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草和尚
附 风流和尚
《灯草和尚》十二回,存世有清和轩刊本,藏北京大学图书馆。又有抄本,目录题“元临安高则诚著,云游道人编次,明趋周求(回前作“球”)详评”。其他又有二卷本,题《灯花梦全传》,石印本题《和尚奇缘》,又别名《和尚缘》、《奇僧传》。
高则诚即《琵琶记》的作者高明,字则诚,号菜根道人,浙江瑞安人。约生于元成宗大德年间,卒于明初。然高则诚虽在临安任过职,称为临安人显然不妥;且书起首云“话说元末时节,有个杨知县”,第一回又有“至正德壬寅年”云云,则此高则诚或为托名。又,正德无壬寅,或为壬申(七年,1512)之误,书或作于明后期。不过,考虑到本书仅见清刻本,“至正德壬寅年”句,也可能“德”为衍字,原书作“至正壬寅年”,至正壬寅为至正二十二年(1362),正与起首“话说元末时节”呼应,则仍不能排斥高则诚作的可能。
书叙元末杨知县,携夫人汪氏,居扬州。女长姑,许配商人李某。杨知县常外出。一日,夫人独自在家,有红婆子入宅变戏法,以灯草变一小和尚送给夫人。自此小和尚每每钻入汪氏阴门,不久又能变成大人,与汪氏交欢。杨知县回家,无意翻出小和尚,被汪氏遮盖过,将小和尚付丫鬟暖玉看管,和尚又与暖玉淫乱。一次杨知县与暖玉偷情,发现小和尚,将小和尚扯死。红婆子来,将小和尚救活,并携来数女,留下夏姐与杨知县淫,汪氏仍与和尚交欢。
不久,长姑将李可白招赘在家。有妖变成长姑与李可白乱,长姑窥见,告诉父母。杨知县借故遣走女婿,自己与妖女淫,又送长姑归夫家。自此杨知县与妖女、汪氏与和尚淫乱不止。
长姑回娘家,被和尚缠住,脱阴而死。在为长姑做佛事时,灯草和尚现身,将杨知县惊死。在为杨知县做法事时,道士月白先后通暖玉及汪氏。汪氏去天竺烧香,与寺内和尚交合。最终灯草和尚又现身,讲明杨知县做官时曾将一人气死,上天差他来败坏其家声,并索其命。自此,和尚再未出现,汪氏嫁周自如为妻。
本书写和尚由灯草点燃后变成,而主持变化的老婆婆也由灯花中出现,如第一回“只见灯花儿爆了几爆,婆子忽然从灯花里出来,初然也是三寸长,跳在地下,依旧是日里的婆子”云云,构思与话本小说《灯花婆婆》相似。《灯花婆婆》载入明晁瑮《宝文堂书目》,本事出唐段成式《酉阳杂俎》前集卷十五,冯梦龙《平妖传》曾抄入第一回。二者不知是否有渊源关系。
《灯草和尚》的大旨在鼓吹性的开放,对禁欲主义表示不满。作者认为,在性的问题上,男女太不平等。女子处在深闺,性生活为她们主要乐趣之一,她们对性的要求更为强烈,因此不能过分压制、无理斥责。书中最后说明,门风的败坏责任在杨知县,不在汪氏,并特意让汪氏与周自如成亲,生有一子,生活美满,到七十岁才去世。这样,不让淫妇得到报应,一改许多淫秽小说寄意果报惩淫的结局,也是少见的。
尤见特色的,是书中让汪氏等人淫欲的对象是介于神与妖之间的灯草和尚,这无疑是为了主题的需要,所以让淫秽的中心人物——男子成为虚设,从而在女子身上贯注笔墨,为女子开脱罪责。这一写法,或许是受话本《灯花婆婆》的启发,更大的可能是与当时江南广泛流传的五通神的传说有关。在现今流传的众多有关五通神淫人妻女的故事中,不管女子表现得怎么样,人们总是因为她们是被妖神迷惑,认为她们是没有责任的,从而不予责难。从此出发,被灯草和尚迷惑的汪氏等,也就顺理成章地被认为是没有责任的。这样的构思,使明代这类小说的内涵变得更为丰富多彩。
《灯草和尚》是淫秽小说中禁得比较厉害的一种,清嘉庆十五年御史伯依保奏禁淫秽小说所开列的五种书,以此为首。
以下,再向读者介绍一部也是藏在北京大学图书馆的写和尚淫乱的书,书名是《风流和尚》。尽管这部书没有被收进任何禁书目,从内容上来说,实在是在当禁之列。
《风流和尚》十二回,抄本。书前有序,中有云:“兹演小说十二回,名曰《谐佳丽》。其中善恶相报,丝毫不紊,足令人晨钟惊醒,暮鼓唤回,亦好善之一端云。”据序,书一名《谐佳丽》。但全书目录、回前均题“新编风流和尚”,未见有只字提及“谐佳丽”之名。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藏有冰雪轩刊本《换夫妻》,扉页题“云游道人编”,中间大书“谐佳丽”,书前的序与《风流和尚》完全相同。坊刊本《欢喜浪史》,藏日本东京大学,扉页已缺,书前也有一篇相同的序。据此,“谐佳丽”究竟是一本书的名字还是坊刊丛书名,很需要研究;而这篇序是书坊主专用来作淫书的伪装商标是没有问题的了。
书叙江南镇江府人邬可成,家富一方,三十一岁丧妻,想娶一天姿国色为续弦。后觅得绝色女子盖桂姐,二人如鱼得水。三年后,邬可成捐官知县,任秀水县,桂姐不服水土,被送回家中。
一日,盖氏携婢秋芳游大兴寺,寺僧掌教和尚净海见而羡之,跟到邬宅,化装为尼姑入其家走动,遂与盖氏勾搭成奸。净海居邬家,寺内事由虚空掌管。有财主带妓秀容游大兴寺,虚空见了心动,遂去嫖宿。
大兴寺又有三僧名净心、绿林、红林,也不守清规,公然藏妇人于寺。这日有花娘避雨寺中,净心与花娘为姨表,遂留花娘在寺淫乱。花娘丈夫经典因妻不归,与丈人诉讼,被关狱中。不久,绿林又拐来田氏,用药迷后奸之,亦留庙中。花娘思家心切,净心容其回家。花娘到家,救出丈夫,告发和尚。正巧邬可成任满回家,盖氏赠净海银遣归寺。净海回到庙门,被前来搜庙的差役捉住,供出奸情,大兴寺诸僧均被斩首,邬可成将盖氏放火烧死。
抄本《风流和尚》书影
本书的情节,大半是凑合而成,杂乱无章,无非是借人们乐道的和尚偷情养妇女于庙的事敷演而成。其中写花娘避雨被奸事,是书中主要情节,实采自《欢喜冤家》卷十一《蔡玉奴避雨遇淫僧》。写妇女避雨僧寺而遭不测,也是小说中经常见到的事,如《僧尼孽海》中《江安县僧》一篇,情节就与《风流和尚》相差不远。其他如《拍案惊奇》卷二十六《夺风情村妇捐躯,假天语幕僚断狱》,写农民井庆妻杜氏,有姿色,一次回娘家,归途遇雨,避太平祥寺,被僧大觉、智圆强留下奸淫。后二僧争风吃醋,将杜氏杀死。井庆与丈人打官司,都司林大令访实后,杀和尚。又如娥川主人编次的《炎凉岸》也有谢氏被恶僧强留的情节。这类事,在一些公案、侠义小说中尤其常见,在此不一一举例。
像这样内容拼凑、艺术低劣的小说,一时出现了不少,官府也屡禁不止,这一现象,真应该好好研究,找一下原因。
翠娱阁刊《辽海丹忠录》书影