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
在中国的世代累积型小说中,《水浒传》是最早成书的一种。它历经宋元,不断扩大,到明代才被最后编定。明代的版本,大致可分为繁本与简本两个系统。
双峰堂刊《水浒志传评林》书影
繁本系统今存世的主要本子有:
一、《忠义水浒传》,一百回,有天都外臣序,万历十七年(1589)刊;
二、《李卓吾先生批评忠义水浒传》,一百回,万历三十八年(1610)容与堂刊;
三、《钟伯敬先生评忠义水浒传》,一百回,明末刊;
四、《出像评点忠义水浒全书》,一百二十回,万历年间袁无涯刊。
简本系统今存世的主要本子有:
一、《京本增补校正全像忠义水浒志传评林》,二十五卷一百○二回,万历二十二年(1594)双峰堂刊;
二、《英雄谱》本《忠义水浒传》,一百十回,崇祯中雄飞馆刊;
三、《鼎镌全像忠义水浒传》,一百十五回,万历年间藜光堂刊。
雄飞馆刊《英雄谱》本《水浒传》书影
贯华堂刊金圣叹批评《水浒传》书影
在成书过程中,它究竟是由简入繁,还是删繁化简,至今学界没有一致意见。但无论简本还是繁本,都经历了这么一个过程:先有众英雄聚义上梁山,受招安,征方腊;后加入征辽,最后加入征田虎、王庆。到明末,金圣叹将七十回以后删去,称《第五才子书施耐庵水浒传》,成为三百年间最流行的本子。
《水浒传》的作者也是悬案,根据著录及各本所题,有“施耐庵的本,罗贯中编次”、“施耐庵集撰,罗贯中撰修”,或仅题施耐庵,或仅题罗贯中,或谓施作罗续。
《水浒传》的情节为大众所熟悉,自然不须再赘一言。有关《水浒传》的作者、思想与艺术,已有数不清的文章与专著探讨。本书既然谈的是禁毁小说,所以下面介绍一下《水浒传》遭禁的情况。
《水浒传》遭禁,首先是因为“诲盗”,而所谓“盗”,在封建社会就指的是反对政府的起义军。《水浒传》对宋江等人起义采取的是赞许的态度,书中所写的英雄人物的标准,为广大下层百姓所普遍认同。在明末凌濛初的《拍案惊奇》卷八《乌将军一饭必酬,陈大郎三人重会》中,有一段话可看作当时人们的共识。小说首先批判了做官的误国欺君,侵剥百姓,做公子的诈害乡民,做举人的把持官府,起灭词讼,害得百姓家破人亡,都是些强盗;然后,反过来肯定《水浒传》中的英雄说:
倒不如《水浒传》上说的人,每每自称好汉英雄,偏要在绿林中挣气,做出世人难到的事出来。盖为这绿林中,也有一贫无奈,借此栖身的;也有为义气上杀了人,借此躲难的;也有朝廷不用,沦落江湖,因而结聚的。
书中对英雄造反表示理解,看作是正常现象,是不得已后走的自救的道路。根据这一道理,老百姓在受到剥削压迫或陷害时,政府、法令不能保护他们,反而雪上加霜,他们就有权利奋起自卫,团结起来,成立帮派,进行自救。因此,不少人组织团体,以《水浒传》中英雄为开山祖师,明清两代,“忠义堂”遍布全国,一旦不能忍受压迫,便揭竿而起。据记载,许多义军以《水浒传》人物的组织、管理等作为规范。如杨慎《南诏野史》记嘉靖中,段旸纠合三十六人效宋江造反。明万历年间,白莲教徐鸿儒干脆在郓城起事。万历四十年(1612),姚永济上疏请禁邪书,董其昌在所编《神庙留中奏疏汇要·礼部》卷二中断云:“近时又有批点《水浒传》,教人为乱臣贼子者。左道妖民,此为前驱,不可不严禁也。”最典型的是崇祯年间李青山起义事,据《明清史料乙编》引崇祯十五年(1642)四月十七日刑科给事中左懋第题本载,“李青山诸贼啸聚梁山,破城焚漕,咽喉梗塞,二京鼎沸。诸贼以梁山为归,而山左前此莲妖之变,亦自郓城一、梁山带起”。左懋第并云李青山据梁山,学《水浒》人物,破城劫狱,杀人放火,又学宋江,“日日讲招安以为玩弄将士之口实”。因此他提出“《水浒》一书,贻害人心,岂不可恨哉”,坚请朝廷禁毁。至崇祯十五年六月,朝廷颁旨,严禁《水浒传》。同样的情况,清代也有。如咸丰年间,湖南、四川各教民起义,“所居之处有忠义堂名号”,“该匪传教惑人,有《性命圭指》及《水浒传》两书”,因而朝廷督饬严行查禁《水浒传》(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圣训》卷九十)。
《水浒传》插图
《水浒传》插图
当起义军以《水浒传》为行动指南,动摇了封建政权时,官方采取严厉手段,完全可以理解。而平时,历朝政府也都以各种理由来禁止它。请看清乾隆十五年(1750),政府禁《水浒传》的理由:
阅坊刻《水浒传》,以凶猛为好汉,以悖逆为奇能,跳梁漏网,惩创蔑如。乃恶薄轻狂曾经正法之金圣叹,妄加赞美;梨园子弟,更演为戏剧。市井无赖见之,辄慕好汉之名,启效尤之志,爰以聚党逞凶为美事,则《水浒》实为教诱犯法之书也。……敕下直省督抚学政,行令地方官,将《水浒》一书,一体严禁。
(《定例汇编》卷三《祭祀》)
而同治中丁日昌禁《水浒传》的理由为:
淫书小说,最为蛊惑人心。童年天真未漓,偶得《水浒》、《西厢》等书,遂致纵情放胆,因而丧身亡家者多矣。
(《抚吴公牍》卷七)
在清代,历次禁书,《水浒传》都没有能逃过,甚至对发卖、看书的处罚都有严厉的规定。清《钦定吏部处分则例》卷三十《礼文词》云:
《水浒传》插图
凡坊肆市卖一应小说淫词《水浒传》,俱严查禁绝,将板与书,一并尽行销毁。如有违禁造作刻印者,系官革职;买书看者,系官罚俸一年。若该管官员,不行查出,每次罚俸六个月。仍不得借端出首讹诈。如该管官任其收存租赁,明知故纵者,将该管官降二级调用。
像这样的禁令及禁毁材料,还可以找出不少。然而,《水浒传》却是从来没有被真正禁绝过,它是中国小说中现存版本最多的一部,清政府禁书之“雷声大,雨声小”,流为形式,于此可见。阮葵生《茶余客话》卷十八《水浒传》云:“御史胡定奏请毁板,并禁演剧,部议准行,而外间概不遵奉,虽公卿大臣家,案上翻阅、席前唱演如故也。”
在清代禁书目中,尚有《汉宋奇书》一种,所谓“汉宋奇书”,即写汉末事的《三国演义》及写宋事的《水浒传》。书仿明末雄飞馆刊《英雄谱》,将二书合刻,分上下二层,所收《水浒传》是金圣叹批本。《汉宋奇书》之所以列禁,是书中收了《水浒传》,与《三国演义》没有关系,因为清所有禁书令中都没有禁《三国演义》,只有《在园杂志》载康熙五十三年圣谕后,提及《水浒》、《三国》、《西游》、《金瓶》“四大奇书”,恐是连类所及;而俞正燮《癸巳存稿》卷九《演义小说》载:“顺治七年正月,颁行清字《三国演义》。”现在有的书把《三国演义》也说成禁书,实属误会。
刊本《如意君传》书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