢右副都御史、巡抚保定,未行,复有是命。泽陈便宜十一事,厚赏峻罚以激劝将吏,从之。
已卯、贼陷利津。
山东贼犯莱州界,指挥佥事蔡显率兵御之,不克,与其三子淇、英、顺同力战死,舍人刘勋、刘仲、武臣等皆殉焉。诏赠显父子官,恤其家。【考异】事见《明史·忠义传》。惟据《实录》,有舍人刘勋以下三人,今据增。
内申,副总兵时源败河南之贼于阳武,斩首三百七十余级。是月,四川贼方四等复人川南,陈金以两广土兵至,先议剿东乡之贼,遣参议徐蕃等分屯要害。
三月、丙午朔,巡按山东御史张璿盲:“山东生民被害已极,贼之自北而东也,则由乐陵、海丰、寿光、安丘以人青州。其自南而西也,则由莒、沂、滕、峄以趋东兖,纵横荼毒。朝廷命将出师,宵旰不遑,而渠魁未歼,徒党愈炽。一月而两趋霸州,震动畿辅者,其害有三:一曰蠲征无实。今贼徒被胁自首者,得免
1195 明通鉴卷四十四
粮税三年。而疮夷沟壑之民,迫于官司以办公家之税,不早停免,是为盗驱民也。一日冗兵太多。今奏带将士,皆膏粱游子,未经战阵,遇贼辄藉边兵以自卫。而边兵有功,辄怙势而夺之,何以服人心而一军令?一日事权不一。今总督、提督,互相是非、发谋命将,经宿而后定,故机事泄而功不成。”其言皆切中时弊,诏“下所司议行”。
已未,贼陷砀山、萧、睢宁等县,睢宁主簿金声、邱绅,义士朱用之,皆力战死之。
辛未,副总兵时源败绩于河南,都督佥事冯祯死之。先是刘惠、赵链连陷河南州县,驻师西平。会诏仇钺、彭泽出师,又以河南之贼专责之祯、源等,于是祯、源会参将神周、金辅,败惠、链于西平。贼奔人城,官军塞其门,乘夜焚死千余人,斩馘甚众,余贼溃而西。
时仇钺、彭泽等尚未至,巡抚邓璋等以为贼不足患,朝崇土于汝宁,宴饮连日。贼招散亡,陷鄢陵、荥阳、氾水、巩、遂围河南府三日、诸军始集。贼屯洛南觇官军饥疲,迎战,右哨金辅,不敢渡洛。祯及源、周方阵,而后哨参将姚信所部京军,先驰失利,遽遁还,阵乱,贼乘之,祯下马殊死战,援绝死焉。由是贼势复张。祯殉难之地,明年是日,风薶大作,又明年,亦如之,敕有司建祠,岁以死日致祭。
夏,四月,丙子,太监谷大用奏请升赏陆完、许泰等。下兵部议,以“四方盗贼蜂起,虽捷书屡奏,而贼首未禽。宜通俟功成之日,奏请定夺。其有功者,且令纪功官勘实以闻。”于是,仅赐大用敕奖励。时大用召还,渐于无功,故有此奏。
甲申,以水灾免淮安府税粮十六万石。
戊子,振畿内、山东饥。又发通州、天津、德州、临清四仓米二十万石,遣侍郎王琼会各巡抚官振之。
是月,副都御史彭泽至军,引见诸将校,责以畏缩当死,诸1196
纪四十四
将校股栗伏罪,久乃释之,遂下令鼓行薄贼。是时,贼闻泽至,乘夜奔汝州,官军扼之于要害。贼乃走宝丰,复由舞阳、遂平转掠汝州东南,贼奔固始,屯朱皋镇。
五月,丙午,刘六等自山东败于滕峄,乃奔东莱。总制陆完师次平度州,令游击郤永、参将温恭等迎剿,副总兵许泰军莱阳策应,败贼于古城集东。复令指挥傅镗、张椿夹攻其左右,贼大败,山东遂平。是时贼分为二:一西走,骑兵追及之于淮河,易服而遁。一复北走霸州,犯香河、宝坻、玉田等县,杀参将王果于武清,畿辅复震。而贼复转南,至冠县。副总兵刘晖连败之,遂奔邳州。
戊申,湖广永顺宣慰使彭明辅及都指挥曹鹏等败河南之贼于朱皋镇。贼仓卒渡河溺死者二千人,斩首八十余级,余众悉走光山。
甲寅,陈金剿东乡之贼,令副总兵张勇、土官岑猛等并进,连败之于赤岸、荫岭等处,禽徐仰三,馘王钰五等,克栅二百六十五,斩首万一千六百余级,俘七百五十余人。抚州遂平。移师姚源。【考异】《明史·本纪》系平东乡贼于是月,《陈金传》则书二月,盖以二月进兵,五月始平,故《传》记移师姚源于五月,是抚州之平在五月也。今分书之。
丁巳,巡抚南赣都御史周南讨赣州大帽山贼,平之。先是南之任,征集江西、福建、广东三省兵,督副使杨璋、金事凌相、指挥孙堂、义民林富等分道进剿,江西总制陈金亦遣兵来助。至是江西兵自安远人,克其砦七;广东兵自程乡人,亦克七砦;福建兵自武平入,克其砦八;禽斩贼渠何积钦、刘隆、李四仔、张时旺等,先后斩获五千人,遂平赣州。南乃移师,会金讨贼于抚州。【考异】诸书皆系平大帽山贼于正月,而《三编·月》中则云平东乡之前·月,是四月也。《明书·本纪》据《实录》,而《实录》多据奏报之月日.且抚州贼平在前,而此言周南移师会讨抚州之贼,是平大帽山之贼
1197 明通鉴卷四十四
又当在前,《三编》所记,未为误也。今仍据《实录》书之,而附识于此。丙寅,盗杀总督南京粮储都御史马炳然于武昌江中。时刘七等五百余人自邳州南渡,抵固始。闻刘六等败于河南,遂走湖广,由团风镇夺船十三艘,溯流至夏口。炳然自蜀携家赴南京、道遇贼诈称胥吏来迎,遂登舟,杀炳然,投之于江,其妾吴氏亦自沉死。
已,贼焚劫汉口,指挥满弼等追及之,禽斩六十余人。其一中箭溺水死,获其尸,即刘六及其子仲淮也。
闰月,戊寅,山东余贼陷潍县。时杨虎已死,其妻崔氏日“杨寡妇”者,率千骑犯境,指挥乔刚御之,贼少却。佥事许逵复追,败之于高苑,令指挥张勋邀之于沧州米家屯,凡俘斩二百七十余人。【考异】《明史纪事本末》作陷利津,今据《实录》,系潍县,从之。
己卯,获四川贼方四,磔于市。四破綦江,佥事马昊率土兵败之,奔婺川,复劫梁山县。与曹甫不协相攻,众遂散。四变姓名,潜逃开县,义官李清获之,遂伏诛。四之略梁山也,时梁山主簿时植摄县事,贼至,拒却之,斩获数十级。逾月,复至,相拒数日,城陷。贼说之降,不屈。胁取其印,不予,大骂,被杀。妻贾,闻变即自缢,女九岁,赴火死。诏赠植,表其妻女日贞烈。
方四之乱,士民之冒死杀贼者,有梁山诸生赵趣,同友人黄甲、李凤、何璟、萧锐、徐宣、杨茂宽、赵采,誓死拒守,城陷皆死。都御史林俊嘉其义,立祠祀之。又有徐敬之者,亦梁山人,众推为部长,以拒贼陷阵死。雷应通,嘉州人,与贼战于百丈关,父子七人倡义死战,被执,俱慷慨就杀。袁璋江南人,素以勇侠闻。林俊委剿贼,所在有功,后为贼执。其子袭挺身救之,连杀七贼,亦被执,俱死。袭死三日,两目犹瞠视其父俊。表其门曰“父子忠烈”。
1198
纪四十四
甲申,咸宁伯仇钺追击河南之贼于光山,遣诸将神周、姚信、时源、金辅左右夹击,大败之、斩首千四百有奇。盗众溃,奔六安。
已孔、北部伊毕喇伊木等寇甘肃,指挥王杲等击却之。
壬辰、仇钺、彭泽等讨河南贼,平之。先是贼败于光山,会湖广军亦败其别部贾勉儿于罗田,贼沿途溃散,自六安陷舒城、复还光山。至商城,官军追之急,贼复南攻六安,将陷,时源等涉河进、败之七里冈。贼趋庐州,至定远西,又败。还至六安,分其众为二,刘惠与赵链二弟错、镐,率万余人北走商城。而链道遇其徒张通及杨虎遗党数千人,势复振,掠凤阳,陷泗、宿、睢宁,定远。于是泽与钺计,使神周追链、时源、金辅追惠,姚信追勉儿。勉儿复与鐩合,信连败之宿州,追奔至应山、其众略尽。链薙发怀度牒,潜至江夏,饭村店,军士赵成执送京师,伏诛。辅追刘惠,连战皆捷。惠窘,走南召。指挥王谨追及于土地岭,射中惠左目,自缢死。勉儿亦为都指挥夏广所败,获之项城。余党皆先后被禽。凡出师四月而河南贼悉平。
赵隧之起也,稍有智计,定为部伍,劝其党无妄杀。移檄府县,约官吏师儒毋走避,迎者安堵,由是以“风子”名,横行中原,势出刘六等上。尝攻钧州五日,以马文升家在州中,舍之去。有司遣人赍招抚榜至,链具疏附奏,言:“今权奸在朝,舞弄神器,浊乱海内,诛僇谏臣,屏弃元老。举动若此,未有不亡国者。乞陛下睿谋独断,枭群奸之首以谢天下,即枭臣之首以谢群奸。”盖其桀黠如此。【考异】河南贼平,《明史·本纪》系之是月甲申,据《实录》也,赵链之人钧州,诸书或系之去年之冬,或系之今年之春,盖与入泌阳焦芳家皆同时事。而《明史·仇钺传》,谓“键攻钧州,以马文升方家居,舍之去。”此沿野史之误也。野史皆云马文升卒于七年,正赵健入钧州,传闻以为是时文升尚在,不知文升卒于五年六月,霸州盗起于十月,故王弇州考定《国史》以纠《皇明通纪》、《宪章录》诸书之误。《明
1199 明通鉴卷四十四
史·马文升传》亦记其卒于五年,是与《仇钺传》中“文升方家居”之说自相矛盾,盖浩野史书之,未及更正耳。今但云“文升家在钧州”,为得其实。
六月,癸卯,四川贼方四余党奔宁羌,遂犯沔县,官兵击败之。追至老马山,贼与苗、蛮合,千户黄虎死之。
丁巳,刘七等自武昌黄州下九江,经安度、太平、仪真以达镇江,所过残掠,南京守臣奏“乞增兵防御”,廷议:“镇江,四达之地,东南抵浙江,西北抵山东,逆流而上抵湖广,沿江而下则滨海傍江,均宜防守。请敕彭泽、仇钺统兵自湖广而下,驻南京以东。陆完自山东、淮、扬而南,驻苏、常、浙江便地、督操江坐营、镇、巡及备倭、巡海、兵备三司府卫等官。水陆巡防,分守要害,以防穷寇北溃。”从之。
壬戌,黑告见。初自河间、顺德二府及涿州夜出伤人,有至死者。寻见于京师、形兼赤黑,大者如犬,小者如猫,若风行有声。居民夜持刁斗相警,达旦不敢寝。逾月乃息。后又见于河南封丘县。
乙丑,户部侍郎王琼奉命振北直隶、山东被寇者。时顺天,河间、保定、真定、大名、广平六府及山东济南、青、兖、登、莱、东昌,被贼杀毙男、妇六万五千有奇,阵亡官军民快人等一千五百有奇。诏俱恤其家。
丁卯,南京御史周朝佐等奏:“贼以奔败余孽,自湖广越黄州,下九江,抵镇江,其舟不过十三,众不过五百,而豕突纵横,如人无人之境。操江都御史陈世良,武靖伯赵宏泽,宜如马中锡、张伟例,械系京师,别简才能大臣代之。”兵部亦请如奏,上不许,仍令世良等戴罪自效。
秋,七月,丁丑,四川贼陈二等降。陈二,即曹甫也。时副使马昊,偕总兵官杨宏、副使张敏等分击贼于营山、蓬州等处,斩千三百余人,贼势大蹙。总制尚书洪钟乃遣人分诣贼营抚谕。1200
纪四十四
敏单骑入甫营,甫听命。而廖麻子忿甫背己,杀之,并其众。敏被拘留,既而送还。然是役也,甫党散者几二万人。廖麻子收甫余众,复转掠川东,官兵仍不敢击,潜蹑贼后、馘良民为功.士兵虐尤甚。民间谣曰:“贼如梳,官军如篦,土兵如鬀。”言愈搜愈密也。论者咸归咎钟之不能戢下云。
赠恤四川阵亡官军,其死事之都指挥樊煜,推官吴伯钧,各赠二级,赐祭一坛。
初,河南虞城训导圻琮,以守城御贼被害,至是其子自胜陈奏,令赠恤如例。
戊寅,以副总兵刘晖、时源、郤永、李宏俱充总兵官,分守山东、河南、南、北直隶。时河南、山东已平、令“各率所部千入,仍于各部选留五千入属之,假以总兵名目,暂留镇守,仍听提督官征调”。
壬午,罢陈世良、赵宏泽,以副都御史俞谏、怀宁侯孙应爵代督操江事。
癸未,吏部奏“请起致仕尚书刘大夏、韩文等”、诏“大夏等已复职致仕,勿复言”。
癸巳,江西按察司副使周宪讨贼于华林,败绩,死之。初,贼累败,食尽。宪连破贼于仙女鸡公岭,斩获千余人。乘胜进攻北门,三战,贼少却。宪与子干先登蹴之,贼下木石如雨,宪中枪,颠,干前救父,力战,坠崖死。宪创重,被执。骂不绝口,贼怒,支解之。事闻,赠宪按察使,干升二级,令有司旌其门日“孝烈”。
丁酉,振四川饥。
是月,山东残贼自冠县劫朝城,大同指挥谢琴率兵追之,斩首七级,力战而死。时流贼虽已败奔,间复啸聚,少者百入,多或千人。宁阳、邹、费、临邑、高唐诸州县复遭蹂躏,巡检刘斌、潘佑皆死之。诏分别赠恤。
1201 明通鉴卷四十P
上以黑眚之异,京城内外讹言迭起,欲命谷大用仍旧提督官校内外缉访,大学士李东阳力谏、不纳、
八月、己酉、总制都御史陈金剿姚源洞贼,平之。初,姚源贼殷勇十、洪瑞七、邹成七等复先后起,积年猖獗。金受总制之命,募乡兵得五六万人,令参政董朴、吴廷举等分营余干,贵溪、安仁、鄱阳、乐平、遏其要害。金亲统军捣其巢,勇十创重死。会副总兵张勇以土兵至,毒弩射杀瑞七等,俘斩五千余人。金以捷闻。时贼闻败,沿途溃散,而土兵虐而贪,姚源败贼赂之,乘夜遁,走贵溪。廷举以士兵追及于弋阳、贼复转掠徽、衢间。金更假作贼僭号以张其功,朝廷不知,贼首王浩八乞降,竟许之。【考异】金平姚源贼事见《明史》本传,而上兵受贿,贼复逸去,转掠徽.衡间,皆见《实录》,今参书之。
初,刘七等贼在长江一带,乘潮上下,官兵所遇辄败。已而贼治舟孟渎,陆完等至镇江,留仇钺防守,令温恭以骑兵驻江北、自督刘晖、郤永等,以舟师趋江阴福山港。七月十八日,贼至通州,其夜,飓风大作,舟坏,乃奔狼山。二十一日,完遣同知罗玮等为乡导,率诸将登狼山,列阵以战,贼败,奔山顶,矢石交下,晖自山北,永自山南,皆蒙盾自蔽,挥刃而上。齐彦名中枪死。刘七率其亲信数十人下山,谋夺小舟逸,官兵列岸,攒矢射之,七中矢溺水死。余党歼焉。霸州之贼至是遂平。【考异】《实录》,七月壬申朔,八月壬寅朔,而《皇明通纪》、《纪事本末》所叙日分,皆系七月干支而系之八月中,及考之《实录》,则破狼山之贼,实在七月。而书八月癸亥者据奏至之月日也。《实录》所记“七月十八日贼至通州遇飓风”及“二十八日破贼狼山”事,皆原奏月日,至八月癸亥始,奏至京师,故据书之,大抵《实录》所载,多据奏报月日,而破贼必在前一月、两月不等,诸书系之八月,亦自不误。而所书丁丑,壬辰等日,丁丑则七月初六日,壬辰则七月二十一日,是误以七月之干支系之八月下,此则其推历之失详也。今仍据《实录》书八月癸亥,而别系破贼月日于癸亥报捷1202
纪四十四 之前。
癸亥,陆完等以捷闻,赐敕奖励。是役也,以数盗横行中原,杀人满野,村市为墟,丧乱之惨,百数十年所未有。京军再出无功,乃调诸边之兵,竭天下之力,经三载。贼以舍陆从舟,困于暴风,实天厌其虐,非专恃兵力所致云。
是月,江西增设东乡县于抚州府,以临川县之孝冈,又析金溪、进贤、余干、安仁四县地置焉。又增设万年县于饶州府,以余干县之万春乡,又析鄱阳,乐平及贵溪三县地置焉。从总制都御史陈金请也。【考异】诸书或以为陈金,或以为俞谏,惟《三编·目》中系之九月平华林贼下。《明史·地理志》七年八月置,则陈金任内事也。《实录》系之八月庚午下,今据书于八月之末。
九月,乙酉,陈金讨华林贼,平之。先是副使周宪遇害于华林,军溃,南昌知府李承勋单骑人宪营,众乃复集,金即檄承勋代之。贼党王奇听抚,搜其衷刃,释之,置麾下,奇感激誓死。承勋遗奇密入砦,说降其党,约期为内应。至期,承勋率锐卒五百人,夜衔枚登山,令奇前导,厉重险,抵贼垒。群贼方酣寝,奇拔栅率众入。五百人大呼奋击,内应者起夹攻,贼仓卒不知所为,四奔山谷。寻斩贼渠罗光权及其党胡雪二等,华林遂平。
自金出兵剿东乡,甫八阅月,破剧贼几尽。惟所用土兵贪残嗜杀,剽掠甚于贼,有巨族数百口,阖门罹害者;所获妇女,率指为贼属,载数千艘去。民间谣曰:“土贼犹可,土兵杀我。”金亦知民患之,方倚以讨贼,不为禁,又不能持廉,军资颇私入、上民皆深怨焉。
戊子,召总制四川军务洪钟还。以彭泽在河南有平贼功,擢右都御史,总制四川军务,代之。钟以不能戢下,为巡按御史王纶、纪功御史汪景芳所劾。寻四川贼自合州渡江、陷铜梁、荣昌等县、杀驿丞侯忠等,直趋内江、遂宁诸州县,纶再劾之,遂有是命,钟既召还,寻乞归。
1203 明通签卷四十四
丙申,赐义子一百二十七人皆国姓。初,中宫奴卒及市井桀黠,偶为上所悦者,辄收为义子。永寿伯朱德及都督朱宁、朱安为首,其次朱国、朱福、朱刚,皆至都督、余则授都指挥、指挥、千、百户、镇、抚、旗舍之等。时有朱静等五人皆亡虏、亦至干户。自后,赐姓者日益多云。
是月,狼山余贼十二人奔人泰兴,主簿黄琏率兵追之,为贼所杀。赠知县。
冬、十月,戊申,旌表直隶沙河县生员王得时等,女玉梅等十人。玉梅为贼所夺,欲污之,不从,遂支解之。其九人则大名县民李钦女,王得山女,钱雄女,骈珩妻王氏,王表妻张氏,黄县民冯茂女,李瓒妻冯氏,魏县民杨善妻刘氏及其女,皆死于贼者也。
甲子,增建豹房。工部上言:“豹房之造,迄今五年,所费白金二十四万余两。今又增修房屋二百余间,国乏民贫,何以为继,乞即停止,或量减其半。”不听。
是月,免河南、江西、浙江被灾及被寇者税粮。
以平贼功,加陆完太子太保。时王鼎罢,遂擢完都察院左都御史,侍郎李士实为右都御史。
十一月,壬申,命镇守河南总兵官时源佩平贼将军印,充总兵官,会总制彭泽讨四川贼。泽请之也。
丁亥、留宣府、大同、辽东兵于京营。先是,河南贼平,兵部议“以仇钺所部边军,酌留三之一备贼,余悉遣还。其刘晖、时源、郤永、李宏,分镇山东、河南等处,亦令各留千人,余亦遣还”。
至是辽东、宣府、大同军过阙赏劳,上方好弄兵,时大同游击江彬,隶总兵官张俊赴调过蓟州,杀一家二十余人,诬为贼,得赏。尝与贼战于淮上,被三矢,其一著面,镞出于耳、拔之再战,上闻而壮之。及还军过京师,彬因钱宁得召。上见其矢痕,1204
纪四1四
曰:“彬健乃尔邪!”彬狡黠有力,善骑射,谈兵上前,上大悦,遂与宣府守将许泰皆留不遣。擢彬都督佥事,出入豹房,同卧起,宠在宁上,宁心忌之。彬知宁不相容,顾左右皆宁党,欲藉边兵自固。因盛称“边军骁悍胜京军,请互调操练”。言官交章谏,阁臣李东阳疏陈十不便,皆不省。
是月,太监张永罢。初,永在御用监,托以稽查,令库官吴纪等窃出银七千余两,异归私宅。至是御用监太监丘聚发其事,执纪等下镇抚司鞫治,具得其实。永多方营救,乃调御用监闲住。
十二月,丁卯,大学士李东阳致仕。东阳乞体,前后章数上。至是因调边兵力持不可,上坐乾清门趣之,东阳卒不奉诏。翌日,复以老病请,许之,赐敕给廪隶如故事。
已巳,巡按御史王纶等奏:“四川流贼廖麻子攻破绵竹、乐至、金堂等县,都指挥许凤、西安卫指挥殷辅、千户伊佐等十四人力战死。”时洪钟方召还,彭泽未至。巡抚高崇熙恇怯主招抚,麻子等阳受约。崇熙遽许罢诸军,令副使张敏徙开县、临江市民,空其地处之,许给复三年,为请于朝。副使马昊力争,谓:“临江市上达重、叙,下连湖、湘,地土饶衍,奈何弃以资贼,自贻患?”崇熙不从,昊乃益治兵以防其变。
是月,免南畿、山东、山西、陕西被灾寇者税粮。是冬,祈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