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喜冤家
《欢喜冤家》正集十二回,续集《贪欢报》十二回,存世有明末山水邻原刊本,藏日本东京大学。二集前均有插图,分上下两层。前有叙,署“重九日西湖渔隐题于山水邻”,叙中有“庚辰春王遇闰”语。庚辰为崇祯十三年(1640),是年闰正月,知叙即作于该年。卷首署“西湖渔隐主人著”。又有崇祯间赏心亭刊本,二十四回,题“贪欢报”。后世坊刻本很多,书名迭出,或作《欢喜奇观》,或作《艳镜》,或作《三续今古奇观》;清末石印本改题《欢喜浪史》。
西湖渔隐主人生平不详。韩南《中国白话小说史》认为即杭州高一苇。根据是同时山水邻刊的范文若《华严传》,题“西湖一苇订正”,而“这个一苇肯定就是曾经改编过两个南戏的杭州西湖的高一苇。两种南戏之一现尚存,上面也有一行字:钱塘高一苇订正”。韩南的结论可商榷:一般书坊请人订正编集小说戏曲是很普通的事,往往所请不是固定的一个人,高一苇曾为山水邻刊戏曲“订正”,并不能证明他就是《欢喜冤家》的作者西湖渔隐主人。
“欢喜冤家”这个词在今天已经被普遍应用,其意也渐为人熟知。最早把它作为作品名的,也许是宋元时的戏文《欢喜冤家》(见《南词叙录》),元钟嗣成《录鬼簿》云:“以南北调合腔自和甫(沈和)始,如‘潇湘八景’、‘欢喜冤家’等曲,极为工巧。”明范文若也有《欢喜冤家》传奇(如果真有文字记载高一苇与《欢喜冤家》有关,也应指的是戏曲)。冯梦龙《情史类略》卷十四末评语,释“欢喜冤家”云:
欢喜冤家,冤家由欢喜得也。……乃若垂成而败之,本合而离之,同欢而独据之,他好而代有之。天乎人乎,是具有冤家在焉。然仇不自我,两人之欢喜固在也。以冤家故,愈觉欢喜;以欢喜故,愈觉冤家。况乎情之所钟,万物皆赘,及其失意,四大生憎,仇又不独在冤家矣。不情不仇,不仇不情。嗟夫!非酌水自饮,亦乌知有冷暖者哉!
冯梦龙在这里辩证地解释了“欢喜冤家”的涵义,西湖渔隐主人在编集时不知是否得到过启发,他在序中,则这样阐发书名立意:
人情以一字适合,片语投机,谊成刎颈,盟结金兰。一日三秋,恨相见之晚;倏时九转,识爱恋之新。甚至契协情孚,形于寤寐;欢喜无量,复何说哉!一旦情溢意满,猜忌旋生;和蔼顿消,怨气突起。弃掷前情,酿成积愤。逞凶烈性,遇煽而狂焰如飚;蓄毒虺心,恣意而冤成若雾。使受者不堪,而报者更甚。况积憾一发,决若川流,汹涌而不能遏也。张陈凶终,萧先隙末,岂非冤乎?非欢喜不成冤家,非冤家不成欢喜。
这段话,不仅解释了“欢喜冤家”四字,“贪欢报”也在其中了。
此外,“冤家”一词,也为人所熟用。清褚人获《坚瓠集》丁集卷二引《烟花记》,对此颇有发明,可供一噱。文云:“情深意浓,彼此牵系,宁有死耳,不怀异心,所谓冤家者一也。两情相系,阻隔万端,心想魂飞,寝食俱废,所谓冤家者二也。长亭短亭,临歧分袂,黯然消魂,悲泣良苦,所谓冤家者三也。山遥水远,鱼雁无凭,梦寐相思,柔肠寸断,所谓冤家者四也。怜新弃旧,忘恩负义,恨切惆怅,深刻骨所,所谓冤家者五也。一生一死,触景悲伤,抱恨成疾,迨与俱逝,所谓冤家者六也。”《坚瓠集》又云:“玺文通息斋云:冤不簇不成眷属。可见六亲皆冤家。今俗有《欢喜冤家》小说,始则两情眷恋,终或至于仇杀,真所谓不是冤家不聚头也。疾读一过,可当欲海晨钟。”此亦为点睛之论。
本书正集、续集共收二十四篇故事,今简介如次:
第一回 花二娘巧智认情郎 写松江华亭人花林,妻徐氏。花林好赌,与泼皮李二白及书生任龙结为兄弟。李二白多次勾引徐氏不得,徐氏却与任龙勾搭。李二白不忿,与花林谋捉奸,分先后入房。李入,徐氏有意与他周旋;待花林入则大呼捉奸,花林遂杀李二白。自此夫妇各自警醒,改邪归正。
第二回 吴千里两世谐佳丽 写浙江义乌人吴胜,字千里,出征后带银归里;经新城,被财主陈栋与家人小二谋杀,陈因成巨富。三年后,陈栋收陈三元为继子。一日,陈醉卧,三元将刀竖其腹上玩耍。陈以为是虫咬,一拍,刀入腹死。三元长大,又告发小二。后仙乩点化,三元知己为吴胜转世,吴之未婚妻尚守节在家。三元遂还乡,与三十余岁的守节女成亲。
第三回 李月仙割爱救亲夫 写书生王文甫,父母妻子俱亡,续妻李月仙,甚美。文甫与父之养子章必英同居,后出门贩药,章必英诱奸了月仙与婢红香,又害文甫不成,诬其为盗,捕入狱。必英又骗娶月仙,月仙后知文甫受冤,出首告官,必英入狱死,文甫夫妻重合。
第四回 香菜根乔妆奸命妇 写珠宝商丘继修,诨号香菜根,窥见张御史夫人莫氏美貌,假扮女子入张府,奸莫氏。张御史发觉,杀莫氏,诬香菜根开棺劫财,收入狱中杀之。胡士莹《话本小说概论》云本篇取材《龙图公案》(繁本)卷三《死酒买死色》条。又见《廉明公案》卷上《洪大巡究淹死侍婢》。
第五回 日宜园九月牡丹开 写河南安阳秀才刘玉,家有日宜园,九月牡丹盛开,人争往观。监生蒋青观花时遇刘玉妻元娘,令家人三才劫归家中。后元娘托算命人送信与刘玉,刘玉赶到蒋家,因蒋势大,元娘送银令其返里。蒋青又与三才妻文欢偷情,被三才杀,三才自刎。刘玉与元娘团圆,收文欢为妾,尽得蒋青家私。后世将本篇改写为《两肉缘》下半。
第六回 伴花楼一时痴取笑 写临安王卞,有伴读名柏青。柏青一次见伴花楼上白家小姐及婢花仙,十分爱慕,误花仙有意于己,夜入白家,被打死。柏青兄诬告王卞杀其弟,王屈打成招,花仙知后,至公堂说明真相。后白老爷将小姐配王卞。
哈佛图书馆藏刊本《两肉缘》书影
第七回 陈之美巧计骗多骄 写徐州巨富陈之美,觊觎邻居潘璘妻犹氏,有意与潘合伙做生意,将潘谋杀,娶犹氏为妻。后漏出真情,犹氏鸣官,之美判死罪。胡士莹云:“本于《夷坚志》卷五。庄季裕《鸡肋编》卷下载淮阴节妇及陆容《菽园杂记》卷三叙洪武中京民史某事,均与此相类。”《百家公案》也有记载,见五十三回《义妇为前夫报仇》。又见《龙图公案》,名《岳州屠》;《杜骗新书》卷三《婚娶骗》,名“因蛙露出谋娶情”。
第八回 铁念三激怒诛淫妇 写沈成字念三,肤黑,人称铁念三,与崔福来为友。崔妻香姐勾引念三,欲毒死丈夫,念三怒,杀香姐。官府误捉何礼,赖香姐显灵,事大白。胡士莹云:“此事《病逸漫记》、《九朝野记》卷三及《菽园杂记》卷三皆有类似的记载。”《型世言》卷五《淫妇背夫遭诛,侠士蒙恩得宥》,也述此事。
第九回 乖二官偏入美人局 写杭州王之臣,继妻二娘,年轻貌美。之臣生计局促,邻张二官,家富有,人称乖二官,之臣唆妻以美人局骗张二官,向其借银。二官与二娘结果弄假成真,之臣无奈,逐二官。后之臣死,二官娶二娘为妻。后世将本篇演为《艳婚野史》,题江海主人编,有醒醉轩刊本。
第十回 许玄之赚出重囚牢 写仪真秀才许玄,字玄之。父母双亡。邻女蓉娘爱之,二人同得一梦,梦中互赠信物,自是互相往来。后许玄入蓉娘宅时被人当贼扭获,费尽心机逃出牢,后中进士,取蓉娘。胡士莹云:“本事出处未详。别有小说《芍药榻》十二回,人名虽不同,故事情节却相同,当系同出一源。”
山水邻刊本《欢喜冤家》插图
第十一回 蔡玉奴避雨遇淫僧 写蔡林携妻玉奴去岳家,林先归,玉奴后归,途遇雨,避双塔寺。寺僧印空、觉空将其抢入寺中奸淫。蔡林失妻,与岳家构讼,蔡林被拘下狱。后玉奴逃出,鸣官惩僧。后世将此篇情节改编为《风流和尚》的一部分。《僧尼孽海》中《江安寺僧》亦记其事。
第十二回 汪监生贪财娶寡妇 写嘉兴汪监生,生性悭吝,人称皮笊篱。中年丧妻。一日有王乔带寡妹避雨其家。汪见女貌美,求为妇。后王乔与其妹尽卷汪家私而去。后世小说有《两肉缘》,十二回,前半即据本书改编。
续第一回 两房妻暗中双错认 写钱塘财主朱芳卿、龙天生,各看中对方妾巧儿、玉香。小厮张扬设计,让他们各遂愿。最后事发,二人被拘,妾改嫁。后世小说有《换夫妻》,一名《谐佳丽》、《颠倒姻缘》,题云游道人编,四卷十二回,有冰雪轩刊本,即据本回改编。《艳婚野史》也有相似内容。
续第二回 一宵缘约赴两情人 写柳州明通寺僧了然,眷妓李秀英,秀英将其财骗尽后离去。了然又约会李秀英,秀英同时又允约陈百户,了然怒,杀秀英。苏州巡抚勘明此案。胡士莹云:“本于《醉翁谈录》庚集卷二《子瞻判和尚游娼》。《绿窗新话》卷上《苏守判和尚犯奸》、《北窗琐语》、《西湖游览志余》卷二十五、《情史》卷十八所记并同。”《僧尼孽海》中《灵隐寺僧》亦记此事。本篇及上篇后被改编为小说《百花魁》,书凡十二回,一名《百花艳史》,有初醒斋刊本。
冰雪轩刊本《换夫妻》书影
续第三回 马玉贞汲水遇情郎 写永嘉王文,性暴虐,妻马玉贞难以忍受,与浪子宋仁私奔,后沦为妓女。无赖杨禄冒充马玉贞亲戚上门勒索不得,遂诬王文杀妻,逮系狱。王文友周全遇玉贞,告官,宋仁、马玉贞被捉回。王文得释,追悔前事,不究妻恶。此篇后世演为《巧缘浪史》,江海主人编,书今已佚。
续第四回 费人龙避难逢豪恶 写德清费人龙,携妻彩云,避居乡间。恶豪冯吉诬告人龙,使入狱,谋抢彩云。彩云得冯吉妻唐氏及丫鬟素梅助,逃走。狱官卜昌知人龙冤,救其出狱。后人龙中进士为官,报前恩怨。
续第五回 孔良宗负义薄东翁 写秀水江五常,以侍郎致仕,继弟之子江文为后,请秀才孔良宗教诲。孔良宗与江妾楚楚私通。江发现后,辞退孔良宗。后楚楚、良宗皆死,在阴司受报应。
续第六回 王有道疑心弃妻子 写钱塘秀才王有道,妻孟月华。清明时,有道携妻赴岳家上坟,有道先归。孟氏归时,途中遇雨,与秀才柳生春同避雨花园门首。第二天,柳送孟氏归,有道疑妻不贞,休之。有道后察知事实,复为夫妇。胡士莹云:“传奇有《双合欢》及《庐夜雨》,均演此事,惟情节有变动。”
续第七回 木知日真托妻寄子 写休宁人木知日,出外贸易,将妻丁氏及家产托友江仁照管。江仁奸丁氏,窃其财。家人安僮告发,木知日不信,鞭笞安僮,安僮投水死。后安僮魂缠死江仁,丁氏诉出真情后自杀,江仁妻归木知日。
续第八回 杨玉京假恤寡怜孤 写万历年间金陵王谓卒,妻商氏,承继万贯家私。有杨玉京扮应试秀才,赁屋居住,勾引商氏,遂同居。不久,灌醉商氏及家人,尽卷家财而去。《杜骗新书》卷十“盗劫骗”中“公子租屋劫寡妇”,亦演此事。
续第九回 朱公子贪淫中毒计 写嘉靖年间永嘉大官之子朱道明,专一奸淫妇女。邻居伍星妻莲姑,貌美,朱道明威逼之,莲姑只得顺从。伍星弟伍云知之,设计灌醉朱道明,将其扮成鬼样,送朱府门口,朱家人将朱当鬼打死。
续第十回 黄焕之慕色受官刑 写杭州明因寺尼性空,貌美。徽客黄焕之爱之,留寺中,与性空及了凡通。有无赖侦知之,鸣官,焕之被枷号。后性空还俗,救出焕之,结为夫妇,焕之又收了凡为妾。事又见《僧尼孽海·明因寺尼》。
续第十一回 梦花生媚引凤鸾交 写正德年间书生王国卿赴南京,途遇小官梦花生,遂乱之,又私梦花生之姐。结果银两被调包,梦花生渺无踪影。
续第十二回 一枝梅空设鸳鸯计 写神盗一枝梅先后偷窃戏弄任副使及救援梅端英事。
《欢喜冤家》插图
《欢喜冤家》所写的二十四个故事,几乎全与男女情事有关,这也是书名取名“欢喜冤家”的缘故。故事中的男主角则往往对道德观念比较淡薄,不斤斤计较妻子的失节,如第一回之花林与徐氏,第三回之王文甫与李月仙,第五回之刘玉与元娘,第十一回之蔡林与玉奴,续第三回之王文与马玉贞,都是妻子或遭人奸,或与人偷情,最终丈夫都原谅容忍了她们的过去,仍为夫妻。这点在封建社会是很难得的。
《欢喜冤家》在编例与语言上受前人影响的痕迹很明显,书中提到了冯梦龙的戏曲《万事足》与小说《蒋兴哥重会珍珠衫》中的王三巧,并说续第七回《木知日真托妻寄子》与《蒋兴哥重会珍珠衫》在结构、人物结局上相仿,可见冯梦龙对其创作影响之大。
《欢喜冤家》中的故事,除小部分是根据前人传说改编的外,大部分是自创。因其故事新奇,贴近下层人民的生活,且情节曲折,受到了普遍欢迎,单被改编成中篇小说的,从上分述,已知的就有七种。后世的话本选集,也将本书作为入选作品的主要来源,如《幻缘奇遇》一书,凡十二回,收十二个故事,其中出自《欢喜冤家》的就达七篇;《今古传奇》也收《欢喜冤家》二篇。
《欢喜冤家》在清代多次遭禁,所以书名几经改换。后世的《艳镜》为了应付禁毁,不仅改了名,还对书中内容作了不同程度的删削。
抄本《宜春香质》书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