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林野史
《株林野史》十六回,据各书目,有四卷抄本、清坊间石印本及红豆书屋排印本,或名《艳情小说株林野史》,或名《株林镜》,署“艳春居士编”或“痴道士编辑”,均未见。我见到的是民国年间上海小说社排印本,分六卷,不署作者。书在嘉庆十五年(1810)御史伯依保奏请查禁的五种小说之内,知至迟刊于嘉庆十五年前。
书叙春秋时陈夏姬事。言夏姬本名素娥,少时梦浪游神授以素女采战法,故好淫,先后使叔兄子蜜及丈夫夏御叔纵欲而死。夏御叔临死将子征舒托大夫孔宁照顾。夏姬与孔宁本有意。孔宁先奸夏姬婢荷花,又通过荷花,与夏姬通奸。孔宁一次酒后失言,将与夏姬事告诉同僚仪行父,仪行父遂亦与夏姬往来。后事被陈灵公知道,灵公借口幸夏家,遂留宿。一君二臣,与夏姬往来淫乐,甚至在朝堂上谈论戏谑,各出夏姬所赠衣服比夸。
夏征舒长到十八岁,武艺高强,官司马。他听见灵公君臣戏言大怒,杀灵公于株林,孔宁、仪行父逃至楚国。楚庄王兴兵伐陈,问征舒杀君之罪,车裂以殉。楚王将夏姬赐连尹襄老。孔宁、仪行父先后遇鬼索命而死。
夏姬随连尹襄老十一年,连尹襄老战死,夏姬归屈巫,同逃至晋,改名芸香,屈巫则改名巫臣。芸香在晋与驸马栾书妻交好,公主羡巫臣精房事,芸香遂为公主设计,让栾书向巫臣提出易妻而淫。于是公主居巫宅,芸香居栾府,日夜淫乱。事泄,晋君发兵杀栾书、巫臣。在紧急时,芸香被夜游神卷走,不知去向。
本书取名“株林”,是来自《诗经·陈风·株林》,诗云:“胡为乎株林,从夏南?匪适株林,从夏南。驾我乘马,说于株野。乘我乘驹,朝食于株。”朱熹注云:“株林,夏氏邑也。夏南,征舒字也。灵公淫于夏征舒之母,朝夕而往夏氏之邑。”此诗《株林野史》第五回亦采入。
书中所记故事,与史实基本相符,《左传》宣公九年、十年有载。冯梦龙所编《新列国志》也详细铺演了夏姬事。只是本书借史事为柄,竭力渲染淫事,与一般历史演义旨趣相异。书中写孔宁、仪行父见鬼而死,亦出自前人所记,但添出忠臣泄冶在阴司为城隍,处治灵公、孔宁、仪行父,又堕落果报之俗套。
《株林野史》写栾书的妻子晋公主听芸香谈到巫臣行房的手段,赞叹不已,“说的个公主下面淫水直流”,因“向芸香耳边低声说道:‘听姐姐之事,使我心神俱乱,何时将小妹提拔提拔,让他与小妹会合一次。’”二人因此定计,让芸香勾引栾书,然后让栾书主动向巫臣提出易内交欢。这样的交换妻子淫乐,是淫秽小说中常有的情节。如《欢喜冤家》续第一回《两房妻暗中双错认》写朱芳卿、龙天生各自看中对方的妻子,遂互换,后世将此事演成《换夫妻》小说,四卷十二回。又《十二笑》第二笑《昧心友赚昧心朋》,也写巫杏与墨干交换妻子;《艳婚野史》也有换妻的情节。但是大多数小说换妻子都是起由于男子互相看中对方妻子,女子虽然也有情,都处在第二位,《株林野史》中却完全以女子为主体,这就显得比较特别。
《株林野史》流传很少,阿英《小说三谈》说,“数年来,曾注意于此书之访求,结果殊令人失望”。阿英先得一本,封面是《株林野史》,里面却是《绣榻野史》。后又同时得《绣榻野史》及《株林野史》,而《株林野史》仍是《绣榻野史》,《绣榻野史》又是《蜃楼志》。阿英因此假定:“《蜃楼》或即是《株林》,后人因《株林》是禁书,故冠以《蜃楼》之名,以期掩蔽……惟在获得原本之前,此种假定,余仍不敢以为可靠。”事实证明,阿英所采取的谨慎态度是对的。
瑞文堂刊《反唐全传》书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