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五十五 世宗嘉靖九年庚寅至十一年壬辰
纪五十五起上章摄提格,尽玄默执徐,凡三年。
世宗肃皇帝 嘉靖九年
春,正月,丁酉,大祀南郊。
丙午,始作先蚕坛于北郊。从吏科都给事中夏言议也。
初,言奉诏查勘顺天田,“请改后宫附郭庄田为亲蚕厂、公桑园”,上是其言,下廷臣议,未及举行。至是言复奏:“农桑之业,衣食万人,不宜偏废。请敕礼官会议兴作。”上令廷臣考求古制。于是大学士张璁等,“请于安定门外建先蚕坛”,詹事霍韬以道远争之。户部亦言:“安定门外近西之地,水源不通,无浴蚕所。皇城内西苑中,有太液琼岛之水。考唐制在苑中,宋亦在宫中,宜仿行之。”上谓“唐人因陋就安,不可法。”礼部尚书李时等言:“大明门至安定门,道路遥远,请凤辇由东华、玄武二门。”因条上四事:“一治茧之礼,二坛墙之向,三采桑之器,四掌坛之官。”上从其议,命自玄武门出,内使陈仪卫军一万人,五千围坛所,五千护于道。余如议。【考异】《明史·本纪》,据《实录》系之正月,盖据廷议及下诏之月日也。三月丁巳,皇后亲蚕于北郊,是以正月议礼,三月行之,而《通纪》、《从信录》诸书皆系之二月,非,今据《明史》分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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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辰,兵部尚书李承勋言:“耕耤亲蚕之事,三代以下非无行之,而草率文具,不足称述.惟汉文帝二年,诏开精田、赐天下民田租之半,其时衣食滋殖,刑罚罕用。伏望陛下取以为法,因此二事,而思小民衣食之孔艰,皆以重本抑末为主。燕闲之际,见帷幄服御之类,即思曰:“得无有制锦绣作淫巧,以害女红者乎?见器用车骑之类,即思曰:得无有进珠玉,事侈靡,以病农事者乎?'享玉食之费,即思曰:凶年饥岁,得毋有因衣食而不安于田里者乎?有司以成狱上谳者、即思曰:得无有刑罚过于德化,使赤子无所措手足手?'察中外臣工实心爱民者进之,虚浮无实者黜之。又,耤田隙地皆可耕种,官道之旁皆可植桑,宜饬有司,田地荒芜者、召人承佃而宽其租赋;逃移失所者,招回复业而贷以牛种。有益于农桑者,无一不举;有妨于农桑者,无一不去。则衣食足而礼让兴,教化隆而刑罚措矣。”上嘉纳之、下所司议行。
丁巳,振山西饥。
是月,谕礼部曰:“天地至尊,次则宗庙,次则社稷。今奉祖配天,又奉祖配社,此礼官之失也。宜改从皇祖旧制,太社以句龙配,太稷以后稷配。”乃以更正社稷坛配位,礼告太庙及社稷,遂藏二配位于寝庙,更订行八拜礼。其坛在西苑豳风亭之西,始名曰西苑土谷坛。明年,上以土谷亦社稷之常称,无以别于太社、太稷,乃采帝耤之义,改为帝社、帝稷、以上戊明日祭。后改次戊,若次戊在望后,则仍用上巳,春告、秋报为定制。
二月,戊辰,上祭社稷毕,出,郊祭先农,亲耕耤田。
乙亥,振京师饥。时畿府旱灾,流民皆入京师求食,道殣相望.乃诏都察院:“分别收养振粥,俟春和,丁壮遣归,老疾仍留之。”御史傅汉臣“请敕有司奉行,察不以时者逮之。”
丁丑,禁官民服舍器用逾禁,从都御史汪铵之请也。
是月,命大学士张璁会给事中夏言议郊祀礼。初,上既定1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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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伦大典》、益覃思制作,凡郊庙百神,皆欲斟酌古法,厘正旧章。乃问璁曰:“《书》称'燔柴祭天',又曰·类于上帝”。《孝经》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以形体主宰之异言也。朱子谓'祭之于坛谓之天,祭之屋下谓之帝。今大祀有殿,是屋下之祭帝耳,未见有祭天之礼也。况上帝皇地祗合祭一处,亦非专祭上帝。”璁对言:“国初,遵古礼分祭天地,后又合祀。说者谓'大祀殿下坛上屋,屋即明堂、坛即圜丘。列圣相承,亦孔子从周之意。”
上复谕璁曰:“二至分祀,万代不易之礼。今大祀殿拟周明堂或近矣,以为即圜丘,实无谓也。朕意南北分郊、庶侔古制。”又论祀日月礼,谕璁曰:“日月照临,其功甚大,岁一从祀,义所不安,当并建东西郊,与南北郊而四。”璁以祖制既定,不敢决。
上锐欲定郊制,卜之奉先殿太祖前,不吉。乃问阁臣翟銮,銮具述因革以对。复问礼部尚书李时,时请少需月日、博选儒臣,议复古制。上复卜之太祖,不吉,议且寝。会言请举亲蚕礼,上以古者天子亲耕南郊,皇后亲蚕北郊,适与所论郊祀相表里,因命璁会言陈议。言乃上疏言:“国家合祀天地、及太祖、太宗之并配,诸坛之从祀,举行不于长至而于孟春,俱不应古典。宜令群臣博考《诗》、《书》、《礼经》所载郊祀之文,及汉、宋诸儒匡衡、刘安世、朱熹等之定论,以及太祖国初分祀之旧制,陛下称制而裁定之。此中兴大业也。”
言疏人,未下、礼科给事中王汝梅等上书,极诋言说非是,上切责之。乃敕谕礼部:“会廷臣各陈所见,限十日内以闻。”已,又摘举汝梅等原疏,以“《召诰》中郊用二牛,谓明言合祭天地;不知用二牛者,一帝一配位,非天地各一牛也。又或谓天地合祀,乃人于事父母之道,拟之夫妇同牢,亵慢已甚。又或谓郊为祀天,社稷为祭地,古无北郊。夫社乃祭五土之神,犹言五方帝耳,非皇地祗也。社之名不同,自天子以下,皆得随所在而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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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故礼有亲地之说,非谓祭社即方泽祭地也。”于是,始下言疏,称其“慎重国典,令礼部一并议行”。【考异】据《实录》,王汝梅等诋夏言说之非,时言疏尚未下、故世宗切责之,语谓“言以前月二十九日以大祀更议之说来上,今已过月,朕所以未下其奏于所司者,欲俟祭祀毕,降敕施行.乃本月初五日,王汝梅等遽诋其非,此必有使之言者、藉以窥测朕意耳。”据此,则汝梅等预见言奏稿而诋之。实则言奏尚未下也。今据《实录》书之。
三月,丙申,张璁录上《郊祀考议》一册,请自上裁。上并下之礼部,令“取太祖《存心录》及《祭祀礼仪书》,乃遵前旨,会议以闻。”时詹事霍韬深非《郊议》,且言“分祀之说,惟见《周礼》,莽贼伪书,不足引据。”上览奏,大不悦.
于是,夏言复奏;“《周礼》一书,于祭祀为详。大宗伯以祀天神,则有禋祀实柴槱燎之礼;以祀地祇,则有血祭薶沈疈辜之礼。大司乐冬至日地上圜丘之制,则曰礼天神;夏至日泽中方丘之制,则曰礼地祇。天地分祀,从来久矣。故宋儒叶时之言曰:“郊丘分合之说,当以《周礼》为定。”
今议者既以大社为祭地,则南郊自不当祭皇地祇,何又以分祭为不可也?合祭之说,实自莽始。汉之前皆主分祭,而汉之后亦间有之。宋元丰一议,元祐再议,绍圣三议,皆主合祭而卒不可移者,以郊赉之费,每倾府藏,故省约安简便耳,亦未尝以分祭为非礼也。今之议者往往以太祖之制为嫌为惧,然但知合祭乃太祖之定制为不可改,而不知分祭固太祖之初制为可复。知大祀文乃太祖之明训为不可背,而不知《存心录》固太祖之著典为可遵。且皆太祖之制也,从其礼之是者而已。敬天法祖.无二道也。
《周礼》一书,朱子以为周公辅导成王,垂法后世,用意深切,何可诬以莽之伪为耶?且合祭以后配地,实自莽始。莽既伪为是书,何不削去圜丘方丘之制,天神地祇之祭,而自为一说1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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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人,上嘉其发明古典,下之礼部,令折衷群议以闻。
庚子,下霍韬于都察院狱。韬素护前,见夏言奏辨,上眷方深,不敢复渎,乃贻言书痛诋之,复录其草送法司。
于是,言复上疏言:“韬为国近臣,同在议礼之列,既有定见,自当明目张胆,再三执奏,何必贻臣私书,又以书送三法司,其意何居?”上大怒,令法司从重治罪。韬从狱中上疏哀祈,张璁复两疏申救,皆不许。
辛丑,礼部集上群臣所议郊礼,奏曰:“主分祭者,都御史汪铉等八十二人;主分祭而以慎重成宪及时未可为言者,大学士张璁等八十四人;主分祭而以山川坛为方丘者,尚书李瓒等二十六人;主合祭而不以分祭为非者,尚书方献夫等二百六人;无可否者,英国公张仑等一百九十八人。臣等祇奉敕谕,折衷众论,分祀之义合于古礼。但坛壝一建,工役浩繁,《札》,'屋祭曰帝'。夫既称昊天上帝,则当屋祭。宜仍于大祀殿专祀上帝,改山川为地坛,专祀皇地祇,既无创建之劳,行礼亦便。”上复谕:“当遵皇祖旧制,露祭于坛,分南北郊,以二至日行事。”言乃奏曰:“南郊合祀,循袭已久。朱子所谓'千五六百年无人整理',而陛下独破千古之谬,一旦举行,诚所谓建诸天地而不悖者也。”已而命户、礼、工三部借言等诣南郊相择,南天门外有自然之丘,佥谓“旧丘地位偏东,不宜袭用。”礼臣欲于具服殿少南为圜丘,言复奏曰:“圜丘配天,宜即高敞,以展对越之敬;大祀殿享帝,宜即清阁,以尽昭事之诚,二祭时义不同,则坛殿相去亦宜有所区别。乞于具服殿稍南为大祀殿,而圜丘更移于前,体势峻极,可与大祀殿等。”制曰:“可。”于是郊分南北制遂定。
初,南郊之祭,建文元年,改奉太祖配,洪熙改元,以太祖、太宗并配,至是言复上疏曰:“太祖、太宗并配,父子同列,稽之经旨,未能无疑。臣谓周人郊祀后稷以配天,太祖足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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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太宗足当之。”时礼臣集议,以为“二祖配享百有余年,不宜一旦轻改。”上乃降敕谕,“欲于二至日奉太祖配南北郊,孟春祈谷,奉太宗配上帝于大祀殿”。
于是张璁等言,“二祖分配,于议未协”,且录仁宗所降敕谕并当日《告庙文》以进。上复命集议于东阁。皆以为“太庙之祀列圣,昭穆相向,无嫌并列。况太祖、太宗功德并隆,圜丘大祀殿所祀,均之为天,则配天之祖,不宜阙一。臣等窃议南北郊及大祀殿,每祭皆宜二祖并配。”上终以并配非礼,谕阁臣讲求。璁等复言:“古者郊与明堂异地,故可分配。今圆丘、大祀殿同兆南郊,冬至礼行于报而太宗不与,孟春礼行于祈而太祖不与,心实有所不安。”上复报曰:“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天惟一天,祖亦惟一祖,故大郊天之祀,止当以高皇帝配。文皇功德并隆,但开天立极,太祖肇之。如周之王业,武王实成之,而配天止以后稷,配上帝止以文王,不闻当时争辨功德也。”因命寝其议。已而言复疏言:“虞、夏、殷、周之郊,惟配一祖。后儒穿凿,分郊、丘为二,及误解《大易》配考、《孝经》严父之义,以致唐,宋变古,乃有二祖并侑,三帝并配之事。望断自宸衷,依前敕旨。”报曰:“礼臣前引太庙不嫌一堂,夫祀帝与享先不同,此说无当。”仍令申议。
于是,礼臣复上议,言:“大祀殿乃太祖所创,若不得侑享其中,恐太宗未安。请祀南北郊,以太祖独配大祀殿,仍二祖并配如故。”遂依拟行。【考异】诸书及《三编》均系议郊礼于五月。《明史·本纪》书“五月已亥更建四郊”,据《实录》兴工之月H也。其实议礼皆在二三月,而五月已亥,工部言“兴工次第,莫先圜丘,而方丘及东西二坛次之,先蚕坛又次之。”是兴工实始于五月,而四郊之议,悉定于是年之春。今所叙次,悉据《实录》月日分书之。
乙卯,延绥大饥,命户部发帑银三万两,于山西保德、汾州等处鬻米振之,从巡抚都御史萧淮之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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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巳,皇后行亲蚕礼于北郊。祭先蚕礼毕,皇后亲诣采桑坛,公主及内外命妇从之。赐宴毕,还宫。逾月,蚕事告成,复行治茧礼。
夏,四月,乙丑,革镇雄府流官知府,复授芒部土裔陇胜为通判,署镇雄府事。令“三年后果能率职奉贡,准复知府旧衔”。兵部议覆巡抚唐凤仪之请也。凤仪请复芒部,见前卷八年。
丙寅,夺前大学士杨一清职。初,一清与故太监张永善。至是张璁等憾一清不已,乃构朱继宗之狱,坐一清受永弟容金钱,为永志墓,又为容请世袭指挥。诏革容职,而贳一清勿问。已而给事中赵廷瑞等复希璁指劾之,遂有是命。
一清大恨,曰:“老矣,乃为孺子所卖!”疽发背卒。遗疏言:“身被污蔑,死不瞑目!”上闻而悼之。
一清博学,善权变。尤晓畅边事,羽书旁午,一夕占十疏,悉中机宜。晚为璁、萼所轧,不获以恩礼终。后数年,复故官。久之,赠太保,谥文襄。【考异】据《三编》,一清卒在是月,盖因夺职牵连并记也。《通纪》记一清卒于是年九月,而证之《实录》亦在九月,然《实录》所记亦据奏报之年月,若《明臣言行录》以为明年,则误也。今仍据《三编》,连夺职终书之,又按朱继宗,张永家人也。证之《实录》,继宗讦奏“永勘事江西时,盗宸濠库金二千两,以其半馈一清,转升容等官职。下法司推鞠,得永存日馈一清生日贺金百两,及容求志墓折仪银二百两”,并无馈宸濠金事。此继宗狱之本未也。
丙戌,户部以延绥饥甚,先后奏请发帑银十五万两及延安等处仓粮振之。
南京御史邓文宪言:“近者郊祀亲蚕之议,给事中夏言未必是,而詹事霍韬未必非。陛下赏言而罪韬,是奖谀而恶直也。”疏入,上以文宪附和,谪降边方杂职。
是月,桂萼行至徐州,以疾辞,不许。遂至京师。仍入阁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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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已亥,更建四郊。时郊分南北制已定,而阁部诸臣佥以日月从祭,本非朝日夕月之旧制,乃奏定“仍依春秋分分祭日月。而建朝日坛于朝阳门外,西向;夕月坛阜城门外,东向。朝日无从祀,夕月以五星、二十八宿、周天星辰共一坛,南向,附焉。”制曰:“可。”于是,工部尚书章拯等奏“兴工次第,请先圈丘,次方丘,次东西二坛,次先蚕坛”,从之。【考异】五月已亥,《明史稿》作“壬寅”。《明史》据《实录》改,今从之。
己酉,擢夏言为都察院佥都御史,固辞,不拜。时、言以议郊祀蒙上眷,令监坛工。会延绥饥,言荐佥都御史李如圭为巡抚。吏部推代如圭者,上不用,再推及言。御史熊爵谓“言出如圭为己地”,至比之张彩。上切责爵,令言毋辨。而言不平,更讦爵、且辞新命。上乃止,仍赐言四品服俸。
是月,吏部尚书方献夫引疾求退。先是羽林指挥刘永昌劾都督桂勇,语侵桂萼及兵部尚书李承勋等。于是献夫言:“国家进退人才,纠劾庶僚,付之部、院、科、道,祖宗以来,无敢出位妄言者。且五品以下司属,例不纠劾。永昌又武弁,非有言责,乃假以建言,阴图报怨,紊乱朝纲。请下法司逮问毋令奸人以蜚语中伤善类。”上不悦,献夫因以疾请,诏慰留之。
六月,癸亥,立曲阜孔,颜,孟三氏学,从巡抚都御史刘节之请也。取孔氏生员儒土为塾师,凡三氏子弟,立十六塾。八岁以上,皆就塾,十五以上,提学官试其学业,有成者送人三氏学。仍立为廪、增、附生员名目,其廪、增人数,皆依州学例各三十名。
壬申,以真定府等处大旱,命太常寺官持香帛祷于北岳之神。是日,雨沾足。守臣以闻。
时,上好言祥瑞,河南、四川等处皆献瑞麦,令荐之奉先等殿。尚书李时请表贺,不许。再请,许之。大学士张璁因作《嘉禾颂》以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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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河道侍郎潘希曾筑单、丰、沛三县长堤,次第告成。是夏,五月,【考异】据《河渠志》,三堤成在八年六月。孙家渡河堤成。
逾月,河决曹县,一自胡村寺东,东南至贾家坝,人古黄河,由丁家道口至小浮桥入运河;一自胡村寺东北分二支:一东南经虞城至砀山,合古黄河出徐州;一东北经单县长堤,抵鱼台,漫为坡水,傍谷亭人运河,单、丰、沛三县长堤障之,不为害。
希曾言:“黄河由归德至徐,入漕故道也。永乐间,浚开封支河达鱼台入漕以济浅。自弘治时,黄河改由单、丰出沛之飞云桥,而归德故道始塞,鱼台支河亦塞。今全河复其故道,则患害已远,支流达於鱼台,则浅涸无虞。此漕运之利,国家之福也。”上悦,下所司知之。乃召希曾还京,以戴时宗为佥都御史代之。自是丰、沛渐无患,而鱼台数溢。
秋,七月,戊子,下兵部主事赵时春于狱。时春见上方以灾异修省,而希旨者诡言祥瑞。廷臣相率称贺,乃上疏曰:“陛下以灾变求言已旬月,而大小臣工率以浮词面谩,盖自灵宝知县言河清受赏,都御史江铵继进甘露。今副都御史徐瓒、训导范仲斌进瑞麦,指挥张楫进嘉禾,宏及御史杨东又进盐花,礼臣李时再请表贺。仲斌等不足道,而宏、瓒、东皆职司风纪,时典掌三礼,乃罔上欺君,坏风伤政。此小臣所以抚膺流涕,而不能已于言也。若不严加禁遏,诚恐此风渐长,上下相蒙,甚非国家之福。”疏入,上责其妄言,谓“时春既责大臣、科、道不言,彼必有谠言善策,令条具以闻。”时春皇恐,引咎未对,谕趣之.
于是,时春复上言:“今之务,最大者有四,最急者有三。最大者,日崇治本。君之喜怒,赏罚所自出,勿以逆心之事为可怒,则赏罚大公而天下治。曰信号令。无信一人之言,必参之公论;毋狃一时之近,必稽之永远。苟利十而害一,则利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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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功百而费半,则功不必举。如是而天下享安静之福矣。曰广延访,宜仿古人轮对,及我朝宣召之制,使大臣台谏侍从各得敷纳殿陛间,群吏则以其职事召问之。曰厉廉耻。大臣宜待以礼,取大节,略小过。台谏言,是者用之,非者宽容之,庶臣下自爱,不敢不励。
其最急者,曰惜人才。凡得罪诸臣,其才不当弃,其过或可原,宜沛然发命,召还故秩。且因南郊礼成,除谪戍之罪,与之更始。日固边圉。败军之律宜严,临阵而逃者,裨将得以戮士卒,大将得以戮裨将,总制官得以戮大将,则人心震悚,而所向用命.日正治教.请复古冠昏丧祭之礼,绝醮祭祷祀之术。凡佛老之徒,敢有假引符箓,依托经忏,幻化黄白,飞升遐景,以干冒宠禄者,即赐遣斥,则正道修明而民志定。”上览之,愈怒,遂下狱掠治,黜为民。
丙午,给事中孙应奎劾“尚书方献夫私其亲故大理少卿洗光、太常卿彭泽”,上不听,而谕献夫勿辩。光等视事如故。越日,给事中夏言亦劾“献夫坏选法,徙张璁所恶浙江参政黄卿于陕西,而用璁所爱之党以平代之,复以邪回之彭泽逾等躐迁太常,及他所私昵,皆有交通贿赂迹。”上乃令卿等还故官。
于是,献夫及璁皆疏辨,上重违二人意,复令卿等如前拟。是月,桂萼,翟銮皆称病。给事中赵汉请敕致仕,并及张璁。上以“大臣进退,非所预闻。”,令夺汉俸一月。
八月,甲子,免应天、太平、安庆、池州等府被灾税粮。乙丑,给事中薛甲上言四事。其二正习俗,以明体统,大略谓:“先朝权臣窃柄,正气销亡,至子今日,遂成倾危之习。如刘永昌以武夫劾冢宰,张澜以军余劾勋臣,下凌上替,不知所止。愿存廉远堂高之义,俾小人不得肆攻讦。”章下吏部,献夫“请从甲言,敕都察院严禁吏民毋得诪张乱政,并饬两京给事、御史及天下抚、院官,论事先大体,毋责小疵。”当是时,上方欲广耳1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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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周知百僚情伪,得献夫议,不怿,报罢。
于是,给事中饶秀劾甲阿附,“自刘永昌后,言官未闻议大臣,独夏言、孙应奎、赵汉议及璁、献夫耳。汉已蒙诘谴,言、应奎所奏,皆用人行政之失,甲乃指为毛举细故,而颂大臣不已。勋臣贪纵,亦不欲人言;即指张澜所劾事。必使大臣横行,群臣缄口。万一有逆人厕其间,奈何?”奏入,上心善其言,下吏部再议。
甲具疏自明,上恶其不俟部奏,命削二官,出之外。吏部谓“甲已处分,不复更议”,上责令置对,停献夫俸一月。
壬午,免江西被灾税粮。
甲申,命撤故少保姚广孝配享太庙。先是上谕辅臣曰:“廖道南尝言姚广孝不宜配享太庙。夫广孝在我皇祖、太宗时、建功立事,配享已久,不宜遽更。但广孝系释氏之徒,使同诸功臣并食于德祖,太祖之侧,恐犹未安。”令礼部详议,至是尚书李时及阁臣张璁、桂粤等议,以“广孝功业,加以厚秩,赐以显爵,亦足酬其劳矣。若削发披缁,沾荣俎豆,则非所宜。宜如圣谕,即行撤去,移祀于大兴隆寺,每岁春秋致祭。”上从之,仍命告于皇祖、太宗以行。
九月,辛卯,都御史汪铵言:“西北沿边如甘肃、宁夏、延绥、大同、宣府等镇,每镇官军不下六七万人,又设墩台,城堡,守御之计,似无不周。然每当寇人,官军损伤动以千计,其故何也?盖墩台初无遏截之兵,徒为瞭望之所,而城堡又多不备,所执兵器不能及远,往往覆败。臣前所进佛郎机铳,小如二十斤以下,远可六百步者,则用之墩台,每墩一镜,以三人守之;大如七十斤以上,远可五里者,则用之城堡,每堡三铳,以十人守之。五里一墩,十里一堡,大小相维,远近相应,足以收不战之功。然后按一镇之军士,核其墩堡守御之数,十用其一,已有余裕,分拨指挥千、百户等官管领,仍行巡按御史巡视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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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余军悉以屯田,仍十取其一,更番操备于镇城,则不必调客兵,而常额之士且十可九耕。不必出内帑,开盐利,而屯田之入岁可数十万。”疏入,上嘉其筹边之善,命户、兵二部议行之。
壬辰,给事中高金请黜真人邵元节,元节封真入见五年,略言:“陛下革姚广孝之配享,以其为释氏之徒也,大圣入之崇正黜邪如此。岂意有所谓真人邵元节者,误蒙殊恩,以为圣治累邪!夫元节一道家流耳,因真入李元晟之请而波及之。纵使二人有阴翊皇度之功,酬之金帛足矣,岂可既赠其师,而赐之祭葬;复荣其身,而使之衣紫腰玉乎?臣以为广孝不可配享于太庙,则二人亦不可爵禄于圣朝。”疏人,上怒,令锦衣卫逮问。元节令安心供修本教。诏裁革云南镇守太监,从巡按御史毛凤诏之请也。凤诏言:“镇守中官本非洪武、永乐旧制,扰害地方,日甚一日,近陛下明见万里,取回太监杜唐,番民欢颂,有如更生。更乞悉追复祖宗旧制,将续差太监停止,以苏边微之民。”疏下兵部议覆:“云南自古羁縻之地,本系以夷治夷。近年用兵,军民受害。省官节用,正为今日之急务.宜如御史议,革之便。”从之。
乙未,免南畿被灾秋粮。
是月,方献夫致仕。献夫累被劾,不自得。两疏引疾,报许之,然犹虚吏部尚书位以待云。
冬,十月,丁巳朔,礼部奏宫中应行事宜,及讲《女训》仪注。初,上谕翰林院:“撮诸书关女教者,撰为诗言进呈,以备宫中诵咏。”又命将仁孝文皇后《内训》及圣母章圣皇太后所撰《女训》,通行翰林院讲读官,每月撰成《直解》各三章,仍引经传及《高皇后传》内事实互证,事取简明,以便女官记诵。”因定每月逢六之期,女官进讲三次,皇后率妃、夫人于坤宁宫听讲,并具仪注上之、报可。
辛未,上以更定郊制,命大学士张璁会礼部尚书李时等纂辑成书。璁议,“录礼文规制及诏书,不必杂以臣下之奏”,上谓“此1486
纪五十五
事廷议再三,不书臣下议论,无以示将来。”乃定编为三册,首载神位、礼器、坛制、祝词、乐舞、仪注之类;二、三两册,则备书年月日敕谕及大小官员章奏。以张璁为正总裁官,又升夏言为翰林院侍讲学士,为纂修官之首。更制圜丘坛成,上亲视于文华殿,召阁臣张璁同视。寻敕礼部上大祀圜丘仪注,即以本年冬至举行。定名圜丘坛殿曰皇穹字。又手敕璁等,北郊及东西郊以次告成,皆及明年夏致祭之期。
是月,升都察院右都御史汪铵为兵部尚书,提督团营,仍管院事.
十一月,癸巳,上因更定祀典、命儒臣纂辑成书。乃谕大学士张璁以次裁定,纂入书中。璁因言:“先师祀典有当更正者,叔梁纥乃孔子之父,颜路、曾皙、孔鲤乃颜、曾、子思之父,今三人配享庙庭,纥及诸父从祀两庑,【考异】纥祀殿西,非从祀,此误也。原圣贤之心岂安!请于大成殿后别立室,祀叔梁纥,而以颜路、曾皙、孔鲤配之。”上以为然。因言圣人尊天与尊亲同。今笾豆十二牲用犊,全用祀天仪,亦非正礼。其谥号章服,悉宜改正。”命礼部会翰林诸臣议。
编修徐阶以为不可改。上怒,谪阶官。乃御制《正孔子祀典说》,宣付史馆。张璁因作《正孔子庙祀典》、《或问》奏之、以上为议论详正,并令礼部集议。御史黎贯等言:“太祖初正祀典,天下岳渎诸神皆去其号,惟先师孔子如故,良有深意。陛下疑孔子之祀上拟祀天之礼,夫子之不可及也,犹天之不可阶而升,虽拟诸天,亦不为过。自唐尊孔子为文宣王,已用天子礼乐,宋儒皆无异词。其辨孔子不当称王者,止元吴澄一人而已。伏望博考群言,务求至当。”时,贯疏中言:“莫尊于天地,亦莫尊于父师。陛下敬天尊亲,不应独疑孔子王号为僭。”上因大怒,疑贯借此以斥其追尊皇考之非,诋为奸恶,下法司会讯,褫其职.给事中王汝梅等亦极言不宜去王号,上皆斥为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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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礼部会诸臣议:“人以圣人为至,圣人以孔子为至。宋真宗称孔子为至圣,其意已备。今宜于孔子神位题'至圣先师孔子',去其王号及“大成文宣'之称。改大成殿为先师庙,大成门为庙门。其四配称*复圣颜子,宗圣曾子,述圣子思子,亚圣孟子';十哲以下,凡及门弟子皆称'先贤某子';左邱明以下皆称先儒某子';不复称公侯、伯。遵太祖首定南京国子监规制,制木为神主,其塑像即令屏撤。春秋祭祀,遵国初旧制十笾十豆,天下各学八笾八豆,乐舞止六佾。至从祀之贤,不可不考其得失:申党即申枨,厘去其一;公伯寮、秦冉、颜何、荀况、戴圣、刘向、贾达、马融、何休、王肃、王弼、杜预、吴澄罢祀;林放、蘧瑗、卢植、郑众,郑元、服虔、范宁各祀于其乡;后苍、王通、欧阳修、胡瑷宜增入。”命悉如议行。行人薛侃议进陆九渊从祀,上亦从之。于时两庑从祀凡九十一人。而敕天下学官别建启圣公祠,春秋祭祀与文庙同日。遂为定制。
辛丑,颁示天下。【考异】更定文庙祀典,及从祀先贤、先儒人名,俱详《明史·礼志》、而《三编·质实》尤详核云。
《三编·发明》曰:自唐以后,加孔子号为文宣王,盖亦不免史迁作《世家》之见。张璁请更正祀典,改称“至圣先师”,其议颇当。乃黎贯辈狃于闻见,犹引祖制相争,岂知孔子以布衣为万世师,欲尊孔子,固不系王号之追崇。璁以议礼见宠,恣睢政府,伐异党同,为世所诟病,其人固不足取。若更定孔庙祀典之议,史册具在,又岂可以人废言哉!
甲辰,上视牲于南郊。【考异】自建文元年后,皆以正月南郊之前一月视牲。盖太祖初制如此。《实录》,是年礼部所上仪注,系前期十日《大明会典》同,又稽之《明史·礼志》,嘉靖十一年更定冬夏至祈谷,俱祭前五日视牲。而九年初,定分祭、视牲于甲辰,正祀在已酉,则亦前五日。或礼部所上,帝自更之,至十一年遂定以为例耳,今据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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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酉,祀昊天上帝于南郊。礼成,大赦,颁诏于天下。十二月,丁巳,免湖广武昌等各府卫被灾秋粮。
是月,工部尚书章拯致仕。先是、上命桂萼等核巡抚去留,召河南巡抚蒋瑶还,至是拯去,遂以瑶代之。
十年
春,正月,辛卯,祈谷于大祀殿,奉太祖、太宗并配。礼毕,上心终以为未当,谕张璁曰:“自古惟以祖配天,今二祖并配,决不可法后世。嗣后大报与祈谷,俱奉太祖配。”明年,遂行之。
甲午,更定庙祀,遂祧德祖。初,太祖定庙祀,孟春特享群庙,各南向。三时祭于德祖庙,序用昭穆。后罢特享,四孟、岁善俱以昭穆序。北京既建庙,制一如南京。及宪宗升祔,则德、懿,熙、仁四祖,太祖、太宗及仁、宣、英三宗,九室已备,用礼官议祧懿祖。孝、武继祔,复祧熙、仁二祖,独德祖以始祖不桃,每时享,太祖位犹东向。上以太祖不得正南向之位,乃于九年春复行特享礼,令祠宫于殿内设帷幄如九庙,位皆南向,各奠献如仪。至是更定,遂迁德祖主于桃庙,奉太祖主于殿正中,七宗以序进迁。于是,太祖始正南向位,而德祖不复与时享矣。丁酉,上诣太庙,行特享礼。【考异】《明史·本纪》,“是月甲午,更定庙祀,奉德祖于桃庙。”据《实录》,甲午乃祭告之日,丁酉乃特享之日。证之礼官所上仪注,定以正月初九日祭告,谓告于太祖及德祖也。是日,遂迁德祖神主于祧庙,奉太祖神主于寝殿正中,择于十二日行特享礼,甲午乃是月九日,丁酉十二日,考之《明史·礼志》、亦云“丁酉,帝诣太庙,行特享礼”,与《实录》同,今据而分书之。
乙巳,桂萼致仕。萼初锐意功名,勇于任事,不恤物议;骤被摧抑,气为之慑。再入阁,不敢复放恣。居数月,屡引疾,上辄优旨慰留。至是始得请。归,卒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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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甲子,以甘露降显陵,祭告世庙。
丁卯,上亲祀历代帝王于文华殿。初,洪武定制,每岁郊祀,以历代帝王柎祭于大祀殿。上更定郊制,罢之。令建历代帝王庙于都城西,岁以春秋致祭。至是,庙尚未成,权于文华殿行之。
甲戌,免庐、凤、淮、扬四府被灾秋粮。庚辰,上亲祀大明于朝日坛。
壬午,赐阁臣张璁名曰孚敬。璁自以名嫌御讳,屡请改之,至是始更名,并字曰茂恭,御书四大字赐焉。【考异】孚敬更名在壬午,《明史·本纪》作“壬申”,而叙次乃在甲戍下,盖“申”字之误也,今据《实录》刊正。
三月,丙申,寇犯甘肃,掠庄浪、甘州。丁酉,又犯大同。戊申,罢四川镇守中官。是时,分守四川太监阎良,贪纵不法,巡按御史邱道隆劾其赃罪,因请罢遣内臣,以恤民瘼。下兵部议覆,从之。
是月,兵部尚书李承勋卒。承勋代胡世宁主兵部、兼督团营。时言官攻张璁、桂萼,党并及承勋,承勋连章求退,辄温旨留之。
中官出镇者率暴横,承勋因谏官李风毛等言,先后裁二十七人,又革锦衣官五百人,监局冒役数千人。独御马监未汰,复因给事中田秋奏,多所裁减,而请以腾骧四卫归兵部,核其诡冒者,上皆从之。
是春,大风昼晦,上忧边事。承勋言:“去岁冰合,敌骑尽入河套、延宁、固原皆宜警备。”又言:“曩河西患土尔番,今额布讷又深人,两寇云扰,孤危益甚。套寇出人,并经庄浪,急宜缮塞设险,断臂截踵,使不得相合。乌梁海逼近京师,云南安凤之叛,军民困敝,而交趾世子流寓老挝,皆足为患。惟急用人理财,以固边鄙。”上嘉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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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勋沉毅有大略,上所信任。自辅臣外,惟世宁、承勋,有大事辄咨访之。世宁卒半岁,至是承勋亦卒。上深嗟悼,赠少保,赐谥康悫。
夏,四月,丁巳,皇后亲蚕于西苑。先是礼臣言:“去岁,皇后躬行采桑,已足风厉天下,今先蚕坛殿工未毕,宜且遣宫行礼。”上初不可,令如旧行。已而,以皇后出入不便,命改筑坛于西苑。坛之东为采桑台,台东为具服殿,北为蚕室,左右为厢房。其后为从室,以居蚕妇。设蚕宫署于宫左,令一员,丞二员,择内臣谨恪者为之。
至是,遂于西苑行礼。上谓“亲耕无贺,此安得贺!第行叩头礼。女乐第供宴,勿前导。”
甲子,禘于太庙。初,上以禘袷义询辅臣张孚敬,令与夏言议。言撰《禘义》一篇献之,大意谓:“自汉以下,谱牒难稽,欲如虞、夏之禘黄帝,商、周之禘帝喾,不能尽合。谨推明古礼,采酌先儒精微之论,宜为虚位以祀。”上深然之。会中允廖道南谓:“朱氏为颛顼裔,请以《太祖实录》为据,禘颛顼。”遂以道南并言疏俱下礼部会官详议。议者皆谓“称虚位则茫昧无据,尊颛项则世远难稽。高皇帝既正始祖之位,当禘德祖为正。”上意主虚位,令再议。而言复抗论“禘德祖有四可疑”,且言“今所定太祖为太庙中之始祖,非王者立始祖庙之始祖。”上并下其章。诸臣乃请“设虚位以禘皇初祖,南向;奉太祖配,西向。”礼臣因言:“大礼既岁举,大禘请三岁一行,庶疏数适宜。”
上自为文告皇祖,定丙、辛岁一行,敕礼部具仪择日。至是行之。
复以王时中为兵部尚书。
五月,壬子,始祀皇地祇于方泽,名其坛殿曰皇祇室。是月,以夏春不雨,命顺天府祈祷,并敕群臣修省三日。六月,丁巳,雷震德胜门。癸亥,雷震午门。谕群臣修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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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仍御制祝文,行露告礼于殿陛。【考异】《实录》作“癸丑”,乃五月之晦。又其事记于丁巳之后,误也。《明史·五行志》作“癸亥”,《三编》亦据书于是年六月。
闰月,戊子,免山东济南等府被灾税粮。
己丑,诏求开国功臣常遇春、李文忠、汤和、邓愈后袭封。时,刘基裔孙瑜已袭处州卫指挥使,吏部上其名,并命起送至京。
革镇守浙江、两广、湖广、福建及独石、万全、永宁镇守中官。时上以次裁革镇守太监,于是,给事中张润身劾奏镇守镇江等处太监邓文等,及分守独石等处田霖等,凡七人。遂有是命。庚寅,都察院历事监生詹济,劾奏吏部侍郎徐缙徇私纳贿事,上以“纠察所历衙门奸弊,乃历事监生之本职,宜行都察院从公勘实以闻。”都察院汪铉等具上其欺罔状,得旨拟罪。至是密复发缙通贿事,词连员外吴道南、郎中伍余福等,并下都察院。会有人投赎于大学士张孚敬之门,孚敬发之,乃缙行贿子孚敬者,遂封奏之。上怒,谕厂卫密访,会官廷鞫。于是,法司问成缙贿孚敬事,而以“啟挟私妄讦,宜并拟罪”,上先入孚敬言,不许。降调道南、余福俱外任,而贳嶅勿论。
丙申,陕西西安等府大早。总制尚书王琼请发仓粟库银振之,并免被灾州县夏税。
乙已,彗星见于东井,芒长尺余,指西南。庚戌,彗扫轩辕弟一星,芒渐长至翼,长七尺余,东北扫天樽,人太微垣,久之始敛。
辛亥,敕群臣修省,以来月二日为始,俱青衣视事,至没而止。是时彗见凡二十四日。
是月,前少傅大学士谢迁卒,年八十有三,谥文正。
秋,七月,癸丑,上以陕西旱甚,益发帑金三十万,遣侍郎叶相往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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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五十五
戊午,张孚敬罢,詹事夏言恃上眷,数以事讦孚敬。孚敬衔之,未有以发。会行人司正薛侃上疏言:“祖宗分封子弟,必留一人京师司香。有事居守,或代行祭享,列圣相承,莫之或改.自正德间,逆瑾怀贰,始悉令就封。乞稽旧典,择亲藩贤者居京师,慎选正人辅导,以待它日皇嗣之生。此宗社大计。”属稿定,以示太常卿彭泽。泽与侃及言皆同年生,而泽附孚敬。知孚敬方欲倾言,因默计上方祈嗣,侃所言触上讳,必兴大狱,诬言同谋,可祸也。绐侃稿示孚敬,因报侃曰:“张公甚称善.此国家大事,当从中赞之。”与为期,趣之上。孚敬乃先录侃稿以进,谓“出于言,请勿先发,以待疏至,”上许之。及侃疏上,上果震怒,下狱,廷鞫,究交通主使者,拷掠备至。侃独自承,累日,狱不具,泽挑使引言,侃瞋目曰:“疏我自具,趣我上者,尔也。尔谓'张少傅许助之',言何预!”都御史汪宏欲坐言主使,言拍案大骂,几欲殴之。给事中孙应奎、曹汴乃揖孚敬令回避,孚敬怒,遂疏闻。诏下言并应奎、汴于狱。命郭勋、翟銮及司礼中官会廷臣推鞫再三,“侃疏实出己意,泽诬以言所引,皆无证。”上乃释言等,出孚敬密疏二示廷臣,斥其忮罔。于是,上颇不直孚敬。会御史谭缵端、廷赦、唐愈贤交章劾之,乃听致仕。侃黜为民,泽论戍,独贯言勿问。【考异】事见《明史》张璁及薛侃传,《三编》据之,惟当侃廷辨时,孙应奎、曹汴揖孚敬令避,证之《实录》、盖避夏言也,时汪铭欲坐言主使,言大詈骂,几欲殴之,故应奎等揖孚敬,告以股铁将并及孚敬也。《明史·侃传》脱此数语,上下文气不属,今据《实录》,叙人孚敬致仕下。
辛巳,郑王厚烷献白雀二,上命荐之宗庙,献之两宫。传示廷臣,多有《献白雀颂》《赋》者。
是月,召方献夫还。献夫疏辞,举梁材、汪宏、王廷相自代,不允,遣行人蔡叆趣之。
八月,癸未,上亲祀夜明于夕月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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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免扬州淮安旱蝗税粮。
戊戌,谪前吏部郎中夏良胜于极边卫充军。初,良胜既黜为民,乃撮其部中章奏,名曰《铨司存稿》,凡议礼诸疏具在,为仇家所发,凡两下狱,三年不决。至是御史秦武始具以进,法司会锦衣卫论杖当赎,上以为轻,特旨谪戍辽东三万卫。
逾五年,卒于戍所,隆庆初,赠太常卿。
辛丑,改安陆州日承天府。先是有请建京师于安陆者,下礼部议,以“京师之建,于典礼无据。太祖发祥濠州,改州为府。核之安陆,事体相同,宜升为府治。”上乃更定府名,又设钟祥县为府治。
甲辰,总制三边王琼等奏甘露降于固原,上之,命荐之内殿,献两宫。
乙巳,免山西太原等府旱灾税粮。
九月,丙辰,罢南京郊祀。初,上命修辑郊社诸坛未成,南京太常寺卿黄芳等言:“天地社稷山川,既统祀于京师,其在南京者可弗举也。若有时祭告及灾变修理等事,因事行之,亦非常祭之比。宜祭告孝陵及山川诸神,不必备物,酒醴脯醇而已。”上以为然,遂罢之。
乙丑、修葺西苑宫殿成,特设成祖位,祭之。先是上率阁臣、尚书及侍郎夏言等,同往西苑视工,遂御豳风亭,召群臣亲睹收获。因谕曰:“西苑乃我文祖临御之地,宜设位致祭。其令礼部具仪择日以闻。”至是行之。祭毕,行落成礼,宴群臣于西苑。丙寅,以礼部尚书李时兼文渊阁大学士,预机务。初、张孚敬、桂萼在阁、与费宏、杨一清等相倾轧不已。萼先卒,孚敬寻罢,翟銮独秉政者两月。至是时入,二人皆逊顺无龃龉,政府稍宁。
壬申,御无逸殿,命阁臣进讲《无逸》及《豳风·七月篇》,武定侯郭勋及九卿翰林俱侍讲。讲毕,宴儒臣于豳风亭。1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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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月,户部尚书梁材,以忧去。改刑部尚书许赞代之。又改兵尚王时中于刑部。
以夏言为礼部尚书,代李时也。
时士大夫多恶张孚敬,恃言抗之。言既以开敏结主知,又折节士大夫得声誉,朝廷制作一出于言,阁臣取充位而已。
手敕召王琼还,以主吏部乏人也。先是叶相奉诏督陕西振事,已而有疾。上召阁臣翟銮、李时于西苑,问:“谁可代相者?”时举刘天和,銮举徐瓒。上曰“唐龙何如?”皆顿首曰:“善”。已,复谕曰:“吏部事重,龙既去,朕欲用王琼为吏部尚书,即以龙代琼为总制,何如?”复顿首曰:“善”。遂升龙为兵部尚书兼右都御史,总制陕西三边,兼理振事。【考异】《明史·本纪》系叶相振陕西于七月,《三编》据书之,因及唐龙代相事,盖牵连并记也。证之《实录》,则龙始以吏部侍郎往,及上欲召王琼还,乃升龙尚书代之。相之引疾,龙之奉诏,皆非同月事。今据《实录》分书之。《七卿表》系王琼任吏部于十二月,盖以九月召,十二月至京视事也,今并汇记于授龙总制之
下。
冬,十月,甲申,诏罢改迁陵寝之议。是时,议迁显陵者数辈,至有谓上震位久虚,归咎于陵寝者。上令廷臣会议,尚书夏言力陈其不可,且请“自后有妄议迁陵者,罪之”。会有湖广听选宫黄惟臣等数奏迁陵,上廉得其情有所希冀,乃命锦衣卫逮送法司拷讯。自是议始息。
乙酉,寇犯大同,以六万余骑骤至。应、朔二州告急,诏镇、巡守官悉力御之。
是月,帝社、帝稷坛成。初,上欲建雩坛于南城。既,以南城乃游观之地,非祭天所宜,因欲于奉天殿丹陛上行大零礼。尚书夏言言:“按《左传》:“龙见而雩,'盖巳月万物始盛,待雨而大。故祭天,为百谷祈膏雨也。《月令》:雩帝用盛乐,乃命百县雩祀,祀百辟卿士有益于民者,以祈谷实。'《通典》曰:“巳月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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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方上帝,其坛名雩,萗于南郊之傍。先臣邱濬亦谓:'天子于郊天之外,别为坛以祈雨。濬意盖欲于郊傍,择地为等坛,孟夏后行礼。臣以为孟春既祈谷矣,苟自二月至四月,雨旸时若,则大雩之祭可遗官摄行,如雨泽愆期,则陛下躬行祷祀。”从之。
至是建崇等坛于圜丘坛外,泰元门之东,为制一成,岁早则祷,奉太祖配。
十一月,甲寅,祀天于南郊之圜丘。丙辰,中允廖道南请更定庙制。
先是上谕阁臣李时等,以“宗庙之制,父子兄弟同处一堂,于礼非宜,太宗以下,皆宜立专庙,南向。”尚书夏言奏:“太庙两傍,隙地无几,宗庙重祀,始谋宜慎。”未报。至是,道南言:“太宗以下,宜各建特庙于两庑之地。有都宫以统庙,不必各为门垣;有夹室以藏主,不必更为寝庙;第使列圣各得全其所尊。皇上躬行礼子太祖之庙,余遣亲臣代献,如古诸侯助祭之礼。”上悦,命会议。
言等言:“太庙地势有限,恐不能容。小其规模,又不合古礼。且使各庙既成,陛下遍历群庙,非但筋力不逮,而日力亦有不给。若以代献而言,古诸侯多同姓之臣,今陪祀执事者,可拟古诸侯之助祭者乎?先臣邱濬谓,宜间日祭一庙,历十四日而遍,此盖无所处而强为之说耳。若以九庙一堂嫌于混同,请以木为黄屋,如庙廷之制,依庙数设之,又设帷幄于其中,亦足以展专尊之敬矣。”议上,不报。
戊辰,免陕西被灾秋粮。
丁丑,召张孚敬复入阁.时,夏言益用事,李时,翟銮在阁。未几方献夫复入,孚敬亦不能专恣如曩时矣。【考异】召孚敬在是年冬月,还朝在明年三月,今据《明史·本纪》。
是月,召原任左都御史王宪为兵部尚书,代王时中也。十二月,戊子,下监察御史喻希礼、石金于锦衣卫狱。1496
纪五十五
时上方修醮祈嗣,设坛于钦安殿.令文武大臣日轮一员,进香行礼.后二日,上亲诣坛行礼,尚书夏言等请照例遣官,不许.于是,礼部恃郎顾鼎臣、湛若水皆以为言,不报。至是希礼上言:“陛下祈嗣礼成,瑞雪遂降。臣以为召和致祥,不尽于此。往者大赦,今岁免刑,臣民尽沾惠泽,独议礼、议狱得罪诸臣,远戍边微,乞量移近地,或特赐赦免,和气薰蒸,前星自耀。”上大怒,曰:“谓朕罪诸臣致迟嗣续耶?所司参议以闻、”议未上,金亦言:“陛下一日万几,经理劳瘁,何若中涵太虚,物来顺应。凡人才之用舍,政事之敷施,始以九卿之详度,继以内阁之咨谋。其弗协于中者,付诸台谏之公论。陛下恭默凝神,掣其纲领,使精神内蕴,根本纯固,则百斯男之庆,自不期而至、王守仁首平逆藩,继靖巨寇,乃因疑谤,泯其前劳;大礼、大狱诸臣,久膺流窜,困郁既久,物故已多;望录守仁功,宽诸臣罪,则太和之气塞宇宙间矣。”上不悦,曰:“金欲朕勿御万几,即古奸臣导其君不亲政之意。其并察奏。”
夏言等言:“二人无他肠。”上益怒,下二人诏狱,而贵言等陈状。伏罪,乃宥之。二人并谪戍边卫。
丁酉,袷享太庙。是时,罢岁除之祭,以冬季中旬行大袷礼。设德祖位于太庙正中,南向。懿祖而下,以次东、西向.
是冬,滹沱河决。巡按御史傅汉臣言:“滹沱流经大名,故所筑二堤冲败,宜修复如旧。”乃命抚按官会议.
其明年,敕太仆卿何栋往治之。栋言:“河发浑源州,会诸山之水,东趋真定,由晋州紫城口之南人宁晋泊,会卫河入海,此故道也。晋州西高南下,因冲紫城东溢,而束鹿、深州诸处,遂为巨浸,今宜起藁城、张村至晋州故堤,筑十八里,高三丈,广十之,植椿、榆诸树。乃浚河身三十余里,导之南行,使归故道。则顺天、真、保诸郡水患俱平矣。”又用郎中徐元祉言,“于真定浚滹沱河,以保城池。又导束鹿、武强、河间、献县诸水、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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滹沱以出”,皆从之。自后数十年,水颇戢,无大害。十一年
春,正月,己巳,免四川被灾税粮。辛未,祈谷于圜丘。
上既罢二祖并配之制,寻亲制祭文,更定仪注,改用惊蛰节。礼视大祀少杀,不设从坛,不燔柴,著为定式。至是将行,会上躬有疾,乃命武定侯郭勋摄事.于是、给事中叶洪言:“折谷大报,名虽不同,其为郊一也。祖宗以来,无不亲郊。成化、弘治间,或有他故,宁展至三月,不宜摄行。”已而,主事赵文华0言:“勋武臣,不宜代祭。”疏入,夺文华俸五月。
甲戌,振保定、河间饥。
二月,庚辰朔,上疾有瘳,始视朝。先是武定侯郭勋以上体已平,请于显灵宫建醮祝厘,上嘉其忠爱,许之。于是,阁臣李时等以“圣嗣未降,请上自制祝文,遣廷臣诣岳镇名山祈祷。”上命武定侯郭勋等诣地祇坛行礼,仍望祭天下山川,复择日卜筮于太庙.
戊戌,免湖广武昌等十二府旱灾税粮。
三月,癸亥,寇犯延绥。先是小王子求通贡,未得朝命,避拥十万骑入寇。总制唐龙欲从其请,上怒其桀骜,不许,命兵部亟议往剿。时,兵部尚书王宪等集廷议,上平戎十一事,诏依拟行之。
戊辰,赐林大钦等进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四月,辛卯,续封开国功臣常遇春、李文忠、邓愈、汤和后皆为侯。【考异】据《实录》,“遇春后封怀远侯,文忠后封临淮侯,愈后封定远侯,和后封灵壁侯。于是开平、岐阳、宁河、东瓯四王皆延世绪。”又,遇春八世孙世振,文忠七世孙性、愈六世孙继坤、和六世孙绍宗,皆见《明史·功臣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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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五十五 癸巳,太白昼见。
是月,谕吏部:“用人兼取三途。自进士外,如有举人岁贡,才能卓异者,皆行取,以备科、道官之选。新进士授职者,皆遵旧制,习知民事,俟有年劳,始如例,行取选用。著为令。”
五月,戊午,夏至,祀皇地祇于方泽,遣武定侯郭勋摄事。二郊之摄,自此始也。
丙子,方献夫入阁。先是献夫被召,潜入广州之西樵山,以疾固辞。使命再至,乃就道。至是,命以吏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预机务。
六月,壬午,免顺天、河间、保定等府被灾秋粮,并发太仓库银二千两振之.
甲申,封故诚意伯刘基九世孙瑜为诚意伯,予诰券,世袭。秋,七月,戊辰,免南直隶应天太平等府被灾夏税。
是月,遣工部郎中徐元祉往振河间,保定。元祉因上言:“地方之灾,由于河患。河本以泄水,今反下壅;淀本以潴水,今反上溢。故几辅常苦水,顺天利害相半,真定利多于害,保定害多于利,河间全受其害。弘、正间,尝筑长堤,排决口,旋即溃败。今惟疏浚可施,其策凡六:
一浚本河,俾河身宽邃。九河自山西来者,南合滹沱而不侵真定诸郡,北合白沟而不侵保定诸郡,此第一义也,一浚支河。令九河之流经大清河从紫城口入,经文都村从涅槃口入,经白洋淀从兰家口入,经章哥洼从杨村河入,直遂以纳细流,水力分矣。一浚决河。九河安流时,本、支二河可受,遇涨则岸口四冲,宜每冲量存一口,复浚令合成一渠,以杀湍急,备淫溢。一浚淀河。令淀淀相通,达于本、支二河,使下有所泄。一浚淤河。九河东逝,悉由故道,高者下,下者通,占据曲防者抵罪。一浚下河,九河一出青县,一出丁字沽,二流相匝于苑家口。故施工必自苑家口始,渐有成效,然后次第举行,庶减诸郡水害。”
1499 明通鉴卷五十五
上嘉纳之.
吏部尚书王琼卒。琼之召长吏部也,南京御史马扬等十人力诋为先朝遗奸,上大怒,下扬等诏狱,慰谕琼。至是,卒,赠太师,谥恭襄。
当正、嘉间,琼与彭泽并有才略,中伤不已,亦迭为进退,而琼险忮,公论尤不予。然在本兵时功多,而其督三边也,人以比杨一清云。
初,方献夫去,上虚吏部以待者一年。洎献夫初辞不赴,乃召琼。琼病,会献夫人阁,上令署吏部。至是琼卒,乃诏献夫以内阁掌部事。
八月,已卯,彗星见东井,芒长丈余,东北行,历天津,扫太微垣及角宿天门、渐长至丈余,凡一百十有五日乃灭。
戊子,以星变,敕群臣修省。礼部“请敕百官素服办事三
日,仍通行九卿、六科、十三道,条时政得失以闻。”【考异】《明
史·本纪》书是月戎子,据下诏修省之日也。证之《明史·五行志》及《实录》,彗星见己卯,今分书之。
甲午,历代帝王庙成,上躬祭于庙。
辛丑,张孚敬罢。先是上以星变,心疑大臣擅政,孚敬因求罢,犹慰留之。至是,给事中魏良弼引古占书,言:“彗晨见东方,君臣争明;彗孛出井,奸臣在侧”,因劾“孚敬专横窃威福,致妖星示异,亟宜罢黜。”孚敬疏辨,言:“良弼以滥举京营官夺俸、由臣拟旨,遂挟私报复,坐臣专权。夫臣为皇上守法、顾来专权之毁;而人之曲法媚人者,乃获称情之誉。臣恐自是效忠无地矣。”
于是,给事中秦鳖劾“孚敬强辨饰奸,言官论列,辄文致其罪、拟旨不密,引以自归,明示中外,若天子权在其掌握。臣愚以为不去孚敬,天意终不可得而回也。”上是鳌言,令孚敬陈状,遂准致仕去。尚书李时请给廪隶、敕书,不许。再请,乃听驰传1500
纪五十五 归。
是月,河决鱼台。总督河道御史戴时宗请委鱼台为受水之地,言:“河东北岸与运道邻,惟西南流者,一由孙家渡出寿州,一由涡河口出怀远,一由赵皮寨出桃源,一由梁靖口出徐州小浮桥.往年四道俱塞,全河南奔,故丰、沛、曹、单、鱼台以次受害。今患独钟于鱼台,宜弃以受水,因而道之,使入昭阳湖,过新开河,出留城金沟境山,乃易为力。至塞河四道,惟涡河经祖陵,未敢轻举,其三支河颇存故迹,宜乘鱼台壅塞,令开封河夫,卷埽填堤,逼使河水分流,则鱼台水势渐减。俟水落毕工,并前三河共为四道,以分泄之。河患可已。”诏下工部,会廷臣议之。
九月,丁巳,振陕西饥。
侍读学士吴惠、郭维藩进讲经筵。既退,上谕辅臣李时等曰:“惠言'省无益之费,停得已之役',维藩言'去操切更张之弊,务淳厚宽大之体'者云何?卿等可以朕意问之。可补救时宜者,令条列以对。”
于是,惠疏言:“方今民穷财竭,而宫殿兴作不已,采木烧砖,大为川、广、苏、松之患,此宜停罢。各省岁办物料,敕有司准以折色解京,从宜置办,毋使民困于征解之苦,此宜节省。且自盐法沮坏,粮草改折,诸边积贮空虚,宜减价惠商,疏通余盐.其输边粮草,可仍复本色,以为足国经久之计。”维藩疏言:“今士风渐漓,一切好更张以取声誉,以诪张为变通,安静为迂腐、严急为才干,宽厚为无能,好恶任情,不以为耻、此则俗薄而政庞,非细故也。宜申饬臣工,崇本实,修职业。毋徇操切之论,救人过甚,立法太严,以养成淳厚宽大之体,且请复庶吉士之选,以育人才;停选贡之条,以疏壅滞。”
疏入,俱报闻。二臣颇有所指切,上亦不罪也。
庚申,上以星变、召见辅臣李时等于文华西室,谕以引咎修
1501 明通鉴卷五十五
省之意,因从容语及人才,上曰:“过犹不及。”时等乃退而条三事上之:
一日务安静。所谓安静者,非无所事事也。虞廷之上,不废都俞。方今议事之臣,倘如圣谕中正可行者,有何不可!惟其用心过当,务求胜人,言利未必可兴,言弊未必可革,至使在职者摇夺,奉行者观望,一旦事出仓猝,靡所适从,为害非细。宜敕群僚遵守旧章,各安职守,勿过论以为高,勿趋利以于进,则政本清,而天下之治成矣。
二曰惜人才,惟天地无弃物,圣人无弃人,要在包容教育,以适于用耳。近日,谪降诸臣,有生于朴忠,发于狂直者,迹虽难宥,情在可原。宜舍短取长,敕吏部量加甄录,责以后效,则人无弃才而政事毕举矣。
三白慎刑狱。刑狱出人,民命攸关。近日刑官不守《律例》,任意出人,欲远嫌疑,而以深刻自明;承望风旨,而以锻炼求合。事干证佐,沉滞经年,展转驳查,求其罅隙。或罪本不大,而重参两请;或事实无干,而罗织逮系。至于外省问刑衙门,棰楚任其喜怒,冤抑至于垂亡,伤和召灾,莫此为甚。乞敕法司,痛革前弊,当平反者,勿以轻出为嫌;涉观望者,止照《律例》议拟;众证明白,不必驳查;勘报稽迟,指名参究。如此,则钦恤之仁达于穷巷,而灾沴可弭矣。”
疏入,上嘉纳之。
丁卯,免庐、凤、淮、扬四府、滁、和、徐三州被灾税粮。是月,以汪铵为吏部尚书、加太子太保.
都给事中魏良弼劾“钛贪恣邪佞,不宜处以铨衡重任”,工科给事中叶洪亦乞罢铵。上方向用铵,于是良弼、洪俱各夺俸半年。
召前都御史聂贤为工部尚书,巡抚顺天副都御史王大用为右都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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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五十五
冬,十月,甲申,复考选庶吉士例。先是大学士方献夫,言“馆职缺员,请下两京科、道部属推补”。大学士李时以“举荐未必公,宜如考选庶吉士例,凡各衙门所举者,臣等会同吏部试之内阁”,报可。寻谕:“于新进士未选者,自年三十五以下,悉令就试。”时等选取进士钱亮等,凡二十一人以闻.上阅卷弥封姓名,疑有私,遂报罢。已而编修程文德疏“请试于文华殿,上自裁定。”上曰:“朕既委之辅臣及吏、礼二部,又何以亲临为!”复命时等覆考,得进士吕怀等二十一人,奏改翰林院庶吉士。从之。
自张璁建议诸庶吉士皆除部属、知县,遂停考选庶吉士例,至是始一行之。
下翰林院编修遂宁杨名于诏狱。先是名以星变应诏陈言,谓上“喜怒失中,用舍不当”,语甚切直。上衔之,而答旨褒其纳忠,令尽言无隐。
至是,名再上疏言:“吏部诸曹之首,尚书百官之表,而汪小人之尤也.武定侯郭勋奸回险谲;太常卿陈道瀛、金赟仁粗鄙酣淫。数人者群情皆曰不当用,而陛下用之,是偏于喜也。诸臣建言触忤者,心实可原。大学士李时以爱惜人才为请,即荷嘉纳,而吏部不为题覆,以虚文塞责。夫此得罪诸臣,群情以为当宥,而陛下不终宥,是偏于怒也。真人邵元节猥以末术,过蒙采听,尝令设酶内府,且命左右大臣奔走供事,遂至不肖之徒,有昏夜乞哀,出其门者,书之史册,后世其将谓何!凡此皆圣心之稍有所偏者,故臣敢抒其狂愚。”疏人,上震怒。立命锦衣卫执送镇抚司拷讯。疏辨,谓:“名乃杨廷和乡人,妄思报复,故攻及臣。臣蒙上简用,欲一振举朝廷之法,而议者辄病臣操切。且内阁大臣率务和同,植党固位,故名敢欺肆至此。”上深入其言,益怒,命所司穷话主使。名数濒于死,无所承,言“曾以疏草示同年生程文德”,乃并文德下狱。
侍郎黄宗明等数救之,先后皆下狱。法司再拟名罪,皆不当
1503 明通鉴卷五十五
上指,特诏谪戍边卫,文德降边方杂职,宗明亦调外任。【考异】《明史·本纪》系之十月甲申,据《实录》,杨名下狱之月日也。《三编》系之八月,彗星见东井之月,类记之耳,证之《实录》名两上疏皆在十月,一戊寅,·甲申,故《明书》及《通纪》皆书之十月,今并记于甲申下。
丙戌,免山东七十九州县被灾税粮.
戊子,太白昼见。
辛卯,免河南归德、祥符等八十五州县被灾税粮。
丙申,御史郭宏化以星变上疏,言:“按《天文志》,井居东方,其宿为木。迩者,彗出于井,必土木繁兴所致。臣闻四川、湖广、贵州之采大木者,江西、浙江之采杂木者,劳顿万状。而应天、苏、松、常、镇五府,又以成造大砖,民间耗费不赀、而窑户之逃窜者多矣。至于广东,以珠池之役,激穷民为盗。凡此皆上干天和,召星变也。请停不急之工,罢采木采珠之役,则彗灭而前星曜矣。”章下户部。尚书许赞等言:“近以工兴,采木烧造之役半天下。且五年间,凡三采珠,物力易殚,民困日深,宏化言宜听。”
上怒曰:“采珠旧例,非朕所增。若以前星之曜为言,则朕未立嗣,岂以采珠致耶?”因诰责赞等附和。黜宏化为民,诏吏部锢勿用。
南京巡按御史松江冯恩上言:“彗星之见,变不虚生,人召之也。欲举时政之得失,而更张之;不若举臣工之邪正,而进退之。”因言:“大学士李时,小心谦抑,应变非长;翟銮附势持禄,遇事模棱;户部尚书许赞,虽乏毼断之才,尚无不经之费;礼部尚书夏言,多蓄之学,不羁之才,驾驭任之,庶几救时宰相;兵部尚书王宪,刚直不屈,通达有为;刑部尚书王时中,进退昧几、委靡不振;工部尚书赵璜,廉介自持,制节谨度。”次及六部侍郎,皆有评论。而极论大学士张孚敬、方献夫、都御史汪铉三人之奸,以“孚敬为根本之彗,铉为腹心之彗,献夫为门庭之1504
纪五十五
彗,三彗不去,百官不和,庶政不平,虽欲弭灾,不可得矣。”疏人,上大怒,立命锦衣官校扭械来京。【考异】冯恩上疏与杨名同月,皆据《实录》日分。其实恩之上疏在杨前。其时未知张孚敬罢、故首论之。《实录》据其奏至之月日耳。
已亥,免山西石、泽、沁、绛等二十州县被灾税粮,并以河东盐银二万两振之。
是月,改工部尚书聂贤为左都御史。王大用巡抚右都御史如故。
十一月,甲寅,巡抚四川都御史宋沧献白兔。上好文饰太平,而彗星连月不灭,虽循故事敕群臣言时政,然实不乐闻谠言。自杨名、冯恩以言事下狱;而南京副都御史万镗复应诏陈事,劝上黜虚文,崇实政,亦大怒,黜为民。于是沧希旨献白兔,诡称详瑞,上喜。廷臣表贺。
庚申,祀天于南郊之圜丘。
是月,改南京户部尚书秦金为工部尚书。
十二月,乙亥,免畿内、河间、真定等府被灾税粮。
辛巳,褫侍读学士郭维藩职。时群臣表贺白兔皆有诗歌赋颂,上优答焉。维藩以献赋忤旨,遂论黜。
已亥,免山西蒲、解二州被灾秋粮,仍以河东盐银一万两及储库事例银振之。【考异】《明史》:“十二月,已亥,免畿内被灾税粮。”证之《实录》,则乙亥也,又《明史稿》:“十二月,乙亥,振山西饥。”证之《实录》,则已亥也。盖“己”、“乙”二字,皆因形近而误,今并刊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