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灯迷史
《春灯迷史》十回,存世有刊本,孙楷第《中国通俗小说书目》著录,未见。今见有台湾天一出版社影印抄本,题“青阳野人编演”,无序跋。书的作者真实名姓无考,成书年代亦不详。清代道光十八年(1858)江苏按察使设局禁止淫词小说,已将本书列入禁目,知书必作于道光十八年以前。
书叙唐玄宗时,杭州有才子金华,字生丽,九岁父去世,依母阎氏过日。金华生得眉清目秀,举止风流,文才拔萃。年十六,择偶未遂。邻居韩印,有女娇娘,姿容美绝,有意于金华。是年元宵,金华出外观灯,遇娇娘,二人皆有情,遂订约会于后花园,成就了姻缘。不料二人私通,被娇娘婢兰儿、金华仆原子窥见,二人皆淫兴大动。第二天,韩印寡妹刘氏携女俊娥来韩家祝寿。俊娥生得美貌无比,与娇娘情同姐妹,留韩家小住,与娇娘同榻。这夜,金华又入韩家,遇兰儿,与之交欢,被俊娥发现。娇娘为牵线,使金华与俊娥通,三人遂誓为夫妇,夜夜宣淫。原子亦与兰儿欢合。不久,二女均有身孕,焦急不已。二女之母及金华母同夜忽得同样的梦,梦中见月老示以姻缘簿,说金华与二女为注定夫妇,且告诉她们二女已有身孕。三人醒后查问,得其实,遂定下亲事,并将兰儿许配原子。
本书书前有词云:“俗语云:淫为万恶首,三纲败坏五常休。若非天缘造就,定然性命难周。惟此《春灯迷史》,实系生前配偶。三纲不败,五常不休。……虽偶尔淫幸,乃今古奇观,飘飘乎快事也,扬扬乎风流矣。”书末写金华生了三个儿子,入府庠,夫妻偕老,三个儿子都有出息,“真是古今罕有的一件奇事。□因其淫不败伦,乐不伤雅,诸事皆自风流中有本分,快活中□固然。”这样,强调了金华虽然淫,但淫的是自己的妻子,所以是无罪的,是上苍给安排的;金华既然无罪,不伤风雅,那么作者写这部书也就只是记叙奇事,没有宣淫的罪过了。然而,作者虽反复说本书“奇”,情节实在很简单,却在性生活的描写上极尽铺叙之能事,如金华与娇娘初试云雨的一章,反复渲染,无微不至,长达三千余字,这在同类小说中比较少见。研究性心理的专家,如果要探讨少女初夜破瓜的种种感受,本书倒不失是一部很好的参考资料,尽管它并不一定科学;作为小说读本,本书确实是“老少不宜”。清代自道光年间以来,历次禁书都没有放过它,一点也不冤枉。
抄本《春灯迷史》书影
《春灯迷史》美国哈佛大学图书馆也藏有一部刊本,封面已经残破。因为书名中有“春灯”二字,书中又有金华、娇娘因元宵观灯而定情事,吴晓铃《哈佛大学所藏高阳齐氏百舍斋善本小说跋尾》案语云:“日本《小说字汇》著录《春灯闹》,疑即此本。孙子书先生《中国通俗小说书目》据丁日昌《禁书目》著录于‘存疑目’类,以未见其书故。”吴晓铃言孙楷第未见《春灯迷史》,故入存疑目,而他自己因未见《春灯闹》,遂疑《春灯迷史》为《春灯闹》。《春灯闹》与《春灯迷史》其实毫不相干,书现藏日本,详参本书《灯月缘》篇。
刊本《妖狐艳史》书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