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史
《情史》,一名《情史类略》,或名《情天宝鉴》,二十四卷。存世有明刊本,藏上海图书馆、浙江图书馆。总目录前题“江南詹詹外史评辑”。卷首有“情史叙”,署“吴人龙子犹叙”,又有署“江南詹詹外史述”的序。龙子犹为冯梦龙别号,龙子犹序中说自己久欲择古今情事之美者,各著小传,编辑成书,“乃为詹詹外史氏所先”。但一般研究者都认为詹詹外史也是冯梦龙的别号,那么,二序同出一手,所谓“为詹詹外史氏所先”的话不过是冯梦龙在故弄玄虚。
《情史》的问世时间在冯梦龙另一部著作《古今谭概》之后,因为书中评语多次提到了“《谭概》评云”。《谭概》在万历四十八年(1620)改名《古今笑》。本书既不称其为《古今笑》,而称其旧名,知编于万历四十八年以前。
《情史》二十四卷,分为二十四类,即情贞、情缘、情私、情侠、情豪、情爱、情痴、情感、情幻、情灵、情化、情媒、情憾、情仇、情芽、情报、情秽、情累、情疑、情鬼、情妖、情外、情通、情迹。从这些类别就可看出,本书几乎囊括了所有有关“情”的内容。
在中国小说及小说理论中,谈到小说的内容及功用时,总喜欢归结到宣传忠孝节义、伦理纲常、劝善惩恶上来认识。姑不论这里存在见仁见智的问题,实际上,小说如果真的是宣扬上述思想,肯定将失去读者。因此,有不少小说及小说理论,实际上是硬把非正道的小说说成是正道,以免与官方及传统的思想产生抵触而使小说遭到禁止。我们在许多小说的序跋中见到与小说内容相矛盾的话,就是这种情况下的产物。到了明中叶,儒家的正统思想受到了资本主义萌芽时期启蒙思想的冲击,江浙一带的文学掀起了一股人性解放的思潮。除了李贽提倡“自然之性”外,突出的还有吴中名僧达观禅师。达观虽然遁迹空门,但表现的却是与佛教绝情截然相反的入世思想。达观在《紫柏老人集》中,不断地提倡人性。如他在《法语》中说:“夫饮食男女,声色货利,未始为障道。而所以障道者,特自身自己耳。”“男见女喜悦,女见男亦喜悦。男女虽别,而喜悦未尝不一也。”在肯定饮食男女是人之大欲的前提下,达观强调,人们不管是做官还是做老百姓,都要以情补道。此外,著名作家袁黄在他的《情理论》中,还提出情具有伟大的力量,“人生于情,情生于人,理未尝远于情也”,“情深者为圣人,能用情者为贤人,有情而不及情者为庸人。若畸人迂士往往窃理以自饰,而无情之人也”。文学顺应这一思潮,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如公安派作家,反对模拟,提倡“性灵”,以真情作为倡导。一大批戏曲小说,竭力歌颂纯真的爱情,直接写情写欲。作为小说作家及理论家冯梦龙,更是尊重情欲,强调情的作用,以为人读了写情的小说后,就可以“知情之可久,于是乎无情化有,私情化公,庶乡国天下蔼然以情相与,于浇俗冀有更焉”(《情史》龙子犹序),所以他特地编了这部《情史》,阐述他对情的观点。
冯梦龙倡导情,采取了借用传统的程朱理学来解释他的新观念、宣传新思想的巧妙办法。如书中詹詹外史叙说:
六经皆以情教也。《易》尊夫妇,《诗》首《关雎》,《书》序嫔虞之文,《礼》谨聘奔之别,《春秋》于姬姜之际详然言之,岂非以情始于男女?凡民之所必开者,圣人亦因而导之,俾勿作于凉,于是流注于君臣父子兄弟朋友之间,而汪然有余乎!异端之学,欲人鳏旷,以求清净,其究不至无君父不止,情之功效亦可知已。
以往小说的序跋,也往往将小说与经史作比较,强调小说与经史有同样的教育劝惩意义(如《剪灯新话》的几篇序言),但冯梦龙却以“情”代替了传统的经所提倡的伦常规矩——三纲五常,从而以经攻经,并以“异端之学”作为对照,作出了六经是以情作为根本的结论。清袁枚在《书复性书后》提出“性,体也;情,用也”,“孔子之能近取譬,孟子之扩充四端,皆即情以求性也”,与冯梦龙所说一脉相承;袁枚的思想很大程度上吸收了明末思想的合理内核,不能排斥他上述的观点受冯梦龙影响的可能性。
对于忠孝节义,冯梦龙也重新作了解释。他认为:“自来忠孝节烈之事,从道理上做者必勉强,从至情上出者必真切。夫妇其最近者也,无情之夫,必不能为义夫;无情之妇,必不能为节妇。世儒但知理为情之范,孰知情为理之维乎?”(《朱燕》评)把情作为维系忠孝节义的关键,就把人情的地位凌驾于传统道德观之上;说理以情为基础,就把情作为衡量是否有理的标准。这种解释,不仅颠倒了历代奉守的理学原理,也抨击了社会上奉行理学而导致扼杀人欲的残酷。因此,冯梦龙在他的《情史》序中以一段长长的“情偈”结束,不但宣扬情是唯一现实的,还表示要建立一个“情教”,让人人都能自由发展自己的情。
明刊本《情史》冯梦龙叙
有真情的社会,才是理想的社会。冯梦龙正是依照他的这一观点,来编次《情史》,并通过所收作品,来揭露社会中的无情无礼,肯定违背礼教的行为,而且在篇后、类后加评,反复宣扬爱情,达到“愿得有情人,一齐来演法”的目的。甚至还认为情是无所不在,无所不包的。如卷八末评云:“古云思之思之,鬼神通之。盖思生于情,而鬼神亦情所结也。使鬼神无情,则亦魂升而魄降已矣,安所恋恋而犹留鬼神之名耶!鬼有人情,神有鬼情,幽明相入,如水触水。”这些,在他对这部小说的自我鉴定中也可以看出来。他在序中说:
是编也,始乎“贞”,令人慕义;继乎“缘”,令人知命。“私”、“爱”以畅其悦,“仇”、“憾”以伸其气,“豪”、“侠”以大其胸,“灵”、“感”以神其事,“痴”、“幻”以开其悟,“秽”、“累”以窒其淫,“通”、“化”以达其类,“芽”非以诬圣贤,而“疑”亦不敢以诬鬼神。辟诸《诗》云兴、观、群、怨,多识,种种具足,或以有情者之朗鉴,而无情者之磁石乎!
这段话,从概念上仍然用的是传统老话,而在思想内核上却是对传统的反动。
明白了冯梦龙编写《情史》的宗旨,《情史》的作用及其在小说史上的地位,便不难作出判断了。
《情史》虽然是类编性质,大多数作品见于前人著作,但也有纪实及虚拟的成分。它与《三言》的关系十分密切,《三言》中的不少故事与《情史》显然是同一来源,今逐一考证列表如下。通过这一材料,不仅可以由局部而了解《情史》的内容,也可因此而明晰冯梦龙在二书中所体现的创作观及价值观。
续表
续表
注:凡加*号篇为相近似的内容。
从上表,可看出《三言》与《情史》的关系;在冯梦龙的其他作品中也可找到同样的情况,如《山歌》、《挂枝儿》与《智囊》、《谭概》。
此外,《情史》又为后世小说戏曲提供了极丰富的创作素材。就小说而言,凌濛初的初、二刻《拍案惊奇》见于《情史》的就有十三篇;天然痴叟的《石点头》十四篇中,入话或正话见于《情史》的有九篇;其他如《西湖二集》、《欢喜冤家》都有见于《情史》的作品。
作为专门写“情”的总集,在划分内容性质时,自然被列入艳词淫书中,这就是冯梦龙其他作品都得通行而唯独《情史》在清代遭禁的原因。
抄本《僧尼孽海》书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