绮楼重梦
《绮楼重梦》四十八回,存世有嘉庆乙丑(十年,1805)瑞凝堂刊本,藏北京大学。据扉页识语,知本书原名《红楼续梦》,因坊间已有《续红楼梦》及《后红楼梦》,遂改名《绮楼重梦》,然书的目录又题《蜃楼情梦》。书前有叙,末署“嘉庆乙丑孟夏重编”,未署名。据一粟《红楼梦书录》,本书有嘉庆四年(1799)至十年刊本,缺扉页,首嘉庆四年七月十六日西泠萴园漫士序,次目录,题“西泠兰皋居士戏编”。
兰皋居士姓王,名兰沚,杭州人。除本书外,尚著有《无稽谰语》。据《无稽谰语》及《福建通志》,玉兰沚乾隆四十五年(1780)北闱中式,任福建寿宁知县,调台湾赤嵌。乾隆五十六年(1791)解组,侨居温州。本书第一回云丁巳(嘉庆二年,1797)夏作本书,时“历一花甲于兹矣”,知其生于乾隆三年(1738)。作序的萴园漫士为其兄。
书叙宝玉随僧道去后,至青埂峰探望绛珠,同至警幻仙处,央月老重系红丝。宝玉投贾家为宝钗之子,名小钰;黛玉转世为湘云女,名舜华。晴雯借香菱女淡如尸还魂,秦可卿转世为宝琴女碧箫。大观园内诸人则均生女,贾兰生三女优昙、曼殊、文鸳,岫烟生女彤霞,李纹生女妙香,李绮生女瑞香。
贾家败落,宁府再次被抄家,贾珍等发配。贾兰考取内阁中书,维持家庭,生计艰难。小钰幼好武,梦中得天书三卷,遂无所不能。七岁打擂,技压群雄。时倭兵犯境,小钰中文武状元,碧箫、蔼如(薛宝钗族侄女)中武榜眼、探花,三小孩领兵大破倭寇,小钰被封平海王,重建府第。帝令三人到十六岁后入朝供职。小钰于是在家日与诸女子丫鬟寻欢作乐,使淡如怀孕堕胎。后又出兵平定广东乌龙党。最后,小钰与舜华、碧箫等五女成亲,而淡如因淫乱,配一麻脸汉子刘士规。
书第一回起首云:“《红楼梦》一书,不知谁氏所作,其事则琐屑家常,其文则俚俗小说,其义则空诸一切,大略规仿吾家凤洲先生所撰《金瓶梅》而较有含蓄,不甚着迹,足餍观者之目。丁巳(嘉庆二年,1797)夏,闲居无事,偶览是书,因戏续之,袭其文而不袭其义,事亦少异焉。”按张新之评本《红楼梦》卷首说:“《红楼梦》脱胎在《西游记》,借径在《金瓶梅》,摄神在《水浒传》。”现在的红学家也都认为《红楼梦》在艺术上与《金瓶梅》有不可分割的祖述关系,推其源,最先认识到这一点,并在他的著作中予以实施的就是本书的作者。
王兰沚在这部续《红楼梦》的作品中,确实是“袭其文而不袭其义”,即模仿《红楼梦》的布局、结构、语言,但在主题及细节上,尤其是在男女关系的描写上,则刻意模仿《金瓶梅》的自然主义表现方法。首先,书中把《红楼梦》的意淫改写成了真实的淫事,小钰与贾宝玉相比,成了截然不同的两种人,不仅在文才武功方面,二人差异很大,即使是对女子的态度,也无相似之处。《红楼梦》写贾宝玉迷恋于宝、黛,从来没有性的行为,也没有淫词荡语,他与各丫鬟的性行为,除了“初试云雨情”是说实了的,其他都只有隐约的暗示。《绮楼重梦》写小钰与各小姐的关系,除未敢唐突黛玉的后身舜华外,每每归到性爱上。书一开始写宝玉求月老与四星重结姻缘下界时,宝玉就说出做宝钗的儿子,“是旧游熟地,又且往宝钗肚里去钻钻,也是旧游,越发有趣”这样的淫话;他除了求下世与黛玉为夫妇外,又求“多拴几个妾”,又云“有了家花,也要有些野草助兴,方是十全”,这种无赖嘴脸,哪里有《红楼梦》中宝玉的一丝影子?而书的下半部,津津乐道小钰与各种女子鬼混的场景,如写他与淡如、小翠苟合,连下三滥的敬皮杯等亦无一不做;他还向跑解女子香雪请教房中术,一夜与六个女子淫乱,除了他是十一二岁的孩子与西门庆不同外,说他是宝玉转世,毋宁说是西门庆转世更恰当些。
其次,《红楼梦》中的女性,都能在举止、言行上符合自己大家闺秀的身份,而《绮楼重梦》既要把一些大家闺秀写得文武双全,具体写起来却如绘风捕影,不得要领,反而在日常酒宴聚会中,凡戏谑笑谈中往往夹杂淫秽内容。这样把《金瓶梅》写市井人物的手法施在写侯门千金身上,就显得不伦不类,严重脱离了生活的真实。
《绮楼重梦》中对神仙异事的处理也是失败的。《红楼梦》为了演示金玉良缘与木石前盟,安排了大荒山一僧一道的情节及太虚幻境,以作为全书的贯串脉络,同时表示所述与时事、政治无关。后来的续书,没有一部不利用这个布局,以修补离恨天,让黛玉复生。《绮楼重梦》虽然也利用了这一点,但作者没有理解原书安排这一线索的用意,变本加厉,节外生枝,让小钰得天书,成为一个早熟的全能儿,这就与《红楼梦》立足于写实的创作观完全背道而驰了。
《忏玉楼丛书提要》云:“此书原名《红楼续梦》,所谓小钰者,必影射有人,为作者之深仇,因以帷薄不修丑诋之。……夫以宝玉再世而为宝玉之子,蔑伦甚矣。十二龄童子即荒淫无度,诋之极矣。然又崇以封王拜相,何耶?可卿首导宝玉以淫,为荣、宁两府之罪魁,而今世反为奇女子;晴雯为婢女中之完人,而今世反为奇(?):淆乱黑白,莫此为甚。解盦居士所谓丧心病狂,必堕阿鼻地狱也。……或曰是书为福康安而作,其说近是。”此段话历历揭出本书之疵,颇中窾窍;只是又将书说成影射福康安而作,则是《红楼梦》索引派的魔障。
《红楼梦》的续书遭到禁毁的有好几种,以《绮楼重梦》的荒诞与淫秽,禁止它可以说一点也不冤枉。
王兰沚所作尚有《无稽谰语》一种,亦入道光、同治间禁毁书目。书凡五卷,约收百篇文言短篇小说,纂成于乾隆五十九年(1894)。作品仿《聊斋》笔法,追求文采,趣味盎然,但颇多恶俗异趣,时涉淫秽,如梦化飞虫观女人隐私一类,实属无稽。
嫏嬛斋刊《红楼复梦》书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